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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通用20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3.27W)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

读书对我们益处多多,从古至今,无数的贤人都体会到读书的益处和乐趣,我们就来聊聊读书的好处吧!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通用20篇)

古代的那些文人墨客,都有一个相同的爱好---读书.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是每个人都做过的事情,有许多人爱书如宝,手不释卷,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那么,读书有哪些好处呢?欧阳修曾说过“立身以立学为本,立学以读书为本”可见书在这位文豪心中是多么的重要,李苦禅也曾经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欲上进先读书”,这句诗深刻的告诉我们书是多么的重要,好似鸟儿的翅膀……

你感受到了读书的好处了吗?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帮助学习课内知识。

让我来谈谈自己的读书经历吧!像许多人一样,我也有自己爱读的书,如漫画、小说、自然、科技等等,但其中我最爱的还是《世界地理》和《动物世界》。每每读到那些奇异、有趣的故事、自然现象,我就会对这个无奇不有的世界叹为观止。有时读得入神,仿佛身临其境,在险峰上、沼泽中、海洋里、溶洞内……神游其中,怡然自得。在获得读书的快乐的同时,我又获得了许多知识,在一次地理课上,老师给我们看了几种澳大利亚特有的物种,同学们都不知道,我因为在课外书上看过,所以很了解,便介绍给同学们。读书的好处我心领神会!

总而言之,善于读书,便如同和一群有知识、有文化、有个性的人交流。同学们,让我们同沐四季风,共享读书乐,与书交朋友!让读书之花盛开四季校园!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2

生命因享受读书而精彩。对我来说,读书就和吃饭一样,已经成为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一餐不吃觉得饿,一天不读觉得慌。

人生离不开书,人们在读书中成长,在读书中成熟,这正如高尔基所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一位睿智长者,它引领人们在读书中品位人生,享受人生;它指导人们在阅读中感悟人生,挑战人生。“读优秀书,做高尚人”,走进名著,从名著中汲取丰富的精神养料,有助于我们素养的提高。

读书,使人聪明;读书,使人提高能力;读书,能够让灵魂脱胎换骨;读书,可以升华境界。除了读书,还要学会做读书笔记,记下读书感悟,留下认真读书的痕迹。做读书笔记不仅能对书的内容不易遗忘,更有助于培养勤于思考的习惯,提高思维的条理性和深刻性,加深对内容的理解,有助于提高语文水平。每读完一本书,你总会涌出许多感受、体会、启示或疑惑。对于书中的观点、人物的言行、写作的手法,读后总有自己的见解与评价,将自己经过思考后的独到见解与评价记录下来,是一件很有价值的做法,有利于提高自己的阅读素养。

让我们珍惜、利用大好时光,使读书成为生活的美好旋律。多读名著、勤做笔记、观察多彩人生、充实丰富的经历,在读书中获得无穷的乐趣!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3

近几日阅读了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八十天环游地球》,作者塑造的绅士福克先生的形象是一个富有正义感、意志坚定、同情弱者的人,作者对地理、航海知识与对生活的热爱体现在字里行间,激发了阅读者的想像力,我觉得读起来很有带入感,引人入胜,感叹经典就是经典的同时,同时想起了前多少年阅读过他的另一作品《海底两万里》。这部作品里的尼摩船长与福克有同样的精神风貌,这样的作品在不同的年龄段、不同时期阅读都有不同的感受,作者对科学知识的敏锐认知和对未来的大胆想像,在人类的发展史上实现了很多吧!太佩服了!像潜水艇不是已经实现了吗?很神奇的想像力,可以激发多少人对自然科学的热爱与向往。一个有趣的人,难怪作品会被翻译成各种语言流传,被世界各地的人们所热爱和感动。

一个闪烁着智慧光芒的人,作品主人公福克的自制能力像钟表一样机械,但他对艾娥达夫人施以援手时的果敢,我觉得这样一个自律得近乎冰冷的人是一个内心温柔的人,当然因为这一举动而后收获了爱情。旅途中他使用各种交通工具,高价买大象的那一段果断而又温暖,因为最后他以丝毫不夸张的方式把这头大象送给了向导,一路送他们到达乘车点的一名当地人,充分体现了他的正义感和同情弱者的品质。对有些人可能会是付给应得的酬劳而已,也足以表达感谢!

福克先生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这是我最希望看到的结果,虽然开始我觉得他没有欣赏沿途的风景,而是马不停蹄的赶路,实现这个目标是否有些单调,可是读完这个作品,我改变了这个看法,他是幸福的,因为有了自律的品格,才有了后来的结果,而且旅途中遇到的困难和战胜困难的过程,与这个过程中参与进来的人们的相处,无一不丰富了他的旅途生活。今天得空把这一点点感受写下来,算是一个读后感吧!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4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研究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向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牛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忙下坚持革命。他把自我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之后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激上帝!’‘感激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必须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并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仅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景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景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明白,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仅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5

牛虻死了,在敌人的刀枪下我们这位不同寻常的朋友永远的离我们远去了。它被意大利的军事法庭给谋害了......不!是蒙太尼里,是蒙太尼里大人,是人们敬爱的以慈悲为怀的蒙泰太尼里大主教,是牛虻深深爱着的亲生父亲呀!是他害死了牛虻!是他使我们伟大的革命先驱者永远的安睡于他为之奋斗过的土地."哈哈"这一切的一切是多么可笑,多么富于滑稽色彩呀!"面对牛虻的亡灵,我鄙夷的一笑,从牙缝中挤出这句话.

