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精选>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精选20篇)

心得体会精选 阅读(8.22K)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书里主要讲的是:狗仔三人组里面的成员有:秦大博、杜子腾和钱青毛。这个狗仔三人组是专门寻找难题的,他们找到难题了,就会尽力去解答。有时,还会闹出一些笑话来。说起笑话来,我记得秦大博生日那天请了杜子腾等等人去吃饭,他们吃完饭之后,秦大博和杜子腾去图书馆买书;结果图书馆的老板娘问杜子腾叫什么名字;杜子腾说:“我叫‘杜子腾’!”结果那个老板娘给听成“肚子疼”了,然后,那个老板娘就拿了一片帮助消化、治肚子疼的药给了杜子腾,让他吃下去,到了最后那个老板娘才搞明白她自己问‘你叫什么名字’的男孩名字叫‘杜子腾’。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精选20篇)

这狗仔三人组,以刺探和编造同学们的绯闻为乐子,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一时间,绯闻和谣言满天飞,大家的态度也很复杂,即表示生气,同时又忍不住好奇。可是,最终的事实却让人哭笑不得,而三个狗仔队也意识到了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新成立一个组织——航天三人组。

书中我很羡慕一位女生,这位女生很文静,也从不骄傲。这位女生的名字叫做江冰蟾。江冰蟾在班级里的地位可不是一般的高哦!她是大队长。我最羡慕江冰蟾的学习了,她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都学得很好,几乎每次都能考全班第一哦!江冰蟾还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江冰蟾还老是被某些同学编入与黄宇航的绯闻,每次奥数比赛经常是她和黄宇航排第一名,所以同学们老是编她们两个的绯闻。而编黄宇航与江冰蟾绯闻的老是那狗仔三人组里的,这让江冰蟾很烦恼;但是,黄宇航一点儿也不在意。江冰蟾很在意的是她自己的学习成绩,有一次,江冰蟾考了全班第四名的成绩,她都不满意。

我要向江冰蟾学习!我把阳光姐姐小书房里的书推荐给大家,这些书都很有意思,希望大家喜欢!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

这本书上讲的故事非常好玩,也很幽默,我非常愿意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杜子腾,我也喜欢他的外号“肚子疼”,非常好笑。

这本书一共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是我的有意褪了色。第一个故事讲了十小章,第一章讲的是,有一次,他们上自习课,因为数学老师夏刚请假了,数学改上自习课了,课上都玩镜子反光的游戏。他们班有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成了金童玉女,金童是:黄宇航,玉女是:江冰檐。第二章到第三章主要讲了建设我们班的狗仔队。狗仔队的成员有钱青毛、秦大博、杜子腾,女生和男生待遇不同。第四章讲了三个女生不喜欢夏刚。第五章到第十章主要讲了,除了学习,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单调的生活导致了某些男生们想象力的无限发达,为无聊而去注意一些绯闻之类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要去关注那些绯闻。最后的故事却让人哭笑不得,三人狗仔队也意识到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改正错误,成立新的组织——一个航天三人组。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个故事也讲了十大章,第一章讲了一次期中考试,江冰蟾考的不好。江冰蟾是个非常好强的同学,可是在这次却输给了凌扬波。第二章讲了江冰蟾表哥方乐天来了,他们一见面就开始打,于是这次江冰蟾想换种方法,于是他们俩就掐了起来。第三章讲了妈妈揭发我是“两面派”,方乐天给《小星星》杂志的星星姐姐写了封信。第四章到第九章主要讲了他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第十章讲了星期一的时候,江冰蟾被袁老师叫去办公室谈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江冰蟾和凌扬波是小时候的好朋友,可在学习上都非常争强好胜,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凌扬波,可是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友谊。友谊是如何褪色的?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友谊与竞争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同努力学习,互相帮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3

星期六,妈妈在书店里给我买了一本《我们班的狗仔队》,我拿到这本书,就迫不及待地打开它看了起来,故事内容很精彩,扣人心弦,我一口气把它看完了,还觉得意犹未尽。故事的内容久久回荡在我的脑海中,我想把这本书介绍给大家。

这本书里面写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故事就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故事就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两个故事都很令我感动。因为,他们都有自己的感人之处和自己的搞笑之处。下面,我就重点讲述一下《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个故事吧!它讲的是:在六年级五班里,由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这三个人是:杜子腾、秦大博还有钱青毛他们组成的狗仔队,是专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他们甚至连老师也不放过,令很多同学还有老师都觉得他们很讨厌,但是,最后的结果令人出乎意料,狗仔三人组认识到了自己犯错误的严重性,于是,他们改了个称号,叫做——航天三人组。我觉得《我们班的狗仔队》这一个故事,一开始,我看到这三个人组成的狗仔队,觉得令人咬牙切齿,我也觉得很讨厌,可是,看了最后的完美结局,又觉得我想为他们欢呼,因为他们不再门刺探和编造同学的绯闻为笑话了,而且还要成为宇航员呢!我们班的狗仔队教育我们,当我们遇上了被别人编造绯闻着一种情况时,对他们要置之不理,这样,他们自然而然的就没有兴趣了,并且,还告诉我们,不要向书中说的那样,成立狗仔队,乱编别人的绯闻,这样,别人会换一种眼神来看待你的。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流言像把刀子,刺痛着人们的内心。而那些随便散播留言的人,令人讨厌,也渐渐令人疏远。在学习生活中,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坦诚相对,那么当你遇到困难时,大家都会热情地来帮助你,安慰你,让你感受集体的温暖。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4

