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专题>档案>

档案管理规定

档案 阅读(8.54K)

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档案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全台的工作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1.台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 任组长, 为成员,负责全台的档案管理。

2.台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统一管理本单位的档案,并按照规定向局档案科移交档案;对本单位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进行整理。

3.全台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由台办公室负责。办公室下设档案室,抽出一名同志负责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当一个合格的档案管理人员。

4.对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应注意收集、整理、立卷、归档、集中管理。

5.我台主要立卷归档材料是:上级机关或领导针对本单位的指示、批复、批转、讲话、批示和上级机关在本单位和重要调查报告、本单位土地证、房产证、年鉴、电视史志、大事记、重大建筑、长远规划、党支部决议、领导人变动、重大活动等有影响、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历史记录。

6.台属各部室,必须按照规定,完成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定期向台档案室移交档案。档案室要服务各部室,便于档案的借阅和利用。

7.台档案室,要建立下列各种制度:

(1)档案人员岗位责任制;(2)档案资料保密制度;(3)档案资料利用制度;(4)统计工作制度;(5)立卷归档制度;(6)档案资料保管制度。以加强档案的管理。

8.档案资料查阅,必须经台领导、办公室主任签字批准,方可查阅。如需借阅,必须严格办理手续,如需要复印,需经台长签字批准。

9.台内打印各种文件、图表,一律存档两份,并按规定保存,次年立卷归档时进行分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