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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1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1.67W)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

当代作家余华的作品《活着》演绎的对活着的理解,在我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我再次翻开这本书时,似乎还能感觉到夹杂在书页里那沧桑和悲哀的味道。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1篇)

多年后,那个坐在田埂上的老人,发梢似乎都带上了一丝苍凉。阳光映在他已经发白的头发上,发出耀眼的光泽。夕阳下他苍老落寞的背影,已经丝毫找不出当年春风得意的影子。这样一个恬淡温和的老人,谁又能想到他的曾经?

曾经的他——徐福贵,是徐家的阔少爷,在同村人的眼中,可谓是上帝的宠儿,过着极尽奢华的生活,享受着荣华富贵所带来的快意。但是金钱与物质的熏陶,往往会让人恃宠而骄,迷失自我。福贵沉醉于充斥着铜臭味的赌场,沉溺在杂乱不堪的生活中。嗜赌成性的福贵最终输光了家产,不得不过上普通人平凡而又艰难的生活。福贵的妻子是一个勤劳又朴实的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她都没有离开福贵,可是福贵却在母亲病重时,因为抓壮丁被迫离开了家,过上了颠沛流离,惶惑不安的生活。枪林弹雨,食不果腹,一层一层的绝望和恐惧使得福贵非常想家。

曾经,战场上,作为征用民工的他,被子弹在身后穿梭不止,但又奇迹般地地活了下来。当他历尽艰辛再次站在自家媳妇家珍的面前时,家珍已经老了许多,她眼角溢出的泪水让人心酸。

对福贵的人生打击,正如秋雨一般,接二连三,无休无止,使福贵几乎痛不欲生。儿子有庆,女儿凤霞的死,再加上一直对福贵不离不弃的家珍的离开。最终,她的女婿,孙子也相继死去。福贵亲眼见证那么多亲人在他身边死去,而最后只剩下他一个人,这是什么样的生活遭遇?

我似乎还能听到风中飘荡着福贵对老牛的轻声细语。结局悲欢离合散尽,时间细数了他鬓角的白发,磨平了他曾尖锐的棱角,福贵曲折坎坷的一生使人心酸。他的经历发生在中国大转折大变化的时期,那时,人们把幸福看得如此简单,吃饱穿暖被人们视为一件最幸福的事。可这样的幸福却显得极其难得,家珍因为一小把米要心疼好一阵子,当时真的很穷苦!

谁不曾活着呢?可是谁又能真正了解活着的意义?了解人生的意义?我们都不曾对活着有深刻的理解,而福贵一步步的蜕变,他一次次痛苦的经历,带给他的,是对“活着”最尽然最透彻的感受。可能极少有人再可以像福贵一样活着了罢,也可能极少有人能比福贵更有资格谈活着的真谛了吧?

书中流淌在文字中的纯粹与书中刻画的最鲜活的灵魂,代表的都是不可撼动的追求。活着,是可贵的,是幸福的,也是不易的。有人说,《活着》,是生活最真实的写照,我信之,且我还要说:《活着》是一部用深刻而强大的内心绘出来的作品,它对“活着”进行了最透彻的诠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4

第一次接触余华的《活着》应该是大二下学期,那是我刚接触文学作品,刚开始是当做小说阅读,慢慢的,我才真正意识到,为什么这个叫做文学作品,可以放在图书馆,而不是像路边厚厚的小说,只能供人翻阅,上不了大雅之堂。

确实,看完这本书,让我从新思考人生。读到书中福贵悲惨的故事,我也情不自禁会流泪。主人翁的故事是一个悲剧结尾,看似离奇,稀有,却映照出现实生活中很多执迷不悟人的命运。

福贵是幸运的,一出生就有一个好爹,不缺吃不缺穿,家庭富裕,有钱有女人,人人追捧。吃的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幸运永远是短暂的,尤其是这种幸运不是自己争取而来的时候。

福贵是悲惨的,先是豪赌输掉家业,随后爹被气死,娘病死,随后几年,儿子献血死了、老婆软骨病死了、女儿大出血死了、女婿泥块压死了,甚至连唯一的外孙子也是因为饿的太狠,撑死了。所有死法几乎都让福贵一个人遇到了,到头来,孤独一人,与一头年迈老牛相依为命。

听起来是一个悲惨的'故事,我甚至怀疑作者心里阴暗,为什么把故事写的如此悲惨,命运如此残酷,竟在主人翁福贵年迈,已经反省之后,唯一外孙还是死了。让我感叹人生不易,世事难料,福不双降祸不单行,一步错,步步错。

但可怜之人,必有可悲之处,福贵的悲惨终究还是从年少的纨绔败家开始,从气死他爹这个大逆不道的行为开始,就注定他人生的命运之悲惨。时间不会倒流,有些事情注定不可改变,虽然,福贵之后醒悟过来,可为时已晚,唯一的财产已经被抵押,自己又没有本事,只能任人摆布。

福贵的错,如果只是由他自己来承担,倒还没什么,可,事实往往是,祸及家人,老婆、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陷入深深的厄运。即使到最后福贵极力挽回,为保护家人做了很多牺牲,可已经有心无力,再也回不去,大好光阴已经失去,只能听从命运安排。

这或许是主人翁的悲哀,也或许是那个时代的悲哀。福贵作为一个男人,始终没能尽一个男人最大的能量去保护家人,始终让我耿耿于怀。

但,福贵也是幸运和幸福的,福贵身边的人没有一个因为他的败家和纨绔而离开他,仍然不离不弃,他的老婆家珍,甚至在福贵落魄的时候,坚决抛弃富裕的家庭生活,回到他的身边,为他生儿育女。福贵也没有让家珍失望,努力改变,勉强过上了几年幸福生活,可谓也经历了人间稀有的真情和温情。

直到故事结尾,福贵已经年近迟暮,仍然乐观积极。尝尽人家富庶,也尝尽人家悲惨,福贵一生可谓大起大落,家人一个个随之而去的打击,让他彻底意识到人生无非就是为了平平淡淡的活着,已经没有任何牵挂。

正像文章所写:“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人生不过是下山上山,平平淡淡才是真。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3

提起余华,就会想到他的代表作《活着》,有人说,一个好的演员是可以让人记住他的角色名而往往不知道真名,同样,一个好的作家可以让人记住他的作品名而对于作家本人却往往不甚关注,《活着》是余华的代表作,在他的所有作品中,最广为人知的,就是《活着》。

印象最深刻的便是主人公福贵从少爷变为农民的巨大反差,而正是这种文学性的对比,给予我们无限的感概与深思。一开始的他,吃喝嫖赌样样精通,有着平常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烟花柳巷,纸醉金迷。当一切繁华都褪去时,福贵才开始脚踏实地的生活。

