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方便广大群众购置春联年画、年货等节日用品,我局经过认真调研,决定安排一些路段作为年画、年货临时销售点。现将临时销售点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年画、年货临时销售点
1、池阳路东壹号围墙外 (年画、年货);
2、青阳路菜市场正门或侧门(春联年画);
3、石台路与翠柏北路交叉口(春联年画);
4、汇景菜市场周边(年画、年货);
5、新城明珠广场 (年货);
6、商之都广场周边(春联年画);
7、长江中路实验小学广场(年画、年货);
8、长江中路原区政府段人行道(春联年画);
9、长江中路通灵珠宝段人行道(春联年画);
10、长江中路同晖售楼部前人行道(春联年画);
11、长江南路烟柳园段人行道(年画、年货);
12、翠微西路十六中门前小广场(年画、年货);
13、杏花大道与杜坞路交叉口“杏花苑”小广场(年画、年货);
14、秀山门广场(年画、年货);
15、翠柏南路两侧人行道宽敞段(年画、年货);
16、秋浦花园广场内(年画、年货)
17、齐山大道东侧(春联年画);
18、人民路口南侧围墙(春联年画);
19、老温州商贸城前广场(年画、年货);
二、临时销售点管理要求
1、临时销售时间从2017年2月8日(农历腊月二十)起至2017年2月18日(农历腊月三十)止。
2 、春联年画每户占用长度原则上不得超过4米,具体由管理大队现场划定。销售点须严格按照划定范围经营,确保行人正常通行。
3、年货主要以干货为主,饮食摊点、水果摊点、蔬菜摊点以及服装鞋帽等不纳入年货经营范围。
4、临时销售点物品应摆放有序,确保卫生整洁。
特此通告
池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