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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精选23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2.17W)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

在《圣经新约》中有许多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耶稣乃是基督教解经法的创始人 。我们可以发现耶稣一方面按字面意义接纳《旧约》,坚持《旧约》的恒常权威;另一方面又大胆地批评《旧约》,重新解释它地含义。他反对教条式地遵守法律而不具善心,比如他询问一个想承受永生的青年财主是否遵循了以下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亏负人,当孝敬父母”,那年轻人回答:“夫子,这一切我从小都遵守了。”但当耶稣对他说,要把财产分给穷人,舍弃身外之物跟从主,惟此才能得永生时,青年人就沮丧而忧愁的走了。由此可见,遵从法律只是强行移植的信仰,人要称义,就必须发自内心地信奉上帝,模仿他地善德。当然,《新约》中诠释《旧约》的例子还很多,在此不在举证。一般而论,在,《新约》中《旧约》被当作一本希望之书;基督教徒们效法耶稣,以她为榜样,逐渐扬弃了法律,根据实际情况和时代的需要,采取全新的态度对待律法。他们相信《旧约》是在上帝灵感的召唤下写成的,必然有更深的意义。因此,在现在我们么时刻记住对传统文化要做到扬弃,不断创新,剔除不符合时代要求的落后的文化。以此不断促进社会的进步和人类文明的发展。我们要从《圣经》中得到一些反思,吸取其中的一些教训,让其中有易于现代发展的东西为我们所用 ,而不是让其中的一些不正确的思想行为被人所利用来危害社会。我相信在这个文明的时代在每个人的努力下世界会更加的美好的。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精选23篇)

还有一点我们必须认识到,就是《圣经》文化意蕴深奥,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珍品,圣经文化影响深远。随着人类发展的全球化,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相互渗透,相互融合。而我们中华文化有着包容性和开放性,因此我们认识了解基督教文化,了解其独特的文化体系,以更好的借鉴优秀文化,弘扬中华文化!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

《圣经》中,有着多许许多多的小篇故事,几乎每一个故事都讲着上帝耶和华和以色列人的事。以色列人对他崇拜和信奉,他就使以色列人发展壮大,并在当中寻找着一个又一个的先知引导人们。然而也经常有以色列人背叛耶和华而受到耶和华的惩罚,被其他的民族奴役,遭受灾害等。这当中有民族之间的争夺领土之战,有兄弟之间为了权利而互相残杀,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约瑟与他的兄弟的故事,约瑟的兄弟们对约瑟的嫉妒与残害,让我感受到了嫉妒的可怕和人性当中凶残的一面,亲兄弟之间的感情在他们那里还是没有经受住考验。还有其他的一些斗争是因为信奉而产生的,有些争斗在现在看来是很不明智的举动。其实就是因为也是信奉的缘故。亚博拉罕的故事就是很好的例子,亚伯拉罕差点因为耶和华的考验,去杀害自己最疼爱的孩子。虽然从信奉耶和华的角度看来,他是个对耶和华所说的话虔诚不已的人,依照着他的指示行事,认为耶和华讲的话是对的。我认为站在他信奉这个基准点上是没错的,因为一个信奉者本来就该对自己的神虔诚,若对自己的认定的神不虔诚,那可能是一种的背叛。但是从亲情、道德和人性的角度看来,这样未免太愚蠢了,怎么会因为自己的信奉杀死自己的小孩子呢?小孩并没犯什么错,这样的做法只是让小孩成为无辜的牺牲者。总之不管从哪个角度看来都有它的好与坏,所以我们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过度偏激,不应该太盲目了,无论是信奉什么宗教还是不信奉,都要有自己独立的思想,不能失去自我,失去人生中的原则。盲目的信奉并不能解决问题,这样只会让矛盾更加尖锐,最后导致问题的爆发,引起一系列的争端,斗争也就在所难免了,这样人们又会陷入灾难之中。所以不要过度的盲从去做一件事,应该要去选择一个比较折衷的看法,也要去听一些自己内心最深层的心,不要过度的去信奉而造成不好的盲从。

在那么多的故事中,我认为最具有神秘色彩的应该是关于摩西的神奇故事了,摩西在耶和华的指引下带领以色列人逃离埃及,逃出被奴役的命运的过程中,当他们来到红海前时,摩西的一声令下,红海就自己分开了,摩西带领着大家顺利的度过红海,在现实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在我们的生活中这也只能在那些“神仙鬼怪”的故事中实现而已。也正是这样的神奇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而摩西最后的死亡,在圣经中也带着神秘之感,通过摩西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得出,在圣经故事中,充满了神秘的色彩。也正是这些个神秘色彩是人们对“神”的信奉更加虔诚。上帝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着举足轻重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决策,更影响着他们的生活。

他们所信奉的上帝耶和华无所不知,智慧如同其能量一般无可限量。上帝可以决定他们的生活模式,甚至于决定他们的任何事情。如果今天上帝的思想跟他们有所冲突的话,他们一定是听从上帝的命令。他们会让他们的先知智者去和上帝交流,上帝也会主动找先知告诉他的想法,以让人们跟随他。信徒们以上帝的要求为优先,他们不会用自己的思想去思考判断一件事情,就算上帝的命令是错的,他们也会无条件的去服从。他们是完完全全的忠于上帝,对上帝不会有丝毫的怀疑。所以我觉得他们完全是替耶和华生活,完全的服从一个他们心中的“神”。他们过度的信奉以致于会因为一点点小事情而引起杀机,亲人之间的互相残害是最好的例子。该隐跟埃布尔间的兄弟相残,而起因则是,人们之间的忌妒所引起的。其主要的忌妒之心,跟耶和华有关,因为耶和华的观点上,较为赞许埃布尔的关系,所以引起的杀机,但是这边我想要说的不是兄弟之间的相残,而是耶和华在他们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影响着他们的日常生活,连这种小事都可以引起他们之间的相残。我们可以认真的思考一下如果今天有着更为重大的事件的话,他们是不是连迫害全人类的事情都可以做的出来呢?所以我们可以从这件事情上认识到这样毫无自己的见解跟观点,只是活在别人的赞许认同之下的人,可说是十分的愚蠢和可悲的。从中我们要吸取教训,想一下我们的生活有没有这样类似的事情,以此警戒自己。尤其是我们现在的大学生要学会思考衡量一下我们的生活和价值所在,在别人的赞许中更加发奋向上,要多和其他人交流,了解更多的不同的观点,从中吸取有益的内容。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3

