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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精选15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2.09W)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

儿子与情人,英国作家劳伦斯的类似传记作品,花了我好几个星期看完了,本来是兴起随便买了看的,由的是自个儿的对名着的崇拜之情,也是对“外国作品看了有点别扭,那长长的名字,加不准确的翻译法”这种看法的验证,我终于相信,好的作品只要意思达到了,同样可以传达作者心声,同样可以在内心深处引起波澜。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精选15篇)

最大的主题是:情与爱,简称“爱情”。可以说是四五个人物的关系上描述整个过程。莫莱尔先生、莫莱尔夫人、保罗、威廉、克莱拉、亚姆利亚(记得是)。

莫莱尔夫妇,他们从相知、相处、相恋、相离(这里的离是心灵距离的扩大),因而移情别恋到大儿子身上,后来又因大儿子的早亡转到保罗身上。但这种转移也并非单向的,而是双向的,说不定保罗对他母亲更甚。以至于保罗即使有亚姆利亚和克莱拉的陪伴也感觉很孤独,不自在,他需要的母亲,以相依为命为原则,依赖着这位母亲。

搞不懂为什么保罗那么嬗变,变得一塌糊涂,刚说要跟亚姆利亚结婚的,没过多久就跟人家分手。克莱拉也是,不管是抛弃他丈夫还是被他丈夫抛弃,跟保罗好上一段时间之后,又回到丈夫身边。这么离奇的事件,放到如今,谁能忍受呢。不错,保罗,克莱拉是嬗变,但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内心深处的自己没有变,保罗对他母亲的爱始终不变,克莱拉对他丈夫的那种依赖始终没有变。

我因此感到,我这人生,刚出来找工作的时候,也是那么的感觉。坐在公交车上不希望目的地一下子到达,因为我很不希望我达到目的地,因为那个地方不是我想去的。我很不喜欢我去面对那些空洞。因此希望公交车有某些停靠站点,但不希望有目的地,不希望我下车,就一直做在椅子上摇晃我的双腿,荡漾的那种飘忽不定的心情,永远下去。这是一种逃离,面对现实无法感到满意的逃离。保罗也是这样,对母亲的死去,他久久不能承认,然后寻求的方式是借酒,像那次被克莱拉打到五体投地趴在地下时的情形一样,懒得动弹,懒得面对这个事实。或是不愿意承认他被打趴下这个事实。

保罗到最后的觅死觅活,就因为搞不懂他活下来又是为什么?不明白他活下去还有什么意义?人生,确实需要面对这么个问题。可再想想,人,就那么沧海一粟,考虑那么多意义干什么呢?同学说活得没劲儿,我怎么觉得我还是很淡定的,但还是不能给予比较合理的答案消除那种没劲儿的感受。

不敢奢谈人生,暂且得过且过一回。

我将继续思考人活着的意义,这个意义只是个人的,没有全人类的应用广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2

由于性取向的原因,一般父亲比较偏爱女儿,母亲比较偏爱儿子,同样由于性本能的关系,加上父母双方的刺激,幼儿在性发展的对象选择时期,一般男孩以母亲为对象,女孩以父亲为对象,这就是心理学上的俄狄浦斯情节。

尽管一般人不承认自己有这方面情节,但不可否认,我们儿时或多或少都经历了这样一个俄狄浦斯期,只是有人安全度过了,有人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未安全度过。英国着名文学家劳伦斯就是一个受俄狄浦斯情节困扰半生的人,他的自传式名着儿子与情人描写的就是一个青年在这样一种情节中苦苦挣扎的心理历程。

小说的主人公保罗出生于一个矿工家庭,父亲是一个粗俗、帅气的矿工,和许多矿工一样,他勤劳但脾气暴躁、酗酒,保罗的母亲出生中产阶级家庭,受过良好的教育,她爱读书,喜欢探讨宗教、哲学方面的问题,什么时候都像一个“贵妇人”。

这样的家庭不可能和谐,母亲从心底看不起父亲,她用冷淡在自己与丈夫之间筑了一道难以逾越的篱笆,而丈夫因为自卑变得愈发令人难以接近。母亲为孩子营造了一种温馨的氛围,而只要脾气暴躁的父亲一进来,屋里立刻便得沉默尴尬,父亲成了局外人,无奈之下,他只好往外界寻求安慰,常常大醉而归,打骂孩子,而他的这种表现更加深了他和妻子孩子之间的距离。

保罗是这个家的第三个孩子,他刚出生时母亲是不爱他的,甚至是恨他的,因为这时她和丈夫的关系正处于冰点,她在身怀六甲时还被丈夫赶出家门,差点冻死,为了孩子,她忍耐着活下去,这时的母亲是坚强而令人尊敬的。

母亲最大的愿望是孩子能长大成人,以分担自己过重的负担。因此长子是她心中最重要的人。当长子威廉在伦敦某到一份高薪的工作时,母亲感到非常骄傲。然而,威廉由于爱上了一个花钱如流水的女人,生活凄苦,精神抑郁,最后由于肺炎死在伦敦,母亲一下子就像老了十几岁,意志消沉,差点死去。幸亏这时的保罗也染上肺炎,母亲注意力一下子转移到次子身上,才意识到不能“光为死人伤心,却忘了活人了”。

母亲振作精神,全力照顾保罗,婚姻不幸的她认为丈夫不值得她爱,女儿安妮整天疯跑,轩子没心没肺酷似父亲,因此母亲将全部的爱倾注在保罗身上。保罗长大后,腼腆、懂事,知道母亲生活不易,全身心想让母亲过上好日子。母亲很满足有这样好的儿子,保罗也很为自己的母亲骄傲。日积月累母亲的爱慢慢变成了一种占有欲,这让保罗无所适从。