难道不是吗?牛虻呀,你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平时你对着那些腐败污朽的军官,那些带着羊皮的传教士,肆意的辱骂,嘲笑,戏讽,气得他们白眼直翻,真是大快人心.可此时,由于你意念的一个差池,你不得不静静的躺在那,让他们对你指手划脚,狂妄大笑.要在平时,他们是绝对不敢这样当着你的面咒骂你的,你那比剑还要锋利的舌头每次都会驳得他们哑口无言;每次都会削掉他们身上的一层皮,每一次无不增加了他们对你的恐惧!但是现在,我说什么也没用,倘使我叫得天掉下眼泪,喊得地痛苦破裂,你也不会再回来了!这是因为什么?

是爱!是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难解的字!是一个交织着无数故事,包容千万句话的一个微妙的字体!

五年的人间地狱般的生活,五年的丢失灵魂倘若行尸走肉的生活,五年的被尊严抛弃的生活,被毒打近乎于死亡,被病折磨得好似去了鬼门关。被杂耍班吞噬了心灵上的正常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在这五年,他的生活状况令我一个局外人都不禁颤栗,更何况他本人?但是这一切都没折断他对蒙泰尼里的爱。

虽然蒙泰尼里欺骗过他,虽然他不得面对残酷的现实独自体验,……但它仍是“忠贞不渝”地爱她的父亲,像青年意大利党的誓言:“为了上帝和人民,忠贞不渝”

就是这些,在他骑马逃走的那一瞬,为了保全父亲的性命,他的手软了,而前面等着他的却是死亡。

就是这些,使他两次失去了琼玛,使他不得不离去。她失去了做琼玛丈夫的权利,他甚至就只吻过深深爱着她的手一次。这种痛苦,是多么折磨人呀,这不是人们所能接受的,不是!

他是伟大的,牛虻这个名字,会让我铭记于心的,他的死很惨但并没减少他的英雄气概,面对一个个稚嫩的不得不服从于军令的行刑士兵,他竟是那样从容,“来吧,孩子们,把枪往左些,抬高点,人站直了,就把我比作你们的统领来打我,勇敢些吧!”瞧,这就是人民的战士,这就是英雄本色!虽然英雄倒下了,但它出色的指挥才能,干练的作战手法,犀利不饶人的文章,都让人无法忘记的,他的精神永远笼罩于我们的那片天空。

虽然英雄到下了,但是我敢肯定,只要有压迫,只要需要英雄来为国战斗,这片土地上就会有下一个英雄站起来,前人倒下来了,那么后人就会接替他,英雄的精神会永存的!

自由的光环是耀眼的,但它需要人们去不断维持,我愿做自由的使者,传接自由的火炬,我相信自由的光芒永不息!我们伟大的革命者,不会白白牺牲的,未来在我们手中定会充满希望!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6

人生,就是一次次相遇,夹杂着一次次伤感的别离。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目送》。它讲述了作者龙应台与身边的人所发生的目送故事,让我深有感触。

龙应台的儿子第一天上小学时,独自一人背着书包往前走,但他时不时回头,视线与母亲的目光隔空交汇。母亲依依不舍地目送自己的儿子一步一步向独立走去。

读到这里,我顿时回忆起了自己第一次上学的情景。我与妈妈互相目送,一刹那,我隐约看见妈妈的眼角出现了一道泪光,自己也不由自主地流下了眼泪。我们是多么舍不得啊!但我知道,这时我们只可以离别,因为我要学会坚强、独立的生活。最后我们恋恋不舍地离别了。

目送亲人的生死离别是多么的伤感。当龙应台父亲的棺材被抬入火葬场时,她深深地凝望着,因为这是今生最后一次目送父亲。朦胧中,我脑海里浮现出一个画面。那是在20_年奶奶去世的时候,我很舍不得地望着她的棺材被移入炉里,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目送奶奶,也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感到生死离别是多么痛苦!

看完这本书,我恍然大悟:最应珍惜的人,原来就是自己身边的人,不管是亲人、熟人还是陌生人,都要珍惜每一次相遇或送别。

人生就如一次次的目送,让人念念不忘。正如龙应台说: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这让我体会到亲情是多么珍贵,一定要好好地去陪伴、关爱身边的人。

如果你喜欢身边的人,那就不要只停留在心上,要大声地说出来,让对方知道,让对方开心,用心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7

