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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精选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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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1

时代需要榜样,榜样就是方向,方向指引我们前进的道路。全国优秀法官邹碧华同志就是在我们这个伟大的时代里,涌现出的杰出榜样,是新时期全面实现依法治国的征程上,人民司法的新标杆,是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建立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燃灯者”。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精选9篇)

中共中央、近日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所作出的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要以邹碧华同志为榜样,努力作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我们与邹碧华一样,是同处在一个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伟大时代。这是一个另多少法律人梦寐以求的时代,另多少法律前辈为此奋斗终身的时代。我们能为赶上这样的时代而自豪,能为身处这个时代而庆幸,能为这个时代的改革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而骄傲。这样的时代能激发我们对司法事业的无限热忱,他能让我们无论面对什么的艰难困苦、什么样的曲折得失,都能坦然面对,都能义无反顾。因为我们的队伍里有邹碧华这样的“燃灯者”在引路,有“邹碧华精神”再激励我们,有邹碧华这样的典型做标杆,我们只有始终像邹碧华那样保持火一样的激情,才能完成党赋予我们的使命,完成邹碧华未竟的事业,才能做出无愧于时代的业绩。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人民的业绩。人民法官来自于人民,人民是我们的根,是司法权的权源。我们只有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心存敬畏,守住底线,才能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我们只有永远忠诚于党和人民的事业不动摇,才能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任何纷繁复杂的形势下,保持定力,坚定方向,自觉抵制公器私用,让“刀把子”永远掌握在党和人民的手中。我们只有做出无愧于人民的事业,才能得到党和人民的认可和信赖,司法权才能有公信力和权威,人民法官也才能有作为和地位。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我们就是要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做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我们今天的事业,是传承于我们前辈们的流血牺牲和无私奉献,没有他们就没有人民司法的今天。我们的事业,同时也是薪火相传的事业,我们今天所做的一切,也是对子孙后代负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而我们今天的每一名法官都正处在历史的抉择中,我们能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历史将会给与我们怎样的评价?这需要我们有自我革新的勇气和自我牺牲的精神。正如所指出的,“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和强力部门,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如果心中只有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拘泥于部门权限和利益,甚至在一些具体问题上讨价还价,必然是磕磕绊绊、难有作为。”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传到了我们的手上,而我们又是处在这样一个浩浩荡荡大变革的时代,时不我待,失不再来,只有抓住机遇,拿出自我革新的胸襟和气魄,迎难而上,担当起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才能做出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2

有这样一位法官,他学识渊博、业务干练,他不辞辛劳、充满激情,他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他是改革航船中的舵手,是改革道路上的燃灯者,他树立了为官无愧于心的正能量,他弘扬了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他就是人民的好法官——邹碧华。这样一个勤政务实的好干部就这么永远地倒下了,他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挚爱的他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他的离去让人唏嘘不已。

指出:“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邹碧华就是弄潮儿的楷模,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他生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他曾参与研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

是什么支持他不顾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我想是那个司法梦,是那个怀揣着的、融入血脉的、深入骨髓的司法梦给予他力量,使他冲破阻力,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我们为他的离去感到痛心惋惜,我们更应该沿着他足迹、秉承着他的信念和理想继续走下去。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们怀揣梦想、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敢于担当,在司法改革这条道路不辞辛劳、披荆斩棘,为我国司法体系的建设和完善添砖加瓦。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首先要树立成为一名公正为民的好法官的梦想。公正是司法的原则和根本,霍尔顿是小说中麦田里的守望者,法官则是社会中公平正义的守望者。公平正义比太阳还要有光辉。做一名公正为民的法官,需要具备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法学家丹尼尔•韦伯斯特曾经说过:“世界上没有一种职业能够比学识渊博、公平正直的法官职业更加崇高和纯净”。做一名公正为民的法官,需要拥有一颗仁爱和体谅之心。在法官的职业生涯中,可能会处理成千上万的案件,接触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但是,对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他们这辈子,可能就进一次法院。我期盼,每一起案件中,我们都能以仁爱、体谅之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我期盼,每一位法官的整个职业生涯中,都能对法律和正义充满信仰之情。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要怀揣成为一名勤勉务实的好法官的梦想。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新一代领导集体已经向世人宣示了法治中国的愿景。只有脚踏实地地付出每一分汗水,只有勤勉谨慎地办好每一起案件,求真务实、克己奉公,才能无愧于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

作为一名青年法官,我们要传承和发扬邹碧华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精神,在司法改革的潮流中,主动担当起肩头的重任;在司法体系建设的进程里,主动承载起法治中国的希望,求真务实、开拓进取,沿着邹碧华为我们指明的方向,栉风沐雨、砥砺前行,为实现法治中国的梦想而不断奋斗。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3

