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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通用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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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

被征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男) 出生年月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女) 出生年月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通用18篇)

经调查核实,你(们)有如下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__ 。根据《xx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_________条第 _________款第_________的规定,决定给予征收社会抚养费_________ 万 _________仟_________ 佰 _________拾_________ 元,请于_________ 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前主动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名称)缴纳。被征收人应当履行本决定。逾期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接收本决定书之日内向xx人民政府或者计生委申请复议或在三个月内向xx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计划生育局(盖章)

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2

X处居民(注:被征收范围内):

建设工程项目属县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位于. xx年xx月xx日,房屋征收部门向xx县人民政府申请对该房屋予以征收。现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已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并已广泛征求过公众意见不少于30日,且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公布。因此本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特此公告。xx部门是XX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xx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委托xx单位为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县政府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及有关法律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一、房屋征收部门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

二此补偿方案内容如下:(注:此补偿方案应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且要遵循公平公正,内容包括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

三征收补偿费用已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注,最好写详细信息)

四实施房屋征收先补偿、后搬迁。

县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五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七被征收人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县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x年xx月xx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3

被征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

单位:(夫)(妻)

被征收人于年月日违反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人民币(大写)元,当事人应当在到收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社会抚养费交至计划生育办公室。被征收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或市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机关印)

年月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4

申请人:徐,男, 1991 年6月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xx省xx县人,住x县xx镇xx村中保组。

被申请人:正安县公安局。法定代表人:陈伦,局长。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

20xx年4月14日作出的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于20xx 年4月2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现已审查终结。申请人请求:撤销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申请人称:20xx年4月7日,申请人受人欺骗,因好奇心理在安场街上吸食毒品被被申请人查获,被申请人认定申请人吸食毒品,并作出行政拘留 15 日的处罚。虽然申请人一时好奇吸毒,但并未成瘾,且自己家庭具有管教能力,不应强制隔离戒毒。20xx 年4 月21日,被申请人将申请人送到遵义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戒毒,其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不符合《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所以,请求县人民政府撤销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被申请人答复称:20xx 年 4 月 7 日 14 时许,被申请人接到群众举报,在遵义至道真县二级公路安场镇境内路段上将吸毒的申请人抓获,通过调查并当场对申请人进行检测,确定申请人为吸毒,对申请人作出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被申请人通过进一步调查,申请人吸毒已达到注射的程度,符合《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被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处适当,请求予以维持。 本府审理查明:20xx年4月7日,被申请人接到举报,报警人称申请人在吸毒。被申请人接到报警后,现场将申请人带至派出所询问,并对其进行检测,证明申请人具有吸毒行为。20xx 年4月7日,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作出拘留 15 日的处罚决定后,经被申请人进一步调查,发现申请人有采取注射方式吸毒。被申请人于 20xx 年 4 月 14 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申请人作出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 42 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陈述、证人证言、书证、鉴定结论在卷佐证。足以认定。 本府认为:申请人具有吸毒史,且至案发时仍在吸食毒品,其违法行为处于连续状态,已经吸毒成瘾。申请人有采取注射方式吸毒的行为,符合《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项关于吸毒成瘾严重的认定,被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的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 42 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本府决定如下:维持被申请人作出的正县公(法)强戒决字[20xx]第42 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

如不服本复议决定,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五月十九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5

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

20xx-11-28 10:31 来源:网络纠错 | 打印 | 收藏 | 大 | 中 | 小 分享到:

____________[ ]号

申 请 人:姓名______年龄______性别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的________________(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和第______条的规定,决定不予受理。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写明:不服本决定,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年 月 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6

_________:

你(你单位)提出的______申请,我们已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依法受理。因______,不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___条的规定,行政许可决定延期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作出。

特此通知。

民政部(厅、局)

____年____月____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7

行政处理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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牟房地权处决字(20xx)5号

被处理人:杨新立身份证号:4101228案由:撤销房产登记发证行为

经查明:杨新立位于中牟县城关镇解放路12号的房屋20xx年12月4日我局为其颁发了牟房权证字第 号房屋所有权,13957证书。20xx年4

月23日中牟县人民法院证明其所提交的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是无效的。鉴于以上情况,根据《郑州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作出如下处理决定:撤销我局为杨新立位于中牟县城关镇解放路12号所做的房屋登记,并予以收回该房屋的牟房权证字第13957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被处理人如对上述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中牟县人民政府或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处理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

中牟县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xx年8月6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8

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

征决字[ ] 第号

被征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单位:(夫)(妻)被征收人于年月日违反计划生育,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条第款第项的规定,应缴纳社会抚养费人民币(大写)元,当事人应当在到收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将社会抚养费交至计划生育办公室。被征收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人民政府或市计划生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征收机关印)

年月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9

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20xx年09月22日16:07 法帮网 法律咨询 我要评论

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杭州市人民政府责令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决定书

