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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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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稳定,结合公安部“5·14”、省消防安全委员会“5.22”会议精神,州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州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市政府)

一、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以夏季消防检查为牵引,以构建法治消防为着力点,推动基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夯实隐患整治、监督执法、执勤训练、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消防安全宣传“六项基础工作”,大力提升消防执法、科学施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行业部门监管、社会单位自我管理、群众自防自救“六个水平”,切实增强全社会火灾抗御能力,确保夏季全州不发生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州政府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李xx 州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陈xx 州政府副秘书长

徐xx 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成 员: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公安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州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徐廷焕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统筹协调,促进夏季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并适时进行督导、检查。办公室负责上传下达、文件起草、宣传发动、信息沟通和指导各县(市)、xx试验区开展好夏季消防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排查范围。

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大型城市综合体、工业园区、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

2.整治重点。

(1)易燃易爆企业。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不到位,灭火药剂储备不足,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未按要求建立企业消防队,未组织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

(2)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未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未落实,疏散通道不畅通,装修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用火用电不规范,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3)文物古建筑场所。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不能正常运行使用,工作人员未培训,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混乱,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州安委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部署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到位,日常消防检查巡查不落实,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

(5)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区域性火灾隐患。重点对各地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和城乡结合部开展治理,主要整治整改方案制定不符合实际,整改主体责任不落实,整改期限不明确,整改措施不落实,整改期间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等。

(6)30户以上木质结构连片村寨。按照州政府《xx农村大村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方案》要求,主要整治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水改”、“电改”、“灶改”工作缓慢,志愿消防队未建立等八项工作措施未落实的情况。

(7)大型城市综合体。主要整治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8)工业园区。主要整治消防规划未制定、实施与建设不同步,进驻企业消防手续未办理,消防管理主体不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运行不正常、维护保养不落实,未按规定建立专职或志愿消防队,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9)养老院、福利院及医院。主要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电气线路安全隐患突出,报警和疏散逃生设施不完善,灭火应急预案不符合实际、未开展演练等。

(二)消防安全检查方面

1.各县(市)人民政府、xx试验区管委要于6月10日前印发细化方案,召开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会议部署当地夏季消防工作。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夏季消防工作的职责,部署开展好本系统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2.州级住建、民政、文广、教育、卫计委、旅游、商粮、安监、工商9个行业部门要印发文件部署本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每月向州政府报告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安全委员会其它成员单位应明确检查重点,部门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要每月带队开展1次消防安全检查。

3.各地要紧盯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各地政府要组织文化、工商、安监等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消防检查,对重点区域实行巡防看守。

4.民政、卫生、消防等部门要立即组织对辖区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等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掌握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当地政府要牵头协调解决。

5.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铁腕整治消防安全隐患。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九小”场所和列管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力度和频次。

(三)灭火救灾方面

1.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应急救援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充实建筑结构、石油化工、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专业人员,健全应急救援专家队伍,积极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不断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和水平。

2.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年内,完成目标责任书规定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任务,未建立专职消防队的乡镇要积极组建由乡镇常驻成年人口组成的志愿消防队,人数不得少于15人,并配置手抬消防泵、水带、水枪等灭火设施,开展消防演练,以便及时扑救初起火灾。

3.公安消防机构要重点针对夏季火灾多发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和文物古建筑,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开展“六熟悉”、实战演练等,确保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方面

1.各地规划部门要对辖区城市和乡镇消防规划开展一次核查,重点检查是否科学编制城乡消防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是否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发展,检查情况于6月底前报当地政府备案。

2.各地政府牵头,部门参与,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当地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欠账”情况,逐项制定补建计划,按照年度任务加快建设进度,全面落实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责任。

(五)消防安全宣传方面

1.各地要以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增强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增强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作为目标,充分利用公众媒体传播力量,增加宣传频次和密度,延伸宣传触角。扎实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中小学校消防知识进教材和课时教学,大学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民航、铁路等行业在交通工具内宣传提示消防常识,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

2.各地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公安消防机构要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安保活动及节庆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

3.定期开放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馆等场所,接受群众参观体验,不断扩大消防宣传覆盖面。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各地要召开专题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对照工作内容逐条分解,逐条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州政府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夏季消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各县市政府、xx试验区管委会要组织检查组,对本地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治火灾隐患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分析本地消防安全规律和特点,不断细化工作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做到组织领导到位、部门协同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工作开展,在稳定火灾形势的同时,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开展。

(二)实施群防群治,逐级落实责任。各县(市)政府、xx试验区管委分管消防工作领导要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推动解决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城乡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队站、消防装备建设、基层消防组织运行等重大问题,推动行业部门落实部门监管职责,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形成消防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各地要督促各类社会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继续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督促社会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督促乡镇、街道、农村、社区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综治办、安监站、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消防协管队伍等基层力量,对网格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全面排查,发动群众开展家庭火灾隐患自查。公安派出所要发挥点多面广、情况熟悉的优势,对辖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及时督促整改隐患,随时提示消防安全。

(三)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消防、安监等执法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该罚款的一律罚款,该责令“三停”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拘留的一律拘留,决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广泛开展宣传,全面营造氛围。各地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向社会公告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机关、消防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组织党政领导、单位法人、干部职工、学生、居民等参观消防教育馆、消防队站,大力提升消防工作知晓率。

(五)严格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级政府全面负责本地区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为主要责任人。各级政府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层层落实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要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期间,凡因工作不负责任、措施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各县(市)、xx试验区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细化方案请于6月10日前报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州政府将适时召开调度会,通报工作情况,推动各地落实各项工作措施。

(联系人:孙xx;联系电话:13595xxx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