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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意见书(精选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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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车某某的父亲车某先生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车某某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接受指派后,本辩护人及时会见了车某某,听取了其对案件事实的陈述。本辩护人认为,车某某并不构成盗窃罪,不符合逮捕的条件,请求对车某某不予批准逮捕。具体理由如下:

一、据车某某本人陈述,其是因为准备和朋友合作开送水店,需要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作为送水工具,故购买了涉案车辆。该车辆是其花800元人民币向路人购买的,并非是其盗窃得来。辩护人认为,虽然公安机关在查扣该车辆时发现车上有开锁工具,但并不能据此就推定车某某盗窃了该车辆。如果要证明车某某盗窃该车辆,尚需要比如作案现场的监控录相、看见其作案的证人证言或者在作案现场有提取到其指纹等其他证据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方可。否则,根据无罪推定的刑法基本原则,仅能推定其不构成犯罪。

二、涉案车辆已较为陈旧,价值不大。据车某某陈述,该品牌车辆即使是购买新车,也仅需两千元左右,故远不可能达到三千元的追诉标准。虽然车某某曾因涉嫌盗窃被拘留十五日,但仍然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所规定的条件,不能对其适用一千五百元的追诉标准。

综上所述,辩护人认为根据目前的证据情况来看,并不能证明车某某实施了盗窃行为并达到应予进行刑事追诉的标准。所以,辩护人恳请贵院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相关证明标准进行审查,慎用逮捕措施,对车某某不予批准逮捕为盼。谢谢!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2

接受委托后,本律师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并与办案机关进行了沟通与交流,现向贵院提出不予批捕法律意见如下:

1、解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且系初犯、从犯,建议贵院不予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1号)第九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实施盗窃行为未超过三次,盗窃数额虽已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案发后能如实供述全部盗窃事实并积极退赃,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二)在共同盗窃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或者被胁迫;”。本案中公安机关已经查明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其从事盗窃自称有三次但查实只有一次,涉案金额5000元数额不大,案发后积极供述全部盗窃事实且愿意退赃,而且属于从犯在盗窃中其次要作用,建议贵院从挽救与帮助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2、解某某属于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的未成年人,对其从宽处理有利于未成年人自身健康成长。

解某某刚刚参加工作,涉世未深,对于工厂内的废旧物品误以为是废弃物品,帮助别人拉到厂外出售,本身就是一种误解产生的错误行为,完全可以通过批评教育予以挽救。解某某严重缺乏社会经验,又是远离家人从云南山区独自来到广东务工,其盗窃的主观恶意不大,完全可以通过民事赔偿方式弥补工厂损失。解某某一旦因为盗窃被批准逮捕甚至被判有罪,不仅有损工厂的社会形象,而且不利于解某某自身的发展进步,不作刑事案件处理更是对其本人的挽救与对工厂的回护。法理无外乎人情,建议贵院从对嫌疑人的同情与爱护出发,对本案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综上所述,嫌疑人解某某是一位刚刚参加工作的未成年人,出于误解盗窃工厂废旧物品,主观恶性不大,请求贵院出于对未成年人的挽救与爱护出发,充分考虑到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从宽处理的精神,不予批准逮捕。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3

简阳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阳安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委托,指派本人作为交通肇事者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辩护人,为其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交通肇事罪嫌疑人陈某某,男,51岁,汉族,1963年12月11日出生,住简阳市某镇某村。于20xx年9月1日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简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简阳市看守所。

现向贵局简明扼要阐述不批准逮捕理由如下,请参考:

一、犯罪嫌疑人陈某某存在自首及坦白情节,对其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再危害社会。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报警,等待警察现场处置、勘察,事后积极配合公安机构调查,每次均是随传随到,态度较好。以上行为表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再危害社会。

二、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系初犯、偶犯且为过失犯罪,社会危害性不大据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非诉讼羁押、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条件。。

1、交通肇事罪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本案中嫌疑人陈某某以前从未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社会评价及当地群众口碑较好。通过本次案件,陈某某已经充分认识到安全驾驶机动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本案中,陈某某驾驶的机动车保险曾经是购买了的,但由于其粗心大意及风险意识差,未能及时续保,但陈某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所有受害人损失,截止被采取强制措施日前,嫌疑人陈某某已经向亲戚朋友借款支付了死者家属6万元,伤者家属9.5万元,这对于一个农村家庭来说,已经尽到了努力。

3、嫌疑人陈某某表示愿意继续尽到最大努力赔偿受害人,如果能够取保,陈某某之弟愿意代陈某某向死者家属支付12万元。本案死者为农村户籍人口,按照现有相关法律规定,陈某某所支付费用已经超过农村人口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额,这充分说明了陈某某积极的赔偿态度。

4、如继续羁押嫌疑人陈某某,势必会影响到陈某某的赔偿能力和赔偿积极性。陈某某本身并无积蓄,由于其年幼丧父丧母,作为长兄,拉扯弟、妹长大成人,如果能采取取保候审,陈某某必定能够争取到亲人、朋友的支持,更好的履行赔偿义务。

陈某某本人还从事农副产品中介工作,如能取保,或多或少能够增加其收入,并保证不会因为羁押而导致客户流失。否则有可能会因羁押导致其中介工作断接,影响其生产生活能力。

5、犯罪嫌疑人亲友、所在村民委员会具有监管、帮教条件,对犯罪嫌疑人不予羁押不致引发其他社会危险。

6、如果嫌疑人陈某某被羁押的时间过久,有可能造成其心理发生变化,而不予再积极赔偿受害者亲属,而其亲友也有可能在心理上发生变故,最终不利于本案的和谐解决。

三、家属愿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并严格遵守《刑诉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且不影响案件继续侦查。

综上所述,结合本案案发前后犯罪嫌疑人的综合表现,全面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是全面贯彻落实我国倡导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人权,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的正确实践。故根据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的请求,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建议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不批准逮捕。

特此申请,请审查。

申请人:四川律师事务所

律师

九月九日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4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xx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关于扶贫开发要“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市扶贫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阶段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全市各级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央和省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深入实施“四个梅州”发展战略,围绕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帮扶工作,有力地促进扶贫工作的落实,全市农业、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农村贫困村、贫困户收入不断提高;农村“一保五难”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但由于受历史和客观因素制约,我市农村贫困面仍比较大,相对贫困问题仍然突出。从区域发展来看,我市与珠三角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从城乡协调来看,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由20xx年的1.96:1扩大至20xx年的2.4:1;从农村内部来看,农民收入分化较大,20xx年全市农村人均收入5038元,而全市贫困农户人均收入为1288元,仅占全市农村人均收入的25.6%,贫困人口仍然偏多,表现在:①贫困村多,贫困人口多,按集体经济纯收入标准统计,全市仍有3万元以下贫困村1438个,占70.5%;按贫困人口占40%比例统计,全市贫困人口较多贫困村有551个,全市贫困人口8.5万户、29.8万人;②贫困村生产条件差,全市仍有1393个300人以上老区自然村未通机耕路,有1600个老区自然村77.3万人未解决安全饮水问题,有302个老区边远分散自然村5320户仍需搬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滞后,生产仍是靠天吃饭,因病因灾返贫农户屡有发生;③贫困户生活环境差,全市农村居住泥砖房的农户有45万多户,其中居住危破泥砖房户有23.2万户;急需扶持改造的贫困户危破泥砖房户有11万户;④贫困人口素质较低,80%以上的农户都是初中以下文化程度,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和转移就业的要求;⑤贫困农户增收困难,由于贫困农户缺乏扩大生产的土地、资金和技术等,以及当前农村特色产业发展不快,产业带动能力弱,组织化程度低,难以适应市场变化,只靠简单再生产,增收难度大,脱贫解困的成本增加。以上情况说明,我市仍然是一个贫困面比较大的山区市。因此,加大贫困村、贫困户扶持力度,缩小贫富差距和城乡差距,促进农村和谐发展稳定,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和政治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新时期的“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工作,不断开创扶贫工作新局面。

二、新阶段扶贫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扶贫工作,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主线,积极实施“绿色崛起”发展战略,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贫困村、贫困户为主要扶持对象,以增加经济收入、改善发展环境、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产业化扶贫为工作重点,实行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全面落实“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责任制,加快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解困步伐,缩小贫困村、贫困户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发展环境、人口素质和生活水平的差距,全面推进城乡经济一体化和“和谐梅州”的建设,争当扶贫开发工作的排头兵。

(二)工作目标:力争通过“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五年帮扶,贫困户达到“8个确保”,贫困(老区)村实现“6有”的工作目标。

