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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园内禁止饲养犬类动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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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关于校园内禁止饲养犬类动物的通知

关于校园内禁止饲养犬类动物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目前春夏交替正是狂犬病高发的季节,为确保我院师生的人身安全,按照学院和长沙市公安局内保支队的相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所有教职员工学生、聘用人员和物业托管公司、租赁门店,严禁在校园内饲养犬、猫等动物。

二、各部门要对所管单位、人员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教育和动员已饲养猫犬的人员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将动物进行妥善安置和处理。

三、6月30日之后,保卫处将联系公安机关对校园内的非法宠物,采取强制手段统一进行捕杀。

特此通知。

湖南警察学院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