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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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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宇书记指出:行政服务中心投入运行,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喜事,希望大家按照会议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行政服务中心健康投入运行、充分履行职能、不断提高水平。丁宇书记还就做好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工作提出了要求:

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建立行政服务中心的重大意义。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深入解放思想、坚持依法行政、全面优化环境、培植竞争优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顺应形势、深得民心、广受欢迎、影响深远的一件民心工程;是全面优化环境、加快“三先”步伐的当务之急,是转变机关作风、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坚持执政为民、实践“xxxx”的具体行动,只有把行政审批这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真正解决好,才能体现我们的先进性。

二、要进一步明确要求,切实提高行政服务中心的运行水平。行政服务中心的立身之本、存在之义就是“服务”二字。中心全体同志要认认真真开展工作,扎扎实实履行职能,要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突出服务好投资者,严格执行办事制度,真正把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成大丰展示对外形象、服务中外客商、造福人民群众的一流窗口和平台。

三、要进一步强化领导,切实营造行政服务中心运行的良好环境。一要落实责任。中心管理层一班人要不断创新,有所作为,各窗口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经常过问窗口的工作,每月定期到中心工作几天。二要充分授权。凡是涉及行政审批的项目,都必须毫无保留地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并建立和完善单位与窗口之间的内部运作程序和联办项目负责制,真正实现“一站式”服务。三要加强管理。行政服务中心是较特殊的单位,每个窗口都是一面镜子,直接反映了我市投资环境的优势。因此,对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四要改善条件。五要强化考核。行政服务中心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派出单位负责、对窗口单位负责的精神,会同组织、人事部门实事求是地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王连春副市长就中心运转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强化集中审批,完善服务功能。一要充分授权给窗口。窗口是部门设在中心的办事机构,不是传话筒,更不是收发室。各部门要自觉服从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充分放权到窗口,使窗口工作人员有责有权。所有进入中心的、县级权限范围内的审批项目,其受理、审批、发证等环节必须在中心履行。窗口负责人可以承担的,由窗口负责人把关审批;窗口负责人无权审批的,派分管副局长驻点审批;副局长再无权审批的,由局长驻点审批;局长无权审批的,由分管市长到中心现场办公,组织审批,真正实现“进一个门办事,交规定费办成,按承诺日办结”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二要严禁“两头受理”。凡是已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行政审批项目,原单位一律不得再行受理,必须实行中心一个窗口对外。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实行集中审批为契机,对机关内部原有审批方式和操作程序进行大幅度的调整。对于那些审批业务涉及原单位多个部门,需要踏勘的项目,必须实行窗口式办理制度,由部门一个内设科室代表本部门统一对外组织踏勘。窗口负责人和部门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协调工作,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在窗口与部门之间来回跑,真正让企业、让群众只进中心一个门就能把事办成。三要严格执行“十公开”、“六件”办理制度。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手册中已经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这里要强调的是,实施联合办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制度,也是最能发挥和实现行政服务中心的优势之所在。为了搞好联办事项,市政府明确:基本建设项目由市发计委牵头;技术改造项目由市经贸委牵头;涉及外商投资项目由市外经局牵头;涉及规划建设事项由市规建局牵头;涉及个体、工商企业注册登记及相关前置和后置的审批项目由市工商局牵头;其他联审事项以最后审批把关部门为牵头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积极承担起负总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联办事项的操作流程,主动与其他联办部门及时沟通,凡需要其他部门审核或联合现场踏勘的办理事项,由牵头部门向服务对象作出承诺,并做好协调,统一组织踏勘,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办结,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多头跑、来回跑。其他各相关联办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服从协调,确保过去多个部门“串联式”审批真正改为“并联式”审批,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降低投资成本。四要实行统一扎口收费。中心凡是涉及收费的办理事项一律在中心收费窗口统一收缴,统一管理,统一监督,收费范围和执行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市物价部门核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切实加强对收费行为的监督。对在窗口以外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一律按乱收费处理。

二、要不断创新创优,实现快捷高效。一要切实压缩办理时限。建立行政服务中心以后,多个部门集中到一起办公,有许多的优势。各部门、各单位的服务承诺时限只能缩短,不许拖延。对资料不全、符合规定的业务要创造条件,力争当场办结;对需要现场调查、踏勘或对申报资料进行评审的办理事项,原则上限定在一周内办结;对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事项,行政服务中心已经明确采取了“一家受理、抄告相关、联合审批、及时告知”的办理方式,牵头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对需上级审批的业务,受理窗口要负责送审办理,原则上能快则快,最长不得超过两周。二要建立重点项目跟踪服务和特事特办制度。企业是我们的上帝、纳税人是我们的衣食父母。要坚持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办企业所需。对招商引资和规模企业重点项目,要建立重点客户档案,通报相关窗口,做到优先快速办理,并落实专人实施跟踪服务。要通过建立绿色通道,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各种矛盾,为企业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环境。三要积极推行网上预审和代理服务制度。通过网络为企业和基层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行政服务发展的趋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抓紧开辟对“两区”实施网上预审业务,一旦预审通过,即可通知申办人随到随办;在各镇要设立项目代办员,抓紧组织项目代办培训,为项目推进和全民创业提供优质、高效的代办服务。四要加大联合踏勘和年检年审的力度。项目实施集中审批以后,要加大组织联合踏勘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积极支持中心或牵头部门组织的联合踏勘和审批活动,在交通工具的安排上要给予最大的方便。市优化办与行政服务中心要对全市涉及年检年审的项目(证照),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登记,逐一建立台帐。属书面年检的,一律在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内完成;需要到现场的,由优化办与中心统一安排,分区域组织涉及的有关部门实施集中联合年检年审,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的负担。对未经优化办、行政服务中心同意擅自到工商企业和个体户去进行年检年审的,市优化办、纠风办要加大查处的力度,对情节严重的要在全市进行通报。五要加强对暂未进中心审批项目的管理。目前,由于行业特点与条件限制,一部分审批项目暂时没有纳入中心实行集中审批,但必须接受中心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中心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的管理,落实专门人员,加强与中心的联系。对涉及联办事项的,要保证随叫随到,自觉服从中心的统一安排,保证重大联办事项的顺利实施。行政服务中心要定期加强对各有关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检查,加大政务公开与服务承诺的落实力度,不断提高全市行政服务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