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心得体会>心得体会精选>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精选21篇)

心得体会精选 阅读(1.95W)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

拿到毕淑敏的《幸福的七种颜色》,粗略地翻阅了一下,了解到它只是在静静地讲述着一个又一个有关“ 幸福不幸福” 的故事。幸福是什么?这个概念有点庞大,有点抽象。词典上的解释:幸福—— 使人心情舒畅的境遇和生活。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精选21篇)

那么,为什么幸福还会有颜色呢,还那么明确地列出是七种颜色?因为这个七啊,神秘又空灵,还常泛指表明“ 多” 的意思。是啊,这难道不也是对幸福作出的一种解释么?神秘而又空灵的幸福啊,以各种形式存在这个空间中,只是,你看见它了吗?

这本书它并不刻意强调幸福是什么,却淡淡地让你觉得自己越来越幸福,觉得自己是一个被幸福包围的人。它让我相信,没有什么困难能抵挡住幸福的脚步,它让我相信“ 千头万绪” 是可以打理得清楚而明了的。

这里,也只是随口讲一些愚见,我的文字显得自不量力。毕竟幸福太庞大,太抽象。但正因幸福是庞大的,我们可以选择去吸收,去浓缩,于是,我又觉得幸福是乖巧而真实的。我相信,幸福并不来源于一味的顺境,而是生长于一种从容、坚定与乐观的态度之中。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2

最近颇喜欢读散文,喜欢一篇篇短小的文章中去找寻自己似乎早已明白的“真理”。于是在“欣然有所得”,“自诩颇有见地”中得到一种阿Q似的自我满足。散文读了不少,可是给自己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却是这样一篇小文——《提醒幸福》。

幸福还需要提醒吗?它不是一种感觉吗?幸福是什么?是恋人相见时相拥而泣,是家人团聚时的觥筹交错,还是课堂上酣畅淋漓地演说……似乎都是幸福,又似乎都不是幸福。毕淑敏真的是一个走进人心的女人,她透过生活,关照人的心灵,是的,似乎从小到大我们都在接受的是一种“提醒痛苦”的教育方式。“别忘了多穿衣服”、“小心他是骗子”、“别骄傲”……一系列看似关心、关切的话语原来都在不经意间提醒着我们:生活处处是艰险,我们要理性地去面对,要有忧患意识。古语不是有说: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吗!在这样的提醒中,我们大人们、成人们忘记了告诉孩子,生活的主色调是幸福的丝丝缕缕,是由幸福的丝线编织成的流光的银河,幸福是需要被提醒的。

我们成人如此,我们的孩子也是一样。我们理所当然地站在有经验的大人的角度去关照孩子的世界,不要这样,不要那样,成功的时候不要骄傲……殊不知在这样的教育中,我们的孩子和我们一样陷入了一个体验即将到来的苦难的怪圈。孩子的思维模式在同化中感受到,我取得了成功并不是终点,我要担心的是我接下来要面对的苦难。下次我能不能同样取得这次的成功呢!

孩子是天真无邪的,与其教给孩子如何去恐惧未知的灾难,不如教给孩子如何享受幸福。享受幸福是需要学习的,当幸福即将来临的时刻是需要提醒。幸福是一种心灵的震颤,它像会倾听音乐的耳朵一样需要锻炼。

当春天到来的时候,我们要对自己说,记住这一刻!心里就会泛起春的绿意;当幸福来临的时候,我们不妨也和身边的人分享,请记住这一刻!丰收的季节,先不要去想可能的灾年,我们还有漫长的冬季来得及考虑,不要管以后的风霜雨雪,让我们先把麦子磨成面粉,烘一个香喷喷的面包。

幸福并不与其他东西同步,它只是一种感觉。只有常常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人注意幸福,我们的生活才会充满幸福的快乐!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看看太阳,心就不知不觉暖洋洋亮光光。在我的教育中,我也要改变自己,做一个点亮幸福的师者,不是让孩子在学习中体会痛苦,而是让他们从小就去发现幸福、体味幸福、感受幸福,我想这样的教育才真正是让孩子受益一生的教育。因为他们将比别的孩子更能体味生活、体味人生,也会在这个过程中学会珍惜、学会尊重,在人生之路上充满阳光地前行。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3

刚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时,原以为幸福的七种颜色是指彩虹的红、橙、黄、绿、青、蓝紫七色,毕竟印象中能与“颜色” 、“七种”两词关联在一起的貌似只有彩虹。后来读完这本书才知道,原来幸福不只存在七种颜色,真切的说连作家毕淑敏自己也说不准有几种颜色,取“七”这个数字只是因为在文化中,七这个数字,有一点古怪,不仅欧洲人自古以来就格外钟情于七这个数字,而且七在佛教里面也是吉祥之数。

翻阅全书,发现纯粹从书中内容而言,有很大一部分其实和题目幸福没有太大关联的。全书上下共分为四部分,可把它分为家庭篇,人生篇,感情篇,苦难篇。更多的,说的是颜色与哲理,很多我们见过却不知名的颜色和听过却不理解的哲理。但是,我依然在细细翻看中固执地寻找与幸福有关的点滴。沉浸于书中,被其中散发的淡雅平和的气质所震慑,被其细节中感知的美丽色彩所感到惊奇。遨游于书海,仿佛听着毕淑敏谈颜色,谈性格,谈教育,谈饮食,谈穿着,谈装修……在一字一句中寻觅着幸福的足迹,慨叹着,原来到处都是色彩的世界。

