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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样本(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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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样本 篇1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

劳务合同样本(通用20篇)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类型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__ 文化程度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就业证号码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次短期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1、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或 工作(工程)结束止。

二、工作内容

甲方分配乙方在________岗位担任________职务(工种)。在正常情况下乙方必须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具体生产(工作)任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

1、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工作制,如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由甲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实行。

2、因生产经营需要,经协商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甲方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日加班不超过3小时,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

甲方按月足额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制度和分配形式按下列第_____项执行;

1、实行计时工资制,乙方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每日工资_____元,每月工资_____元;

2、实行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为________。

3、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每月应支付给乙方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五、劳动保险

1、甲方和乙方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缴纳养老等社会保险费。

2、乙方患病、工伤、致残、死亡等待遇,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乙方的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及纪律奖惩等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

七、 违约责任

1、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

2、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除全额支付工资外,还需给乙方加发经济补偿金。

3、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赔偿相关损失。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双方均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订后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鉴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签章):

鉴证人(签章):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2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 研修内容 (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 派遣时间 合同期为 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 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 万日元,其中 万日元 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 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 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

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 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 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 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 (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 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 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 产权证。 (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 (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 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 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 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 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示威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 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仲裁 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大连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劳务合同样本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业务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书,共同遵守所列条款。

第一条、劳务合同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

乙方认真遵守卖场各项规章制度,积极负责完成公司销售目标和商品陈列标准,保证柜面商品的卫生及充足。

第三条、劳务报酬支付

甲方每月10号根据上月销售数据支付乙方应得报酬。

第四条、 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甲乙双方若提出辞职与被辞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并在一切手续交接清楚后办理。

第五条、违约责任

甲方每月对乙方提供100元商品免赔责任,超出短少按价格6折承担。

第六条、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若发生争议应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进行友好协商,直至达到双方满意。

第七条、文本及生效

1. 本合同文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于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满足甲方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乙方同意就该标段内的工程向甲方提供劳务。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内容:

1。4施工范围: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个文件应被视为一个整体,彼此互为解释和补充,如出现相互矛盾的情况,按下列组成顺序解释:

1)本合同书及附件;

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3)施工承包的招投标文件;

4)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

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结)算书;

6)国家现行工程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7)图纸;

8)甲乙双方管理人员名单。

第三条工期

3。1工期:日历天

3。2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3。3计划完工日期:年月日

正式开工日期:以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竣工,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拖期损失赔偿金为合同价格的元/天,拖期损失赔偿金限额为合同价格的;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非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或影响工期,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甲方向业主及监理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后,工期相应顺延;非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或作为有经验的承包人可预见的情况不能作为乙方工期延长的理由;

因工期延长或设备停置等原因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问题,如甲方得到业主的经济补偿,乙方将得到相应部分的经济补偿,否则乙方将放弃追偿权。

第四条工程质量

本合同工程必须达到交通部优良等级,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达到100%;达不到要求,乙方承担质量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壹套(复印件)。

第六条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暂定:元,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后7天内根据施工图并结合本合同1。3、1。4款内容编制施工图预算上报甲方,甲方在接到乙方编报的施工图预算后应在7天内组织人员完成审核批复工作,以经甲方批复的施工图预算确定合同价款。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劳务分包、实际施工项目按工程量清单单价结算的方式承担施工。

第八条工程量清单

8。1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均已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本合同第18。1款约定由甲方供应的除外)、水电、质检(自检)、缺陷修复、自身的管理费用、现场经费、临设建设费、资料费、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税费(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除外)、利润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等;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综合单价固定不变,并与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的增减无关;

8。2乙方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运输、维护、拆卸、拼装等支付的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

8。3用于支付已完工程的计量方法,工程量的确认以设计图纸净值为准,具体应符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及相应补充约定技术规范中相应章节的“计量支付”条款的规定。

第九条工程变更

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因完善图纸设计等引起的变更时,甲方应在接到变更通知后3天内向乙方下达书面变更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变更通知后7天内上报工程量变更报告,甲方收到后7天内完成审核批复,按批复后的变更金额修改合同价款,未经批复的不进行计量支付;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双方按以下原则协商暂定并进行进度款计量支付:

1)如该工程内容与合同清单中内容相同的,则以合同清单中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

2)合同中无该项目的,可参照市场行情作为作价依据。

因变更新增支付项目的单价待乙方承担工程结束后将所有暂定单价项目汇总订立补充协议并以此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条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第十一条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所有技术管理人员均应具有与本工程相应的资历和经验;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更换或擅离工地;当工程已进展到收尾阶段或其他原因需要撤离或更换任何管理人员时应在满足工程管理需要的前提下进行,并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报告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其认为不合适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技术管理人员,如不执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主要管理人员每人次擅离工地一天,罚款元,甲方将直接从乙方当月的工程计量款中扣除。

第十二条甲方责任

12。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对本工程实行全面管理;

12。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按时提供施工图纸、组织技术、安全交底、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及交工验收;

12。3负责现场总体平面规划,统筹安排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场地,协调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交由乙方装表使用;

12。4负责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工程一切险是为永久工程、临时工程和设备及已运至施工工地用于永久工程的材料和设备所投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是对因实施本合同工程而造成的财产(本工程除外)的损失或损害,或人员(业主、甲方和乙方雇员除外)的死亡或伤残所负责任进行的保险;

12。5负责对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和指导;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和负责向业主报验;

12。6负责审定乙方编制的工程预、结算及各种计划、报表,按合同规定办理拨款;

12。7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三条乙方责任

13。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向甲方负责,必须组织自有成建制并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力量投入施工,严禁转包和分包,不得擅自与业主发生工作上的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

13。2负责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实施,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

13。3科学安排作业计划,严格按工程进度需要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保证本工程按期完成;

13。4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按甲方统一要求规划搭设现场临时设施和堆放材料、机具;按甲方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创建标准化工地;

13。5应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其为本合同工程工作的雇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金额应足以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甲方对于乙方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或财产(设备)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甲方也不对乙方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并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及总额价中,甲方不再单独支付;

13。6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检查;服从甲方统一指挥,不得自行其事;自觉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顾全大局;

13。7认真做好施工日记和隐蔽工程等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配备专(兼)职质检人员,做好工程质量自检、互检、交接检;及时发出隐蔽工程验收、中间验收、交工验收及材料验收通知,做好验收准备,配合各项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质量和安全事故报告,积极配合调查,严格整改,接受处理;及时填报各项报检资料并于每月25日前送甲方汇总;

13。8按时提交预、结算、各种计划及报表,以及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13。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及文物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级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工程进行妥善保护;

13。10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复。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

14。1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经检验合格,并得到业主和工程监理单位认可,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工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因此增加的全部费用;未经检验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及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14。2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成,经甲方检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验收报告,由甲方报请业主指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检验;经检验合格,评定质量等级,竣工验收证书签字后办理工程交付;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报告的意见进行返工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重新报请检验,直到满足要求为止。

第十五条安全施工

15。1乙方应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开展安全施工生产活动,建立安全施工保证体系,设立安全机构和专职安全人员,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确保本工程实现零伤亡安全事故的安全目标;

15。2为保证以上安全目标的实现,甲方将扣留乙方完成合同额5%的安全保证金,在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进行扣留,在本合同工程施工完毕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且乙方人员全部退场后7日内返还给乙方;

15。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甲方本着有效解决安全事故的原则动用已扣留的安全保证金,在扣留的安全保证金总额以外部分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六条环境保护

16。1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控制环境污染的规定:

16。1。1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渣土洒落,泥浆、废水流溢,控制粉尘飞扬,减少施工对环境和绿化的污染;

16。1。2严格控制噪音,施工组织计划应根据施工环境、机械和施工内容合理安排,限度的减少噪声;

16。1。3节约用水、用电、用纸,减少对能源及资源的浪费;

16。1。4油漆、油料、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包装完好,防止遗洒、渗漏;同时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品和消防器材,防止燃烧爆炸;

16。1。5对于废弃物应分门别类处理,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有害物质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6。2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对乙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甲方有权监督和提出整改要求,如因乙方未采取必要措施而导致或发生的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诉讼费用及其他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紧急补救

