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心得体会>工作心得体会>

2023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心得体会(精选4篇)

工作心得体会 阅读(3.04W)

2023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心得体会 篇1

中共中央印发条例,明确党的工作机关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设须经党中央批准

2023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心得体会(精选4篇)

新京报讯 (记者沙璐)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要求,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条例》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机构和决策形式是部(厅、室)务会或者委员会,一般由正职、副职、派驻纪检组组长或者纪工委书记及其他成员组成。具体来看,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七条要求,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

中共中央下发的通知强调,党的工作机关指的是党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政治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2023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心得体会 篇2

近日,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这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颁布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紧密结合,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党的以来,我们党始终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先后出台了《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问责条例》《监督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最新出台的《工作机关条例》,是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必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的工作机关工作,成为制度治党的又一“利器”。

作为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工作机关条例》补齐了党的机关管理的短板。尤其是条例中明确的“严格控制议事协调机构常设办事机构的设立”“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等约束性条款,对规范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提高党的工作机关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有着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还需要各级党委在《工作机关条例》确立的原则和精神指引下,建立完善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如要求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要“根据本条例科学编制党的工作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就是要确保条例确定的“精干效能原则、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的要求”落到实处,从而使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法规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指南”。

在建党95周年的讲话中指出:作为一个有8800多万名党员、一个在有着13亿人口的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党和人民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这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把握的基本规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要更好地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必须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因此,《工作机关条例》作为制度治党的又一“利器”,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2023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心得体会 篇4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以基础主干党内法规的形式,夯实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

中央党校教授李民在接受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专访时谈到,《条例》适用于党的具体工作的执行机关,以制度规范机关的设立和运行,对于保证党的领导核心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适用于党的具体工作执行机关,加强党建的又一部署

党的工作机关是落实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

“《条例》的发布非常及时和重要,对党的工作机关的性质、工作内容和方式方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一系列规范。”李民告诉记者,《条例》主要涉及的对象是具体的执行机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对这些机构的领导。

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委、党组不是同一个级别,条例也不是一个层级。有学者曾指出,此次出台的《条例》是党的具体工作部门如何加强机关党建,是从二级层面加强党建的一个部署。

按照《条例》的规定,所适用于中央和地方党的工作机关,主要涵盖了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关。此外,党委直属事业单位、设在党的工作机关或者由党的工作机关管理的机关,参照本条例执行,法律法规和中央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制度条例规范机关运行,全面从严治党有据可依

处于现代化过程的国家,政党的制度化、组织化程度至关重要。我们党是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的大党,是一个要在13亿多人口大国长期执政的党,党的制度化、组织化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

当前,我们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改善,而最根本的改法,就是通过制度和法规进行长久性的改善。《条例》的发布,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具有重要意义。

正如中共中央就此次《条例》发出的通知所言,《条例》是规范党的工作机关设立、职责和运行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继党组工作条例、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之后,加强党的组织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

“《条例》用制度、法规以及具体的条文规范了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和运行,为的是更好地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有效的贯彻和执行。”李民告诉记者,《条例》的出台可以更好地贯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具体工作部门的工作能力和战斗力。同时,也可以防止具体工作部门利用职权产生一些腐败问题,让工作更加规范。

领导职数实行从严控制,体现“严”字当头

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看,《条例》的许多具体规定,充分体现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其中,第二章第五条规定,党的工作机关的设立,应当适应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管理。此外,第七条在“党的工作机关的领导职数”上也规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从严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总量控制和限额,避免了有些地方部门搞对策,设置多余编制,导致党的机关过于膨胀,人浮于事。”李民认为,《条例》的发布,对于保证党的领导核心的地位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此次《条例》规定,党的工作机关正职由上级机构领导成员兼任的,可以设常务副职,协助其处理日常工作。此外,党的工作机关不设正职领导助理,一般不设秘书长。确有必要时,经党中央批准,党中央职能部门可以设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