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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指导意见(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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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指导意见 篇1

天津市城市绿化规划设计和绿化种植结构指导意见

城市绿化指导意见(精选5篇)

一、天津的立地条件天津地处北温带半干旱气候区,冬春季干旱多风,年降雨量约556mm,且多集中于夏季。市区及其东部区域为退海地,地下水位高,土壤盐碱、粘重、通透性差,乡土植物种类较少,城市绿化需采取工程措施,实施绿化的自然条件较差。

二、园林景观设计指导原则

㈠适地适景、因地制宜原则。依据绿地的地形、地貌和周边环境造景,做到横有起伏具韵律,纵有层次富变化,避免平直呆板。自然美与几何规则美结合,运用好比例、节奏、对比、谐调、对称、平衡、稳定、动势、直曲等形式美规律营造园林的意境美。布局构图宜自然则自然,宜规则则规则。树木整型修剪规则美与树木天然美结合。

㈡植物造景为主原则。通过植物的多样性营造景观的多样性。运用植物的生命美、色彩美、姿态美、风韵美、人格化、多样化的特性,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结合,彩叶树种与常绿树种配置,使绿地在四季的静态构图中,呈现季相的动态变化,达到三季有花,四季见绿。

㈢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结合原则。达到生态性与观赏性的统一,绿与美的统一,服务功能与艺术价值的统一。

㈣生态建园与文化建园结合原则。设计既要符合生态学原理,又要遵循美学法则。通过科学配置植物,应用“巧于因借”等造园手法来体现园林诗情画意的文化品味。

㈤以人为本原则。绿地设计要满足市民的需求和多样化的审美情趣,绿地要体现可融入性和可参与性。发挥好园林给人蔽荫、给人欢愉启迪、陶冶性情、慰藉心灵的作用。

㈥地方特色原则。从天津的自然环境、物候和地域特点出发,将城市历史文脉融入园林设计,利用好耐盐碱植物和天津的自然水系,创造富有水乡情调和田园气息的“津味”园林。

㈦整体协调原则。做好构景要素之间的协调、园林绿地与周边环境及整个绿地系统的协调。园林建筑和小品在形式、体量、尺度、色彩、质地上必须服从环境需要,与其他景物协调统一。园林布局要主次分明、承上启下、前后呼应、烘托对比,使景物相得益彰。

㈧整旧如旧原则。老公园、旧绿地的改造要保存其流风遗韵和历史信息,尽量保存古树、大树、建筑和旧有布局。

㈨师法自然原则。师法自然景观的多样性和趣味性,造园达到“虽如人做,宛自天开”的效果,绿地要开放、简洁明快。掇山叠石要有山野之味,理水造池要有水乡之韵。

㈩继承与创新结合原则。融会贯通古今中外园林艺术,做到古为今用,洋为中用。园林设计始终与时俱进,富有时代新意和内涵。

三、绿化种植结构指导原则

㈠基本原则

1、适地适树,适地适草,分类指导原则。绿地功能和布局要求不同,立地条件不同,植物种植结构也应不同,宜树则树、宜草则草,使绿地在造景、绿化、美化等方面发挥最佳综合效益。

2、乔木为主,乔、灌、花、草、藤复层栽植原则。合理密植,达到单位绿地面积生态效益最大化。

3、乡土树种为主原则。利用好乡土树种、草种来体现地方特色。

4、植物多样性原则。主要通过植物的丰富度来体现。

5、速生与慢生、常绿与落叶、名贵树种与经济树种合理搭配原则。

6、利于绿地稳定、节水、可持续发展原则。根据绿地开放程度和人对绿地的影响来选择植物。 ㈡种植结构总的指导参数

1、总量控制,1/4原则。即25%的乔木,25%的灌木,25%的地被草坪,25%的硬质地面和小品。

2、天津绿地总体的树草比为7.5:2.5(非林下草面积)。

3、常绿乔木:落叶乔木之比为1:4,常绿灌木与落叶灌木之比为1:3。

㈢不同类型绿地的“树单位”和植物丰富度参数

根据生态学原理和生物多样性原则,提出“树单位”和植物丰富度概念,目的是使园林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和形成群落结构稳定、植物种类丰富的绿地。确定“树单位”,保证了树木在绿地中有充足的位置,满足“树单位”要求后,树下草越多越好,达到多种树和林下草并举的目的。