其中有一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说的是一个叫阿尔的男人答应小儿子莎拉作为嘉宾参加学校的足球比赛,但那天下午恰好要在办公地点会见一位来访的客人。阿尔还是决定去学校观看比赛,反推出会晤开始的时刻。没想到那天两队打成了平局,加时又打成平局,时间刻不容缓,如不离开将会迟到失礼。但阿尔答应了儿子在赛后给队员们分发点心,莎拉一直盼望着这儿荣耀的时刻。阿尔煎熬了一番,最终还是留了下来,当把点心分完感到办公地点时,访客已经等了很久了。阿尔道歉说明理由,客人也就释然了,因为客人也有一个和莎拉差不多大小的孩子。我和其他人一样,看到后面才知道这位父亲不是普通的商人,而是美国当时的副总统阿尔·戈尔,办公地点时在白宫,他会见的那位客人是另外一个国家的总统。当我知道这些时,嘴巴已不禁张成了“ O ”形,那时我觉得真是太不可思议了,为了一个孩子的足球赛,居然把会见他国总统的时间向后延迟,这也就是美国的副总统敢做这样的事情,因为他们有大沙文主义,觉得任何东西都没有自己的孩子重要。我顿时羡慕万分。如果把这件事情放在中国,在时间发生猛烈冲突的情况下,百分之九十五的家长当然包括我的父母根本不会答应去看孩子的足球赛,即使是家长会或毕业典礼也得让步。当然,我们现在已经长大了,父母去不去参加并不会影响到自己什么,或者自己早就不在乎了,但明白,自己比国外的孩子,到底是少了一点什么。

如果哪天阿尔答应后又不去参加莎拉的足球赛,如果阿尔半道上撤退,莎拉会怎么想?他会有多少难过呢?他又会如何看待这一切呢?在无数看似平静的成人心里,永远都有一颗已受了伤的小小心灵。如果阿尔那天没这样做,几十年后的莎拉也许看上去与现在无异,只是多了一丝冷漠。前两天被击毙的持枪抢劫犯周克华就是由于从小被忽视而养成了孤僻冷漠的性格,最终酿成了悲剧。被忽视和被放弃的感觉,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可能还会影响到孩子的孩子,世世代代延续······

这个结论很可怕,但我要谢谢毕淑敏,谢谢她留下了一本让世人懂得做人的书,谢谢她使读者学会了爱与尊重。爱他人,尊重他人,永远是创造和谐社会的灵丹妙药。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4

我怀着对社会学极大的热情读了这本费老的《乡土中国》,读罢,感触颇深 。正如费老所说,这本书是一种尝试,尝试回答了“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本书从乡土本色、文字下乡、再论文字下乡、差序格局、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家族、男女有别、礼治秩序、无讼、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地缘与血缘、名实的分离、从欲望到需要等方面展开叙述,生动全面地展现了乡土中国的面貌。每一章都有很多感触,这里将分开阐 关于“土”的思考 “我们说乡下人土气,虽则似乎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

乡下人离不了泥土,因为在乡下住,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诚然,当今社会,城里人习惯用土里土气、土头土脑来藐视乡下人,然而只有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土是他们的命根子,是一种高贵的象征,一种质朴的感觉,一种返璞归真的踏实和厚重。我们的民族与泥土是分不开的,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土在我们的文化中占有特殊的位置,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又何尝不该尊重乡土,尊重农民,尊重自己的文化呢?

关于乡土习惯与现代社会 “我们大家都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还用的着多说吗?”这类话是我们形成的乡土习惯,但他已成为现代社会的阻碍。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社会,个人不知道个人的底细,所以得讲个明白。乡土社会从熟悉得到信任,而现代社会口说无凭,还要签个字,画押,形成法律。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想这点体现得很明显,当我们走出那片乡土来到北京这个大城市的时候,我们会有诸多的不适应,我们会爽快的答应别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说好了这样却没有照办,不明白为什么不怎么熟悉还要满脸堆笑,因而我们会受骗、会受伤、会被别人说成傻,可是,真的是傻吗,只不过我们的乡土习惯已经不适应这个现代社会罢了。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

这才是我读《乡土中国》的第一遍,我还会读第二遍、第三遍……希望每一次都会有收获!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5

刚读完这本书,我还有点儿喘不过气来,虽然主人公们一次次转危为安,但我依然为他们下一刻的安全而担忧。在一系列围绕着“法老的诅咒”展开的故事中,我同样感到恐惧,同样感到放松,同样感到勇气涌上心头,同样在人物的言语中渐渐明白许多道理。

故事得从3320xx年前讲起。那时,埃及法老阿肯那顿遭到围杀,才知谋杀他的是他的臣子和朋友——埃叶。于是,临终时,法老发出了诅咒——叛徒将活着,得不到安息,直到有一天,一个死人把他所有的武士唤醒……3320xx年以后,诅咒即将应验。各个神祗为了实现诅咒或毁灭诅咒都不断寻找所谓的“死人”——阿顿。也只有阿顿才能完成这个诅咒。最终,诅咒实现,被唤醒的武士们又化为尘埃,雅西尔也如愿以偿地死去了。

整个故事,我想,多数人读完后,仍不会相信“木乃伊复活”之类的事——就连我,也觉得这不过只是科幻小说罢了。或许,如大部分人所想,这的确是虚构的。也许,正如文章中说的,神祗们确实因人们的信仰而存在;而埃及,也的确是我们难以真正步入的一个国度,那样神秘。

也许当你听到法老的诅咒这个书名时,不禁会问,那一本法老的诅咒啊?的确,有很多关于法老的丛书,但我不得不说这一本是我看过最精彩的一本书了。

主人公叫阿顿,是古埃及太阳神的意思,他的使命就是实现阿肯那顿法老对杀他的凶手埃叶的诅咒,诅咒是这样的“你将不会死,在三千年后有一个死人把我的武士唤醒,那个时候你才能够死去……”阿顿经历了荷拉斯,奥西里斯众神的追击,每次都死里逃生,他的守护天使叫萨沙,可以说每次都是她千钧一发之际救了他。最吸引我的是那两只宠物,两只拥有古埃及神灵名字的宠物,阿努比斯,一直又大又黑的短毛猎犬和巴斯苔特一只小猫咪。整个故事扣人心弦,让人心肌梗塞,好书!