保罗的初恋情人米丽亚姆是一个美丽、纯真的女孩,她崇尚那种清教徒式的生活方式,认为人不应当迷恋眼前的小事物,而应该有崇高的理想,她深深的爱着保罗,不管保罗怎么对她,她始终忍耐,并以一颗仁爱之心对待他。按说,这样的女孩,母亲应该满意才对,可恰恰相反,母亲恨极了米丽亚姆,因为她认识到,儿子与米丽亚姆是真正的心心相印,将来只怕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连一丁点地方都没有了”。于是她对儿子说米丽亚姆“能把人的灵魂都吸干”,坚决反对儿子与她在一起。

保罗在母亲与情人之间挣扎,在情人那里待得晚了,回去受到母亲的责备,不忍母亲的伤心,于是百般折磨米丽亚姆,折磨过后又后悔,赶紧和好。回去再受责备时,他就会想起情人的可怜,于是又冷淡的对待母亲,而看到母亲可怜,转而又哄母亲开心,折磨情人。如此周而复始,保罗内心痛苦彷徨,他知道自己心理有问题,却又说不出是什么。

最后,保罗实在受不了这样的折磨,离开了米丽亚姆,在这场爱的较量中,母亲大获全胜。然而,保罗是一个年轻男人,终究会有人的七情六欲,年轻的有妇之夫克莱拉丰腴妩媚,保罗很快与她坠入情网。对于这段恋情,母亲开始是持反对意见的,因为克莱拉“是个有妇之夫”。但当她见到克莱拉时,她却很快接受了克莱拉,并且产生了深深的同情。这不是母亲对儿子让了步,而是母亲意识到儿子不过是爱上了克莱拉的肉体,他很快就会厌烦她的。母亲知道他们俩不可能结婚,儿子也不会真正爱上克莱拉,这样自己在儿子心目中还是重要的。

保罗的热情很快褪去,人是有感情的动物,不可能总是灵肉分离,他厌倦了克莱拉,而克莱拉从与保罗的恋情中意识到,自己丈夫才是真正爱自己的人,于是回到丈夫身边。

年迈的母亲因为癌症离开了人世,留下保罗彷徨、孤独的生活着,但他也终于能够正常的爱了,高尚的米丽亚姆主动回到了他的身边,只是他内心还是迷惘的,母亲在他心里能退到一个正常的位置吗?作者没说,我们也难以猜测。

与父亲相比,母亲生活圈子相对较窄,又由于女性特有的感性,母爱往往表现得较为强烈。没人怀疑母爱的伟大,爱一个人就想得到这个人全部的爱,这也是人之常情,只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爱都是为了团聚,而只有一种爱是为了分离,那就是父母对于儿女的爱。爱孩子,就一定要学会放手,再不舍,孩子自己的路也得自己去走,因此儿子与情人应该是本母亲必读的书。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3

初读沈复的《浮生六记》,竟有许多感动。依然是太容易感动的人。

“凡事喜独出己见,不屑随人是非”,“不贪屠门之嚼”,日子过得轻淡,沈三白应是极随性的人了。卷四浪游记快,与众友共览天下名胜,而山水可怡情。文字洋洋洒洒,闲情逸致,字里行间皆是。细细读来,让人暂忘尘世间的千丝万缕。于爱妻芸娘,沈三白笔墨却不多,就是浪迹天涯,流连烟花巷之时,心中的那份牵挂,也似不经意的。卷二闲情记趣、卷四浪游记快,写情写景,对芸娘看似不经意,那份平淡而真实的感情,却处处都在了。于是,芸娘的隽秀颖慧,知书达礼,温婉可人,就在沈三白不多的笔墨中,轻轻点出,就这么不经意的丰满和鲜活起来:居乡,芸娘相伴相依,一同品兰插菊玩石置景赏月;会友,“芸拔钗沽酒”,巧置梅盒;着小帽领袜皆芸自制,也必整必洁;夏荷初开,芸置条叶于荷心取香……一点一滴,皆平白叙来,娓娓道出,可羡可叹,夫复何求的感觉,真让人羡煞!

沈三白生性爽直,落拓不羁,既不追名,也不逐利,独对芸娘用情至深,让依然好感动。然而世事无常,终归是“恩爱夫妻不到头”,卷三中尽诉失妻之恨,又让依然唏嘘不已……

不知是友人无心,还是有意,送来的《浮生六记》,是从卷四开始的,然后是卷二,接着是卷三,最后是卷一。依然是先得其闲,写景写物,抒胸畅怀,让人感慨万千;再得其趣,饮食起居、花木虫草、山水风月,引人遐思无限;再感卷三坎坷记愁之哀婉凄凉,真切伤情;读到卷一闺房记乐,又是句句心声,事事真情,竟是卷三中情痴更深处的感觉……

整理往日心情,一些感想,随笔记来,随意贴来,让人见笑了。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4

这几天看了《红楼梦》,黛玉葬花颇有些感受,看到她的身世也不免联想我现在的处境,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葬花词,不知道为什么,每一次我看到这儿的时候,眼睛都会泪湿。

“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剑雨严相逼,明媚鲜艳能几时,一朝飘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倚花锄泪暗酒,洒上空枝见血痕……愿奴胁下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看到伤心处不禁会悄悄落泪,多愁善感也越发的骄纵了。时常联想到不久将来老去之后的事情,我还没有到老的年龄却提前伤感起来。通常有两种事情让人们感觉到自己老了:第一就是越来越爱钱了,第二就是常常联想到老去的事情。感觉到最近一两年来,我的心态没以前那么乐观了,也有可能眼自己的处境有关。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这几句话让我时时伤感,我感到孤苦伶仃,无援无助,真不知道他年老去之后是谁来收葬我呢?

