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行政公文>通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通用20篇)

通报 阅读(2.62W)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通用20篇)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

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单位:

为牢固树立“安全至上、人命关天、事故可防、事在人为”的安全发展理念,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及属地、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力度,根据二季度市政府安委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实施省市政府挂牌督办安全隐患、市安委办挂账督办安全隐患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现将市安委办7月份挂账督办安全隐患及省市政府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治理情况通报如下。

市安委办7月份共挂账督办安全隐患28处,已整改9处,剩余19处正在整改中,8月份新增挂账督办安全隐患8处,现将尚未完成整改的27处安全隐患予以公示并挂账督办(详见附件2、3)。

截至7月底,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共26处,现已整改10处,剩余16处正在整改中(详见附件1)。

请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单位按照《马鞍山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四项工作制度》(马政〔20xx〕44号)和《关于报送省市政府挂牌、挂账督办安全隐患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保责任人的通知》(马安办〔20xx〕58号)要求,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及时整改销号。另请各单位注意,从8月起,每月报送纸质版(加盖公章)已整改完成挂牌督办安全隐患、挂账督办安全隐患及新增安全隐患的,一律按照此通报附件表格填写督办销号单位及包保责任人,并及时将已完成整改挂账督办安全隐患和新增挂账督办安全隐患通过我市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报送电子台账。

市安委办联系人:穆福起,传真:2781978。

附件:1.省、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汇

总表

2.市安委办20xx年8月份挂账督办安全隐患动

态数据库

3.市安委办20xx年7月份挂账督办已整改销号

安全隐患汇总表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年8月9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2

各监理处、承包人:

20xx年5月19日,为严格贯彻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在建高速公路隧道施工和开展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公司连夜对全线隧道标段下达了停工指令,并展开了详细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就发现的问题对施工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第14合同段观音石隧道检查情况

1、有一台空压机置于左洞进口上方附近,对洞身稳定造成影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进行处置。

2、二衬及仰拱施工严重滞后,距离掌子面较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加快二衬及仰拱施工进度。

3、右洞内部分电线未架空,部分电线零乱堆放在地上,并有接头暴露在外,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4、洞内排水不畅,积水积泥现象严重,要求做好排水清理措施,同时加强监测。

二、第18合同段界头口隧道检查情况

1、施工场地零乱,施工材料随意堆放。要求立即清理干净并平整好场地,且应对洞门附近场地进行硬化处理。

2、进、出洞作业人员登记全部为一人代签,要求进洞人员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不得代签。

3、中导洞在未进行预加固的情况下已贯通,违反了施工作业工序,主洞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序作业;同时,在施工中隔墙时应加强监控,防止出现塌方事故。

4、洞口外设置多排长短、高低不一的钢筋竖直外露,未设安全围挡,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应立即整改。

5、炸药存放处离临时生活区、施工作业区及施工设施过近,不到50米,不满足规范要求,应按要求整改。

6、炸药存放处监控视频部分损坏,应立即更换。

7、现场询问关于盲炮的处置,答非所问,应加强该方面知识的培训或更换相关施工人员。

三、整改要求和期限

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于5月23日之前按公司安全环保部要求整改到位,公司安全环保部将针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如有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严格按照《长韶娄高速公路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日常巡查处罚细则》(湘长韶娄【20xx】93号)规定予以处罚。

年五月二十一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3

县交通局、住建局:

根据自治县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我县要全面加快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目前已建立以县安委会办公室为数据中枢的安全隐患动态数据库,全面推行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大了对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县交警大队于20xx年2月27日排查道路安全隐患5条,提交县委、政府后,县委书记已作出批示,为确保我县道路安全畅通,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办公室要求:

一、交通局、住建局要对交警大队排查出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进行核查,对核查确认后存在的道路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责任人,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限期整改治理。