无论在工程施工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在乙方承担施工范围内工程的任何部分发生事故,甲方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是保证工程质量或安全的紧急需要,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进行紧急补救或修复,如乙方无能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或修复时,甲方有权另行雇佣其它人员从事该项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材料设备供应

18。1本工程所需要的等主要材料由甲方供应到乙方需用地点,按本合同附表中约定用量保质保量交付乙方使用;每月结算一次;如实际使用量超过附表中约定用量,按附表中约定的供货单价在中间计量或完工结算时扣回;乙方应安排人员配合甲方对以上原材料及半成品完成各种试验检验工作;

18。2零星材料和辅助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乙方采购的材料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交生产厂家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并提供样品进行检验,经甲方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在使用过程中乙方应按规范关于材料检验批次要求及时通知并配合甲方完成取样检验工作;对检验结果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材料坚决不允许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8。3乙方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和每月25日分别提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需用总计划和下月需用计划,甲方经审核后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及时组织货源交付乙方;乙方应及时验收并办理领料手续,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18。4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乙方根据施工实际需要自行配置,但必须能满足业主及甲方的强制性要求及施工需要;保持机械设备状况良好,对机械设备经常维护和保养,不发生泄漏污染事件;

18。5乙方对本合同中约定应由自己采购及租赁的材料或设备因管理能力不够、不熟悉当地环境等需要甲方代为采购或租赁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按实际购买或租赁价格加收5%的管理费用列转乙方使用。第十九条工程款支付

19。1本合同无预付款;

19。2工程进度款计量支付

19。2。1乙方在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对完成的工程量应及时进行汇总,填写《计量计算单》一式两份并附上相应的施工原始资料报送甲方,甲方3天内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完成已完工程量的签认,经项目经理签发并返还乙方一份;当验收结果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应及时按规范有关要求进行返工处理,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9。2。2当工程进展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发生合同外施工项目或需要乙方提供零星用工(机械)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给予施工或提供,甲方经办人员应在该合同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机械)使用完毕后3天内填写《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一式两份,上报项目经理签发后返还乙方一份;乙方有义务提醒甲方经办人员及时填写签证单,甲方项目经理在该合同外项目施工完毕或零星用工(机械)使用完毕后7天内没有接收到《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时,视为乙方已经放弃该权利并不允许再次申报;凡能以工程实物量计量的合同外施工项目均应以工程实物量签认,不得以零星用工(机械)的方式进行签认;对于新增的合同外工程项目的单价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的原则统一办理;

19。2。3乙方在每月26日将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内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的《计量计算单》和《零星工程(用工)签证单》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上报甲方;如截止到该月月底甲方仍未收到乙方上报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则视为乙方该月无符合计量的已完工程量并不允许再次上报;19。2。4甲方在收到《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报表》后14日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批复并返还乙方;在收到业主相应工程款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

19。2。5进度款支付金额:截止每月25日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发已完工作量的90%(按业主付款比例)并扣除本合同条款中约定应扣除的所有费用;

19。2。6治安费、卫生费、水电费、暂住户口费、计划生育管理费、养老统筹金等向有关管理部门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代缴,从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9。2。7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地方协调费、招待费等由乙方承担;

19。3完工结算

19。3。1乙方在工程完工并交付后28天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书》一式四份,且必须保证其中一份所有过程签认资料均为原件;

19。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报告书后,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审计定案后办理,结算数额需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19。3。3乙方未在19。3。1款约定的时间内上报工程结算报告书的,甲方有权以经双方共同确定的最后一期计量支付报表累计数额作为最终结算值;

19。3。4单只经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的结算书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依据,只有经过甲方项目经理部初审、法务合约部复审、总经理签发的结算书才作为确定结算额的最终依据。

19。3。5完工结算款支付:完工结算经审理定案、结清往来账务、扣留质量保证金、业主支付相应结算款后付给乙方;

19。4工程款支付方式:按双方约定的时间通过银行汇款到合同中指定账户,当乙方因各种原因需更换收款账户时应向甲方提出有效申请并按甲方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19。5本合同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含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甲方向乙方提供已完税证明。

第二十条工程款使用

20。1甲方应按照第二十条有关工程款支付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并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情况进行监督;

20。2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专项用于所有发生在本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支付;乙方在约定的工程款支付时间之前应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及用款计划,并在下次付款申请前向甲方提交上次工程款实际使用情况明细及相应的证明资料供甲方审核备案,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20。3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将工程款挪用、转移时,有权终止本合同的一切支付,直至乙方改正为止;

20。4甲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故意拖欠当地群众房租等费用时,在拖欠金额已经确认的前提下甲方可直接支付,乙方应予认可。

第二十一条民工工资支付特别约定

21。1乙方在首次民工进场后10天内或在施工过程中需增加使用的民工进场后10天内应向甲方提供民工花名册、用工协议、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原件需提交甲方核查)。乙方在每月向甲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应将民工工资表提供给甲方,以备甲方核查。

21。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项在任何条件下均应视为优先支付乙方民工工资的款项;乙方收到甲方的任何工程款项,均应无条件优先支付相关的全部民工工资。当甲方发现乙方收到款项后7天内仍未支付民工工资时,甲方有权扣留其任意款项并依据其提供的民工工资表直接支付给民工,此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乙方应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按时提供年、季度、月施工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各种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第二十三条缺陷责任及修复

23。1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等级,从每期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以5%的比例扣留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业主发给甲方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并返还质量保证金后7天内退还给乙方;

23。2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缺陷修复指令起7天内派人对存在的缺陷、病害或其他不合格之处进行修补、重建及修复;乙方在缺陷修复施工过程中,应服从管养单位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设备和材料的损毁及罚款等责任由乙方自负;

23。3乙方未在23。2款中约定的时间内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雇佣其他人从事这些工作并支付报酬,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从应支付给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第二十四条工程保修

本合同工程保修期为年,自业主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由于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自费修复;若乙方不履行保修义务和责任,则应承担由于违约造成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五条履约担保

25。1为保证本合同的有效履行,甲方在此要求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交纳合同价款的现金履约保证金;

25。2在此之前如有投标保证金,乙方可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同时补足差额;

25。3如乙方未能在25。1款约定的时间和额度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将在其后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时将差额进行扣留;

25。4该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收到业主签发的交工验收证书并返还相应的履约保证金时7天内返还乙方;当乙方未能履约或在履约过程中违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时,甲方有权将该履约保证金全额不予返还并无需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25。5乙方必须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避免信访、投诉、追讨工资等有损甲方信誉的事件发生,如发生类似事件,甲方将扣除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元/次。

第二十六条风险条款

26。1有关工程量确认依据必须经甲方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否则对甲方不产生任何约束力;

26。2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凡涉及到甲方经济责任内容时,乙方有义务报甲方单位确认并加盖与本合同一致的印章后,方可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总体进度计划调整施工速度,如乙方不能满足总体进度计划的要求,甲方有权调整本合同工程内容及施工范围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26。4当甲方对乙方的工程验收后,不排除因业主提出的质量问题而应承担的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26。5因业主的原因和责任,造成结算争议和付款延误时,甲方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27。1双方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提交甲方总部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继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a、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b、协商过程中双方同意停止施工;

c、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二十八条合同生效、失效及终止

28。1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公章)”处乙方加盖甲方认可的印章、甲方加盖行政章并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后生效。

28。2合同失效日期:工程完工办清财务手续后,除工程缺陷修复及保修事项外其余条款失效;完结工程缺陷修复事项,缺陷责任期满,付清质量保证金后,缺陷修复条款失效;工程保修期满,全部合同失效。

28。3在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特别约定;

a、施工进度或质量不能满足合同或规范的要求,对甲方三次要求整改落实不力;

b、违反第13。1款约定,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进行转包或分包;

c、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及时处理;

d、施工现场管理混乱,不服从甲方对现场的管理和指挥,

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合同价款的违约处罚,因此致使民工闹事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致业主不满时,甲方有权加大倍进行处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并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解除合同时,乙方应无条件在天内撤场,其剩余工程尾款作为违约处理,甲方有权不予结算。

