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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反纪律通告(通用16篇)

通告 阅读(1.54W)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20xx年11月23日上午9时05分,花园管理处机电工WW尚在睡觉,管理员JJ刚刚起床,两人均严重违反公司的上班时间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管理处主任EE管理不力,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经公司经理室研究决定,为严肃纪律,给予WW、JJ各扣罚当月浮动工资150元,给予EE扣罚当月浮动工资200元,并在公司内部通报。

公司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认真做好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二0**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2

部门员工 ,于**年*月*日在上班时间内玩电脑游戏,违反 公司纪律规定。 公司在多次纪律要求中,一直强调上班纪律、服装要求,但该员 工一直无视公司规定,自身纪律散漫。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 公司的上班纪律规定,经部门领导研究决定,现暂对 部门员工 的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警告。 希望全体同事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再发生类 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从重处理! 特此通报!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3

公司各部门:

按照公司*年度B级夜间查岗计划,8月28日凌晨1:20至5:30由安全管理部主管z安全部督察z对安全一班和安全二班进行了夜间查岗,现将查岗情况通报如下:

1.z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D湖边睡岗,查岗人员到其跟前都没有发现,而且其相临岗位z对其进行包庇

2.安全一班z(17号岗位)在下班交班之前在岗位附近睡岗,导致未能及时地进行正常交接班,影响了岗位正常工作的开展。

3.安全一班z(4A样板房岗位)在湖边坐岗

4.控制中心z责任心不强,未按照部门要求落实其岗位职责,对以前所发现的问题不按整改要求予以落实。

部门再三重申公司的劳动纪律,一班z、z二位同事未能严格要求自己,严重违反公司BI红线标准(考虑两位因陵晨6点下班后7点便去城市花园支援岗位加班直到晚上8点才返回花城,返回花城后便接着上班至次日的凌晨3点,因白天在城市花园加班未能得到良好的休息而导致夜间2:30左右的睡岗现象做出重轻处理),z、z、z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司员工手册规定,为了严明公司纪律,消除这种不良之风,经研究决定对z等人予以以下处理:

一、对以上同事给予内部通报批评一次。

二、安全一班z, z扣除当月考勤分15分,并严重警告一次,下发《奖惩通知书》,若有下次违纪行为将作辞退处理

三、对z, z、z三位同事扣除当月考勤分10分。 警告一次。

四、当班班长z、z未能很好的监督岗位,未能认真履行管理职责,致使岗位违纪较多,属严重失职行为,决定扣除z当月考核分10分的处理。

望其他同事以此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增强责任心。安全管理需要我们时刻提高警惕,要有非常强的服务意识,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要严明公司纪律。所以,管理处希望安全部全体员工检讨自我,及时纠正自己所存在问题,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良好的服务意识,为我们的顾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特此通报!

x年xx月xx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4

各学院:

为了做好秋季学期在校生的报到缴费工作,现做以下说明:

一、收费方式

今年秋季学期学生报到缴费工作仍然采用银行代扣方式,不设现场收费,不收现金、不刷卡。秋季学期收费由市财政指定的财政收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代为收取并直接上缴财政。

二、款项存入银行卡的时间

所有在校生务必在8月31日前把应交的各项费用足额存入学校统一发放的本人同户名邮政银行卡中。未按规定时间足额存入的,开学时将影响报到注册手续的办理。

三、银行卡的使用

在校生必须人手一张学校统一发放的邮政银行储蓄卡。此卡作为学费、教材费代扣,以及向学生退还教材费使用。已在学校财务办事大厅登记的银行卡号必须是在郑州市内办理的,郑州市以外的银行卡不能使用。

四、卡号变更及信息登记

为保证登记的银行卡号能正常代扣或退费成功,现要求需要补办银行卡的同学必须到学校指定的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办理。凡有邮政储蓄银行卡号变更的,务必在7月8日前到学校财务办事大厅(行政楼b座402室)办理银行卡号变更手续,办理时需要提供身份证号、姓名、新邮政银行卡号、联系电话信息。使用的邮政银行卡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与学校校务系统显示的个人信息一致,不得使用他人银行卡。

1.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

银行电话:0371-601306

公交直达:

2.网点名称:

网点地址:学校南门西侧路南

三、银行卡中应存入的金额

1.三年制学生。秋季上大二的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秋季上大三的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