人都有感情脆弱的时候,每当我受欺负的时候就会倍感人生之凄凉,当我郁闷的时候也会感到孤独无助,当我受到欺骗和伤害的时候,就会对全人类的男人感到失望。

女人无论再怎么坚强,她的内心还是渴望拥有一种安全感和依赖感,这是由女人的“劣根性”决定的。我看到那些成功的女强人,她们的事业很辉煌却也没有成家,依然也很快乐,她们快乐的理由又是什么呢?我不明白,看来我是做不了女强人,因为我摆脱不了内心对男人的那种依赖,我也不能允许自己这样的活着。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5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我们的小童星》是讲关于小童星的变化以及发生的趣事。

这个小童星就是”可爱妹妹“王琚。以写了他们班的”可爱妹妹“王琚因为拍了一部电视剧而一举成名,而渐渐变得成熟、骄傲。而同学们也渐渐发现了王琚的变化,她已经不是原来的王琚。她的拍戏不仅使成绩下降还使同学们不再喜爱那个 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可爱乖巧的她。

而在一次表演《小飞侠》时,导演并没有选小童星王琚,而是选择了宁佳心。杨自热和班里的同学都为王琚打抱不平。而杨自热却在一次排练的机会中听到宁佳心妈妈语重心长的话:娱乐圈是险恶的,很容易给孩子带来伤害,所以不应该太早进入娱乐圈。

就像书中的老爷爷所说:” 在我看来,每个孩子都是耀眼的太阳或闪亮的星星。“我对自己说”童年美好,不尝试各种酸甜苦辣和挫折,长大何成大器“ 我们的童年都是短暂的,可也是最耀眼的。我们不用去羡慕那些小明星头顶的光环,因为只有童年的光彩才是最真、最美、最亮的……

这本书的最后提到,永无岛只是一个象征,它象征着孩子们的极乐世界。彼得。潘之所以不想长大,就是因为他不想离开永无岛。而娱乐圈完全是大人的世界,他们玩的都是成年人的游戏,它光怪陆离,但它肯定不是永无岛!它只能摧残孩子们本就短暂的童年,它可能会使我们立刻变成熟,也可以使我们立刻失去宝贵的纯真和友谊。

虽然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的梦。但这个梦可以用手摸得着、用眼看得见,实实在在的梦。若还没有想好自己的梦是什么,就应该踏踏实实走好每一步,做小学生该做的事,把学业做好,增添一些知识,为梦增添一丝机会。娱乐圈里会让我们小孩变的骄傲,虚假,失去童真,失去发自内心的笑容。同学们,让我们珍惜童年、珍惜自我吧!让你的童年不再是缺少童真和快乐的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6

我相信,读一本书,总是会得到些什么的,不论是他让你思考,还是让你的人生观、世界观有那么一点点的改变,甚至是一丝丝改变的可能性,那么这本书就成功了,或许你可以再读读它,或许你可以转借或推荐给他人,让他人也得到点什么。

《世界上的另一个你》,这本书是我在陪孩子在新华书店游戏场玩耍时无聊拿来随便翻翻的,可是没想到,开篇第一页就让我有 一种迫不及待地想看完这本书的感觉,我想说我不过是个普通的中年女性,或许更可以算青年女性,我从没去过美国,更不知道白人与黑人在美国此前的几十年的差距是有多大,我只是把它联想到了我们身边的生活,至少我觉得和我身边的生活的差距真的很大很大,那种博大的爱是我好向往的,我也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往这条路上走。或者这样,经过慢慢时段,不论是我们个人的梦想还是伟大的中国梦都会逐渐实现,或者在实现的道路上。

这本书的叙事节奏不紧不慢,刚刚读这本书的时候,感觉就像是坐在一条不宽不窄蜿蜒曲折的河流旁边,清澈的河水缓缓流着,听着身边的一个刚刚认识的对你敞开心扉,讲述他长长画卷一般的流年忘事。

整个故事其实非常简单也很单纯,故事中的他叫丹佛·摩尔,是一个流浪汉,每天不停为“主子”捡棉花,但积蓄始终是零。后来,他跳上了路过的火车去流浪,万万没想到在那座陌生的城市里,他会遇到一个白人百万富翁,并且成了他的朋友。另一个他叫朗·霍尔,是一个百万富翁,有着敏锐的艺术眼光,以及绝佳的生意手腕。从卖罐头蹿升到投资银行,再到买卖毕加索、凡·高的名画。他在好莱坞有大庄园、画廊及欧式古堡。而他也想象不到,他的下一页人生,竟是与一名流浪汉一起写下。两人的交往,改变了他们各自的命运,两个人的友谊超越了各自的地位和金钱,是一种心灵上真正的相互寄托,而两人在一起共同努力做出的慈善事业,让他们的灵魂超脱了世俗的观念。

我想我们很多时候,在面临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甚至有些些臭味的流浪汉,大多会加快步伐绕道而行,不愿意看他一眼,我们都主观的认为这一定是他自己不付出、不努力、不上进造成的结局。我们从不会主动去帮帮他,在我们这里的社会这种原动力会更小,就算有点动力也会瞻前顾后,生怕惹了一身麻烦。

现在,我们这里也有很多人做慈善,特别是一些富商和明星,其实无论什么目的,在这里能做已经非常不错非常难得了,此本书却强调了做慈善的目的。如果只是为了让别人觉得自己很高尚,或者只是在节目中做做秀,或者你希望得到些什么,那么这不是真的慈善。我想这样的思索应该传递到世界上的每个角落。而做慈善最终也救赎了自己本身。我想,在我们的社会一步一步来吧,先是有人做慈善,然后是有人做真正的慈善,再是有人无目的地做慈善,最后是大家无论贫富,都有一颗慈善的心。慈善就像一粒种子,种在心中,人生就会开满鲜花,种在世界上,世界就会越来越美好。也许这世界上的另一个你,就是自己吧。

