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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会议纪要范文(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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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会议纪要范文 篇1

为了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市场的管理,丰富节日文化生活,严防安全事故,2019年2月12日下午,县安监局、行政执法局、市场局和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的负责人在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办公室召开了2019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设置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详见附件《2019年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设置研究会议签到表》,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乡政府会议纪要范文(精选4篇)

一、县城关新老城区规划设置18个烟花爆竹临时销售摊点,发证有效期最后截至日为2月25日。

二、由县行政执法局、市场局和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划定摊点的具体位置,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摊点集中、连片形成“一条街”,同时严禁私自摆摊设点,无证经营。

三、县安监局负责对临时销售摊点负责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事故案例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督促各临时摊点认真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四、县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要严格控制向各摊点的配货量,严禁各销售摊点超量储存。

五、节日经营期间,县安监局、市场局、行政执法局和供销社烟花爆竹专营中心的负责人安排值班巡查,查隐患,纠违章,严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乡政府会议纪要范文 篇2

2019年5月25日,副县长主持召开镇村、村土地流转问题专题会议。县农委,财政局,信访局,审计局,等同志参加会议。现将会议讨论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由于前土地流转经营者资金链断裂,拖欠土地流转费用、基础设施投入、农资款、机耕费及其他债务,资金数额大,涉及人员多,引发相关人员多次在省长、市长信箱留言,并多次到市县有关部门上访,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2019年9月,涉及相关村村委会及时解除了承包合同,消除了长期风险和潜在不稳定因素,保护了群众利益。鉴于2019年秋种期间,原承包人已不具备经营能力,为了不使土地抛荒,王绪大等人种植了9000余亩土地。目前,土地已归还农户,王绪大等人的种植费用应予以解决。

二、镇政府要责成相关村委会,制定已经分到户的土地小麦种植费用收取方案,在午收期间,利用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积极组织宣传动员,收取种植费用。国元保险积极协助,按照最高赔付标准据实赔付,用于支付2019年秋种费用。

三、在农户种植费用未收取之前,县财政先行分期分批调度资金,借于镇政府,用于支付农资款、机耕费及其他种植费用,待农户种植款收取后逐步偿还。

四、有关仓库及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镇政府协助配合有关建设人尽可能完善手续,村级道路建设资金由镇政府牵头,县监察局、审计局配合,拿出具体解决方案,理清道路的债权债务关系,适时逐步解决。

五、由县信访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及有关处理结果,梳理总结,及时反馈省长信箱。

乡政府会议纪要范文 篇3

为督促城关镇农民工创业园纯净水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城关镇政府、县安监局、县消防大队、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联合对城关镇农民工创业园纯净水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整改验收。随后在城关镇政府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城关镇政府镇长、副镇长,县安监局副局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和安全环境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专家。

会上公司专家首先对企业的隐患整改验收情况进行了逐条解读,随后各参会单位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纯净水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边整改边生产

经过公司安全专家现场检查,纯净水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对存在的大部分安全隐患已整改,基本符合恢复生产的条件,原则上同意纯净水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边整改边生产。

二、纯净水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要继续做好未整改到位的安全隐患

专家验收检查中发现,纯净水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仍然有部分安全隐患未整改彻底(见附件),纯净水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要严格按照安全专家意见将隐患整改到位,确保恢复生产后的生产安全。

三、相关部门及时做好监督和服务

城关镇政府要及时协助县消防大队提供办理厂房消防审核验收的基础材料,清理园区消防通道障碍物,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定期安排专人对园区企业开展安全检查,督促企业隐患整改。县消防大队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厂房消防审核验收,指导企业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确保企业生产安全。县安监局要及时督促企业负责人办理厂房消防审核验收,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做到持证上岗。

乡政府会议纪要范文 篇4

接县委郑书记、县政府易乃品副县长批示,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监局、县质监局、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在县政府四楼安监局办公室召开紧急会议,研究我县城关地区瓶装液化气销售点的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由县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县安监局局长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县安监局副局长,县质监局副局长、科长,县住建局科长,县消防大队参谋。

参会人员首先学习了县政协社情民意专报第十四期《我县瓶装液化气的安全管理工作亟待加强》的内容,以及县委郑书记、易乃品副县长批示精神,随后各参会单位人员进行了深入讨论,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质检、住建、工商、安监、消防组成联合检查组,用3—5天时间将对此类销售网点进行检查,摸清情况,掌握所有信息。

二、对无证经营的一律取缔,对经营场地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停业整顿,达到安全标准后方可经营。

三、对从事此类经营的人员(包括负责人)进行集中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增强安全意识,杜绝无证上岗。

四、以此为戒,将对全县农村地区的经营网点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安全无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