翻开这本书,一起追随伏尼契的脚步……

亚瑟成长在佛罗伦萨一个富有的家庭里,母亲是两个孩子的继母,而他的亲生父亲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也就是说亚瑟是个私生子。然而他的母亲在他17岁得冬天里去世,他也开始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琼玛是他儿时的玩伴,他对她的爱纯洁得像一朵盛开的百合,同时琼也是组织里的一员。在一次对话中,亚瑟对神甫蒙泰尼里透露了他参加革命组织的事,神甫为此开始感到了不安。后来,蒙泰尼里赴罗马任主教之职,而卡尔狄神甫接任神学院院长一职,当亚瑟向卡尔狄神甫忏悔时受骗说出秘密革命组织的名称和自己偷运政治书籍的事实。卡尔狄神甫随即告密,亚瑟和一党同志被捕。

亚瑟出狱后,告知琼是他将组织的秘密说出去时,受到了琼的鄙弃,深受打击,恰在此时,他又得知了自己的身世之谜,在双重打击之下,亚瑟精神崩溃,他砸碎神像,留下字条伪称自尽,然后潜出海关,偷渡到了南美洲,然而这一年他才19岁。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到处漂泊流浪,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在他21岁那年被一名水手打成残废,伤愈后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遇极大地改变了亚瑟的性格和面貌,以致十三年后,当年的恋人琼和他的亲生父亲面对他竟然也没认出他来。

他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的传奇一生给了我强烈的震撼。

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

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以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是富豪之子,但实则是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的私生子的他,精神上很受挫伤,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把渊博学识蒙太尼里神甫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他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

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不过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然而,在遭遇崇拜的父亲的欺骗,心爱之人的误解时,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这次挫折对亚瑟来说是一场毁灭性的灾难,同时又是火中凤凰的新生,从此之后,亚瑟再也不是旧“亚瑟”了,他变成了“牛虻”。

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积极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因为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弃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弃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他,牛虻——一个为了自己的革命信仰,甘愿被命运折磨的人。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就好像大草原上的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他深爱过两个人——父亲蒙坦里尼和高洁的女人琼玛,但后来的他一生都没有再给机会让他们来爱他。他的内心承受了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他给我们留下的思索是:人到底该为什么活着,该怎样活着。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

牛虻是个强者,他意志坚强、机智勇敢,是真正的强者!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8

《百年孤独》是一部深思、灵感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但当你读完她,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人生来就是孤独的,苦苦在世上挣扎,人们渴望真情,但是怕孤独的恐惧又无时无刻的侵袭人们的孤独,让人仓皇不安,让人为了逃避恐惧而越来越远。一本《百年孤独》,一个家族七代人百年的坎坷历程,百年的岁月,如同长江黄河滔滔如流,最终在百年之中,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终点回到起点,社会的发展,家族的变迁,都画着一个圆形的轨迹。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同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读这样的小说,感觉就像看作者站在一个高的平台上,去俯视整个布恩地亚家族的命运,听作者讲述一个已然逝去的故事。隔着距离从外看马贡多,无论时间上,还是空间上,都是一个孤独的岛屿,而凑近了看家族七代人的悲欢离合,便可发现一个个更为悲凉的孤独的灵魂。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尽管很多认为打破孤独进行种种艰苦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终以失败告终,如书中乌苏拉在非常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直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终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面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择,就是选择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直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希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爱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可以将一个昔日曾经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意义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现在读来仍有它的意义,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孔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9

合上了厚厚的《天龙八部》,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

在今天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很难再有像萧峰、虚竹、段誉那样的人了。为什么呢?

先来说一说虚竹吧,书中总是说虚竹面貌丑陋,但在我的印象中,却是一个平凡敦厚,相貌平平却十分谦和的人,从不把他往丑里想,也亏得他心地善良,才有了他这一生的奇遇,他先是因为善良,与段誉结为兄弟,后来又是因为善良,破了无涯子的珍珑棋局,最后得到了无涯子几十年的功力。最后,也是因为善良,才成为另鹫宫的主人,我喜欢他的真诚朴质,傻里傻气而不染一些污垢,外柔内刚。而且他与萧峰段誉一样,十分讲义气,在萧峰被困大辽时,他就率领灵鹫宫部众前来救萧峰,他为了兄弟,连大辽都敢得罪,这份义气也十分难得。我想问一问,在当今社会中,还有这种真诚朴质而天龙八部读后不染尘俗的人呢?有的话,也很少了。

再说段誉,大家都知道,他十分痴情王语嫣,尽管他落花有意,可是流水无情,王语嫣在他的表哥疯傻之后才终于投进了他的怀抱。同时他的一生很悲情,他的亲生父亲杀了他的养父,导致他的母亲也自杀死去,到如今,似乎只有他的父亲一个亲人了,但他们却势同水火。

最后说一说萧峰,我不得不承认,他是一代大侠、大英雄,所谓大侠,金老曾说过:侠之大者,为国为民。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有对国家、对世间怀着一股怜悯之心的人才能称之为大侠,武功的高低反倒是在其次,萧峰正是如此。他的一生充满着坎坷与艰难,恩师与养父竟是他的杀父仇人,武功盖世,却失手杀掉自己的爱人,但是更为悲伤的是,他所在丐帮的帮主职位,因内部争斗而去职并被驱逐。当中原武人听说萧峰是契丹人时,个个表现的愤慨起来,原来口口声声的乔大侠、乔帮主,一下子变成了萧贼子,在我看来,这完完全全是虚伪。在中原,他被认为是杀人如麻的恶魔,在大辽,阻耶律洪基不要攻打大宋,却被关在狮笼中。令人感动的是,最后,他为了忠义两全,迫使耶律洪基当众折箭发誓:于我一生之中,不许我大辽国一兵一卒,侵犯大宋边界。而他自己却随即自杀。