想着这,我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解释:一个事物,当人们还怀念着他时,他不也就活在了人们的心里么?

当然,当我们随文字来到帝王谷中那座巨大的金字塔形洞穴时,发现那是怎样的荒凉衰败,又随阿顿回想起这里曾经的富丽堂皇、珠光宝气,也深深明白——一切曾生成的东西,终有一天要消逝。这或许是一个永恒不变的自然法则。而人们心中的,则是一种同样存在的物质——感受。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6

读了冰波的《蓝鲸的眼睛》,一时感慨万分,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从中受益匪浅。

蓝鲸,它是大海的神圣。它的一生始终在不知疲倦地调理它的眼睛。用海水清洗自己的眼睛,让眼睛常常沐浴在橙色的太阳下、银色的月光中;它只吃那些发着绿光的浮游生物。这一切,都是为了让那双眼睛获得纯净的蓝光。

而那纯净的蓝光又是那么神秘、悠远、灵异。因为它是灵魂的光。盲人得到它就可以重见光明。有一个勇敢而又冒失的少年,为了让一个眼睛逐渐失去光明的女孩能重见光明,他把钩刀插进了蓝鲸的眼睛。

也许有些人会认为少年不值得同情,因为那都是他的错,他是自作自受。但我并不觉得。因为他是也是想让那个女孩重获光明,而他只取了蓝鲸的左眼,他也是站在蓝鲸的角度想过的。当蓝鲸来报复渔船和渔民时,他可以逃走,但他却没有。

他以自己的鲜血洗净了蓝鲸的眼睛,来解除蓝鲸的愤怒。这点值得让我们来学习。但是,当我们面对错误而造成的后果,绝大数人都会选择逃避,而很少人会去承担。少年是勇敢的,因为他知道蓝鲸所做的一切愤怒,都因他而起。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了一个人需要的坦然面对,承担错误,敢于面对。在这个地球上我们还要保护小动物,它们也是人类的朋友、善良的使者。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7

书的开篇是对于定位这个概念的定义:如何让你在潜在客户的心智中与众不同。下面是书中的一些观点,也夹杂了部分我个人的看法。

定位的基本方法。不是去创造某种新的、不同的事物,而是去操控心智中已经存在的认知,去重组已存在的关联认知。

在传播过度的社会中,获得成功的唯一希望,是要有选择性,集中火力于狭窄的目标。

人的心智是海量传播的防御物,屏蔽、排斥了大部分信息。一般而言,人的心智只接受与其以前的知识和经验相匹配或者吻合的信息。

不要试图改变人类的心智是定位理论最重要的原则之一。

简化是人类心智过滤信息的最大手段。排除自己不需要的信息。

一旦在顾客的心智中拥有了一个词,你就得利用它,否则就会失去它。而简化信息并迎合用户的心智就是最重要的手段之一。

社会的发展造成了信息量爆炸性的增长,产品的种类也是爆炸性的增长。

如何进入心智:成为第一。就像你只记得中国第一个航天英雄,只记得第一高峰一样,剩下的都会被心智忽略掉。

成为第一有难点,同样一件事可以从不同的领域站在第一的位置,比如中国第一位女性航天员:刘洋,在性别领域内,做到了第一。

形象很多时候超过了产品的特点,因为周围的的噪声太大,就像你在逛街,想喝咖啡的时候,摆在面前两个咖啡店,一个是星巴克,另一个没听说过,你会选择哪一个?

你看到的就是你想看到的:(例子)假设拿出两张抽象画,一张签上“施瓦兹”,另一张签上“毕加索”。然后请别人发表意见,你看到的将和你想看到的一样。非常有趣的例子,这个论断我也能接受,但它主要想表达的认知的排他性。而我又不自觉的引申了一下,你看到的就是你能看到的,人的认知是有边界的,对于边界之外的东西,你是无法看到的,所以,你看到的东西是基于你的认知的。

普通人的心智不能同时处理七个以上的单位:大概意思是同一个产品,很少有人能说出七个以上的品牌。

我觉得这个非常有意思,专门试了一下,除了我比较感兴趣的东西,比如手机……其他的真的很难想到七个以上的平牌,就拿平时经常用的到抽纸,洗衣粉等生活用品,你也可以试试。一般人们能记住的是前三个平牌,所以获利最多的也是这三个品牌。

成功的定位需要始终如一,坚持数年如一日。这个应该是普世法则了,大家都懂。

精神不死在商业社会行不通,明知道一败涂地,无意义的坚持没有任何意义,所以适当的放手也是一种智慧。

建立领导地位,在任何品类中,第一品牌的销量总是大大的超过了排名第二的品牌。而且可以长期享受这种优势,至少不用担心未来一两年的市场份额,这也是获得消费者心智第一的最大诱惑。

处在领导地位的品牌未来保持这种状态,不需要时刻强调自己是第一的事实,而是要保证产品质量的同时,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当市场上有其他特点的品牌出现时,应该在建立多个新的品牌进行打压,可以选择更宽泛的名称。在建立新品牌的时候,搭便车是一个大忌,很多人为了省事反而损失的更多。新的产品需要新的名称,新的管理团队。