《圣经》中人们的信奉这一方面讲,我觉得圣经中人们对上帝耶和华的信奉和服从太过盲目了,从上面的几个例子中可以表现出来。他们对耶和华是完全的服从,在他们的心中上帝是完美的,他们不会对上帝产生置疑,也不容许其他人批判上帝。如果有人违背上帝,他们会尽一切力量去排除或铲除,是决不会让他阻碍主的命令的。其实这和我们中国的封建王朝一样,上至官员下至普通百姓都是服从天子的命令,不能有所违抗。只是《圣经》对于这些主,增添了几分神秘的色彩。当然,不是说“主”的存在不好,而是有些人却是假借主的名义,去散拨一些不实的言语,或者去达成自己的私欲,这样反而使得纷争越来越多。在圣经的故事中,有些斗争,完全就是本身的利益之争,根本违背了原本的意思。

在《圣经旧约》的故事中,都是在讲述着各种各样的纷争,却没有教人为善,只是告诉人们如果没有照着耶和华的指示去做,就会有麻烦,等到耶稣的出现,才有提及以“爱”为出发点的去对待人 。大体说来,《旧约》中的耶和华是以色列人的民族神。他常被描绘成威严可怖、圣洁忌邪的军事统帅,准确的说是以色列的军事统帅,不时的大发烈怒,对以色列的子民以无情地惩罚。而耶稣的出现,从两个重要方面根本改变了上帝的形象:第一,使其身份从一个民族神转变成全人类的共同天父;第二,使其性情从令人敬畏变得仁慈可亲。虽说,这样可以让人去了解到人的黑暗一面。西方幸好有耶稣的出现,斗争才开始有了转变,要不现今的西方世界,应该更加的混乱吧!而耶稣在他那个时代,却被认定为是邪教,所以耶稣才会被钉在十字架上。因为圣经长时间的传播中,很多的观念跟行为都已经有背离了它的原意。人们都会自己去解读着主的意思,感觉上,自己本身就是主一般。所以很多的君主,为了自己想要得到的东西,而去找借口去谋害一个人, 他们把自己认定有主那样的权力,可以杀害不服从的人。 所以有时信仰会影响到人们的判断能力和观点,更何况在有心之人的利用之下,这样的宗教信仰,会变成一种强烈的社会型态,让人们在型态之下,失去了判断或者不敢去反抗《圣经》。所以我们对于信仰宗教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正确的观点,一时的偏差可能会导致重大的错误,使自己终生悔恨。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抉择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选择正确的人生道路。

我认为《圣经》中最富智慧的人莫过于所罗门。他在向耶和华祈求的时候,就显出智慧来;不求金银、不求长寿、单求智慧。耶和华应允了他的祈求,赐给他无比的智慧,是超前绝后的智慧。以至他的声名远播。普天下的王都求见所罗门,要听神赐给他的智慧话。示巴女王怀着仰慕和疑惑的心来到了耶路撒冷。见到所罗门,她用许多的难题试探所罗门,所罗门用他超绝的智慧给她一一解答。以至示巴女王诧异的神不守舍。对所罗门说:"以前听到你的风声,我还有怀疑,今日一见,才知所传的还不及真实的一半。 " 列国向他臣服,给他献上各种贡物。因此所罗门的国度富有,金银堆积如山。所罗门的开销也是惊人的:他一日的饮食,肥牛几十只,羊一百只,还有各样的珍禽异兽。他所享受的,也是以色列国绝无仅有的。他以他的智慧,谛造了以色列国空前的辉煌,他在大卫的基础上,建造了圣殿,奠定了以色列民敬拜的中心。他为自己建造了宏伟的王宫。他以他的智慧讲论昆虫走兽以及花草树木,更以其智慧写出了在圣经中赫赫有名的箴言、雅歌、传道书。 一位超绝智慧的拥有者,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一位聆听神话语的人,一个神的代言人。 当我们看到雅歌书中那纯美的爱情,看到箴言那充满哲理的词句和传道书中那透彻人生的感悟。我们不得不佩服所罗门那超绝的智慧,对人生所作的剖析。即使是现在的人也很难轻易的对人生作出如此正确的判断,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地方。

然而,就是这所罗门,在他功勋显赫的时候、在他享尽一切的荣华富贵后,他堕落了,他从埃及买来马匹,娶埃及的公主为皇后,从外邦人那里选来妃嫔, 他拥有着“后宫佳丽三千”。哀哉!一代伟人竟如此的败落。当我读到这里时,很迷惑不解,为什么拥有如此智慧的所罗门,会做出与神相背的事来呢?他,拥有如此的智慧,却行出如此的愚昧来呢?其实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的政府官员或是公司的高层人员因为一时的贪念而受贿贪污等。是知之易而行之难乎?我们应该都知到愚昧出于无知,竟不知也可出于智慧。如果说愚昧人如果说愚昧人的悲哀在于无知而信,那么聪明人的悲哀在于知而不信。如果一个人对神只有理性的认识,而没有向真理降服、意志上的降服、那么可能你的信仰和生活互相分离,从而走向虚伪。因为主宰一个人的,不仅仅是他里面的理性知识,更重要的是意志。一个人不单要在理性层面追求神,更要在道德层面活出神的形象来。一个人的智慧高,在认识神的方面,无疑是一件好事,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智慧越高,所存的怀疑也越多。所罗门,这位一代哲人已经远去,留给我们的是深深的思索„„

就所罗门的故事,我们可以发现从社会属性而言,上帝是公正严明的审判者,绝不会偏心,绝不遗忘,绝不势利,决不受贿,即使扫罗、大卫、所罗门那样优秀的君王,只要办了错事,也会遭到严厉的处罚。上帝耶和华创造了人类的道德法则、伦理规范 和社会秩序。这些法则、规范和秩序的核心是公平和正义;它们不仅适用于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万国万族。在以色列人心中,上帝是神圣、纯全、完美的主。 我们可以看到如果你做了好事上帝会奖励于你。可是,你要是做了坏事,上帝会降罪于你的。中国有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所谓善恶到头中有报,在现在文明的时代,我们时刻告诫自己,从点的小事中规范自己,不要“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4

在寒假中,我找出了爸爸珍藏的书《茶馆》。

《茶馆》是老舍的著作,里面写了一个掌柜和他的茶馆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叫王利发的人,因为丧失了父亲,所以他二十岁就当上了裕泰茶馆的掌柜。在这个茶馆,你没事有事都能待很久。

可是,好景不长,大清的警察宋恩子吴祥子天天来捣乱,搅得生意一塌糊涂。好不容易等到了民国,宋恩子吴祥子的儿子居然也当上了警察……

裕泰茶馆一天不如一天,悲剧就天天发生:先是妻子被车撞了没人管,又是伤兵天天来搅生意,最后竟然让刘麻子给要走了。

最后的一天晚上,老掌柜叫来了朋友秦二爷、常四爷一起说起了自己的遭遇,朋友走后,老掌柜将常四爷拣来的纸钱点燃了。一会儿,就火光冲天,老掌柜依然坐在哪儿,他想起了年轻的时候……

《茶馆》这部小说看后总是叫人悲愤不已。为什么可以让小唐铁嘴儿、小刘麻子、小宋恩子、小吴祥子这样的家伙过得有滋有味,天天不愁吃不愁穿。而就不许像王掌柜、常四爷、秦二爷、松二爷这样的大好人过上好日子?这种世道也太不公平了,但那时的人们又能说什么呢?