第二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劳务合同样本 篇5

甲方: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范围工程范围与内容: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暖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1、室内电气照明线路、电缆、桥架、盘箱柜预埋及安装;2、室内照明灯具及开关预埋及安装;3、从专变、发电机低压屏至用电设备的所有线路、设备安装;4、防雷接地安装;5、弱电预埋及设备安装。

四、工程承包方式:依据国家定额下浮7%预以结算,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材料价格按施工时的价格信息为依据(材料价格信息),材料购买后需甲方认可方可施工。

五、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甲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六、质量标准工程质量: 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七、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 工程造价:预计 元 付款方式:前期五层完工后付五层总造价的60%,以后每施工完五层后付五层总造价的100%,最后施工完成,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付款至工程款结算价的97%,余3%作为保修金,按国家有关规定退还。

八、双方责任:甲方责1、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2、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现场材料保管场所。4、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5、按工程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乙方的工程款。甲方不能按合同支付乙方工程款造成的工期贻误及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甲方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6

甲方:

乙方:

为搞好食堂工作、方便职工就餐,注重饮食卫生,提高饭菜及服务质量,根据员工食堂管理办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为乙方无偿提供职工食堂的场地、设施、设备、炊具与餐具(以交接清单为准);

2、 免费为乙方提供水、电、燃煤,并保证正常供应; 甲方食堂管理员及甲方伙食委员会有权对乙方的饭菜质量、品种、环境卫生、服务态度实行监督考核和指导;

3、 食堂所有设备、用具、餐具的添置及维修,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甲方购置或维修;

4、 食堂所需主、副食原料,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由甲方指定专人对购进物品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由甲方保管且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发现不合格物品甲乙双方责任人各赔偿50%;

5、 免费为乙方提供住宿,所配物品如有损坏和丢失,乙方负责维修和赔偿,同时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管理制度;

6、 负责办理食堂的“卫生许可证”工作; 在餐厅设立职工意见箱,对职工所提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乙方应于考虑和采纳,甲方将整改情况在餐厅予以公示;

7、 在内部审计监督配合下,对职工食堂每月进行一次盘点,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每次给予责任人1000元以上罚款;

8、 食堂所配电动三轮车,只限于食堂送餐及购买物品;

9、 有权对乙方安排的小炒厨师及服务员提出调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予以调换,每延后一天罚款50元,从乙方当月劳务报酬中扣除。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 乙方在承包职工食堂期间,要遵守甲方劳动纪律和员工行为规范,以服务职工为宗旨,按照甲方食堂管理员及伙食委员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增加花色品种,提高饭菜质量,降低饭菜成本,乙方每月盈亏幅度不得超过2%,超过此规定则扣当月总报酬的2%-4%,全年累计盈亏不得超过最后一个月营业额的5%-8%,超出部分按实际额数从所提报酬中扣回,并将扣款额有计划地用于改善就餐职工的伙食,不得挪作它用,并且不得连续亏损和连续盈余;

2、 乙方必须保证全厂职工每日早、中、晚和运行工夜餐正点供应,并保证每日中、晚餐按时送到现场,保证饭菜新鲜,卫生合口,热饭热菜让职工吃好吃饱,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的,则扣其当月劳务费的2%-10%;

3、乙方必须搞好环境(包括设备、设施、地面、餐具、炊具等)和食堂卫生,每餐后必须对所有餐具严格消毒,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因管理不善每发生一次中毒事件,扣罚乙方5000—10000元劳务费,并负责医疗费用及其他损失,情节严重者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4、 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焦作市武陟县卫生防疫站颁发的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方可上岗,费用由乙方自理;

5、 乙方人员在食堂就餐,每人每月伙食费计30元,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6、 乙方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凡亲属、朋友、来宾在职工食堂就餐的,应提前告知甲方,并按规定向甲方交纳伙食费,否则以就餐标准2—10倍罚款;

7、 乙方要爱护、保养好食堂的设施和设备,人为损坏和丢失,要照价赔偿;

8、乙方人员的工伤、医疗费以及所发生的社会刑事纠纷均由乙方负责;

9、无论何种情况乙方不得收取现金,否则除没收本金外,再按收取现金额的10倍予以罚款,从当月劳务费中扣除;

10、乙方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 乙方人员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干净整洁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提供,否则每人次罚款10元;自觉接受上级卫生部门和甲方工会、伙食委员会的检查和考核,凡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200元,不计入成本;

11、乙方向甲方交纳贰万元保证金,正常终止合同时如数退还,如乙方单方终止合同,保证金不再退还;

三、劳务报酬的计算和提取

1、乙方劳务费按月营业额的35%提取,未经加工的食品、水、酒不得计入营业额;

2、乙方劳务报酬按以下公式计算:营业额×35%—应扣除部分;

3、甲方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3500元/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当月招待费≥1万元时,按实际营业额×35%支付乙方劳务报酬;

4、乙方劳务报酬的提取,由食堂核算填表,经甲、乙双方食堂管理员签字认可,报部门领导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每月25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5、劳务费支付方式为转帐支票或现金支票。

四、合同的续签与终止

1、甲乙双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协商合同事宜,如终止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

2、合同终止,甲乙双方要认真清点食堂设备、用具和物品,乙方应在合同终止30天前将设备、物品清点造册移交甲方,凡乙方损坏丢失的物品照价赔偿甲方;

3、本合同一经签字生效后,双方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或解除,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违约方向对方交纳一万元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双方的义务及其它

1、甲乙双方要共同遵守员工食堂管理办法规定,努力办好职工食堂,为生产一线服务,让领导放心,让职工满意;

2、每月由甲方组织伙食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参加的食堂工作座谈会,乙方派员参加,认真听取职工意见,制定改进措施,限期改进工作;

3、乙方有义务无条件地完成甲方交付的临时做饭任务(如抢险抢修等),收入计入当月营业额;

4、乙方每天必须公布饭菜品种和销售价格,否则罚款50元/次;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

年月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7

甲方: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籍贯: 省 市(县)

家庭住址: 文化程度: 手机号:

一、甲方因工作需要,招(聘)用乙方为本公司临时职工,合同期限为一年。

二、根据国家和本省劳动工资有关规定,经协商确定乙方劳动报酬形式,按车总运费吃饭、抽烟),电话费为每辆车每月 元。

三、工资发放:

1、运行后完成产值由财务会计结算,第二个月10日至15日发放工资。

2、如有交风险抵压金的驾驶员,其工资第趟结清。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应产生后果和责任大予以经济赔偿。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的应赔偿乙方人民币 劳动合同。

五、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能弄虚作假,如油费及修理费或隐瞒出车费用,虚报产值。无论金额多少,情节如何,一经查证,甲方有权从驾驶员当月工资扣除赔偿金额,同时中止劳动聘用合同。

六、车辆肇事及驾驶员生命安全应由公司买一份 元,保险公司消费险以及车辆上的人身险,保险公司理赔后,本公司概不负责,合同期未满,其保费由驾驶员自付。

七、公司与驾驶员公担责任赔偿,车辆如发生交通肇事,事故赔偿的以交警大队责任鉴定为准则,赔偿金额由保险公司理赔后,公司损失部分应与驾驶员分担(公司分担陆成,驾驶员分担肆成)。由于驾驶员操作不当引起机械部件损坏所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责任。

八、货物损坏由于公司造成的由公司承担,雨淋丢失或无证驾车等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九、乙方必须履行甲方驾驶员各项规章制度,在行车期间禁止赌博、嫖娼、喝酒等违章乱纪行为。

十、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若发生劳动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任何一方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签订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修改、废止的,按新的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8

发包商: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木工班组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 按照公司和建设单位所签定的合同能够按质、按时履约,本着“真诚信用,合作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该工程 工劳务承包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地理位置:

建筑面积: 约 平方米

结构形式: 结构

工期:基础工程30天,主体工程50天,开工日期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大雨、暴雨天气除外)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承包范围及内容: 工程。包工包料含模板,所有用具自备。

承包造价:按本工程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76元,如达不到精品工程每平方米扣除4元。