2.二年制学生。所有在校生应存入金额: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

3.五年制在校生

对于五年制在校生,在航海校区上课的,请继续教育学院务必做好统计工作。开学前必须确定免学费学生名单和应缴费学生名单。在英才校区上课的,按照所在专业学费标准加 550元(教材费)加10元(最低账户余额)存入(五年级学生不用缴教材费)。

存入金额说明:例如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3300元,则秋季上大二学生至少应存入3860元(3300加550加10=3860元),秋季上大三学生至少应存入3310元(3300加10=3310元),此金额为银行代扣前的最低存入金额。多存入的10元是作为卡中的最低账户余额,用以保证银行代扣成功,不会多扣。

四、总体要求

1.应缴费的在校生,以7月6日青果系统显示的属于秋季入学的在校生为准,要求各学院在此之前务必核准在校生信息,姓名与身份证号必须相互一致,缺少身份证号必须补充,否则影响代扣与退教材费。若因在校生信息不准确而导致各项收费代扣或退费失败、失误,由学院负责。

2.学生申请学费减、免、缓的,请按照应缴费总额扣除拟申请减、免、缓学费的金额后的余额,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存入银行卡。在秋季开学后一周内办理全部手续,并反馈至财务处。由财务处根据情况,统一调整并实施代扣。教材费原则上不享受减、免、缓政策。

3.财务处根据代扣情况,及时开具收费收据。各学院根据财务处通知,到财务处统一领取收据。

财务处

201x年6月30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5

综合楼手套厂经营者:

丁您好!20xx年12月31日安全检查人员在消防安全例行检查工作中,发现你经营场所与明火作业混合设置在同一室内,对商铺的消防安全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为了保障生命及财产安全请贵铺积极配合安全检查小组进行消防整改工作,请于20xx年12月28日前排除安全隐患。

如有造成相关整改工作逾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将由贵铺当事人负责。特此通知!

分公司

十二月二十三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6

今年汛期已至,我县近期持续出现强降雨和雷电天气,为了切实做好城区防汛抢险工作,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关注天气预报,提高自身预警和防范能力。

二、留心防汛预警警报。防汛预警警报分为:四级(一般)、三级(较大)、二级(重大)、一级(特大)。四级预警警报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三级预警警报鸣笛“短音”、二级预警警报鸣“警笛音”、一级预警警报鸣笛“长音”。

三、禁止在排洪渠源头或行洪渠道上和沿街堆放垃圾杂物、建筑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等有碍防汛抢险的物品。一经发现,限期清理,超过期限未清理的我局将视为无主物品,强制处理。

四、严禁向排洪渠、雨水井等排洪设施内倾倒生活垃圾、剩菜剩饭及其它易堵塞的杂物,违者我局按相关市政条例进行从严从重从快处罚。

五、严禁用纸片、布匹、塑料袋等物品覆盖雨水井、截流槽。一经发现,依据相关市政管理条例严厉处罚。

六、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将污水接入排洪渠道或更改排洪管线,更不得穿入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各类管线设施。一经发现,依据相关市政条例严厉处罚。

七、城区范围内划定的停车位停泊车辆不得覆压街道雨水井,以免影响排水泄洪,对停泊在雨水井上的车辆,我局将强制拖离。

八、毗邻城市排水防洪设施的建设工程,确需在排水防洪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临时施工作业的,必须经市政管理所和城市管理局批准,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排洪设施不受损坏。

九、沿街单位、门店及居民住户需提前自行备足沙袋等防汛物资,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十、预防雷电大风灾害。打雷刮大风时,尽量不要外出,不要到电线杆、大树下、变压器、涵洞内、大桥下、临时搭建物下、易倒塌的高墙边等不安全的地方避雨或停留在危旧房屋内,防止雷电大风对我们造成伤害。

十一、汛情发生后,按照生命至上的原则,立即向高处转移;各居民小区、社区要迅速成立各类青年突击队,主动参与清淤疏通工作。

特此通告

府谷县城市管理局

年6月12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7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推进后宅街道“三治”工作进度,提升城市品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现就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严禁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发布通告如下:

一、凡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严禁随意倾倒、抛洒、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损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

二、单位和个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投放,严禁乱扔乱倒。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从业人员)在运输过程中严禁沿途丢弃、抛洒垃圾。

三、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严禁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清运建筑垃圾,严禁沿途丢弃、抛洒或随意倾倒。

四、在后宅街道辖区范围内,实行24小时动态巡查,并在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安装红外视频监控。对在辖区范围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的,执法部门将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或《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其他违反城市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也将从严查处。