富春江里江水滔滔不绝,我手中捧着一本《史记》,细细品味,感慨万千……

读着《史记》,我仿佛回到了那个群雄逐鹿的年代,回到了那个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我看到了那个顶天立地,身残志坚的司马迁,看到了一诺千金的男儿形像。司马迁用了整整18年的时间,在他60岁时,终于完成了父亲司马谈的遗愿,写好了一篇52万字的史家巨作———《史记》。

鲁迅先生称赞《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它对我们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有着不可磨灭的作用。它就像一个华丽的舞台,君王、英雄、谋士、刺客等形形色色的人物不断上台,为我们上演了一幕幕精彩绝伦的故事。

我喜欢的英雄是项羽和勾践:有志者,事竟成,破釜沉舟,百二秦川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卧薪尝胆。

我欣赏的刺客是专诸、聂政、还有荆轲等人,对君王赤胆忠心,一心为君。就像荆轲临走时在易水河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不复返。”的悲壮,更有那后来身中八剑却仍然一心想着太子丹,这就是他们赤胆忠心的表现。

我印象最深的谋士是韩信,从小忍辱负重,念念不忘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在他的第一场战役里,就以成功告终。他的一生中有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背水一战;四面楚歌等战役,无一失败。关于韩信的一生有一副极佳的对联:“生死一知己,存亡两妇人。”前半句讲的是萧何和韩信的故事,萧何是韩信一生中的贵人,也可以说断送了韩信的的一生,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后半句中的两妇人,讲的是漂母和吕后:漂母就是韩信小时候,给他一饭之恩的老婆婆,吕后就是刘邦的妻子,后来杀害了韩信……

读了《史记》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从中我体会到了中华民族历史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5

只那一个月台边的背影,便成了父爱最好的象征;只那两行感动的清泪,便教会了我们感恩。

一个背影,让朱自清禁不住潸然泪下。其实,真正令他感动的,是父亲对他深沉的爱。朱自清的父亲那并不挺拔,甚至有些臃肿的身姿,在朱自清的笔下显得那么高大,从而深深地烙在了我们心灵的最深处,给予我们最深的感动。

自古以来,亲情似乎永远是文人墨客笔下亘古不变的话题。古有“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的感人亲情,而现今歌颂亲情的辞藻更是数不胜数。可真正打动我的,是那篇抒情的散文——《背影》。有时,越是平常的人或事却越具有令人震撼的力量。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朱自清的眼泪从那一刻绽开了……奶奶的辞世,父亲的下岗使他家更加困难!在他的眼中,他父亲有点哆嗦,儿子那么大了,还不放心。家,是一个一直想摆脱的网,但风雨来了却成了避风港!

父亲辛劳攀过石栏为儿子买下朱红的橘子,提着的只是橘子吗?还有沉甸甸的父爱!离开的时候,走几步,回头看……舍不得。担心,期盼和关心,仿佛书写在他的背影上,清楚而又深刻,不能忘却!两年后,他的思念随着信向朱自清寄来。家境一日不如一日,父亲离大去之期不远。在这个贪病交加,凄惨冷落的季节。“唉,我不知何时再能与他相见!”朱自清叹息着!悔恨,歉意与思念交织在晶莹的泪光中化开了……

爱,就是朴素中出高尚;爱,就是无声中响出歌曲;爱,就是透明中折出光彩。为儿子攀栏买橘是一件平常又非凡的事情。在千千万万爱的付出中显得平常,在千万的平常背后显得非凡!“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一下子认出那个步履蹒跚的背影,那个正是当天为“自己”买橘子的父亲。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是的,我们要报答父母的深恩,要知道感恩。但感恩,并不只是口头上的一句空话,它需要我们付诸于实际行动,需要我们用心去体会,去诠释。感恩,是在父母疲惫的时候为它们捶捶背、揉揉肩;是为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事,为父母分担;是努力学习,用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一点一滴,都是感恩,感谢父母的辛劳,感谢父母的养育之恩。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6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感触颇深,其中主要有两点最深刻的感触。

因为从我自身看来,我本身害怕抉择或者说爱逃避抉择,有点优柔寡断,而且有太多生活中应该及时清除的琐碎……所以书中有一句话让我终日不得遗忘——“谁先放弃旧奶酪,谁就能得到新奶酪。”

放弃,是指在面临矛盾时,敢于面对现实、分析利弊、冷静思考,然后舍弃不利因素,选择自己认定的目标,并且努力坚持下去。

因此,放弃首先应该是一种自信的体现,没有自信的人是不可能坦然放弃的。他们总是患得患失,优柔寡断,在自怨自艾中一次次错失良机,使自己陷入恶性循环中不能自拔。而充满自信的人,则坚信失败为成功之母,哪怕成功并不能立刻到来,他们依然感到阳光就在不远的前方。只要朝前看,努力不懈,最终会有回报的。哼哼从开始的犹豫不决到最后毅然迈出寻求新奶酪的第一步,就是一种不自信到自信的转变。

是啊!一个人不能拥有世界上的所有东西,你选择了一面,同时也就要忽视一方面。人的注意力和能力都是有限的。选择无处不在,既然无法躲避就去勇敢面对。学会取舍,学会放弃也是一门学问。

然后,放弃是来源于心智的指引,当生活工作和学习中的矛盾压向我们时,几乎没有人不感受到恐慌,那么是被压的错乱复杂,惶惶不可终日,还是一蹶不振,自暴自弃呢?拥有智慧的人,就该明白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哪些该放弃,哪些该保留,权衡利弊,用心思考,透彻地比较每种选择可能产生的结果,最终得出自己要坚持的结论。这个过程完全是靠心智,而非一时的头脑发热。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巨大的潜力,当这个潜力通过智慧表现出来时,就请抓住它!哼哼自己的思考以及他和唧唧的对话,其实就是心智的探索。