霍尔和丹佛的故事总是使我内心变得平静。虽然我的生活离流浪汉或者富翁都很远,或者离流浪汉近一点也不一定。我想我不可能有两位主人公如此深刻的切身感受,我想我在这本书里学着爱,至少要爱着应该爱的人,然后去爱着陌生人。也许几月之后,这本书的热度消散而去,此时的感动也消失贻尽,但是至少它曾经滋润过我的生命,至少它曾经把我浮躁的心放在了这本书上,净化过我的心灵,我想这样就够了。

这是一本诚恳的书,希望还有别的朋友看了以后可以共勉。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7

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8

待到再独自站在学校清旷的十字路口,迎接我的大风再次用熟悉气味翻搅我的感官时,我必然会怀念起,在舷窗边翻转咖啡匙的这一刻。

如果定需要什么来证明求索知识的路程是孤独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停留在无尽长廊中的不安的灵魂,定愿意穿过百年的时光现身说法。不必等到朴实的吉普赛人带着巨型磁铁走街串户,何塞?阿尔卡蒂奥?

布恩迪亚身上潜伏的孤独基因便已蠢蠢欲动,抢先同良心的谴责一起拔出他这根混血家族不拘的钉子,促使他领着一众族人,肆无忌惮地凭自己想法,开山岭斩荆棘,在那个唯有鸟鸣能指引方向的孤雾丛野,建起无厘头梦中家家外墙都有面镜子就叫马孔多的村庄。当实诚的梅尔基亚德斯带来磁铁、望远镜、假牙和炼金炉,当原始智慧碰上野生文明,便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在孜孜不倦求索的路上兀自越走越远。用磁铁探测金子,让望远镜灼伤自己以证明阳光战的威力,观测计算入魔然后径自测出地球像个橘子,再到执意用炼金锅将妻子宝贵的遗产化为一团死粘锅底的油渣,第一代何塞像他的子孙们一样,将自己与外界隔断,倔强地用着后人不愿意再重复的实验方法,得出证实自己智慧却又早已被人证实的科学结论,执著而疯魔——除非偶尔抬眼望见赤脚立于田间的孩子,才会感及一丝仅存的温情。直到那个令人崩溃的星期二——一切的一切都在重复着星期一的模样,不差分毫,星期三如是,星期四依旧。星期五彻底崩溃的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最终被绑在了树下,剩余的求索都留在那棵树下展开,即使绳索解开,也选择至死不离——因为于他而言,在散架了的时间里,整个世界的变化都不会及其一身孤魂的变化。

维系孤独家族生活似乎也会是孤独的。同样是第一代长辈,半个多世纪,从喝蟒蛇汤吃坏了胃口开始,到装入一个比篮子略大的棺材结束,代表理性、正直、仁爱与勤劳的乌尔苏拉自始至终都坚持试图用一己之力维持整个跌宕起伏的家业,即使中途离开,但还是会像家族任何散落的子孙一样回归,并带回给整个马孔多以更多的繁荣生机。因为种种错乱而不可捉摸的因由,她“不幸误入”了这个空气中都飘忽着孤独因子的家,却又在承受了那些“长了胡茸之后便都学坏”的男人们一次又一次搅扰家业的同时,在一无所有之处建起飘满玫瑰清香的宅邸,保持她制造糖果小动物的烤炉昼夜不歇。作者将在拉美代表亲切自然的动物意象在此巧妙的植入,有意刻画了一个追求理性生活的美好的形象。然而,当她在睡意迷朦的躺椅上监视女儿与情人时,当她独操一根鞭子将一帮学生军打得落荒而逃时,当她义正言辞在军事法庭上威吓法官们时,还有当她选择忙里忙外把来源不明的后代们教养大时,乌尔苏拉都不曾想,她一切和一切的努力,不过都是从零到零,就像她的生命,从小摇篮到小棺材,只是在做一个无谓的循环,植入其中的,也不过是布恩迪亚家族恒在的孤独的基因。

如果想让生命徒劳无获,那你就放手去追求自尊——栗树下的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的游魂耿耿于怀道。相较于哥哥的玩世不恭,奥的低调谦卑多么令家人倍感欣慰,尽管这样的低调促成的只是未来上校端坐炼金室的隐忍和妓女面前面对自己裸体的自卑。直到保守派昏暴政府的行径令其忍无可忍,穿上一身戎装便胫走征程。然而,面对行刑队时那句无奈愤怒的嘟哝,最终激起的还是其狂热的自尊——当战争再次被发动,真正的目的与混乱的党派纷争再无关系,而是他要在那些传言中他无所不在的角落里求得一丝无望的自尊,以填充其封闭孤独的灵魂。但,三十二场起义,十七个不同姓的儿子还有无数次暗杀和一次自杀后的幸存也不能令他停止感到被不断的分裂重复以及刺骨的孤独。于是他选择了暗杀对手,枪决朋友,夷平不被允进入的遗孀的家,还跑遍父亲探险走过的路。然而战争冷漠地摆出了一样事实:“什么都不曾发生”。所以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又像当初追求胜利一样为失败而战,以结束这场无谓的恶性循环。余生便献给融金币,造金鱼,卖金鱼,融金币的“超然”而孤独的反复中,仿佛超然而孤独。

