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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选4篇)

规章制度 阅读(2.15W)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总则

商超的管理制度(精选4篇)

1、目的

为了加强业务员对促销员的监督管理功能、及时了解门店销售情况,同时也为了规范业务员的日常工作过程管理,特别制订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所有商超部业务员

3、权责单位

1) 由商超部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和推行。

2)营销副总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审批。

二、业务员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所管辖门店的促销员管理、公司形象维护和提升、销量提升、客情关系维护及谈判、促销活动执行等工作。

2、陈列维护(冷风柜、常温地堆陈列规范集中,冰柜产品摆放合理,绑赠规范等)。

3、检查门店配送情况(断缺货)及库存,及时与公司内部做好协调沟通工作。

4、促销员现场管理与指导(叫卖,绑赠等)。

5、收集公司产品建议与竞品推广活动信息并及时反馈。

6、处理消费者投诉。

7、KA系统总部与门店的客情建立与维护。

8、促销活动申请并跟踪执行(日期,变价,促销品等)。

9、KA系统订货跟单、应收帐款的发票对帐及帐款回收跟进工作,控制帐款回收风险。

10、系统年度合同总部谈判、新品进场、年度档期促销活动规划的谈判、推进与落实。

11、检核KA系统各门店市场表现,费用投入产出合理比率。

12、妥善处理解决退换货中存在的问题。

13、认真填写各类工作日报表。

14、认真执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业务员门店拜访现场工作过程管理

1、业务员必须平均每天拜访2家门店以上,每家门店必须现场监督指导促销员1小时以上;

2、业务员到达门店售卖区后必须先在远处观察促销员工作状态10分钟以上,尤其对促销员叫卖的积极性重点关注。(参照《促销员叫卖监督检查管理办法》)

3、业务员应仔细观察公司商品所属区域(冷风柜、地堆)等处的赠品及临期品绑赠情况,POP、三角牌等和商品陈列有关的摆放是否符合公司标准。不符合标准的立即现场指导促销员进行调整。(参照《促销员现场工作专项整治通知》及《临期品管理制度》)

4、业务员每次拜访门店应上前和促销员攀谈,统计库存(断缺货)数量,明确产品的动销情况,促销活动效果,并及时把相关信息反馈给部门经理。

5、处理完本公司产品情况后,业务员需要到竞品售卖区察看竞品的价格,有无新品上架,有无促销活动,形式如何等相关情况。

6、及时填写工作日报表(附件《商超部业务员日常拜访表》)。

四、惩罚

1、抽查发现工作日报表有虚假内容者,第一次予以书面警告,第二次处罚款200元,第三次将退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处置。

2、促销活动因业务员原因而未执行到位,经核实确认,罚款100元。

3、一个月之内,业务员平均每天巡店数量少于2家以下者,处罚款100元。

五、附则

1、各部门或个人对本管理办法有申诉的,一律汇总到商超部,由商超部协调、修改并报营销副总审批。

2、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正式执行。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经批准,不准在露天广场、广场入口、场内任何位置(除商铺以内,派发任何宣传品,赠品)。

2、严禁在商铺门口或广场的任何位置呐喊拉客。

3、未经批准,不得把自制广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广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铺门口(以门槛直线为界)。

4、未经同意,商铺不得擅自举办任何形式的对外活动,包括邀请名人莅临等。

二、商铺内部管理

1、商铺任何宣传不能有误导消费者、抵毁其他同类商铺的内容,不允许任何恶性竞争之针对性的`宣传。

2、对于商铺内任何图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决权,如确实设计制作低劣有碍观瞻,商场商管部有权更改或折除。

3、不准在商铺面对公众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张贴、悬挂任何物件(严禁使用双面胶、玻璃胶)。

4、商铺内的海报、吊旗等宣传用品需报商管部备案,严禁在减价或促销期间出现“跳楼价”、“出血狂减”、“倾销”、“清仓”、“转手贱买”等文字。

5、在商铺内自行播放音乐等声响以不影响邻舍及公共环境为原则。商场内不能使用音响方式进行广告宣传,特殊情况须报管理公司审批。

三、广告位的管理

1、商户可自行使用各自门中灯箱,不得随意改装破坏。

2、商户不能擅自使用面对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广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传自行生产、主要经销产品的广告或本铺位形象广告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3