接下去,放弃还意味着不断的创新、不断弥补、不断完善!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在生活、学习、工作中总是充满着许许多多的缺憾,当我们做出选择的同时往往失去另外一些东西,比如享乐、金钱、地位、亲情、友情、爱情、名望......这也就是我们放弃的东西。但是放弃并不是目的,放弃只是暂时的,放弃以后,要想方设法把它们寻找回来,而且要找回来更好的,当然可能会更加辛苦,就像哼哼,在迷宫里,经过好多辛苦之后,终于又重新找回了奶酪。

敢于放弃,坚持你自己的选择,并为之努力不懈,重新寻找生命的激情和亮点。

以上是我感触的第一点,下面谈谈第二点:

因文章讲的是两个小矮人和小老鼠的故事。文章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不同的态度,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是像嗅嗅和匆匆,迅速开始行动?还是像唧唧那样看到变化会使事情变得更好,并能及时调节自己去适应变化。其实,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无论我们是否害怕变革的到来。如果我们能尽快调整自己适应变化,我们完全可以做得更好。当我们面对变化时,会害怕,会感到无所适从,这很正常。只要我们能够认真科学的对待畏惧,它甚至可以帮助我们避开真正的危险。我们无需拒绝变化,我们完全可以改变对变化的态度,在变化中享受变化,拥抱变化,迎接变化。从另一方面说“奶酪”是一种机遇,也是一种拥有的核心能力。我们该如何把握和拥有呢?作为一种换位思考,我们常常向往着孟郊“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轻狂和喜悦,却难以体会“小楼昨夜又东风”的李煜的伤感情怀。作为这种对比,我们就需要把握今天,把握机会,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变化是永恒的,尽管还有嗅嗅一般的害怕变化而否认变化,怨天尤人的人在,但如唧唧一样及时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的人越来越多了,这是时代和社会的发展所致。原有的“奶酪”总有一天会消耗,我们应该如何面对?卡耐基在“人性弱点”中说,不要为打碎的玻璃杯而伤心,我们也不要为记忆中的“奶酪”而向往。那只会是“白头宫女话玄宗”的无奈和一厢情愿的神往。我们需要的是发现适合自己的道路,摆脱安逸,超越恐惧,伺机而动,寻找新的“奶酪”,生活并不会遵从某个人的意愿,改变会随时降临,但积极的面对改变会让你发现更好的“奶酪”,不管我们是否意识到,新的“奶酪”总是存在于某个地方。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7

故事以一只名叫巴克的狗为主人公,巴克从悠闲自在的宠物狗变成狡猾而又凶猛的雪橇犬,最后,他被一位叫约翰。桑顿的人从苦难的工作生活中解救了出来。他又变成了约翰。桑顿最忠实的伙伴。好几次约翰。桑顿快要命丧黄泉时,巴克就勇敢地把他救回来。然而,命运多难,在巴克的一次森林外出时,一群印地安人把他的主人杀害了。巴克无处可归,于是他再一次从狗变成了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它从富足安逸的田园生活到冰天雪地里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的苦役犬,巴克的生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我看来很多狗有这样的变化很可能会受不了,甚至会发疯,可巴克不仅没有发疯,反而脱颖而出,成为了雪橇犬中的头领。如果巴克是个人的话他会怎么样呢?有这样顽强意志的他可能会创造一个无比强大的帝国,称霸世界;他可能会造出了不起的发明,推进人类的科学发展;也有可能成为勇敢的战士杀人如麻。

巴克是一只多厉害的狗呀!他竟然能把狗与狼的天敌关系转化为朋友关系,他是怎么做到的呢?首先,他拥有比狼更厉害的本领(狡猾的头脑中、风一般的速度、山一般的体形……)。而且他没有去攻击狼反而向狼表示友好,从而得到了第一个狼朋友,接着其他狼见到它强大的实力后也对他表示臣服了。

如果我要成为巴克那样强大的人,那我就也要有强大的本领,所以我要多锻炼,让自己更强壮;我要好好学习,那样就能让我脑力更发达;我要多观察事物,这样就能让自己见多识广。我要努力向这个目标前进。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8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血统纯正的猎狗迪克和盲人阿炯的故事,迪克因为长的太丑了,所以被主人丢入森林让它自生自灭,正是因为如此它学会了捕猎的技巧。

一天,一只猎狗帮主人抓到了猎物,主人很高兴,不断地用手抚摸它。这一幕正好被迪克看到了,它也有一个主人,从这以后,迪克开始到处找主人,可是,没有一个愿意给它当主人,人们就是因为它长得丑才不愿意的。一天,迪克遇见了阿炯,阿炯收留了它。从此以后,迪克就担当起了阿炯的拐棍。每天阿炯到福鑫酒楼拉二胡的时候,迪克就尽职尽责地护送阿炯,到了时间要回家的时候,迪克又护送阿炯回家,每天重复着这样乏味的工作……直到有一天,福鑫酒楼购进了一台收音机,再也不用阿炯拉二胡了,迪克知道后,大闹福鑫酒楼,迪克闯了大祸……福鑫酒楼的老板和警察一起到阿炯的家找迪克,迪克马上把阿炯藏起来了。然后,到了晚上迪克咬断绑阿炯的绳子,带着阿炯穿过死林,到昆明找他的阿妈去了……

我被文中的迪克对主人忠心耿耿的精神深深地打动了,他挣钱为主人治病,被一些小孩当活靶,几乎打得半死,可心里还想着主人。迪克长的虽丑,却是善良的,我们不能以貌取人,应该看看他的内心深处最善良的一面,当看到白狮狗代替了迪克成为阿炯的伙伴在台上风光,但是把真正的迪克关入大牢时,我非常气愤,这些瞎了眼的人们,就凭它这瘦弱的身体,这笨拙的技术,怎么能保护阿炯闯荡死林,怎么能去当别人的活靶子?说不定它会离它的小主人而去呢!人们总是用外表的美来掩盖内在的丑,而把内在的美视而不见。