几乎每一代布恩迪亚家族的人,还都曾奋力地追求爱情和友情。无奈,孤独的因子依旧贯穿始终。当爱情和友情走近时,那些曾透露希望的烛火指引希望之人的心窗便都戛然而合。皮埃特罗、马尔克斯甚至包括嫁入门的费尔南达,都在百年家族高傲冷漠的盔甲前或死或伤。爱情、友情这两样无数孤独灵魂自然而然想要追求的解药,却都在这孤独的宅邸中染上了无可救药的孤独。于是,荒诞的爱情就此产生:阿玛兰妲不厌其烦设下的陷阱,丽贝卡与兄长的婚姻,后生与伯母阴阳两隔的吻,还有最终导致诞下猪尾巴孩子的奥雷里亚诺与姨妈的激情……而友情也只存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生身与仇人普鲁邓西奥的鬼魂间,在阿尔卡蒂奥、奥雷里亚诺第二临死的追念里……

在错乱的时空中,在亦真亦幻的马孔多,没有一样至真至贵的东西沿着慢慢难休的循环到达了孤独的背面。

相信所有人都会承认,在生命中,都曾或多或少次碰到了似曾相识的人和物,经历了仿佛在梦中就已经历了的事,前人后人往往复复,便总结了这样一句话:“历史总是螺旋形上升的。”科学界为此争论不休,至今仍没有结果。或许我们正应感谢这样的无定论,使得我们享受到这不可捉摸但却又有规律可循的生活。

然而原子假说选择直截了当地打破人类的幻梦。它轻蔑地指出我们这些“海德格尔蜜蜂”,从前如今下一秒的举动,早在亿万年前便由一团原子碰撞的方式所决定,我们追求的相较于机械工作的蜜蜂这类动物的自由,对于超越三维的某种未知生物而言,不过也是蜜蜂这类动物的机械工作。就像最后那个猪尾巴孩子的出生,要追溯责难至四百多年前弗朗西斯科?德雷克袭击里奥阿查的那一刻一样,一切因果既定。仿佛从出生之日起,要到达死亡的终点,我们在命运的迷宫中只有一条路可走,隔墙的风景与我们毫无干系——这样的说法未免令人沮丧,但又难寻证据反驳。然而,我们真的没有改变的权利吗?

当我坐在舷窗边结束第二遍在《百年孤独》中的巡礼时,心中依然存惑。为什么求索真理、求索自尊、求索爱情与友情仍然会让布恩迪亚家族中的每个人始终游走于大大小小的循环中,又到底是什么让这个历经百年风雨的家族始终没能绕到孤独的背面,在一个孤雾幽地诞生又在合门大宅中消亡。紧锁眉头,不得其解,直到我拿起咖啡匙百无聊赖地翻转——里面只有一滴,足够小的一滴咖啡,在勺子的边沿无奈地旋转,始终难以落下——马尔克斯的话凭空闪现:“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我舀满一整勺的咖啡,翻转,几乎所有的咖啡都回到了那馨香氤氲的杯中,仅残留最后一小丝选择继续在边沿循回。

布恩迪亚家的人们只是把孤独当作了正面。那个让时间变慢的循环,并非历史的偶然,只是孤独的必然。孤独悲剧的祸首只是孤独。

如果你在乘飞机至半途时,往窗外看看那片茫茫云海和那宛若静止的太阳,你往往会发现那个上下翻转的机翼仿佛不过只是在翻转,几乎没有挪动丝毫,而你就像坐在一个开了马达却没有前进的机器上,停留在原地漫无休期。这种感觉已在无知觉中被布恩迪亚家族的人浓缩进了一段被重复的对话:

“时间过得真快。”

“可也没那么快。”

当布恩迪亚人将心门合上,将感官合上甚至将家中大门也合上,将遥远死亡作为唯一朋友时,悲剧便是不可避免的了,那些本应在人生的正面被填充、集合和放大,能使人们渺小灵魂有所底气的真理与感情,也必然为麻木所取代。但可怜可悲的是,这些习惯了孤独和重复的人们,在死亡临近之时高慨他们竟是如此的爱他们的爱人、朋友甚至回忆起无数熟悉的气味和片段,在最后一刻才有所感悟,留给后世人一个永恒的叹调。

普鲁斯特表示,病人更多的觉得接近生活,而生活又是一样贴的太近的东西,它不断使我们的灵魂受到伤害。“一旦其镣铐有片刻的放松,人们便可体验到隽永的乐趣。”对此有人精辟地总结道:生活贴得太近会伤害灵魂,灵魂贴得太近会疏远生活。所以,百年家族中的人们选择了保护好祖传的孤魂,自我封闭,远离生活——所以他们体会不到生活的质感,宛如轻飘于生活的水平面上,构不成一起涟漪。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9

无论被家人们怎样训斥,我都不曾顶过一次嘴。他们的一两句训斥,于我而言,如同晴天霹雳般强烈,简直令我发疯。别说顶嘴了,我甚至认定这些责备正是万世一系的人类的所谓“真理”,而自己则毫无践行此真理的能力,因此恐怕自己已经无法与人类共处了。所以我连与人争执和自我辩解的能力都不具备,若是别人说我什么,我就觉得对方说得对极了,都是自己做错了,总是默默地承受着对方的攻击,内心感到极度的恐怖。

当然,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备与训斥时,会觉得愉快,但我从生气的人们脸上看到了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像那些温顺的卧在草原上睡觉的牛,突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肚子上的牛虻一样凶狠。突然看到人类在生气时暴露出来的这种丑恶本性,我总是感到毛骨悚然般的战栗,一想到这种本性或许是人类赖以生存下去的一种资格,便对自己几近绝望。

我对人类总是感到恐惧,终日战战兢兢,对于作为人类一员的自己的言行没有丝毫自信,于是我将自己独有的烦恼深藏在胸中的小盒子里,竭力将这一忧郁和敏感隐蔽起来,一味装出天真无邪的乐天个性,使自己逐渐地变成了一个滑稽的异类。

