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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通告范文(通用3篇)

通告 阅读(1.87W)

工伤通告范文 篇1

全体员工

工伤通告范文(通用3篇)

近期公司员工出现多起因发生交通事故而未能正常上班的事件,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影响较大,现将有关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的国家规定及公司对此类事件的态度、处理意见表述如下:根据《沪劳保发(1996)104号》文件中规定“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享受有关工伤待遇。公司规定,在正常上班前及下班后的以下时间段属于交通事故工伤认可时间:一、居住地点在南桥镇、庄行镇、江海镇、光明镇、新寺镇、西渡镇、邬桥镇、青村镇的为0.5小时;二、居住地点在金汇镇、泰日镇、齐贤镇、四团镇、奉城镇、柘林镇、塘外镇、钱桥镇、洪庙镇、胡桥镇、头桥镇的为1小时;三、居住地点在外区县的一律为1.5小时。必经路线:全体员工必须在9月22日之前由各部门将本人的自居住地点至公司所经过的合理最短路线(包括依次经过的主干公路名称、主要站名、村镇便道连接的村镇名称、使用的交通方式)上报人力资源部,员工上报的上下班必经路线方案必须由公司审查合理性后才予认可。员工在改变上下班必经路线后必须在改变之日起10日内到人力资源部申请变更。居住地点在外区县的员工可以提交两条必经路线方案。公司对于任何无牌驾驶或无相应牌照驾驶引起交通事故的受伤员工不承担任何义务,一律按照事假处理(应当办理请假手续)。此外,符合上述规定时间、必经路线并且不属于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的交通事故的受伤员工必须向公司提交有关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包括事故发生时间、责任认定)后才能进入工伤处理程序,此前概按事假处理。员工还必须明确: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是立即向交通事故管理部门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反映,如不属于本人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应当向相关责任人索取人身伤害赔偿等一系列费用,其次,对于符合工伤条件的员工,公司的工伤待遇也仅限于医疗费(公司为员工所保的有限意外伤害保险方式承担)及基本生活费(医疗期为一个月以上者),而这些对于损失较重的员工来说也是杯水车薪。所以,公司要求员工务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为您自己,为他人,也为了公司。菲林格尔相信,只有遵守公共交通规则的员工,才能遵守菲林格尔的“交通规则”。公司在今后的聘用、续签、试用期转正等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员工在此方面的历史记录。

菲林格尔木业(上海)有限公司

9月14日

工伤通告范文 篇2

各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第12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的所有建筑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对建设项目使用的流动性强、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农民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按项目工程总造价(剩余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

其中,对20xx年新开工且未完工的建设项目,全部按新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于20xx年12月31日前缴纳工伤保险费;对20xx年1月1日以前开工且未完工项目,由建设主管部门核定剩余工程造价,并于20xx年1月31日前按剩余工程造价缴纳工伤保险费。逾期不缴纳的,依法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对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受理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不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请省主管部门依有关规定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及时参保的建设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企业停工整改,对拒不参保的,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曝光。

请各总承包单位见到通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缴费手续。

咨询电话:12333

详情可查询——政策知识库——工伤保险:《关于青岛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青人社字 〔20xx〕59号)、《关于青岛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补充通知》(青人社字〔20xx〕77号)

特此通告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总工会

12月19日

工伤通告范文 篇3

20xx年8月1日机修分厂发生了工伤事故,造成一人受伤。该事故属于严重违章操作事故,在距上次机修分厂工伤事故不到一月时间又发生类似的事故,在公司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现将事故通报如下:一、事故经过8月1日上午,机修分厂工人、两人在焊接过程中由于无实焊能力而贸然去做,导致焊接不牢固出现断裂,看到钢板与焊接点脱落,用手试图去扶钢板,结果未能扶住钢板,导致钢板砸到了脚背上,造成右脚大拇指与小拇指处两处骨折。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伤者送到骨科医院进行检查治疗,并定于8月6日进行手术。8月4日生产系统组织相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对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和整改方案。二、事故原因1、机修分厂工人、违章作业,安全意思极差,且未严格执行生产安全操作规程。2、机修分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未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及时排查,对工作过程安全监护不力。三、事故责任1、(机修分厂工人):安全意识差,工作不负责,未对现场进行安全确认,盲目操作,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2、(机修分厂工人、伤者):安全意识极差,未对自己采取2 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3、(机修分厂厂长):对员工安全培训、安全教育、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对班组安全管理薄弱查处不严,承担此次事故的领导责任。四、事故处理近期机修分厂连续发生工伤事故,此次事故属于重复发生典型安全责任事故,反映出安全管理存在松懈。经研究决定对事故责任处理如下:1、对机修分厂处罚500元,费用从分厂年底绩效奖金中扣除。2、对厂长*处罚200元。3、对机修分厂工人给予开除处理。4、对机修分厂工人给予留岗查看6个月处理,并处罚款100元。5、此次事故伤者的医疗费用由机修分厂承担40%(分厂自行分解到事故责任人)。五、事故预防措施1、各生产分厂要严格执行、落实公司及分厂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作时要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配备安全监护人员,实行危险挂牌制、安全确认制及安全提醒制。2、所有进场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三级培训后方可上岗,遇突发事件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责任未分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公司各部门要吸取事故教训,对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加强员工的培训、教育工作,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有限公司

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