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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通用16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2.42W)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通用16篇)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着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2

暑假里,我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一共读了三遍。因为我实在是太喜欢看了。

七岁的爱丽丝是个可爱的小女孩,有一天,她跟姐姐一起来到河边看书,姐姐高兴地看了起来,爱丽丝看了看这本书,觉得很奇怪,这本书没有对话,也没有图案,为什么喜欢看呢?她想,要是我能变成一朵菊花,那多有意思啊!然后她看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背心,它从背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怀表,口里还念念有词:“快迟到了,快迟到了”爱丽丝说:“这只兔子真奇怪,我一定要跟着它!”爱丽丝跟着这只白兔,来到一棵矮树后面,兔子从树后面的洞跳了下去,爱丽丝也跟着跳了下去。

爱丽丝发现那只兔子可以用脚收住,可是爱丽丝发现自己用脚收不住,她一边掉一边发现,有一些罐子,她拿起来一看,发现那些罐子是空的,然后她想扔下去,可她觉得要是下面的人发现了,那可怎么办,所以她又放回原位了。她就一直往下掉,没有其他事情可以做了。一直掉了很久,终于掉到了洞底。

她找不到应该要往哪里走,她看见那只兔子正急急忙忙地赶着呢……

我看完以后,觉得自己实在是太喜欢看了,但是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喜欢看。这只是爱丽丝做的一个很奇怪的梦。

我很想跟大家分享一句话:“你这样不礼貌,你那样也不礼貌。”这句话我听了,感觉很难受,因为故事应该是很有趣的,而不是你有没有礼貌。

像我平时睡觉的时候,从来没有做到过这种奇梦,我做的梦都是真实的,接近日常的生活的,甚至有的时候连梦都来不及做,就睡着了。我还在想,我的性格,会是爱丽丝梦里的哪个人物呢?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3

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同时,我也认为读一篇好文章,会让一个人终生受益。而我读的一篇文章:《小草和大树》正是这其中的一篇好文章。主人公夏洛蒂三姐妹那坚强的意志力是多么让人佩服!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会明白:有坚强意志力的是多么伟大!

这篇文章给我们讲述了夏洛蒂三姐妹出生在穷牧师家庭,母亲不幸早逝,她必须过早的承担起了部分维持家庭生计的责任。她们迫于生活,只能在家里跟父亲读书,很用功,都希望用笔敲开幸运之门。她曾经给著名诗人写信投稿,可还是失败了。不过,沉重的打击没能使夏洛蒂三姐妹退缩。之后,她们在荆棘丛种开窍新路。最终,脱颖而出,成为世界文学史上少有的盛事。

我读了这篇文章,让我懂得了许多深刻的道理。从默默无闻到震惊世界,这都是她们经历了多少生活的压迫,严重的打击从极痛苦和羞渐,但她们用坚强的意志力坚持下来。值得我们在学习,生活中学习这种可贵的意志力。

再想想自己,与夏洛蒂三姐妹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以前的我不能经受一点点辛苦和痛苦,现在真是羞愧。我是学校田径队的,这一段正炼长跑。一开始,我们跑10圈,也正是1500米。一圈的速度在40至50秒之间就行。前12圈跑的还可以,但到了后12圈就没劲了,在加上肚子的疼痛,让我在第8圈就走了起来。读了这本书后,老师又让跑15圈,和上次一样,跑到第八圈就开始痛,后面几圈疼得就更厉害了,我这想放弃啊!可一想到夏洛蒂三姐妹,我忍了下来,终于冲过了终点线!