三、对乙方所有材料、机具要求

1、木(竹)胶合板要及时进场。必须至少配备两套模板,顶板必须是新模板,底层支撑必须钢管架,钢管架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并搭设,最上层水平管校正有乙方负责,钢管下的旧多层板由乙方提供。

2、提供模板安装时所用的材料、机具(圆钉、铁丝、拉丝杆、电锯等)。

四、质量要求

本工程质量目标:精品工程

乙方必须有一名专职技术人员负责施工,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行验收规范要求精心施工。确保混凝土观感和工程质量。出现涨模超过规范要求的一处罚款500元。

五、安全文明施工

本工程安全目标:省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乙方对本工程的安全生产负责(防护用品自付)如有工伤事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做好现场文明施工,材料分类堆放整齐。拆下来的材料随时起钉、堆放。消除朝天钉,教育工人不得随地大小便。车辆摆放整齐,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制度,如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制度。

七、合同期间,未经双方商妥并正式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乙方不得单方撤离施工队伍,否则,因此导致施工现场生产停顿、延误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单方负责,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

拒付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如果甲方推迟支付劳务费用,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负。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遵守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建设、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

2)严格要求本班组每个工人入场时,都要进行安全教育,避免安全事故发生,遵守项目部制定的各项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保证每个工人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并遵守甲方的各项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与生产、监理单位、甲方及其它班组间的关系。必须要求每一个工人遵守纪律,不打架,不滋若事非,若违反,乙方要承担责任。

4)绝对服从甲方的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在操作作业现场,未经经理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应保证足够的施工力量,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要求配料,不造成人为的浪费。收工前做到工完清场,不准从楼层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模板制安质量要求,应以市质检站、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等级为准。每次浇捣混凝土梁、板、柱的时候,必须派专人跟班看模,必须保证拆模后混凝土外观质量及截面尺寸要求。

7)本工工程必须护具及劳保防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以上各项规定和要求,否则,甲方有权逐项纠正,情节严重者则予清除离场。

九、安全责任

如因乙方施工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等出现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发现不安全事故隐患,可以停止施工,整改合格后方可施工,否则出现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十、混凝土盛开后观感质量、构件截面尺寸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及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

如果由设计和管理指挥原因造成损失,所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由于操作者盲目盲干,图速度、不按规范规定操作造成返工,其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十一、工期

根据项目经理部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的时间、期限,保证按期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

十二、付款方法及决算方法

1、一层封顶,甲方付款30万元给乙方,二层封顶付30万元给乙方,三层、四层每层封顶甲方付乙方每层15万元。主体结构验收合格,甲方付乙方10万元,余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

十二、奖罚

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排足够的人员并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按时完成任务,推迟一天罚款500元,如工程出现质量事故,每处将给予100-500元罚款,造成甲方损失的,双倍赔偿。如果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又不能在限期内整改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把乙方清除施工现场,乙方所完成工程量作为赔偿甲方损失,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时失效。

十五、如有一方违约赔偿另一方违约金15万元,乙方提供给甲方20万元的税务发票。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担保方: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9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就 (工程)劳务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室内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劳务施工。

第三条 工程工期

一、按项目部规定合理时间完成;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一)因甲方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正常工期的;

(二)因甲方不能按期提供施工图、材料、设备的;所供材料、设备不符合施工需要的;所供材料、设备在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的;

(三)因甲方未具备进入条件,不能供施工场地水、电源、场地道路未能畅通、障碍物未能清除等影响进场施工的;

(四)在施工中因连续停水、停电影响正常施工的;

(五)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前道工序没有完成,影响工程进度的;

(六)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没有验收的。

第四条 工程价款

1、室内消火栓系统280元/套;喷淋系统75元/个;室外消防管道20元/米;自动报警系统75元/点位;应急照明65元/点位;室外栓260元/套;水泵接合器280元/套;气体灭火系统1200元/套;

2、以上价格的工程内容以20xx年7月2为界线,7月2日以前的应该完成的由甲方保质保量的移交给乙方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若因前期工程不到位而造成工作量增加的总价在3000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超过3000元则由甲方负责;

3、主材由甲方提供,辅材由乙方提供,详见附表;

4、室外管网安装开孔开洞、挖沟、回填补洞均由甲方负责;

5、整个工程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远程施工费5万元整;

6、以上价格不包括任何配合费、机械费、垂直运输费、管道防腐内容,如要防腐另行计价。

第五条 工程结算方式

1、每月的25日前乙方向甲方申报当月的工程进度量,甲方收到乙方进度量应急时对其进行核实,甲方按乙方的进度量按双方约定的价格的80%在次月的5日之前足额支付给乙方;

2、本工程经消防检测验收或消防备案后三日内,甲方应对乙方的整个工程量进行结算,除去3%的质保金外,甲方应在消防检测验收后10日内付清乙方的所有工程余款;

3、3%的质保金在工程验收备案之日起满一年后,15日之内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质量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图纸2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2、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乙方进行整改另行验收到合格,甲方没有及时到场验收的,视为合格;

3、乙方在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设计要求,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可适当的调整,同时也满足使用要求;

4、保修一年。

第七条 调试及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2日内组织自行验收;

2、自行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3、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消防检测验收;

4、因特殊情况要求提前使用消防设施,甲、乙双方的移交就以提前之日算起,维修期也以当日算起。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足量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为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

8、甲方应为乙方施工人员买够足够的保险金;

9、现在施工的加工材料甲方应派专人看管。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

3、及时报告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

5、堆放材料、机具、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乙方在施工时,安装工人必须穿戴由甲方指定的装束,并有醒目的标志;

7、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甲方材料部以书面形式报告材料计划;

8、乙方应保证其项目部的所有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乙方所有施工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取工资。因乙方管理不善,赞成工资不能发放到位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9、负责工地施工安全及人员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残的,3万元以内由乙方自行解决。

第十条 其它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如发生,乙方承担全部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如乙方施工组织不力,不能保质保量完成进度计划,甲方有权随时撤换队,由此造成的甲方和乙方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4、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4.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4.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4.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的质保金内扣除。

6、安全事故双方协商无法解决时,由劳动部门仲裁。

7、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0

甲方:

乙方:

因甲方承包建了市本级公租房*1#楼工程建设项目,为加快公租房建设及确保该工程进度,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甲方同意将市本级公租1#楼施工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为明确责、权、利特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楼。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17层,面积约120xxm2,框剪结构。

二、承包范围

1、正负零以上:泥工上主体;内外粉刷;钢筋绑扎和预制。

2、泥工包括自带斗车、自用工具,钢筋工自带机械、扎丝、切割片自用工具等。其中不包括防水保温,内外瓷板、地面扫平、顶棚扫平,钢筋对焊。

三、工程质量

1、合格。

2、乙方所建的工程要在甲方监督和质量的监督管理下

四、工期

以承建方时间为准。

五、结算方式

泥工;钢筋工以建筑面积计算元每平方米。

六、工程款支付方式

以月为单位,在每月底支付实际工程进度款70%,主体完工付到90%,工程全部完工付清余款。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无力垫资施工导致未达到项目进度。造成甲方经济效益或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退场并向甲方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甲方无法按工程量支付进度款造成停工,不可抗力除外,甲方应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八、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概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付款方式:

1、按工程进度拔付工程款80%______元。工程结束,工程劳务款一次性付清。

2、按工程总量的30%完成率支付工程款,总方量______。30%为______,拔款为___________元;60%为_________,拔款_________元;90%为___________,拔款为__________元。100%完成,全部一次性付清。

3、工程结束,工程劳务款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元。

六、工程结算方式:单价每平方米_______元,工程结束按实际方量结算。

七、乙方按甲方要求施工,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工程款结清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2

承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工程所有的桩基工程及土建工程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资料及有关规范进行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职责,使工程保质保量、保安全按期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范围内容:

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土建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如下;

1.3.1

1.3.2

1.4 承包方式:乙方以纯包工、包施工机具、包施工质量、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的形式承包。