最经典的那一句:人一旦开始真实的活着,那不真实的也变的真实起来。家道中落前,他不知柴米油盐的由来,不懂母亲妻子的关心与劝诫,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一切,所有的日子宛如梦幻一场,直到失去后才开始想要努力地活着。

而当人越想努力的活着时,生活却往往不会那么如意。一开始,所有的钱财散尽,他那怀着孕的妻子被丈人接回,宣布与他永远断绝关系;后来,他被蛮不讲理的军官强迫去打仗,颠沛流离多年后再回故乡时却发现自己美丽聪慧的女儿变成了哑巴;再后来,便是所有亲人的一一离去,他的女儿因难产而死,他的儿子在医院被人抽干血而死,他的女婿工作时被水泥板砸死,唯一的外甥,也因吃多了豆子而撑死,白发人送黑发人,最后只剩下他孑然一人,也许人生便是由种种磨难构成,活着的意义,就是不断的经历,不断的涅盘,尝尽悲欢离合,体会人生百味。

福贵的一生,见证了一个国家的发展。他成长于解放前期,经历了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改革开放前期,在这种历史的大背景下,个人的生死显得尤为渺小,个人的命运宛如一根稻草,漂浮在那乱世中。在这种苦难的历史坏境下,他的一生又充满了戏剧性,因输光了家产而逃过枪毙地主的命运,在大街上买药被意外地抓去当兵……短短几十年间,他经历了各种苦难,但他依然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面对人生。在他晚年的自述中,我看不到悲观与厌世,有的只是他带给我们种种思考。

当代的我们,所经历的、所承受的有这位老人的多吗?并没有,但我们当中,依然有人悲观厌世,郁郁寡欢,明明经历的不多,感受的太少,却要故作沧桑,与福贵相比,这样的我们,真应该深以为耻。人本身是为活着而活着的,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的,这是一种生的使命。只有活着,才有资格去经历,只有活着,才有希望。无论苦难还是死亡,都要直面面对,感受人生的喜怒哀乐,这才是活着。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4

活着,怎么样地活?为什么而活?这样的问题,只有我在无聊的时候,才会突然从脑子里蹦出来。可是以我的资质,实在是想不透,想不明这么高深的问题。

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这样的问题仿佛有了微微清晰的答案。整篇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平平淡淡的,没有华丽的辞藻,每一个字眼都显得那么朴实,真挚。

主人公福贵这不寻常的一生,作者余华用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而这叙说的语气也是平静的。

福贵的一生充满了坎坷,人世间最最凄惨的事情他都接连遇上了。从他败家,爹娘死后,再到失去儿子,失去妻子,失去女儿,失去女婿,失去外孙。好在到最后,还有一头老牛陪着他。作者在描写余华的亲人去世的方式的时候,让我顿时觉得心中一沉的是福贵的儿子在为县长的老婆因怀孕大出血,在献血时因抽血过度而死亡的片,所谓的医者仁心,竟然在性命攸关的时刻,活生生的将一个孩子抽血抽到嘴唇发青直到最后没了心跳,让我甚至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

在看这篇小说的时候,我能隐隐约约感受到那个时代的种种悲哀。从炼钢这一片段,可以凸显出,人们的无知。可见作者对当时的社会也是批判的。

每当福贵的日子过得稍微好一点时候,打击去不断的接踵而来,而且死的方式总是那么的突兀。在这样一个残忍的社会和渐进变革的背景下,主人公的生活勇气令人惊讶。最后的结局是买了一头牛和自己相依为伴。可能有些人面对这样的事真的是会找根绳子上吊算了。福贵没有这么做,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他对生活还有期盼吗?他的内心是如此的强大,在苦根死后,他还安慰自己,说家里人全是自己送走的,这样很踏实。福贵的有一句话让我很印象深刻,他说:“做人还是平常点好,挣这个挣那个,挣来挣去赔了自己的命。”他是拿自己跟龙二和春生打比方,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命,才是最重要的。

我们当代人也常常说,活着才是硬道理!就像余华作者自己说的那样,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活着。在如今这个金钱至上的社会,财富是越来越多了,人们却渐渐的迷失了,人们越来越追求物质,为了钱,为了名,为了利而活,可是,当拥有了这些之后,他们还能为什么而活呢?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包含这一种对生命的负责。当我们从竞争中得到生命的那刻起,就已经是一种生命。只有活着,你才可以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你才可以回顾昨天展望明天,你才可以感受亲情、友情、爱情的温暖。像福贵那样,到了年老的时候,可以静静地跟旁人讲述自己的过去点滴……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5

可以说《茶馆》是老舍先生的一部传世经典之作,我们从这个小小茶馆的兴衰也可以侧面看出中国半个世纪的兴衰。小说里面每一个人物都各具特色充满了个性,简单的一个茶馆我们看到了朝代的更替,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阶层人物的生活状态。

文中茶馆的老板王利发,其实算是一个处事比较圆滑的人,他要求的不多只要他的小茶馆可以好好地经营,但是在故事的结尾他也是落得一个悲剧收尾。

其实这是关于一个时代的悲剧,不管是面对清朝的灭亡前那些封建制度的压迫,还是民国初年社会的动荡不安,还有解放初期的内战,茶馆都是坚强的存在着经营着,可是终究还是敌不过现实的残酷打击,悲剧是注定的结局。

关于茶馆最大的感触就是社会最底层人民的悲惨生活,无论怎么说受伤害最大的还是这些底层的人民群众们,里面也有冲有爱国的旗人常四爷和一心想着实业救国的秦二爷,可是他们都被悲剧的打压了,就是大多数人的愚昧无知麻木不仁才导致了清朝的灭亡,让当时的中国被列强欺辱。

还有文章中的各种小人物的各种性格的描写也是十分的传神,可以反映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下人们的思想状况。没有充满民族正义感的国民的话中国这个泱泱大国是不能真正的站起来,老舍的描写让我们看到了那个时代的悲哀,只有记住那个时代的痛苦才可以走好现在的发展之路。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6

张爱玲不仅是一个天才作家,还是一个慧心独具的服饰设计师,她用自己对服装的独到见解,改良了中国的旗袍,引领了时尚的潮流。她的艺术审美眼光非常超前,所以她极其注重她笔下人物的穿着打扮,我们能够清楚的看到,她笔下的人物形象的服装饰品非常契合人物的性格,甚至与故事的发展脉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我们通过那些服饰,可以看清一个人、看透一个故事,甚至明晰整部作品所蕴涵的深意。通过服饰,我们也能看清张爱玲心中的女性形象。