无论做什么都行,只要能让他们发笑,这样一来,即使我处于他们所说的那种“生活”之外,也不会引起他们的注意了。总而言之,自己决不能碍他们的眼。我是“无”、是“风”、是“空”,这样的念头日甚一日,我用滑稽的表演来逗家人发笑,就连比家人更费解、更可怕的男佣和女佣们,我也不遗余力地逗他们开心。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0

最近读了《史记》这本书,我们中国是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辉灿烂的古代文化的国家。在悠久的历史长河中,曾经涌现了大量杰出的史学家、思想家,文学家。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通过自己的笔墨,为后世的人们展现了一幅幅绚丽夺目的画面。两千多年前,一个文人在遭受了莫大的屈辱以后,忍辱负重,以心灵和血肉之躯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史学著作。以后的几千年里,这部伟大的著作犹如一颗璀璨的明珠,又如一座高耸的丰碑,屹立在中国文学和历史的长河之中,后人无法超越也难以企及,这个人就是司马迁,这部史学著作就是《史记》。《史记》是二十四史之首,它记载了上起黄帝下至汉武帝约两千多年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国学精品中,唯有《史记》是无以伦比的“百科全书”。 鲁迅先生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司马迁这部巨著是对历史发展的深刻总结。他发表了自己对人生、对社会的独到见解,同时又对矛盾现实给予了有力批判。这样一部既具中史学价值又具文学价值的著作的成功,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

《史记》开创了我国纪传体的史学,同时也开创了我国的传记文学。在“本纪”、“世家”和“列传”中所写的一系列历史人物,不仅表现了作者对历史的高度概括力和卓越的见识,而且通过许多形形色色的人物的活动,生动地展开了广阔的社会生活画面。因此,两千多年来,《史记》不仅是历史学家的学习典范,而且也是文学家学习的典范。鲁迅曾评价《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史记》在文学上最伟大的成就是它那形神兼备、跃然纸上的人物描述,开拓了我国传记文学作品的先河。它的成功在于采用文学手段塑造了一系列有血有肉、丰满灵性的人物形象。其所记载的人物形形色色,众态纷呈;其所刻画的人物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司马迁描写人物的艺术手法主要表现在这么几个方面: 一是将人物放在历史的大舞台上去表演,将人物置于时代和生活的环境中去描写;二是在尖锐复杂的矛盾冲突的场面中写人;三是用典型的细节来写人,旨在揭示人物的精神世界;四是用个性化的语言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五、运用侧面描写来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征。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1

对林徽因这个女人比较感兴趣,熬夜读了张清平的《林徽因传》。

读后感触不少,林徽因和三个男人的感情故事太让我感动。三个人都是可爱的,正是他们可爱和崇高的人格给他们在各自领域学术上的建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吧。

徐志摩,很多人包括我也觉得他有些事做得“不靠谱”,在感情抉择上几近疯魔。但这个人的可爱是毋庸置疑的,首先他是个纯粹的人,活生生的人,善良率性,对他了解和不了解的人都给予尊重、理解和同情,是一个“没有敌人的人”,多么难能可贵的品质!其次,他是个纯粹的诗人、艺术家、理想主义者。对人、对自然、对艺术追求的动力源泉是一种热烈的爱。

梁思成,一个真正的男人。个子不高,人却精神。不善言辞,却具备高品质的幽默素质。自身禀赋出众,父亲的教育和时代的熏陶给他的成才提供了肥沃的土壤,他也丝毫不误才情,一生命运多桀,但坚持严谨治学,成果斐然。这个人的人格魅力实在是大,博爱、严谨、诚恳、儒雅、睿智、宽厚,敢于开拓,用于担当,真正的好男人。

金岳霖,真正学贯中西的大家。太让我感动了。看到梁思成深爱着林徽因就自己主动退出了,为了林徽因终生不娶,却和梁思成、林徽因做了一辈子的朋友。事实上梁思成得知林徽因受到感情困扰时,也表示尊重林徽因的选择。

北京沦陷后梁思成和林徽因南下云南,金岳霖也跟了去和老朋友继续做起了邻居,原因是已经不习惯了没有梁家的生活。多性情、多可爱的一个人!而梁思成和林徽因也温暖地接纳了这个朋友。爱情没有减退,友情却步步升华。几个灵魂的顺畅交流让他们彼此相得益彰,友情滋润了他们在各自领域的成熟。这三个人的友情和爱情故事让我好几次捧着书就发起呆来,仿佛走到了他们的故事里,被感动着,被温暖着。他们的故事应该是对爱情和友情的最好诠释吧,他们是真正懂得爱的人,他们的爱深沉、厚重。三个人的胸怀和境界真的值得我这个现代人认真地思索和学习。

学到了的话,人是可以活得更宽广、更豁达的。

摘录几句书中一些很温暖的句子。

爱使寻常的事情有了灵性,爱使普通的日子诗意葱茏。

面对命运,人要么被打垮,要么挺身承受。

人的一生不可能无牵挂无负载地来往于世,承担使生命有了沉甸甸的分量,承担阻止了人在痛苦的深渊中下坠。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2

放寒假了,我终于可以看自己喜欢的书了。前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感人的书,名叫《光草》。

这本书主要写了十一岁的马杜勒得了一种怪病,不能接触到阳光和尘埃,就连呼吸的空气都是被层层纱布过滤过的,非常可怜。马杜勒的父亲送了他一个很特别的生日礼物——请画家萨库玛在他的房间里作画。马杜勒经常和萨库玛先生一起谈心、讨论,他们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也从中得到了快乐。由于马杜勒的病突然恶化,永远地离开了人世。