杭政拆责令上字[20xx]13号

杭房拆裁上字[20xx]第145号裁决书已于20xx年1月12日送达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潘轶凡、傅永丽户,该户应于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搬迁,腾空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房屋交拆迁人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处置,但该户无正当理由至今仍未搬迁。

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七条、《杭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限令潘轶凡、傅永丽户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将本市上城区直紫城巷19号6室房屋自行搬迁腾空,交拆迁人杭州市湖滨地区商贸旅游特色街居建设整治指挥部处置,逾期不搬迁的,由杭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拆迁。

潘轶凡、傅永丽户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本通知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七日即视为送达。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0

行政处理决定书

广州市荔鸿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在荔湾区东风西路中兴横地段建设一幢13层办公商业综合楼工程(西场电子城),根据《关于修建防空地下室初步设计意见的复函》(荔人防建〔1998〕1号)批复,该项目应建5级防空地下室1467平方米。

该项目建设过程中,你公司未按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落实防空地下室建设,导致防空地下室达不到应有的防护要求且无法整改。你公司于20xx年7月16日向我办书面作出《关于西场电子城项目人防工程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的说明》,申请该项目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考虑到该项目纳入了市“烂尾楼”项目,又存在结构安全问题,我办同意该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并于20xx年7月20日向你公司发出《关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通知》(穗民防易〔20xx〕6号),该项目应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之后,我办多次催促你公司缴纳易地建设费,但你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目前该综合楼已投入使用,至今仍未缴纳易地建设费。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九条、《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条;《广州市人民防空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经研究,依法决定如下:

责令你公司于20xx年4月30日前凭《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到广州市指定银行网点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6.75万元。

如你公司逾期不履行,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根据情况采取处罚措施。

如你公司不服本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六十日内向广州市人民政府或广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2、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附件:1.执法依据

2.广州市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1

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政赔偿决定书

( )工商行赔字〔 〕 号

赔偿申请人:

住所: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职务: ]

赔偿申请人因认为

,于 年 月

日向我局提出行政赔偿申请,现已审理终结。

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申请人称:

经审理查明:

本局认为:

如不服本赔偿决定,可以自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赔偿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2

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

____冶矿管执监____字〔____〕第____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局(办):

经查,你局(办)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为(文号:_______________),违反了_______的规定,该行为违法(不适当,违反法定程序),请你单位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予以纠正(重新做出具体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并将改正情况上报。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改正的,将依照《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条例》予以处理。

冶金矿产品行政主管部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3

沈:

沈,男,中共党员,汉族,xx省xx市人,大专文化,1959年2月出生,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1月参加工作。

沈在担任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副科级)期间,因对代管堰桥市场、金惠市场期间存在的乱收费行为及财务管理、票据管理和使用上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于20xx年3月16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沈在受处分期间,能够认真反省自己所犯错误并积极工作。其间,未发现新的错误。

现根据本人申请和所在单位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按期沈纪清同志的行政警告处分。

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年5月18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4

号(所属部门:,职务:):

因您20xx年7月份出勤考核结果显示迟到、早退2次,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根据《广东哈弗公司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特决定给予您书面警告、记小过一次处分,相关处分自本决定书做出之日起执行。

请您惩前毖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好本职工作。

广东石油能源有限公司行政部

年月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5

____________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经本机关(或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名称)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_____(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经调查核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款第_____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情形(写明依法应予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你单位)已取得的_____(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撤销行政许可,依法应予赔偿的,同时写明)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_____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_____(本机关或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名称)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_______________(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6

文号:

(被许可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你单位)于年月日经本机关(或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名称)审查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经调查核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下列情形(写明依法应予撤销行政许可的具体情形和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款第项(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你(你单位)已取得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撤销行政许可,依法应予赔偿的,同时写明) 请你(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日内,持原行政许可证件到(本机关或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机关名称)办理有关手续。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

年月日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7

你(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取得的 (许可证编号: )行政许可,本机关在检查中发现:

(撤销许可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 款第 项(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规定,决定撤销你(你单位) 行政许可。

(如涉及赔偿问题应依法予以确定)

不服本决定,可以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抄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下级行政机关)

行政征收决定书的范文 篇18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大关县天星镇“天星幸福花园”房地产项目于20xx年9月停工至今,建设工地内用于房屋修建的吊塔原为临时性设施,因多年未使用,已经发生倾斜、锈蚀等严重的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倒塌,构成违法构筑物。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大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于20xx年7月31日向你单位下达了《建设工程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大住建整字[20xx]1号 ),限你单位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 7日内限期拆除上述工地内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构筑物,你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并未自行拆除。后经本机关多次催告,你单位仍不履行法定义务。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强制执行决定:

对你单位在大关县天星镇“天星幸福花园”建设工地内的违法构筑物—吊塔进行强制拆除,拆除时间为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 3日内。如不履行,大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组织强行拆除。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大关县人民政府或昭通市城乡规划建设局提出行政复议,或于3个月内向大关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xx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