五、希望单位(组织)、个人积极举报乱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对发现在后宅街道辖区内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垃圾违法行为,举报提供线索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500元的奖励,对当场发现即举报并指证违法行为者经执法部门查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每件1000元的奖励。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后宅街道创建办 135169578(朱) 89986xx7

后宅街道行政执法大队 856800

xx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办事处

年2月29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8

自10月22日起,引黄济津应急调水正式开始。为进一步加强节约用水管理,缓解本市用水的紧张状况,以有限的水资源保障人民生活和城市用水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天津市节约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节约用水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关于节约用水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建立和落实节约用水责任制;加大节约用水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珍惜和用好每一滴水;进一步增强市民爱水、护水、节水的意识,形成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文明用水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驻津部队、驻津单位等非生活用水户必须按照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核定的用水计划指标用水。

未按规定办理用水计划指标或临时用水计划指标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到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补办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对未取得用水计划指标或临时用水计划指标的非生活用水户,供水企业不得供水。

三、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淘汰非节水型产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禁止设计、采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产品。

全市各级财政预算单位要选用政府采购名录中的节水型产品。市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全市用水产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节水型工艺,安装使用节水型设施和器具。为用水量大的建设项目配套的相应节约用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使用。配套的相应节约用水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节水目标到位。

五、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相应的鼓励优惠措施,积极推进再生水、海水、微咸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加强海水淡化研究。

城市绿化、环境卫生、建设施工、生态景观、工农业生产等用水,在再生水供水区域内、再生水水质符合用水标准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六、本市供水企业和各用水单位,应当加强供水、用水设备和设施、器具的管理、维修、保养,及时修复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降低管网漏失率。

七、工业用水应当采取循环用水、一水多用、废水处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以水为主要原料生产酒类、饮料、饮用水等产品的,生产后的尾水应当回收利用,不得直接排放。

八、洗浴业、游泳场馆、水上娱乐业等行业,应当制定有效的节水措施,采用循环用水设施和节水型器具,降低经营用水量。

九、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定期对办公场所和所属经营性、服务性、公益性公共场所的用水计划指标执行情况以及节水设施、器具等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个月内,全市主要公共用水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超市、机关、学校和游泳、洗浴等场所,应当全部更换节水型器具。

十、天津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应当加大对超计划用水户、无计划用水户以及洗车、洗浴、游泳场馆、园林绿化、供热锅炉用水等方面的专项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用水行为。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x年x月xx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9

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缓重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xx〕37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20xx〕106号)、《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保定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四)预案体系。《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是政府专项应急预案。县(市)人民政府、白沟新城管委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市政府相关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相关企业操作方案,共同构成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并与《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衔接,以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分解和细化。

(五)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轻危害。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缓空气重污染程度。

2.统一领导,部门联动。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充分发挥部门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3.科学预警,提前响应。提升预测能力,提高预报准确度,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并督促落实到位。

4.信息公开,全民参与。公布空气质量状况、预警信息、应急措施等,积极宣传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积极参与应对工作。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成立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领导、指挥、决策。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负责贯彻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组织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以及相关信息发布和上报;组织相关单位督导应急响应措施落实;组织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组建重污染天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督导考核组;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空气污染控制、监测、气象预测和环境空气质量预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重污染天气监测、会商、预警、响应及总结评估等工作,针对重污染天气应急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

(二)监测预报组。由市环境监测站和市气象台负责人及技术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制定重污染天气监测工作方案,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和气象观测,向指挥部提供监测、预测数据信息,为预警、响应提供决策依据。

(三)督导检查组。由市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公安局、组织部、环保局、住建局、城管执法局、交通局、工信局、教育局等部门组成督导检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预警

(一)监测与会商。

1.监测。市环境监测站和气象台分别负责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和气象状况观测,同时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现状评价以及趋势预测等工作。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情况下,监测预报组跟踪监测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结合历史数据,对未来趋势做出科学预判,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为应急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2.预报。监测预报组根据气象条件变化趋势,结合实时环境空气质量及本地大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对未来环境空气质量进行预报。

3.会商。建立日常会商制度,市气象台预测到未来3天可能出现不利气象条件时,及时向市环境监测站通报,由市环境监测站发起会商。采暖期由市环境监测站发起每日会商(上午11:00)。当会商认为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条件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当日12:00提交指挥部办公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每日至少会商3次,专家组参与会商。未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已经出现时,实时会商。