“树单位”是“百平方米树木量”的简称,指每100平方米绿地拥有“乔木单位”的量,尤其是优势树种所覆盖的地面。包括乔木、灌木、绿篱所覆盖的地面。“树单位”用T(英文Tree)表示,“乔木单位”是指一株成年乔木树冠所覆盖地面的面积。1株乔木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3株灌木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50株月季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10延米绿篱相当于1个“乔木单位”。

植物丰富度是指每个完整绿地拥有的植物种类。植物丰富度用S(英文Species)表示,植物丰富度和绿地的面积有一定的正比关系,绿地面积大,植物种类就应该多,反之,则少。为了便于处理植物丰富度和绿地面积的关系,特规定各类绿地达到植物丰富度指标时的参考绿地面积(用Sq0表示),绿地面积小于此数,S值可适当减少,绿地面积大于此数,S值可适当增加。

以下绿地的“树单位”和“植物丰富度”的确定,是以结构较为稳定的具体绿地(20xx年以上)为基础,结合绿地功能测算出来的,较符合天津的实际。

公共绿地:

广场绿地:T≥2;S≥25(Sq0=1ha)

滨水绿地:T≥5;S≥40(Sq0=3ha)

大公园绿地:T≥7;S≥110(Sq0=100ha)

中公园绿地:T≥6;S≥65(Sq0=30ha)小公园绿地:T≥5;S≥40(Sq0=2ha)

居住区绿地:

居住区绿地:T≥7;S≥40(Sq0=1ha)

专用绿地:

清洁型工厂绿地:T≥5;S≥35(Sq0=0.5ha)

污染型工厂绿地:T≥9;S≥20(Sq0=0.5ha)

部队、院校绿地:T≥6;S≥60(Sq0=5ha)

医院绿地:T≥5;S≥30(Sq0=0.5ha)

机关绿地:T≥5;S≥30(Sq0=0.5ha)

屋顶绿化: T≥2;S≥20(Sq0=0.3ha)

道路绿化:

街景绿地:T≥4;S≥40(Sq0=0.5ha)

立交桥绿地:T≥5;S≥30(Sq0=1ha)

防护绿地:

环线绿带:以乔木为主,以乡土植物为主,营造多树种复层混交林带。

海岸防护林地:用耐盐碱的乔木、灌木和盐生植物营造混交海岸林带。

四、落实措施

㈠加强园林设计的审查管理,推出《绿化设计报批细则》,按照相关程序对重点绿化工程及大、中型绿地建设方案进行审查,盖章后方可实施。

㈡建立园林绿化设计方案专家审查机制,同时组织专家定期点评讲解优秀设计方案。

㈢搞好园林设计方案征集竞赛和园林设计创意大赛,培养并推出园林设计大师。

㈣定期培训设计人员,组织设计人员到国内外考察、观摩学习。对设计人员的植物学知识进行培训考核,尽快使设计人员掌握新植物材料的生物学特性。

㈤建立设计人员设计前到现场调查勘测制度。设计前,设计人员必须对设计对象的地形、水体、植被、周围环境、历史沿革进行调查研究。

㈥编辑《天津树木》和《天津园林物候》,便于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参考查询植物形态和习性。 ㈦制定天津市树种五年应用计划,落实苗木生产和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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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引种、驯化、繁育、推广彩叶植物、观果植物、观花植物、宿根花卉、地被植物、爬藤类植物等。开发利用天津本地盐生和水生等植物资源,改变“杂草必除”的观念。