啊!英雄往矣,浩气长存。萧峰的大仁大义,大智大勇,实践了孔子和孟子所倡导的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才乃侠义精神。中国的厚重历史谱写了太多这种精神,然而我们的现实却吞噬着这种精神。大丈夫何去何从,江湖浪里淘尽男儿的梦。相比之下,慕容复急功近利,苦于心计累于权势,最终功败垂成。纵观萧峰一生,武功盖世,为人豪爽,愿意用死换取世间的和平,这等胸襟实在让人敬佩。可是我却不明白他最后为什么要寻死?这也许是金庸留给我们最后的一个谜团吧!

唉,现如今不也是这样吗?大家都是人,为什么搞人种歧视?电视上成天不是巴以冲突,就是哪个小国被某某大国轰炸,为什么人总不能和谐相处呢?

但愿书中的一切不要在现实中重演。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0

《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是中华五千年来的一部文化瑰宝,家喻户晓。其中武松打虎、江州劫法场等故事,更是引人入胜。《水浒传》讲述的是宋江起义失败后,一百单八将被逼上梁山,替天行道,杀富济贫、打家劫舍的故事。李逵、宋江、武松、林冲等英雄齐聚梁山,演绎了一段段扣人心弦的传奇。

《水浒传》中,宋江有勇有谋,足智多端。他本是朝廷官员,如果当时皇帝把领土治理得井井有条,那么宋江定会成为一名悍将,天下就会太平,免遭外来之敌的入侵,为天下的百姓效力,不亦乐乎。而事与愿违,宋江不但没有过上安稳的日子,反而反了朝廷。这一切。不都是当时皇帝的昏庸?宋江起义,并不是因为对朝廷不忠,更不是因为知恩不报。相反,他是为了报恩于百姓。在那个年代,官逼民反,富人撑死穷人饿死巨大的生活反差,形成了《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水浒传》也是在这种巨大的矛盾下创作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武松打虎、林冲雪夜上梁山等无不体现了梁山英雄们的豪情万丈,大忠大义。而李逵杀富济贫更是把他宽广的胸怀体现得淋漓尽致。《水浒传》不但讲述了英雄们的故事,对小人物的刻画也是令人赞叹的。高俅是朝廷中的一员奸臣,因为爱好献媚拍马而倍受皇帝的宠爱,因此成了社会的一大蛀虫。当然,这也是许多贪官的一个典型缩影。

《水浒传》中浓缩了乱世豪杰与昏庸奸臣,不见小恩小惠小奸小恶,只有大忠大义大奸大污。这也许就是《水浒传》中人物的魅力所在吧。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1

边城写的是一个恋爱的故事,情节简朴优美,湘西山城茶峒掌水码头顺顺的两个儿子天保和傩送,同时爱上了城边碧溪老船夫的孙女翠翠。但翠翠心里爱的却是傩送,当天保明白了这个三角恋爱的实情,深知不能勉强,主动退出了竞争,驾船下辰州,好忘却那里的一切,却不幸遇难,傩送虽然仍然爱着翠翠,但哥哥为此而死,使他心中压抑,又对老船夫有误会,也在痛苦中离家去了桃源。而翠翠独自承担所有的变故,在等着,等着那个也许永远不回来,也许明天回来的人。

如诗的边城,诗意地演绎着人生,诗意地演绎着生活。书中所示的人性美浸透着完美,而翠翠的无限期等待又显示着不完美。她的爱情悲剧可以说是那个年代造成的,她和傩送本来完全可以结合在一起,培育出美丽的爱情之花,可惜二人却失之交臂,留下了悠长的遗憾。

而现在谁会放弃自己的爱情呢?在当今这个社会谁主动放弃自己想要的东西,完美的爱情都是我们想要追寻的。在《边城》中傩送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亲情固然重要,但为了亲情而放弃了爱情,也是可悲的。而翠又在不知道天保是因不能得到她的爱而忧郁出走落水身亡,不知道傩送是因为不能得到她的爱而离乡远行,也不知道爷爷突然离世全是由于替自己的幸福思虑奔忙而心力交瘁。后来在陪伴她的杨马兵向她说明后,她才如梦初醒,这实在让人不免为她感到惋惜和可悲。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结局怎样?给人留下了悬念,傩送最后回来了吗?她们俩最后在一起了吗?我不禁陷入了幻想之中,希望他们有情人能终成眷属。看过《边城》,让我对世间完美的爱情又一次产生了怀疑,对人性多了一份了解,但又明白了自己的幸福就应该去争取,争取了,得不到,也就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了。

边城就是这么一出健康纯洁,而又弥漫有淡淡哀愁和浓浓诗意的爱情悲剧和人性的悲剧。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2