记住“人不可貌相”哟!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9

天才和疯子是个怎样的界定?什么是天才,什么是疯子?小时候也和大多数人一样想,天才就是高智商,疯子就是精神病,仿佛一个在天,一个在地,永远不可能有交集。天才在左,疯子在右这本书改变了很多我对这两者的看法。

这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书之一,即使是有之一,也不影响我所表达的对这本书的喜爱,好久没遇到一本自己如此喜欢的书了。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作者轻松的笔调,更重要的是这本书展示了的一个自己几乎没有接触过的世界,展示出来的独特视角。

在大多数人的眼里,疯子都是精神病院里,精神出了问题,神经错乱,举止怪异的人,简而言之,即是脑子有病。然而看过天才在左,疯子在右后,我发现疯子不应该被这样子定义的,他们中很多有自己的思想,页很清楚自己在想什么,甚至很多想法是很有科学性的,就像书中的“四维虫子”和“时间的尽头”等节所提到的,患者的思维是很严密的,所讲到的量子力学也是有根有据的,讲述时思路清晰严谨,若是在大学课堂讲课,相信是很有资深教授的范儿的。但是这样的人却被送进了精神病院,人们把他们当成疯子,只是因为他们的思想被绝大多数人所不能理解和接受。若是人们能宽容地对待这样的思想,换个角度来看“疯子们”一些天马行空式的想法,或许他们就是坐在研究院的科学家了。

天才和疯子有时只是时代的差别,如果在一千多年前有人整天拿电脑,航天飞机什么的来说事,人们肯定也觉得他们是疯子,可是在今天,生活在现代社会的每一个人都不会对此有丝毫的质疑,它们都成为了现实。再如,尼采,梵高,爱因斯坦等天才都有不被大家所理解的时候。尼采是西方哲学的开创者,同时也是卓越的诗人和散文家。他最早开始批判西方现代社会,然而他的学说在他的时代却没有引起人们重视,这位自称是太阳的哲学家后来还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梵高也因自己的画风和当时的主流不同而不被大家所待见,后来也进了精神病院。天才若是生不逢时,便也成了疯子。

天才在左,疯子在右,理解万岁。我想在以后的日子,即使我不懂“疯子们”的世界,我也会尊重他们的想法,有时并不是别人的想法怪异,只是那是自己没法达到的高度。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0

孔子认为,人,特别聪明和特别傻的都很少,我们大部分人都是处在中间,既不绝顶也不透顶。根据智力,他把人分为3种,一种是“上智”,天生聪明的人完全不需要学习就知晓一切;一种是“下愚”,天生愚蠢的人,无论怎么学习都没有办法;一种是“中人”,也就是指我们这样的普通人。普通人又分为2种,即“学而知之”的人,通过主动学习获取知识,第二种是“困而学之”的人,遇到自己过不去的坎,才会想起来去学。这两种人都是需要后天的学习才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生活。

在论语的经典对白中我们还可以捕捉到这样一个词“圣人”。圣人又是比仁人高一个档次的了。孔子特别推崇的是圣人,但是他却不希望每个人都参照他的观点去当圣人。这是为什么呢?其实,孔子觉得自己就当不了圣人,他眼中的圣人是尧舜禹那样的先帝。首先,孔子认为,圣人必须是古代君王,他自己只不过是祖上发过迹,到孔子这一辈,已经是穷困潦倒四海为家了,更谈不上是什么君王。其次,圣人必须天资聪慧,不用学习就能明理明德,显然,孔子一生都在学习,做不成圣人。因此,一般人的标准到仁人这个档次就已经是成功了,即使不能为官吃香的喝辣的,至少也可以像孔子那样学富五车桃李天下了。他也是这么教育他学生的。

论语中一共有105个“仁”字,那何为“仁”呢?学生问孔子,孔子回答不一,往往具有针对性。比如他说“巧言令色,鲜仁矣”,对于溜须拍马的人孔子最讨厌;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要他克制自己,一切按照礼的规矩办事;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要他善待别人,承担帮助别人的义务。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

言也仞。”孔子告诉他,说话要有分寸,三思而后言;樊迟问仁,子曰:“居处恭,执事近,与人忠。”这里孔子把“仁”分解成三种德性,让他接物处事待人都要充满敬意和忠诚。此外,孔子还经常将仁与智、勇相提并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不惑,仁者不忧,勇者不惧。”“仁者必有勇,勇者不必有仁。”其实在孔子眼里,仁者已经具有了智勇两种品质。

仁人,孔子对它的解释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仁人首先要自尊自爱,自己要有奋斗目标要有追求,其次才是推己及人,推生出爱人之心,帮助别人到达他们的理想。孔子对仁人的要求很高,他的学生轻易够不着这样的头衔。仲由、冉求和公西赤是孔子3000学生中的得意门生,但是孔子对于他们的评价却是:“由也,千乘之国,可使治其赋也,不知其仁也。求也,千室之邑,百乘之家,可使为之宰也,不知其仁也。赤也,束带立于朝,可使与宾客言也,不知其仁也。”说他们虽然都是治国懂礼之才,可以驾驭一方之土,但是均够不上仁。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孔子所说的仁不是本事而是德行,一个人不管本事有多大,能力有多强,如果不能够推己及人,仁而爱人,都不能称之为“仁”。仁人要有一种高山仰止,景行行止的气魄,以自己的德行来收纳聚集人才。