我很佩服马杜勒。马杜勒很坚强,很乐观。虽然他得了绝症,不久后就会死去,但是他并不像别人那样伤心、难过,甚至连饭也吃不下去。他仍然乐观面对,与病魔顽强抗争。

在生活中,马杜勒坚强、乐观的精神激励着我。马杜勒得了绝症,面对死亡的时候,他还不害怕,不悲观,不放弃,坚持跟画家萨库玛学习绘画。而我不但有一个幸福的家庭,而且还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我有什么理由不做个像马杜勒那样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人呢?我每天晚上写作业的时候,遇到了难题,总是没有心思接着往下想,直接就去叫妈妈来给我讲。读了这本书,我应该向马杜勒学习,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害怕,不能放弃,要坚强、勇敢的面对困难,要用自己的力量战胜困难。

我也很敬佩画家萨库玛先生。萨库玛在马杜勒的三个房间里分别画了高高的大山、波涛汹涌的大海、碧绿的草原,他画画的技术是那么高超,画出来的画简直像真的一样,仿佛能闻到小草、小花的清香;能听到大海唱歌的声音;能触摸到山边的岩石。

同学们,《光草》是一本特别好看的书,快来一起读它吧!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3

应该说很喜欢郭敬明的文字,柔柔的飘飘的深刻的感触,淡淡的轻轻的华丽的忧伤。

《悲伤逆流成河》,读完全篇,我唯一告诉自己的是这不是真的,真实的世界不该是这样的残酷和脆弱。齐铭,一个优秀的男高中生,易遥一个堕落的女高中生,这个形容词对她不公平,那么公平是什么,这个世界原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更况在学校那样复杂的环境中了。学校也是个社会,既然是社会,那么就无奇不有,涉及的是生活,生活有各种颜色,情感有各种方式。怀孕有时是特别可怕的事情,特别在流言下,那么一切的掩护只为更加明了地展现而已。

冬天的弄堂,长长的深深的静静的暗暗的,并肩推着各自的自行车,齐铭一如既往地从包里拿出热好牛奶,易遥木然地望着,无法温暖。也许可以说是青梅竹马的两人,也许只是生命在最初的一段近距离的平行,之后各奔东西。郭敬明抓住了这条线,最终也没有交叉。虽然两人是无话不谈的朋友,虽然给了对方最关怀的呵护。测孕纸是齐铭骑了好久好远的车去一个偏僻的地方买的,课堂的笔记他总是记两份,待回家路过易遥家的厨房,看见易遥忙碌地给她妈妈做饭的当口递进去。无语的青春在冬日渐长的光线下渐行渐远。

看了几遍思考了几下,还是不明白齐铭怎么和顾森湘谈起了朋友,心里装着易遥放在心深处,却间接地让易遥从头顶的五楼轰然着地。顾森湘莫名地死去,因为最后的短信是发给易遥的,易遥莫名地成了最后知道真相的人。齐铭心里痛苦地相信湘湘的死和易遥有关,易遥为了怎证明自己的清白,当然她不在乎生活不在乎未来不在乎自己,也为了告诉齐铭“那我让你现在就见到我”。一会儿头顶呼呼的风刮过,一个影子瞬间出现在眼前,砸落在齐铭的面前,血泊中的易遥有着解脱般的安静和了无牵挂的轻松。悲伤,顺着流不是河,悲伤逆流成河,是血色一样的河流,流在残酷的青春年华中。

这到底是怎样一个故事,压的我窒息郁闷,为何把生命写如此不值一文,难得这本就是廉价的产品。出生也许是最初的标签,但后来的命运还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一个学校,一条弄堂,一场黯淡的岁月,一片无法理清的相思与爱,交杂在不是从容的背景下面,露出狡诈和狰狞的面目,面对它涉水淌过,也许就过了,背对它远离逃跑,也许永远也过不了,在悲伤的袭击下,在悲伤河流的流动下,人的生命被卷走,被收缩,被合拢。悄然无息。

——黑暗中你沉重的呼吸是清晨弄堂里熟悉的雾。

——你温热的胸口。

——缓慢流动着悲伤与寂寞的巨大河流。

说实话,真的不想喜欢小四的文字,特别在一个人的时候。可是,一个人的时候读着《悲伤逆流成河》,感受着只有郭敬明才能表达的情绪,因为一切都只是文字,心里有一股清香。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4

初读《受戒》,看着文中光怪陆离的和尚生活,脑中真只有“荒诞”二字。首先,从中国人的传统观念去看,和尚应该是正而八经、吃素念佛、不近女色、严守清规的。然而文中的和尚却吃肉打牌娶老婆、杀猪抽烟唱淫歌,活象一堆江湖混饭吃的骗子。其次,小明子与小英子的“初恋进行曲”。小明子先是莫名其妙地当了和尚,后是与小英子日久生“情”。个人认为,这类型的透明恋情很有肥皂剧的味道。再次,是文中所谓“正经人”――“一个打兔子兼偷鸡的”。“偷鸡”这行当,是“正经人”所为吗?……一个个“荒诞”的设定层出不穷,第一次看完《受戒》真的只是“荒诞”而已。

为了不让自己仅仅停留“荒诞”的层面上,我便把课本上有关《受戒》的部分浏览了。对于课本上讲到的一些观点,我有自己的看法:

一、离题之说。

“小说的题目是《受戒》,但‘受戒’的场面一直到小说即将结尾时才出现,而且是通过小英子的眼睛侧写的,作者并不将它当成情节的中心或者枢纽。……”

课本列举的这些例子,会让人觉得离题。我觉得其实不是的。我觉得作者是故意让人错觉离题,然后再体味作者的用心良苦。“受戒”后,和尚本身就应该是过着平淡的清修生活的,可是他们“不正经”,于是题目与正文便产生了反差效果,而这种反差效果恰恰是表达了作者心中想讽刺的现象。

