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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旅游企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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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游景区(点):

关于加强对旅游企业甲型H1N1流感防控检查和信息报送工作方案

按照北京市委、市政府和朝阳区委、区政府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指示要求,贯彻执行《关于落实社会单位防控甲型h1n1流感管理责任的通告》和《朝阳区进一步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为及时、全面掌握有关情况,区旅游局将加强防控工作检查力度,规范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各景区(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做好防控信息报送。具体要求如下:

一、请各单位于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12:00前,填写上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自查表》(见附件一)。

二、自2009年7月13日(星期一)起,每周一12:00前,上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周报表》(见附件二),报送上周一至周日的防控情况。

三、如遇有发热、咳嗽、腹泄等症状需进行监测的客人和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规范措施,在报告区疾控中心的同时立即报区旅游局。

四、信息报送方式和要求

1、《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自查表》和《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周报表》可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报送,建议使用电子邮件。邮箱:;传真:64176656

2、遇本通知规定的需立即上报事件发生时,应在1小时内电话报告区旅游局,并在事件处理完毕后,及时做出完整书面报告。报送电话:64176627、64172754、65099077、65099080、13520593455 传真:64176656、64174563 联系人:张荣、张学军

3、各单位要做好应急准备,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坚持信息报送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出现疫情,确保信息畅通,确保报告及时,响应到位,做到所报信息快速、真实,不能漏报、迟报、虚报和瞒报。

4、各单位对外包单位有传达防控工作要求的责任,应与外包单位签订防控责任书,监督防控要求落实,及时掌握异常情况,并按要求上报信息。

5、各单位在防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好的作法与建议等也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信息。

五、防控检查

从7月8日起,区旅游局将加大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检查力度,采取查报结合、重点抽查和暗查暗访等形式,请单位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做好迎检准备。重点检查内容见附件三。

附件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自查表》

附件二:《甲型h1n1流感防控情况周报表》

附件三:《朝阳区旅游局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检查表》

本通知及附件可通过朝阳旅游信息网()下载。

二〇〇九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