我们现在学习孔子的“仁”学理论最终目的是要能够运用到实际。新东方创始人俞敏洪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他在讲述自己如何走向成功时,总是忘不了自己将大学舍友从国外拉拢到国内和他一起打拼的一段经历。他说,这全是他在大学期间为他们扫地的功劳。当然,这是句俏皮话。宿舍卫生通常是大家一起打扫,但是俞就是喜欢一声不吭自己一个人包揽,留给大家好印象,直到他远赴大洋彼岸找到当年的舍友时,对方还会忍不住激动地回忆起这样一个小细节。我把它也定义为“仁”,虽然看似平凡微小,甚至不值得一提。但,正是这份仁义使他

们义无反顾地跟随俞敏洪创办新东方,让他们坚信能在宿舍里为大家服务的人,自然在事业中也亏待不了当年的兄弟。仁造就了俞敏洪的人格魅力。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1

我要向大家推荐一套书,书的名字叫《不一样的卡梅拉》。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克利斯提昂·约里波瓦,法国克利斯提昂·艾利施画的图,郑迪蔚给书翻译。

卡梅拉和别的小鸡不一样,她有一个梦想:要去看大海。经过一番波折,她终于看见了大海,却被冲到了哥伦布的船上。她通过每天下一个蛋保留住了自己的性命。

船靠近了一个岛屿。这里有一群红色的小鸡,卡梅拉找到了一个最好的朋友——皮迪克,她和皮迪克回到了卡梅拉的家乡。卡梅拉生了第一个孩子,叫卡梅利多。卡梅利多想有一颗星星,它跟着一颗流星找到了一只海星。大家嘲笑她,一只小羊带他来到了天文学家伽利略的“管子机器”边,他看到了星星,但是却摸不到。

一个外星飞船载着一些小绿鸡来到地球,卡梅利多和名叫塞勒斯的小绿鸡交了朋友。一次鸡舍里闹了饥慌,爸爸妈妈们去寻找食物,小鸡们又去找爸爸妈妈。路上听说有怪物,怪物把小鸡们变成了水晶。有一个圆桌骑士夸口,自己不怕怪物,却被怪物变成了水晶。

卡梅利多用小下绿鸡掉下的墨镜打败了怪物。之后卡梅拉的家族还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你想知道吗,请你一起来看《不一样的卡梅拉》。

我们要像卡梅拉一样,为了实现梦想,靠勇敢、智慧、爱心,不畏艰难,努力去实现。要像卡梅拉和和她的家人一样,互相关爱,互相帮助。要谦虚,不能像圆桌骑士那样夸海口,却差点丧了命,也不要像小胖墩一样自私。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2

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有趣的书——《香草女巫》。一个爱吃香草的女巫,她不仅大胆、可爱、热心,而且还善良、勇敢。她最喜欢吃香草烘烤的蛋糕、喝香草浸泡的饮料,因此,她有个好听的名字——香草女巫。

香草女巫是女巫学校的学生,作为女巫学校的学生,她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可是学校离她的住处实在是太远了,当我看到香草女巫要在凌晨三点,正是别人好梦方甜的时候,她就得起床,打心里佩服她。想想看,凌晨三点,她要走过一片黑乎乎的路,但由于路实在太远了,她还是总迟到,因此被严肃的金泼罗老师在课上大声批评,被其她女巫们嘲笑。我觉得很不公平,作为一名女巫,她怎么可以没有一把飞天扫帚呢?我以为香草会抱怨,但她并不介意,学习特别认真,后来在蝌蚪龙的帮助下,得到了一把火红的飞天小扫帚。

有了小扫帚的香草女巫终于可以想到哪儿就到哪儿。有一天,香草女巫来到了遥远人间的一所小学校。在那儿,香草女巫利用魔法帮助一位名叫瑞诺的孩子改掉了狂妄自大、爱欺负人的毛病。从这件事上,我懂得了人不能太贪心,要懂得知足,否则,将失去一切。

我喜欢香草女巫,因为她不怕困难、有上进心,还有她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3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名叫《魔法师的帽子》的一本书,里面有好多姆咪,里面有一只姆咪叫姆咪特罗尔,他有好多好多的朋友,有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尔克小子,赫木伦等好多朋友呢。就这样,姆咪特罗尔和其他一些朋友组成了很奇怪的一篇故事。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所有小动物都苏醒了,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去爬山。到了山顶他们发现了一顶很奇怪的帽子,。放进去的东西都会变化。假如你放进一个鸡蛋壳,帽子里就会飞出五朵能坐人的云彩。我也想坐上去,可是我还没碰过呢!姆咪特罗尔,小吸吸,小嗅嗅,斯诺尔克小妞,斯诺克小子坐在彩云上面可开心了。可是过了一天彩云就没了。有一天,他们在玩捉迷藏时,姆咪特罗尔躲在了那顶帽子下面,出来时,就变成了一个大怪物。姆咪特罗尔的朋友们都不认识变异的姆咪特罗尔,自我介绍了一下,姆咪特罗尔还以为在玩一个游戏呢。后来他们才知道是哪顶帽子弄得鬼,在湖边把蚁狮拿来测验,没想到蚁狮变成了一个刺猬。他们看见了,害怕极了,把帽子扔到了小河里,但帽子却自己又回来了,那片湖变成了红色的果酱,姆咪特罗尔把帽子扔到了小吸吸的山洞里。

有一天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和他的朋友们一起去一个小岛上玩,把有着魔法的帽子给拿回来了,到了小岛上,碰到了又聋又哑还看不见的哈蒂法特纳人,赫木伦把他们的晴雨表给抢了过来。半夜里,哈蒂法特纳人在姆咪特罗尔他们的帐篷里拿走了晴雨表,他们身上都是电,把斯诺尔克小妞的头发都弄没了。新一天又开始了,姆咪特罗尔他们一家在小岛上准备捞废旧的东西,斯诺尔克小子还发现了一座金山呢!几天过后姆咪特罗尔他们回家了,姆咪妈妈把赫木伦收集的一个种子扔到了那个有魔法的帽子里,结果整个屋子都变成了森林,姆咪特罗尔和他的朋友都不认识自己的家了,后来他们从地道里爬到了家里,觉得这房子好不错有好多树的果实。

