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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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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保持校园的安定稳定,保障教育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治安秩序,特制定本责任书。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精选3篇)

一、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进一步明确学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狠抓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建设,层层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体责任书。安全机构健全,办事人员落实,分工明确,职责具体,责任到人,待遇落实。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一方平安。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学校各项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集体外出活动审批制度、重大责任事故报告制度以及中小学非正常作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制度。要建立市、县、乡、校四级安全联络员制度,加强安全工作信息网络化建设。规范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 三、做好学校校舍建设及管理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加强学校建筑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建立健全校舍基建项目法人责任制,严格执行基建程序,把好工程质量关,严禁出现无立项、无报批、无证设计、无施工许可证、无委托工程质量监督、无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六无工程”。对有严重结构隐患的校舍要逐幢作出鉴定,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报告,并迅速采取措施,限期消除安全隐患。已经属于危房的,应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并封闭停止使用,坚决杜绝校舍倒塌造成伤亡恶性事故。

四、做好师生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严禁师生乘坐不具备资质条件的“三无”车辆。对中小学和幼儿园组织学生参加需要集体乘车船外出的活动,要预先对师生做好车船使用的安全教育,不得使用货运车辆和无牌无照车运送师生,所乘人员不能超过行驶证上的核载人数。师生集体外出应尽可能使用国有集体或专业运输单位提供的车船,对在山区无规范运输单位而需租用个私营运车船时,学校应事前报经车船管理部门对此类车船进行严格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五、做好师生消防安全工作。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实验用的易燃物品,要有专门库房存放,实行两个人两把钥匙管理,健全完善的使用制度。经常检查电路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伙房、锅炉房、库房、实验室,要按照有关防火规定使用,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关健部位要设置灭火器材,要教育学生保护学校的消防设施。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和参加扑救山火活动。

六、做好饮食中毒、传染病、多发病的预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和措施,保证中小学生集体饮食安全,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和措施,保证中小学生集体饮食安全,加强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及学生午餐、营养配餐、课间加餐的各项卫生管理。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更要注意饮食和饮水卫生,防止食物中毒和各种疾病的发生,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

七、做好生产劳动、集体活动和校外集体活动安全工作。不宜组织小学低年级同学参加简易生产劳动。不得让小学高年级同学从事复杂而繁重的体力劳动。不得让中小学生从事特别繁重的体力劳动。学生一定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劳动。

体育教育要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建立学生体格检查制度,对于有病与体弱的学生,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才能进行适当的体育活动。体育场地和器材等设施应符合体育活动安全和体育卫生标准要求,与学生年龄、特点相适应。学校要严禁学生擅自到湖泊、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组织学生参加集体校外活动,一定要事先经学校负责人研究,做出周密计划,严格组织,并有学校负责人或教师带队。要建立大型集体外出活动报上级方管部门审批的制度。在活动前,要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学生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不要组织学生到超容量的地方或场所活动,也不要到没有安全保障设施的地方或场所活动。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社会公益劳动,必须坚持安全、无害和力所能及的原则。要加强劳动组织,重视劳动保护,教育学生遵守劳动纪律。组织学生参加有关单位举办的集体活动,必须有安全保障措施。

八、做好校园治安管理和维护学校财产安全工作。要依靠社会各方力量,认真开展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治安特别管护区建设,落实特别管护区各项规定,充分发挥综治(治安)副校长的作用,强化学校安全综合治理功能;继续抓好创建“安全学校”活动,严厉打击各类危害校园治安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开辟“绿色通道”,推广小学生头戴“交通安全帽”,小学生放学衽“路队制”的经验,协调并推动下岗职工从事接送小学生上学放学工作,乡镇撤点并校的小学低年级学生往返学校原则上要由家长接送,确保学生校内校外安全。特别要加强对电脑室、仪器室、财务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等学校财产的重点单位管护,在防火、防盗、防潮等方面,切实做到人防、技防、物防相结合。

九、制定防范预案,严肃查处重大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研究,制定处理安全事故的详细预案,把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细心做好善后工作。要认真做好各类责任事故的查处和结案工作。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上报。所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地方,都要及时查清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按照各自职责权限在规定的期限内严肃处理事故有关责任者,决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坚决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广大干部和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事故,以达到吸取教训、教育群众、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目的。

十、学校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落实情况,并且与人事任免、奖惩结合起来,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与其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评比、同总结、同奖惩。 十一、责任书的职责不因责任人的更换而改变。责任人如有更换,接任者继续履行。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订双方各执一份。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2

为加强安全管理,现将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到临时活动放搭拆施工班组,做到责任落实,目标明确,考核到人,形成人人管生产、人人保安全、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因此,必须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建筑安装施工、安全生产、消防 工作的法规、条例、规定、办法。

二、双方都应督促各自的现场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正确用好个人劳动保护用品,并对各自所处的施工区域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环境、机械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确认.

三、临时活动房安装拆除工作进行时,甲方应派专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协调和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五、对违章作业又屡禁屡犯无视劝阻,或对上级签发的《安全整改通知书》采取推委、拖拉态度的,后果自负。

六、贯彻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灾、机械等事故应采取积极态度进行补救,尽可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待后处理。

七、乙方在开工前应对安装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并不超过检验周期。

八、施工时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工地临时活动房安装作业安全工作规程》及各项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关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施工中发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并白行负责处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日期

时间: 年 月 日

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篇3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欢迎大家阅读。

抓好安全生产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生产年”的必然要求,是建设平安迎仙、和谐迎仙的迫切需要。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管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镇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迎仙镇政府决定与各行政村和镇直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各村、镇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人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其他领导人对其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责任目标

各村和镇直各部门要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全力完成迎仙镇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全年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在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各类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确保辖区内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发展。

1、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健全和充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政策法规和上级工作部署,制订和完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

2、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在班子成员中明确一名负责安全的安全员,并结合实际,有组织地开展对辖区内的水陆交通、教育、林地、农房、农电、消防、水利、企业、药店(含村级卫生室)、食品、烟花爆竹等进行安全检查整改,及时研究处理或请示上报有影响生产、生活、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隐患或危险源,并及时落实行之有效的防范整改措施,确保安全。

3、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定期对辖区内加油站、液化气站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并监督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实际,高标准配置安防设施,落实专职安全员,定期查险、处险,确保将一切安全隐患都控制在萌芽阶段,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与此同时,严禁辖区内各经营站点非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4、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宣传及职工教育工作,每年不少于四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意识及法制观念。

5、各村、镇直各部门一定要对辖区内经营各类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的门店,一定要进行规范化管理,特别是各类经营烟花炮竹的门店,一定要督促经营业主强化责任,严格规范贮存、销售流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标准配齐、配强安全设施。对无烟花炮竹经营许可证经营烟花炮竹和安全设施不到位的门店一定要及时报告镇安监站,以便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6、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每半年至少开展二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检查,对重点场所和部位,必须落实可靠的消防器材和安全管理人,切实制订消防安全的防范制度和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7、各村、镇直各部门要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管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月报告制度。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建档工作,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跟踪督办,直至隐患消除。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落实好预警措施。全面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四、考核与奖惩

1、迎仙镇人民政府组织年度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第一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年度内不得评先评优。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报请政府和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进行表彰。

3、对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调查处理中,责任单位配合不力的,将对单位第一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4、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实行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

迎仙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 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