8个确保,即:①确保被帮扶的贫困户有自我发展和稳定收入的主业,并实现稳定脱贫;②确保贫困户家庭危房完成改造;③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家庭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④确保贫困户家庭能参与当地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⑤确保贫困户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不辍学;⑥确保考上大中专院校的贫困家庭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⑦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劳动力能参加免费职业技术培训,至少输出一个劳动力;⑧确保每一贫困户学会一至二门种养技术或者手工加工技术,提高种养劳动技能。

“6有”,即:扶持的贫困(老区)村有较强的领导班子、有科学的发展规划、有稳定的集体收入、有整洁的村容村貌、有民主的管理制度、有文明的社会风尚。

三、主要措施

贫困户是农村、农民中的特殊困难群体,扶贫帮困要瞄准贫困户,必须采取特殊方法和措施,加大扶持力度,逐村逐户解决。

(一)明确帮扶对象。

新阶段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农村家庭人均纯收入在1500元以下,经扶贫部门确认并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

(二)实施帮扶“五到户”。

1、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结合“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和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工作,继续实施“单位挂村、干部帮户”的扶贫措施,充实和调整市、县(市、区)两级机关单位的挂点村,重新安排新阶段“一户一干部”的结对帮扶活动,帮助结对贫困户定规划、引项目、传信息、学技能、帮解困、促增收。

2、产业发展扶持到户。对在册有能力和意愿发展种养的贫困户,给予种子种苗的无偿资助;引导和帮助贫困户挂靠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或专业经济组织发展特色产业。

3、教育培训安排到户。在册贫困户子女初中毕业后,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按《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梅州市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免费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梅市府办〔20xx〕62号)规定,给予免学杂费和生活费补助,每年每人资助学杂费3500元,补助生活费1500元;有意愿外出务工劳动力免费参加短期技能培训,并推荐转移就业;力争有条件的贫困户都有一个以上经培训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在家搞种养的贫困户劳动力免费参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经培训后掌握一至二门种养实用技术。

4、危房改造资金直补到户。在册贫困危房户优先列入改造计划,列入当年改造计划的贫困危房户,经改造并验收合格的,按省定补助资金标准给予直补到户。对个别特别困难危房户,由县、镇政府统筹,加大扶持力度,提高补助标准,搞好危破泥砖房改造,以达到安居解困目的。

5、保障措施落实到户。在册贫困户,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全部列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对农村贫困户、低保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解决,确保农村贫困户、低保户都能得到合作医疗受益;按《关于印发梅州农村房屋统一保险方案的通知》(梅市府〔20xx〕6号)规定,落实农村房屋统一保险工作,确保贫困群众列入重点保障对象;鼓励和支持农村贫困户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解决贫困户老有所养的问题。

(三)创新帮扶形式。

1、建立发展特色种养产业的种子种苗扶贫基地。以县为单位,扶持建立2~3个直接为贫困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业提供种子种苗的扶贫基地,凡有能力和意愿发展特色种养业的贫困户,都给予无偿种子种苗资助。

2、实施以企带村的产业帮扶。积极培育发展一批扶贫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经济组织,增强辐射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能力。新发展的扶贫农业龙头企业,按市政府《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梅市府〔20xx〕32号)规定给予奖励。组织农业(扶贫)龙头企业、涉农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产业带村办法,一企带一村或多村,发展“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以产业带村带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贫困村或大自然村特色产业人平种养面积1亩以上或人均产值1000元以上村,授予专业村称号;以企业带村带动贫困户脱贫取得明显成效的,授予优秀帮扶企业称号。

3、建立村级小额贷款担保金制度。学习推广丰顺县北斗镇拾荷村做法,建立“拾荷村种养贷款担保金”形式,为本村农户(贫困户)发展种养向农信社贷款作担保,有效地帮助农户(贫困户)解决发展种养贷不了钱的问题。今后,各挂钩扶贫单位筹集的帮扶资金要主要用作挂扶村的贷款担保金,存入农信社作为本村农户(贫困户)发展种养的贷款担保金,保本循环使用,解决贫困户发展种养资金困难,以取得更有效的帮扶效果。

4、推进贫困村村级互助金试点。按照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扶持发展的要求,总结推广五华县五个贫困村村级互助金试点经验和做法,管好用好政府扶持的互助金,不断扩大互助金规模,扶持更多的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四)千方百计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为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1、坚持政府主导,政府投入为主。市、县(市、区)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扶贫开发的资金投入,并列入财政预算。市、县(市、区)财政要安排一定资金,用于为贫困农户发展特色种养产业无偿提供种子种苗扶贫基地建设;支持农村贫困户危破泥砖房改造,经规划改造验收的,市财政给予每户1000元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老区建设资金170万元。

2、用好对口帮扶财政资金。广州对口帮扶县(市)的对口帮扶财政资金,要按省的规定全部用于“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和扶贫项目,不能用于城镇或与扶贫无关的项目。

3、努力增加挂点村投入。市、县(市、区)各挂钩单位要积极向上级争取和筹集帮扶资金,增加扶贫挂钩点的投入,筹集的帮扶资金主要帮助挂钩村建立“种养贷款担保金”,确保扶贫资金循环使用,发挥更好的效益。

4、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市、县(市、区)财政和相关职能部门要按同等优先原则,加大对贫困(老区)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贫困(老区)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优先列入扶持计划,着力抓好300人以上自然村通机耕路、小型农田水利、饮用水安全、农村垃圾(污水)治理、无害化厕所改造,以及通电、通邮、通电话网络信息、通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贫困(老区)村生产生活环境。

5、加大金融部门支持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贫困(老区)村建设和贫困农户发展生产的支持力度,完善小额贷款扶贫政策,扩大小额贷款规模,提高扶持效果。

6、建立梅州市扶贫基金会。以建立的梅州市扶贫基金会为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开展“奉献爱心、扶贫济困”活动,募集扶贫资金,筹集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和技能培训等方面。设立扶贫基金会所需注册原始基金,由市、县财政共同筹集。

7、增加自筹资金投入。贫困(老区)村、贫困户是扶贫受益的主体,也是参与主体,要充分发挥自身积极作用,投工投劳和自筹部分资金,办好自己受益的扶贫项目。

四、工作要求

(一)建档立卡,动态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调查核实的贫困户要在村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防止非贫困户、人情户列入贫困户、低保户。确定的贫困户要按扶贫数字化管理要求,逐户登记造册,并录入电脑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户有卡(帮扶记录卡)、村有表(花名册)、市、县、镇有数据库,形成实时联网监测系统。

(二)因户制宜,分类帮扶。新阶段扶贫工作,重点是帮扶贫困户脱贫解困,要针对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对缺乏劳动力的贫困户,且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列入最低生活保障,以保障他们的温饱生活。对有劳动力贫困户,要通过开发式扶贫,帮助制订一个切合实际的发展增收实现脱贫的计划,优先安排干部结对帮扶,优先安排发展种养项目扶持,优先安排参加转移就业的技能培训;贫困户子女当年初中毕业的,要及时帮其申请免费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技工学校;对仍居住在危破泥砖房的贫困户,优先申请列入扶持改造计划,帮其搞好危房改造。做到因户、因人帮扶,逐户解决脱贫解困。

(三)分级负责,责任到人。就是把帮扶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人。按分级负责要求,县(市、区)、镇党政领导和村干部各自负责本辖区内扶贫工作领导责任,党政一把手为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村干部为具体责任人;按职能分工的要求,相关部门承担落实部门扶贫责任,单位第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按结对帮扶要求,单位和干部职工为挂村、结对帮户的直接帮扶责任人。按1对1帮扶形式,市、县(市、区)机关一个单位挂钩一个贫困(老区)村,原则上与十百千万干部驻农村或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活动对口村中选定一个挂钩村。在编干部职工按1人挂钩一户贫困户比例分配任务,干部职工结对帮扶贫困户原则上在本单位挂钩村中安排,挂钩村中无法安排的,在邻近村安排,确保每一户有劳动能力且有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有一名干部职工挂钩联系。单位和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不脱贫不脱钩。

(四)实时记录,台帐管理。帮扶的贫困(老区)村、贫困户和挂钩帮扶单位要分别建立统一的《帮扶纪录卡》台帐。《帮扶纪录卡》由省制定,县扶贫部门负责发放管理。挂钩单位和个人帮扶情况和贫困(老区)村、贫困户受帮扶的情况必须如实填写《帮扶纪录卡》,填写的内容要由受帮扶村主任、贫困户主和帮扶单位责任人签名确认,并作为检查考核评议主要依据。县、镇扶贫部门要把《帮扶记录卡》内容及时录入电脑、存档、更新,完善帮扶台帐档案。