针对跟风者,如果没有在阶级没有形成的时候可以继续追赶,一旦形成。最好的办法就是找空位,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而不是继续一意孤行。所谓空位,其实也是一种定位,类似垂直领域,只服务某一个群体。当空位不够的时候,适当的创造空位也是一种手段。

名字的重要性,这个其实大家都懂,一个普通的名字和一个有亮点的名字,当你看到或者听到第一次,瞬间就会在内心形成不同的印象,甚至影响以后对其的评价。如何选择名字是一门学问,书中也列举了不少例子,但是我个人认为不具备普遍性指导。有些不成功的品牌,并不是因为没有好的名字。但是还是有些原则可以参考,比如名字听着不顺耳,读出来不顺口,甚至用户看不到名字和产品的关联,这些都是要避免的。当然,如果没有名字就更严重了,它直接影响了品牌的建立。

关于品牌延伸,品牌延伸是持续流行的原因,它在短期内确实有一定的优势,理解品牌延伸的关键之一是,把短期效应与长期效应分开来看。

一些关于定位(人、物、企业)通行的规则:理解文字、理解人、对变化持谨慎态度、有眼光、有勇气、客观、简单化、精明、有耐心、有全球视野、对他人的深刻剖析。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8

《偷影子的人》是我读马克·李维的第一本书,它带着我走进了一个拥有超能力的小孩子的童年世界到他长大成为一个青年的小故事。故事的情节大多都是温馨而美好,在这里有爱情、友情、亲情,也有喜悦、哀伤和期盼。大多数看情感表达比较沉重的书,偶然看一下治愈系的书,自己不知不觉中把自己当成这个小男孩,跟着这本书如同影子一样,脑海陪伴着经历属于他的青春。

大多数人都会有那么一个年少时深爱的人吧,那时候第一次的心动,夜里脑海浮现ta的身影,宛如一个天使照亮了你的世界,想去知道ta的一切,想告诉ta你的爱慕之心,想有一段只属于你和ta的故事,却又怕表白会被拒绝。

人生可能会遇到一个如苏菲一样的女孩儿,只是因为寂寞而走在一起的伴侣,后来一个认清现实或者一个找到心爱的人而结束这段关系。

一生中会遇到很多形形色色的人,大多数的出现都只是一个过客,在你的人生路上留下一点点的色彩。却很少有像吕克一样看清你的性格,依然会扑汤蹈火的陪伴你度过岁月。

从小我们在父母能给予的最好的物质生活里长大,在父母教的为人处事中逐渐成为一个有个性的独立个体。我们却很少了解他们的理想,他们承受的压力。小时候的我们学业为重,到了中学时代同学朋友为辅,当我们大学毕业后工作和生活时常让我们感到困扰和无助。父母一天天在变老,我们能陪伴他们的时间却不多,甚至很少关注父母的身体和需求。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9

一天,妈妈说给我买了一套新书,兴奋的我急忙打开了箱子。呈现在我眼前的是七本五颜六色的厚书——哈利波特!于是,我开始了如饥似渴地阅读……

这七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故事的开头是以哈利·波特的姨妈姨夫——德思礼夫妇开始的。这本是一个高傲、规矩的一家人,但是一群古怪的家伙打乱了他们的生活,原来,这些人其实是巫师。在巫师世界,出了一个非常邪恶的黑巫师——伏地魔。

他杀掉了波特夫妇,可他却杀不掉哈利波特,而伤害了自己。伏地魔唯一害怕的人——邓布利多将孩子送到德思礼家,让德思礼抚养他,等长大了,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

在猎场看守海格的帮助下,哈利波特来到了霍格沃兹,还交了两个好朋友——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

故事的高潮还不是这,哈利为了阻止伏地魔拿到长生不老的魔法石,自己与奇洛对战,幸好邓布利多及时赶到,阻止了伏地魔的阴谋。

我觉得,故事充分地体现了人物的性格。

第一:哈利波特的父母虽然被伏地魔杀死,但是他是在心中不忘这件事,而不是向许多别的书的主角一样,天天说什么我要报仇我要报仇的,充分地体现了年幼的弱小,自己对巫师世界的陌生。

第二:伏地魔因为没有杀死哈利波特而伤害了自己,使自己变成了游魂。但是,我们发现,最多20xx年时间,伏地魔便找到了不下10个身躯供他使用,最后还贸然侵入奇洛的身体与奇洛共用一个身躯。这只是为了拿到魔法石,杀死哈利波特。这显示出了伏地魔的邪恶和魔法高强。

本书的其他人物也起到了许多作用,罗恩、赫敏、邓布利多、海格……等等等,这使我们不仅仅只注意到了主角哈利波特。这种写法值得我们去学习。

读书有益,收获才是最重要的。让我们一起多读书,读好书,有收获!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0

那个瘦巴巴的老太太,真是可怜怜又惨兮兮。

有人警告我说,不要读张爱玲的作品,心里会很别扭。其实,不只是她的作品,是她那个时代,都是那样的。新旧交替,旧的抱残守缺,新的蠢蠢欲动,实力相当,所以撞击出一种近似变态的不可理喻,最可悲的是这种状态还可以自圆其说,美其名曰:历史的印记。

曹七巧一辈子不容易,也不快乐。她不是坏人,也不是好人。她受了一辈子苦,也让她的亲人跟着受了一辈子苦。我想骂她,用最毒的话咒她,可是,她该咒谁呢?