《小草和大树》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它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只有具备坚强的意志才能拥有更加精彩的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4

那天去书店,我从一大堆世界名著中挑了一本很薄的书,名字叫《麦田里的守望者》,在我拿起这本书时,我没有想到这么薄的一本书会对我产生这么大的影响,使我感触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形式和内容都很出色。

美国的五十年代是一个相当混乱的时期,二战的阴云尚未散去,冷战硝烟又起。一方面科技发展迅速,而另一方面,人们缺乏理想,意志消沉,在自己无力改变的社会大背景下,过着混混噩噩的生活。于是,"垮掉的一代"出现了,霍尔顿就是其中的一员,他抽烟酗酒,不求上进,但是,他还不至于沦落到吸毒,群居的地步,因为在他心底,一直还存有美丽而遥远的理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己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

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孩子,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应该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应该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不过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希望,希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美好!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5

我有一本关于自然、环境的百科全书,它是绿色的,中间有一幅熊猫的照片。这是姐姐给我的,里面有许都我不知到世界,总是给我不可思议的感觉。

打开这本书,我被带入了一个美丽的世界,原来未知的世界展现在眼前。它们互相帮助着,他们都有一种绝技。我带着激情和微笑去访问他们,瞧,那是花生,在那黑暗的角落里,花生正在培养下一代,它向上生长,把子房推入土中,并在土中结实;瞧,那是杜仲,它向太阳生长着,不段的排出杜仲胶;你看,这是灯笼鱼,那鱼头上挂着一个大灯笼,把那黑暗的海底照亮了;那千鸟还能帮鳄鱼咬死嘴里的寄生虫;你看,鳑鲏鱼和河蚌互相交换孩子;你看!珊瑚生长非常快,新的不段成长,老的不断死去,日久天长就成为珊瑚岛。动植物的世界是那么的奇丽,它们是那么的聪明,有着不为人知的特殊秘密。翻开这本书,我走进了它么的生活,它们是这么的热爱生活:一直为自己想出生存的方法。

我们等待着探索这个神奇的世界,我们要向科学家学习,认真探索这个世界,勇攀科学的高峰,去揭开大自然一个又一个秘密!然而,和编者相比,我是那么的不认真:写作业时还是不想一下问题,总是发生不必要的错误,知道字写的不好所以,所以我要非常认真,长大一定要发现新知识,为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看着那本绿色的书,望着那只熊猫,心里暗暗的下了一道规定:我要时刻奋斗着。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6

这个暑假,由于家中接连发生了很多的事情,全家人忙得不可开交,以至于我的读书计划以及读后感的写作完成的比较晚,但自从我拿到《我们永远不分开》这本书开始刚刚读了几页以后,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深深的吸引住了。

这本书主要讲了主人公“我”和我的外婆老姜茶的故事,外婆不知什么原因,没有自己的家了,所以就来到了“我”家来住,可是她却时常感到没有意思。

因为外婆想要一个蕾丝宫殿,经过“通讯录爷爷”的介绍,外婆去了一个名字叫“快乐老家”的地方,并且居住了下来。而“我”因为同学对“我”的冷漠,特别是“我”的同桌不但经常讽刺“我”,并且还在别的同学面前经常讥笑“我”,所以“我”在一次大扫除时,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把同桌的作业扔到了垃圾桶里,我又因此受到了家长和老师对“我”的批评,从而造成了“我”的厌学,也被送到了“快乐老家”,在这里,我将我的秘密全部都告诉了我的外婆。

而同时“我”也逐步了解了一件发生在“快乐老家”的事情。 在“快乐老家”居住的这段时间里,“我”认识了很多老年朋友,并且与他们非常快乐的相处在一起,有一天,我认识的一个老爷爷去世了,我哭得泪流满面,我感到非常的伤心和难过,但是我其他的老爷爷朋友却表现的非常平静,并且他们告诉我:每一个人都是要说再见的,不用那么多愁善感,因为我们总有在另一个世界团聚的那一天。

读了这本书对我最大的感受是要以快乐之心对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是永远不会分开的。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7

刚开始,本着一种任务有点排斥的心态去阅读这本书,以为无非述说就是那些陈年老事,渐渐的,心被沉静,慢慢的,产生共鸣,深深的,被一种执着的精神打动,作者也不过与我属于同龄的人,更加惊讶于作者不灭的理想,细腻的风格与逻辑思维组织能力,将协和的发展和精髓娓娓道来,展现于世人面前,是啊,协和强调精英的精神,强调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也只有协和才能创造出协和的精神,那是多少代人的努力,放弃多少才能获得今天的成就,那种敬业精神,世人如何比,又拿什么去比,被里面太多的故事感动,同时亦为现代的状况担忧。

