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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通用5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2.72W)

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 篇1

《参与感》这本书也是源于李总的推荐。跨过了国庆七天长假才读完。

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通用5篇)

我一直以来和外界所想认为小米走的就是“饥饿营销”手段。读后才发现,如果说小米不就是搞“饥饿营销”,那就是只看到表面,完全忽视了很多内在性的关联和实质性的状况。小米自身的努力、成长和尊重用户、尊重国情、顺势而为的方法论等等。

首先对小米有个重新的认识是源于小米的LOGO。不得不说,小米是一个真正用心做手机的企业,小米的LOGO,MI反过来是一个“心”字,只是少了一点,意思就是让用户省一点心。

第二是用户思维,让用户有参与感,把用户当朋友:也就是小米产品的设计和运营全部给用户开放,让用户最大限度的参与到小米的经营过程中来,同广大小米工作人员一起思考,一起打闹,一起坚守,打造具有粘度极高的小米社区,也就是把用户当做朋友,因为只有做到朋友的关系,用户才会去维护你的产品,进而去推荐更多的人来认识小米,

第三是产品的性价比。小米不仅在手机上下大功夫,连盒子都想得很周到。小米盒子品质好到能承受得起两个胖子的体重,试问这样的包装盒你对物流还有什么可担心的呢?

所以一个好的企业做推广有三大要素:品牌的建立、团队的专业素养、产品的质量。在这三点上,小米真的做的非常不错,是一个在用心做产品的企业,值得我们学习的企业!特别是产品包装这一块,我觉得我们有可学习的地方。再怎么优化,都不能忽视外包装,起码让客户收到货后第一眼的感觉是要舒服。

另外黎万强在书中强调,“产品第二,团队第一”的概念也是我特别认同的一点。不论是做产品设计、营销推广、亦或是售后服务,拥有专业的人才,才不会出岔子。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是决定一个团队最终能否成功的基础条件。在这一点上,还是有点惭愧的,做为电商的负责人,行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欠缺,不能提出些切实有效的推广方法。

这本书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每一张的标题和配图都非常有意思,特别的凸显小米的个性特征。记得很深刻的还有一张满篇的改最后再改改的图片,一张图片就已经说明的淋漓尽致,如何把产品做到极致?精益求精的态度,极致就是先把自己逼疯!就是敢于改!改!改!再改改改!我觉得在这一点上,我们公司的开发部做得比较好,一个产品设计也是反复修改几十次的是常事,但我们始终待客户如初恋。

最后想说做企业就像做人一样,你有心,朋友才会真心去为你传播、维护你的口碑,朋友是信任度最强的用户关系。这便是“参与感”。“参与感”虽然只有简单的三个字,但有着很大的意义,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从产品的研发到营销,企业应该始终同用户在一起,让企业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用户来参与,这样才能获得用户的认同,才会让企业在竞争中抢占先机。回到我们的公司,也是同一个道理,项目想要做好,用户便是我们最好的朋友,只有你用心对朋友,朋友才会给你最大的回报回馈于你。现在只能回到生意最初的原点——做好产品、做好的口碑、让客户帮你去传播。用小米的话说,就是做爆款、做粉丝、做口碑。要做到像小米这样成功也许还有很长一段道路,但我始终相信,只要你有心,只要你去争取,成功一定会离你越来越近。

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 篇2

关于读完参与感,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思维方式的改变,敢于尝试新的方式,敢于突破固有的思维模式。我感觉抓住商业发展是规律,80年代是靠产品,90年代是靠品牌, 20xx年代是靠口碑,但是后面一定是靠参与。按用户的想法来制定产品,通过用户的口碑制造品牌,一切围绕用户出发。

关于参与感读后感的几个层面如下:

先说内容。对于小米手机而言,写的每一条微博、编辑的每一条微信图文、策划每一次活动、每一个产品广告、每一场产品发布会甚至每一页PPT,都是在社交网络以及其他社会化媒体传播的内容。最为重要的是,产品即营销,小米手机推出的每一款爆品是最为核心的内容,是网友口碑相传的主体。