1. 目的:

『企业是始于人而只于人的事业』此说明企业非但由人所组成,由人所运作,而且其目标之有效达成,端赖全体人员之团结合作,全力以赴,否则必难期有功,而组成或集合全体员工在一起共同行动,视需有一定秩序与纪律,作为规范全体组成人员之行为准则,方能避免团体变成一盘散沙的乌合之众。为保证公司各项生产与工作正常进行,提高公司生产、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建立有序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订本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循。

2. 新进人员报到:

经采用之员工于报到时,需缴交以下数据:

2.1身份证影印本1份及相片2张。

2.2办公室人员需学历证件影印本1份。

2.3经历证件影印本1份(如证照或技术检定证明)。

2.4其他应缴交之体检报告数据或证明文件或保证书。

3.超市操作规范:

3.1员工行为规范

(1)不准挪用和赊销店内财物。

(2)上班时间不允许抽烟、喝酒、吃零食。

(3)不脱岗、串岗、不聊天、不上班睡觉,不准迟到、早退、随便请假。

(4)不打架骂人、不说笑、打闹。

(5)不准乱蹲乱坐,不准衣冠不整。

(6)不准怠慢顾客,更不允许与顾客争吵。

(7)不准倚靠柜台和货架、手插进衣袋、脚踏货架,不准趴、伏、坐于柜台和卖场内。

(8)不准放个人物品在收银台和卖场(如手提包、钱包、用餐饭盒、水杯等)。

(9)不准无理取闹,顶撞领导,不服从安排。

(10)不准上班接、打私人电话不准上班会客。(特殊情况需经当班责任人同意)

(11)不准透露门店任何商业信息,如遇问题,须报备课长、处长处理。

(12)提倡互相监督,相互提醒。

3.2 仪表规范

(1)头发干净,梳理整齐。

(2)女士不披散头发长发应扎整齐。

(5)面部整洁,女士不描眉纹眉。

(6)上班时间女士应化淡妆不得浓妆艳抹。

(11)不得留长指甲。

(12)女士不得涂有色指甲油或染指。

(14)衣服常换洗,不得有异味。

(15)衣服干净整齐,上班要穿工作服。

(16)当班时间,不得穿短裤、裙子、超短裙等奇装异服。

3.3门店卫生规范

(1)店面整洁干净、明亮、布局合理气氛和谐。

(2)货架柜台和商品干净整洁无积尘蜘蛛网,按规定陈列。

(3)柜台、地面等就每天清洁,不得有污迹。

(6)门口干净、整洁、无烟头、杂物、垃圾、废弃纸皮摆放整齐,垃圾筒定期清洗,地面无积尘、香口胶杂物等。

(8)店内各种设施、设备完好,功能正常。

(10)消防设备完好,能正常使用。

(11)卫生间,长期保持干净、整洁、卫生,并注意防火、防电、防水、防盗。

(12)仓库陈列有序、整洁。

3.4营业员标准化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 严格执行门店服规范,做到仪容瑞正,仪表整洁,礼貌待客,诚实服务,严格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

2、 熟识店内商品和商品包装上应有的标志及自已责任区内商品的基本知识,包括商品的名称、规格、用途、保质期限、消费使用方法和日常销量等。

3、 了解相关商业法规,熟识卖场内的作业规范。

4、掌握商品标价知识,正确打贴价格标签。

5、注意查看商品有效期限正确维护商品,防止过期、变质、破损商品上架销售。

6、洞察顾客进场习惯和购买重心,了解商场的整体布局和商品陈列的基本方法和原则,并随时对责任区域内的陈列商品进行整理。

7、随时掌握商品销售的动态,及时按规范作要求完成取货和补货上架作为并及时提出补货建议。

8、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注意商品安全,努力防止商品损坏和失窃。

9、了解卖场内主要设备的性能、使用要求与维护知识,能够排除一些小的故障。

10、负责卖场、商品、货架、通道的卫生,保证门店的清洁度。

11、负责卖场内的顾客接待、导购。

(2)作业要求

1、理货时要将不同的商品归回原位保持卫生化陈列。

2、进行加货作业时要做到先进先出原则,发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立即告知上级领导,采取措施。发现过期变质破损的商品要立即下货架。并报备上级领导作相应处理。