在晚上他们看见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总把话说得颠三倒四,他们手里提了一个手提箱,有一个叫格罗克的人想把手提箱里的东西拿回来,因为里面的东西是他的,但手提箱是某甲和某乙的,就这样,斯诺尔克小子还为他们打了一次官司呢。最后,把有魔法的那顶帽子和格罗克交换,某甲和某乙就在姆咪特罗尔家住了一晚上,第二天,小嗅嗅离家出走了,姆咪特罗尔感到伤心,某甲和某乙就把他们手提箱里的东西给姆咪特罗尔看,原来是宝石之王啊,传说魔法师就骑着他的黑豹来找这颗和豹子头一样大的宝石,那就是宝石之王,突然,姆咪妈妈急匆匆的跑出来;“不好了,我的皮包不见了。”所有姆咪都知道,姆咪妈妈没有这皮包活不下去,于是她便说;“谁能把我的皮包找到,晚上给他编一个庆祝晚会”。原来是某甲和某乙把姆咪妈妈的皮包当成卧室了。当给某甲和某乙办庆祝会时,某甲和某乙把宝石之王给大家看时,被魔法师看见了,于是便去拿宝石之王。某甲和某乙不给,魔法师就给某甲和某乙一块宝石之后,并把姆咪谷的每一个成员实现一个愿望。

《魔法师的帽子》读后感精选范文三

暑假的生活总是那么的悠闲自在。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许多非常有趣好玩的书,真是令我快乐极了!

其中有一本《魔法师的帽子》令我印象很深刻,它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充满真诚、善良和美丽的奇妙世界!

春天的一个早晨,小木民矮子精、小嗅嗅和小吸吸冬眠过后上在山顶找到了魔法师的帽子。这顶帽子就像魔法师一样,会一种神奇的魔法:你把一样东西放进去,它就会变成另一样东西,你想都想不到它会变成什么东西!

木民们把这顶帽子当做纸篓,木民妈妈扔进一个蛋壳,蛋壳竟慢慢的变成了五朵小云彩。小伙伴们驾着云彩四处飞翔,八方飘游。他们还把海水放进去变成了木莓浆,三条鱼游了进去,一只蟑螂跳了进去,结果都变成了金丝雀。

一个雷雨的夜晚,哈蒂特纳人竟把斯尔克小妞的头发给烧掉了,早上在大家的共同安慰下,这才忘掉了伤心……

木民妈妈把一团有毒的粉红色植物扔进了魔法师的帽子里,那团粉红色的植物开始从帽子里慢慢的长出来,爬得满屋都是,结果,木民家变成了一座森林。小木民们在森林里玩得非常开心!

书里有一句话:让我们把尾巴缠在一起。这句话体现了木民们的友谊、团结互助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团结一致和助人为乐也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20__年5月12日,当四川遭受突如其来的地震侵袭时,我们敬爱的温总理火速赶赴灾区看望受灾人民,全国上下纷纷捐钱捐物,为灾区人民送去了阵阵温暖。这就是我们团结一心、勇敢坚强的中国……

后来,木民家又迎来了某甲和某乙。他们拥有一颗巨大的红宝石。月亮上的魔法师看见了这颗他寻找了几百年的宝石,于是他帮木民谷的每一个人实现了各自的愿望,同时某甲和某乙也送给他另一块和箱子里一模一样的红宝石。大家非常开心地度过了一个难忘而快活的夜晚!

书中,各种小动物的可爱形象刻画得惟妙惟肖、活灵活现,我好象身临其境一般!木民爸爸沉静睿智,木民妈妈勤劳宽容,小木民矮子精机灵善良,某甲某乙助人为乐……

这一群可爱的小木民们让我的暑假增添了许多快乐!我想,我也应该具有木民们勇敢、自信的性格,在遇到困难时不退缩,永远要用一颗积极、充满自信的心去勇敢地面对!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4

我从小就有一个梦想,就是插上翅膀飞向蓝天,看一看白云多柔软、瞧一瞧太阳多明亮。读完了《小飞侠彼得潘》,我好羡慕彼得潘。

彼得潘有三个朋友——温迪、约翰、迈克尔。彼得潘在他们家教会了他们三个飞行,就带三个人飞到了彼得潘生活的地方永无岛。在永无岛上温迪他们三个认识了图图、卷毛和五个小男孩,他们成了朋友。他们让温迪当妈妈,彼得潘当爸爸,真是太有趣了!永无岛上有无恶不作的海盗詹姆斯胡克和他的队员,还有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和海盗是一伙儿的。因为胡克作恶多端,永无岛上战争不断爆发,岛上几乎没有宁静的日子。尽管不幸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彼得潘总能大显身手,想出妙计救出伙伴们。不过彼得潘也有缺点,那就是做了了不起的事情就瞧不起别人,自高自大。

我喜欢彼得潘,喜欢他的智慧和勇敢。每当遇到危险,他总能用智慧化险为夷。他勇敢,每当遇到困难,他总能挺身而出。当然,人无完人,有缺点才显得他那么真实、那么可爱。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杰姆巴里,是他给我们写出了这本好玩、有趣的书,小飞侠彼得潘在他的笔下才变得栩栩如生。这本书我会永远珍藏的。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5