自邹碧华先进事迹被媒体传开以后,全国各地迅速掀起了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的热潮。而在高度评价邹碧华先进事迹的同时要求所有党员干部都要像邹碧华那样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邹碧华是所有党员干部的榜样,是时代的楷模,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用生命谱写了一个法律人无私奉献的华丽篇章。虽然邹碧华走了,但他那忠诚敬业、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崇高精神却照亮了后人。有人说,法官当如邹碧华,然所有党员干部亦当如邹碧华。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把事业当目标,把推进公平正义当己任的工作态度的责任担当。就是要我们牢固树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工作态度,把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专一行融入到工作目标中,把做好本职工作,提服务技能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目标和追求。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敢于打破常规,敢啃硬骨头的勇气和魄力。就是要我们在工作中树立勤于思考,善于谋划,能发现问题、会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就是要树立敢于突破常规,勇于探索创新,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的魄力和勇气。

学习邹碧华,就要学他不把群众利益当小事,甘为人民公仆的崇高精神和情怀。就是要我们树立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工作理念,切实把服务好、维护好和实现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提前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忧群众之所忧、解群众之所难,切实当好群众的知心人。

学习邹碧华就是要学他敢为人先,甘当“燃灯者”的奉献精神和时代楷模。就是要我们树立学习先进,不断奋进,争先创优,不甘平庸的思想意识和人生追求,传好继续领跑的接力棒。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4

继承是最好的纪念。所以,学习邹碧华,主要学习他敬业奉献的实干精神和改革先锋的情怀。就是要立足岗位,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邹碧华同志担任法官20xx年来,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勤勉敬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的担当精神。邹碧华同志作为上海高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兼司法改革办公室主任,始终站在司法改革的第一线,勇挑重担,不畏困难,以前瞻性的改革视野、精深的法学素养、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全国司改担当探路先锋,被誉为司法改革道路上的“”。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树立问题意识,弘扬改革精神,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司法体制改革、社会治理创新的伟大实践,锐意进取,顽强拼搏,勇于承担责任,正确对待利益得失,努力创造出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的业绩。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爱岗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情怀。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邹碧华同志始终充满激情。在他看来,工作本身就是回报,艰难的任务能锻炼意志,新的工作能拓展才能,与同事的合作能培养人格。他做任何工作都坚持高标准,精益求精,不知疲惫。他坚守高尚的精神追求,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以律己,清正廉洁,始终保持着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政治本色。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邹碧华同志勤奋好学、追求卓越的进取精神。邹碧华同志爱好学习,博览群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善于总结提炼审判和管理经验,不断实现从一般到优秀、从优秀到卓越的蜕变。工作之余,他撰写、发表了大量专业著作、论文,受到法律界的高度评价。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勤学苦练,勇于创新,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善于把能办的事办好,努力把难办的事办成,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5

“法官当如邹碧华”。怀着无比崇高的敬意,我聆听完了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上海高院副院长,邹碧华是中国法制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他甘当敬业、进取、创新的奉献者,走在司法改革路的前端,引领着一批又一批的法律人前仆后继。邹碧华不仅具有丰厚的法律素养,尽显卓越才华,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他是践行法治中国梦的时代先锋。

习说:邹碧华同志是新时期公正为民的好法官,敢于担当的好干部。他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与邹碧华成为法律同仁,我感到无上荣光,我要以邹碧华为榜样,学习他忠诚敬业,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的精神,努力成为一名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政法干警。

学习邹碧华,从汲取丰厚的法律素养做起。邹碧华是一位专家型法官,他不仅取得了北京大学的博士学位,还先后撰写了十多本法学专著,其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折射出了一名优秀法官的缜密审判思路和丰富的法律职业素养。殊不知,这些都成为邹碧华日后提出的诸多司法改革举措的垫脚石。读书使人明鉴,这句话浅显易懂,然而大多数人却很难沉住气,安静下来读一本书。邹碧华渊博的法律涵养令我震撼,我从心底里敬佩他,也励志从现在开始要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努力成为一名拥有丰厚法律素养的法律人。

学习邹碧华,学习他进取勃发,敢于创新的奉献精神。20xx年,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上海开启了司法改革试点的大幕。邹碧华当仁不让,成为上海司法改革的领军人,“他就像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成为一个无畏的改革者”。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解决长期以来责任难落实、责任难追究的问题,邹碧华坚持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他认为一定要择优遴选法官,一定要把优秀的人才遴选到法官队伍中来,绝不搞论资排辈、绝不搞一刀切、绝不网开一面;邹碧华亲自起草并主导推出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甚至连为律师预留车位、提供休息区、提供复印设施等细节,都收入其中。这一意见的出台,源于他对法官与律师关系的考量,他希望法官与律师能够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建立良性互动关系,彼此惺惺相惜,肩并肩走在中国的司法改革道路上,共同为建设中国法治事业发光发热。