以《金锁记》中的曹七巧为例,来探寻一下张爱玲《金锁记》中的服饰与女人。将故事中的曹七巧与白流苏对比可知,她们都是一个以年轻的身体换取一个物质上可靠的将来。曹七巧嫁给了软骨病人,戴上了“金锁”,金钱对于她来说是让她安心生活的靠山,但更是将她身心禁锢,不得自由的枷锁,她本来年轻的、富于情感的心逐渐枯萎,变成了一片荒地,一口枯井,一个怎么填也填不满的沟壑。她“永远不能填满心里的饥荒”,那黄金枷锁不仅封锁了自己,还用那“沉重地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正如傅雷先生评价《金锁记》是所说的:“的作用,很少像在这件作品里那么重要。”爱情在一个人身上不得满足,便需要三四个人的幸福与生命来抵债。”其实这样的评价是再适合曹七巧不过的了。

文章中可以看出,《金锁记》是在时间上展现了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子是怎样变成一个害人害己的“疯子”的。这个过程,可以通过曹七巧三十年来的服饰变化看得很清楚。

曹七巧第一次出现在读者眼前时,是这样的的装扮:

“(曹七巧)一只手撑着门,一只手撑了腰,窄窄的胸口里垂下一条雪青洋绉绸手帕,身上穿着银红衫子,葱白线香滚,雪青闪蓝如意小脚裤,瘦骨脸儿,朱口细牙,三角眼,小山眉……”

曹七巧是一个很喜欢打扮且善于打扮自己的人,她看见家中女眷脸上“擦的猴子屁股似的”,“她猜是北边规矩”,觉得“乡气”。七巧衣衫上的“线香滚”也是当时时髦的滚边方法:在衣服的边缘窄窄地滚上一条边,取代了早年曾经大为流行的“大镶大滚”。服饰的颜色有银红、葱白、雪青、闪蓝如意,色彩的精心搭配既明朗又富于层次感,衣衫的主体颜色银红透红年轻女性的心底的温情来。曹七巧刚嫁到姜家几年,有了两个孩子,软骨病的丈夫使她对婚姻极端失望。然而,越是感情匮乏,就越是需要情感的温暖。她爱上了自己的小叔子姜季泽,认为“命中注定她要和季泽相爱”,只要看见他,就总是“不由自主地”要接近他,但季泽“抱定了宗旨不惹自己家里的人”,对她若即若离,结果曹七巧对季泽的厌恶。此时的七巧是情感上的匮乏者,她的痛苦是想爱而不能爱,同时她又是的奴隶,她的内心空虚而焦急,需要很多很多的爱来填满。

十年后,守了寡的七巧终于迎来了她嫁到姜家后“一切幻想的集中点”——分家的日子,这一天,她的穿着是这样的:

“七巧穿着白香云纱衫,黑裙子,然而她脸上像抹了胭脂似的,从那抹红了的眼圈儿到烧热的颧骨。”

她穿的和素净,白衣黑裙,孝服似的,但内心的焦急和兴奋并未被掩饰住,从那抹了胭脂似的脸上流露出来。这一时期,七巧对爱情的狂想转化为对金钱的渴望,服饰也从鲜明艳丽转变为肃穆森然。这一次,她以肃穆的装束出现在众人眼前,既要让别人从她的肃穆中感受到她的争取的力量,又要用这种肃穆来坚定自己的决心:一定要不遗余力地获取金钱。除了金钱之外,她真的变得一无所有了。亲情、爱情如潮水般退去,苍白坚硬的岩石露了出来,此后,她的心彻底变成了白色的荒漠,在自己冰冷的家中一分一秒地度过漫长的岁月。

长期的情感上的匮乏和压抑终于使七巧变成了一个古怪、乖戾、的“疯人”。小说中有两处用“疯人”二字来形容老年时期的七巧:“七巧有一个疯子的审慎与机智”。她出现在女儿的未婚夫童世舫眼前的装扮,尤其像个疯子:

“世舫回过头去,只见门口背着光立着一个小身材的老太太,脸看不清楚,穿一件青灰团龙宫织锻袍,双手捧着大红热水袋,身旁夹持着两个高大的女仆。门外日色昏黄,楼梯上铺着湖绿花格子漆步地衣,一级一级上去,通入没有光的所在。世舫直觉地感到那是个疯人——无缘无故的,他只是毛骨悚然。”

此时,七巧是自己家的主人,财富的拥有者和绝对控制者,但这个家庭的所有人都生活在一团黑暗之中,黑暗腐蚀着她日渐孤独的灵魂,也让她们的女儿都成了不健康的人。她的家是“一级一级没有光的所在”,一个阴郁的、黑暗的、没有光明、没有梦想、没有希望的地方。七巧的服饰变化正是她一生的写照:颜色上,由红到白道黑,色彩从鲜艳到灰暗;款式上,从年轻时的明朗、时尚,到老年时的肃穆森然,暗示着她的生命一点一点地变得枯萎、灰暗。

通过《金锁记》,我们可以看到张爱玲对人物服饰的细腻描绘。一个女人,服装是的掩饰亦是最显露的情绪,一部离不开女人的小说,同样也离不开服饰的渲染。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7

在中国这个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泱泱文明古国里,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先贤们留给我们浩如烟海的精神财富——古文典籍。其中,满天星辰中,《史记》是最为璀璨,最熠熠生辉的一颗。细细品读完《史记》,可以是人感到3000年前,群雄蜂起,英雄拼搏,帝王称霸的峥嵘岁月。

《史记》为西汉史学家、文学家司马迁所著。记载了上自中国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元狩元年,共3000多年的历史,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余字,司马迁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完成了中国第一部,也是最为的纪传体通史。

《史记》思想深邃、气势开阔、笔力雄放,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通史方法为历代”正史“开创先河。其丰富的艺术价值被古代的小说、戏剧、传记、文学、散文所传承并不断发展。从鲁迅”史学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高度评价中就可看出它对后世的影响。

读《史记》,使我认识了四面楚歌中,乌江自刎的项羽;生灵涂炭中,起兵反秦的陈胜吴广;紧急危难中,智勇双全的蔺相如;流亡在外,却终登皇位的重耳……历史风云,世间百态,一次次震撼着我的心灵,其中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最为引人深思。

公元前494年,吴国进攻越国,越国军队几乎全军覆没,无奈勾践只得屈辱求和,按照吴王的要求。勾践得在吴国服苦役。三年里,他忍辱负重,一心复国。回国后,他又艰苦奋斗,励精图治,与百姓同甘共苦,最终,”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吞掉吴!“

勾践卧薪尝胆,雪耻灭吴的佳话至今为人们代代相传,它也为我们这些”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后人多了许思考:生活在当今的竞争大潮中,应居安思危,励精图治,居存思亡,艰苦奋斗;如果不具有忧患意识,不把目光放长远,畏惧困难而贪图安逸,得过且过,那么,他就会被这个社会淘汰,结果只会像吴王一样死路一条!