第二条 工程造价及付款结算方式

2.1 合同造价(见附表一):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不含税):土建工程人工费按建筑面积¥24.00元/㎡总包干计算,工程暂估价计:小写1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拾玖万伍仟元整,工程完工后按实际调整;在实际施工中与现图纸的工程量有增减时,增减工程量应以现行预算定额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为本工程工人工资的增减依据(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增减的工程量应以现场签证或甲方补充的图纸为依据;如增加的工程按签工日形式现场签证的,每工日按160元/工日结算。

2.2 付款及结算方式:

2.2.1本工程乙方每月20日前把上个月的完成量以书面形式报甲方审核,甲方按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 85% 以现金形式于七天内支付,当工程完成至 100% 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时,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 95% ,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方使用后十五天内完成结算并支付至结算价的

待保修期满后七天内一次性付清。

2.2.2由于材料供应不够超过5天或甲方内部原因造成停工,甲方给予乙方的工人基本工资150元/天、当月付清。

2.2.3 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超出时间后施工的施工内容按预算定额及施工时期季度文件规定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作为超出部份工程的工人工资(包括收费中所含的人工费、机械费)。

第三条 工期

3.1 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期为:工程于20xx年2月1日 开始施工, 20xx年9月30日竣工验收。

3.2 其他因素:在接到甲方指令或不可抗力等因素所造成工程进度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3.3 若工期超过原合同时间,双方协商解决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达到质量评定 合格 等级。

4.2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的书面文件及国家现行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4.3 工程保修:工程保修期为二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或交付使用方使用之日起计;

4.4 其他:保修期内,属乙方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偿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需维修通知之日起三天内派员到现场维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到场进行修复工作,因此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及其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或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或使用方使用不当而造成设备损坏,可由乙方修理,但费用由甲方或使用方承担。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5.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施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

(2)在施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5.3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 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5.5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建筑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5.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含小型工具及机具)、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7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乙方责任:

5.8 乙方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办理劳务用工手续,依法与工人直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及省市的有关规定为工人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5.9 乙方对与其确定劳动关系的作业工人必须认真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并持证上岗。工人年龄不得低于18周岁,不得超过60周岁。

5.10乙方需将其作业人员登记造册(须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工种、级别、信息卡号码、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

5.11乙方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25日前提交下月与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遵守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投入足够的人力,保证工期;

5.1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5.13 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5.14乙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议应征得甲方或发包人同意,并办理书面洽商变更手续后方可改动施工。在施工中应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应遵守和执行甲方材料机具领用规定,对领用的材料、机具要与甲方共同清点,履行书面领、还手续,对借用的机具,要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加强维修保养。

5.15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5.16乙方应对作业工人进行安全生产、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及预防煤气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指导、教育、监督和检查,并及时向甲方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5.17工地现场如出现打架情况,出现第一次,甲方处罚乙方5000.00元,出现第二次,甲方处罚乙方10000.00元,情节严重者报有关司法机关处理;

5.18乙方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规程,符合GB/T19001-20xx、GB/T24001-20xx、GB/T28001-20xx标准,符合甲方一体化管理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工作文件的规定。对本工程重大危险源等实施重点防护,并根据本工程重大环境因素对施工中使用的含有毒物质的建筑材料进行严格检验,保证所使用的材料达到国家规定安全标准,还要认真做好施工废弃物的收集及清运处理工作。施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共同商量处理。

5.19积极进行涉及本公司劳务工人的事故处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施工与防护

6.1乙方应遵守国家、省市及甲方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工程承包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发包人、监理、甲方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2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6.3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甲方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6.4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乙方应在施工前l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认可后实施,由甲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6.5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施工验收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并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对施工工艺质量不合格时,乙方负责无偿修复。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交完工报告,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乙方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甲方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乙方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甲方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第八条、施工配合

8.1乙方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

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甲方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8.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乙方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劳务费最终支付

9.1全部工作完成,经甲方确认后30天内,乙方向甲方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费的最终支付。

9.2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30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甲方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乙方支付劳务费尾款。

9.3乙方和甲方对劳务费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2条的约定,不按时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10.2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费或劳务费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费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每日 0.1 ‰的违约金。 10.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超过实际结算金额5%的违约金;造成材料浪费、报废的,要承担此部分损失;

(3)违约金,乙方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4)由于乙方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四条、第八十二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办妥劳动用工手续,除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费用外,并按未签订劳动用工手续的人次,每人次罚款20xx.00元的处罚,并逐步清退。

(5)违约金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中直接扣除。

10.4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索赔

11.1甲方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甲方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11.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乙方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甲方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动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甲方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乙方。

11.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11.4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索赔。

第十二条、争议

12.1甲方和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将纠纷或争议提交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仲裁。仲裁应根据在进行仲裁期间生效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处理。裁决依据为现行法律法规、本合同、行业标准规范。该仲裁裁决为终局,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2.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三条、合同解除

13.1如在乙方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甲方应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的劳务费。

13.2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方和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3.3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费。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费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五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 份,甲方执 / 份,乙方执 / 份。

第十六条、补充条款

16.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符合甲方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工程项目一次交验合格率100%;顾客满意度90%以上。

16.2生产、生活用水达标排放符合标准,并持续达标;减少粉尘排放、减少运输遗撒、固体废弃物实现分类管理,提高回收率;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达到100%;噪音达标排放;施工安装过程保护自然环境,杜绝乱砍乱伐,提高环保意识;节约水、电能源。

16.3杜绝死亡事故,工伤事故频率≤2‰(月)、≤6‰(季)、≤24‰(年度)──机械设备主要安全防护设施完好率达到100%;杜绝火灾事故、人员伤亡控制为零,经济损失为零;文明施工达标率≥80%;确保员工职业健康和安全,对全体员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率为100%。

第十七条、合同生效

17.1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劳务合同样本 篇13

甲方:

乙方:

性别:___ _ 生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 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 ____ 现在住址_______ ________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乙方在甲方

的劳动合同期限,同时也是甲方对乙方实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条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其中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第三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 岗位(工种)

工作。乙方按照甲方规章制度及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数量标准。

第四条 根据甲方不断地生产及市场业务拓展等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随时调换乙

方的工种和岗位和薪资。

三、劳动纪律

第五条 甲方应根据《劳动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各项具体规章制度。

第六条 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财产,遵守职业道德;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第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八条 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供必要的劳动场所和设备。

(二) 发放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

(三) 对女职工和特殊职工按规定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条 根据行业特点,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在国家法定节日(五一、

国庆、元旦、春节)期间,甲方应按规定安排乙方休假或调休。

六、劳动报酬

第十条 乙方应认真学习业务知识,积极工作,努力完成甲方分配的生产、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基本工资 元/月。

(二) 职务工资 元/月。

(三) 午餐补贴 元/月。

(四) 交通费补贴 元/月。

(五) 全勤奖 元/月。

(六) 社保 元/月。

(七) 提成或奖金(按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甲方不得无故克扣、拖欠乙方工资,否则甲方除支付乙方应得的工资外,并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10%的经济补偿金。

七、职业培训

第十二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培训,培训费由甲方单方或协商共同承担。

第十三条 乙方从事普通和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均须经过教育和培训,从事特种行业作业

的,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生产特种行业资格后持证上岗。

第十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甲方出资培训,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未满合同的服务年限,在离开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补偿培训费。

八、处罚与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在劳动工作过程中,提出对甲方发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议,甲方可视情给予乙

方口头表扬或经济奖励。

第十六条 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贯表现积极、屡创佳绩,甲方应给予乙方一定奖励。

第十七条 甲方可以随时口头或书面提出对乙方工作失误的处罚决定。

第十八条 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现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泄露公司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给甲方造成了利益损害,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种处罚,并由乙方承担对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损失。

九、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十九条 甲、乙方协商社保由员工自己办理,甲方每月将社保金直接发放给乙方;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十、合同的终止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双方订立的劳动用工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将自动解除、终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严重违反了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三) 泄露甲方信息机密和技术机密资料,造成了甲方重大损失。

(四) 因自身原因被劳动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 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

(六) 患病或因非工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甲方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二) 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工作。

(三)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或劳动届满,或依法终止时,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其它相关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二十五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或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十一、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须承担劳动合同终止的过错责任。