(五)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挂钩单位、结对帮扶干部与挂钩村、结对贫困户制定的帮扶规划,要与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沟通,当地党政和有关部门要主动与挂钩单位、结对帮扶干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工作。贫困(老区)村和贫困户的脱贫规划,市机关单位挂钩点的分别报市、县(市、区)扶贫办备案,县(市、区)机关单位挂钩点的报县(市、区)扶贫办备案,作为帮扶工作检查考核评议的依据。

五、落实部门扶贫责任机制

根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落实部门责任,共同抓好帮扶工作的落实。

(一)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大自然村通路由交通部门主办;安全饮水问题由发改、水利部门主办;农田水利由水利、农业部门主办;“洁净家园、绿满梅州”由建设、林业部门主办;通电、通邮、通电话、通宽带信息网络分别由供电、邮政、电信部门主办;通广播电视由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主办。

(二)产业扶持增收方面:培育发展农业(扶贫)龙头企业、农村经济专业组织和以企带村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由农业、畜牧、供销、扶贫部门主办;转移就业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

(三)教育培训工作:中等职业技能教育由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中短期技能培训由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扶贫办主办;种养技术培训由农业、科技、畜牧、林业、扶贫部门主办。

(四)农村保障工作:最低生活保障由民政部门主办;农村合作医疗由卫生部门主办;农村房屋统一保险工作由金融办、民政部门、人保财险公司主办;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主办。

(五)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农村贫困户危破泥砖户改造由扶贫、建设部门主办;老区搬迁由扶贫(老建)部门主办;省属水库移民房改由扶贫(省属水库移民工作)部门主办。

六、切实加强新阶段扶贫工作领导

扶贫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实施“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是新阶段扶贫工作的一个重大转变和突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安排,是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把解决贫困群众生产生活问题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对扶贫工作领导。

(一)建立明确责任制。县(市、区)是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主体,继续落实扶贫开发责任、任务、资金、权力“四”到县的制度,坚持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格局。继续落实扶贫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政和责任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要分工一名领导具体抓。要根据“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求,把扶持贫困户脱贫解困与“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县、到镇和到村,分解落实到市、县两级机关单位,分解落实到结对帮扶的干部职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加强贫困(老区)村班子建设,不断增强农村基层组织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

(二)加强扶贫资金管理。要按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扶贫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范围,实行扶贫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及报账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积极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示制度,加强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督和审计,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档案齐全,确保扶贫资金安全并发挥效益。

(三)加强扶贫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县级扶贫工作办事机构,镇级要根据规模大小情况配备2~3名专职或兼职的扶贫专干,同时要落实相应工作经费,确保扶贫工作有人办事、有钱办事。加强扶贫干部队伍培训,努力提高扶贫干部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认真做好信息反馈和宣传。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有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及时准确报送当地扶贫部门,市扶贫办负责综合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报告。各级新闻媒体,要加大对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好的经验、好的典型。

(五)建立检查考核机制。要加强对“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检查考核,市和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考核办法》,并成立考核小组,每年对部门帮扶、单位挂村、干部结对帮户责任的落实情况、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广州对口帮扶工作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列为各级党政、部门和干部政绩内容,作为评先推优和晋升主要依据。每年召开一次总结表彰会,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差的要通报批评。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5

由xx市xx区规划国土资源局建设,我单位施工的xx市xx区规划国土资源局花庄中心所工程,位于xx区花庄镇。二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530m2。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

一、 工程的质量控制:

1、 组织保证:为保证该工程的顺利进行,我施工单位组织配备了技术力量雄厚,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能吃苦,讲奉献的施工领导管理班子,以组织机构保证了施工工作正常,有序,高效的进行.在操作工人方面我施工队挑选了施工技术精益,操作水平高的木工,钢筋,瓦工和粉刷工班组,从而在实施操作层面上能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

2、 为了确保该工程的质量达到国家、地方、企业的要求,达到用户的满意,我方做到了一下几点:

⑴实施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八项质量管理原则,以顾客(业主)为关注焦点,领导重视,全体施工人员参与,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对工程质量从定位放线到交工,保修,回访服务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

⑵成立了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施工员、质检员、各班班组及相关人员为组员的质量管理小组,对施工中遇到的质量疑难问题,从”人、机、料、法、环”等方面入手对取进行专项课题研究,使质量难题消除在施工过程中,不断提高工程质量.

3、 材料保证:

为了满足甲方要求的工作质量,项目部投入资金购置新的钢模板,从而保证设计结构尺寸,砼观感效果好,也外购了外防护架杆,密目网,安全带,安全绳等,达到了安全防护的要求,钢筋采用酒钢、陕钢等大厂的钢筋,砼采用现场搅拌,尤其对原材料进场严格执行报验,复试等检验和试化验程序,确保工程使用的是完全合格的材料.

4、 技术保证:

在每项分部工程实施前,熟悉图纸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法令,熟悉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和技术要求,再进行技术交底,然后进入实施阶段,每道工序均由各班组操作完成先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等程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处理达到要求才能进入下道工序.特别是钢筋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图纸设计与规范要求做好隐蔽验收工作.为保证工程质量奠定了基础.

二、 主要分部实施过程控制:

1、 地基基础分部过程:

该工程采用井桩基础,强度等级为C35,基础梁采用C35,由业主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该工程地基基础分部一次通过.

2、 砼、模板工程

为了保证砼现浇质量,严格执行现场收料责任制,不合格的砂、石料杜绝进场使用,保证了混凝土的现浇质量,由于采用了新的模板支模,在支模的操作过程中,实行跟踪检查验收,在现浇结构的施工中采取了一次成活,地面采用一次性拉毛,减少了砂浆找平层传统做法,即减轻了自重,又节约了费用,杜绝了应找平层粘接不牢固而出现的质量问题.

根据砼试块强度实验报告显示,均达到设计强度要求,每次拆

模后的实体回弹检测也证明也这一点,主体砼实体质量,经我方对主体砼结构,构件抽查回弹,均满足设计强度要求,该工程主体结构部分各阶段验收评定,认为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

3、 钢筋工程:钢筋工程是保证单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项目部从材料的采购,复试,加工配置,运输,绑扎,安装的设置等环节中焊接保护层,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办法,如浇筑砼时派专人看护钢筋,现浇砼时,工作面搭设有满堂操作平台,特殊构件的钢筋下料放实样加工等等,使钢筋符合、.

4、 墙体拉结筋砌筑工程

施工中坚决杜绝墙体拉结筋漏放,砌筑前报监理验收后再进行砌筑,后台砂浆派专人指挥监督,按配合比的要求每盘过秤,保证了砌体砂浆的内在质量.

在砌体砌筑过程中,洞口尺寸,灰缝平直度,砂浆饱满度,垂直度,平整度等,达不到要求的推倒重来,决不手软,根据砂浆试块强度报告显示,砌筑砂浆的强度全部达到设计要求。

5、 装饰部分坚持”方案在先、样板引路”的做法,不论内墙面抹灰还是涂料腻子等等,均先做样板间,各班组参照样板间才能大面积展开,工程专职质检员每天跟踪检查,监理监督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坚决返工,达不到要求不准进入下道工序,发现问题即使解决,经验评装饰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验收标准。

6、 屋面及防水工程:

屋面为不上人屋面,防水层为4mm厚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1:6水泥炉渣垫层找坡,保温层为120mm厚聚苯板。经实验一次性验收合格。

7、 安装分部首先严把了原材料的进场验收关,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各项测试记录,按图纸设计及现行规范进行施工。

8、 建筑节能分部各项原材料进场经复检合格后方用于施工中,施工过程中,做好隐蔽验收记录,各项检测结果合格,符合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

x年05月26日,由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

⑴针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首先对各参建单位及人员资格进行了认证:

建设单位:xx市xx区规划国土资源局

人 员:

设计单位:轻纺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人 员:

勘察单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公司

人 员:

监理单位:教育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人 员:

施工单位:海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人 员:

监督单位:xx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xx区分站 人 员:张建才、赵宗斌、许英花、高涵美

经建设单位介绍各参建单位及人员,监督机构对各单位和人员资格进行了查验。

⑵施工单位根据竣工报告重点的介绍施工情况;

⑶监理单位根据质量评估报告介绍监理情况;

⑷勘察单位介绍地基基础勘察情况及施工验槽情况;

⑸设计单位介绍施工与设计相符情况,着重介绍设计变更情况;

⑹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主持人对验收人员分组:

1、资料组组长: 桂小萍

组员: 赵玉玲、达朝荣

监督:许英花、高涵美

2、实体组组长:

组员:

监督:

⑺各验收小组进行实体抽查和资料检查,监督人员随组监督,对实体质量进行抽测,对观感质量进行检查;

通过对实体及资料的核查,提出以下问题:

1、 窗台有倒水现象;

2、 暖气片未加固;

3、 窗玻璃密封胶打胶不严密;

4、 消防验收证明无。

⑻监督人员对竣工验收进行评估,提出整改要求;

1、根据验收的情况对竣工验收的组织及程序进行评估;对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评估;对工程质量检查以验收包括质量控制资料的抽查及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评估;

2、对各专业小组提出的需要整改的质量问题或其它需要补充完整的控制资料提出要求,并提出对整改结果的复查程序和需要出具文件的整改报告;

3、对重要分部验收证明及功能和观感检查检测资料的留档情况进行提示.