困难与挑战虽往往给人以挫折,却能催人奋进,给人以力量,而安逸与保守虽可以暂时保身,但却可以使人堕落而遭淘汰,所以,遇到挫折,就做一只同暴风雨抗击的海燕吧!只有这样,才能见到雨后的晴天!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8

意大利青年亚瑟·伯尔顿,出身富商家庭。成年后投身革命。由于疏忽,亚瑟在忏悔时不小心泄露了机密,使得战友被捕,令青梅竹马的女友琼玛误会。亚瑟还痛苦地发现自己竟是无限崇拜的蒙泰里尼神父的私生子。一连串的打击粉碎了亚瑟的心,他一锤子杂碎了心爱的耶稣神像,在书桌上放了一条伪装自杀的纸条,毅然离去,来到了南美洲。

在南美洲漂泊的13年,他受尽屈辱,历尽艰辛。他化名为牛虻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成为了一个坚定、冷酷、老练的人了。牛虻回国组织武装,偷运军火,积极准备起义。但最后本能逃生的牛虻却因为蒙泰里尼站在面前犹豫没有开枪而被捕。生父的劝降没能打动牛虻,牛虻也没能说动蒙泰里尼加入他们的组织。蒙泰里尼痛苦地在儿子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上了字,牛虻从容就义,倒在枪下。

蒙泰里尼是一个对徒们来说算得上仁慈的红衣主教,他对亚瑟的感情也有着浓浓的父爱。13年后,他们再次相遇,可是父子两人都有着自己的信仰。蒙泰里尼在要上帝(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作出抉择。对他来说,上帝是创造一切美好事物的神灵,是上帝让亚瑟没有淹死,是上帝把失散了13年的孩子还给了他……他无法舍弃他心中的上帝,又无法将他的爱分出一半来给儿子。蒙泰里尼最后目睹了儿子的死亡,但他很快也随儿子而去。

当蒙泰里尼痛苦地在上帝与儿子之间作出了选择时,他觉得以血赎罪的事应该在儿子身上实现;当儿子再也醒不过来的时候,他又后悔自己作出的选择,因思念儿子而精神失常。

在蒙泰里尼看来,他一时间作出的选择是对的,可等心爱的儿子再也不能回到他身边时,他又无比悲伤,他在当时没有认识到儿子对他的重要性,虽然当时他也爱着儿子,但他不能背叛他的天主。一段悲剧是因为当时作出了错误的选择就上演了。

有人曾说:“选择就意味着失去。因为任何一种选择,必须以放弃和推动某种事物为前提,否则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这说的不也是这么一种道理吗?选择是多么的重要,它关系着未来事物的发展。我们无法后悔自己的选择,更无法改变当初的选择。面对着一道道人生中数不尽的选择题,如果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误了大事,酿成了严重的后果,那今后的人生又该何去何从呢?

所以要学会选择,学会放弃。“宠辱不惊,闲看亭前花开花落; 去留随意,漫随天际云卷云舒。”这才是人生的彻悟境界。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9

看完《蔡康永的说话之道》这本书之后,我就特别想想写一些读后感,但我对说话之道的境界不是很高,只是回到最基础的话题,那就是想写写人生之道——成熟与成功。

成熟就是去书店买本书,在不知道书本的好坏的情况下,如何去选择。有时候觉得这个话题,其实就像上大学一样,我们学到专业知识,却用不到工作和生活中,甚至不是这个行业。可是工作之后发现,大学的东西根本不够用,那是因为社会是真正的大学。其实成熟跟上大学一样,它的标准并不是专业本身,而是学会利用基础知识和社会实践经验去判断。这些标准其实都是最基础的、基本的。当我们学会用理智的常识去选择和判断的时候,这就是成熟的标志了。看似简单,却很不容易。

成熟和成功的区别是,成熟是相对固定的,它则重于类似于炒菜的一些准备工作,而成功就是类似味道的问题。我一直思考一个问题就是我们食堂有两家窗口,北边的生意却十分红火,那是因为味道好。尽管重量少了一些,但只要不是太悬殊的原则就好。因为我们都喜欢吃分量足味道可口的饭菜。

所以说,成熟只是成事之道,之初。成功只是成事的经验和结果。没有成熟,谈何成功。它们都是相对的,但只要不是原则问题,其他就是能力问题罢了。

所以我推断的结论是成熟是原则问题,成功是能力问题。因为有时候我们思考问题不用那么复杂,只要简单实用,真实有效,我想这就是结果了。生活最好的态度就是坦然面对并快乐着。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百年孤独》我并没有真正看完,只是大致浏览了一下,算是知道说了些什么吧。尽管深层次的体会我没有,那种深层次的共鸣也没有。但是我还是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一些感触,因文中人或是介绍的事带来的感触。

我喜欢一部小说,也许会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却必定有能然我流露追忆、思绪纷飞、共鸣,人生的、生活的、哪怕是关于看待某人或是赞同某个观点这个缘由。《百年孤独》恰好拥有这点。虽然它刻画的事一个虚构的世界,但是其中的种种不正是现实的印射吗?深刻的东西我体会不到。毕竟我经历得不多,或许真实的我看到过很多,然而没有深思,我又怎能理解。

人是矛盾的结合体,我非常赞同。因为我就是一个例子。对于《百年孤独》我觉得它扣住了我的心弦。每个人心中、脑里都有一个虚构的世界——天堂般或地狱般。《百年孤独》的曲折离奇真正让我感叹,至少我内心的虚构世界没有这么繁杂,怎能不喜欢?怎能不对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肃然起敬。但是就算这么多让我沉浸的东西却也让我觉的无味,也许是因为我是个太实在的人,虚构到底是不可能的。而文中那样曲折的故事情节更让它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令我们大哭、大笑、引吭高歌和长吁长叹。但是过后,过后这些都不只是一场心灵盛宴,能留下什么?不过刹那间那些情愫。于是我不得不有点厌恶它,好像我内心那般完美的世界我也只会深藏,只由于那是虚幻。

“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

没看完全文或者是没看到最后。我们肯定无法理解这句先在卷首的话的含义。但是我们应该可以揣度出全文主题,一个家族的兴衰史吧。看完后,确实我的推断没错。只是这如何兴、如何衰细嚼谁能知道。有时吸引读者眼球不需要太多的话语,也许只要一个悬念,一个引子,丁点儿可以揣摩却让人不敢确定的提示。

