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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招标公告(精选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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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的委托,对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精选16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xx〕82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运河综合整治东引运河、寒溪水流域桥头至企石水闸段河道清淤疏浚工程监理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50,247.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法定资格条件 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1.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xx年01月09日至20xx年01月13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注:现场购买1.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7)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合格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投标截止时间:20xx年02月15日 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六室

十、开标时间:20xx年02月15日 09: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西平社区宏伟三路45号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六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xx年01月09日 至 20xx年01月13日 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运河治理中心 地址: 东莞市可园中学对面

联系人: 廖工 联系电话: 0769-23880612

传真: 0769-23880612 邮编: 5230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 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xx033

传真: 0769-22889228 邮编: 523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0xx033

发布人: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年01月09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2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水务局委托,就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郑州市水务局河道清淤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xxDL)317号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郑州市魏河、七里河、十七里河、十八里河四条河道部分河段的清淤项目,本项目设一个监理标,九个施工标:其中魏河设两个标段、七里河设四个标段、十七里河设两个标段、十八里河设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施工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具有20xx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

3. 投标人具有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时间:20xx年8月22日起至20xx年8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308室代理四部(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

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类似项目业绩。(以上证件及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xx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xx年9月1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和《中国财经报》网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水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渠萍萍、陈薇

联系电话:0371-68660783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8月22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3

下列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如下:

1.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及资质要求:

式桥村河道清淤工程施工项目(招标编号:SS20xx№1201),施工地点为双水镇式桥村内,投资额约18万元,工期为30天,资金为自筹。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招标人:江门市新会区双水镇式桥村民委员会

2. 投标人在截止报名前一天(20xx年12月8日下午5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须携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及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项目经理须携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投标报名单位相关人员的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份的社保证明,提供上述资料原件核对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自行到本项目现场实地踏勘,必须详细了解项目的具体地点及施工难度等情况后,并经招标人确认,由招标人出具的已到本工程实地踏勘的书面证明,期间发生任何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xx年12月8日、12月9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5:00-17:00时;地点:新会区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双水圩新市街7号,即原双水旧邮政大楼)。每一项目的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4. 报名投标需审验以下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现场实地踏勘书面证明。

注:报名的企业需提供上述(1)至(6)项文件,除(4)、(5)提交原件外,其他提交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查验。

联系人:李小姐 咨询电话:0750-6411500、 传真:0750-6411500

年12月5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4

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项目)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巢湖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现对“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xxFMCZ2611

2、项目名称:环巢湖连接线栏杆集镇至环湖大道(北段)公路工程监理

3、项目概算:700万元

4、项目内容:

本项目起于柘皋镇锦旗村,顺接北段终点,途径中垾镇西侧,终于环巢湖大道。长度共15.5公里。(含上跨合巢芜高速K21+098.28~K23+230及不含淮南铁路K34+300~K35+600段)。本段分为两个施工标段。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共设中小桥4座。工程建安费约2.8亿元,工期约为18个月。本次项目不分标段,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1)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2)住建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具有住建部门或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4、凡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参与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市外监理企业,须已在合肥市建设主管部门办理信息登记手续(或进肥备案证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xx年07月09日10:30

2、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3楼16号开标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xx年07月09日10:30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xx年06月19日上午09:00至20xx年06月30日下午17:0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方式:

(1)本项目只接受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投标人在办理企业入库手续时,我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注册流程”,联系电话: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2)企业报名程序请参见中心网站右上角“企业专区”栏目中“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3)企业报名成功后直接采用网上支付系统支付标书费用,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六: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本项目联系人:李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2号窗口)

电话:

传真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

七、其它事项说明

1、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在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网银支付,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3、投标人如需开具标书工本费发票,请在报名成功后打印回执码页面并携带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服务大厅财务窗口办理。

4、报名中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5、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传真或书面送达,加盖单位公章)通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弃标未予告知的,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诚信会员库系统中自动记录次数,并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

八、投标(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

标段简称:

徽商银行

户名

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5

一、招标人名称: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四楼

三、项目名称: 济南市郭店片区市政专项规划设计

四、项目编号: SDYD20xx-632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 甲 级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熟悉了解济南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情况,了解济南市建设近期规划,熟悉济南市历史人文地理和发展战略等情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项目说明及标段分:本项目不分标段。本次规划研究范围为历城区郭店片区,东至西巨野河,西靠东绕城高速公路,北临济青高速公路,南至胶济铁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9平方公里。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说明。

七、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时间: 20xx年11月4日至20xx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8—2号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为: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踏勘现场:自行勘察现场。

九、其他要求: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十 、联系人及电话:

吕秀芳、王富才 0531-67891127,67890919

招标人:济南市历城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英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4日

济南市招标公告相关文章:

1.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工程招标公告

3.20xx年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4.经营权招标公告

5.店铺招标公告

6.招标公告范本

7.建设项目招标公告范本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6

采购中心

采购编号: GPC20xx00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 项目(委托编号: GPC20xx-00 )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用途、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

2. 用途:

3. 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4.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2.

3.

4.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每日上午8:30~ 11:30,下午2:30~5:00时(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中心(新兴路供水大楼7楼)

3.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如需邮寄,另加人民币50元,汇款单注明(GPC20xx00 ),汇款单连同公司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电子邮箱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汇款地址如下:

收款人:采购中心

开户行:农业银行XX市支行

帐 号:44-56000000000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元整/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xx年 月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7

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为扶贫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对此次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100千瓦光伏发电站项目

2.2招 标 人:晋中市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村民委员会

2.3建设地点: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境内

2.4资金来源:扶贫资金

2.5 建设规模:100千瓦

2.6项目拦标价格:88.04万元

2.7工期要求:工程为期三个月。

2.8 招标范围:实施方案内的全部建设工程

2.9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施工标段

2.10质量要求:合格及合格以上

2.1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2.11工程概况:

榆社县是山西省晋中市下辖的,位于山西晋中南部中段,太行山西麓,浊漳北源两岸。东与左权、和顺为邻,北与太谷、榆次接壤,西与祁县相靠,南与武乡毗邻。榆社县面积1699平方千米。地理位置东经约为:112.9°,北纬约为:37.0°。

榆社县最低海拔987米,属黄土丘陵沟壑区。年平均降雨量400-600毫米,无霜期90-150天,属温带大陆性气候。

本期工程是利用高效太阳能电池板中半导体材料把从太阳辐射中吸收的光能转换为直流电,再通过电源转换装置-组串式逆变器把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采用0.4KV电压等级接入该区电网,利用全额上网的特点进行电站系统的运作。本期工程计划总装机容量100KWp,整体工程占地面面积约1500平方米左右。

组件排布图及结构图需投标人现场勘测出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范围具有光伏项目),必须是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太阳能光伏组件制造商或者光伏组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投标人。

3.2光伏组件制造商或授权本项目投标人的光伏组件制造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2.1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2.2太阳能电池板生产制造商必须取得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

3.2.4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提供资信良好,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不良记录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3.6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提供无下列行为的承诺书) :

3.6.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3.6.2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备注:3.1 – 3.6项中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整理成册。未购买标书者不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4.1.1投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光伏组件制造商

4.2.1光伏组件制造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2光伏组件制造商通过IS09001、IS014001认证;

4.2.3光伏组件提供20xx年功率有限质保和第三方保险公司承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4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

4.5光伏组件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

4.6投标人要拥有最少一个100千瓦以上已并网运行的光伏系统总承包的项目,(国内外业绩需提供完整有效的证明)投标人要具有机电安装三级以上资质(原件)。

备注:购买标书时要求携带以上资料,所提供材料要与开标标书提供材料相符,如有不符以废标处理。

4.6请于20xx年11月24日至20xx年11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在榆社县箕城镇招标领导组(招标代理机构)(地点:箕城镇招投标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发布公告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公示,同时在榆社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上午9时30

分前半个小时,现场开标。

7.开标

7.1本次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xx年12月21日

7.2开标地点:榆社县箕城镇

7.3开标程序:

7.3.1密封情况检查:监标人和投标人代表检查密封情况

7.3.2唱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顺序

7.4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村民代表1人,镇政府工作人员1人,

县技术评委3人。

8.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供相关施工手续(如产品合格证、施工用料单、工程结算单等),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在上级资金到位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向乙方付足工程款结算总额的80%,其余工程结算款的20%中,10%作为质保金,付款期限为三年,第一年付2%,第二年付3%,第三年付5%,剩余10%在并网发电正常后一个月内付给乙方。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民委员会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柳滩村

联 系 人:田河青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榆社县箕城镇招投标领导组

地 址:榆社县箕城镇人民政府招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4-66364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8

晋新招字(20xx)第054号   由于该项目第一次招标不成功,经业主研究决定重新招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山西省吉县壶口至大圪塔、永安桥至大宁界、国道309至乡宁界公路工程项目已由临汾市交通局批准修建,并已列入20xx年基本建设计划。资金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及地方人民政府自筹。现决定对以上项目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公开招标。因工期紧张采用资格后审。

一、壶口至大圪塔公路全长16.0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桥涵及防护工程。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

二、永安桥至大宁界公路工程全长13.5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桥涵及防护工程。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

三、国道309至乡宁界公路工程全长18公里,采用四级公路技术标准。主要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排水、桥涵及防护工程。本项目分为一个合同段。   四、凡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同时具有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均可参加上述项目的报名。   五、投标单位请予20xx年10月8日至10月12日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30到临汾市尧都区信合东路45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20xx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单位需带下列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前来报名:(1)单位介绍信(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3)企业资质证书(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5)报名人身份证。

七、以上项目定于20xx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临汾市尧都区贡院街7号红楼大酒店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

招标单位:吉县交通局

招标代理:山西省新纪元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孟女士 范女士

传 真:0357-2398777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9

许昌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河南

1. 招标条件

许昌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项目,项目业主为许昌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许昌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许昌新区。许昌新区北起许昌和长葛的交界,南至许昌市区的北环路,西到安信快速通道,东达忠武路,规划面积186.7平方公里。

2.2招标范围:新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3.2 投标负责人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承担过区域环评或规划环评项目。

3.3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国家环保总局认定的规划环评资质。

3.4 项目参加人员应有3—5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研究人员,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xx年 9 月 30 日至20xx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参加人员职称证(或学位证)、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等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前来报名。

4.2 20xx年 9 月 30 日至20xx年 10 月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华

手机:

联系电话:010-60535597

电子邮箱: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一、招标项目名称: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垃圾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招标文件编号 :XJTZYMF-ZB-20xx-11号

三、采购单位:民丰县尼雅乡人民政府

四、采购内容:垃圾车及垃圾箱采购(预算价:26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须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3、所投产品必须经国家工信部批准,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且提供免征公告及相关批次;

4、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原件),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是投标人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具有该货物制造商和技术服务拥有者提供的正式唯一有效授权书原件(同一品牌的制造厂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须提供制造商或拥有者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鲜公章。

6、投标人具有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及服务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投标报名请携带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内所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于20xx年8月18日19:00之前(北京时间)在和田市广建大厦3单元602室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应于20xx年8月23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开标现场或指定地点。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八、开标地点:民丰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九、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梅凤   电 话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8月16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1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校园规划项目。

二、项目概况:对全县120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测绘及规划。

三、建设单位:洛浦县教育局

四、建设地点:洛浦县

五、资金来源:历年教育项目结余资金

六、招标范围:总平面规划图,功能分析图(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交通分析图,景观图,消防布置图,供暖管网、给水、排水、供电、弱电线路布置规划图。

七、投标人资格:投标企业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丙级及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报名投标的测绘单位如非本项目的规划设计单位,则必须与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乙级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报名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投标主体及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建设项目不接受其它方式的联合体报名投标。投标企业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八、报名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

投标单位持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近二年来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测绘、设计规划人员情况。疆外投标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手续(以上证件须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

九、报名截止时间:20xx年12月18日12:00(北京时间)

十、投标截止日期:20xx年1月5日16:00(北京时间)