爱,或许曾经炽热,曾经刻骨铭心,亦或曾经痛苦纠结,但,当它似花开般不再有轮回,当它像雾像雨又像风,当它随时间的流驶碾成往事尘埃,再回眸,或许,已变了模样。

“这是一个热情故事,我想表达出爱情的万转千回,完全幻灭了之后也还有点什么东西在。”这是张爱玲的《小团圆》,是她一个人的故事.她隔着光阴的屏障,穿过曾经的繁华,于淡然与淡忘间将过往定格。故事里的九莉是她的原形,而邵之雍便是胡兰成。从童年到求学时代,再到与胡的相遇,虽然只是烦琐小事的串联,但,都是她人生足迹的映射,都是她心灵深处的真实写照。无须字字珠玑,但足以勾勒出她的人生轮廓。《小团圆》似一扇窗,走进了它,你方能窥清真实的张爱玲,真正走进她的世界;你方能理解,她的清高,她的不屑与不争,是有原因的;你也方能体会,她为何能同时享受极度的喧嚣与死寂。

亲情,于张爱玲是不完整的,甚至是畸形的。她以一颗坚忍的心来接受孤独的成长,以冷漠的双眼感知人情冷暖。“生命似一袭华丽的袍,爬满了蚤子”,她的文字,带着犀利,带着嘲笑,但懂得她的人,定会心生怜爱,替她悲伤。如果,她与邵之雍的邂逅能像纳兰容若说的“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爱玲的心里或许会少一层痂,少一道疤。她第一次见他,便欢喜得心里开出花来,便自觉自己低到尘埃里去。她爱他,是用心的,不然怎会在他处于政治的风尖浪口时依然站在他身边?怎会在他避难时一路颠簸只为见他一眼?然而,在胡兰成的世界里,爱玲却不是唯一的。或许,爱玲于他只不过是生命里的匆匆过客,是他避难疗伤时的一个驿站罢了。“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在这场际遇里,爱玲飞蛾扑火般义无返顾,即使知道“他的世界里没有我,寂寞的流年,深深的庭院,空房里晒着太阳,已经是古代的太阳了。我要一直跑进去,大喊:我在这儿,我在这儿呀!”。无论是什么,留给她的,总是支离破碎的结局。张小娴说:“爱是很卑微的,很卑微的。尤其是那个人不爱你的时候,爱就是含笑饮毒酒。”说的,是爱玲吧。

爱玲用一根冰冷的针,绣出了她曾经炽热的青春。当岁月抚平了所有的棱角,当心里不再有等待与波澜,当爱玲在美国过着似乎与世隔绝的生活,或许,她已超然,她已放下,她已原谅。于菩提树下觅一方青石,静待,看沧海如何变成了桑田。将所有爱的昨天沉淀成历史,明天写个故事,名字叫做《小团圆》。

并非所有的事都要亲身经历方有体会,总有一些东西,有些故事,在不经意间 ,便能叩开心扉,似一缕阳光,温暖地照进心间。回忆若能下酒,往事便可作一场宿醉。隔着山水,坐望于光阴的两岸,若爱已成往事,终将无法以一苇杭之。

当爱,已成往事,不如拈花一笑,似佛般了然......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6

炎炎夏日,想出去玩的想法甚少。这样也好,可以让自己在家很好的沉静,多看些书,丰富自己的内心。看了星云大师的《舍得》,虽然说未曾看完,但是看完他在《办公室里的春秋》里写到的“服务的伟大”,真的很有感触。

服务的伟大后面的佛光菜根谭中写到:“个人的能力要为团体服务,团体健全,个人才有出路;个人的喜好要对大众有益,大众欢喜,个人才有快乐”我自己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是啊,人生活在一个社会中,永远都是社会的一份子,所以要有服务意识。记得校长就提到过科室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他说科室好,个人就好——真的觉得很有道理。我们电汽科在很多时候表现的并不是很好,但后来慢慢领悟到这点以后,好像在悄悄的发生着变化。记得在全校老师举行的“拓展运动”的比赛中,我们科的老师表现出了惊人的团结的力量,每个人都本着为科室服务的精神,最后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所以我想:只要每个人都抱着服务的精神,那么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美好——也会更和谐。

工作最伟大,服务最神圣。对呀,我们经常对那些义工啊,志愿者啊投去非常赞许的目光。而对那些危害社会的,比如小偷啊,杀人抢劫犯啊投去鄙夷的目光。我想每个人都喜欢好人,喜欢谦虚的为他们服务的人,但要人服务,也要给人尊重,彼此尊重很重要。

个人的喜好要对大众有益,大众欢喜,个人才有快乐。看到这句话,我就想到前些天在电视上看到的一个新闻,在某个小区的一个业主,养了一条狗,结果这条狗接二连三的咬伤小区的住户。他的这个养狗的喜好,我觉得就该改改,因为他的这个喜好,很明显的伤害了他周遭的人,而并不是对大众有益,让大众欢喜的。

《舍得》这本书中,还有很多有道理的语言,我将在整个暑假慢慢阅读,仔细品味。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7

小兵张嘎这本书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发生在一个孩子身上的事情。这个孩子叫张嘎,他和奶奶住在白洋淀边上,一个叫“鬼不理”的小村庄。那几年日本鬼子非常猖狂,八路军在作战中伤亡惨重。有几次受伤的八路军战士无处可躲,只好藏在嘎子家。晚上,伤员叔叔给他讲故事,教他打敌人。这样,受伤的八路军都成了嘎子的朋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小嘎子无形中受到了很多革命熏陶,想到要去当侦查员,打鬼子。于是去找八路军干部老钟叔,老钟叔看到嘎子机灵聪明,答应了。开始只是当小通讯员,后来,老钟叔被鬼子抓住了,奶奶也被鬼子杀害了,小嘎子很伤心,为了报仇,参加了八路军。经过多少场大战,八路军终于打败了日本鬼子,嘎子也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八路军战士。