其实每个人都是布恩迪亚。每个人都有他自己认为或是人们赞同值得谈及的经历;每个人都冲动过,做过错事,被惩罚过;每个人都曾因为一个突然迸发的奇想干过如今看来不可思议的事;每个人也都有每个人坎坷的人生。只是它们有事情大小不痛、影响大小不同等等,同性质却质量不同而已。

对于家族这个概念,我不是很清楚。如今的社会关于家族概念早已开始淡化。我们能触及的越来越少。但是小说中的布恩迪亚这个家族却是把兴衰清晰呈现。发家也许并不需要某次奇遇,却必定有一个能干的第一人。衰败不是金银的多寡取决,只要族中人一代不如一代。这不衰败又能往哪个历史方向继续碾动车轮。

最后,文中的种种人物关系使得我非常混乱,国外的种种理念也让人无法理解。这是我想更深刻认识的阻拦,知道最终我也没有冲破。观念问题吧,有些东西改变很易,有些很难,也有很多不可能。

收笔处。我不得不评价下这部小说的结尾,充满魔幻的结尾。原来整个家族兴衰早已被一卷手稿记录,且把这个构造的世界毁灭。让人意想不到,也给我们一些关于此的联想。

那个故事中的人是故事中一卷手稿里的故事;那个故事却又只是作者手中的一卷手稿;那我们呢?这个世界所发生的一切是否也只是上帝那些未知手中的一卷手稿中的故事?

尽管此不可能,但是看过这小说后我们又怎能没有这样的联想呢?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今年暑期里,我和妈妈到登云路的文化商城买了《环游地球八十天》(法国凡尔纳)这本书。我仅用1天时间就把书看完了。

书中那生动的语言和惊险的情节深深地吸引了我。

1872年10月3日,在英国伦敦改良俱乐部里,绅士福克先生与朋友们的几句闲聊,变成了以2万英镑为赌注的80天环游地球的赌局。福克先生坚决相信80天内可以环游地球一圈。于是他立即带领新仆人路路通(洛旺)开始了这次环游。那时交通还不发达,要完成这次环游真是不可思议呀!

一路上,福克先生被警探费克斯跟踪、阻扰,还遭遇重重险阻,但他并没有放弃,而是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终于返回伦敦,还提前了24小时。

在途经印度时,他们救了一个女子----艾娥达,她是土王的妻子。当时,土王死后,僧侣们要她陪葬。福克先生知道后,劝说向导和路路通去救她。路路通趁着那群僧侣未醒之际,悄悄地爬上了火葬坛。然后又借着依然漆黑的夜色和火光的映照,把年轻的艾娥达从死亡中救了出来!艾娥达非常感激福克先生和路路通,连声说谢谢!

看到这里,我觉得好佩服福克先生他们的勇敢和机智!换成我,就不敢去救艾娥达,因为我怕被那几个僧侣抓到。

不久,他们又乘坐火车去美国纽约途中的一个叫哈莱克堡的地方,火车经过一座锈迹斑斑的铁索桥时,遇到了野蛮的西乌人来打劫。他们机智地打死几个土匪,并阻止了急速中的火车,救了全车的人……

故事很精彩,我感觉自己好像也和福克先生他们一起经历了磨难,环游了世界。他们经过了美国、西班牙和澳大利亚等国家,他们还来过香港呢!

书看完后我懂得:以后不管条件怎么样,困难有多大,只要敢于行动,世界上就没有做不成的事情,就像有一句话说的那样: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安妮,安妮”,看完《绿山墙的安妮》,我仍思绪万千,嘴上呢喃着“安妮”的名字,久久不能自拔,也许这就是加拿大作者蒙哥马利的笔触魅力。

绿山墙的马修与马莉拉兄妹俩想找个帮手,打算从孤儿院收养一个男孩,不料阴差阳错,孤儿院送来的竟是一个满头红发、喋喋不休的十一岁女孩安妮。小安妮天真热情,满脑子都是纯真浪漫的思想。然而,由于酷爱想象以及“爱美之心”,安妮给自己惹来了一连串的麻烦,她不断得闯祸,同时也不断得在改正错误。在朋友、家人和老师的关爱中,安妮渐渐变成了绿山墙里快乐成长的小主人。

马克·吐温曾高度评价这部小说,声称“安妮是继不朽的艾丽丝之后最令人感动和喜爱的形象”。的确,安妮这种乐观向上、追求幸福、渴望美好能使人从内心情不自禁得发出一种喜爱。尤其是她用乐观面对生活的态度,令我感慨不已。她的乐观让我不由得想到了这么一则小故事:

两个推销员被派到非洲去推销卖鞋。其中一个推销员很悲观,在拍回公司的电报上写道:“立即返回。这里没有人穿鞋。”另一个则乐观的写道:“绝佳机会。将能卖出一百万双,因为这儿还没有人穿过鞋子。”

每件事都有两面性,有好有坏,我们应该向好的方面去想,要豁达乐观。萧伯纳曾说过:“人生有两个悲剧:一个是万念俱灰,另一个是踌躇满志。”万念俱灰往往在困境中产生。人生在世,谁都会遇到挫折,挫折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的。这时候,我们应该把握好自己的心态,选择乐观的生活态度。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常常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心若在,梦就在,只不过是从头再来……”著名歌唱家刘欢的《从头再来》中就有那么一段歌词。失败了大不了就从头再来。

生命并不是一条直线,当身处逆境的时候,不妨用“塞翁失马”的故事来开导自己,往好的方面想。要懂得看到自己的优点,告诉自己一切还有希望。像安妮一样,乐观向上,便能“柳暗花明又一村”。

很多时候,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着急赶路的时候,不妨坐下来随时倒出鞋子里的沙子,只有丢掉包袱,轻装上阵,我们才能走的更快、更稳。祸兮,福之所倚,用旷达向上的精神去面对生活,展望未来吧!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张恨水的《金粉世家》演绎了一出豪门的兴衰史,他把写作的重点放在了“家”上,在描写上尽量生活化,语言上极具趣味性。冷清秋与金燕西婚姻悲剧可以看成《金粉世家》向前推进的一条线索,金家的由盛转衰的过程也可以看成是一条线索。这两条线可以看成《金粉世家》的主线,在主线下面张恨水又设置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分线,如金家八个兄弟姊妹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金铨与金家太太可以分别看成一条线,小怜与柳春江的爱情可以看成一条线等等,在小说中的分线其实远不止我列举的这些,这里就不在一一列举了。