㈨丰富市树绒毛白蜡和市花月季的品种,把乡土树种用好用足,繁育、推广好乡土树种优良品系。

城市绿化指导意见 篇2

为进一步改善我区城市生态环境,提高我区城市绿化管理水平,加快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步伐,特提出20xx年全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围绕幸福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巩固、提升、精细化”深化年活动为契机,以现有建成区挖潜增绿为基础,以外围扩绿为关键,加大绿地建设、改造和综合整治力度,不断巩固提升绿化景观;深化完善园林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绿化管理全覆盖、精细化和高品位;实施森林围城工程,推进社会绿化共建步伐,确保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二)任务目标:新建绿地60万平方米,其中公共绿地20万平方米;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万株,其中城区乔木栽植5万株;高标准改造充实提高原有绿地40万平方米;发展区级花园式单位(小区)13个;完成草花栽植摆放300万盆(株)。

二、主要园林绿化管理工作任务

(一)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巩固绿化成果

一是进一步规范制度建设,健全绿化管理长效机制。修订绿地养护质量标准,细化管理内容和检查考核评分细则,完善绿化养护经费核拨机制和奖惩制度,做到养护有标准,考核有依据,加大监督考核力度,奖罚分明,通过各种措施调动绿化管理工作创先争优的积极性;结合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绿化监督管理二级平台,实现对绿地的全面监控,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彻底消灭绿化养护管理的真空地带,构建纵向到底、横行到边的城区绿化管理立体网络,确保园林绿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区绿地养护管理水平。

二是实施鲜花进城工程。围绕迎接五一、七一、国庆等重大节日及陶博会等重要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花卉布置工作,区园林部门、城区街道办事处、有关镇要在公园、广场、重要道路、单位、小区门前栽植摆放各类草花300万株,营造隆重热烈、喜庆祥和的欢乐氛围。

三是改造提升原有绿地。区园林部门要利用春季对城区公园、游园、道路绿地缺株断垄、裸露土地进行苗木补植,增加乔木数量、宿根花卉,完成20万平方米绿地的充实提高任务,消除黄土不露天现象;各镇、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区园林部门,共同完成13处街头游园的绿化升级改造工程,提升城区绿化景观效果。

四是全力做好美国白蛾防控工作。区园林部门,城区各街道办事处、有关镇(城区部分)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防控工作协调统一和防控方案的落实,并做好长期防控的思想准备。完善全社会群防群治机制,加大资金投入,提前做好防治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到及时发现随时防治,力争将虫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实现有虫不成灾的总目标。要健全完善长效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区园林部门要加大美国白蛾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技术指导及考核验收,严格按照制定的城区美国白蛾防控工作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3),落实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日常抽查与年终考评结合的考核办法,日常抽查得分累计列入年终政绩考核,并与所缴纳的风险保证金挂钩。

(二)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加强社会绿化工作

社会绿化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推广乔木造景,大规模栽植树木,完成全民义务植树10万株。

一是抓好城区各街道办事处绿化建设及充实完善工作。要依靠驻地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社区通过拆旧建绿、拆墙透绿、破硬造绿、见缝插绿、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措施,进行以乔灌木种植为主的绿化美化活动,新建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40万平方米。以种植草坪为主的庭院、居住区,要多栽植乔木和常绿树,丰富绿化景观;建设年代久、绿化档次低的单位庭院、居住区,要在原有绿化基础上逐步更新改造,充实提高原有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40万平方米。

二是推动镇村(居)绿化协调发展。各镇、有关街道办事处要积极实施森林围城工程,发挥土地资源优势,大力植树造林,宜林则林、宜绿则绿,对建制镇范围内非耕地进行绿化覆盖,重点完成青年公园升级改造工程、唐家山生态绿化一期工程。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求,积极开展村庄绿化及旧村改造小区绿化达标活动。要建立健全园林专业管理队伍,实现镇驻地绿化的管理专业化、规范化。

三是继续大力开展各级花园式单位(小区)评选活动,年内发展市级花园式单位(小区)3个,区级花园式单位(小区)13个,同时对各级花园式单位(小区)实行动态管理,对管理不善、绿化质量下降、不达标的单位给予摘牌。

四是区旅游部门、有关镇要抓好风景名胜区的文明景区创建工作,同时要抓好景区绿化工作,新建风景林地绿地面积8万平方米,种植乔木6万株。

五是开展绿地系统普查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在3月底前完成对管辖范围内园林绿地系统的普查工作,摸清辖区内园林绿化资源的底数,准确掌握全区园林绿地资源的分布情况,为全面实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目标提供科学、详实依据。

