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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民生工程考核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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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民生工程是国家实现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和谐发展,共建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和谐的惠民政策。近年来,宿松县教育局在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教育公平、和谐发展为目标,通过大力实施教育民生工程,建立完善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全县教育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教育民生工程考核汇报材料

一、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

1、组织宣传情况。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实行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为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到实处,我县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教育、财政、发改委、监察、物价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革组织实施工作,并在县教育局、财政局设立保障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学习、研究、安排部署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制定《宿松县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召开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印发《宿松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宿松县义务教育阶段贫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宿松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进一步加强收费管理的通知》等文件。利用开学工作会议上对收费工作作强调,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强调收费纪律。利用卡片、宣传栏及媒体等形式进行改革宣传。积极协调,争取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配套资金。做好学校公用经费的分配、拨付及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评定和发放工作。加强监督检查,联合有关部门,不定期深入学校开展教育乱收费工作治理。注重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时编印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简报,按时做好报送月报表等工作。

2、资金管理情况。为进一步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我县进行了教育财务管理体制改革,成立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各校所有资金全部纳入教育经费核算分中心统一管理、集中收付,建立“校财局管”的管理模式。制订《宿松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所有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经费全部进入教育资金专户,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积极配套改革资金,XX年配套农村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45万元,对全县1250名农村贫困寄宿生予以补助。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部纳入了县财政管理体系,由财政统一进行预算管理。县政府已经将教师基本工资及福利纳入财政预算。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各校均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每半年对学校财务进行一次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学校内公示,接受监督,保证学校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

3、政策落实情况。XX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我县义教育学校公用经费4062.7万元。县财政按小学255元/生、初中375元/生标准足额拨付到校。余额资金侧重考虑区学校和薄弱学校,由教育、财政等部门提出意见,报县义保领导小组批准,确定分配方案,确保规模较小学校能正常运行。小学每生10元、初中每生15元的公用经费,也全额拨付到位。积极落实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去年安排小学150名、初中1100名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共9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奖励45万元,县财政安排45万元,追补XX年秋季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22.5万元。此项资金在11月份前按照规定程序全部发放到位。为扩大贫困寄宿生补助面,XX年我县在年度预算中安排82.5万元的补助资金,计划补助小学300名、初中XX名贫困寄宿生。安排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教科书资金1547.4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用上免费教科书。县教育局、学校及新华书店共同做好教科书循环利用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强收费督查,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校严格执行“四项制度”,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XX年,我县收费标准为小学作业本费10元/生/期,初中作业本费20元/生·期,住宿生住宿费40元/生/期。全年安排收费检查近10次,杜绝了“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中小学危房改造方面

我县校舍总面积792483平方米,其中XX年底 d级危房71356平方米。多年来,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县直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和全县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我县农村中小学的校容校貌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得到了充分的保障。

1、组织管理情况。为切实加强我县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国土局、教育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校舍维修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事务由教育局项目办负责。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并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校舍维修改造日常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各乡镇中心学校和项目学校也成立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施工进度等。