二、交通局、住建局要将隐患整改治理情况按照木安生办字〔20xx〕5号文件要求,每月填报整改治理情况,直至隐患整改完成。

三、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治不到位而造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木垒县辖区易发生交通事故隐患路段排查

木垒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年3月25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4

各部门、车间:

关于20x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车间员工赵、陈、司与郭在宿舍发生争执、打架事件的调查和处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调查

20xx年X月X日晚,员工郭未经行政部同意私自将外面朋友带进公司宿舍并喝酒,同楼层刘、薛等也在宿舍喝酒,约11:30分左右双方因言语产生纠纷,在外来人员的挑衅下,刘、薛等人冲进郭宿舍欧打外来人员,郭维护外来人员进行帮架,后经人劝架拉开。

二、处理结果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造事责任人处理如下如下:

1.郭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晚上私自带外人进厂喝酒挑衅闹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给予罚款1200元,立即开除出厂,外来私自进厂人员交由派出所处置;

2.刘、薛在宿舍喝酒闹事带头动手打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10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3.刘方、司在宿舍喝酒后闹事协助打架,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予每人罚款800元,留厂查看一个月后再处理。

4.当班保安刘未尽到岗位职责,遇事不能及时汇报处置,罚款200元,后勤主管杨立志对宿舍管理监管不力,罚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内不准卖酒、员工不准带酒进公司、宿舍内不允许任何人喝酒,一经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处罚。

6.即日起,凡私自带人进厂者,查证属实后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元并开除出厂的处罚,同时将非厂人员以扰乱公司管理送派出所处置!

希望全厂人员以此为戒,切实遵守公司相关规定,特此通报!

行政部

年X月X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5

现有公司员工,于20xx年10月19日至10月25日,在没有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无故旷工X天(周末不列入)。此员工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带来了影响。为严肃纪律,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相关规章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经研究决定,对李晓君同志作出以下处理:一、扣除当月全勤奖金¥200元;二、扣除当月5天基本工资共XX元;三、罚款¥100元。请全司员工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本职工作,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

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3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6

20xx年2月25日8时22分,我市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位于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348号海航白金汇1楼唱天下KTV发生火灾,接警后,市消防支队共出动8个中队,20辆消防车、16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救援,火灾于12时08分被扑灭;市医疗救护中心共出动8辆医疗救护车辆及时赶赴现场抢救火灾受伤人员,并组织省市医疗专家全力开展救治工作。

此次火灾过火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共疏散群众260余人,转运医院救治16人,3人经抢救无效死亡。12:30左右,清理火场过程中,在二楼火场发现7具尸体,致此次火灾累计共死亡10人,另有13名受伤人员在医院接受治疗,其中3人病情较重,正在抢救中,其他人员生命体征平稳。

火灾原因初步认定为工人违规焊割,现24名相关责任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控制,善后处理工作正在积极有序进行中。事故发生后,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省委书记鹿心社、省政府省长刘奇,省政府副省长李贻煌,省政府副省长、公安厅厅长郑为文等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省有关部门先后组织人员一线指导,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赶赴现场,组织调度扑火救援工作。该起事故也得到了新华社、中央电台、中央电视台、新华网、人民网等各级媒体的密切关注,并为我市发出了客观准确的新闻报道,避免了不实信息的误导传播。

年月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7

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关于叶倩、李凤英打架事件的处理通报全体员工: 20xx年2月19日上午,北京基地人事文员叶倩与清洁工李凤英因小事发生口角,继而爆发肢体冲突。冲突中,李凤英被打倒在地。110接警后,经北京通州漷县派出所调解,叶倩、李凤英家属、北京基地代理经理三方一致同意:叶倩赔偿李凤英医药费人民币4000元。叶倩、李凤英的打架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及全体员工,经公司研究,决定对事件作出如下处理:1.对叶倩、李凤英打架行为进行通报批评。2.叶倩赔偿李凤英的医药费由叶倩个人承担。3.开除叶倩、李凤英。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自身修养,提高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团结友爱,致力于营造和维护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房屋制造有限公司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8

