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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会议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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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工作会议方案 篇1

一、时间地点:

教育工作会议方案(通用4篇)

x年2月19日(正月十二)上午

8:00报到,8:30准时在市人大礼堂开会。

二、参会人员:

1.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全体同志;

2.市属学校、局直单位任命的现职领导;

3.各教育组组长、成技校校长;

4.各初中、小学副校级以上在职领导,公办幼儿园园长、教学点负责人;

5.部分民办学校校(园)长;(实验中学、新蕾学校、博文、兴华、文华、河之畔、蓝欣幼儿园、矿务局幼儿园、格林童话幼儿园、童之梦幼儿园、爱心幼儿园、小玲幼儿园 );

6.已认定的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负责人。

三、参会要求:

1.各教育组长负责通知、落实并组织本辖区所有单位的参会人员按时报到。

2.职教科负责通知非学历培训机构负责人按时报到。

3.各参会人员要统一着正装,不得请假,按时参会。

4.会前逐人在报到处签到,不得代签,并按名条入座。

5.电教中心、教研室、活动中心、核算中心组织好本单位人员按时参会。

教育工作会议方案 篇2

一、会议时间

3月10日上午9点召开x年教育工作视频会议,市教育局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镇办和市直学校设分会场,主会场会议时间一天,分会场会议时间上午半天。

二、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会人员: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学校、民办学校校长,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办所属初中、小学(含村小)校长。

分会场参会人员:各镇办中心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各镇办中小学和市直学校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辖区内所有幼儿园园长(含民办幼儿园)。

三、会议要求

1.请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员提前 15分钟入场完毕,请获奖单位负责人提前30分钟到主会场按席卡入座(名单附后)。

2.镇办所属学校校长由各中心学校负责通知;各分会场由各镇办中心学校或市直学校负责组织。

3.请各分会场安排专人于3月9日下午3:00集中调试设备,并于10日上午8:30前正常接收视频。调试联系人: 联系电话:.

4.所有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请假、代会,如有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分管机关领导审批,报局办公室备案。

5.会议统一安排乡镇参会人员生活。

教育工作会议方案 篇3

一、会议时间

2月16日、17日共二天。

二、会议地点

局五楼会议室、新一中学术报告厅

三、会议议程

(一)教育干事、直属学校校长工作汇报会

1、对象:局党委成员(10)、机关股室长(20)、

教育干事(12)、直属学校校长(27)

2、时间:2月16日(星期四)

地点:局五楼会议室

上午:8:00——12:00干事、校长工作汇报会

内容:x年工作总结、x年工作思路(限时6分钟)

12:00全体与会人员教工之家就餐

下午:1:30——4:30参观学校

对象:局党委成员、教育干事、乡镇中心完小校长、教育股股长、幼教股股长

路线:城西学区——石城白螺坳幼儿园——肥田幼儿园—大市小学——二小南校区——县幼儿园

(二)全县教育工作会议

1、对象:县四大家分管领导;局党委成员、全体机关干部;教育干事、辅导员、完小校长、公办幼儿园园长;直属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2、时间:2月17日(星期五)8:00

3、地点:一中学术报告厅

4、会议议程

⒈县领导讲话

⒉x年秋季期末统考各科质量分析

⒊局分管领导安排工作

⒋签订责任状(安全、计生、党风廉政)

⒌龙局长工作报告

四、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一)会务组

组长:赵继刚

工作要求:

1、会议文件起草和责任状制作(汪俊世、杨兴国、汪谷香、陈征怀)

2、龙局长工作报告及会议材料收集与编印(汪俊世、沈胜祥负责);

3、参会人员及会议票的分配、座位分布图、会议票的印制、会议人员清查(赵继刚、杨胜华、陈振兵同志负责);

4、通知参会人员并发放座位票(张涛同志负责);

5、联系并布置新一中会场,悬挂会标,张贴欢迎标语,安排主席台桌签、主席台的茶水(吴丽玲同志负责);调试音响设备、多媒体(尧红亮、陈应龙同志负责);

6、联系新闻报道及摄影(沈胜祥同志负责);

7、车辆安排(汪志宏负责)

(二)、后勤组

组长:廖岚

工作要求:

1、统计乡镇与会代表就餐人数、联系新一中午餐(廖岚、庞品同志负责);

2、做好教工之家就餐及四大家领导的接待工作(黄淑华同志负责);

(三)保卫组

组长:杨兴国

成员:吴志伟、熊贵华

工作要求:

1、负责一中会场内外保卫工作;

2、协助一中做好与会代表的就餐工作;

教育工作会议方案 篇4

会议时间:

x年7月10日(星期五)全天

第一阶段:8:30—12:00;第二阶段:14:30—17:00

会议地点:

xx校区文汇楼C段二层会议厅

参会人员:

1.校党政领导、党委常委、校长助理;

2.机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院长(主任)、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主任),分党委书记、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秘书;

4.研究生教育督导委员会全体成员;

5.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参会要求:

请各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