一锅老汤、一壶酽茶,一幕震撼人心的人间悲喜剧在百年老店“裕泰大茶馆”里上演,演绎着老舍先生蘸着沧桑写出的旧时代里黑暗的一页,把一幅沾满了人世坎坷的老北京历史民俗画卷生动地展示在读者面前,留下永恒的记忆。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5

这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这是一个奇妙的幻想空间;这是一片有趣的童话天地。这是一本家喻户晓的书——《安徒生童话》。其中一个个美轮的童话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一个人的童年。

《拇指姑娘》,是一个让人读后十分感受很独特。简单地说它是这样的,一对老夫妻多年没有孩子就想要个孩子,但在这是这个孩子出现了,只有大指姆那么大,那对夫妻为了给她了一个小床,它之后遇到了一只青蛙。又遇到了狗熊,受了许多的困难,最后在她在帮助受伤的燕子,那竟然是一位王子,他还很好的邀请拇指姑娘去个没有寒冷,没有人会欺负,那里全是小人。之后她和王子两个幸福的的生活下去了。

这一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要善良、纯洁,这样好心有好报,否则坏心这有坏报,所以要做一个好人,不要做坏事。

《卖火柴的小女孩》,他是我们才学的一个故事,就是这样的: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天冷的可怕。一个小女孩光着脚在街上卖火柴,可没有人来买她的火柴。天渐渐的黑了,街上只剩下小女孩一个人了,饥寒交迫。小女孩四次擦火柴,看到了火炉、烧鹅、圣诞树、奶奶这些幻想。她始终没有摆脱寒冷、饥饿,在圣诞节的前一天幸福的死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事:就是揭露了社会上的黑暗。

……

教会我人生道理的一两个故事,还有很多很多的童话故事都蕴含着通俗易懂的小道理一个个性格各异的主人公,像可爱的小红帽,勇敢的尼尔斯 ,善良的快乐王子,……他们教会我好多好多知识。

我爱《安徒生童话》!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6

根据《世说新语·文学篇》的记载,古人自身所营造的浓厚的学习氛围却是真的让后人为之惭愧不已。文人为了探讨学术知识,竞相辩论,互相学习,取长补短,这种胸襟和气度也是后人鞭长莫及的,然而,这种涵养却是我们现在做研究和国家发展必不可少的一种精神,只有在互相努力地前提下,才能做到事半功倍,让各自的研究做到飞跃性提升,也为我国强国之路的发展,伏下强有力的一笔。

未及弱冠的王弼前往吏部尚书何晏所设宴请有名望的宾客宴会,何晏把客人谈论最精彩的部分告诉他,并问道:“此理仆以为极,可得复难不?”(我认为这个道理讲的很对,还可以提出质疑吗?)面对前辈,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王弼依然提出质疑,然而在座宾客无人能对答,王弼自问自答,反复论辩多次。何晏并没有因为王弼的出色而大怒,王弼也博得了在座的钦佩和敬仰。可以说王弼的行为在现在看来就是出尽风头惹人嫉妒的情景,而何晏等老一辈的文人却并没有因此排斥王弼,而是忘记年龄,虚心学习,可以说这种思想将有利于更好的促进学术的进步,也更有利于培养新的文化传承者,这样的胸襟和气度,这样让人折服的学术气息,让人向往,更应值得我们每一个人的深思。

太尉王夷甫见阮宣子时问道:“老子、庄子与儒家的教化有什么异同?”回答说:“将无同?”太尉很满意,便任命他为掾官,世人称他为“三语援”。而卫玠嘲笑他说:“一个字就可以调用了,为何用三字!”宣子说:“只要是众望所归,也可以不说话而调用,一个字都是多余的。”于是两个人成为了朋友。宣子没有因为卫玠的嘲笑而恼怒,而是用巧妙地语言说服了卫玠,两人在这一问题上进行学术性探讨,并没有个人恩怨的纠纷,也更加体现了文人的学术氛围和宽容的学术胸怀,这一点是尤为可贵的。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7

《贝多芬传》是法国着名作家罗曼·罗兰《名人传》中的一部传记。它创作于二十世纪初期,无论在当时还是在后世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在这部传记中,罗曼·罗兰着力刻画了贝多芬为追求真善美而长期忍受苦难的心路历程。

从贝多芬身上,我们能学到了许多崇高的精神,特别使我佩服的是他那种顽强地与命运抗争的精神。贝多芬的童年是痛苦的。人生对他来说就好像是一场悲惨而残暴的斗争。父亲急于想开发他的音乐天分,使用暴-力迫使贝多芬练习各种乐器。当他稍长大一些,恶运又一次降临到了贝多芬的头上:他失去了最亲爱的母亲。贝多芬悲痛欲绝,只有写信向朋友哭诉。

贝多芬的一生是悲惨的,也是多灾多难的,但他为什么还能成功呢?为什么正常人做不到的事,他却能做到呢?这引起了我的深思。我认为,贝多芬之所以成功,是因为它有着超与凡人的毅力和奋斗精神。面对困难,他丝毫无惧。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遇到困难时,经常想到的就是请求他人的帮助,而不是直面困难,下定决心一定要解决。而贝多芬,因为脾气古怪,没有人愿意与他做朋友。所以,他面对困难,只能单枪匹马,奋力应战。虽然很孤独,却学会了别人学不到的东西:只要给自己无限的勇气,再可怕的敌人也可以打败。

苦难中长大的贝多芬也是幸运的。法国大革命爆发之时,贝多芬曾遇见莫扎特,并相互交流。接着,又拜海顿为师。后来,贝多芬开始崭露头角。就在贝多芬初次尝到成功的甜蜜的时候,痛苦又一次降临。慢慢地,贝多芬耳朵的听觉越来越衰退,他的内脏也受着剧烈的痛苦的折磨。但他还是瞒着所有人,直到他再也不能隐瞒了,才写信给韦格勒医生和阿曼达牧师这两位好友。贝多芬耳聋的程度是逐渐增加的,但没有完全聋,可以说,几乎贝多芬所有的作品都是耳聋后写的。

人们在贝多芬那青春洋溢的脸上看到了天才的目光:从那目光里人们又可以看到他悲惨的命运。之后的岁月里,性格过于自由暴躁的贝多芬也不止一次的遭到了爱情的否绝。在遭受这些肉体痛苦之时,贝多芬又必须承受着另一种痛苦。

不但如此,他的身体也“背叛”了他,先后得了肺并关节炎、黄热并结膜炎等等。身体一天不如一天。尽管如此,但他从未放弃过音乐。要知道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贝多芬却毫不动摇,这需要用多大的勇气和毅力啊!

