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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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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 篇1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xx年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xx年寒暑假及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精选5篇)

一、寒暑假及部分节假日放假时间

1.寒假:全体教职工1月1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2月2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学生2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2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清明节:4月4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3.劳动节:5月1日放假,5月2日(星期一)补休。

4.端午节:6月9日至11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日)上班。

5.暑假:全体教职工7月18日(星期一)正式放假,8月27日(星期六)正式上班;学生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两天返校报到,8月29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6.中秋节: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

7.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二、相关工作安排

1.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相关工作,在假期期间拟举办各类学术或大型活动、会议的单位应填报“20xx年寒假期间学术(大型)活动、会议情况统计表”(附件1),并分管校领导签批后于假期前送到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楼709室)。

2.学校将于1月18日至1月30日进行函授生面授;1月18日—27日在乌海进行非学历培训。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将于1月18日—31日期间进行专业学位研究生集中授课。1月18日—28日进行自治区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招生统一考试;2月19日—25日进行区外普通高校在区内设点招生艺术类加试。继续教育学院、研究生院及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教务处、音乐学院、保卫处、赛罕后勤服务集团等应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3.寒暑假期间,各学院、各部门需办理加盖学校印章手续的,于每周一、四上午到校长办公室(田楼709室)办理。其他时间确需加盖公章的,应提前与校长办公室值班人员联系。

4.根据中办、国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相关文件要求,20xx年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学校总值班将执行校领导在岗带班,党办、校办干部24小时值班制度。各单位也要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安排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

5.学校总值班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田家炳教育书院楼709室),值班电话:(内线)、4392030(外线)、4392036(传真);盛乐校区值班室设在盛乐校区管委会办公室(创业楼209室),值班电话(传真):7381081。

6.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寒暑假、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工作,并于寒暑假、各节假日放假前1天将值班表分别报校长办公室、保卫处。盛乐校区各单位同时报盛乐校区管委会。保卫处值班表应于放假前3天报校长办公室。

7.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完成好值班任务。各单位值班期间要保证信息畅通,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并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等工作。对收到的通知、传真、电报、急件等应及时处理或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8.节假日前,各单位要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做好节能工作,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妥善处理。保卫处和两校区后勤服务集团要切实做好校园和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

9.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及师生到呼和浩特市以外地区的,需履行请销假手续,并确保通讯畅通。

10.节假日期间,各学院要对师生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管理,了解、掌握活动的规模、内容、形式、人数等相关情况,以确保安全;网络信息中心要做好节假日期间校园网主干线路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网络正常运行。

11.寒暑假期间,两校区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校,如有特殊情况,须由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并与两校区公寓管理中心联系住宿。各学院要做好对学生放假的安全教育工作,离校回家或外出的学生要注意自身安全。学生工作与就业指导处要协调做好学生购票和离校工作。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 篇2

20xx至20xx学年度第一学期即将结束,为做好学期结束前的各项工作,保证全市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本学年度全市中小学于20xx年2月1日放寒假,2月xx日开学上课。

二、工作安排

1.认真组织一次安全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在放假前对全体师生普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防止溺水、触电、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炮仗伤人等事故的发生,紧密配合社区和家庭共同做好中小学生的寒假安全工作。同时,通过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和指导,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意识,依法对子女进行教育和监护。

2.全面开展一次校园安全检查。各学校要认真对校园进行以防火、防盗为主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留隐患。建立有学校领导参加的假期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护校工作,确保学校校舍、财产安全。认真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校园环境整理工作,确保开学时师生在没有任何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及时开班上课。市直学校假期值班表请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3.对师生进行一次公民道德宣传教育。重点组织开展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和教育,引导广大师生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勤俭节约;自觉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自觉遵守公民道德,做遵守公民道德的模范。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的指导,积极配合社区和家长,禁止学生在假期中进入游戏机室、录像厅、网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引导家长指导孩子开展一些社会调查、社会访问、拥军优属、尊敬长辈等有益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4.认真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及学校工作总结。认真按照省、市有关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求,完成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工作。认真总结本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尽早研究安排下学期工作。市直学校工作总结以及新学期工作计划,请于放假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基础教育处。

5.切实做好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工作。各学校要认真执行省、市规范办学行为“五严”规定,不得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合理安排好假期教师休息,适当利用假期开展教师培训活动,督促教师不搞有偿家教。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放寒假的时间,参照本通知精神执行。

x年xx月xx日

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 篇3

各部、系,后勤集团:

为便于各单位提前安排寒假值班、方便教职工购买寒假期间往返车(机)票,现将学院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通知如下:

一、20xx寒假放假时间为20xx年1月17日至2月26日,共计41天。20xx年1月8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即安排全体学生离校。教学部、系组织教师于1月9日(星期六)、10日(星期日)、11日完成试卷批改和成绩登记工作。11日学院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结束后,没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即可安排离校轮休,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师在实践教学任务完成后再安排轮休。机关各部和后勤集团于1月12日后安排员工轮休。

二、下学期开学时间为20xx年2月27日(星期六),教职工于当日正式上班。27、28日学生报到注册,2月29日(星期一)在校生正式上课。

三、请各单位提前安排好寒假期间的值班,并将处以上领导值班表于20xx年1月4日前送院办公室。春节期间(2月8日大年初一至14日正月初七),除后勤集团外,其他部门可不安排值班人员。

x年xx月xx日

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 篇4

各位家长,你们好!

由于5月至7月为手足口病的高发期,目前瑞安地区幼儿手足口病感染病例已呈上升趋势,我园小小班也有几名幼儿感染。为了不使孩子在园交叉感染,接瑞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通知,决定全园

放假天,(5月8日至5月17日),从5月18日(周二)开始上课,放假时间以后安排再补课。

注意事项:

1、放假期间,请家长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并做到勤洗手、吃熟食、晒衣被、勤通风、喝开水。

2、每天早起检查孩子皮肤。(主要是手心、脚心)和口腔有无异常,注意孩子体温的变化。

3、如果孩子出现发热、皮疹等症状要及时到人民医院就诊,并告知本班老师。

4、放假期间请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休息时间,不要带孩子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如肯德基、牛排馆等处。

请各位家长体谅!配合幼儿园的工作!

上望中心幼儿园

20xx年5月7日

手足口病症状及传播途径:

手足口病一般起病急、发热,一般<38.5℃,伴有食欲不振、流涕、咳嗽、咽痛、全身不适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发热1~2天后口腔、手、足、臀出现散在的、米粒或绿豆大小的斑丘疹或疱疹。此病的传播途径多,主要通过密切接触病人的粪便、疱疹液和呼吸道分泌物(如打喷嚏喷的飞沫等)及被污染的手、毛巾、手绢、牙杯、玩具、餐具、奶瓶、床上用品等而感染。手足口病目前没有疫苗,但只要早发现、早治疗,是完全可防可治的。

家庭预防措施:

1、幼儿的衣物要及时清洗、曝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2、幼儿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3、本病流行期间不宜带儿童到人群聚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患病儿童;

4、儿童出现发热、出疹等相关症状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通知幼儿园;

5、预防手足口病的“十五字”口诀:勤洗手、勤通风、晒衣被、常消毒、吃熟食、喝开水。

小学寒假放假通知书 篇5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放寒假时间安排如下:

20xx年1月14日,发放通知书;1月15日(农历腊月初四)至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五)为假期,共41天;2月25日报名,26日正式上课。

请各县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遵照执行。

延安市教育局

20xx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