(三)实施植物多样化工程,形成独特的绿化风格

一是优化绿地植物配置结构。通过实施乔木进绿地、增彩工程,加大城市林荫道路、林荫公园、林荫庭院小区、林荫停车场建设,重点在城区主干道、城市公共绿地、庭院和居住区以及城乡结合部开展大规模“增绿添彩”植树活动,增加建成区乔木种类,优化植物配置结构,构建更加生态的植物群落。年内增加乔木5万株,色叶树种2万株。

二是要大力发展城市立体绿化,提倡屋顶、阳台绿化,有条件的都要进行垂直绿化,提高城市的俯视绿化效果和城市空间的绿化效益。

三是要特别重视发展节水型绿化,多种乔木,适量植草坪,选用耐旱、节水、涵养水源能力强的植物,同时积极推广滴灌、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完成全年城市绿化任务

城市绿化是造福当代、惠及子孙的德政工作、民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城市绿化工作的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绿化任务,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奠定基础。

(一)加强领导,组织保障。各镇、街道办事处要根据与区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书制定本年度绿化工作实施细则,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建立检查评比制度、奖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全区绿化重点工程拆迁建设指挥部负责组织考评。对完成任务好、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区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责任不到位、工作不力、未完成的单位,区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

(二)加大宣传,形成合力。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多层次、多方位进行宣传发动,广造舆论,真正使绿化意识深入单位,深入人心,在全区上下形成“人人关心绿化,人人绿化家园”的良好氛围。积极倡导“绿色储蓄”理念,采取认养捐建、军民共建、栽植纪念林、纪念树等多种群众乐于接受和参与的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特色突出的义务植树活动。园林部门要加强与建设、规划、财政、市政、环卫、林业、旅游、水利等相关部门的有效协作,充分调动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以及驻地单位、企业法人的绿化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为完成今年的绿化任务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多方筹资,加大投入。要坚持政府投入为主的方针,区财政要在预算中安排相应的绿化建设和管护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同时要努力探索并形成多元化的绿化投资机制,按照“谁绿化、谁所有、谁投入、谁收益”的原则,发动社会力量,群策群力,多方投资,共同建设,多渠道筹措绿化建设和管理经费。采取共建、捐建、认养、冠名等形式,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绿化,增加绿化建设资金来源。

城市绿化指导意见 篇3

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到20xx年,全国设市城市要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完成等级评定工作,达到国家Ⅱ级标准,其中已获得命名的国家园林城市要达到国家Ⅰ级标准。

当前园林绿化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积极拓展城市绿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均衡绿地分布,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紧密结合城市居民日常游憩、出行等需求,加快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化和绿道建设;继续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不断完善绿地系统综合功能;以保护城市规划区内水系、山体、湿地、林地等自然生态资源为依托,统筹城乡绿化发展。

提升绿地建设品质

1.积极拓展绿化空间。要对城市边角地、弃置地全部实施绿化,结合市政基础设施积极开展墙体、屋面、阳台、桥体、公交站点、停车场等立体空间绿化。

2.均衡城市绿地分布。要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项目,通过拆迁建绿、拆违还绿、破硬增绿、增设花架花钵等形式,加强城市中心区、老城区等绿化薄弱地区的园林绿化建设和改造提升。

3.加快公园绿地建设。要按照城市居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加快各类公园绿地建设,不断提高公园服务半径覆盖率。大力倡导文化建园,加大对地域、历史、文化元素的挖掘,提高公园文化品位和内涵,打造精品公园。

4.完善居住区绿化。要加强对新建居住区绿地指标和质量的审核,并结合居民使用需求,通过增加植物配置和游憩、健身设施,对老旧小区绿化进行提升改造,完善居住区绿地的生态效益和服务功能。

5.建设林荫道路。要加强城市道路绿化隔离带、道路分车带和行道树的绿化建设,增加乔木种植比重,在降低交通能耗、减少尾气污染的同时,为步行及非机动车使用者提供健康、安全、舒适的出行空间,达到“有路就有树,有树就有荫”的效果。