(二)预警分级。根据重污染天气的严重程度,预警分为四级,由低到高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1.蓝色预警:对连续1-2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200至500之间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2.黄色预警:对连续3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级别重污染天气的预警。

3.橙色预警:对连续3-5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300至500之间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4.红色预警:对1天及以上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或连续5天以上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预警。

(三)预警条件。

1.蓝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 且连续1-2天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2.黄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200,且连续3天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但未达到橙色和红色预警条件的重污染天气。

3.橙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全市空气质量指数介于300至500之间,且连续3天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4.红色预警:出现或将出现全市空气质量指数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或出现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连续5天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重污染天气。

(四)预警信息发布。

1.发布时间:

(1)预警信息提前2天发布。

(2)若提前1天预测到重污染天气,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按照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3)若未能提前发布预警信息,出现重污染天气时,通过实时会商,判断满足预警条件,立即紧急发布预警信息。

(4)当出现连续3天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大于300且未达到500的重污染天气,且之后3天及以上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当天发布红色预警信息。

2.发布程序和方式:

当需要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2小时内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和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工作流程。市政府应急办在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预警信息。

当需要发布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于1小时内完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并报请市领导签发。黄色和橙色预警由主管副市长签发,红色预警由市长签发。市政府应急办接到市领导签发的审批表后,于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对象为需要采取措施的市政府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预警信息包括: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段、预警等级、不利气象条件情况、主要污染物指标以及未来一段时期内的趋势定性分析。

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专项实施方案发布。

当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河北省的全省和区域预警通知时,立即组织监测预报组进行会商,并于1小时内上报指挥部,由市长签发,市政府应急办在2小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平台发布。

3.预警级别调整:

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监测预报组会商认为达到其他级别的预警条件,预警需要升级或降级的(不含降级为蓝色预警),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警级别。当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在不同预警级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

(五)预警解除。会商时,预测24小时内全市空气质量指数小于等于200,或出现全市空气质量指数3小时滑动平均值小于等于200,且预报未来2天气象条件有利于污染物扩散时,监测预报组形成《重污染天气预报会商意见》,提出预警解除时间,于1小时内提交指挥部办公室,形成《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上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批准。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按照发布程序解除。蓝色预警自动解除。

四、应急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应急预案和方案采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

(一)响应分级。

当发布蓝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Ⅳ级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Ⅲ级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Ⅱ级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Ⅰ级响应。

当紧急发布黄色或橙色预警信息时,市指挥部可根据专家组会商意见,要求重点区域、重点行业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响应措施,以达到应急调控目标。

(二)分级响应。

1.Ⅳ级响应措施:

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强化日常检查。

2.Ⅲ级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减少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

(5)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15%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加强扬尘防护措施。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建筑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1次洒水抑尘作业。

3.Ⅱ级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户外活动。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5)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3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应急抢险外,市区停止所有房屋建筑、拆迁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公司、市政、道路、水利、绿化、电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停止施工工地石材切割、渣土运输、喷涂粉刷等作业,建筑施工现场禁止进行砂浆现场搅拌。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督查,督导施工单位强化工地抑尘措施。

(7)非冰冻期每日对城市主干道进行至少3次洒水抑尘作业。

4.Ⅰ级响应措施:

(1)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2)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

(3)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4)在市区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无标车及黄标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5)市工业企业采取停产、降低生产负荷、加强污染治理等措施,减少50%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6)除特殊情况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

(7)非冰冻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烧烤、焚烧垃圾及秸秆等禁止行为的监管。

Ⅲ级及以上应急响应措施中,工业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电力、水泥行业实行“一厂一策”,通过压减负荷的应急措施来实现;造纸、印染等其他行业实行“一厂一案”,通过轮流停产的应急措施来实现。

当紧急发布橙色和红色预警信息时,当天不采取机动车限行和停课措施。

健康提示性信息重点包括:

(1)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

(2)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3)室外作业人员减少室外作业时间,加强自我防护。

建议性措施重点包括:

(1)公众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

(2)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减少污染排放。

(3)空调温度设定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18℃。

(4)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5)排污单位控制污染工序生产,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上述分级响应措施,制定本辖区相应措施。

(三)信息报送。发布黄色及以上预警信息时,指挥部办公室在半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初报上报至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发布时间、主要污染物等;之后每日15:00前将续报上报,内容包括预警级别变化情况、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以及取得的效果等。终报在预警解除后2个工作日内上报,内容包括应急响应终止情况、应急响应措施总结等,并填写《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