安监局20xx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情况通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联合通报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今年上半年,大部分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

数据显示,第一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今年上半年发生事故总起数为26起,死亡39人。其中,较大事故3起,分别发生在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四川省达州市达县、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本批次共有34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在第二批50个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中,上半年共发生事故27起,死亡42人。其中,较大事故4起,分别发生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江西省景德镇市乐平市、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本批次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的煤矿安全重点县(市、区)数量为30个。

全国80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上半年发生的事故起数为42起,死亡人数为62人,其中3起较大事故分别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此外共有54个金属非金属矿山重点县(市、区)未发生任何事故和人员伤亡。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9

关于处理违纪的通报

事业部xx厂工(于x年xx月xx日起)至今未到岗上班,也未办理任何请假手续,现连续旷工六天以上,严重影响正常生产。

对此依据《员工奖惩条例》相关规定处理如下:

1、解除劳动关系,每人考核500元。

2、其所做行为及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本人承担。

x公司

x年xx月xx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0

各辖市(区)局及相关部门:

20xx年上半年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省部分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检查,现将省级监督检查我市产品的质量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全省情况:20xx年上半年省质监局抽查了186类10059批次产品,合格9700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43%。所抽查产品对应的20xx年销售收入为5418.4亿元,合格产品对应的20xx年销售收入为5387.2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4。

(二)我市情况:20xx年上半年省级监督检查了我市107类产品1461批次,占全省抽查产品总数的14.52%。在监督检查1461批次产品中,合格1413批次,平均抽查合格率为96.71%,高于全省平均抽查合格率0.28个百分点。所抽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768.14亿元,其中检验合格产品所对应的上年销售收入为761.18亿元,产品质量指数为99.09。

从行政区划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来看,戚墅堰区所抽产品全部合格,金坛市、新北区、钟楼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溧阳市、武进区、天宁区平均抽查合格率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从行政区划产品质量指数来看,金坛市、溧阳市、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戚墅堰区产品质量指数高于全市平均水平武进区产品质量指数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在抽样的产品中,工业涂料、安全玻璃、汽车和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水泥等83类产品抽查合格率为100%,占全部产品种类的77.57%;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配套床上用品、印制线路板等21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在80%—100%之间,占受检种类的19.63%;电动车动力电池、铝塑复合板等2类产品的抽样合格率在60%-80%之间,占受检种类的1.87%;安全网的抽样合格率为0,占受检种类的0.93%。

二、产品质量情况分析

(一)日用消费品

抽查了我市配套床上用品、LED灯具、T恤衫、儿童眼镜等24类日用消费品246批次,合格237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6.34%,其中,LED灯具、T恤衫、儿童眼镜等17类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配套床上用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针织服装等7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配套床上用品37次,合格36批次,合格率为97.3%,主要问题是耐干摩擦色牢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了印染布18次,合格15批次,合格率为83.33%,主要问题是纤维含量与标注不符,水洗尺寸变化率、撕裂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建筑装饰装修材料

抽查了我市工业涂料、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内外墙涂料、建筑防水卷材等24类建筑装饰装修材料366批次,合格34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4.26%。其中,抽查的工业涂料、实木地板、混凝土排水管、水泥等19类产品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内外墙涂料、木家具等5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产品178批次,合格163批次,合格率为91.57%。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表面耐磨指标不合格,有四家企业生产的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表面耐磨低于500转,远远低于标准规定的≥4000转的要求;二是甲醛释放量超标;三是内结合强度不符合标准要求。

抽查的内、外墙涂料17批次,合格16批次,合格率为94.12%。主要问题是产品的对比率达不到标准要求。

抽查了热轧带肋钢筋10批次,合格9批次,合格率为90%。主要问题是横肋高、肋间距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工业生产资料