6.增强绿地防灾避险功能。要通过合理利用城市湿地和增加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路面雨水引流设施等措施,增强雨洪调控能力,滞留和净化雨水回补地下水。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因地制宜设置应急避难场所,按照相关标准、规范配备应急供水、供电、排污、厕所设施并保障日常维护管理到位。

7.推广节约型园林绿化。要针对不同城市水质性、水源性缺水的情况,推广使用微喷、滴灌、渗灌、再生水利用和雨水收集利用等节水技术,探索并推广集雨型绿地建设。绿地铺装地面要使用透水透气的环保型材料,减少硬质铺装使用比例。坚持适地适树,优先使用苗圃培育的乡土植物种苗,通过科学配置,营建以乔木为骨干的复层植物群落,减少单一草坪应用,节省建设、养护成本。

8.实施自然生态保护和修复。要加强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充分保护和利用城市滨水区域野生、半野生生境构建滨水绿地,推进城市水体护坡驳岸的生态化建设和修复,纠正随意改变自然地形地貌、挖湖堆山、拦河筑坝、截弯取直、护坡驳岸过度硬化等建设行为。强化城市内自然山体保护和绿化,对违法开山采石取土造成的裸露、破坏山体尽快实施生态修复。

城市绿化指导意见 篇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积极稳妥地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鼓励创新,促进转型,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及xx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推进出租汽车行业结构改革,切实提升服务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促进出租汽车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乘客为本。把保障乘客安全出行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社会公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经济的个性化出行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

坚持统筹兼顾。统筹公共交通与出租汽车,统筹创新发展与安全稳定,统筹新老业态发展,统筹乘客、驾驶员和企业的利益,循序渐进、积极稳慎地推动改革。

坚持依法规范。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强化法治思维,完善出租汽车行业法规体系,依法推进行业改革,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坚持属地管理。城市人民政府是出租汽车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充分发挥自主权和创造性,探索符合本地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实际的管理模式。

二、明确出租汽车行业定位

(三)科学定位出租汽车服务。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出租汽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等方式。城市人民政府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要统筹发展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为社会公众提供品质化、多样化的运输服务。要根据大中小城市特点、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和出租汽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人口数量、经济发展水平、城市交通拥堵状况、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等因素,合理把握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及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分担比例,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新增和更新出租汽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

三、深化巡游车改革

(四)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得再实行无期限制,具体期限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对于现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城市人民政府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科学制定过渡方案,合理确定经营期限,逐步取消有偿使用费。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五)健全利益分配制度。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鼓励、支持和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现有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过高的要降低。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高额抵押金,现有抵押金过高的要降低。

(六)理顺价格形成机制。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七)推动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鼓励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鼓励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鼓励个体经营者共同组建具有一定规模的公司,实行组织化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管理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鼓励经营者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

四、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

(八)规范网约车发展。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九)规范网约车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加强对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生产经营管理,不断提升乘车体验、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提供运营服务,合理确定计程计价方式,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防护,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十)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私人小客车合乘有利于缓解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城市人民政府应鼓励并规范其发展,制定相应规定,明确合乘服务提供者、合乘者及合乘信息服务平台等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十一)完善服务设施。城市人民政府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合理布局,认真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在机场、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十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要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基本要求。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十三)强化市场监管。要创新监管方式,简化许可程序,推行网上办理。要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十四)加强法制建设。要加快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明确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规范资质条件和经营许可,形成较为完善的出租汽车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经营服务和市场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十五)落实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各地要成立改革领导机制,加强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建立有关部门、工会、行业协会等多方联合的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要加强社会沟通,畅通利益诉求渠道,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凝聚改革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对改革中的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xx年7月26日

城市绿化指导意见 篇5

该实习争表现高度热忱,讲解巨细靡遗,能兼顾不同程度学生的需要,亦能根据学生反应及教师指导调整板书、速度、教学方式、内容……,努力求得学生最大利益。批改作业认真,评语多样、丰富而恳切。上课秩序掌控得宜,收放自如,优秀稳健。发现问题能主动提出讨论,讨论中自然流露极佳学养与见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