在各种文化和思想泛滥的今天,人们的行为有多少偏离正常的轨道,学术腐败,所谓的论文东拼西凑,毫无闪光点可言,更无创新,长此以往,我们与先进国家的差距如何缩小,不管什么规则、不管什么标准,到我们国家执行中都会产生变异,平常人都熟悉的9000,在国外执行的相当不错,确实能够促进生产力的提高,在我们国家就演变成花钱得到一张薄薄的纸,能证明什么呢?企业花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去做这项工作,连他们自己也不明白,他们真正需要的是什么,仅仅是一张证书,便于招标,便于宣传,那种肤浅的经济利益是最根本的目的吗?本人将认证作为事业来做,但看到太多的不合理现象,内心的那种焦虑无以表达,有时候,甚至觉得无知音,痛哭流涕,来对我们从事这些行业的不合理现象表示惋惜,从事这项工作的个人没有错,企业也没有错,错的只是我们国家这个大环境,错的只是我们民族短浅的目光,错的只是中国人太爱耍小聪明,错的是以为捷径能够快速获取成功,错的是明亮的双眸总被一层雾笼罩,错的太多……

特别喜欢的语录有:我曾经渴望被激发内心的热忱,希望那热忱最终自律而专注地汇成一股创造力,点火升天,悬壶济世; ;还有更多的语录感动我,感谢协和,感谢作者,让我知道怎样生活、怎么工作、怎样对待人生!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8

一看到《八十天环游地球》的书名,我就产生了疑问:八十天这么短的时间,怎么能环游地球呢?出于好奇心的驱使,我就买了这本书。

主人公福格先生是一位善良、仁道、果断、机智、沉着冷静的英国绅士。他的仆人路路通的性格却恰恰相反:活泼好动、容易冲动、是非观念强、忠心于主人。在跟随福格先生八十天的环游过程中,他出了不少力,深得福格先生的常识,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记得,我刚读第一章的时候,我一直在心里冷笑;文中的福格先生因为与朋友打了一个小赌,为了保持自己的“绅士风度”竟不惜付出巨大代价环游地球一周,真是小题大做!

再往后读,在旅行途中,他们遇到重重困难,但福格先生没有放弃的念头。譬如:没有赶上火车,就来找马车;被当地土着人拦截,就与他们搏斗;当铁路被破坏,火车不能前进时……无论出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都不气馁,总是积极地寻找别的途径继续前行。

终于,在第八十天日出过后,福格先生如约赶到了他的出发地。可是,还是晚了一个小时,福格先生功亏一篑。读到这里,不禁不为这位坚韧而沉着的绅士感到惋惜!

可是谁能想到,结局却大大出乎人的意料。原来福格先生把时间弄错了,他整整比约定的时间提前了一天。读到这里,我真替他高兴,同时又为他捏了一把汗,因为这时他所剩时间已经不多。他快马加鞭,终于在规定时间的前三秒赶到了目的地。

福格先生的成功让我明白:做事贵在坚持。不管路途上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只要坚持不懈地去努力,去积极的另辟蹊径,最后一定会化险为夷,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9

记得,第一次读毕淑敏老师的文章是在小学五年级那篇文章是《爱的回音壁》,那篇文章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那段时间我一直认为父母不爱我,可我读过后便知道父母是那样的爱自己,而自己却丝毫不为之所动,慢慢的回忆小时候我体弱多病,母亲不顾夜的漆黑,一次又一次的将我送到医院,我并没有感到丝毫感激,长大了每每向父母要零花钱时,不会想到这是父母的血汗钱……太多太多的爱我已失去了嗅觉无法领悟他们,是毕淑敏老师在悬崖边拉了我一把,我十分感激。

从那时起我就很想了解这位素未谋面的作家了,对她心中从满了仰慕和感激,前几天刚好在书店买了一本《毕淑敏散文卷》,回到家我就迫不及待地一页一页的阅读,用心与她交流。我的心情与文章的情线翩翩飞舞时而低谷,时而亢奋。