《金粉世家》由这些线交织形成了庞大的网状结构,引出了许多或生动有趣,或可悲可气的故事。《金粉世家》可以看成是一部家族史,也可以看成是一部社会史,他展示了社会的方方面面,各阶层不同的生活面貌,社会上层的官员、商人,社会底层的平民、戏子以及丫鬟等等人物形象都被张恨水刻画的细致入微,展现了他一向细腻的笔法功底。

《金粉世家》是深受《红楼梦》影响的一部巨著,这是张恨水吸收明清章回小说所带来的必然结果,无论是《金粉世家》还是《红楼梦》他们都有意的抬高了女性的地位,站在了赞美女性的一方。在《金粉世家》中金家的四个兄弟个个是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样样俱全。而金家的四姐妹却都被塑造成知书达理的知识女性。就是金家的丫鬟在张恨水的笔下也成了具有思想,极具个性的人物。张恨水在某些人物刻画上借用了《红楼梦》里人物性格的壳来导演自己全新的故事,如小说中的冷清秋与小怜其实都借用了林黛玉某些部分的性格特征。像是把一个人的性格拆分在这两个不同的人物上,然后在赋予这两个人物不同于林黛玉的其它性格特征,那么这就成为了作者造成出的新的人物形象了,因此我们说冷清秋与小怜都不是林黛玉,但在她们身上却能看到林黛玉的影子。

《金粉世家》在思想上批判了官场的腐败,揭示了官场斗争的险恶以及勾心斗角,反应了社会的黑暗。而张恨水的这种批判不是停留在口号式的,而是通过故事的本身来展现的。用小说中人物的所做所见所听来进行了全方位的展现。官场腐败的描写主要由凤举、鹤荪、鹏振三人引出,他们三人靠总理父亲的权利,顺其自然的就当上了官。可话说回来,他们不靠当总理的父亲,不去当官,还有其他赚钱的本事没有?事实还真没有。

这也是金铨死后,金家惨败,最终分崩离析的根本原因。金家的子女全是靠当总理的父亲才会有安逸的生活,因为官场的腐败他们才会这么有钱,不仅有人贿赂他们,他们更是可以用手中的权利大做生意,赚钱的途径那是多种多样,正所谓有权就有钱就是这个道理。金家的子女是一群寄生虫,这是毫无疑问的,难道只有金家的子女是寄生虫吗?实质这种寄生虫还有许许多多,而且是官场越腐败社会越黑暗,这种寄生虫就越多。金家光鹏振一人就可以领三个公务员的工资,并且都不用上班,腐败程度让人瞠目结舌。

其实不只是凤举、鹤荪、鹏振三人这样,所有当官的都这样,早上已过10点衙门一个人没有,就算是去衙门也是喝茶看报无所事事一天,去也是无聊一天,你说他们不整日吃喝玩乐,花钱如流水才怪,因为大家都这样,他们几兄弟不吃喝嫖赌,别人不说他们是傻子才怪呢!金家四兄弟要谈什么奋斗、发奋就谈不上了。因此,金铨死后,其它当官的都排挤金家,废掉了他们的官位。正应了那句“树到猢狲散”。他们怪自己倒霉,死了老子,可能在别人眼里也是这样想的,却不反思自己,他们除了压榨百姓,来获得富裕的生活他们还剩下什么,这些人可能丢了权力,连社会最底层的人都会不如,因为他们不仅丢了良心,还丢了劳动的本领。

《金粉世家》中的爱情线向来也是备受读者关注的,特别是金燕西与冷清秋的这条爱情线,张恨水还用柳春江与小怜的爱情线与之做了对比,一喜一悲,冷清秋是悲剧,小怜是喜剧。金燕西与冷清秋的爱情悲剧是什么原因呢?冷清秋本知道金燕西是一个纨绔子弟,整日游手好闲,她为何还往火坑里跳呢?

我想说如果不是金家惨败,冷清秋跳进的不是火坑,而是金坑,即便是金燕西不爱她了,去找其她女人,只要不威胁她的地位,只要金燕西还肯敷衍一下她,她会选择就这样浑浑噩噩的过一生。金燕西追冷清秋只用了一招就是投其所好,你缺什么我就买什么,冷清秋就上钩了,再加上金燕西也算穿着时髦的风流少年,还有什么不肯的吗?再加上社会底层的人都有这种心态,想靠婚姻来改变自己处于社会底层的命运,就算冒险也会试一试,冷清秋对于金燕西的这个人是欠缺考虑的,特别是香山那一夜更加的草率,以致怀孕,让自己完全没有退路,不得不逼金燕西娶她,这就有点让人联想冷清秋是爱金燕西这个人呢还是爱金家这个家庭呢?

而金燕西也从始至终没有爱过冷清秋,他爱钱多过爱人,只是被冷清秋不是脂粉气的女人而是清淡的气质所吸引,当自己成为没钱的穷光蛋,他的本性就完全暴露出来了,对冷清秋恶言相向,为了钱便毫无骨气追白秀珠,毫不念及与冷秋清的夫妻情。反而是冷清秋这个女子还比他有骨气,清秋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最终在大火中悔恨的离去。最终自食其力靠卖字教书为生,这点我是非常的佩服清秋的,正所谓“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小怜这个人物形象写的非常让人垂怜,虽然自己是丫鬟,从来不自怨自艾,有才学,有美貌,有气质,能思考,又温柔善解人意,应该是理想中的女性形象,正是小怜从一开始是想嫁给柳春江这个人而不是柳春江的钱所以小怜的结局正是冷清秋的反面,她过的非常的幸福,找到了自己所爱的人,当柳春江追小怜时,她并没有兴奋认为这是改变命运的机会,先是忐忑,再是回绝,当柳春江表现出十二分的诚心,小怜被她感动,当柳春江说不嫌弃她是丫鬟,并带她去国外时,小怜表现出了坚定的决心毅然的勇气,逃离金家与柳春江私奔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其实《金粉世家》蕴含的东西还有许多,正等待着你细细品味,慢慢发掘,以上所诉也只是自己一家之言罢了,还望各位指正、指教。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前段时间,我看了一本好书,它的名字叫《绿山墙的安妮》,里面的主人公安妮给我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

披着红头发的小姑娘安妮,本来是不会与马修和玛丽拉两兄妹成为一家人的,因为年事已高的他们本想领一个男孩儿,可是由于孤儿院工作人员的阴差阳错,给他们带来了一个女孩安妮,但就是因为她,为这个绿山墙吹进了一股清新的风,给这个寂寞的农家增添了生活中的种.种乐趣。她凭着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以优秀的成绩考上了夏洛科镇“女王学院”,可是为了照顾她的养母——失去了马修、又瞎了眼的孤身的玛丽拉,毅然放弃自己的大学梦。