应急响应期间,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于每日12:00前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上报至市指挥部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

1.应对工作总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相关部门和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记录,建立档案制度。

市指挥部办公室对每次重污染天气应急过程进行评估。内容包括:重污染天气发生及预警发布情况,各部门响应情况,企业措施落实情况,各县(市、区)、开发区响应情况,总结应对经验、教训,评估处置措施效果等。

市指挥部办公室于每年5月份组织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年度评估。重点评估应急措施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以及社会经济成本。

2.预案演练。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部门专项实施方案以及企业操作方案进行演练,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提高应对能力。指挥部每年在进入采暖期前组织一次综合性演练,可采用桌面推演加部分环节拉动演练的形式。演练结束后,进行演练总结,针对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

五、监督检查

预警信息发布后,督导检查组及时以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本级部门专项实施方案和企业操作方案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的发布、工业企业减排措施、道路保洁、停止施工和建筑作业以及机动车限行等措施的落实情况。指挥部及时收集监督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布。

六、应急保障

(一)人力保障。指挥部确保指挥部办公室、专家组、监测预报组、督导检查组人员配备齐全,及时到位。指挥部成员单位和企业分别成立应急响应工作组,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

(二)财力保障。财政部门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费用,包括仪器设备、交通车辆、专家咨询、应急演练、人员防护设备等。指挥部成员部门、相关单位和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三)通讯与信息保障。应急指挥部建立健全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充分利用有线、无线等通信设备和媒体,建立各级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响应联络网络,明确各相关人员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令畅通。

(四)能力保障。整合环境统计、排污申报、污染源普查数据,摸清固定源的排放信息。统计开放源、移动源的排放信息,建立动态清单数据库。利用现有的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点位、国控污染源在线监控和自动气象站,搭建重污染天气数据中心,建立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平台,完善大气污染预报预测平台,利用空气质量预报模式系统,提升预测预报、预警应急能力。

(五)制度保障。市政府与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纳入考核主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与辖区内相关企业签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承诺书。各部门和企业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六)宣传保障。

1.组织专家对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众健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

2.加强舆论宣传,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公众积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

3.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针对政府应急预案、专项实施方案

以及操作方案进行培训,尤其对具体操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培训,保障预案落实。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保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xx年xx月xx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0

为保证富民大道(路至路)老路改造工程顺利开展,减少施工中的安全风险,早日实现出行道路畅通。根据施工需要,自x年3月2日起至x年12月31日止,对富民大道实行全封闭交通管制,禁止一切行人、车辆通行,请您合理安排出行,过往车辆请绕行。

对于道路封闭施工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表示歉意;对你们的积极配合和支持,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通告!

建工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

x年2月16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1

关于禁止员工上班穿拖鞋的通知公司各部门:炎炎夏日,部分同事经常穿拖鞋上班,自由散漫、工作不便,还可能危及到自身安全,易造成工伤事故且严重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现规定:公司员工上班一律不能穿拖鞋,一经发现处50元现金罚款。

请各同事严格执行。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2

收款通知书

至 年 月 日止 号

承蒙 贵行赐顾,深为感谢。

兹送上 贵行本份应收帐款明细账一份 编号 字

敬请查收核月对为荷销货 金 额 月日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3

各入园企业:

进入盛夏酷暑季节,日照强度增高,高温天气持续,为改善员工作业环境、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员工中暑及其他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正常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做好高温天气防暑降温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防暑降温责任。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防暑降温工作一系列要求,要以对一线员工生命和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定应急预案,抓好各类防范措施落实。

二、科学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各企业要密切关注有关高温天气气象预报,严格实行“抓两头、歇中间”的避高温措施,适当调整高温天气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减轻劳动强度,严格控制室外作业时间,避免高温时段作业,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原则上,气温超过37℃,严禁11:00至15:00进行室外作业。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尽可能调整劳动班次,采取勤倒班的方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确保员工工作中的轮换休息。

三、积极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各企业要认真落实车间现场管理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通风降温,确保车间风扇等设施满足防暑降温需要,并为员工提供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饮料,配备人丹、清凉油、风油精等各类防暑降温药品,避免因通风不畅和高温闷热引发中暑事件发生。要加强现场巡查,加大防暑降温知识和中暑急救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相关救援演练,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四、做好内部卫生防疫工作。各企业要做好车间现场和员工生活区卫生防疫工作,加强对饮用水、食品的卫生管理,严格执行食品卫生制度,避免食品变质引发中毒事件。要加强对高温天气易发疾病的监控,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时,应及时向园区等主管部门报告。