生命的沸腾掀起了音乐的终曲。贝多芬渴望幸福,他不愿相信自己的不幸是不可医治的,他渴望治愈,他渴求爱情,他充满着希望。贝多芬与命运抗争,最终成为名人。贝多芬在写给弟弟们的信中曾说过:“只有道德才能使人幸福,而不是金钱。”

本书的作者罗曼·罗兰告诉我们一些道理:只有克服苦难的壮烈的悲剧,才能帮助我们担受残酷的命运,努力向前。同时,悲惨的命运和痛苦的考验不仅降临在普通人的身上,同样也降临在伟人的身上。当我们遭受挫折的时候,应该想到这些忍受并战胜痛苦的榜样,不再怨天尤人,要坚定自己的信仰。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8

卡夫卡的《变形记》究竟预示着什么?是一场噩梦,还是人类无法抗争的现实?它引起了我的思考。阅读《变形记》的过程,压抑得厉害,就像巨石压在身上一样。那种生活的拘束,那种情感的压抑,那种人性的扭曲,困住了我,动弹不得,感觉到我就是哥里高尔,我变成了甲虫。

《变形记》的故事情节让我感到很震惊,仿佛在梦中一样:格里高尔是位平平常常的小公务员,在某天早上醒来时,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甲虫。他痛苦、绝望,家人从震惊、恐惧到冷漠、厌烦。惶恐之后,萨姆沙一家只有接受这个现实。在这时,格力高尔在绝望的大山似乎看到了一根希望的绳子,淡淡的爱意出现了:妹妹细心的照顾,母亲温暖的语言,都让他感到一丝温暖,他充满信念、希望,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变回来的。但是,他还是忍受不了别人把他当做一只恶心的爬虫,他再也不相信自己,是绝望把他逼到悬崖的顶端。他想克服,又无法克服,理智已经无法战胜本能,虽然他拥有甲虫的外壳,但他拥有一颗人类的心,只要他在世界上存活一刻,他就仍然是个顶天立地的人。他渴望自己像原来一样,但是,他对曾经生活充满的恐惧,又使他爱上了现在的模样。矛盾,是矛盾让他心力交瘁,是矛盾让他消失在这个世界上,死在自己房间的地板上。

也许,比原来还要美好,在格力高尔妹妹的跳跃中,格里高尔被忘记了。不,他不曾存在,以前的生活,不过是幻觉,在一场闹剧过后,生活又滑回了原来的轨道,格力高尔,不过是萨姆莎一家生活中慢慢划过的一道流星……

《变形记》中的人物都是小人物,是有血有肉的真实小市民。在能生存的前提下,他们会去关心别人,爱别人,但别人一旦破坏了自己的生活时,爱就不复存在了,留下的只有赤裸的冷酷。

从《变形记》中,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卡夫卡是一个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的作家,面对人们生活的疾苦,卡夫卡认真地思考,在作品中,卡夫卡对格里高尔悲惨命运的描写深刻地反映出了社会现实的残忍和悲哀。

我爱读《变形记》,它给我留下的思考实在太多太多。-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9

利用暑假时间,找到一本书来看,就是《会说话,你就赢了》。该书使用一些现实中的小故事来讲述对于不同人不同环境说什么样的话才得体、到位。这本书里面有一章内容我印象深刻,这里面有句话:我们没办法约束别人,但是能管好自己的嘴。

俗话说:皮肤上的伤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愈合。而伤人的话一旦说出口,就会永远留下疤痕。想想有时候说话,也是不经过大脑思考就说出来了,也不考虑其他人的感受。该内容是以影视界巨星周润发在成名前做洗车工,受到语言侮辱后努力奋斗为例,所以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人,讽刺挖苦的表达方式都要谨慎使用。想一想,如果你让别人当众丢脸,别人又怎么会给你好看?恐怕轻则对你反唇相讥,重则大打出手,最后必然得不偿失。那么要从根本上杜绝“出口伤人”的情况发生,建议从两点做起:

第一、不要让情绪控制你的头脑。

人都是感性动物,容易受到情绪的影响,但这并不能成为伤人的理由。感情用事,呈一时口舌之快的人,经常会伤到别人而不自知,有时甚至会让自己陷入孤立的境地,因此,无论何时,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做情绪的主人。

第二、不要说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

贬低别人,伤人自尊的话,无论何时,都不要从你的嘴里说出来。不伤害对方的自尊心,这是人们进行交流的底线,这个底线一旦被打破,关系就会破裂,难以修复。

身为教师的我们也是,在与学生交流的时候,都不要说伤人自尊的话。对于教育自己的子女,也不要说诸如“你这都是胡说八道”,“和你说话,就等于对牛弹琴”,“你真是没用!人家都能做到,就你不行!真是太不争气了”等等的话。以后自己也要注意说话的方式。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0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1

我在千千万万的书中,我最爱 《小妇人》,这本书的作者是 美国女作家-易莎.梅.奥尔科特。

小说以马奇家的天伦之爱着重描写,主要突出马奇家四姐妹对生活的追求,有大姐梅格,她有着花一般的容貌,大大的眼睛,甜甜的笑容,二姐乔,身材修长,皮肤黝黑,鼻子俊俏,灰色的眼睛异常敏锐,浓密的长发使她显得特别美丽。十三岁的贝思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她肤色红润,举止腼腆,声音羞怯。艾米虽然最小,但她生得纤细,肌肤晶莹,有一双蓝色的眼睛,言谈举止成熟稳重。

我最喜欢 乔,她说:“父亲不在家,她就是就是家中的男子汉。”她在父亲生病时,把自己心爱的长发卖了,补贴家用,她十分热爱写作,她把写作得到的奖金,送给了妹妹贝思去散心,但她的妹妹贝思因为生病了,身体一天不如一天,直到快要死亡,乔几乎寸步不离地陪着贝思,在贝思翻着以前最喜欢的书时,发现了一张小纸片,上面涂满了乔的笔迹。一个被泪水点模糊的名字吸引了她的目光,送给我亲爱的--,如下:我亲爱的贝思,你耐心地坐在阴影里,等候着前往天国,你的神态是那样的宁静祥和,亲爱的妹妹,你即将远行,你赠给我的美德是最宝贵的礼物,它们曾使你的生命如此璀璨闪烁。

在我们的一生中有许许多多的情感,最重要的是情亲,因为血永远浓于水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2