第二十七条 乙方如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或甲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辞退或开除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补偿。乙方因上列行为给甲方或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八条 如合同期未满乙方提出离职的,按甲方离职规定,须提前3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批准后,将工作交接至甲方满意后方可离开,否则应支付给甲方一个月基本工资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方面的损失。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甲方有权通过政府劳动部门,要求乙方返回工作岗位,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二、保守商业秘密及职业道德

第二十九条 下列各项甲方的咨询或文书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并执行甲方的安全保密制度,否则按相关规定支付甲方赔偿费用,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商业机密:甲方行销、策略、计划、财务报表、人事档案、薪资及聘雇记录、会计资料、库存管理、客户名单、电脑程序及资料库、员工培训资料及公司规章、手册等,以上商业秘密不论以书面、图标或电脑磁盘等形式均属之。

第三十条 对于负责或经理、主管(主办)以上业务的岗位人员,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个月内,甲方有权调整其工作岗位。

十三、知识产权归属

第三十一条 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任务需要和利用工作条件所创造的知识产权由甲方享有,但甲方应给予乙方奖励。

十四、其他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人:

20xx年___月_ __日 20xx年___月__ _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开工时间:20xx年 月 日,(注: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4、竣工时间:20xx年 月 日

第二条 承包内容及范围

场地土石方工程开挖(含爆破)装、运、平(自然辗压),运距1.5公里,每超出1公里按每公司每立方 元另行加费。

第三条 工程量的确认

1、本土石方工程总量暂定100万m3

2、结算以双方实际测量的工程量为准。

第四条 工程单价

1、土石方综合价(税后包干价): 元/ m3

2、本工程所用油料及爆破物资由遵义镁厂提供,施工方签字使用,费用从施工方(乙)主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因

第五条 工程量的计算

乙方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当月工程量呈报甲方,由遵义镁厂和甲方指定专人按施工现场实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审核,核定的工程量经乙方再次确认作为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时间

1、乙方第一个月的工程款,甲方按80%支付,从第二月起,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工程量的100%支付乙方工程款。

2、甲方收到乙方工程进度报表后,及时核定工程量,并将工程款于次月7日前足额拨付给乙方(特殊情况不能超延15天)。

3、甲方所扣乙方第一月20%的工程款,在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合同履约金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七日内由乙方一次性交付甲方合同履约金人民币 万元整(¥: 元)合同履约金在工程完工后15日内一次性返还。

2、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安排乙方进场施工(具体日期以遵义镁厂进场通知为准)。

第八条 合同工程

本工程有效工期为180天,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 甲方责任

1、开工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进场通知书。

2、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地形图),并以书面形式移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由遵义镁厂将水电接到施工现场内,开工后使用的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3、做好工程油料、爆破物资的按时供应和工程款项按时支付给乙方。

4、负责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条 乙方责任

1、按工程量配备工程所需人员和机械设备,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书(或电话通知)7日内,组织所有人员和机械设备进驻施工现场,并做好工程开工所需的准备工程和开工典礼准备工作。

2、本工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安全事故和法律责任。

3、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施工现场人员的食宿和安全管理,按时发放人工工资。

4、监督现场作业人员佩戴上岗证,穿戴安全防护具,为所有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购买工伤责任保险。

5、遵守当地政府和工业园区管理规定,负责施工范围内环境污染处理,因环境染治理不当造成处罚的,其损失自行承担。

6、配合甲方和监理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返工,其损失自负。

7、加强工程油料,爆破物资的使用管理,及时申报油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由乙方向甲方交清合同履约金后生效,办完竣工结算手续,结清工程余款和甲方返还履约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后自动终止。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自然灾害,政策变化,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合同延误、终止或不能履行时,其风险和损失各自承担。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形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产生纠纷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章时间: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5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劳务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峡山新域1.1期 。

1.2 工程地点:潍坊峡山区太保庄街办潍峡路以东,峡寿街以南。

二、 劳务承包范围包括:模板安拆,钢筋制作安装,混凝土浇筑养护。二次结构工程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主体工程内容。

注:基础放线、清槽、楼层放线(甲方提供两条主线)、标高控制,等一切主体工程施工的测量工作,由乙方负责。

三、 合同工期:

3.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2乙方应根据总工期要求,周密的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调查、监督,保证按约定工期完工。工程实际进展滞后于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增加施工人员并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满足计划要求。如在一周内补救无效,仍达不到计划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3甲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期3天前书面通知乙方,工期相应顺延。若因甲方原因停工超过两天以上,应给乙方每人每天壹佰贰拾元的补偿。

3.4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开工,应在约定开工期10天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批准延期开工,工期相应顺延,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3.5乙方必须确保按期完工,在协议期限内顺利完工并且质量、安全文明达到协议约定标准,因乙方原因且甲方不认可的工程延误,每拖一天承担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4.1本协议签订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元/栋 的履约保证金,施工至 主体结构封顶验收 时无息退还。

4.2结算方式:根据图纸设计说明标注的建筑面积计算,按 元/M2基础阁楼不另行计算,一次性包死。

4.3最终结算以甲方经理、现场负责人、质检员、造价员联合审定为准。

4.4付款方式:框架主体完成后经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框架主体 每平米 元,付框架主体的75%,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主体工程)的工程量,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付至全部工程量的85%。剩余部分劳务费三个月内付清。

五、 物资、机械设备供应与管理:

5.1甲方供应:甲方负责施工现场所用的塔吊、二级配电箱及外墙脚手架、塔吊配电箱、提供木胶板、方木、工人宿舍。

5.2乙方负责:二级配电箱以后的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符合当地安全部门要求,并提供相关证件及发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小型机具及所用附材,全部由乙方负责。塔吊司机由乙方负责,并持有当地主管部门备案的上岗证。

5.3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它设施。如乙方所使用甲方工具出现丢失、损坏现象,乙方应及时维修补偿,否则加倍罚款。

六、质量与检验:

6.1本工程质量标准:单位工程一次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等级。标准的评定以建设、监理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验收评定的等级为准。因乙方原因验收时评定的质量等级未达到约定的等级时,乙方无条件进行返修直达到验收标准,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2质量检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业主、监理现场人员和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检查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全部费用。若施工过程中乙方接到整改通知不能及时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甲方质检员有权进行处罚,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处罚后仍不整改或不能整改至符合要求的,经项目经理批准令其停工整顿或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6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整改或修正,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因乙方原因导致返修,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重新验收仍不符合质量要求,每出现一次乙方承担违约金20xx元,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未经验收不得擅自隐蔽,如有擅自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或有关单位的要求进行剥露或开,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七、安全与文明施工 :

7.1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责任到人。

7.2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持上岗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有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民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

7.3把乙方的技术交底落实到作业面的施工人员,交底人、被交底人都要签字,双方都要签上时间,未向施工人员交底要处罚,每人次罚款100元。

7.4 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例会,认真贯彻会议作出的决定,接受甲方的指挥和监督,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制度,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向甲方报告,参加甲方组织的周检查和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检查,负责对甲方整改通知单所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并按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反馈整改情况。

7.5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保护品,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品,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赤膊进入施工现场。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7.6 工程搭设的脚手架、防护设施,乙方人员严禁随意拆除,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拆除时,须向甲方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拆除并及时恢复原样。否则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

7.7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需动火作业时,要到甲方开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置灭火器、安排看火人员。否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7.8 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注意保持食堂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食堂必须使用环保、安监部门备用的燃料,否则,乙方承担罚款及全部责任。

7.9 乙方必须全员办理暂住证。若进场一周内不办理,每发现一例处罚乙方200元,若因暂住证未办理而引起的相关单位处罚等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7.10 乙方必须为其现场人员全员办理人身保险并承担其费用,乙方未按规定办理保险,一旦发生损害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1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创建市级安全文明工地。

7.12 因乙方原因安全文明验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验收等级时,甲方派人整理,所发生的人工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13 因乙方原因,受到业主、监理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责任。

7.14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施工,如乙方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甲方有权作出处罚,如因此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必须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八、现场管理:

8.1 乙方按甲方统一规划使用场地,分类整齐堆放材料并挂牌标识和安置机具。现场管理必须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标准,如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乙方不予整改的甲方派人整改,所发生的人工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8.2 乙方应配合甲方设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由甲方统一购置有特许证书的产品,乙方负责保管和维护。