邹碧华也是一位儿子、丈夫和父亲,他不是一名铁铸的钢铁侠,他有七情六欲,有儿女情怀。在聆听邹碧华妻子唐海宁所作《你的生命是我爱的雕塑》的讲演时,我感动地流下眼泪,邹碧华与父母妻子儿女生活的点点滴滴无不与当代普通家庭有半点区别,邹碧华爱摄影、爱歌唱,他是妻子眼中的“阳光大男孩”,只是这个“阳光大男孩”将自己的毕生奉献给了祖国的法律事业。

“每天都有进步的目标,积小胜为大胜,我们的每一点努力,都会给我们周围的人带来福利。”这是邹碧华生前所说的一段话。潜心法治,鞠躬尽瘁,邹碧华带着他的法治中国梦离开了我们,但是他那勇于担当,锐意创新的改革精神依然激励着我们,我们必将沿着邹碧华生前绘制的法治蓝图继续前行!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6

邹碧华骤然辞世后,人民日报在头版显著位置,刊登了邹碧华人物通讯和评论,并连续刊登评论文章,讨论“邹碧华现象”。

这些报道,与其说是我们采写的,不如说是自发追悼邹碧华的人们共同书写的。

邹碧华离世后,网上网下,哀思如潮,纪念文字喷涌而出,追忆怀念连绵不绝。人们称赞他,“法官当如邹碧华”“一个真正的法律人”“燃灯者邹碧华”。

今天的社会,价值多元,众声喧哗,人们早已习惯对偶像的质疑和解构,为什么邹碧华能够凝聚起如此强大的舆论认同?

当我们走进邹碧华的精神世界,感受到他曾经给周围人们所带来的温暖与光亮,感受到他仍然留存于人们心头的信心和希望,终于明白,人们为什么一致为他献上“燃灯者”冠冕。因为,他用自己47年充分燃烧的一生,回应了时代需求,回答了社会迷惘。

燃灯者,光亮源自内心。邹碧华心灵灯火源自何处?

采访邹碧华北大同学,他们回忆当年一起求学岁月,那正是中国法治建设求新求变的年代。亲历这段流金岁月的法律人,感受到法治前行者笃志革新、砥砺奋进,法治理想和信仰渐渐融入他们血液。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大学毕业后,邹碧华的同学有的当了律师,有的在企业从事法务工作,收入远比他这个法官高。在基层法院实习时,事务的琐碎,也曾让他有些茫然。

可时间久了,邹碧华却发现,每审理一件案子,如果法官处理得很得体、很公平,双方当事人都会很满意。后来,邹碧华和媒体回顾这段岁月时说,这些经历让他体味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找到工作的目标和意义,这种自我价值满足感和幸福感,成为邹碧华心中的长明灯,也成为他行动的光源。

燃灯者,用内心温度,温暖他人。邹碧华的心灵灯火是怎样照亮了他人?

很多人说,邹碧华不仅智商高,情商也高,沟通管理,往往事半功倍。他夫人唐海琳老师说,和儿子讲道理,我费劲说上半天,比不上他三言两语。儿子说,因为爸爸很少会冲我发火,他和我说一件事,不同角度分析,再一对比,道理就很明白了。

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体会他人的情绪,理解他人的感受,这是邹碧华的同理心。他在一次演讲时曾说,我们需要一个有同理心的社会。

邹碧华将同理心倾注到法院管理当中,唤醒法院干警内在的激情。走进长宁法院,我们看见,他压缩会议室等公共空间,给每个法官分隔出独立办公室,面积虽然狭小,但这是要“创造条件,维护法官的职业尊荣”;立案大厅分隔出一个个独立小隔间,保障当事人的隐私权,也让当事人感受尊重;甚至,连食堂餐桌设计他都强调要人性化,要保持一定宽度,以免不熟悉的人面对面吃饭,心生尴尬。

20xx年清明,邹碧华在博客中写下他的人生感悟,“生命中最为可怕的,是生命热情和诗意向往的流逝。”后来,他总结自己工作时说:“坚持用理想与激情去影响下属,引导大家不抱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好工作,手头工作做好了,就是推进法治进步。为事业注入理想,就会产生持久而强大的热情,会对下属产生影响力。”

许多人回忆,与邹碧华共事的岁月是激情燃烧的岁月,一位年轻法官说,“他是我们活着的理想”。邹碧华尽自己最大努力,让世界再多一些人,一起为法治进步而努力,这何尝不是一种温暖!