二、“桃花源”之说。

“《受戒》表面上的主人公是明海和小英子,实际的主人公却应该是这种‘桃花源’式的自然纯朴的理想生活。”

我不讨论这“主人公”观点正确与否,我要说的是我不赞同课本中“桃花源”的说法。照着《受戒》原文来说,和尚们不守清规,我若是当地的村民,我就会觉得活得不安稳。例如文中写到:“一场大焰口过后,也就像一个好戏班子过后一样,会有一两个大姑娘、小媳妇失踪,――跟和尚跑了。”与其说这是自由恋爱的结果,还不如说这分明是借着和尚的幌子来诱骗良家妇女。另外,对于和尚杀猪的描写我也觉得不爽。不杀生,本身就是和尚的戒律,然文中的和尚杀了,“一切都和在家人一样”,只不过在猪临升天时假惺惺地多了一道“往生咒”。恶心!有这种伪善的和尚在身边,这里还是“桃花源”吗?

三、“超功利”之说。

关于这一点,我是听了同学的发言后深有感触的。文中和尚有“攒钱”的“本事”,把“和尚”当作职业,可以白吃饭、分辛苦钱……这实质还是在追求功利。

以上,是我对课本的一些看法。

除却课本,我又看了一遍《受戒》。我始终觉得“受戒”在文中只是一个“形式化”的东西,它对于“和尚”而言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作者应该是想借这些和尚来讽刺社会上一些名不副实、尸位素餐的人吧?

关于《受戒》文中选用的对联,我也有一些自己的看法:

“大肚能容”联和“一花一世界”联,其实这两副对联就算不是明白地出现在文中读者也会联想到,但作者既然明白地写了出来,那就不得不说了。“大肚能容”,容的是一群混饭吃的和尚;“开颜一笑”,笑的是和尚道貌岸然的行经。“一花一世界”与胡为的和尚成为了鲜明对比。这种反差还是在加强所谓“受戒”的形式化。最后就是小英子家的楹联,“向阳门第春常在/积善人家庆有余”,这副对联有个跟和尚有点关系的传说:宋朝是苏东坡与高僧佛印是忘年交。佛印这天在做鱼汤喝,东坡突然来访逮个正着,佛印想隐藏自己做的鱼汤,但是东坡早已发现。东坡没有明白指出佛印的鱼汤,但是就用这副对联的上联引出了“罄有鱼”的答案。这个故事与文中和尚的行径多少有些共通点,天下对联何其多,作者偏偏选了这一副,我想大概也就是这个原因了。个人认为,这副对联在文中一有暗示小英子与明海的缘分、二有照应荸荠庵和尚们不受清规的作用。

儿子与情人读后感 篇15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宝葫芦的秘密》的书,心潮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王葆的男孩一天在河边钓到了一个宝葫芦,这个宝葫芦可以随着王葆的心意而动,但是王葆不能告诉别人它的存在。随后的日子里,王葆用它要了好多东西,最后明白宝葫芦给他的东西都是别人的所有物,然后幡然醒悟,将宝葫芦的秘密公布于众,末尾王葆猛然惊醒,才发觉他只是做了一个梦。

文中王葆因解释不清楚名贵花草的来源而向家人说谎的情节让我心痛,因为王葆以前可是从不撒谎的啊!但是他却因为和宝葫芦的约定向家人撒谎,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呢?我想是因为面子和他与宝葫芦的秘密而致的,但是他却没有想想,他骗的,全都是相信他的人,全都是不会怀疑他的人。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这点在王葆与郑小登和老大姐”讨论“河里怎么会有金鱼的时候就验证了,先前王葆因为好面子而向郑小登炫耀他从河里钓上不少鱼,但是待捕鱼能手郑小登一看,这河里怎么来的金鱼呢?便提着水桶拉着王葆找老大姐请教去了,到后头王葆实在编不下去,就不得不暂时转移话题才没有露馅,说谎话真是不好,有次我就犯过这样的错。

记得那次,我从学校回家,看着路上的小吃不禁有些眼馋,便停下脚步去买,但是转念一想,妈妈可是从来不让我乱吃东西的啊,我要是这样,她会不会说我啊?我想了想妈妈的话,又看了看路边飘香的小吃,正在犹豫不决的时候,我突然灵光一闪:我可以不告诉妈妈啊,这样她不就不会知道了更不会说我了。这般想想,我还是抬脚向小吃走去。我拿着小吃边走边吃,还时不时看看有没有疑似妈妈的身影,一看没有,也就更放心的吃了起来,一路吃到家。

回家一开门,妈妈早做好了饭,就等着我回来呢,但是我早吃过小吃了,哪还有胃口吃正餐呢?就兴致缺缺的吃了几口,就对妈妈说:”妈,我去做作业了。“妈妈狐疑的扫了我一眼,说:”你是不是在路上吃东西了?“我顿时冷汗下来,不对呀,路上没见到妈妈啊,她怎么会知道呢?看了看妈妈,我硬着头皮说:”没有,怎么会呢。“妈妈也不再怀疑,应道:”哦,那你去写吧。“我坐在书桌前,满脑子都是妈妈那句”你是不是在路上吃东西了?“越想越烦,也愈发觉得不跟妈妈说实话不对,经过了一番思想斗争,我终于决定跟妈妈说实话,我走到妈妈面前,怯怯地说:”妈,我其实在外面吃东西了。“妈妈看了我一眼,并没有我预想中的暴怒,而是摸了摸我的头,说:”以后别吃了,要记得跟妈说实话知道吗?“我点了点头,再也不说谎话了。

一个谎言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你兴许还在为骗到了别人而高兴,但是你能骗到的,都是相信你的人。不要对相信的人撒谎,一切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