⑼质量责任主体协商确定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已通过,同意按

合格工程验收,并进行确认;

⑽监督小组对竣工验收备案条件作出说明,并提出要求; ⑾通过这次验收,我施工单位积极对这次验收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整改如下:

1、 窗台倒水情况已重新进行修补;

2、 暖气片已进行固定;

3、 窗玻璃密封胶重新进行打胶;

4、 消防验收证明已办理。

以上问题我施工单位已整改完毕,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建设单位: (章) 设计单位: (章)

勘察单位: (章) 监理单位: (章)

施工单位: (章)

x年六月三日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6

中:论文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能够达到综合训练目标,题目有一定难度,工作量一般。选题具有学术研究(参考)价值(实践指导意义)。该生查阅文献资料能力一般,能收集关于考试系统的资料,写作过程中基本能综合运用考试系统知识,全面分析考试系统问题,综合运用知识能力一般。文章篇幅完全符合学院规定,内容基本完整,层次结构安排一般,主要观点集中邮一定的逻辑性,但缺乏个人见解。文题基本相符,论点比较突出,论述能较好地服务于论点。语言表达一般,格式完全符合规范要求;参考了一定的文献资料,其时效性一般;未见明显抄袭现象。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7

关于认真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

各区县(市)委组织部、大通湖区委党群部、高新区工委党群部:

20xx年,我市村党组织任期届满,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明确村党组织换届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这次村党组织换届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目标,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农村基 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领导村民自治,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后发赶超、建设绿色益阳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这次村党组织换届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严格把好选人用人关。

二是民主公开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扩大基层民主,换届选举的每个程序、每个环节应最大范围的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充分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民主权利。

三是依法办事原则。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依法按章规范操作,坚持法定的程序不变通,规定的步骤不减少。四是统筹推进原则。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相对集中,从20xx年1月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二、选优配强村党组织领导班子坚持选任标准。坚持任职标准和条件,把好选人用人关,把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要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xx‟7号)文件精神,把思想政治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优秀党员推选为村党组织书记。3 拓宽选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农民经纪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中选拔村党组织班子成员。鼓励大学生村官参加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选举。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对情况复杂、矛盾较多、本村暂无村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上级党委委派、相邻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等方式选任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大力选派国家干部到重点村、难点村工作并通过有关程序选任为村党组织书记的方式和途径。精简干部职数。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合理确定、从严控制村级班子职数,进一步巩固农村综合改革成果。统筹考虑村“两委”干部的配备,具体职数由区县(市)按村规模大小,每村核定3—5名。提倡村党组织成员和村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村民代表,推广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三位一体”、主要负责人由一人兼、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模式,切实增强村级班子统筹能力和整体活力。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8

该生在毕业课题_________的研究过程中,大量查阅相关中英文资料,灵活运用已学知识解决课题中遇到的问题,并能够熟练使用_____等工具辅助理论研究,课题研究较深入,针对_______的特点,将_________应用于_________,通过________,对________或者______起了很大的作用,是________中的典型应用。同时通过__________理论分析和仿真,得到________有较大的______。通过_________结合本文______,可以提高_________的性能。这些对________,进一步提高_______有重要意义。发表学术论文___篇,并独立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的撰写。表现出该生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汲取新知识新技术能力强,_____应用能力强、工作作风细致踏实、并具有团结协作精神。该同志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一定的创新精神。

本人认为论文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同意该生进行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和硕士学位申请。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9

论文选题有意义,在吸收学术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有自己的心得体会,提出自己的看法,言之成理。论述观点正确,材料比较充实,叙述层次分明,有较强的逻辑性。文字通顺、流畅。行文符合学术规范。今后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对音乐教育模式进行比较,这样可以把音乐教学教得更好。论文能按时交稿,经过认真修改,已经达到本科论文的要求。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0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xx〕 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和原料,在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在我国一次能源结构中,煤炭将长期是我国的主要能源。改革开放以来,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发展,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生产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有所改善,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煤炭工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科技水平低、安全事故多发、资源浪费严重、环境治理滞后、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等突出问题。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煤炭需求总量不断增加,资源、环境和安全压力进一步加大。为促进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国民经济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靠科技进步,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把煤矿安全生产始终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按照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实现煤炭工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可靠的能源保障。

(二)发展目标。从20xx年起,用3~5年时间,建立规范的煤炭资源开发秩序,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初见成效,形成若干个亿吨级生产能力的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煤矿安全基础条件有较大改善,煤矿瓦斯得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矿区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初步得到控制,煤炭法规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再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以合理保护、强化节约为重点的资源开发监管体系,以大型煤炭基地和大型煤炭企业集团为主体的煤炭供给体系,以强化管理和投入为重点、先进技术为支撑的安全生产保障体系,以煤炭加工转化、资源综合利用和矿山环境治理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为基础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发展先进生产能力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相结合的原则,一方面加快现代化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促进中小型煤矿重组联合改造,另一方面继续依法关闭布局不合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煤矿。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着力解决影响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同时抓紧完善法规政策调控体系,提高煤炭资源勘查、开发准入条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促使煤矿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等各项要素到位。坚持国家引导、扶持和企业自主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帮助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为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要尊重企业的自主发展权。坚持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推进煤炭企业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保障安全生产和促进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坚持煤炭开发与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促进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相关产业的联合和煤炭就地转化,带动地方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

二、强化规划和管理,完善煤炭资源开发监管体系

(四)加强对煤炭资源的规划管理。煤炭资源是重要的战略资源,要改进管理方式,实现由粗放开发型管理向科学合理开发、保护节约型管理的转变。依法科学合理划定煤炭资源国家规划矿区和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严格按国家规划有序开发。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划定,由国土资源部研究提出,会同发展改革委共同审定并公布。建立煤炭资源战略储备制度,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

(五)完善煤炭资源管理与生产开发的管理制度。各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要综合运用煤炭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等手段,加强对煤矿开发建设和煤炭生产的监督管理。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国务院行政法规,规范煤炭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工作,纠正、制止一切越权审批和以招商引资为由越权配置煤炭资源的行为。煤炭开发规划和资源管理工作要相互衔接,紧密配合。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煤炭生产开发规划、矿区总体规划时,必须征求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规划的重要依据。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编制煤炭资源勘查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时,必须征求同级发展改革(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并作为批准煤炭资源勘查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重要依据。产煤地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煤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并充实和加强煤炭管理力量,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强化煤炭资源和生产开发管理。

(六)加大煤炭资源勘探力度。加大煤炭资源勘探资金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煤炭地质勘探周转资金,增强煤炭资源保障能力。由国家投资完成煤炭资源的找煤、普查和必要的详查,统一管理煤炭资源一级探矿权市场,在此基础上编制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据矿区总体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实行煤炭资源二级探矿权和采矿权市场化转让,转让收入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用于煤炭资源勘探投入,实现滚动发展。健全煤炭地质勘查市场准入制度,培育精干高效、装备精良的煤田地质勘探队伍。严格执行勘查技术规程,进一步完善储量评估制度,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勘探精度,保障地质勘查质量,为合理规划和开发煤炭资源奠定基础。

(七)合理有序开发煤炭资源。进一步完善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规范煤炭矿业权价款评估办法,逐步形成矿业权价款市场发现机制,实现矿业权资产化管理。煤炭矿业权资产化要与科学的生产规划相结合,按照“统一规划、集中开发、一次置权、分期付款”的原则有序进行。严格矿业权审批,对国家规划矿区内的煤炭资源,凡未经国家批准开发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的,一律不得办理矿业权的设置。保障矿区井田的科学划分和合理开发,形成有利于保护和节约资源的煤炭开发秩序。加快修订煤矿设计规范,严格开采顺序、开采方法和开发强度管理,禁止越层越界和私挖乱采。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开采难采煤层和极薄煤层。煤矿新建和改扩建项目必须按照隶属关系,依法取得同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