“我们还有爸爸妈妈,我们还有彼此。”这句话是《小妇人》里面贝丝说的,是的,不管我们身在何处,我们都有亲人的陪伴。贝丝和他的姐妹们生活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他们的父亲去为国家而战,家中只靠他们那慈祥的母亲支撑着,家庭从曾经的富有变成现在的朴素而贫穷,四姐妹从小公主般的生活变成应该自己劳动的少女。她们的母亲——马奇太太只是不断的在鼓励她们,给她们温暖的怀抱与无比的关爱,还有那谆谆的教导,马奇太太以母亲的身份来关爱她们,又以父亲的身份来严厉的要求她们。然而,我们的母亲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当我们降临在这五彩缤纷的世界上,放开喉咙高歌一曲的时候,我们的母亲还在产房中任由医生的缝合,但她无怨无悔。当我们开始长小牙齿的时候,母亲被我们咬伤了多少次,但她还是充满喜悦,因为我们进入了成长的阶段……

在我的记忆中,母亲总是唠叨个不停,总是怕我受到任何伤害,总是对我牵肠挂肚的。每次送我上学,她总是躲在角落里,默默的看我进校园的大门才肯扭头回去;每次我们受到一些小伤害或者是受伤,母亲总是会“小题大做”的责备我,可我却不知当时母亲比我们还疼,每次我犯错误,打我骂我的都是母亲,我对母亲是埋怨的,却不知其实她更心疼……

记得我刚开始学会骑自行车的时候,总是约几个小伙伴到处游玩,妈妈总是在我出门的时候唠叨个不停。每当晚饭后,我们的爸爸妈妈和邻居坐在门外的小桥上闲聊,我在一旁骑着自行车,刚学会不久的我只能用速度来保持平衡,一旦到拐弯的地方我总是操控不好,车身总是摇摇晃晃的,看上去就像要到了一般,妈妈见了立马喊我要小心点,可我一下没把持住,人和车在一声响声后啪的摔在了地上,妈妈马上跑过来把我扶起,一遍埋怨着爸爸给我买自行车,一边责骂我,还不停的看看我身上有没有受伤。爸爸把自行车扶在一旁,默默的说声:“还好有护栏,不然就要破像了。”妈妈一边扶我坐下,一边说着要把自行车扔了,我一听要把自行车扔了,哭的更加响亮了,妈妈急忙问我是不是哪里受伤了,我其实并没有受伤,只是舍不得自行车。但我那时并没有说出,妈妈着急的看着我,等我不哭时,我已经睡在床上了。我马上就跑到楼下看我的自行车还在吗,我见到自行车时很欣喜,但它被牢牢的锁住了,我被“泼了冷水”,我开始责怪妈妈,一天都没有和她讲一句话,而妈妈还是一如既往的对我好。

后来姐姐告诉我那天晚上妈妈把我身上仔仔细细的检查了一遍又一遍,生怕我受伤。亲爱的妈妈,我讲你对我的好都忽略了,只留下了你对我的责备和唠叨,我总是嫌你对我不够好,可你去用尽了全力来爱我。

妈妈,我爱你!是你让我有快乐而美好的回忆,是你让我有一个温暖的怀抱,你是世上的好妈妈!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3

邓稼先爷爷是我国著名的核物理学家,是我国的“两弹”之父。他出生于安徽怀宁县一个书香门第之家。他于1947年通过了赴美研究生考试,进入美国普渡大学研究生院。由于他学习成绩突出,不足两年便读满学分,并通过博士论文答辩。此时他只有26岁,人称“娃娃博士”。 他完全可以留在美国并可以拥有良好的工作条件和优厚的待遇,但他毅然回到了祖国。 回到祖国不久后,钱三强把邓稼先叫到办公室,对他说:“国家需要放个“爆竹”让你去做,怎么样啊?”他义无反顾地同意了。后来,他不仅在秘密科研院所里费尽心血,还经常到飞沙走石的戈壁试验场做各种实验,终于发明了原子弹、氢弹,为祖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我有一个梦想就是当个天文学家,我很佩服邓稼先爷爷的学习精神,我一定要像他一样刻苦学习,打下扎实的基础,学好各种知识来回报祖国。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4

作为一个三观不正的人,这本书的读后感概括起来就是好嗨好赞……

虽然说森口作为一个老师,形象似乎显得不够圣母,正义感道德观什么的也有点崩坏,尤其是她的所作所为,牵连到了一些其他与事件无直接相关的人,并且对此也表现得冷血,但是这所有的一切,都掩盖不了她的透彻。她的复仇固然是后续悲剧的推动力之一,但那也不过是犯了罪的人所理应承担的,而罪犯是重来还是沦落,至少在森口这种程度的复仇来说,是很难被其左右的。

表面上看来,渡边和下村似乎各种时运不济命途多舛,苦难或者压抑的成长过程造就了扭曲的内心。姑且这么说吧,既不考虑是不是每一个苦难的少年都长歪了,也不考虑在何种程度上的苦难或者压抑会造就何种程度的扭曲。重要的地方在于,少年们的心是纤弱剔透的,少年们的影是我见犹怜的。想要而得不到的赞赏是生命全部的意义,他人不能理解的哀愁是一切灰暗的源头。于是两个重度中二病患者的病情就这么疯长下去,为了一些正常人不可能理解接受的理由,受害者被夺取的一切不值一提。

既然做了这样的事,由之而来的一切都该是自己承受的,这与罪犯是少年还是成人无关,给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从来不等于不用承担。于是表面上似乎下村一次又一次想要重新走出来,却总被各种巧合或者设计而再度打回泥沼,对于对少年犯有同情心的人来说,这些黑暗的巧合似乎显得太刻意,像是作者执意如此。然而若是假设没有这些偶发事件呢,假设没有溅到下村身上的牛奶,也没有寺田最后一次声势浩大的家访,难道下村就能重新来过吗?我们考虑他这期间的所有痛苦,有多少是来自于自己亲手杀死了一个四岁小女孩呢?我几乎没有找到,他的一切痛苦几乎都来自于可能感染HIV可能发病可能会死。这样残缺的人格、纤弱的小心灵,所能承受的一切,即便在他假想自己重新站起来之后,也仍然会是不堪一击的空壳。更不用再多提他那个中二病成长的母亲了,当然我并不认为他的现状的主因是他母亲的教养,少年情怀总是诗,这首诗太高深莫测,无人能解~唯一可以确定的一点是,除非他幸运地遇到某些神一般的契机,否则以事态的正常发展来看,不论是他所在的环境还是他自己的特质,都注定了他的沦落。而这一切,仍然是他自己造成的。

更不用讲渡边的情况了,他从头至尾的势态,都有如一把下落的尖刀,下落的尖刀不能用手去接。在北原和他谈恋爱的时候,我几乎时时都在为北原提心吊胆,果然悲剧了。

这个故事里的人性真的很黑暗吗?或者故事里的情节发展真的很刻意做作吗?至少我没有看出来。成人尚且容易钻入各种死胡同,脱缰的少年们更是容易把不知所云的一些事情看作一切。我并不想把这个故事看作一些揭示啊反讽啊什么的,人性是不是黑暗,社会问题是不是发人深省,母爱教养是不是值得反思,少年心理是不是需要关爱,这些在故事面前都显得太不单纯了,我觉得这只是一个讲得很好,听着很喜欢,觉得很真实的故事,标签要怎么贴完全就是个人的标准了。