3、理货时要检查标价牌与实物是否一一对应,严格按照理货作业程序进行。

4、对责任范围内的货架商品要认真管理做好防窃、防损。

5、营业员在理货过程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商品破损,由个人承担并且马上买单。

6、对顾客要做到热情服务,见到顾客要点头,微笑打招呼。

7、对顾客的问题不能解决,需及时移交给其他同事或告知当班领导,并对相关问题做好记录。

8、推荐商品时,要尊重顾客意愿,不能误导顾客更不能死缠烂打。

3.5商品管理规范

(1)商品收货

1、点清商品数量规格是否与货单一致。

2、商品包装外观是否完整(标签、日期、厂家)

3、保质期限是否合符行业要求。

4、弄清供应商名称,门店内是否有该供应商以前的`退货。

5、收货人签字并标注收货日期。

6、如有短货由送货人在单上划掉并签名确认方可生效,不可私自在单上涂改。

7、如有退货须填写返厂单,由供货商签名确认。

(2)商品品质

1、无假冒伪劣商品。

2、无过期变质破损商品

3、没有“三无”商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商标)。以上若有,相关责任人则受相关处罚。

(3)商品陈列

1、按单品为存要求,畅销商品丰富。

2、利用有效货架空间,商品整齐有序。

3、醒目,让顾客愉悦,有吸引力。

4干净无积尘,外包装或外形完整。

5、易放易拿,标答对应,陈列整齐完整。

6堆头显眼、有量感、POP广告牌醒目干净。

(4)促销商品

1、促销价格严格按照活动要求。

2、特价牌有显特价提示、活动时间。

3、简报派发,告之顾客活动内容,打动顾客。

4、促销按要求发放,不得出售或挪用。

(5)库存

1、目标库存量及单类商品适量。

2, 商品保持期不可超过限期的2/3。

3、商品过期、积压或商品严重缺货,责任人将受到相关处罚。

(6)商品信息

1、定期对商圈的了解(竞争对手的动态以及目标顾客的消费变化),并提交书面报告。

2、定期对业态的了解(本行业的发展变化以及流行商品的变化),并提交书面报告。

(7)商品的报损

1、失去商品价值和意义的商品(过期、变质、陈旧、破损等)一定要报损。

2、食品类的商品报损由店长签名后方可有防损进行处理。

3、商品报损超出额定范围应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3.6收银员操作规范

(1)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正确迅速结账,做好对顾客的收银服务工作。

2、保证收银机的清洁卫生及正常使用,学会日常的维护及简单的故障排除。

(2)作业要求

1、收银员不得私自查看门店录像资料或电脑中查看当班的销售金额。

2、准确正确识别纸币,收银机操作训练。

3、收银员不得私自将当日销售货款移作他用,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帐单,交班后立即将销售款上交财务。

4、收银员 “三声”服务,唱收唱付,使用礼貌用语,如“您好”﹗欢迎光临﹗共多少钱﹗收您多少﹗找您多少﹗等,亲自提醒点清余款,若有少许顾客换商品交有服务台处理。

5、谨防高档贵重商品被调包,若有大单购物或顾客高峰,加多营业员协助装袋,并加强卖场看管。

6、在上岗期间,收银员不得擅自离开收银台。

7、收银员不得漏收商品款项。

8、如收银员对帐时短款,由收银员写出原因,对短部分进行赔偿,如收银员对帐时多款超过千分之五,要对其进行相应处罚。如收银员经常出现长短款现象,轻者调换工作岗位,重者予以辞退。

9、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账单。收银员上岗时不允许在收银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现金,如发现作偷盗论处。

10.任何收银员不能私自外出换零钱。

11、

3.7安全操作规章

(1)消防安全

1、门店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2、买场内平时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3、用电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可用大功率电器。

4、正确规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电、气的使用常识。

5、应急灯必须可以正常使用。

(2)门店安全

1、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2、商品、货架的摆放必须严格规定,附合要求。

4、如果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密切注意,如有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

5、要严格遵守商品管理规范。

4. 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时间:

1、本公司因业务需求,得依劳动法有关规定调整休息日、上班时间工作班次及加班,从业人员应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绝。

2、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准时上班,除规定免打卡人员外,均须按时亲自打卡,有关上班迟到、早退、旷工规定如下:

(1) 从业人员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规定上下班时间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但偶发事件经主管核准当日补假者视为请假否则依下表处罚之:

项次迟到早退 处罚方式

1、超过5分以内由主管口头警告不可超两次,超过者每次罚10元

2、超过6-15分罚10元 由工资中扣款

3、超过16-29分罚20元 由工资中扣款

4、超过30分钟以上罚30元工资中扣款

①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累计超过30分钟,记小过一次并扣10%工资。

②忘记打卡应在隔日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旷工。

(1) 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时,依外出申请单或出差证明文件办理。

(2) 拖延打卡以谎报加班者,予以记小过处分,再犯者予以记大过处理,第三次予以开除。

(3) 凡未经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或假满未经续假或请假未准,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4) 委托他人打卡者经查属实,双方处以旷工一日并记大过一次论,再犯者则予以开除。

(5) 迟到、早退达1~4小时者,属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

(6) 迟到、早退达4~8小时者,属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7) 凡有迟到或早退者,当月绩效奖金将不发放。

(8) 凡一个月内累计旷工2天或年累计5天者,公司有权开除之。

5. 工资计算方式

5.1新进同仁待遇,经试用三个月合格,视表现情况调整之。

5.2薪资之调整需视公司营运及管理状况、外界薪资水平、并斟酌个人所负职责与绩效办理之。

5.3公司实行薪资保密制度,从业人员不得讨论、或泄露自己和他人之薪资情况,否则一律开除。

6. 请假规定:

6.1给假之规定如下:

6.1.1公假:依法规定应给予公假者,工资照给,其假期视实际需要订之。

6.1.2事假:

a.员工有要事必需亲自处理者,得在事前请无薪之事假,薪资以日薪计算之。

b.各部门主管应留意控制请假人数;请假超过7天以上必须经店长核准。

c.全年请事假不可超过15天,事假期间不发工资,超过规定天数不准在请事假。

d.连续请事假30天以上者,应办理退职或留职停薪手续。

6.1.3病假:因普通伤害、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疗或休养者(应以电话或他人代请假),凡超过1天以上,须附公立人民医院开具之医疗证明,病假期间不发工资。

6.1.4婚假:服务满半年未满一年的员工,如本人结婚给予无薪婚假三天,满一年者给予7天,满二年以上者给予10天。

6.1.5丧假:父母、养(继)父母、配偶、子女给予10天无薪假,外祖父母或亲兄弟姐妹者,给予5天无薪事假,路程担误可另计,须附相关资料,否则以旷工论。

6.1.6产假:女性同仁生育者,给假45天 (含节假日) ,难产者加给30天,均为无薪假。

6.2请假手续:请假时,应于事前亲自以口头或书面叙明请假理由及天数,但遇有紧急事故得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办理请假手续时得提出有关证明文件,一并随假卡送审。

6.3请假天数未满七天者,请假流程如下:

7. 外出规定:

7.1上班中,因故离开岗位者须向当班领导报备。

7.2有特殊事故因公外出时,需经课长→店长方可外出。

8. 服务手则:

8.1从业人员均需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办法及规定,且须服从主管人员之合理指挥,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了事之情行出现。

8.2从业人员对所经办业务应严守机密,且不得窥探非其经办之机密。

商超的管理制度 篇4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1.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必须学习和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按要求参加学习培训。

5.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6.从业人员操作前洗净双手,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7.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或专用操作场所操作前双手要严格进行清洗消毒。

8.健康体检证明、培训合格证明等应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员(师)制度

1.参与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参与实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组织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培训档案。

3.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健康档案,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提出工作岗位调整意见并督促落实。

4.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采购记录和食品添加剂贮存、使用进行管理。

5.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并记录、存档。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场所环境卫生和餐厨废弃物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7.所在单位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时,及时将事故发生情况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配合监管部门调查处理。

8.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报告,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问题信息。

9.其他保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制度

1.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员(师),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员(师)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员(师)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员(师)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