谁都有青春年少,她也有过几天烂漫洋溢的日子。上街买菜,接受年轻小伙的爱慕。然后为了钱财去了姜公馆,受着所有人的冷眼,还要守着死人一般的丈夫。她乖张暴戾,可是她不这样,早就死了。

最不能让人原谅的应该是她毁了儿女的幸福吧。可是这更能说明她有多恨自己不堪的一生。她恨她的出身,她恨姜公馆,她恨她受到的所有不公,只是,她若要报复,能得心应手的只有她的儿女了。

谁也不怨,都是时代进步的牺牲品。

三十年前的月亮和三十年后的月亮有什么不同?三十年前的人或许走不到三十年后,就算走到了,心态也会变了,三十年后,还有不少新人看到的是一轮崭新的新月,时间远去,留下的只能是回忆。

曹七巧死了,再怎么顽固的丑陋,也随着旧时代一起远去了,未来路很长。一切都在慢慢康复。我相信结尾那个传说是真的,也相信长安会幸福,不会像她娘一样,我们总是在向前走的,不是吗?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1

做为诗人,“大江东去浪淘尽”他文采飞扬,谈笑风生;作为官吏,“持节云中,何日遣冯唐”他嫉恶如仇,爱民如子;作为苏轼,“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

他乐观豁达,清逸旷远。

苏东坡的一生,命运坎坷,仕途崎岖。但这不能阻碍他。王安石得势,几乎所有忠良贤能之士都弃官而去。苏东坡在连上三书之后不出预料的被贬,但他绝不因此退缩他将新政的不满与缺陷诉诸笔端去因此得罪了当权的群小,遭到逮捕,险些丧命。但他说:“若遇饭中有蝇,仍需吐出。”于是群小继续对他进行欺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屡遭贬嫡。甚至被贬蛮荒之地海南岛。

可是那些群小自认可打败苏东坡的措施却没使那些小人达到目的。苏东坡管理之处政通人和,他颇受百姓爱戴。他处处为百姓着想。练习瑜伽,研究佛道,与高洁之士相交,访山水,与高僧相研佛道。林语堂笔下这样评价这位文坛巨子:“苏东坡始终富有青春活力。他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如林语堂先生所言,苏东坡“像一阵清风过了一生”。苏东坡一生清贫但一世为人坦荡。回看那些群小即使能保自己一世荣华富贵却也不可能有苏东坡半分的安逸。他们的生活充斥着算计与仇恨。其实所谓权力,所谓地位不过过眼烟云,转眼不见,又何必太为权财所困。

在《苏东坡传》的序中,林语堂先生写到“我写《苏东坡传》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以此为乐而已”,如果林语堂先生写苏东坡传是以此为乐,那么读《苏东坡传》也是一种快乐。可以从字里行间读出人物的个性,品尝人物的喜怒哀乐,并从他的事迹中受到可收益一生的启示。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2

最近,我利用课后时间读完了享誉全球的思想先锋、演说家、作家——斯宾塞。约翰逊写的《谁动了我的奶酪》一书,真是受益匪浅。

这本书讲的是迷宫中,有两个小矮人和两只小老鼠四个可爱的生灵寻找他们的奶酪的故事,围绕“奶酪”的获得、拥有、失去,不同的人产生的不同心态,由此产生迥异的行动策略。故事里的“奶酪”实际是对我们在现实生活中所追求目标的一种比喻,它可以是各科学习的满分,一份安逸的工作,一种精神上的宁静,也可以是金钱、物质、健康、荣华······

其实,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心中都有自己的“奶酪”,我们追求它,渴望得到它,但生活和学习中有太多的变化,变化无时无处不在发生,如果我们每次都能及时调整好心态,适应变化,不怕困难重重,千难万阻,相信它会是属于我们的幸福。在我们拥有的时候,也要好好珍惜它,学会细心保护和精心呵护,不要等手中的“奶酪”变酸、变坏,在无可奈何之中又惊羡别人的拥有。

我喜爱这本充满智慧的书,它会让你改变思维方式,让你知道如何来适应自己所处的充满变化的环境,而成功的拥有自己梦寐以求的一切。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3

有许多小朋友都看过杨红樱姐姐写的《笑猫日记》吧,你们知道它为什么这么有名 吗? 因为它 里面的 每个故事都 蕴涵着 一个 深刻的 道理 。 比如《虎皮猫在哪里》,它写了笑猫为了找虎皮猫,不怕苦的精神……《笑猫日记》有X套,现在已经出了19本了, 有 《保姆狗的阴谋》、《塔顶上的猫》、《虎皮猫在哪里》、《球球老老鼠》等书籍,我今天要向大家讲的是最新出版的《从外星球来的孩子》。

笑猫家有五口人,笑猫和虎皮猫是一对夫妻,他们有三个儿子,老大是胖头,特别爱吃东西,但他做事很专注 ; 老二是小女猫二丫,做事很认真的 ; 老三是三宝,他做事很坚持。