8.3 材料节约:执行限额领料制度。根据工程预算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材料消耗率,乙方在合理损耗内使用材料,做到节约生产。若超出损耗量,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领用并承担材料费用。无法确定损耗材料和周转材料,乙方要确保做到不丢失、不损坏、不浪费,已经发现乙方有丢失、损坏、浪费情况,将承担该材料价值的2倍违约金,违约金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单为准。

九、双方权责:

9.1甲方的权责

9.1.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甲方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整个施工现场行使安全管理权,制定并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9.1.2 建立安全例会制度,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并形成会议纪要。遇有特殊情况时,随时召开安全会议。

9.1.3 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下达整改通知单,进行安全奖罚;督促分包人完成整改事项,并在整改反馈单上签署意见,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岗位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9.1.4 建立安全教育培序制度,负责对乙方进场工人进行公司级和项目级、班组级

共三级安全教育。每年负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工作。在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时,负责分包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有权拒绝使用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人员。

9.1.5 组织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负责向乙方交底的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同时督促安全管理人员督促乙方向现场施工人员交底。重要分项或重点部位的交底,必要时,可直接对操作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人要签上自己的字和交底时间。

9.1.6 对乙方队伍违章 、 违纪人员 , 有制止权 、 下达通知权 、 罚款权 (无需分包人签字认可,处罚以项目部签发的通知为准)、停工权和直至清退现场权。

9.1.7及时向乙方书面通报现场危险作业和危险情况。

9.1.8 有权对乙方使用临时设施、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验收,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和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的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权要求拆除、更换。

9.2乙方的权责

9.2.1 队伍进场前,向甲方提供具体施工人员花名册、全体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情况台账、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和复印件。队伍进场后,调出和调进人员事先向承包人通报。

9.2.2建立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制度。负责组织对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经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

9.2.3搭拆大型设备、脚手架必须安排有专业资质的队伍进行,搭拆前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安全及时交底;搭设中规定安全消防半径进行周边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9.2.4对自带的施工机械按规定要求的时间进行验收、保养和维修。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按规定保养和维修(不包括保养和维修所需的材料费)。

9.2.5发生交叉作业时,在施工前,要与有交叉作业的其他队伍签订交叉作业安全生产协议书,明确规定双方施工的顺序和保护措施和监督人员。

9.2.6不允许在在建的建筑物内布置工人宿舍,不男女混住,由甲方电工统一在宿舍内布线和安装插座。不允许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电饭锅、电炉子、电壶、热的快等),经发现没收用电器并处罚款,如因此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9.2.7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及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发生损坏的,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9.2.8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乙方须服从甲方转发的建设单位及工程师的相对应的指令。

9.2.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乙方应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对劳务分包相对应的约定及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十、事故处理:

10.1杜绝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和一般事故的发生,减少轻伤率,轻伤率不得超过1.0%。 10.2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要依据有关规定办事,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由甲方安排向有关方面报告。甲方和乙方一起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拟定改进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现场整改小组,要立即对现场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组织人员对查出的所有隐患进行整改直至隐患消除,然后报当地安全主管部门前来验收。善后小组负责对伤亡家属的接待、商洽有关赔偿事宜。

10.3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主管部门要求甲方承担责任后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十一、其他约定

11.1未经甲方同意,该合同当事人的债权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单方向甲方发出的债权转让通知不发生法律效力。同时乙方施工期间的债务不得转嫁给甲方,施工期间乙方发生的债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2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将乙方资质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给甲方存档,并在2日内将全部进场工人的花名册、身份证号码、工种、进场时间等情况制表并将所有工人身份复印件提供给甲方,当发生人员变动时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乙方人员每天进行考勤,工程款支付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考勤表、工资表,由甲方监督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并保存影像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如乙方弄虚作假的欺诈行为,经发现将视情节严重给予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终止双方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乙方不允许出现工人上访事件,若出现上访事件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10000元,造成恶劣影响的乙方每次承担违约金30000元。 11.3施工期间,如遇农忙或法定节假日,乙方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劳动力进行施工,如出现工期拖延施工现象,甲方可直接将其施工任务划割给其他施工队伍,甚至解除本合同。

11.4乙方投入施工人数 人,其中管理人员 人。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规定要求的岗位证书,特殊工种必须具有相应的上岗证书,项目经理、质量员(各配一名)及安全员必须配备齐全,技术工人必须具有技术等级证书,乙方质量管理计划对相应施工范围要求的人员种类.级别和人数安排进场,并持证上岗。

11.5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服从甲方施工计划的统筹安排,如乙方未按工程的工期、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所施工的分项工程而私自撤离或停工超过12小时时,甲方有权终止协议,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1.6施工过程中严禁乙方贿赂甲方、监理、建设单位有关人员,发现一次,由乙方承担违约金20xx元,出现二次以上者,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1.7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乙方职工所在的生活区、宿舍区卫生由乙方负责。

11.8乙方不得再次分包或肢解分包本合同的施工内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甲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另行发包。若解除合同甲方按乙方已完工程量的80%结算付款,其余20%的款项作为违约金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接到更换队伍通知后5日内撤离现场。

11.9凡涉及工程量及单价的签证必须写明所签的量,不允许只签名字或只签“情况属实”的字样,对乙方的签证内容应逐项给予认可,尤其牵制到具体价款问题。如分包所报的资料有修改应重新填报,以免结算时出现扯皮现象,签证以甲方现场质检员、现场负责人、预算员、项目经理签字齐全方可生效。

11.10签证内容不满一页者应划出终止符号(波浪线),签证单如有涂改或套写视为无效。甲方任务通知单不作为结账依据,任务书下达工作完成后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签证。

十二、补充条款: 12.1

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

13.1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验收合格,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全部条款终止。

13.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解决。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劳务合同样本 篇1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劳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已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且乙方保证随传随到。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六条 甲方支付乙方劳务报酬的标准、方式、时间:

第七条 为便于乙方工作的完成,甲方应当提供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车辆;但乙方应于每日工作完成时将车辆放回甲方处。如乙方擅自将车辆留置在己处,经甲方批评后仍不改正的,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第八条 乙方不得向甲方虚报油费并妥善使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扣除相应的劳务费抵偿,不足部分可向乙方追偿,如因乙方违反法律法规等而给予的行政处罚。

第九条 如遇忽发事件,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十一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3、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乙方: 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4、因经营性调整,该岗位被撤销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仅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第十一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青浦区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六条 本合同首部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

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诉讼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7

甲方:

乙方:

一、 施工项目名称

红河集团新疆卷烟厂联合工房 项目塔吊安装、升降、拆卸,总高度 40 m,暂定升至 40 m的施工项目。

二,施工地点 : 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二期延伸区

三、合同总价

小写: 16.1000.00 (大写) 壹拾陆万壹仟 元整

五、 付款方式

1.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 10 天内,甲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给乙方,共48300元;(肆万捌千叁佰元)

2. 乙方安装,特检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后,甲方付给乙方 48300元;(肆万捌千叁佰元)

3. 甲方应在乙方就该设备拆卸告知后,正式拆卸前付给乙方 32200元;(叁万贰千贰佰元)

4. 甲方应在乙方完成该施工项目塔吊、拆卸后按合同付 清余款:32200元(叁万贰千贰佰元)给乙方。

六、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必须把经检验合格完整的设备交给乙方安装;(厂家的随机资料)

2.塔机的每一次安装、升降、拆卸时,甲、乙方安全员必须到场;

3.乙方所需的一切资料,数据,报告,证书。

七、乙方责任与义务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乙方应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交甲方备存。

2.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建设方项目部管理,遵守制度,听从安全人员指导。

3. 乙方施工人员食宿自理。 乙方承包范围:包安装,包拆卸,包机械,包人员,报备案,包所需资料,包各种特检验收费用。

八,安全责任.