(八)保护节约和合理利用煤炭资源。修订煤炭生产矿井资源回采率标准和管理办法,凡设计回采率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煤炭开发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核准,不予颁发采矿许可证。建立严格的煤炭资源利用监管制度,对煤炭资源回采率实行年度核查、动态监管,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煤矿,要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达不到回采率标准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吊销采矿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加快完善煤炭资源税费计征办法,研究将煤炭资源税费以产量和销售收入为基数计征,改为以资源储量为基数计征的方案,并在条件成熟时实施;同时,要积极探索多种激励约束机制,促使煤炭生产企业节约煤炭资源。健全煤炭生产企业资源储量管理机构,落实储量管理责任,完善煤炭储量管理档案和制度,严格执行生产技术和管理规程。

三、加快结构调整,加强煤炭供应体系

(九)加快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按照煤炭发展规划和开发布局,选择资源条件好、具有发展潜力的矿区,以国有大型煤炭企业为依托,加快神东、陕北、晋中等13个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形成稳定可靠的商品煤供应基地、煤炭深加工基地和出口煤基地。国家继续从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或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重点支持大型煤炭基地建设。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应积极改进金融服务,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切实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条件的煤炭开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煤炭企业上市融资,按照国家规定发行企业债券,筹集建设资金,加快建设和发展。

(十)促进煤炭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大型煤炭基地建设要与煤炭外运和水资源等条件相衔接,与相关产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相协调。要加大投资力度,改革铁路和港口投资体制,鼓励企业法人、非公有资本参股建设和管理,抓紧建设和改造山西、陕西、内蒙古西部出煤通道和北方煤炭下水港口,提高煤炭运输能力,从根本上缓解交通运输对煤炭供给的制约。按照政府引导和企业自愿的原则,鼓励煤电一体化发展,加快大型坑口电站建设,缓解煤炭运输压力。鼓励大型煤炭企业与冶金、化工、建材、交通运输企业联营。火力发电、煤焦化工、建材等产业发展布局,要优先安排依托煤炭矿区的项目,促进能源及相关产业布局的优化和煤炭产业与下游产业协调发展。

(十一)培育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打破地域、行业和所有制界限,加快培育和发展若干个亿吨级大型煤炭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优化煤炭工业结构、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平衡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关系和“走出去”开发国外煤炭、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主体。煤炭企业要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积极推进股份制改造,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矿区的资源开发由国有资本控股。鼓励发展煤炭、电力、铁路、港口等一体化经营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到境外投资办矿,带动煤炭机械产品出口和技术、劳务输出,提高我国煤炭工业的国际竞争力。

(十二)进一步改造整顿和规范小煤矿。各产煤地区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快中小型煤矿的整顿、改造和提高,整合煤炭资源,实行集约化开发经营。鼓励大型煤炭企业兼并改造中小型煤矿,鼓励资源储量可靠的中小型煤矿,通过资产重组实行联合改造。积极推进中小型煤矿采煤工艺改革和技术改造,规模以上煤矿必须尽快做到壁式正规化开采。继续淘汰布局不合理、不符合安全标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浪费资源的小煤矿,坚决取缔违法经营的小煤矿。

(十三)加快提升煤炭生产和设备制造技术水平。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高产高效矿井建设,提高煤矿装备现代化、系统自动化、管理信息化水平,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与工艺,推动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大力推进中小型煤矿机械化,加快培育和发展面向小型煤矿的综合服务机构,形成完善的技术服务体系。通过关键技术引进、技贸结合、合作制造、市场换技术等多种方式,提高煤炭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和制造能力,促进重大装备制造国产化。加强企业、科研机构和各类院校的联合,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规范煤炭市场秩序。深化煤炭流通体制改革,改革电煤价格形成机制,运用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法规,合理调整煤炭企业与发电企业的利益关系。继续推进煤炭订货方式改革,鼓励供需双方自主衔接、签订长期供货合同。加快建立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为主体,以区域市场为补充,以网络技术为平台,有利于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主体自由交易的现代化煤炭交易体系。严格煤炭经营企业资格审查,取缔无证非法经营活动,清理煤炭运销环节乱收费、乱罚款,依法打击掺杂使假和偷骗税款等不法行为。

四、坚持综合治理,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十五)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煤矿安全监察体制,提高监察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煤矿安全执法检查。落实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地方人民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认真实行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强化煤炭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简企业管理机构,加强一线管理力量;坚持煤炭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派驻制度,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严格外包工程队伍资质管理和现场管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十六)加大煤矿安全投入。按照企业负责、政府支持的原则,完善中央、地方和企业共同增加煤矿安全投入的机制。各类煤矿要按有关规定提取生产安全费用。国家继续从预算内基建投资(国债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对国家支持的煤矿安全改造项目,地方财政要积极安排配套资金,专项列支,并与中央资金同时到位。各级财政、审计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确保煤矿安全资金专款专用,安全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并发挥效用。

(十七)提高瓦斯防治技术水平。成立煤矿瓦斯防治部际协调领导小组,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设立国家瓦斯治理和利用(煤层气)工程研究中心,加强瓦斯防治科技攻关,立足于推动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从根本上扭转瓦斯事故多发的现状,加快瓦斯灾害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瓦斯煤尘防爆、瓦斯抽采利用技术的研究。抓紧制订和实施全国煤矿瓦斯治理总体方案,尽快使煤矿瓦斯治理取得明显成效。财政、税务部门要尽快制订实施办法,对瓦斯(煤层气)抽采和利用实行税收优惠。煤炭企业要严格高瓦斯和瓦斯突出矿井的管理,建立健全危险源辨识技术体系、瓦斯抽采和监测监控体系、灾害预警救援体系,切实防范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

(十八)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和引导企业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高煤矿职工队伍特别是采掘工人的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对煤矿负责人和主要工种依法实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纪律等现象。实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煤矿采煤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实行职业准入,持证上岗,严格技术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煤炭行业的合作,将煤炭行业有关专业纳入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计划;要与大型煤炭企业合作,尽快恢复或设立一批煤炭职业技术学校。要引导有关大专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按照煤炭行业市场需求培养懂安全、有技术、会管理的煤炭专业人才。要通过设立煤炭专业奖学金、减免学费等措施,鼓励学生报考煤炭专业。

五、加强综合利用与环境治理,构建煤炭循环经济体系

(十九)推进洁净煤技术产业化发展。发展改革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并给予一定资金支持,推动洁净煤技术和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洗煤、配煤和型煤技术,提高煤炭洗选加工程度。积极开展液化、气化等用煤的资源评价,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加快低品位、难采矿的地下气化等示范工程建设,带动以煤炭为基础的新型能源化工产业发展。采用先进的燃煤和环保技术,提高煤炭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二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按照高效、清洁、充分利用的原则,开展煤矸石、煤泥、煤层气、矿井排放水以及与煤共伴生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鼓励瓦斯抽采利用,变害为利,促进煤层气产业化发展。按照就近利用的原则,发展与资源总量相匹配的低热值煤发电、建材等产品的生产。修改制定配套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落实和完善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对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在煤炭生产开发规划和建设项目申报中,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并将其作为核准项目的条件之一。

(二十一)保护和治理矿区环境。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要严格实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废弃物和采煤沉陷区治理。研究建立矿区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明确企业和政府的治理责任,加大生态环境治理投入,逐步使矿区环境治理步入良性循环。对原中央国有重点煤矿历史形成的采煤沉陷等环境治理欠账,要制订专项规划,继续实施综合治理,中央政府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煤炭企业按规定安排配套资金。

(二十二)大力开展煤炭节约和有效利用。积极引导合理用煤、节约用煤和有效用煤,努力缓解当前煤炭供求紧张状况,解决煤炭产需长期矛盾。大力调整经济结构,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抓紧完善产业政策和产品能耗标准,限制高耗能工业的发展。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结构,鼓励发展新能源,努力减少和替代煤炭使用。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推广先进的节煤设备、工艺和技术。强化科学管理,减少煤炭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损失和浪费。制定有利于节约用煤的经济政策、技术标准和法规,利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行全面、严格的节煤措施,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煤和合理用煤的良好环境。

六、制订和完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健全煤炭工业法规政策调控体系

(二十三)加强煤炭法制建设。抓紧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煤炭法规体系。尽快修订煤炭产业政策,完善办矿审核制度,严格准入标准。制订严格的煤炭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标准,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推动煤炭产业升级。加强煤炭执法队伍建设,依法规范煤炭市场秩序,为各类煤炭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煤炭企业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技术政策和行业标准、规范,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矿井设计、施工、技术改造、生产和加工利用等方面的行为,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二十四)切实减轻煤炭企业负担。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的有关政策,加快分离煤炭企业办社会职能。严格按照1998年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重点煤矿管理体制的规定,切实落实原中央财政对国有重点煤矿增值税定额返还和所得税返还政策。加快增值税改革步伐,落实对已公布取消的各类基金和收费项目的清理、整顿措施,减轻煤炭企业负担。