2、质量管理情况。规范项目工程基本建设程序,县领导小组下达规划文件和县发改委下达项目批复以后,项目学校根据《宿松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和《宿松县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项目的立项、勘探设计、工程报建、招标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决算审计等工作都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项目选址要服从学校统一规划,设计要遵循“科学、美观、实用”的原则,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规定,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学校校舍建筑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施工承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按合同和图纸要求规范施工;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对项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工程在报建时,各部门都能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实行扶持政策的通知》和县政府《关于印发宿松县基建项目行政审批与税费征收“一表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落实各相税费减免政策。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把“五关”,建立危改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项目公示制度;严格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零事故”发生。施工工地张贴安全警示标志,悬挂醒目安全警示牌和安全施工规范,施工人员全部系戴安全帽,项目四周都安装安全防护网。学校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施工人员每天记录了安全日誌。制订《宿松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规范》等文件,严格程序和规范操作。严格遵循先改危的原则,严禁虚报、谎报项目资金计划,严禁擅自更改、调整项目。全县没有将危改资金用于非义务教育学校,资金集中使用,项目建成后没有被其他单位占用现象。项目在发包后,也没有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全县所有工程项目没有出现质量事故。制订《宿松县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工程资金实行专户、集中管理、封闭运行,按规定程序和工程进度拨付至承建方帐户,手续完整。没有将工程资金下放到乡镇、村、校进行管理,无违规拨付情况,无挤占、挪用危改资金现象,没有将危改资金用于支付办公经费、人员工资和奖金,没有用于偿还XX年以前拖欠的工程款和其他债务,资金筹集由县政府在核定的额度内申请开行贷款,严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订立贷款合同,县财政按规定时间和程序支付贷款利息,自筹资金能及时足额到位、下拨。所有项目工程都由县教育局组织验收,县质监站出具验收报告,小型维修工程必须先预算,竣工后再进行决算,招标工程聘请中介公司进行招标代理,工程完工后进行决算审计。制订《宿松县中小学危房改造档案管理办法》,各项目学校必有专人负责危改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建设的所有资料项目学校在一周内上报教育局项目办统一管理,资料不得缺项,凡资料经验收不合格齐全的,项目学校必须完善或补齐,否则拒拨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成立项目建设督查组,联合县发改委、财政等部门对凉亭、二郎、河塌等6乡镇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进行专项督查,及时掌握校舍维修改造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要求,责令限期迅速改正。组织发改委、财政局、建设局、科技局等单位对全县中小学校舍抗震安全进行拉网式排查和校舍维修改造专项督查。严格按省市要求及时报送危改信息和各种报表。落实目标责任制度,各项目学校校长是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校长都能坚守岗位,亲自过问,全程参与,具体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严把工程进度、安全、质量关。在工程招标、议标和项目验收、决算等重要环节,各项目学校为增加该项工作透明度,还特别邀请了教育局驻点干部、审计监察室人员和教师代表进行现场监督。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县政府把危改资金的投入放在重要的位置,重点抓危改资金的筹措工作,拓宽筹资渠道,加大筹资力度,并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投入的保障机制:一是积极主动多争取国家、省、市危改资金;二是把从国家、省市有关帮扶单位争取的资金主要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三是县政府每年安排危改专项资金;四是从乡镇新增农业税财力中切块一部分用于危改配套;五是将征收的城市教育附加全部用于学校建设。这样危改资金的投入就有一个稳定的、长期可靠的来源,从而保障了危改工作的顺利开展,也开创了我县学校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3、任务完成情况。为确保XX年底完成XX年底库内d级危房的改造任务,我县共筹集维修改造资金4288万元,计划新建校舍89430 m2,改造危房94822 m2,其中改造d级危房71356 m2。至目前为止,该项资金安排的171个项目已全部启动,其中完工项目166个,在建项目5个,开工率100%,完成率97.1%。学校d级危房已全部改造完毕。

三、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方面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认真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县从XX年9月1日开始启动该项工作。

1、资助政策执行情况。为加强我县中职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县教育局成立以高嗣照局长为组长的中职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确定专职中职学生资助工作人员2名,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落实办公经费。制定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的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各相关学校也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工作机构。印发《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宿松县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对资助的范围与标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县教育局将学校学生资助工作情况纳入了办学水平评估指标体系并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学校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工作管理制度。

2、资助经费管理情况。县财政配套的资金足额纳入预算,对国家助学金进行专户存储,按要求及时拨付到位,保证了中职助学金的按时足额发放。督促各类学校按规定及时、足额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经费,用于校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制定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两种类型以上的校内资助形式。各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校内资助资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并制定具体使用方案。各校建立资助对象及发放情况台帐,将学生申请表、户籍证明材料、受理结果、公示情况、助学金发放及变动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建档备查。XX年6月底,在春季上报学生中,有1936名通过审核。县财政局及时下拨助学金145.2万元,保证了按时发放。12月中旬,经审核的2575名学生的193.125万元(其中县配套16.425万元)助学金一次性下达。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确立具体发放方案且到校督促实施,实行打卡发放,无实物或服务形式抵顶或扣减行为,无强制消费或抵减学费行为。在实际领取过程中,要求班主任带领学生一同核实、签字,同时班主任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尽量请家长亲自到学校领取,真正做到了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放心。

3、资助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宿松县民生工程学生资助工作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并分别于XX年3月和XX年元月对各中职学校学生资助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重视中职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县教育局中职学生资助办公室要求各校于每学期开学后在全校召开动员大会,传达中职助学金发放精神,让每一位学生了解到政府给予的关怀。会后,校资助办公室召开班主任会议,进一步落实报批的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并把文件和申报表发放到每一位班主任手上,由班主任分班再做动员工作,电话告知学生家长,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了解政策,每一位家长都知道该政策,力求把宣传工作做得更细致、更深入。资助工作细致扎实,资助对象与资助范围的认定准确清楚,资助数据统计与信息管理准确及时。为加强对国家助学金的管理,实行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并接受审计、监察部门的检查和社会的监督。县教育局设立专项举报投诉电话为78119xx,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总之,XX年我县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步伐,积极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贫困生资助政策,促进了全县教育的均衡发展。县教育局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机制建设,采取有力措施,真正把教育民生工程办成放心工程、惠民工程、德政工程,为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