再说渠道。对于书中所说的吸引粉丝,构建粉丝团,在社交网络上做自媒体,其实还是自建传播的渠道。在粉丝团营销模式出现之前,几乎所有的媒介都是要购买的,无论你是做电视广告,还是报刊广告。但是,小米手机有了粉丝团以后,可以不用花一分钱,粉丝就替它口口相传做营销。这也就是为什么黎万强所说的,创业公司不要做广告,而要做自媒体营销。截止到20xx年6月,小米论坛有20xx万用户,QQ空间有3000万用户,微博和微信用户都超过600万。小米手机在这4年的发展过程中,正是充分利用了社会化媒体的运营红利,积累了大量粉丝,相当于自己在互联网里建立了口碑传播的渠道和通路。

最后说一下“触发机制”。对于传统的广告而言,操作方式简单粗暴,只要把广告在媒介上播放出来就行了。而对于粉丝团营销,则需要在内容和渠道之间产生“化学反应”,需要调动粉丝的积极性,激发他们替你做传播。这个触发机制,其实就是黎万强讲的“参与感”,通过调动每一个人的积极性,发动营销的“人民战争”,这就是三三法则的三个战术。

开放参与节点是指通过小米论坛和社交网络平台,让粉丝的声音和需求得到表达,最终表现到产品的更新上,让用户真正有参与其中的感觉。

设计互动方式是指,无论是做产品还是内容传播,最关键的不是让人觉得的东西有多牛逼,而是让参与的用户感觉自己很牛逼,激发他们参与进来,并通过种子用户的分享,吸引更多的人加入。这里设计的互动方式,其实就是设计的分享的“触发机制”,是粉丝团营销和社会化营销的核心所在。

而扩散口碑事件,则是一种营销战术。通过扩散口碑事件,就是通过把一些小圈子里的好玩的内容,通过社交媒体的传播甚至再创造,变成一个众人参与的“大事件”,也就是黎万强说的天天上头条。

除了这个三三法则以外,这本书还有一个观点值得大家思索,就是小米的品牌观。对于传统企业而言,做品牌的顺序一般都是,先砸知名度,再做美誉度,最后再维护忠诚度。而对于小米等互联网品牌而言,则是先做忠诚度,等通过口碑传播达到一定量级以后,再做知名度。

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 篇3

这两天读完小米黎万强的《参与感》,感觉小米的成功不是偶然的,他们确实把互联网琢磨透了,他们的方法论确实走在了大部分公司前面。究其实质,小米说最重要的是“参与感”,我再给他更加通俗一点,就是“发动群众”。

除了发动群众,我们别无选择

真正给传播带来颠覆性变化的不是互联网,而是互联网当中的一类——社交网络。社交网络把大众媒体的“媒介-受众”二元结构彻底结构掉了,在微博丶微信上面,每个人都是受众,每个人也都是媒介,二者是一体的。所以,现在不存在以前“搞定媒体就搞定了受众”的逻辑,而是“搞定受众才能搞定受众”。

那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呢?以前用钱可以买到媒介,因为那是一门生意。现在你根本没法买通受众,一来数量太多你买不起,二来大部分人不是把广告当生意,你根本买不通。所以,你现在只能回到生意最初的原点——做好产品丶做好的口碑丶让客户帮你去传播。用小米的话说,就是做爆款丶做粉丝丶做口碑。

所以,发动群众并不是因为这方法有多先进,而是我们别无选择,我们只能这么做才有效。

品牌要人格化,做自媒体丶做互动

对自媒体概念的理解不要狭隘的理解为微博官方账号丶微信公众账号,那只是自媒体当中的一类罢了。以下这些能够对客户发声丶可以和客户对话的东西都可以算作自媒体:企业员工个人的微博微信丶论坛里代表公司的一个ID丶网店客服丶一本书(比如说《参与感》丶《转折点》)丶一个线下活动……总而言之,就是你和客户发生联系的所有触点,它都是你的自媒体阵地。

那自媒体的内容怎么做?我觉得一是“做自己”,千万别为了迎合客户而说一些你认为客户喜欢听的话,那你最多只能是一个走量的消费品,客户买你估计十有八九是因为便宜,你是没有粉丝的。真正牛逼的品牌从来不谄媚消费者,当然它也不会刻意去俯视消费者,它就是做好自己,就够了。雷军做不出锤子,罗永浩也做不出小米,他们其实都是在做自己。