1.乙方在安装,拆卸,顶升施工中,严格按照安装,拆卸方案及产品使用说明书进行,并报有关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批准后方能进行。

2.设备安装完工后经过安检部门检测合格后,交付于甲方使用,双方签字认可。

3.在安装,拆卸,顶升过程中,如出现安全事故(非设备质量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任何一方都有权解除合同。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十、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依法向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

1.甲乙双方特别约定本合同债权不得转让,如违反本约定,除转让行为无效外,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一式 4 份,甲方执 2 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人 : 乙方法人 :

年月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承建的工方案的相关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责任,相互促进,现依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施工地点:开工日期:三、按施工图纸施工:路面总长工单价元。

四、砼路面承包施工范围:

①本工程为路面混凝土浇筑施工。 ②提供混凝土路面施工的各种设备。

③具体施工范围:搅拌、运料装模、振捣、收面压纹、伸缩缝设置。

五、甲方负责事项:

①提供与混凝土有关的所有施工材料路面买草、盖草及电、水、路三通;提供混凝土材料配比数据。

②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水电费用。

③砼路面浇筑现场用电提供至50米内,搅拌机场地用电、水供给至搅拌机。

④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与业主协调,放线、打桩、路床、整平按业主要求整平后交乙方施工。

⑤搅拌场地与路面浇筑现场最远距离不得超过1500米,如超过1500米甲方应增加运输费用。如转移搅拌场地,甲方承担机械劳务费用。

⑥材料质量,砂、卵石杂质过重,水泥“安定性”不合格(龟纹、丝口重则混凝土不成型)业主要求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⑦停工、停工待料所产生的劳务费用由甲方承担。

⑧乙方每天浇筑砼路面成型后交甲方看护、伸缩缝填料。乙方如不按甲方指导的材料配比施工所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六、乙方负责事项

①按甲方提供的图纸施工,按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材料配比数据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②保障施工安全,负责安全生产。 ③按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指导施工。乙方具体负责搅拌、装模、振捣、收面压纹、伸缩缝的质量。养护由乙方负责。水泥袋子由乙方处理。

④负责提供与混凝土施工有关的各种设备及施工人员。 ⑤保证施工工期(如雨天工期顺延)。

七、付款方式

①乙方设备进场,甲方付进场费万元开工。 ②以分段付款方式,在施工中以分段付款方式付款。

③全砼路面工程浇筑完工,按实收立方米(包括进场费在内),按合同立方米单价,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施工款付清后,本合同终止。

八、其它事项

①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如有其它部门收费情况,由甲方承担费用。因业主的软路基或坑槽过大,过多所引发的无规则断裂,一千米内允许断裂三块板,如业主要求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19

甲方: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临朐县北环路与骈邑路交界处西北角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本工程需要400g厚TS防水卷材),保质保量、包工期:20xx年20xx年

四、施工劳务费计算方法:

本工程总工程量约

五、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按国家建筑工程关于屋面防水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乙方在完成每一施工部位或工序后,应在认真自检、互检合格后报甲方检验评定。

2、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屋面防水层施工,散料的铺设厚度与卷材的搭接长度均须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在验收中乙方应服从甲方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如逾期延期完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因乙方施工质量低劣,且屡催无效而无法履行合同,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承包的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甲方、建设、设计、监理或质监等部门联合验收通过的合格或优良标准。

3、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乙方承包的本防水工程附有五年保修义务,在保修期内,乙方应对自己施工质量而引起的屋面渗漏负责无偿修复。如乙方未能在限定时间内实施修理,甲方可另行安排人员修补,费用从乙方预留的保修金中扣除。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成后付80%,一个月后付清。

七、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对乙方进行操作规程、质量标准、进度要求、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内容交底。

2、负责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具备付款条件的承包工费。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应及时与所属成员签订用工合同和安全责任书,交甲方备案。

2、严格控制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和综合治理规定。

3、必须执行对所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设立兼职安全、质量、综治员,坚持工前交底,工中监督和工后验收。做好当日记录。并在工前对施工现场所有的安全设施、机具电器进行先查看,后使用,如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在安全没有保障的情况的情况下不准施工。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机械带病运转。保证施工安全,凡违章、违规作业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及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对施工现场所有已完工程成品及添置物(如太阳能、通信管线等)负有保护的义务,如有损坏,乙方须自费修复至原状。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逾期超过七个工作日,应支付乙方当期工程款10%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工超过七日,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双方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样本 篇20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分包范围:

二、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2、发生下列情况,工期顺延:

2.1非乙方负责的分项工程或无正当理由的干扰影响乙方施工,经甲方签字确认后工期顺延。

2.2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工期顺延,乙方在变更单中一并提出延期意见,由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2.3因乙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亦由乙方承担。

2.4因不可抗力,包括阴雨、大风等影响施工,工期顺延,由乙方书面提请甲方代表签字认可。

三、项目负责人责任

1.工程发包人委派的负责人入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单人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负责人: .

四、工程质量标准

1本合同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本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3、图纸

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日期:年日。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的套数:_1_套。

五、双方一般职责

1、安全职责

1.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成员进行安全教育。

1.3 承分包单位安全责任的划分以本合同附件一约定为准。

2、甲方职责

2.1配合乙方处理施工现场和相关单位的关系,因乙方原因或乙方利益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2负责按合同规定付款并及时办理工程结算。并在甲方提交材料供应后,经确认,为其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

2.3 在乙方开工前,监督乙方每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在每期安全例会的会议纪要上签字。并对乙方提出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

2.4根据工程要求,及时配合乙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中间及竣工的相关验收。

2.5甲方随时跟踪检查,并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及施工质量等,并有对乙方的处罚权。

2.6甲方有权对乙方采购的材料送交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测,如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乙方承担检测费及一切损失,工期不顺延。如合格检测费归甲方,工期应相应顺延。

2、乙方责任

2.1会同甲方开工前与有关部门联系水、电线路开通及开工前期事项安排等,乙方的用水用电由乙方装表,乙方按表计实耗量按当地收费标准向甲方交费。

2.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工程验收规范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

2.3工程竣工交付前,负责已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内发生损坏,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负责修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损坏,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修理,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2.4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设备管线、绿化环境等不受损害。

2.5保证施工现场清洁并符合有关规定,做到工完场清,遵守场内规章制度,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而产生的罚款。

2.6甲方书面通知提出的质量、安全问题,乙方代表或指定人应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答复或确认,逾期无答复,甲方有权强制停工。

2.7乙方对施工人员的作业安全及现场的构件、机具、设备的安全负责,费用自理,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机损事故,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2.8在甲方的配合下主办工程中间及竣工的相关验收、工程款的催收及结算工作。并在接到图纸后2天内,向承包人提交由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的供应计划;

2.9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购买工程意外伤害保险。(为确保施工人员安全,由甲方代为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在乙方工程结算款里予以扣除)。

2.10每周召开安全教育会议,并编制会议纪要提交甲方管理员处。

2.11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项目经理的工作,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五、质量

1、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进度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如进度因故有变,乙方除提出改进、补救措施外,应书面提请甲方代表或指定人签字认可。

2、施工过程中若甲方对质量提出异议,乙方应积极整改,若发生分歧,任何一方均有权委托质检部门复查、检测,该结论为最终依据。如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自承费用返工维修,工期不顺延,质检费归乙方。如合格,由此发生的质检费用则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发生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

3、施工中发现严重质量问题,若属乙方责任,乙方应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损失,工期不顺延。

注:结算工程量以现场实际发生量为准

七、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合同价款支付:

1.1甲方将工程款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的帐号,一般情况工程款不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现金支付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以乙方财务部出具的正式收据为凭。

1.2付款进度:

付款进度按工程进度与甲方现场项目负责人协商付款,付款原则:支付工程款为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全部施工完毕且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至合同总造价的95%,剩余5%为质保金。

八、保修

1、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保修期为工程验收后一年。

2、保修期间,乙方接到修理通知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勘察、处理。如乙方不及时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维修,甲方自行维修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3、保修期满后15天内,甲方应将剩余质保金退付乙方。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天的违约金。

2、质量、安全发生事故或工程验收不合格,除乙方妥善解决外,甲方对乙方按合同总价5%的处罚。

3、质量及安全检查不合格,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人民币500元/次的处罚;

十二、其他

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可提请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决。

2、本合同所涉之法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首笔工程预付款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帐清后终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