其实我觉得书里的逗比还是挺多的,比如我还是觉得,森口夫妇骨子里都挺逗比的,认为自己是露娜希的北原也挺逗比,但是逗比人都挺好的。其实就像北原说的,森口并没有审判惩罚渡边和下村的权利,如果我三观再正一点就好了……

还有森口开嘲讽的技能实在美呆了……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5

这天,我读了《德伯家的苔丝》这篇小说,使我受益匪浅。这篇课文主要讲了:艰苦黯淡的乡村生活,蕴藏着苔丝的梦想和期望。十六岁的苔丝,在家人虚幻的期望下,攀附豪门贵亲。她跃身成为了幸福的贵妇人,之后从此堕入万劫不复的痛苦深渊。

故事的情节并不复杂:纯朴美丽的农村故娘苔丝来到贵族德伯维尔家当女佣,被恶棍少爷亚雷克诱骗失身怀孕,因而受到邻里的耻笑和指责,从此开始陷入痛苦的深渊。之后苔丝遇到了出身富裕牧师家庭的克莱尔,两人真心相爱。新婚之夜苔丝将自己过去的悲惨遭遇告诉了克莱尔,没想到换来的却是克莱尔的无情离去。苔丝吃尽了难以想象的各种苦头,却没有得到克莱尔的原谅和任何消息。为潦困的生活所迫,绝望中的苔丝再次落入亚雷克手中。此后醒悟了的克莱尔重新找到了苔丝,苔丝追悔莫及。为了与心上的爱人克莱尔生活在一齐,苔丝杀死了毁掉自己一生的亚雷克。几天后苔丝被捕,以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克莱尔则遵照苔丝的遗愿,带着她的妹妹丽莎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我读过的外国小说中,《苔丝》大概是最具诗化最吸引人的作品了。作者对19世纪英国西南部农村自然景色的优美描述,字里行间无不浸透着浓郁的诗情画意。尤其是他采用了诗歌的艺术手法,将自然界的优美景色与人物的细腻感情结合起来描述:透过自然景色来揭示人的心境,又透过人的心境来使自然景象充满人的情感,这种巧妙的结合产生出诗的意境,因而具有很强的艺术感染力,使人读来真觉得是一种惬意的享受。

小说中哈代以生动的笔触,深挚的情感塑造出了一个善良美丽的少女苔丝:宛若“一个清新、纯洁的大自然的女儿”,“在气质和体貌两方面都表现出一种尊贵的端庄,俨然是个皇后”,“她周身洋溢着诗意,一举一动都是诗,把诗人只在纸上写写的诗,活生生地显现出来了”。虽然苔丝是个失贞的女人,甚至最后沦为了杀人犯,但作者还是大胆地摒弃了世俗的观念,赞扬她为“一个纯洁的女人”,“远远胜过别的处女的清新”。

苔丝是个杯具式的人物,究竟谁应当为这一杯具负责呢恐怕许多读者都会认为,罪魁祸首是恶棍少爷亚雷克。而在我看来,导致这一杯具起因的固然是亚雷克,但导致杯具结局的还有苔丝名义上的丈夫克莱尔。亚雷克只是赤裸裸的剥夺了苔丝的贞洁,从肉体上揭开了杯具的序幕;克莱尔却在新婚之夜抛弃了苔丝,从精神上导致了杯具的发展,并最终使这场杯具落下了帏幕。倘若克莱尔没有抛弃苔丝,没有披着那层虚伪的道德面纱,也就不会有这场杯具的发展与结局。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6

很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读书交流座谈会,和大家共同分享读书带给我们的快乐,现就我个人的几点体会与大家交流探讨: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黄金屋”,我们知道,一个人的一生中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与其始终如一的学习是分不开的,所谓活到老学到老。知识是没有穷尽的,坚持学习让人始终处于不败之地。反之,没有知识的不断补充和积累,人便会落后于时代。特别是在现今知识爆炸的年代里,不能接触新的知识便会被时代所淘汰。

1、读书能提供我们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正如高尔基所说,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但是由于工作的限制,我们不能向学生那样坐在课堂里学习,而读书就成了我们最有利的知识武器,通过书本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业余时间,也不受空间的限制,方便的学到新的东西,扩展新的思路。

2、读书开阔人的视野

书本中的知识可谓是包罗万象,他能拓宽我们的视野,让我们的知识更全面。从而能够更深刻的思考问题,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中游刃有余。

3、读书有助于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有一位良师益友就能起到很积极的作用,书本就是这样的一位。一本好书就如一个好的导师,它能教你如何做人,做一个于己于社会都有用的人。书籍能安慰我们的心灵,使我们摆脱悲哀和痛苦;书籍可以使枯燥乏味的岁月化为令人愉快的时光。书必将各种信念注入我们的脑海,使我们充满崇高的欢乐和思想。

4.读书可以使我们增长见识,不出门,便可知天下事.

5.读书可以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以前我的写作能力是很差的,有时给孩子辅导作文都觉得无从下手,于是我有空时就翻翻儿子的作文书,渐渐的感觉我的词汇就丰富了,给孩子辅导起作文来也就得心应手了。可以说我们是孩子家中的老师,只有我们掌握了丰富的知识,才能很自信的去辅导孩子,才能成为孩子心中的“好老师”。

6.读书可以使我们在竞争激烈的社会立于不败之地,最大的好处是可以让你有属于自己的本领靠自己生存。比如说我们澄合局的赵伯壁、张玉和他们之所以能够成为全国劳模,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就是因为他们平时喜欢读书,钻研业务,善于从书中探索新知识,新技术,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技术大拿,为矿山做出了很大的贡献。那么面对我公司建设百万吨矿井目标的即将实现,随着矿井机械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必将对我们每个人提出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自己的本职岗位上,认真学习理论业务知识,钻研新技术,练就一身过硬的技术本领,去适应矿山的发展需要,为矿山尽一份力,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总之,读书有很多益处,就等有心人去慢慢发现,它能让你的生活过得更充实,学习到不同的东西,感受世界的不同,让我们一起融入到书的海洋中去,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矿山的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7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8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乔一样,表面大大咧咧,有着男孩般的调皮,当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们平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互相捉弄。但在关键时候,她们可以爆发出一种力量叫做亲情。这种力量可以是你从未听过的细声细语,可以是从未见过的温柔的脸庞,可以是你从未铺捉到的身影,使你知道她为了你她可以放下一切。就就像乔所说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对贝丝的爱。在这段时间里贝丝占据了整个乔,即使在外游玩也不会忘记病床上躺着的贝丝。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她的直率。从头到尾故事中的乔一直都是那么直率,无论是拒绝劳里还是当着马奇姑婆的面说她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恩惠,都可以看得出他的直率。在生活中,我认为直率是一种很好的品质。虽然有时候会带来一些麻烦,会被人说“不会说话”。但是如果这儿世界的人们都“会说话”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活在“会说话”中,那么儿时的单纯,天真,浪漫又去了哪里?当然直率不是我想是什么就说什么,胡言乱语,而是再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我认同的会说话不是油嘴滑舌而是能为别人解围等。