我从安妮的身上读出了许多让我学习的地方:有自尊心,有责任感,不懈努力的勤奋,尤其是她那乐观向上面对现实生活的精神,让我感慨不已。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都是悲观的,比如说碰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挫折,先是自己重复地弄几遍,等还是得不出结论,就泻气了,就把这些困难、挫折忘掉或跳过,如果我们每次都这样,那么我们就会失去对自己的信心,甚至有人还会感叹命运:“哎,我今天真倒霉啊,我运气不好啊!”这样,我们就会因悲观而被一点点侵蚀自己,缓缓地倒下。

责任,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安妮是一个答应别人就一定会做到的人。更让我感动的是她以第一名的成绩考上了大学,没想到安妮居然放弃了,因为她要负起照顾为自己付出许多心血而如今影只形单的玛丽拉的责任。

乐观向上的精神让每个人都充满朝气,而悲观的人生却是一潭死水。让我们都像绿山墙中的安妮一样,从她的身上吸收闪光点,在生活的每一处闪烁。让我们都用美的眼睛看世界吧,这个世界将会处处充满爱心、充满欢笑、充满鸟语花香。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直到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裂心肺的痛苦呻吟,我不要看到不幸的泪,不要看到绝望无助的眼神,我要听到全世界人民高声颂读渴望世界和平的赞美诗,而不是吟唱无助的咏叹调。

初涉《安妮日记》大约是在两年前吧,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的交流。正是这番不寻常的交流使我的心灵有了如此的震撼与触动。小女孩名叫安妮,出身在一个犹太家族,父亲是一家糖果公司的老板,因此小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然而,正值豆寇年华的小姑娘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悲惨遭遇。希特勒发动了对波兰的突袭战,二战由此爆发,接下来便是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无奈的安妮一家悄悄躲进了父亲公司中的一间密室,躲避战争。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安妮一家被凶恶的纳粹党徒关进了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是,安妮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坚强,她努力。她每天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少女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为出色。出人意料的是日记突然中断了,无奈的她终于含泪倒在了黑暗中,但是她的精神并没倒,坚强的犹太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法西斯政策倒台了,她们获得了重生。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听,远处传来了颂读赞美诗的声音,浑厚而圆润的嗓音萦绕在我们耳际。人性的光辉!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前几天爸爸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八十天环游地球记》。

这本书讲的是一位英国绅士费里亚·福克先生和朋友打了个赌,要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朋友们认为不可能。要知道,当时飞机还没被发明,要在短短八十天环游地球一周,几乎是痴人说梦。

费里亚·福克先生是个生活很有规律的人,就像一部机器。上一个仆人就是因为刮胡子的热水低了两度,所以被辞退。然后一个新佣人来了,外号“路路通”。打赌之后他就带着新佣人路路通踏上了旅途。路上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遇到了很多困难,每一次福克先生都能凭借他的沉着与智慧化险为夷。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救出艾娥达的事。福克先生他们到了印度,听说一个女人要被烧死,就去救她,她是因为嫁给了老土王,老土王死了,她就得陪葬。后来路路通假扮老土王把她救出来了,那些当地人知道自己上当了,就立刻追赶他们,但是没有追上。那位夫人非常感谢他们,最后成了福克先生的终身伴侣。最后福克先生和路路通终于在第七十九天完成了环球旅行,回到了伦敦,赢得了这次打赌。

这本书通过环游地球这件事,赞扬了福克先生聪明勇敢、沉着冷静、乐于助人的好品质,我很喜欢这本书。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百年孤独》,作为为马尔克斯赢得了诺贝尔文学奖的成名作,它无异是一本不容错过的精彩小说。不少人分析这部作品,说它反映了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等等。我没有足够的知识供我写下如此深刻的评论。因此只能作为读者,去讲述这部小说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两位迥然不同的女性。

“乌尔苏拉象丈夫一样勤劳。她是一个严肃、活跃和矮小的女人,意志坚强,大概一辈子都没唱过歌,每天从黎明到深夜,四处都有她的踪影,到处都能听到她那浆过的荷兰亚麻布裙子轻微的沙沙声。”

比起那个无比经典的开头,我想这句话要显得平凡的多,因此通常不被人所注意——这是这本书中出现的第一句正面描述乌尔苏拉的话语。正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乌尔苏拉这样一位看似平凡的女人,她的勤劳和坚强是她身上最为耀眼的闪光点。她是一位妻子,一位母亲。无论是她的丈夫为怪异的学术痴狂之时,亦或是发现她的子孙陷入了怪诞的命运之中,她都不懈地与命运抗争着。试图让困境得以扭转,让人与人之间多一丝联系,统一起分散的力量。

尽管最后这种尝试仍以失败告终,而她的晚年也在由眼疾带来的模糊黑暗和过于长久的岁月所致的逐渐衍生的的孤独感中度过。但她的热情坚强,在一堆性格孤僻怪异的族人中显得尤为珍贵难得。而由她所操持的,几代人同堂而居的生活,也一度是《百年孤独》中最为幸福美好的场景。阿玛兰塔·布恩迪亚,乌尔苏拉的小女儿,这位面容娇俏的少女爱上了钢琴技师皮埃特罗。

嫉妒使她不惜一再破坏表亲丽贝卡与他的婚姻,直到无意中毒死了哥哥的妻子——年幼而贤淑的蕾梅黛丝。强烈的悔意与仇恨交织,扭曲了她的心理。她与皮埃特罗交往,但却又拒绝与他结婚,使得皮埃特罗为此自杀。出于悔恨,她故意烧伤一只手,终生用黑色绷带缠起来,决心永不嫁人。但内心的孤独、苦闷让她难以忍受,甚至和刚刚成年的侄儿厮混,即便如此她始终无法摆脱内心的孤独。她把自己终日关在房中缝制殓衣,缝了拆,拆了缝,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

对布恩地亚家族来说,孤独是一种通病。或许即使不存在皮埃特罗,阿玛兰塔的结局并不会有多大差别。在不断重复的命运里,皮埃特罗是一个起点,让阿玛兰塔告别了少女的活泼纯真。她一生都在渴望爱情,同时一生都在排斥爱情。在这种矛盾的煎熬中,度过了自己的一生。

乌尔苏拉和布恩迪亚经历,可以说是《百年孤独》中,本恩迪亚家族命运的影射——注定与无法摆脱的孤独相伴而老。小说中的魔幻色彩,使得家族的经历被冠以“命运”一说。但实际上许多事物的转变是有迹可寻的:出于人性的贪婪、嫉妒,挑起了战争,引发了死亡;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冷漠,个人逐渐变得孤僻而与群体失去联系。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战争与和平》是俄罗斯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作品,即使是平凡的人物也能写的让我们对其充满了敬佩。战争是残酷的,但在战争时期却会让我们更加盼望和平。现身在一个和平的年代,我们是否应该珍惜现在温馨的生活呢?难道非要等到失去后才追悔莫及?不,应该从现在开始把握!