(二十五)促进煤炭企业接续发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有关规定,研究建立煤炭产业积累煤矿衰老期转产资金制度,筹集资金专项用于发展接续产业和替代产业。完善煤炭成本核算制度,保障煤炭企业增加接续资源,开展资源勘查,保护和治理环境,发展接续产业。重视煤炭合理开发与矿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在基础设施建设、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制定相关扶持政策,促进矿业城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支持资源枯竭矿区经济转型。

(二十六)提高矿工劳动保障水平。加强煤矿质量标准化基础工作,提高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改善作业环境,减轻矿工劳动强度。改革煤矿工作制度,将矿工入井时间缩短到八小时以内,并尽快实行四班六小时工作制。加强煤矿劳动保护用品的研发,煤炭企业必须为井下工人发放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不断提高劳动保护水平。加强对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做好煤矿尘肺病等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保护矿工身心健康。全面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各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本地区煤炭企业的实际情况,制订煤炭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具体办法。各类煤炭企业都应为矿工办理工伤保险,切实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

(二十七)提高矿工生活质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根据井下矿工的劳动强度和风险、生产环境等情况,制订或提高煤矿工人艰苦岗位津贴标准。各类煤炭企业应根据效益情况,逐步提高矿工收入水平。继续采取国家、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出资的办法,解决历史形成的矿区危房、棚户改造问题。

(二十八)发挥中介组织作用。进一步培育和规范中介市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在行业统计、技术服务、安全评价、市场开发、信息咨询、行业自律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决策咨询,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煤炭工业健康发展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能源安全大局。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抓紧制订和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认真研究解决煤炭工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 务 院

二○○五年六月七日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1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现本所应贵司要求,指派本所律师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和江苏A电讯公司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的相关问题,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事实依据:

1、江苏A科技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2、江苏A电讯公司起诉贵司的《民事起诉状》;

3、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

4、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

5、贵司向X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出具的质保金《收据》;

6、贵司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售后服务费《收据》;

7、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增值税发票。

8、双方20xx年7月的对账单。

二、本所律师出具本法律意见书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事由

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诉贵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业经南京市X区人民法院受理,目前仍在诉讼一审阶段。

江苏A科技公司诉称:江苏A科技公司一直向贵司供应手机及配套产品,贵司尚欠自200X年X月至200X年X月22日期间的货款99580元,且其已于200X年X月10日后停止供货,贵司应予归还质保金20xx0元。综上,贵司应合计返还其11958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科技公司提交了部分增值税发票和一张售后服务费《收据》作为证据。

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江苏A电讯公司在与贵司的长期业务往来中于20xx年6月18日扣留其10000元作为质保金。现双方已于20xx年终止了业务关系,贵司应返还其质保金10000元。

为证明以上事实,江苏A电讯公司提交了贵司于20xx年6月18日向其出具的质保金《收据》一张作为证据。

据贵司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反映,法院目前初步合议认为,贵司至今仍然无法将主合同提交法庭,不能证明双方签订的为代销合同还是购销合同,由于贵司已认同来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已合法抵扣。若双方继续无法提供主合同,可能会对贵司扣留的货物进行鉴定以明案情。

另查,据双方对账单显示,贵司确有99580元货款未与江苏A科技公司结算;但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xx0元,且贵司仍占有库存419台手机,合同价为315140元。

目前,通过法院调解,A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以10万元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得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

四、本律师发表的法律意见

根据上诉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如果继续诉讼,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首先,若是能够找到主合同,且主合同中约定为代销关系,则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对于库存货物的结算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来解决;如果没有约定,在代销关系终止后,贵司作为受托人,应将尚未售完的库存货物返还给委托人。

目前,本所律师并不知悉江苏A科技公司举证期限是否届满,若未届满,则不排除其仍有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的可能,加之法院对举证期限的要求并不严格,即当前尚不能确定其最终会提交何种证据材料。

其次,若其最终仍未补充提交证据材料,则法院能否仅仅根据“往来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合法抵扣”即判定双方为购销合同关系呢?

本所律师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作为增值税征税范围内的销售货物,包括一般的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和混合销售等几种情况。所谓视同销售货物,是指X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规避税法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为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其中,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也是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同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此,增值税发票也并不能排他性地证明合同性质必然是购销合同。需要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判断合同性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据此,买方接收增值税发票或将增值税发票抵扣的行为并不能证明其已经收到货物。即使卖方有证据证明其已经将增值税发票交付给买方,也不能完整排他地证明卖方已经将货物交付于买方。通常在实践中,法院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其它证据和情况推定X种事实的存在。开具发票的一方当事人以增值税发票作为证据,如接受发票的一方当事人已将发票予以入账或者补正、抵扣,且对此行为又不能提出合理解释的或举出证据反驳的,则通常开票方所主张的合同关系的成立及履行事实可以得到确认。因此,若届时江苏A科技公司间补交的相关证据能够初步印证贵司与其存在购销合同关系,结合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关于法院目前倾向性意见的表述,则法院认定为购销合同的可能性较大。

再次,若双方最终被认定为存在购销合同关系,则根据贵司出具的《A财务情况》显示,江苏A科技公司有权另行主张库存的419台货的货款,金额为315140元。当然,其是否能够完成举证义务(包括诉讼时效的举证义务),并不在本所律师能够判断和掌控的范围。

最后,无论是被认定为代销关系还是购销关系,江苏A科技公司若能向法院补充提交20xx年7月由贵司出具的《对账单》原件,则对双方尚未结算金额为99580元是确定的.至于贵司在《A财务情况》中陈述:双方对账单确认的未结算余额99580元中已包含质保金20xx0元,若要得到法院支持,贵司应补充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若不能补充,则贵司可根据向江苏A科技公司出具的款项为20xx0元的《收据》中收款事由为“售后服务费”而非“质保金”,结合交易习惯来作合理抗辩。

至于江苏A电讯公司诉称的返还1万元质保金的诉请,本所律师认为,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江苏A电讯公司与贵司发生合同关系的终止日期,也没有证据表明在20xx年6月22日后向我司主张过权利,不能以贵司与其关联公司之间存在经济往来即认定其诉讼时效的中断,因此,建议以“超过一般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在找到主合同以前,建议以调解结案的姿态请求法院协调,若能按照贵司出具的《关于我司与江苏A公司货款纠纷案的后续处理意见报告》中陈述的调解方案谈判(即对方同意在不要求贵司返还库存的前提下,在10万元以内(注:具体数额请领导批示)一次性解决贵司与其众多关联公司(还包括未进入诉讼程序的百德公司)的所有货款纠纷)。可以考虑接受!

提示: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江苏A科技公司、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提出的一次性打包解决所有货款纠纷,贵司能够接受,则建议可由其他相关公司(包括江苏A电讯公司、百德公司等)向贵司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待债权集中于江苏A科技公司名下后,由贵司与江苏A科技公司通过协商一并解决。

四、声明与承诺

1、本法律意见书所载事实来源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前贵司的陈述和贵司提交的相关材料.贵司应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有关事实材料,并且提供的所需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的签名、印鉴均为真实,所有的复印件或副本均与原件或正本完全一致。若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后,贵司发现新的证据材料或者案件有新情况发生,请及时与本所律师联系,本所律师将根据新的证据材料和新的进程重新制作《法律意见书》。

2、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对账单、财务报告、处理意见报告中这些内容的引述,并不表明本所律师对该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

3、本法律意见书仅根据并依赖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布并生效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参照部门规章等本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出具。本所不能保证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后所公布生效的任何法律、法规、规章对本法律意见书不产生影响。

4、本所律师已经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职、诚信的执业原则,由于本意见书的出具涉及到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评价,而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最终作出何种判决并非律师所能掌控。对此,特提示贵司对本意见持审慎采信态度。

5、本文件仅应贵司要求,供贵司参考,切勿外传。

律师事务所

律师:

X年X月X日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2

xx市xx区检察院:

贵院审查起诉的何燕涉嫌介绍卖淫案,广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何燕及其家属委托,担任何燕的辩护人,经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和了解案情,现在我律师事务所及办案律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恳请公诉机关依法予以采纳:

一、犯罪嫌疑人何燕在本案中并没有直接打电话给卖淫女,何燕没有介绍卖淫的直接行为,何燕也没有任何牟利的行为。何燕到该旅店上班不到三个月,且有正式职业,不是专门以介绍卖淫为业。虽然她本人在过程中有一些不良言语和行为,但是还是属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行为,其主观恶性不大,还没有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和严重情节。