四个姐妹最后也完美收官,姐姐梅格嫁给了约翰,有了两个宝宝。乔追求自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终也找到自己心爱人。贝丝甘愿做一朵小花,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使离开人世,但依然小花依然绽放着。艾米最终成为了一位淑女。而我,并不奢望自己能够大放光彩,只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能够对这个社会有用,虽然这看似缥缈而又空虚,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即使是一位学生。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19

老舍,《茶馆》,无可复加的戏剧杰作。读过很多遍,也看过电影,有人称它为三个黑暗时代的送葬曲,揭露了种种不公平的社会现实。而那张挂在茶馆里的“莫谈国事”的大字如同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招牌在掌着市侩百姓的嘴,每一个时代,每一个上台的人物所发生的故事,无论悲喜,只要追溯一下因为所以,总是那档子破国事,万花筒也好,西洋镜也罢,茶馆就是如此一个社会矛盾集中的体现,跑不了。

至于剧情的再现此处就不表了,王利发刘麻子等一摞人物已经随着这部经典作品一遍又一遍的被阅读被再现深深扎根于读者的心中,我看来,《茶馆》的大范围传播有两个原因。一方面,作品本身的艺术成就与作者蜚声海内外的名望互为表里有着互相宣传的意味,另一方面,《茶馆》通俗易懂的语言也在传播上提供了客观性的便利,就像读完《水浒传》总能说上句“贼厮鸟”,连我不喜读书的朋友看完《茶馆》也能津津乐道几句:“屌!揍他个小舅子!”

这几句随不登大雅之堂,然而颇具江湖之风市井之气,作品中常含有这类平易近人的词语,自然能较为简易地被大部分读者所接受和认识。在《茶馆》中,我最印象深刻的一段话是剧末了,常四爷的那段感叹:“我自己呢?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

我窃以为,这句话,可以当做剧中大多数人物心声的总结。常四爷不必说,一辈子不服软,敢作敢当,看不惯洋人愿自食其力;深究王利发,也可以归纳于这句话之中的,在这个人物避重就轻,懦弱无奈的背后,是对和平年代的单纯向往,是对国泰民安的一种本能渴望,而这种向往与渴望在群魔乱舞的社会现实中被压抑,被限制,使其产生了对于政治的恐惧心理,对于时局的回避态度。除了趁乱而起的既得利益势力,无论是革命者,农民,民族资本家,都抱着一定的拳拳爱国之心,而《茶馆》以描述这些人的冷暖人生,悲痛无奈,将社会之狡诈黑暗展现得淋漓尽致。

一些《茶馆》的品鉴者将老舍归结为“他是一个嘲讽旧世界腐朽生活的能手,却是描写新生活的蹩脚者。”将《茶馆》的意义归结为“《茶馆》是反映北京小市民生活的杰作。这部作品通过揭露鞭笞旧世界的腐朽黑暗,从而,从侧面说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道理,这是作品的潜在主题。”我觉得都是非常的不科学的,在第一点上,描写新生活的任务不应该也不合适存在于《茶馆》的历史背景之中,《茶馆》的三幕剧分别处于戊戌维新失败后,北洋军阀割据时期与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这些时候,时局混乱,中国都是处于一种对于前途摸着石子过桥的阶段,茶馆位于的北平更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因为它具有的强烈的政治意义,意味着北京的政治立场的转变必须是阵痛而不是循序渐进,既黑又红的重叠一来不符合历史背景也平白增加了写作的难度。可能很多人抱着“不破不立”的想法,而强加给了这个时代以展示革命力量的责任,在我看来,这已经违反了历史唯物主义的要求了。

第二点,虽然老舍对于旧社会的种种不公有着深恶痛绝的鞭笞,但在这部话剧本身看来,并没有明确的政治指向性,所谓的“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的命题确实是穿凿附会上的。王利发不是潘冬子,沈处长也不是胡汉三,《茶馆》中百姓与官员政治力量的对立并不是对等的,也没有什么逼急了走上革命道路的义举,而是一种更为典型的上下级被压迫的关系。这种不平等的关系,更具有普遍性,因为无论是军阀还是国民政府,都是国家的掌控者,是一种暴力的象征,反抗的代价是巨大的,甚至是戏剧中可通过阅读预见的。因此王利发最后的自尽也并非什么无声的_,而是无奈的自绝。倘若非得加上点红色气息,那也得再写部什么《康大力智取沈处长》才行。在《茶馆》的剧本当中,应该说是见不到的。

虽然《茶馆》并没有展示出太浓厚的作者的政治立场,但是它所展现的阶级矛盾,社会矛盾,依然可作为我们政府部门管理工作时候现在值得借鉴参考的案例,宋恩子吴祥子这类仗权鱼肉的恶霸现在有没有?唐铁嘴这样的封建余毒清没清?说不好,也不能乱说,然而我们理论上可以开诚布公地去谈,因为现在这可是人民内部矛盾。至于管理的效果如何,那也不妨留心一些坊间有没有大傻杨这样打竹板的调侃世事的段子,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爱恨情仇皆故事,止不定调研出个猛料,百姓的生活也就能更太平些了。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0

“安妮,安妮”,看完《绿山墙的安妮》,我仍思绪万千,嘴上呢喃着“安妮”的名字,久久不能自拔,也许这就是加拿大作者蒙哥马利的笔触魅力。

绿山墙的马修与马莉拉兄妹俩想找个帮手,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十一岁女孩安妮。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纯真浪漫的思想。然而,由于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安妮给自己惹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得闯祸,同时也不断得在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

马克·吐温曾高度评价这部小说,声称“安妮是继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的确,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能使人从内心情不自禁得发出一种喜爱。尤其是她用乐观面对生活的态度,令我感慨不已。她的乐观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这么一则小故事:

两个推销员被派到非洲去推销卖鞋。其中一个推销员很悲观,在拍回公司的电报上写道:“立即返回。这里没有人穿鞋。”另一个则乐观的写道:“绝佳机会。将能卖出一百万双,因为这儿还没有人穿过鞋子。”

每件事都有两面性,有好有坏,我们应该向好的方面去想,要豁达乐观。萧伯纳曾说过:“人生有两个悲剧:一个是万念俱灰,另一个是踌躇满志。”万念俱灰往往在困境中产生。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挫折,挫折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这时候,我们应该把握好自己的心态,选择乐观的生活态度。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著名歌唱家刘欢的《从头再来》中就有那么一段歌词。失败了大不了就从头再来。