我向来是不喜欢看历史题材的书籍,但是,《战争与和平》是我第一本喜欢的历史题材的小说。在阅读这本书的时候,一方面融入书中情节中,体验书中主人公的思想变化,另一反面也不禁的发人深思:和平的重要性。

《战争与和平》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是一部人民战争的英雄史诗。小说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场面壮阔、结构清晰、人物形象鲜明,有一种大海般恢弘开阔的美;同时,小说时代感强烈,虽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却反映了农奴制后俄罗斯前途和人民作用的问题。因此,《战争与和平》当之无愧地是一部“了不起的巨著”!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罗斯、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罗斯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书中刻画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如:性格内向、意志坚定的安德烈,有较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心直口快、易动感情的彼埃尔,缺少实际活动的能力,侧重于道德理想的追求;女主人公娜塔莎则是个情感丰富,生机勃勃,热爱大自然,接近人民,具有民族精神的女人。他们在保卫祖国的战争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而以库拉金为代表的宫廷贵族的贪婪、虚伪和堕落的个性,也被刻画出来,并进行了无情的鞭笞。

我们反对战争,但是,我们绝不惧怕战争。当战争来临时,我们也同样会拿起武器,去保卫自己的家园!去保卫自己的安静、和平的生活!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第一次如此大规模的接触鲁迅的文章,才会真正感觉到“大文豪”的文豪之气所在。薄薄的《呐喊》中虽然只有十几篇文章,但不乏经典之作,如其中的《狂人日记》和《阿Q正传》。一部作品或者一篇小说能经历时光的筛选和磨炼,然后流传至今,思想的光辉丝毫不褪色,那应该是其中的内容更多是表现出深层次的意义,而《呐喊》正是如此之作。虽然鲁迅先生早已作古,但其文笔文风仍不是活力,而在《呐喊》中对国民性赤裸裸的剖析和抨击,在今日看来,更有另一番风采。对中国国民性的抨击,不止是鲁迅一人,像林语堂、柏杨之辈,也对中国的国民劣根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但与他们所不用,鲁迅的《呐喊》更对国民性“劣根”的“根”进行剖析,从整体的民族性入手。一个民族“国民性”的形成,自然与几千年来文化的潜移默化的熏陶有密切联系。几十年前,我们的国民性如此,今日,或者几十年后的今日,“我们”或者“他们”也会如此,劣根犹存,这边是国民性的“根”。

鲁迅曾说,他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中国人。不可否认这与当时国人思想钝化,麻木不仁有关,而这一切的形成又离不开当时的时代背景。他在《呐喊》中对整个国民性进行猛烈的剖析抨击时,其实也就是在对自身的剖析和检讨。正如其中一文所说的那样“人性大抵都如此,只不过是个人控制能力不同罢了”。

从《阿Q正传》中,更能明白鲁迅文笔的不朽,或者说是阿Q的不朽。其实阿Q一直都没有走远,也许就活在我们自己的身边,甚至有时候就是我们自己的本身,或许我们不愿承认罢了。鲁迅用浓墨描写阿Q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在“借鉴”自己或身边的人。而阿Q发明的“精神胜利法”,更是我们中国国民性中的“精粹”,也是我们很多时候都得以借用的“秘籍”。看看我们以前的“天朝上国梦”,看看我们现在还把自己得不到的当作是对别人的赏赐,斗不过别人,便躲在自家的被窝里显耀祖宗的余威,就算在睡梦中,嘴角还露着轻轻的轻蔑笑意的痕迹,俨然一副阿Q标准像。

读鲁迅的书,尤其是呐喊之类,读多了,每次都有心惊胆战的感觉,甚至有时还会有冷汗直冒,模模糊糊中似乎是在隐射到自己的“劣根”,时不时总要抬头环视四周,看看别人有没有发现自己的异样。

之前曾经看过一篇关于评论鲁迅的文章,大体是说鲁迅在猛烈抨击国民性的“劣根”时,国人看了隐隐约约“知其所指”,但又不会感觉“害怕”,那是因为这种劣根早已根深蒂固,四海皆是了。你如此,我亦是,他一样,既然大家都如此,那怎会有“害怕”呢?

在国民的迷茫中,鲁迅大声疾呼,奋力呐喊,只是他那薄弱的声音有几个人会听到呢?听到的人之中又会有几个明白呢?而明白的那些人又会有几个去改变呢?

也许,更多,更多时候,都自己在无力地呐喊。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品读目送时,不知不觉地就会进入到文章中,随着作者的脚步感受人间的真情。她写的文章既有女儿般的柔情、细腻,可又不失坚强。读来就如同作者正守着一杯茗茶,与你徐徐道来生活中细小甚至微不足道,但是又无时无刻不触动你心弦的故事。亲情,友情……

文章第一个故事,是写作者送儿子去上学。可是如今儿子早已长大,思想也开始成熟。不再是那个若干年以前拉着妈妈的手,怯生生地用两颗纯洁的眼眸小心地试探着这个陌生世界的孩子了。而如今儿子也只是勉强忍受母亲的柔情,不再如同刚上小学时,一步三回头地不舍得望着母亲。在儿子过安检时,只给这个为他操劳了一生的母亲留下了他那清瘦的背影。

可当年,作者正值儿子这个年龄,让父亲送到学校时,也一样的最后留给父亲的仅是一个背影罢了。文章最后写到:不必追。这句简短但又富含着深意的一句话,如同一块硬物,触到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它是对生命成长的一种尊重,是对生命即将消逝的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待生命的高度理性。

母亲,这是一个再熟悉不过的字眼。是母亲陪着我们成长,包容我们的过错。也是母亲在我们最累的时候安慰,陪伴着我们。

作者的母亲已经老去,神志也开始不那么清楚,可是唯一不变的就是对儿女的爱。就好像她宁愿忘记自己是谁,也一定要记住儿女的面孔和名字。即使再心碌,也不要忘记回家看看。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孤独的身影,正痴痴地等着你回家和他们说说话。老人只要儿女能在身边,还有什么可想的呢?

《目送》以最能打动人心的故事,走入我们的生活。给我们以人生的启迪。告诉我们要独立,要坚强。因为: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活着》七年级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傲慢与偏见》《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

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

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

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

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

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