二、犯罪嫌疑人何燕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已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和违法性,并真诚悔罪。考虑到该女孩涉世不深,误入歧途,且其是家中独女,上有年逾六旬且身患严重疾病的父母需要照顾,因此,本案如果对何燕从宽处理,更有利于挽救和教育犯罪嫌疑人,达到刑法中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根本目的。

三、本案公安侦查过程存在严重的违法情形,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本案的发生是在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冒充嫖客引诱相关人员作出了违法的言行,治安大队便衣警察在本案中的行为,也即俗话所说的“钓鱼”,这种侦查行为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存在着严重的程序违法。可以说,没有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引诱和欺骗行为,即不会有本案的发生。虽然说公安机关所属的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行为的动机和出发点可能是好的,但是在违法犯罪行为还没有发生时,采取该种行为进行对违法犯罪进行引诱,是法律所严格禁止的;公安人员作为侦查机关的公务人员,该种行为也是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因此,严格来讲,在本案中,据以认定犯罪事实的证据即所谓的“证人证言”,即治安大队便衣警察的陈述,由于是侦查机关内部人员的陈述,根据侦查回避的原则,其作为证据存在严重瑕疵。

综上所述,我们恳请检察机关在对本案审查起诉中,结合上述情节,对犯罪嫌疑人何燕作出不予起诉或免予起诉的处理,敬请采纳。

此致

敬礼

广东××师事务所

××律师

10月19日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3

本文研究了.对处理会计信息失真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提供了新的依据。作者思路清晰,论述过程严谨,分析合理,结果于实际应用性较强。论文写作规范,语句通顺,达到了学校对学位论文的各种要求。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4

昆明市XX区人民检察院:

云南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犯罪嫌疑人张家属王委托,指派海律师担任涉嫌盗窃罪一案犯罪嫌疑人张辩护人。辩护人接受指派后,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会见并到贵院阅卷,现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张不起诉的法律意见。

一、张具有犯罪中止的情节,其主动归还涉案手机的行为符合《刑法》二十四条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

(一)证据卷第31页《讯问笔录》:当时驾驶员把驾驶位放平了,睡在上面,我看到手刹处有一部手机,我就从驾驶位这个方向把手机拿走了。我刚把手机拿出来,驾驶员就发现了,驾驶员就说抢手机、抢手机,我就拿着手机跑,驾驶员就下车来追我,他就拦着一辆电动车骑着来追我,我就回来把手机还给驾驶员了。

(二)证据卷第34页受害人王《询问笔录》第12行:我们追到这名男子的时候,这名男子就把我的手机还给我了。

(三)证据卷第36页受害人王《询问笔录》第12行,问:你在追抢你手机的这名男子,他是否离开过你的视线?答:没有。

(四)证据卷第56页《发还清单》证明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

上述证据可以相互印证,证明张在逃跑的过程中主动归还受害人手机,张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的规定,应当对其免除处罚或减轻处罚。

二、张涉嫌盗窃的犯罪情节轻微,对其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证据卷第58、59、60页《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涉案手机的价格为2600元,其数额超出20xx年7月云南省高级法院、云南省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联合出台的(20xx)144号文件规定的盗窃罪的定罪处罚的标准不多。

张在归还被害人手机时即承认错误,请求受害人不要报案,案发后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其亲属向受害人达成《和解协议》,赔偿受害人人民币贰仟元,并已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受害人请求司法机关对张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从轻处罚。

张行为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七条规定,对其可以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三、张犯罪情节轻微,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可以对其不判处刑罚。

(一)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公安机关已将涉案手机发还给受害人。

证据卷第56页《发还清单》证明涉案手机已发还受害人。

(二)涉案手机价值2600元。

证据卷第58、59、60页《价格认定结论书》认定涉案手机的价格为2600元,其数额属于《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

(三)张属于初犯。

证据卷第16页《户口证明》证明张无违法犯罪纪录,属于初犯。张犯罪情节符合《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属于犯罪情节轻微。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张具有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对其不起诉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和法律规定,辩护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四百零六规定,提出对犯罪嫌疑人张作出不起诉的法律意见,恳请贵院核实后予以采纳。

辩护人: 律师

1月13日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根据省委、省政府建设“文明山东”的部署,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巩固“三城联创”工作成效的基础上,20xx年在全县大力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以提高市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以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为标准,以建成省级文明城市为目标,以社区建设、路街形象、交通秩序、环境卫生为突破口,采取治城与育人、硬件与软件并举的方针,集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全力打造临邑的环境品牌,有力推动全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实现“超常发展、跨越前进”。

二、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建设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在全县继续深入开展“做学习型公民,建学习型单位,创学习型社会”活动,党政机关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党政中心组学习制度和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县委办公室、宣传部)

2.抓好党政机关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促进各级党政机关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

3、设立政府部门集中办公的“一门式”服务大厅,增强政府部门办事程序的公开化、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度,公开为民服务的热线电话和监督电话。建立城市政务网站,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中心、监察局、信访局)

4、定期组织“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党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二)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1、开展民主法制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四五”普法规划和临邑县20xx-20xx年依法治县规划,重点抓好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学法守法。加强对广大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

2、广泛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90%以上社区与司法部门、法律服务机构建立咨询服务的定点联系制度,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普遍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化解矛盾。(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3、切实维护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严禁侵犯老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合法权益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县司法局、教育局、劳动保障局、总工会、妇联、残联)

4、深入开展“平安临邑”建设,加大对重大刑事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控制力度,交通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0人/万台车以下,确保不发生在全省、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和消防安全事件。加强公共安全保障设施建设,提高人防、技防水平,进一步完善110报警服务系统,社区警务室达到一区一室,制定居住小区安全防范制度,90%以上的新建住宅楼宇安装对讲电控防盗装置,50%的老式住宅安装简易报警防盗装置。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活动。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聚众赌博等社会丑恶现象,有效开展禁毒宣传和禁毒工作,及时发现和铲除黑恶势力,增强群众安全感。(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局)

5、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建立见义勇为基金,每年对见义勇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

6、加强劳动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劳动保障局)

7、抓好社区居委会的民主建设与管理,制定规划,积极推进社区居委会民主建设,制定民主决策制度,在社区内形成社区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的有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三)建设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大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促进政府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全面提高党政机关依法行政、诚信服务水平,确保市民对政府诚信的满意度在90%以上。(责任单位:县直机关工委、监察局)

2、大力开展集中性的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提高广大市民的诚信意识。(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

3、建立企业信用评估机制和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开设互联网公开查询系统。(责任单位:县经贸局、民经局)

4、建立个人信用征信体系,逐步建立个人信用档案。(责任单位:县人事局、质监局、劳动保障局)

5、广泛开展创建“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建立打击假冒伪劣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经贸局、工商局、质监局)

6、严厉打击地方保护主义,杜绝向企业乱摊派和吃、

拿、卡、要等现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经贸局、民经局)

7、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以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为重点,规范行业服务行为,提高公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举办第二届文明服务礼仪大赛,办好“承诺热线”栏目。(责任单位:县纪委、县文明办)

(四)建设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大力开展理论宣传与研究。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办好理论专刊、专版、专栏,加强基层理论宣传队伍、阵地建设和管理,组织开展好各种形式的理论研讨活动。年内组织报告团下基层,宣讲党的xx大和xx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扩大理论研究成果,争取有更多的成果获省以上奖励。(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党校)

2、认真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大20字基本道德规范宣传教育力度,在街道社区、市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公民道德公益性广告,数量占广告总数的20%以上。党员干部、社区居民、青少年和外来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要形成制度,做到有计划、有主题、有典型。(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在城市社区建立市民学校,普及面达到80%以上,建立学习教育制度,根据形势需要,对广大居民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和管理,利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组织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团县委、县教育局)

5、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

6、做好“临邑形象”品牌的策划、宣传和推广,进一步增强城市的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质监局)

7、加快发展教育事业,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确保在85%以上。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收费公示和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8、加强科普设施和科普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工作,每年开展3次以上全县性科普教育活动。(责任单位:县科协)

9、制定全县文化发展战略规划,发展有地方特色的地域文化。加大文化投入,改善公益性文化设施,加强图书馆、影剧院、艺术馆和社区文化活动阵地的建设与管理。开展文化进社区活动,活跃广场文化。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制度,加大投入,文化遗产保护完好率达到 95%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

10、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建立社区体育指导员队伍,配套公共体育设施,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45%以上,人均拥有公共体育设施0.15平方米以上。(责任单位:县文体局、邢侗街道办事处)