过了一个寒冷的冬天,二丫和三宝都有了自己可以做的事情了,唯独胖头还在吃喝玩乐,笑猫开始为他担心了,便去找球球老老鼠,看看有没有什么可以让胖头做的事 ; 球球老老鼠对笑猫说附近有个专门培训动物的地方。第二天,他们来到培训班,可胖头好几项都不合格,最后在一个美丽的女老师的班学钢琴,可笑猫担心地问:”你五音不全,行吗?“胖头理直气壮地说:”我凭着专注的力量,一定行的。“果然,他凭着 学习 专注 的精神顺利 毕业了。在毕业表演中,他一点儿不紧张 ; 在那期间,他还学会了笑呢!某天,他们在小树林里遇到一个奇怪的小孩”宝宝“,他是个有自闭症的孩 子 ,笑猫和胖头都以为是从外星球来的孩子,宝宝的爸爸妈妈看胖头这么有吸引力,便把他带回家了。在宝宝家,胖头改正了宝宝不扶墙走路、不吃饭等坏习惯,有一天宝宝的爸妈给他买了架钢琴,没想到的是他竟然能指挥胖头弹,所以他的爸爸妈妈便给他买了一只银光闪闪的指挥棒。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在台上表演了一支曲子,宝宝和胖头配合的天衣无缝!啊 , 宝宝简直是一位音乐家 ! 全场 想起了雷鸣般的 掌声,人 们纷纷给 宝宝 献上 鲜花 。 后来在医院检查,发现他已经没有自闭症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 爱的力量是多么强大啊!如果现实中,过马路时,你看见一位老奶奶手上都是东西,你会去帮她吗?如果在公交车上,一位老爷爷上车你会让座吗?…… 如果人人都能献出一份爱心,那我们的 社会 就会更美好、更和谐!让我们 一起行动起来吧!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4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9日上午,孔子故里山东省曲阜市的杏坛剧场内传出朗朗的诵读声。20__多名少年儿童齐声诵读《论语》中的经典名句和中国历代名篇佳作明月高悬,孤灯一盏。橙黄色的灯光笼罩着周遭的一切。我正襟危坐于桌旁,在这样一个宁静而又安详的初春的夜晚,仔细背诵着一本蓝色仿线装的,薄薄的小书——论语。

说它是薄薄的一本小书,实在不假。虽然字印的斗大,再加上注释,翻译,总共也不过220页。想想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如此的一本小书。若是摆在那些厚似馒头, 重似砖头,印刷精美似绣花枕头的大部头巨著之中。实在是不起眼之极了。何以想象,就是如此的一个薄薄的小书,却统治了中国近二十个世纪,彻底改变了中国的历史呢?

从辩论的角度看,孔子肯定是输了,而且输得心服口服。可是如果从生活的角度看。孔子又是赢家,是大赢家。这是历史证明了的,不是我说的。也许,真理本不是辩出的,而是做出的。

孔子何以获胜,辩论为何不出这样的道理,我不知道,天资太差,脑子太笨。但我知道孔子说了些什么,他说的是做人的道理,生活的道理,生存的哲学!如果你是人,你生活在一个群体中,不论你做什么:你去干革命,做领导,开公司,或是你去当土匪,做强盗,当恶霸。如果你想做强,作大,你就必须相信孔子说的,从这个角度说,孔子的道理,是永恒的真理!

说起生活的道理,生存哲学。我们中国人可是不会陌生。因为我们有五千年的等级社会的生活经验,世界上哪个国家也比不上。比如说: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权夺利,互相倾扎,落井下石,背后捅刀,见利忘义,过河拆桥,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的一套,做的一套,损人利己,假公济私,猜疑嫉妒,暗地造谣,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还有什么,大家补充。

总之,我们中国人最不缺的就是智慧,尤其是生存智慧。中国人是适应力最强的生物,在任何的环境里都可以生存。并且还有一整套自我娱乐的方式,我们是最喜欢内耗,窝里斗,最容易忘记过去,最经常变得麻木不仁,最喜欢隔岸观火,充当看客的民族。好了,不说了,鲁迅先生比我说的强多了,不敢班门弄斧。

鲁迅先生原以为可以用笔做刀剑,用激烈的言词,大声得呼喊惊醒沉睡的中国人。可是她错了,文学的力量微乎其微,鲁迅本人也似乎被我们遗忘了。

不论是孔子还是鲁迅,他们对人性善和恶的两面都有着自己的认识,解决的方法也因自身的特质和所处时代而不同,至于结果,只有历史去评说了。我在这里说的,不过是发一点牢骚罢了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5

人人都说父爱如山,母爱如海。的确,母爱如那既温柔,又如连绵不断的水一般,保护着我们。

文中作者有一个让他感到难堪的疯娘,他厌恶疯娘讨厌疯娘,可他的疯娘,却从未改变对儿子的爱。

这篇文章,让我最受感动的莫过于疯娘为作者摘野桃后带给作者,作者说好吃,疯娘便在回家的路上又去摘,可为了一个桃儿,失足落下悬崖,等作者他们找到疯娘时,疯娘躺在崖下,身边散落了一地的桃手中紧紧握着一个,不肯松手……这是怎样的母爱啊,这位疯娘,因为对儿子的爱,硬记住了从家到儿子学校的路,坚持每天为儿子送饭,在儿子面前,她从来不像个疯子而像一位真正的母亲;在儿子被欺负时,为儿子撑起一片天,在儿子说桃甜时,疯娘就一下子记住了儿子爱吃,还要摘来给儿子吃……

读这篇文章时,我眼睛一直湿湿地,感动作者不再嫌弃疯娘,也感动于那疯娘对儿子深沉地、如平静的大海一半的母爱!

一首诗歌中说过“无论我们走地有多远,却总也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这句话多能衬托出疯娘在几年中能忘记无数人,却忘记不了自己的儿子,自己心心念着的儿子!哪怕自己的儿子那么嫌弃自己,也在儿子受欺负时,帮助儿子!

母爱值高大我们无法测量,母爱之浩瀚我们无法衡量。

我们在母爱面前,人人都那么渺小,一位母亲可从在孩子遇到危险时爆发出强烈的母爱,就是为了孩子能平安,能快乐;所以,让我们去尊敬每一位母亲,每一位伟大的母亲!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6

最近我读了文言文《荆轲刺秦王》,它主要讲述的是荆轲刺杀秦王的因由及全过程始末,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荆轲刺杀秦王的情景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回放,挥之不去......