二是“说人话”,千万别学那些loser,动不动搞一句让人听不懂的话,以为人家听不懂就是牛逼文案,真正的高手都是说大白话的(推荐阅读《超级符号就是超级创意》)。如果说大众媒体是一个“剧场”丶一个“舞会”的话,你要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才能进去的话,那么社交网络就是“客厅”丶“卧室”,这里是人最放松的地方,你在这里就要用在家里的口气说话才显得对味儿。你若端着,我就无感。

三是“要互动”。就好像做爱一样,如果你光顾着自己爽,不考虑伴侣的感受,那你们的生活就不可能和谐。如果你光传播,对客户的反馈爱理不理,那你怎么让客户爱上你?互动,比传播更重要。愿意和你互动的,一定只是1%对你最核心的客户,对这部分人你敢怠慢吗?

发动群众3个关键点:利益明确丶动作简单丶开放创作

现在我们终于要开始发动群众了。你那么有个性,你让粉丝爱上了你,但爱是在心里的,你怎么把粉丝的爱转变成行动呢?我觉得关键就是3点:明确的利益驱动丶简单的行动动作丶带有开放性的创作空间。

你让人帮你做一件事儿,你总要给人一个理由,这就是利益驱动。最常见的利益驱动就是物质利益,比如说转发赢iPhone5s,但这是最差的利益驱动方式,因为很多只是为了赢得5s的人会混杂在里面,他们并不是你真正的粉丝,也不会帮你做口碑传播。

比之更好的利益驱动是精神层面的,这也是真粉丝的驱动力,具体来说又可能分为“自我表达”丶“成就感”丶“利他”丶“趣味性”等。所有精神层面的动力都离不开社群,如果没有听众,就没有传播动力。

满足了这些驱动力以后,群众运动的基础有了,那么要叫大家做什么呢?越简单明确越好。我们有时候经常会这么说,“你帮我介绍给需要的朋友哈”,对方因为对你已经很认可了,通常都不会拒绝,而且可能还表现的非常积极,于是宾主双方都满意的握手再见,然后就此没有下文。一个成功的能够带来转化的行动应该是这样的:“您能帮我把这个图文链接转发到朋友圈吗?这段介绍文字我也写好了,里面有我的联系方式,你直接粘贴过去就成。”这时候人家肯定觉得举手之劳,顺水人情不送白不送。

最后也是最高境界的,就是把传播素材做成带有开放性的丶能够让大家发挥创意空间的素材。比如说今年特别火的“妈妈再打我一次”,之前的“凡客体”,小米的吉祥物“米兔”,这些素材都带有开放性,用户可以在素材基础上进行二次创作,变成自己的作品,这种传播的驱动力就更大了。

用产品驱动营销,四两拨千斤

前面说的基本上还是通过内容丶活动丶创意来驱动营销,这是比较传统的思路,成本也比较高。还有一种思路是在设计产品的时候直接考虑到营销,这样的营销往往可以以极低的成本获得非常爆炸性的效果。今年有两个一夜爆红的应用,魔漫相机和脸萌,他们都是在设计产品的时候融入了社交分享机制,于是一下就火了,形成了链式反应。

小米曾经做过一个“我的手机编年史”的网页端应用,你可以在里面找到自己用过的所有手机,然后生成一张图片,然后你可以直接分享到社交网络。这个应用我当时也玩过,确实很有意思。

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 篇4

龙应台一向以犀利文风著称,尤其是《野火集》中的那篇《中国人,你为什么不生气》,锐利逼人的批判让国人振聋发聩,掷地有声的叩问让那扇外强中干的旧体制的大门应声倒下。直到《孩子你慢慢来》和《目送》等亲情系列书籍的连续出版,刚性的批判文学之外开出了清浅柔软的花,同时读者也看到进入天命之年后娴静柔美、温情淡定的龙应台。

《目送》共73篇散文,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写尽了幽微处动人心弦的种.种感觉,流露出最朴素的人生观,对孩子、父母、朋友的爱,对人的关怀,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命的尊重。全书提及最多的、最打动人的是亲情。作者用优美的文字记录了自己作为母亲面对日益长大的孩子时的失落和困惑,作为女儿面对日渐苍老的双亲时的守候与不舍。