记得读中学时老师讲《孔雀东南飞》一文,文章并不算太长,我们学了一个星期,却一点不感到累。在这一周里我们被故事的内容深深吸引着,作者的文笔是那样的流畅、优美,用词是那样的精辟,凄美的情节让我们为之而动容。后来在课外,读了王勃的《藤王阁序》,更是爱不释手,其文章情文并茂,奔放自然之势,读来摄人心魄,其中名句“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真是千古绝唱,让我感山川是那么的壮美,意境是那样的深远,有一种想投身于大自然中,去过闲云野鹤般生活的冲动。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华民族生存、发展和繁荣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原动力,是中国人民精神风貌的集中体现。

不可否认,国学之“中庸之道”,也确实影响并发生过中国社会历史上某些被现代人认为丧权辱国的事实。君君臣臣夫夫子子的封建礼教,也确实是麻痹老百姓思想维护封建贵族利益的一种精神枷锁。

但是,1820xx年,拿破仑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中国并不软弱,它只不过是一只睡眠中的狮子,中国一旦被惊醒,世界会为之震动。此话一出立即产生了轰动效应。尽管当时拿破仑的预言离现在是那么的遥远,而现实绝对给足了这个野心勃勃的战争狂人面子。我想,其中之含义绝不外乎他已经预感到;中国幅员辽阔、地大物博,中国人口众多、文化深厚。只有这样的国家才具备不怒而威的力量,而这种力量终究要爆发。

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伟大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吸收了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中华民族五千年的文明史创造了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民族文化,有许多优秀的思想精华永远值得我们发扬。

“自强不息”的开拓精神;“厚德载物”的博大胸怀;“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无私奉献精神,“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忧国忧民的情怀等等,这些凝结了中华民族精神的思想,对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载体是国学,只有接续国学薪火,才能传承中华民族的文化精神。这是一件大好事。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都要从做人开始。如果没有做人的基础,那就既不会有民族精神,更不会有革命精神。做人从哪里开始?从洒扫庭除,应对进退开始;从国学启蒙的“三百千”开始。这种学习不光是识字和道德思想知识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文化的传承来对待。

孔子的精神和文化正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把它称之为“国学”。以国学启蒙的范本“三百千弟”为例。《三字经》最重要的特点是条理清楚、文理明畅、概括精辟地传授历史文化知识,伦理道德知识,团结友爱的重要性,以及学习应当刻苦等等,被誉为“袖里通鉴”。且反复劝勉学童勤学,敦促家长、老师认真对待对子弟、学生的教育。诵《百家姓》使我了解了中华民族姓氏的渊源。《千字文》是世界上流行年代最久远,使用人数最多的儿童国学启蒙读本,在中国教育史、文化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是中国文化的小百科全书。《弟子规》是关于品德修养、行为规范的国学启蒙读本,将中华文化所倡导的忠、孝、仁、义、礼、智、信等理念用通俗的语言,浅近的历史典故讲述清楚。所以,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发扬和光大革命精神,不可不从国学启蒙开始。回溯源头,传承命脉,“国学”是民族精神的源头活水。

我们不妨把国学之“儒家思想”比做一种精神武器,在中国几千年历朝历代的封建势力掌握之下,只要对封建王朝达官贵人有利的,都可以拿来针对被压迫者使用。另外,从现在的唯物主义观点来看当时,无论孔子也好,孟子也好,老子也好,庄子也好,墨子也罢,从人的自身保护意识上来说,也绝对无法脱离当时社会现实而尽力维护当权者的利益。不然,刀架到脖子上,怎么去周游列国?那儿来的三千弟子?所以,《论语》也好,《孟子》也好,《道德经》也好,《逍遥游》也好,《兼爱》也罢,明显地倾向于当权者的利益。

那么,有人要问;难道这就是“和”与“礼”的真谛吗?当然不是!因此,在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被摧毁之后,中国的老百姓听到了两个新名词,一个是“革命”,一个是“民主”。

现在,我们可能已经明白;“和”必须建立在人性化平等的基础之上,才具有它真正的含义。“礼”应该保持人类善良的仁爱真实性,才能达到人与人之间完整的和谐。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在中国大地展开的一场,把国学、西学、一切知识学科几乎一扫而光。知识分子成了臭老九,许多国学大师都成了牛鬼蛇神。什么“悠悠万事,唯此为大,克己复礼”成了妄想复辟资本主义的大帽子口号。反复辟!批林批孔!一个高潮接一个高潮,国人的嘴似乎忘记了吃饭,满嘴都是“造反”与”革命”的口号。国人的精神思想已经被麻痹到几乎崩溃的地步,而国学的地位早已经荡然无存。

三十多年过去了,一个刚刚遭受了精神浩劫的中国,终于从改革开放的道路上走到了现在。国学已经不是“四旧”或精神,国学文化已经走进了千家万户。现今,中央电视台的〈百家讲坛〉吸引了多少人的眼球。于丹成了国人眼里的美女,阎崇年成了中老年人的偶像,成了当代的明星,纪连海的相貌也成了“有特点”的楷模。这一切,都是国学带给他们的魅力。这一切,都说明国学文化是提高社会文明、精神文明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