11、维护公共场所秩序,规范市民行为。进一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和沿街单位共建文明街道责任制以及县级领导包路责任制,搞好社区综合整治和日常管理,提高沿街商场、门店服务质量,杜绝不文明现象发生。(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交警大队、工商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大力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倡导社会新风。开展扶贫济困社会捐助活动,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全社会性志愿者组织。(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团县委)

(五)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现,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加快经济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生活,全县GDP年增长率和人均GDP高于全省同类城市平均水平,贫困率低于3%,人均住宅建筑面积高于21平方米。(责任单位:县发展计划局、经贸局)

2、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要求,加快重点城建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加强建设工地管理,制定安全文明工地评选标准,安全文明工地合格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

3、抓好户外广告管理,大力整治和规范各类户外广告和宣传品。临街摊店不得擅自悬挂、张贴或设置各种招徕顾客的广告、宣传招牌;对用语不当、用字不规范、质量低劣等严重影响城市形象的广告牌(箱)和店牌门匾,一律更换;经同意或批准在沿街道路和建筑物上设置的广告牌、标牌、橱窗、灯箱、电子屏幕等物品,设置单位或产权单位应保持其整洁美观,有碍观瞻或妨碍交通的必须修饰或拆除。(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工商局)

4、抓好城市美化工程。搞好城区部分街道和破损路面的修补和改造,全部拆除违章建筑和有碍观瞻的临时建筑,对影响市容的破旧建筑,要进行拆除或修缮、装潢。各条道路、街巷均设置统一规范的道路名称、标牌和公共图标标志。大力开展市区环境整治,杜绝“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乱挂乱晒、乱撒乱烧”现象。(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5、抓好城市净化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足城市管理队伍和环卫队伍,城区街道和居民小区实行专人全日保洁。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其中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10%。按有关法规做好监督执法工作。垃圾定时定点收集,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垃圾站清洁基本无蝇,垃圾密闭运输,无溢漏垃圾。抓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做到道路整洁,垃圾收集、清运及时。(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房管局、环保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6、抓好城市亮化工程。对市区主要街道的路灯以及汽车站、火车站、公园等主要景点灯饰,要着力做好改造、补建和管理工作。各小街小巷均要设置路灯,确保亮灯率在95%以上。沿街各机关、门店,各公共建筑特别是高层建筑均要安装外墙灯饰景观。沿街各建筑要定期粉刷清洗,各类标牌、霓虹灯要字迹清晰、规范、明亮、无缺损。(责任单位:县电业公司、建设局、城管执法局、各产权单位)

7、加大交通综合治理力度,规范城市交通秩序。健全完善公共场所停车场。增设各类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牌,施划交通标线,建立路段包干和查勤制度,对市区交通秩序加强监测巡查。在次干道设置出租车停车标志,定点停车,对随意停车、乱调头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予以处罚。公交车站点布局合理,斑马线、隔离栅栏设置科学。强化对市区客运、出租、三轮车辆经营行为的管理,严厉打击“黑车”、“黑线”、“黑班”、“黑户”和其它违规行为。人力三轮车和驾车人员的服装要整齐划一。在司乘人员中深入开展《机动车驾驶员文明守则》和《乘客文明守则》的教育,使之深入人心,严格遵守。(责任单位:县建设局、交警大队、交通局)

8、加大市场管理力度,规范市场秩序,做到“科学规划,全面布局,严格管理,行商归市,经营入室”。市区主干道严禁摆摊设点,所有市场、门店、摊点不得影响市容,污染环境。积极开展“文明经营区”活动,促进个体工商户文明经商、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财办、工商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9、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设施,各类公共场所卫生和食品卫生合格率达到85%和9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卫生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0、在市区内(包括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并搞好检查评比工作。培养城区居民卫生意识,大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建立健康教育社区示范点。组建群众性的卫生组织,对大街小巷进行综合卫生治理,开展创建卫生先进单位评比活动,提高市区的整体卫生水平。(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1、做好城乡结合部的卫生治理工作,教育居民讲文明、讲卫生、遵纪守法、家畜家禽圈养。市郊自来水普及率和卫生厕所普及率均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水利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2、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强化食品、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从业单位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重点对小饭店、小旅馆、小理发店、小食品摊点、小歌舞厅进行卫生监督,全面提高卫生水平。做好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宣传与监督。(责任单位:县卫生局、防疫站、邢侗街道办事处)

13.城区公共厕所数量按1座/3000人或3座/平方公里建设,水冲式公厕达30%。(责任单位:县建设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14、加强人口管理,提高生活质量,合法生育率控制在95%以上。(责任单位:县计生局)

15、大力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着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城市登记失业人口再就业率分别达到95%和70%。(责任单位:县劳动保障局)

(六)建设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1、搞好市区绿化美化。抓好城市广场、街道、公园的绿化美化,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特色林带和各类纪念性植树造林活动,市区人均公共绿地达5平方米以上,城区绿化覆盖率达30%。积极开展“花园式单位”评选活动,推动国林绿化向单位、向基层延伸。各单位、小区要抓好庭院绿化,采取见缝插绿、拆房建绿、拆墙透绿、空中枝绿等多种措施,增加绿化面积,消除裸露地面。(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林业局、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

2、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城市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建设局、城管执法局)

3、搞好城市环保综合治理,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及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系统,基本消除环境事故隐患,确保不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积极治理废气、废渣、废水和噪声污染,加快污水处理厂管网配套建设与水体再利用的步伐。环保指标确保达到下列标准: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指数达到2%以上,空气污染指数达到80%以上,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到90%以上,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且市区无劣质V类水。(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七)开展多层次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1、大力开展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社区共建活动,大力宣传《临邑县市民文明公约》和《临邑县居民文明守则》,广泛开展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市民评选活动。(责任单位:邢侗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2、大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和文明信用创评活动,抓好“十星级文明村”、“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不断改善农民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活跃农民文化生活。(责任单位: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县文明办)

3、进一步加大对各级文明单位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各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责任单位:县文明办)

4、抓好建设“诚信德州”活动,进一步抓好建设“诚信德州”责任制的落实,开展“文明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5、积极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普及科技、法律、卫生知识,增设社区公共文化、体育基础设施,活跃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居民生活质量。(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综治办、文体局、卫生局、科技局、团县委、县妇联、科协)

6、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每年举办两次“三下乡”活动。(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文体局、卫生局、科协)

三、工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县委、县政府为优化发展环境、树立临邑形象做出的重大决策,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统效考核体系。各级各部门一把手要负总责、靠上抓,定期听取创城工作的情况汇报,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为了加强对创城工作的领导,县里成立临邑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委员会,并设立了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创建活动七个专项领导小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负责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这项工作,确保创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多种宣传工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的宣传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全民参与、积极行动的浓厚氛围。临邑大众报、临邑电视台、临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制定宣传报道计划方案,开设专题专栏,长期跟踪报道,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三)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县直各部门、恒源街道办事处、邢侗街道办事处、临盘街道办事处要根据县里的统一部署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符合实际的实施意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各职能部门和单位抓好各项目标责任的落实,确保各项任务均达到A类标准。要把争创省级文明城市纳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所需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对重大项目和重大活动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政策,建立多元化的筹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提供物质支持,形成共建文明城市的合力。

(四)加强监督,狠抓落实。县人大、政协要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督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题视察,不定期对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暗访和咨询等,及时向创城委员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县创城办要根据创建工作进程,定期进行督查和暗访,以“创建建议书” 等形式及时反馈给各专项组和相关单位,以便及时解决问题。要定期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对创建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县新闻单位予以曝光。县委、县政府将对创城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扎实、贡献突出、考核成绩优异的单位,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考核成绩差的单位,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全国文明城市是对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的集中体现,是我国目前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喜迎”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荣誉感投身到创建工作中,用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展示英雄城和人的文明形象。为确保创建文明城喜迎的任务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实施意见。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6

(1)、领导应多下基层关心职工,了解基层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了解职工的想法,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对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不应推来推去,应积极协调解决。建议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一线职工的交流。

(2)、建议领导班子在培养年轻领导成员上应加大力度。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高管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建议领导提拔干部要坚持“四化”标准,事前应将提拔的干部个人情况向广大员工公示,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对已经提拔的干部应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力度。

(4)、建议领导层在决策上要多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遇事能否多站在职工的利益上考虑问题。

(5)、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

(6)、建议领导对下属应保持平易近人的态度,在工作中让员工与领导之间保持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领导的威信是靠人格魅力、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所树立起来的。

不批准逮捕意见书 篇17

该生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团结同学,尊敬师长。该生学习认真努力,勤奋严谨,专业知识掌握扎实牢固,并能将学习的知识与实践相结合;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负责,能创新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成绩突出。对待同学,真诚热心,乐于助人。动手能力强,自学能力强。是一名合格的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