公元前227年荆轲抵达秦国国都咸阳,并通过秦王的宠臣蒙嘉的引见,以谦卑的言辞求见秦王,秦王大喜,特地穿上君臣朝会时穿的礼服迎见荆轲,荆轲手捧地图敬献给秦王,在地图完全打开,图穷匕现之际,荆轲趁势抓住秦王的袍袖并举起匕首刺向他的胸膛。但是还未等到荆轲近身,秦王已经惊恐的挣断了袍袖,荆轲随即追逐秦王,两个人绕着柱子奔跑,结果后来秦王拔剑砍下了荆轲的左腿,荆轲无法再追下去,便将手中的匕首掷向秦王,结果却击中了铜柱......“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荆轲失败了,功亏一篑,可悲,可叹啊!

功亏一篑终究意味着失败,荆轲和燕国都为这次失败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身死国灭!纵观全文,我看到的是一份精心策划近乎完美的谋略与荆轲他志向意图明朗的侠义之举啊!究竟导致他功亏一篑的原因是什么呢?荆轲本有识人之明,认为秦武阳不是实施计划的适当人选,而因为太子丹的干预,最终放弃了自己正确的选择——这也便是荆轲的谋略上的缺点!由此看来,荆轲如果采取正确的决断,坚持正确的选择,那么秦王会必死无疑了吧!然而,历史是不能容许我来予以假设的,真实的历史残酷地说明了荆轲还是犯有严重的错误。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将荆轲否认,在他身上,我们还是可以看见许多非常崇高的精神。

首先,他十分忠诚,忠于国家,忠于自己的主人太子丹。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对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但是他却能在一个国家陷入危难之际,以壮士的身份挺身而出,丝毫不为自己的性命着想,为了国家他可谓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而太子丹对他稍微失去了点耐心他就十分过意不去,甚至改变了他等朋友的计划。这在客观上也减少了他成功的可能性。荆轲如此忠诚,也完全称得上是“士为知己者死”了吧。

第二便是他的侠肝义胆,他虽然谋略不行,但是十分有胆识:荆轲明明早在易水河畔慷慨悲歌时就早已知道自己的下场,他“心知去不归,徒有世后名”可是他依然义无反顾,为了自己的国家慷慨赴死,这样的侠肝义胆难道不是可歌可泣的吗?

壮士荆轲有一种像革命先烈一样的要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精神,虽然他的做法并不可取,不值得我们学习。可是他的精神应该为我们所称道!我们应该做一个像荆轲一样能为祖国付出一切的爱国者!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易水畔的这首悲壮的歌至今传唱不衰,荆轲作为一名勇士而被世人颂扬。荆轲刺秦未遂的历史事件,千百年来都为文人们深感遗憾,无数的诗词文赋,都是以暴君来形容秦王,而肯定荆轲的英雄行为和侠义精神。然而从战国历史中政治成败的角度去审视这个历史事件时,我们可以发现更多的值得思考的东西。“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前人误入失败的陷阱,可作为我们今天行事的前车之鉴;而前人获得的成功经验,可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路标。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7

《狼和七只小羊》主要讲的是小羊警惕性不够高,相信了大恶狼的话,结果被大恶狼吃掉了。我和小羊不一样。爸爸妈妈不在家的时候,如果有人敲门,我就搬凳子从猫眼往外看,是自己家人我就开,不是自己家的人就绝对不开门。如果是坏人,我就打110。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8

几个月来终于断断续续地看完了三毛的大部分作品,我实在很想写一写三毛。

三毛的前期作品有种奇妙的力量,让我无论在什么心境下去读都能愉快地笑起来。

在沙漠里,面临各种各样的困境,三毛总有办法让它们变成有趣的事。有山羊从他们的屋顶掉进家里,洗澡时涂了满身泡沫却发现没有水了,邻居家的姑娘们借东西从来不还……这些在常人看来遇上任何一件都要皱眉头的事,在三毛的笔下却成了轻松幽默、带有一种漫画般的奇特的效果的生活喜剧。

只有内心真正坚强乐观、并充满了对生活的热爱的人,才能写出这样的文章。在此时三毛的心里,没有绝望和痛苦,一点小小的伤心事也只是幸福生活的调剂品,她有荷西,有亲手建成的一方小天地,幸福和快乐像沙漠里的甘泉源源而来。她爱家人、邻居,也爱所有素不相识的陌生人,给予他们帮助,为他们流泪,为他们微笑。她也将幸福快乐的甘露,温柔地注入撒哈拉。

恐怕在撒哈拉的所有故事里,最让人心碎的便是《哭泣的骆驼》了。在那之后,三毛与荷西移居加纳利群岛。沙漠仍旧是她心目中最美的地方,但在加纳利群岛的生活也同样快乐。若说沙漠是热情的白日,那么加纳利就是温柔的夜。三毛用她独特的温柔,感受着周围的一切,品尝着生活的滋味。她这一时期的作品,虽没有在沙漠里的神采飞扬,但却有另一种温暖而充满爱的情感。

然而当不幸降临,这个乐观坚强的女子也崩溃了。《梦里花落知多少》一度让我不忍心再读下去。荷西带走的是她所有的快乐,那个我们熟知的三毛不见了。三毛在书中一遍遍叙写着对荷西的怀念,她说在梦中荷西会来看她,有时荷西会对她轻声絮语,但她顾念着年迈的父母,不能随他而去。

这样的三毛令人心疼,但我不得不说,三毛的作品从此失去了灵魂。三毛之所以是三毛,因为她流浪,她快乐,她细腻却不矫情,她温柔却不做作,她有着化麻烦为幽默、化痛苦为幸福的神奇力量。但现在三毛只是陈平,是一个内心的悲伤永远无法化解的女人。她依旧流浪,依旧细腻温柔却很真实,但她不快乐,并且失去了那种神奇的力量。