抽查了我市低压成套开关设备、断路器、印制线路板、机动车灯具、橡胶机械等53类工业生产资料813批次,合格796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91%。其中,抽查的晶体硅光伏组件、汽车、摩托车的其他零部件和附件、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42类产品的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抽查的电动车电机、机动车灯具、电动车动力电池等11类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电动车电机38批次,合格34批次,合格率为89.47%,主要问题是轮辋强度、转速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

抽查机动车灯具89批次,合格86批次,合格率为96.63%,主要问题是灯具的配光性能、反射面曲率半径不符合标准要求,将会影响驾驶安全。

抽查铝塑复合板3批次,合格2批次,合格率为66.67%,主要问题是产品的涂层耐碱性异常,有色差现象。

(四)农业生产资料

抽查了我市农用复混肥料、农用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等6类农业生产资料36批次,合格35批次,平均合格率为97.22%。其中,抽查的农用拖拉机、植物保护机械等5类产品的质量较好,合格率均为100%。复混肥料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抽查了复混肥料7批次,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85.71%。主要问题是有效磷含量与明示不符、产品未按要求标注警示语。

三、处理意见

(一)针对上半年江苏省监督检查我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情况和反映出的问题,各辖市(区)局要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认真做好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和后处理软件的操作运行。

(二)对监督检查中涉及安全、节能、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规定项目不合格的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销售并严肃查处。对监督检查中涉及一般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三)各辖(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利用监督检查数据的信息,掌握好产品质量指数评价的方法,有针对性的采取符合当地产业特点的措施,促进企业走上质量效益型道路。

xx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年8月16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1

国务院通报今年两起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结果

近日,国务院对沪昆高速湖南邵阳段“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和西藏拉萨“8.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作出批复,认定这两起事故是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涉嫌犯罪的41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

20xx年7月19日2时57分,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1309公里33米处发生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4人死亡、6人受伤(其中4人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300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车牌号为湘A3ZT46轻型货车追尾车牌号为闽BY2508大客车,致使轻型货车所运载乙醇泄漏燃烧。管理原因是: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非法运输和充装乙醇;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对事故大客车存在的站外发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凌晨2时至5时未停车休息等多种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长沙市胜风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诸城奥铃汽车厂违规出售汽车二类底盘和出具车辆合格证,长沙市芙蓉区安顺货柜加工厂、振兴塑料厂非法从事车辆改装和罐体加装;其他事故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得力;湖南、福建两省有关地方政府及其相关主管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责任不得力、不到位。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添,长沙市新鸿胜化工原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戴飞鸿,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祖荣,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邵怀大队隆回中队中队长陈刚,长沙县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柳铁进,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朱楚才、莆田市城厢区运输管理所副所长唐志勇等34人采取司法措施。对其他72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湖南省委委员、长沙市委副书记、市长胡衡华,长沙市副市长、民盟湖南省委副主委、民盟长沙市委主委何寄华,湖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胡建新,湖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唐国栋,湖南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国庆,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新楚记过处分。给予长沙市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文卫红,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曙光,长沙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庆红,福建省莆田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金清记大过处分。责成湖南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湖南省和福建省安全监管局分别对事故企业长沙大承化工有限公司、福建莆田汽车运输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规定上限的罚款。

20xx年8月9日14时37分许,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318国道发生一起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4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00余万元。

经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藏AX9272越野车在上坡路段超速行驶,在会车时违法占道,藏AL1869大客车安全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在下坡路段严重超速行驶,会车时发现对方车辆违法占道未采取减速、警示、停车或者避让等措施。管理原因是:拉萨志远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远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缺失,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拉萨市交通运输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企业源头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拉萨市尼木县交警大队对所辖318国道事故发生路段车辆超速和违法占道巡查管控不力;尼木县人民政府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路面执法监管及旅游客车超速违法行为检查整治不力;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政府对交通运输企业属地安全管理不到位,督促指导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落实汽车租赁企业和旅游客运企业源头安全监管职责工作不力。