生命并不是一条直线,当身处逆境的时候,不妨用“塞翁失马”的故事来开导自己,往好的方面想。要懂得看到自己的优点,告诉自己一切还有希望。像安妮一样,乐观向上,便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很多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着急赶路的时候,不妨坐下来随时倒出鞋子里的沙子,只有丢掉包袱,轻装上阵,我们才能走的更快、更稳。祸兮,福之所倚,用旷达向上的精神去面对生活,展望未来吧!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1

暑假里,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读完后,我的心中十分激动。

这本书反映了1945年抗战期间革命者在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艰难处境和对光明的渴望,赞扬了他们的镇定、勇敢、乐观的精神。

文中描写的中心人物是一个地下党员的女儿。当时国民党残酷地逮捕、屠杀地下党员,白色恐怖笼罩着重庆上空。这姑娘的父亲因党组织遭到破坏而离家出走。母亲也因受到追踪特务的殴打而吐了血,然而,小姑娘却没有惊慌失措,而是镇定地照顾妈妈。

在读到作者问她吃过东西了吗?锅里是什么?她笑着回答:“红薯稀饭——我们的午夜饭!”时,我心里感到一阵酸楚:午夜,多么诱人的时刻呀!我已度过了十二个午夜。每当这时,全家一起吃着香喷喷的饺子,还观看五光十色的火焰,我感到这是我最幸福的时刻,别提多美了!可是,这些对小姑娘来说却一样也没有,然而,她仍充满了乐观精神,这是一个多么坚强,多么了不起的姑娘啊!

文章结尾细致描写了小姑娘为作者做了一盏小桔灯,这盏灯发出的是朦胧的光,实在不算明亮,但却象征着革命的前途无限光明。

抗战期间的斗争是残酷的,我们的幸福生活来之不易啊!我们要好好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将来为社会尽自己的力量。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2

适逢建国60周年这个大好时机,很多讲述战争年代的影视作品如雨后春笋纷纷出现在各大电视剧场。例如《高地》、《潜伏》等。这些影视作品以他强大的视觉震撼力征服了观众。在注视热播剧场的同时,我冷静地思考着一个问题:这些电视剧背后的脚本呈现的是怎样一种震撼呢?站在尊重原著的立场上,我借机认真品读了吴强先生所著的《红日》。

《红日》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成功之作,堪称新中国军事文学创作历史上的一座重要的里程碑。他以庞大的战争阵容和激烈的战争场面吸引着无数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而他所传递的那种无私奉献的精神和豪情壮志也深深地感动着远离战争年代的年轻一代,让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来自遥远年代的温暖和激情。它主要向我们讲述的是关于1947年山东战场的涟水、莱芜、孟良崮三个连贯的战役作为中心,讲述了共产党华东野战军与国民党的王牌军74师之间展开的大规模战役的故事。

本部书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1947年4月,张灵甫以所率领的74师王牌军作为核心和中坚,再一次向沂蒙山区的华东野战军大举进攻的情节。华东野战军把这股敌人逼进沂蒙山区的孟良崮一带全面包围了敌人。沈丁部队配合兄弟部队围歼在孟良崮一带的国民党74师。国民党的外围后援部队,冒死向解放军阻击部队冲击,企图救出陷于绝境的74师,都被华东野战军打退。经过三天三夜激烈的战斗,华东野战军英勇的战士们,攻上了孟良崮高峰,把躲藏在山洞里的七十四师师长张灵甫和他的残兵败卒,统统歼灭。华东野战军经历了惊心动魄的艰难曲折,经过了无数战士的牺牲,终于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我善于联想,情不自禁地就陷入那些激情文字所传递出来的感动中,透过字里行间,我仿佛看到在血雨腥风的战争岁月里,中华大地上有多少的热血儿女为了民族的解放事业,为了国家的和平统一,不惜抛头颅,洒热血,赴汤蹈火,舍身取义,矢志不渝,用他们宝贵的青春和热血,在茫茫黑夜追求马列主义真理,高擎起革命的火把。在枪林弹雨的战场上,他们出生入死视死如归。是他们为了新中国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才换来了如今这么美好的生活,才使我们这么安然地追求梦想,实现个人的价值。烈士们虽然离我们远去了,但他们临危不惧、宁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关键时刻舍身为民的优秀品质,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却永垂不朽。我们生活在今天幸福的时代,我们的幸福生活是烈士们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我们应该好好珍惜。一定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祖国明天建设的更好做出贡献。

我感激打败了强敌的那些革命人民、人民展示的勇敢的、高尚的、忠诚于党和共产主义事业的英雄。想军长沈振新、副军长梁波、参谋长朱斌、战士王茂生、班长秦守本……他们为了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创造了辉煌的胜利,建立了丰功伟绩。他们在生活里感动过我,他们总是向别人多一点,想自己少一点。就如梁波同志教导战士们:“我自己少赚或者不赚有什么不好?有时候,为了别人赚钱,自己还得干赔钱。在家庭里,要照顾兄弟姐妹!”

作者把张灵铺的骄纵、冷酷、奢侈、虚伪和狡诈有手中的笔写了出来。他率领七十四师直下淮南、淮北,两次进攻连水城,在莱芜战役里李先洲当了俘虏和李先洲的五万多人马被歼灭的悲惨教训是我最喜欢的段落,我似乎看到了沈振新一团得到胜利的喜悦。

在书的封面有一幅汪观清画的画。画上有两个军首长站在山头,望向远方,血多指挥员们,红旗排、红旗一班的英雄战士们,屹立在巍峨的山上。长大着他们鹰一样的光亮炯炯的眼睛,俯瞰着群山四野,构成了一个伟大的、崇高的、集体英雄形象!

看完这本书,我感到自己现在美好的生活是来之不易的,都是无数战士用鲜血换来的。战士们虽然都不在了,但他们那永垂不朽,宁死不屈,舍己救人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传承。

关于圣经读书的一些感想 篇23

女娲是天上的一位神仙。

有一天,女娲正在睡梦中的时候,被一声巨响震醒了,原来是支撑天的不周山倒了,天破了一个大洞,森林燃烧着熊熊大火,地也裂了一个很大的口子,人一跌下去便消失,涛天大水席卷了树、动物和人。女娲匆匆忙忙的奔走在大江大河里,她从水中捞起五彩石带回天上。把五色石熬成粘粥,女娲托起五色粥一点一点的弥合着天洞,五色粥快用完了,天才补好,和原来的一模一样。女娲终于可以坐下来歇歇了,她抬头看了看蓝蓝的天,又放眼看了看大地,欣慰地笑了。

女娲为了人类不停地繁衍生息,以她宽阔的胸膛,承载着世上万物,这种大爱的精神,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们都要把这种中华美德传承下去,把我们的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