作者写作时情感,能够通过书这个神奇的纽带不怎么打折扣地传递给读者。因此我更偏好三毛前期的作品,让她神奇的力量和快乐的灵魂来抚慰我的心灵。但不管怎么,三毛在我心目中都是一名奇女子,独一无二,千古难寻。

诚愿三毛能在天堂与荷西重逢,写下我们看不见的幸福故事。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19

寒假里,我读了本书—《蓝鲸的眼睛》,这本书给我启迪很深。这本书讲述了4个小故事,它们分别是:蓝鲸的眼睛、红蜻蜓、孤独的小螃蟹和花背小乌龟。

蓝鲸的眼睛讲述了一个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从而导致村子不得安宁。红蜻蜓主要讲述的是动物们住在已经几百年不长红草莓的红草莓村,经过动物们团结友爱、互助合作,最终动物们用友情使红草莓重新长出来,焕发了生机。孤独的小螃蟹主要讲了一只小螃蟹和一只青蟹之间的友谊。花背小乌龟主要讲了一只彩色壳的小乌龟在城里的奇遇

我最喜欢蓝鲸的眼睛和花背小乌龟这两个故事。蓝鲸的眼睛说的是因为一个鲁莽的年轻人,把蓝鲸的眼睛拿走了,是蓝鲸发怒,从而开始破坏整个村子,导致民不聊生,鸡犬不得安宁。

这时一个善良的小女孩找回了蓝鲸的眼睛,希望还给它,于是她就天天抱着蓝鲸的眼睛坐在岸边,最后感动了蓝鲸,蓝鲸拿回了自己的眼睛,从此人们过上了太平生活。

花背小乌龟因为自己有彩色的壳,所以妈妈嫌弃它,把它扔掉了,后来通过自己的努力到了城里,遇上了画家浣熊,在花背小乌龟的帮助下,浣熊成了天下闻名的大画家。它不但没有舍弃花背小乌龟反而更加爱护他。

这几则小故事都教育我们做人要有善心,爱心。做事要做善事,好事。好心有好报。只要你努力了终会有成功的一天。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20

我已经读过的书有多少?我不知道。但是我最爱看的还是《福尔摩斯》。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可卡因。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我

读完这本书后,我再次对福尔摩斯佩服极了,因为他向来不做无用功,不会只在犯罪现场找指纹,看鞋印,他会把失窃的东西原来所在之处看一看,推算出这是何时失窃的;他还会通过看犯罪现场来推算出犯罪手段,从而寻找出线索和证据。他不会经常亲自在大街上四处寻觅犯罪者,他明白几个道理:一、自己出现会打草惊蛇。二、这样一个人四处找,罪犯又可能在别处活动。所以他才招集流浪儿,因为流浪儿熟悉城内的地理,人数多,可以分头行动,并且当他们行动时不引人注意。他还会“听声辩人”。正是他的这些特殊手段,才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罪犯捕获。

福尔摩斯做事别树一帜的风格对我也有了很大的帮助:面对领导布置的任务,我竭尽所能地完成。在和孩子们玩游戏的过程中,我也常常别出心裁,使用我创造的一些新游戏,让孩子们在游戏中学习知识和本领……

福尔摩斯是一个坚强的人,有一次中了手枪子弹,仍然把罪犯抓住了,我也该向福尔摩斯学习,所以遇到困难时,我也很少痛哭。

幸福的七种颜色读后感锦集 篇21

这个暑假,我阅读了一套金庸先生写的《鹿鼎记》。韦小宝是这套书的主角。

韦小宝,这一人物性格十分复杂。你说他是坏人吧,他也不算很坏。你说他是个好人吧,他又不是一盏省油的灯。他有市井小民所有的缺点:好赌啦,好色啦,胆小怕事啦,爱恶搞啦……他既不识字,也不虚心学习,他可能是老师们认定的不良少年吧!虽然他的缺点那么那么的多,但是,他有两点让我非常佩服。

首先,他懂得随机应变。当初,因为他想保护康熙小皇帝而顶撞了鳌拜,后来被鳌拜抓进鳌拜府。要不是韦小宝机智应变,一边对鳌拜溜须拍马,一边想办法逃脱。那么就没有后续的精彩故事了。我就是因为不懂得随机应变而吃过不少哑巴亏呢。就在几天前,我和哥哥一起去游泳,我们决定要比赛谁游得快。比赛一开始,我就使出浑身解数卖力地游动着,把哥哥“甩”在身后好多。正当得意时,“砰”地一声,和一个陌生人撞到了一起。我便停下来,和他你一言我一语地争执起来。才没说几句,就发现哥哥得意地朝我招手哩!不用说,他准是早就游到终点了。当时要是先把争执一事先放一放,那么,我绝不会输掉比赛。或者道个歉,继续比赛,那么也不一定会输。

其次,韦小宝还很讲义气。当初,茅十八在韦小宝危难时挺身而出救了他一命。后来,当茅十八要被砍头的时候,韦小宝想尽办法营救。他悄悄把茅十八换成了仇敌冯锡范。一来救了朋友,二来又报了仇,三来还保护了自己。要是我的话,一定想不到这样的办法,一举多得。

我很佩服韦小宝,他不但聪明机智,懂得随机应;还很讲义气,知道“点水之恩,涌泉相报”的道理。再说说反清复明的天地会,为什么会惨败呢?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变通,如瞎牛砰草堆——碰撞就吃。事情往往不是简单的“一刀切”能解决的。

老师、家长们常说要读书,读好书。我便从书本中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和生存自求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