同名篇《目送》是全书开篇之作,跨越了三代人的感情。全文分成两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回忆了送儿子华安上小学的细节,那时的儿子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往前走。时光一划而过,转眼已经16岁的华安要赴美做交换生,机场送别,作为母亲的龙应台目送儿子渐行渐远的背影,期望他消失前的回头,哪怕仅仅是一瞥,“但是他没有,一次都没有”。母亲的深情送别与儿子的毅然离去形成反差,教人如何不落寞?接下来作者追忆了在医院探望生病的父亲时,目送护士推着轮椅上老父的背影消失在玻璃门,后来有一天,父亲在殡仪馆熊熊炉火里永远消逝,作为女儿,她深深铭记这最后一次的目送。

就这样,在一次次包含心酸和不舍的目送中,龙应台对亲情有了简单而又深刻的领悟: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告诉你,不必追。这一份目送,包含了数不尽感伤、道不完的无奈,尤其是最后的“不必追”3个字渗透作者心中那片不甘心的柔情和不得不放手的勇气。

作为母亲,面对儿子长大后的疏离,龙应台懂得尊重每一个独立的人理应拥有的自由和选择。在汹涌的母爱面前,她收起年轻时的骄傲和锐气,委曲求全地选择让步。曾经她因刹那间的顿悟“失去了孩子,即便是赢了全世界有如何”?

时光的车轮慢慢滚动,像所有平凡的父母一样,纵然有万般的留恋和不舍,龙应台也不得不目送孩子长大、拥有自己的生活。而这,也就成为了两代人产生代沟的导火索。《十七岁》一文中,龙应台冒雨步行到巴士站去接儿子。当她递过一把为儿子预备的伞并关切地嘱咐“会感冒”时,被细细的飘雨湿了头发的儿子断然拒接,冷冷扔下一句“不要”。但就是这样追求独立、不喜欢母亲过分呵护的儿子也有温情脉脉的一面。他看到母亲在孩子们都离开后变得不愿买菜做饭,母亲可从没这么“懒”的,便花3个小时去超市挑选材料并认真地为妈妈做了一顿西餐。当龙应台表示自己学会做西餐并要做给儿子吃的时候,儿子一丝不苟地说“我是要你学会以后做给你自己吃”。父母和子女,付出与给予,强和弱,一直在不断地转换轮回,但一脉相承的感动却一直久久延续,可能这就是家庭喜怒哀乐的无限循环。

作为女儿,面对父母年老后的忘却,龙应台懂得多一份温柔和耐心。当母亲从昔日的大家闺秀跌落凡尘,终究抵不过时光的侵蚀,患上老年痴呆症,她像呵护柔弱的婴儿般一遍遍安慰道“我是你女儿呀,我回来陪你”;父亲的身体大不如从前,甚至连基本的生活也不能自理,她为父亲清理失禁后的排泄物,陪着虚弱的老父一遍遍练习走路……孝顺父母,龙应台不仅能外安其身,而且做到了内安其心。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和令人动容的细节,印证了心怀感恩的她静静地守望着父母晚年的幸福。

亲情,就像每天都会照常升起的太阳,最是微妙醇厚,温暖人心。读《目送》,品味淳朴却饱含绵绵情感、平凡却透露汹涌热烈的亲情,我坚信,任时光流转,岁月变迁,亲情永远是最纯真的陪伴。

参与感读书心得体会 篇5

俗话说:“读史使人明智。”阅读史书,以史为鉴,可以鉴往知来。在浩如烟海的中华史籍中,《史记》无疑是最璀璨的明珠之一。司马迁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写就了史记。它是我国历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记载了上自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间三间多年的历史。

在《史记》中,我最喜欢的片段就是《殷本纪》了,《殷本纪》中的纣,天资聪颖,有口才,行动迅速,接受能力很强,而且气力过人,能徒手与猛兽格斗。他的智慧足可以拒绝臣下的谏劝,他的话语足可以掩饰自己的过错。他凭着才能在大臣面前夸耀,凭着声威到处抬高自己,认为天下所有人都比不上他。他嗜好喝酒,放荡作乐,宠爱女人。他特别宠爱妲己,一切都听从妲己的。他让乐师涓为他制作新的俗乐,北里舞曲,柔弱的歌。他加重赋税,把就是这样一个有本事,能文能武的人,却如此荒_无度!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读一读《史记》吧,你会发现更多奇趣奥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