燃灯者,是冲破困境的先行者。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能义无反顾?

“一人逝去而众人哀,不唯哀斯人之早逝,亦哀法治之多艰”。这是一位律师对“邹碧华现象”的解读。

改革从来多艰难。在深化司法改革的今天,邹碧华们并不是在一张白纸上描画中国法治未来,而是要打破多年来形成的错综复杂的利益格局,重新调整,每走一步都会碰到“硬骨头”,都要涉险滩。明知前路艰难,邹碧华为何还能义无反顾?

他夫人唐海琳老师告诉我,邹碧华曾不止一次感叹,赶上一个改革开放的好时代,有一批爱才惜才的法律前辈引领,有走出国门、开阔眼界的机会。像他这样一个没有任何背景的山乡少年,能一步步走到今天,完全得益于这个时代。他感恩这个改革时代,也义无反顾地投身于这个时代。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对改革充满信心,不怕遭受挫折。

他敢于担当,因为他的专业素养和执着睿智,这是他能够“一点一点往前拱着改革的底气”。

他敢于担当,还因为他有着“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

邹碧华是“燃灯者”。他生命最后一瞬大放光彩,凝聚起强大的舆论认同,凸显了人们对法治中国的期待,凸显了人心所向和强烈的改革共识。这样的共识弥足珍贵,这样的共识正是改革的信心和希望所在。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7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就是后者。我们追忆邹碧华,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发扬下去,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这也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邹碧华是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指出,“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邹碧华就是弄潮儿的楷模。他身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从参与研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到参与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生长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时代好干部。勤政务实,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这一点在邹碧华身上得到了有力印证。推行法官员额制,独创一套“案件权重系数”,避免了两个“一刀切”;针对执行投诉多,变“一人一案管到底”传统运行模式为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执行投诉率下降76%;为让当事人方便联系法官,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的工作理念。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向实处着力、用实干说话、凭实绩立身。唯有勤政务实,方能谋成小康之业、扬起改革之帆、行好法治之道、筑牢执政之基。

邹碧华是与时俱进的行业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邹碧华曾经说,“我们做司法改革,光懂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儿事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时代考题。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8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从去年12月10日邹碧华去世到现在,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

“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邹碧华说,“不要让我们现在的改革努力,变成未来的改革对象。”在担任长宁法院院长期间,他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全市首家“诉调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深受当地群众的欢迎。他曾冒酷暑前往一位信访人家中,用了足足5个小时开展沟通工作,最终化解心结。

我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0xx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长宁法院工作期间,他亲自执笔“让我们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给干警家属的一封公开信”,他让各位干警家属都来做“家庭廉政监督员”,与法院共同担负起监督和保护的职责,共同保护好自己的家庭。

26载的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予人玫瑰的快乐”。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人生

邹碧华事迹学习体会 篇9

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就是后者。我们追忆邹碧华,就是要把他的精神传承下来、发扬下去,用他的精神孕育出更多的“邹碧华”。这也是对他最好的纪念。

邹碧华是勇于担当的改革奋楫者。指出,“面临改革大潮,我们要做改革的弄潮儿”。邹碧华就是弄潮儿的楷模。他身前除了担任上海高院副院长,还有另一个头衔——上海司改办主任。从参与研制最高法“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司法公开平台建设改革试点”等方案,到参与主持起草《上海法院司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邹碧华以“背着‘黑锅’前行”的担当精神,啃下了司法改革中一个又一个“硬骨头”。生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时代,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追求改革理想,献身改革大业,不计个人得失,不计个人毁誉,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将改革“一点一点向前拱”,在改革的征程上“杀出一条血路”。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时代好干部。勤政务实,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这一点在邹碧华身上得到了有力印证。推行法官员额制,独创一套“案件权重系数”,避免了两个“一刀切”;针对执行投诉多,变“一人一案管到底”传统运行模式为接待、查控、研判、强制4个环节,执行投诉率下降76%;为让当事人方便联系法官,建起法院“小总机”,安排专人接听,成为如今在全国法院推广的12368热线电话的雏形……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的工作理念。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党员领导干部既是决策者,又是组织者,还是实践者,要像邹碧华一样,自觉践行“三严三实”,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唯有勤政务实,方能谋成小康之业、扬起改革之帆、行好法治之道、筑牢执政之基。

邹碧华是与时俱进的行业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邹碧华曾经说,“我们做司法改革,光懂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儿事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他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用信息化力推司法公开,其中6项应用属于全国法院首创。“不日新者必日退”。适应日新月异的发展形势,顺应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