五、持续抓好消防隐患排查。针对高温天气持续高温、天气干燥,火灾事故易于发生的实际情况,结合今年我县6-8月份开展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各入园企业要进一步强调消防安全,确保消防设施齐备,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配电房、仓库、油漆房等易燃场所以及生产车间、员工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各企业要将防暑降温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措施于本月15日前书面形式上报园区安全科。此项活动将作为年终企业评优考核依据之一。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4

为确保公路过境段鸭子河大桥及全段在x4年5月主车道顺利通车,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安排,从x4年2月15日起鸭子河大桥两岸下穿立交桥进行断道施工。断道时间为80天。要求过往车辆从川陕公路金雁大桥和广木路分流绕行。车辆断道绕行通告如下:

一、绕行时间:从x4年2月15日上午8点至5月4日晚20点止,公路过境段(沱水路口至香港路口)施行断道施工。车辆分流绕行时间为80天。

二、绕行路线 (一)凡从德阳经至成都或成都经至德阳方向,核载质量为一吨以下(含一吨)的货车和客运车辆,可从原老川陕路(即经沱水路、苏州路)通行。(二)核载质量为一吨以上的货运车辆,须经向阳或汉彭路至广木路绕城线、广木路或经中山路至成绵高速路方向通行。(三)凡经南昌路到金堂的车辆,从香港路绕行行驶。

三、为了确保道路畅通和通行安全,希行人和车辆自觉遵守车辆通告规定,服从公安交通警及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强行通过和无理纠缠,对违反本通告的车辆和行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公布规定之日起执行。

xx市公安局

xx市交通局

x4年2月15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5

各部门:

为了公司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以及努力创造干净卫生的食品企业环境,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经6月30日午间例会决定“在公司非吸烟区域内禁止吸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非吸烟区域的划分:除公司指定的吸烟区外,办公楼、车间、洗手间、食堂、车间外围人行通道及绿化区都属于非吸烟区。

二、所指人员:包括公司所属各部门全体人员。

三、公司在车间入口对门车棚处设有吸烟专区,(食堂隔壁已筹立吸烟室,完善后即刻投入使用),请吸烟者前往指定区域吸烟。四、如遇有因公接待,原则上要提醒客人不要吸烟,本人不能吸烟。

五、凡违反者,员工处以200元/次罚款,领班及领班以上管理岗人员违反处以400元/次罚款;如发现屡次违规者,将予以加倍处罚。本通知从20xx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希望全体人员自觉遵守,相互监督,严格执行。特此通知,望周之。

华润怡宝饮料(六安)有限公司

七月一日

员工违反纪律通告 篇16

为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根据国务院《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作以下通告: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一)医疗机构的候诊室、诊疗室、病房等;

(二)图书馆的阅览室,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的展示厅;

(三)幼托机构的幼儿活动场所,室内儿童活动场所;

(四)机关、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的课室、礼堂、会议厅(室)和设有空调设备的办公室;

(五)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

(六)飞机、火车、公共汽车、电车、出租汽车内;

(七)影剧院、歌舞厅、卡拉OK厅(房)、音乐茶座厅(室)、录像放映厅(室)及体育比赛场馆;

(八)设有空调设备的饮食厅(室)、经营场所。

机场、车站、码头的候机、候车、候船厅(房)等公共场所必须设置吸烟区,其他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有条件的也应设置吸烟区。

二、禁止吸烟的场所,必须设置禁止吸烟标志。

三、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和执行本单位禁止吸烟的管理制度和惩罚措施;

(二)在禁止吸烟场所内不设置吸烟器具;

(三)做好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每年5月31日的“世界无烟日”,销售香烟企业(含个体摊档)停售香烟一天。

五、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吸烟者,经警告仍不听劝阻的,给予行政罚款20元;对在禁止吸烟范围内不设禁烟标志或设置烟具者,给予罚款100元~500元;对违反本通告第四条的,给予罚款200元~1000元。

罚款应开具市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

六、本通告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爱卫办和市容环卫、环保、工商等部门按各自职能协助监督管理。

七、报刊、广播、电视、文化、教育、卫生、环境保护、市容环卫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组织,应大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科学知识。

八、本通告自9月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