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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达标奖励通告(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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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量达标奖励通告 篇1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各工业园区:

产量达标奖励通告(通用5篇)

根据省、市安监局的统一部署,x年我区分别在冶金、机械等工贸行业、危险化学品企业和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通过此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了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使企业的安全管理更全面、更科学、更有效,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提高了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x年,全区三级以上达标创建企业共138家(二级达标企业8家,三级达标企业130家),其中工贸生产类企业有湖南省泰山热工材料装备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达二级、湖南长沙跃达路桥有限公司等93家企业达三级;非煤矿山企业有望城县乌山镇坪塘空心机砖厂等12家企业达三级;危险化学品企业有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望城县城关加油站等5家企业达二级,长沙丁字油库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达三级。为表彰先进,不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给予通过三级以上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进行表彰奖励。给予二级达标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给予三级达标企业每家奖励5千元。

附件:x年望城区安全生产标准化奖励企业名单

望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x年二月二十一日

产量达标奖励通告 篇2

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生产部李自入职以来,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想尽一切办法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在工作中积极主动、一丝不苟、任劳任怨;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认真高效,能够积极的完成班组长交给的生产任务。在产品质量上都能达到品质要求,做出了很好的成绩。为公司发展贡献了力量,为公司树立了学习榜样,达到发扬成绩、总结经验、引导全体员工比学赶帮,共同进步的目的,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一个爱岗、敬业、学优、争先的工作氛围,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评选李 为优秀员工。奖励150元。 公司号召全体员工以他为榜样,团结协作、努力进取,为公司稳固、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通知

产量达标奖励通告 篇3

各有关单位:

根据xx市住建委《关于x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建管[]年361号)文件要求,由xx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xx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xx市建设安全协会、xx市施工行业协会质量安全专业委员会联合发文(沪建安质监[]41号),对x年度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方面,工作积极、认真负责,为行业、企业(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贡献的施工、监理企业(单位)及先进个人进行评选。在行业协会推荐公示的基础上,总站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最终评审,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xx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xx市建设安全协会

xx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

xx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x年11月19日

产量达标奖励通告 篇4

机关部门、各分公司:20xx年,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和监管指导下,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拼搏进取,努力践行“让客户满意、让商户放心、让员工受益”的经营理念,抢抓机遇,创优争先,在20xx年的基础上又创新佳绩。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斗志,经集团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对20xx年度取得优异成绩的( )名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先进工作者公司机关:物业公司:延大幼儿园:营销部:对以上( )名同志分别奖励现金( )元。希望以上受表彰的个人,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勤奋工作,再立新功。公司号召全体员工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热爱本职、勇于争先、无私奉献、争创一流的主人翁精神,为公司繁荣昌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延边华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一月二十日

产量达标奖励通告 篇5

为弘扬社会正气,表彰奖励为平安奇台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各族群众参与到平安奇台建设中来,彰显见义勇为正能量,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奖励和保护,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本办法由奇台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综治办)负责实施。县人民政府通过财政拨款、接受社会捐赠等方式设立平安奇台见义勇为专项资金。

二、新疆户籍在我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人员,本县户籍人员在县域外见义勇为的和非新疆户籍人员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的,适用本办法。

三、申报、举荐见义勇为行为,应当自见义勇为行为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一年内提出的,可以酌情延长,但一般不超过半年。

四、下列行为应当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一)制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制止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三)协助公安、司法机关追捕、抓获通缉的罪犯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四)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抢险、救灾、救人的。

五、见义勇为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核审报。见义勇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向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申报、举荐见义勇为行为。乡镇人民政府收到请求确认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举荐材料后,经过调查核实,认为见义勇为行为符合表彰、奖励条件的,向县综治办提请确认。

六、县综治办在对见义勇为行为进行确认时,按下列情况对待:

(一)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见义勇为条件的,在材料齐全或者调查结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进行表彰奖励。见义勇为行为符合《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确认并落实相关待遇;

(二)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见义勇为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报部门、单位和个人,并说明理由;

(三)申报部门、单位或者个人对确认不服的,在收到确认通知后30日内可以向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七、个人见义勇为行为被县人民政府确认表彰的,授予“平安奇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三人或三人以上共同实施见义勇为行为,可以共同授予“平安奇台见义勇为先进群体(集体)”荣誉称号。

八、对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县综治办组织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等部门依据案(事)件社会危害性大小和挽回经济损失多少两方面总体衡量、界定标准,在奖励范围内综合确定奖励金额。一次见义勇为行为按照下列规定奖励类型进行一次性最高奖励。

(一)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犯罪分子作斗争,其中一名犯罪分子被司法机关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的;或见义勇为行为挽回国家、集体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或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抢救2人以上生命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二)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分子作斗争,其中一名犯罪分子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20xx年以上的(包括20xx年);或见义勇为行为挽回国家、集体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3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的;或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抢救1人以上生命安全的,可一次性给予30万元至49万元金额奖励。

(三)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分子作斗争,其中一名犯罪分子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3年以上至20xx年的;或见义勇为行为挽回国家、集体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的,可一次性给予10万元至29万元金额奖励。

(四)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共安全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分子作斗争,其中一名犯罪分子被司法机关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或见义勇为行为挽回国家、集体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可给予1万元至10万元金额奖励。

(五)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其中一名违法行为人被治安管理处罚的;或见义勇为行为挽回国家、集体财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万元以下的;或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中,积极施救的,视情况奖励1万元及以下金额。

九、本办法由县综治办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