根据调查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志远公司主要负责人杨延杰,圣地公司副总经理及实际负责人杨健康等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给予党纪、政纪和行政处罚人员15人。其中,给予拉萨市委、常务副市长斯朗尼玛,尼木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公安局局长吴昌军,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贡扎曲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边巴旺堆记过处分。圣地公司法定代表人、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欧阳旭,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平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并终身不得担任旅客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责成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西藏自治区及拉萨市有关部门吊销志远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没收非法所得,彻底整顿圣地公司;责成西藏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对相关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处以法定上限的罚款。

国务院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工作防范措施建议,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和企业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研究事故防范和工作改进措施,始终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依法治理,加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和客运“打非治违”和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2

X年XX月X日,公司制造部发生蒸镀掉锅事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经查,此次事故系人为失误所导致。为了规范员工生产行为,提高员工作业责任意识,根据公司《奖惩管理制度》,现决定对以下人员进行处罚,以赔偿公司所遭受的损失。

此次事故责任人及赔偿金额如下:

1. 事故直接责任人,200元;

2. 事故间接责任人、,各100元;

3. 经理、副经理对事故负有领导管理责任,各50元。

望各位同事引以为戒,特此通报。

有限

公司

X年X月X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3

3月20日上午和4月2日上午,公司先后发生两起员工打架事件,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据查,3月20日上午,供销科因加班费一事,与生产科发生争执,对骂出脏话,就动手打了一耳光,双方当场在供销科办公室扭打起来。4月2日上午,总装车间员工因小推车领料一事,与发生争执,动手将当场打晕,造成受伤休息半天。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文明办公”的精神,按照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若干规定》的要求,员工在上班时间不准打架斗殴,等人无视上述管理规定,上班期间打架斗殴,造成极坏的影响。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管理,经研究决定,对打架事件作如下处理: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供销科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扣企管科四月份岗位工资50元,罚责任部门供销科100元;

扣打架事件当事人总装车间四月份岗位工资100元,受伤休息半天,扣当日工资74.13元,由承担;罚责任部门总装车间100元。

望公司全体员工引以为戒,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年月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4

员工姓名:黄 ,现任公司外联部专员,200x年6月16日14时,经公司领导发现在公司占用工作时间浏览开心网网站,并在此网中做与公司业务无关之事,严重违反了公司纪律。

为加强公司职业道德建设,严肃公司规范,根据公司制度及员工守则规定,将给予该名员工罚款处分,(罚款金额1元从当月工资扣除)以兹警告。

希望全体员工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格遵循公司规章制度,坚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特此通知

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x.06.16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5

生产二组员工于**月二十六日下午无故旷工四小时,已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并导致流水线滞留,影响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给予记旷工四小时,4小时*3=12小时,报财务核算,从账目中扣除12小时工资。其次予以通报批评。

制衣办公室

20xx-1-27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6

20xx年10月时,我司常州办销售员薛销售63” 45*45 133*94 防雨布 19000米后,客户反馈其质检不合格,要求退货,薛于是申请退款汇至客户处。储运部司机前去拉货时发现退回货物并非我司坯布,因此拒绝退回。客户于是自行将坯布拉至储运部要求退货,经质检确认并非我司坯布。最后,客户强行卸包至我司,储运部只好暂时收下此批货物。此事件发生后,储运部、薛都应第一时间反馈信息至副总谭xx处,但均疏于通知,且其他相关责任人也未坚持原则,隐瞒不报,造成此事件被搁置,此货物被闲置。针对此事件,处罚如下:

一、常州办销售员薛作为直接责任人,操作严重失误,罚款1500元,并留职察看。

二、常州办主任杨作为薛直接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监督不力,罚款1000元。

三、总经理朱作为次要责任人,未经核实信息批准给付货款,罚款1000元。

四、仓储部主管陈作为次要责任人,职责意识不强、隐瞒不报,罚款800元,并记大过1次。

五、常务副总谭监督不力,罚款500元。

六、副总张、秦监管仓储部不力,各罚款500元。

七、采购二部主管刁未及时关注库存信息,工作失职,罚款300元。

八、副总曹对采购部工作监督不力,罚款300元。

九、订单处理中心陈盘库时未发现库存数量不正确,罚款200元。

十、仓储部调度中心周、李、李发现问题不坚持原则,隐瞒不报,各罚款200元。

十一、此次事件仓储部严重工作失误,对其部记大过1次。

十二、自20xx年2月1日起,此批货物视为销售未回收货款,由薛按照公司规定承担应扣利息,直至此批货物被销售。

此事件真实反映我司相关部门工作不仔细,马虎大意,且存在问题不主动汇报,也不及时与其他人员沟通交流。由于人员的思想意识不高,造成此事件的被动处理,形成资源浪费,更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因此,望所有员工,尤其是仓储部、业务部所有人员提高思想意识,注意工作细节,思考问题时考虑周全,出现问题积极与相关责任人联系沟通,全面利用公司资源,将损失减少到最低,彻底杜绝类似现象的再次发生!

纺织 办公室

20xx年3月1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7

关于规范员工着装管理的通知

近段时间,发现公司个别员工不按公司员工《工服管理规定》随意穿着工服,甚至个别员工上班工作时间不按规定穿着其它衣服上岗。为严肃公司员工工服的穿着管理,杜绝员工随意穿着工服的现象,树立公司良好的服务形象。公司决定从20xx年6月1日起统一规范员工的工服着装。要求员工上班工作时间按照公司制定的《工服管理规定》着穿工服上岗。若上班工作时间不按规定随意穿着工服或着穿其它衣服上岗者,将根据《员工手册》第十三章第二项给予20元/次的处罚。连续出现三次不按规定穿着工服装者将给予辞退处理。希望各位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定的《工服管理规定》。规范着装,文明上岗。

特此通知!

拟制: 部门:行政管理部 审核: 批准: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8

致全体员工:

大家好!因公司油漆部员工(工号)于20xx年3月24日无故旷工,其行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处以200元/天罚款以示警告,在当月工资中扣除,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遵守公司各项制度。

切记!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19

20xx年11月03日---11月09日,我区共发生火灾3起,无人员伤亡,现将3起火灾予以通报:

20xx年11月5日0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白马山井家沟村南头有一废品收购站着火,中队立即出动两车16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火势较大,根据废品收购站负责人了解,起火原因不明,向指挥中心汇报需要增援后中队立即出水,由于该废品收购站多为彩钢板建筑,给战斗员救火造成了一定得阻碍,增援中队到场后立即供水,扑灭火情后中队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5日17时34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经二纬六路交汇处东山湖小区25号楼3单元2楼发生火灾,中队立即出动3车18人赶赴现场,到场了解到是因为户主长时间没有看护微波炉所致起火,指挥员立即下达出水命令,中队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组织返回。

20xx年11月7日 20时23分,消防指挥中心接警称位于党家庄街道办事处罗尔庄村有一处民房着火,中队接到命令后立即出动1车8人赶赴现场,到场后发现是一超市仓库着火,经了解发现可能是电路接触不良发生火情,中队立即出水,检查无明火和安全隐患后中队组织返回。

年月日

安全隐患处理通报 篇20

20xx年10月20日白班13:00左右,厂部值班人员在劳动纪律检查过程中发现冶炼车间铸铁员工:躺在长条椅上睡觉。直接还原窑车间4#回转窑窑操工、水泵工、选矿班长睡岗。违反了分厂的劳动纪律,根据《回转窑职工行为规范管理规定》的第二条规定,厂部决定给予某某等人各经济考核100元。冶炼车间当班班长、值班作业长,直接还原窑车间4#窑头班长、值班工长管理不到位,联带考核各50元。

望全体员工引以为戒并自觉遵守公司及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窑分厂

20xx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