我读了这部书后觉得,小兵张嘎很勇敢,很聪明,很佩服他!他和我差不多大就能去打敌人,虽然现在没有战争,我也要多学点本领,长大了好建设我们的祖国!我还喜欢一些描写嘎子的段落,如:嘎子不言声,笑眯眯地站起来,腿往炕上一跪,只一滚,就滚到奶奶身前去了。嘎子说:“奶奶,下回我一定像小猫,慢慢回家。”能看出来嘎子是个懂事的孩子,也是个讨喜的孩子。我真喜欢嘎子!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8

《小妇人》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乔。因为她活泼开朗的性格,像劳里所说的一样“一分钟前掉眼泪,转眼又笑了!”不拘小节的她,会双手插进衣袋,吹起口哨,会穿红灰两色的划艇衣,再戴顶又破又旧的大帽子;她对姐妹们的嘲笑从不在乎,因为她非常爱自己的亲人,胜过爱自己。当妹妹贝思受理病痛折磨时,乔伤心地失声痛哭,令我感动:真是姐妹情深!

我最敬佩的是乔的坚强,她从不一味地抱怨生活的艰难,而是一次次鼓足勇气,勇敢面对重重考验。她很少把懦弱的一面表现出来,使大家心情沉闷。当母亲要去看望病重的父亲时,乔把自己一直引以自豪的满头秀发卖了25元钱,并说“现在剪掉这头乱发,我还可以健脑益智,我的脑袋变得又轻便又好使”,可是晚上她又在被窝里为自己的头发而伤心。她是一个充满活力,乐观向上的女孩,给家人们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她能平静地面对生活,为她爱着的人着想,理智地做出选择,也正因为如此,她获得了人们的尊重与文学创作的成功。小说的最后,她已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了,像她的母亲一样温柔、乐观、充满爱心。

关于小妇人读后感范文五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19

前几天,哥哥借给我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集》,我如获至宝,立即就看起来了。

这里面主要是神探福尔摩斯如何破案的。他破案的时候非常仔细,从每一个脚印,每一个手印,每一个指纹等地方进行仔细的观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的惨案》中,他对男尸的身上进行了,甚至对屋外的小路也进行了搜索,而且还问了周围的一些人,将屋子里的边边角角都搜索到了。最后,他不一会儿就破了案,虽然他因为在观察的时候用的时间比较长,但这让他在破案的时候有了更好的事情来想象。

这本书主要都是讲了福尔摩斯如何探案的,讲了福尔摩斯的严谨态度。我体会到了福尔摩斯是一个仔细认真的人,但有时候他却有些骄傲和自以为是。由于这本书太厚了,我只读了一点点,所以等以后我再接着给大家讲吧!

我们班的狗仔队读后感锦集 篇20

本书中的另一个重要人物,葛朗台太太是一个干瘦的女人,她的肤色蜡黄举止迟缓笨拙,像是生来就爱暴君压制似的。她为人极好,像天使那样温柔,像被孩子们捉弄的昆虫那样与世无争,她又极度虔诚,心境始终坦荡

如水激不起丝毫的波澜,她心地善良使得人人都可怜她、敬重她。葛朗台太太常年穿一条绿的泛白的连衣裙而且一穿就是一年,披一条棉料的白围巾,戴一顶草帽,胸前系一条黑色的围裙。她难得出门,因此鞋子也很省。总

之,她从不想为自己要点什么。当葛朗台有时良心发现,问她想要什么的时候,她总是说:“亲爱的以后再说吧。”当她知道女儿把金子送给别人是,吓得她从此得了重病,并一病不起,虽然欧也妮对母亲照顾的体贴入微,

但她还是很快的走向了死亡。

接下来我要介绍的就是本书的主人公欧也妮·葛朗台。她是一个人善良、美丽的姑娘。当她的堂弟夏尔来到她家时,她就深深的爱上了他,并把他照顾的无微不至。当她知道夏尔需要一笔钱时,就把自己收藏的金币全部

送给了夏尔,并为此和父亲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就这样欧也妮和夏尔都深深地爱上了对方,夏尔走后,欧也妮痴心的等着夏尔,等他回来。她还总是觉得空荡荡。她把夏尔的房间保持原来的摸样。她总会坐在他们山盟海誓的

那个板凳上发呆,还在书店买了一幅世界地图,这样她就可以一路追随夏尔去印度,就可以成天置身于夏尔乘坐的船上。当葛朗台太太去世后,她伤心欲绝,正在这时葛朗台也得病了,整整五年欧也妮逐步学会了所有的理财

方法,当葛朗台去世后却传来了一个比父亲去世更难过的消息,夏尔发财归来却和一个侯爵的女儿结婚了,就这样,她的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恋爱,只给她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最后,欧也妮和一个庭长结婚了,她的心中却

只装着夏尔,婚后几年庭长就死去了,欧也妮三十三岁成了寡妇年收入高达八十万法郎,依然很有风韵。她的脸色洁白、悠闲、安详不过她也有着老处女的刻板和小气的习惯,她始终过这可怜的生活,她精打细算一年年的收

入,看起来还真像恶者所说的那种吝啬。不过,一个个虔诚的慈善机构,一所养老院,几所教会小学一座藏书丰富的图书馆的建造,给了那些责备她爱财的人一记耳光,她心灵的伟大使得她所受教育的卑微和早年习气的狭隘

都显得不足挂齿。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为人处世不能只为自己想要处处为别人着想,为人要善良,不能把钱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为了钱能不惜一切代价,要多用钱干慈善的事。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本不错的书我希望大家都来看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