十一、报名、投标地点:洛浦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二、招标代理: 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三、联系人: 颜莉 0903-2511999

和田正业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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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2

故城县聚龙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故城县聚龙小学综合楼建设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故城县聚龙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全部由省级补助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故城县聚龙小学院内。

建设规模:拟新建局部五层框架结构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5038平方米,占地面积1014平方米 。

计划工期:20xx年7月15日至20xx年1月15日。

招标范围:同规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xx 年7月6日09时30分,地点为 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

6.报名时间:20xx年6月12日 至20xx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7.报名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经项目所在地公证处公证)及被委托人身份证、须出具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外地企业需持进冀、衡许可证(以上证件需持原件及两套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故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备案。

领取报名表及报名地点:政务大厅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祁女士

联系电话:0318-6339012

招标人:故城县聚龙小学

联系人:解志超

联系电话:

代理单位:河北建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

20xx 年6月12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3

黄冈市保都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就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建设的二间多媒体数字化语言实验室的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20xxA04

2、招标项目:鄂东职业技术学院多媒体数字化语言实验室设备采购

3、对投标人的要求:公司经营的各种经营证照齐备,合法经营。有经营相关项目的资质和经验。

4、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xx年十月二十八日起至十一月五日(节假日不休息)每天上午8时至下午5时在黄冈市保都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5、所有投标书应于20xx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8:30时之前递交到黄冈市招投标中心。黄冈市招投标中心的地址:黄冈市赤壁大道东段,赤壁加油站左斜对面。

6、定于20xx年十一月十六日上午9时在黄冈市招投标中心二楼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机构名称(及开户名称):黄冈市保都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黄冈市工行黄州分理处

帐号:00003432

联系地址:黄冈市黄州大道29号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大楼4楼

联系人:李先生(招标机构)电话:0713-8382306

技术咨询联系人:童先生(鄂东职业技术学院)电话:0713-8825367

黄冈市保都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0xx年十月二十五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经xx县人民政府批准,xx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交易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挂牌起始价

规 划 要 求

容积率

绿地率

规划用途

当土挂-6

姑孰路西侧

(原机械厂)

24298.62M2

(36.45亩)

1300.00

(万元)

≤1.30

≥35%

商 住

注: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供地条件:本次挂牌出让地块为“毛地”方式出让。宗地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物由竞得方根据目前县政府现行的拆迁政策要求,对原产权单位和个人实施补偿、安置。其中私房户按拆迁政策拆迁,安置补偿;原机械厂内的办公、生产用房按货币化方式拆迁补偿。

供电:指在红线外100米范围内留有高压电源杆接头。

上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上水管道。

下水:在红线外有城市下水管道。

周边各种配套以现状为准。

二、竞买人范围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组织、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允许联合竞买。

三、文件的购取

竞买人在发布本公告之日起至x年11月24日16:30时止,到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二楼),购取挂牌出让文件。

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下列资料:

1、xx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第6号)

2、国有土地使用权竞买须知;

3、国有土地使用权报价须知;

4、竞买申请书;

5、出让地块位置示意图;

6、出让地块宗地图;

7、挂牌出让报价单;

8、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列挂牌出让文件如有不一致,同时出台的,由xx县国土资源局委托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解释并确认,先后出台的,时间在后的文件效力大于时间在前的文件效力.

四、挂牌出让地块现场踏勘的时间及地点

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组织有意参加竞买者对挂牌出让地块进行集体现场踏勘,踏勘时间:x年11月20日下午3:00时;集合地点:xx县国土资源局门前。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现场。

五、竞买申请的办理

参加竞买者应于x年11月28日16:30时前持下列文件和竞买保证金,向xx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竞买申请,竞买手续委托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办理。

1、竞买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代理人则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其它法定证明;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资信证明及资质证书;

6、竞买保证金已支付(xx县国土资源局)的支付凭证。

该宗地的竞买保证金如下:

当土挂-6号地块(人民币):300万元。

六、挂牌出让期限及地点

1、本次挂牌出让自x年11月29日上午8:00时起开始接受竞买人报价。

2、本次挂牌出让截止时间为x年12月8日下午16:30时。

3、地点:xx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陶先生

联系电话:

x年十一月九日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5

交通运输辽宁20xx-11-04

开标时间:20xx-11-1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

20xx年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和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接受合格的国内报价人提交密封盖章的报价文件,有关事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20xx年城市公交客车采购项目

2.采购范围:11.5—12米LNG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310辆。详见“用户需求书”。

3.标段划分:共分三个标段,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标段名称采购车型单位采购数量

1一标段11.5—12米LNG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台158

2二标段12米LNG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台76

3三标段12米LNG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台76

合计台310

注:以上采购数量为名义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投标报价不含国家补贴金额。

4.标段与购车单位

4.1第一标段分别与以下招标人签订合同

(1)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车辆数量113辆;

(2)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车辆数量25辆;

(3)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车辆数量20辆。

4.2第二标段与沈阳丰城巴士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车辆数量76辆。

4.3第三标段与沈阳丰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车辆数量76辆。

5.计划交货期:20xx年12月25日前。

6.交货地点:沈阳市(以采购方指定地点为准)

7.资金来源:100%融资

8.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人民币150万元:第二、三标段人民币分别为80万元。

9.资格审核方式:资格后审

二、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

2.报价人须为客车整车生产的制造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大型城市客车生产力强、制造工艺水平高、售后服务完善。

3.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20xx年10月1日至今)新能源客车销售总量达1500辆以上(以中汽协提供的证明或合同为准)。

4.报价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

5.报价人的注册资金50000万元以上(含50000万元)。

6.报价人的投标车型必须已取得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7.报价人的投标车型必须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

8.报价人的投标车型拟采用的动力电池供应商必须在《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

9.报价人的投标车型必须满足国家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同时提供承诺书,并且保证在沈阳车辆上牌。

10.报价人须提供投标车型拟采用的动力电池供应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骗取国家新能源车辆补贴的车辆生产企业不得参加投标。

三、报名及售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间和要求

凡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的报价人,从20xx年11月4日-20xx年11月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可携带下列资料报名及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2)业绩证明资料;3)法人代表授权书;4)投标车型拟采用的动力电池供应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供货承诺书;5)ISO9001质量认证证书;6)投标车型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和《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目录》的彩色打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需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复印件留存)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xx年11月11日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迟到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

电 话:010-57290520 传真:010-57290520

邮 箱:

河道清淤招标公告 篇16

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xx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的委托,对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食堂对外经营承包项目

三、资金来源:承包单位投入。

四、采购项目内容:

每个校区食堂分为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风味经营性餐厅两大部分分开选择承包单位进行经营,具体划分如下:

包组

食堂名称

经营楼层

经营范围

承包单位数量

五山校区食堂

食堂三、四、五楼,9栋学生宿舍面包房

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含面包房、教工餐厅、接待餐厅)。

1家

燕岭校区食堂

食堂三楼

风味小吃。

五山校区食堂

食堂一、二楼(一楼现为办公室和仓库,按广外艺规划搬迁后使用)

风味小吃。

1家

燕岭校区食堂

食堂一、二楼

基本大众保障性伙食(含教工餐厅、接待餐厅)。

备注:1.投标人可对个别包或全部包进行投标,但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投标人参与投标包号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包组。若投标人同时为2个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将被推荐为包一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包二则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3.本项目的评审流程按包组一、包组二的先后顺序进行。

五、投标人资格:

根据《xx省高校食堂对外承包经营资格准入试行办法》(粤教后勤〔20xx〕15号)的通知精神和招标采购有关规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应符合或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从事餐饮企业的各种证照,能提供经营饮食行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且企业注册资金在200万元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

2.投标单位应具备从事3年(含3年)以上的餐饮经营资质及具有承包企事业单位3000人以上规模的经验。(以营业执照为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x年7月16日8时30分起至x年7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关证件到招标采购有限公司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报名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x年7月24日10时00分(注:9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九、开标评标时间:x年7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开标评标地点: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xx市xx区先烈中路102 联系地址:

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 邮编:

开户行:建行永福支行

帐号:

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x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