我想;在当今物欲横溢的社会里,无论八零后也好,九零后也好,都应该拿起老祖宗留下的那些文化国粹认真的读一读,净化一下我们私欲泛滥的灵魂,让天上的古人安心、让地上的老人幸福。从“百善孝为先”的教诲之中,我明白了怎样交友,我明白了“孝”就是“和”,和而德、德而孝。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3

最近,又翻开了那本《绿山墙的安妮》。读完之后,受益匪浅,由衷地从心中赞叹安妮的品质。

这本书讲述了住在风景美丽的绿山墙的一家人,内向的马修和刻薄严肃的玛莉拉,兄妹俩因年事已高,决定领养一个男孩,帮着做田里的农活。令人大吃一惊的是,孤儿院却阴阳差错地送来了一个爱幻想、喋喋不休的满脸雀斑的红发女孩安妮。安妮是个孤儿,但她生性乐观,想象力非常丰富,虽然这使她在生活中闹了不少笑话,但她的生活也由此变得快乐而充实,给绿山墙吹来了一阵清凉的风。安妮长大后考上了大学,这时马修去世了,安妮为了照顾失明了的玛莉拉,放弃了学业,成为一名乡村教师。

安妮热爱生活,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好奇心,她喜欢给它们取名字,对他们诉说心事。对一些在常人看来平平常常的事物,她总能发现他们的美丽;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她的白雪皇后,天兰葵是她的小精灵;玫瑰花和百合都会说话;她还把玻璃上的影子当成知心的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凭着这与众不同的一点,安妮和戴安娜成为了好朋友。

安妮是个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女孩,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勤奋,成功考取了女王学校,并获得艾布里奖学金,让梦想成为现实。

只要我们相信生活充满阳光,生活就会毫不吝啬的把阳光撒满整个大地;只要我们对生活微笑,生活就会对我们绽开无比灿烂的笑容。只要我们像安妮一样,怀着一颗乐观的心,生活就会无处不美好。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4

《小妇人》这本书是由美国作家路易莎梅奥尔科特所著。这本书为我们演绎的是四个姐妹的生动故事。她们分别是梅格,年龄最大,思想比较成熟,做事比较理性。然后是乔,乔性格活泼喜欢和男孩一起玩,但她非常喜欢写作。接下来就是贝丝,她天生腼腆,细声细语文文静静,所以她被称为恬静小姐。。最后就是艾米,有着一头淡黄色的卷发,一心想着成为淑女,进入上流社会。

马奇一家并不富裕,妈妈和汉娜在家打理着,爸爸在外当兵因此常常不在家。家中所有人都很想念爸爸,每当妈妈读爸爸寄来的信件时,大家都会围着妈妈坐,静静地聆听着。因为这些可以给这个家带来幸福与希望。

虽然她们的生活并不富裕,但每个人都很乐意为这个家做的什么。就像梅格做好姐姐的本分,并且找一份家教工作,换取一点点的薪水。而乔活泼乱跳自然就被马奇姑婆看中,便去了马奇姑婆家帮忙了。贝丝则待在家,作为一个持家小能手,总能将家里打扫的干干净净。艾米还太小了,但她努力不给大家添麻烦。其实在生活中,无论是个人,家庭,工作,社会乃至整个国家我们都可以这个集体去做点什么。

说了这么多关于我对马奇一家人的看法,现在我就说说我最喜欢的乔。乔的性格直率,有什么就说什么,脾气就不免得有时暴躁,不在意自己的外表,为人随和喜欢自由。

就那乔照顾贝丝来说,当妹妹得了猩红热时,为了不让家里其他人感染,乔则亲自照顾妹妹贝丝即使贝丝的病情一天天恶化,一天天不如人意,但乔依然在床边日日夜夜的守护她。因为她爱贝丝,因此乔不让任何人接触贝丝,任何事情都得经自己的手才可放心。

其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像乔一样,表面大大咧咧,有着男孩般的调皮,当也有柔情的一面。她们平日嘻嘻哈哈,打打闹闹,互相捉弄。但在关键时候,她们可以爆发出一种力量叫做亲情。这种力量可以是你从未听过的细声细语,可以是从未见过的温柔的脸庞,可以是你从未铺捉到的身影,使你知道她为了你她可以放下一切。就就像乔所说的,没有人可以代替她对贝丝的爱。在这段时间里贝丝占据了整个乔,即使在外游玩也不会忘记病床上躺着的贝丝。

除此之外我还喜欢她的直率。从头到尾故事中的乔一直都是那么直率,无论是拒绝劳里还是当着马奇姑婆的面说她不喜欢接受别人的恩惠,都可以看得出他的直率。在生活中,我认为直率是一种很好的品质。虽然有时候会带来一些麻烦,会被人说“不会说话”。但是如果这儿世界的人们都“会说话”那么这个世界又会是什么样的,每个人都活在“会说话”中,那么儿时的单纯,天真,浪漫又去了哪里?当然直率不是我想是什么就说什么,胡言乱语,而是再有理有据的情况下。我认同的会说话不是油嘴滑舌而是能为别人解围等。

