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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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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公安部、市政府统一部署,市旅游局决定从xx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大纲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火灾隐患整治与提升消防治理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各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旅游局成立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费xx 市旅游局局长

副组长:孟xx 市旅游局纪委书记

王xx 市旅游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李xx 市旅游局副局长

杨xx 市旅游局副局长

王xx 市旅游局副局长

成 员:各县(市)、区旅游局,xx市旅游局机关各处室、xx市旅游监察支队、xx市旅游信息中心。

下设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监督管理处处长李xx担任。

二、检查内容及责任分工

1、重点场所。以景区、星级宾馆、酒店、旅行社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重点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重点检查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重点检查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2、重点内容。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11类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标准》的通知(吉市防安委〔xx〕第6号),进一步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对行业系统单位实行标准化管理。

3、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各县(市)、区旅游局要部署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主动深入旅游企业,督促旅游企业重点做好消防安全“三提示”、员工“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充分利用现有旅游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等情况。要利用旅游信息服务平台按要求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旅游黄金周及旅游节庆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等情况。

三、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至5月31日)。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按照检查内容对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七进”工作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重点保卫阶段(9月1日至电影节结束)。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重点加大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突出夜间和营业高峰时段的“错时”监督检查,严格执法,依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统一组织考核,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完善提升全行业火灾防范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

(二)明确部门责任。要认真落实行业、系统内部消防安全领导责任,积极推进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广泛消防宣传。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游客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做好检查登记。各级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和检查人员要履责尽职,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历次检查记录,防止发生事故原因倒查和责任追究。

各县(市)、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制定的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请于6月5日前报市旅游局,每月底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15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市旅游局联系人:任国忠,电话:64xxxx,邮箱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