四个姐妹最后也完美收官,姐姐梅格嫁给了约翰,有了两个宝宝。乔追求自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最终也找到自己心爱人。贝丝甘愿做一朵小花,实现自己的价值,即使离开人世,但依然小花依然绽放着。艾米最终成为了一位淑女。而我,并不奢望自己能够大放光彩,只希望自己所做的一切能够对这个社会有用,虽然这看似缥缈而又空虚,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做到即使是一位学生。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5

《世说新语》是研究魏晋风流的极好的史料。其中关于魏晋名士的种.种活动如清谈,品题,种.种性格特征如任诞,简傲,种.种人格追求,以及种.种嗜好,都有生动的描写。综观全书,可以得到魏晋时期几代士人的群像,通过这些人物形象,可以进而了解那个时代上层社会的风尚。如《德行》中:管宁、华歆共园中锄菜,见地有片金,管挥锄与瓦石不异,华捉而掷去之。又尝同席读书,有乘轩冕过门者,宁读如故,歆废书出看。宁割席分坐曰:“子非吾友也。”通过与华歆的对比,赞扬管宁淡泊名利。所以由此可看出一个人是否有高超的德行,并不是一天两天所造成,德行是日积月累所培养出来的。有德行的故事还有许多,如情绪这方面,德行较不好的人常会以它个人的情绪为中心,心情好时大家没事,心情不好时大家得遭殃,古时就有一位不管快乐或失意,都不会表现于自己的情绪上,那个人就是稽康,王戎说我和稽康在一起相处二十年,从来没有见过他高兴或者生气的表情。人通常得到一个不好的东西,或遇到对自己有害的东西都会闪而避之,但是有的人得到这一个东西,或者遇到这个东西也不是闪而避之。而倒霉反而还一点不会被那样东西所波及到。瘐亮的坐骑中,有一匹叫的卢的凶马,有人劝告他派人牵去卖掉,瘐亮回答说:“卖它一定会有人买它,但这样又会害了别人;哪里可把对自己有害的东西转移到别人身上呢?从前孙叔敖杀了两头蛇,就是因为不让后人看见,从此他就成为古人乐于传颂的佳话,我效法他不也是合理的吗?”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6

在拉美文学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出现过许多不同的流派,这些流派都深深的改变了世界文坛。而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则以其对现实世界魔幻般的思索和诉说,开创了魔幻现实主义这一文学流派,而作者也因之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尔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里亚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尔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尔孔多的乡村中。把布莱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里亚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7

鲁迅大概是我们最早认识,并且又被不断重新认识的作家之一。从傻傻地分不清周树和绍兴,到后来的厌弃,再到重新被奉上神坛,大抵在我们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是常有的事。

鲁迅是中国近代以来第一个采用白话文创作西式小说的作家,这也是本文将他放在第一位的原因,然而,这并非的原因。他的小说比起他海量的创作而言并不算多,却足以奠定他在中国小说的地位。跟同时期大多数中国作家一样,他直接从西方作家那里获得经验,而非发明一种新的文体,因此,在创作的技法上丝毫不亚于同一时期的西方作家,然而遗憾的是,尽管鲁迅曾表示要创作出一部长篇小说,但晚年的他,无论从精力还是时间上,似乎都不支撑完成这样一部著作。他醉心于维持自己文坛的地位,将所有的热情都诉诸于杂文,在左派阵营中越走越极端,最终失去了独立批评的性格。

《呐喊》收录鲁迅的《狂人日记》、《孔乙己》、《药》《阿Q正传》《故乡》等14篇早期的短篇小说。按照官方的说法,作品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

类似的说法,恐怕早就成了文学界不可避免的俗套,但仍不能使我们避免重读鲁迅时的震撼。这些震撼,或许是鲁迅自己也没有想到的,至少在他自己所在的左派阵营中,没有人能直面一个赢得胜利的未来无法检视作品真正的意义!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8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着《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集于一身宠爱的公主萨拉·库尔,善良,顽强,但一场突如其来的热病如噩梦般残酷地夺去了公主的父亲的生命,夺去了她的幸福,使她从一位高贵的公主坠落成一个无人问津的小女佣,但她没有屈服于命运的摆弄,在命运的捉弄前她并没有低头。

九岁的萨拉被富有的父亲送到一所寄宿学校念书。可萨拉并不以富贵自居,却与受人欺负的孩子们成为了好朋友,并去帮忙他们,保护他们,大家都很喜欢她。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噩梦来临了,萨拉的父亲去世了。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明奇教师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境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我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最终,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我的信念见到了期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欢乐,安详。

萨拉的经历让所有的读者惊叹和感动。是什么帮忙萨拉度过这段最艰难的时光?其实是她把布娃娃想象成一个会倾听的小伙伴,将冰冷破烂的床单想象成天鹅绒,将少的可怜的小干面包想象成可口的饭菜的想象力。想象的翅膀带她飞越了孤独的阴影,是她把一切褴褛看作是富丽堂皇时那种望梅止渴的想象,这种坚强勇敢的精神鼓舞她走出了饥饿与疲劳阴霾;是她忍耐着明奇小姐嘲讽的清高……这种清高树立了她不可侵犯的尊严;是她在得知父亲去世后不掉一滴眼泪的坚强,坚强伴随她看见了幸福的曙光;是她在受尽痛苦后还相信能迎来新生活时的乐观,乐观替她找到了通往欢乐大门的钥匙……阳光的心态促使这个还没有我们年纪大的小女孩挺了过来,萨拉说:“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坚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到达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

萨拉的经历使我十分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转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应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欢乐大门的“钥匙。

我想,为什么我们不能克服的困难,萨拉们却能克服呢?是因为我们没有萨拉的顽强精神与她超乎常人的勇气与心中的坚韧不拔的信念。所以,从那一刻开始,我就决定向故事里的主人公学习,学习歌唱生活,热爱生活,学习自立、勇敢、宽容、进取……

学习辩真假、是非、善恶、美丑……

因为,朋友,止步不前会使你永远堕落,别忘了,你还要欢快地歌唱啊!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19

我们星学院小组最近的共读书目就是《八十天环游地球记》。我超喜欢这本书,读着福克斯的旅途故事,我也欣赏到了世界各地的生活习俗和自然风光,这是一种特别美好的享受。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在1872年的伦敦,英国的富豪费里亚.福克斯与俱乐部的朋友打了一个赌,价值2万英镑,他要证明在那时的交通条件下,他完全可以在八十天环游地球。而他那些朋友都认为这根本不可能,因为那时还没有飞机,他们的主要交通工具是轮船、马车等,要想在短短的80天内环地球一周,几乎是不可能的。

可福克斯带着他刚刚雇的佣人——路路通,从伦敦启程,开始了这次不可思议的环球旅行。福克斯先生很大方,他在出发前将自己打牌赢的钱全部给了路边的可怜人。

这一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意外,一开始他们遭人跟踪、与僧人对簿公堂、吊桥毁坏、印第安人开抢劫火车、轮船在中国海遇上狂风巨浪、遭暗算贻误行程,、海上燃料不足,被怀疑为窃贼。后来,在终于到达伦敦,却又被送进监狱。然而他们最后终于成功归来,赢得了2万英镑。

故事里的福克斯遇事的沉着冷静,有信心,有毅力,遇到的困难从不轻言放弃,他的人格魅力赢得了大家的尊重,更赢得了艾娥达的心,两人成为夫妻。

通过读这本书,我也懂得了一些道理,遇到困难要想办法去解决,要善于思考,想办法去攻克它,哪怕是看似办不到的事,我们也要去试一试,说不定我们也能做出别人不可能做出的事情,再难也要把它做到底、完成好,最后我们一定就胜利!

读书心得体会的感想作文 篇20

早上泡在图书馆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不知道该怎样去评价福贵这个人,说他不幸,他却度过了最为漫长而黑暗的一夜,乐观而坚强地活着;说他幸运,他又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只剩一头比他年纪还大的病牛陪伴着。其实,福贵的人生代表了那个时代大部分中国人的命途:从身为地主的浮华到败家后遭压迫;从被国民党逼迫去打仗到遇到解放军回家团聚;经历了人民公社化运动、大炼钢铁和……

书中有很多可圈可点的地方,但现在一直盘旋在我脑海中的是福贵的儿子有庆给镇长的女儿献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场景。我仿佛看到有庆嘴唇发乌,脸色铁青地呢喃着头晕,我好像触摸到他想要抽出那被医生死死握住的全是骨头的手。我似乎就在那样一个场景中,想要上去帮一把有庆,却被什么阻挡着,只能眼睁睁看着,心发憷。其实有庆是不是代表着那个年代想要拯救中国的有志之士呢,他们一腔热血被时代活活抽干,成为有权阶级的美食。

画面一转,是老人福贵和他的老牛福贵。我看到两个福贵一样黝黑的脊背在余晖中发光,听到老人用浑浊的嗓音在空旷的田野间响起: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整本书以老人的叙述为主,作者和我都是旁听者,坐在下午的山头上,听老人默默细数。正如作者所说,很少有人能这么详细地讲述自己的一生,我想这大概是因为福贵这大半辈子都用在回忆过去了,一个人守着7个人的人生,不断在脑海中放映,无论巨细。就像书中有这样一个情节,老人福贵“责骂”老牛福贵道:“今天有庆,家珍耕了2亩田,苦根还小,也耕了1亩田,你呢,我知道你年纪大了,也就不说出来羞你了。”我不解,明明这里就只有一人一牛,哪儿来的那么多名字?福贵得意地解释说,:“如果它(牛)知道只有它在耕作,就会偷懒的。”呵,多么有趣而忧伤的画面,其实福贵和他的牛一样,他们都假想着自己的亲人还在,所以从来不曾忘记。

故事的最后,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我久久停留在故事中,眼前一会儿是少年时飞扬跋扈的少爷福贵,一会儿是得了软骨症不能干活而哭泣的家珍,一会儿又是饿的撑死的苦根。我仿佛是想要哭出来的,但却又觉得连福贵自己都从未哭泣过,我又在这里流着谁的眼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