从中学到了许多道理,《提醒幸福》是我明白要常常的提醒自己注意幸福,就像在寒冷的日子里常常看看太阳一般,心里就会不知不觉得暖洋洋亮光光的。是啊,身边太多的幸福会在不经意间溜走,幸福是一种心灵感觉,慢慢的体会吧,我们会从不同的人身上获得不同的幸福,不要做一个幸福的傻子,在索取时也要懂得回报。在《抵制但是》中了解“但是”一副偏光镜,把我们的目光聚焦在花园中的虫子上,可花儿也很美丽,也许在生活中要用“但是”时换成“同时”也不错。呵呵,语言也是需要技巧的!从《家问》中读懂了家是大千世界的缩影。家啊,是理解奉献思念呵护,是圣洁宽容接纳和谐,是磨合欣赏忠诚沟通,是心心相印浪漫曲折生死相依海角天涯。原来我的家并不大,也没有豪华的装修,但我很爱他在这里有亲人的关怀可以收容我这个任性顽皮的孩子……

感受很多,每一篇文章都会给我不同的的感觉,淡淡的如一杯香茗,慢慢的品味,慢慢的成长……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0

项羽是因为在鸿门宴上不杀刘邦而失去天下吗?我不同意这种看法。

首先从当时军队的实力上看,显然刘邦处于劣势,可以说如果项羽决心杀掉刘邦,那简直轻而易举。即使失去了鸿门宴这一次大好机会,以当时项羽的实力,机会多得去了。可项羽却没有这么做。一是因为项羽优柔寡断,没有主见,听了曹无伤之言便要杀刘邦,却又听项伯之言便又认为刘邦有功,而没有听从谋士范增的告诫。二是因为项羽本是贵族后裔,自视甚高,认为做事当光明正大,在宴会上杀人是小人行径,不屑为之。相反的刘邦却阴险狡诈,心狠手辣,听从张良,收买项伯,对项羽毕恭毕敬、俯首称臣,却心怀异志,可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从用人的角度看,刘邦懂得让手下人尽其才,樊哙张良对他忠心耿耿,连项羽的叔父项伯也被他收买过来,还有后来的陈平,以及决定楚汉之争胜败的韩信,皆由项羽麾下转投刘邦。而项羽众叛亲离,不但叔父出卖了自己,还把自己在刘邦那里的间谍给出卖了。这叫其余部属如何对其忠心?韩信陈平这样佼佼者不知重用,致使帐下人才匮乏,从前部属对他反戈一击。

试看鸿门宴上诸人的对照——同是武将,樊哙粗中有细,关键时刻力挽狂澜,项庄却因项伯阻扰未能成功击杀刘邦;同为谋士,智者张良始终掌控全局,范增却无法说服项羽依计行事,徒然发怒,撞碎玉斗泄愤。这场较量,谁胜谁败,还用说吗?

刘邦能迫使项羽自刎乌江,靠的是善于用人,因为自己不过是一介平民,想夺取天下,必要仰仗他人。所以他对属下虚心,换得属下对他忠心。而项羽自恃身份,又挟大破秦军主力之威,根本没把刘邦这对手放在眼里,对部属也非常高傲,且无主见。

所以项羽虽能称霸于一时,却终于败于刘邦手下,不是因为鸿门宴没下决心杀刘邦,而是他缺乏作为君主的政治品格,不善用人才。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1

寒假里,我看了沈石溪动物小说《双面猎犬》一书,我被故事里白眉儿不放弃的精神所感动了。

故事主要讲了:主人公是一只眼间有一块醒目白斑的混血猎犬,名叫白眉儿。之所以是混血猎犬,是因为他是豺和猎犬的儿子。白眉儿还没出生之前,父亲就被母亲害死了,母亲生出白眉儿后,为了让白眉儿活命,自己也死了。白眉儿成了没爹没妈的孩子,受尽了群豺的白眼、鄙夷、欺凌和屈辱。在苦难的煎熬下一天天长大,身上经常被咬得伤痕累累,皮肉不堪。但是它的心却一天天变得强大起来。白眉儿虽然是豺群最末端的“苦豺”,但它并没有对地位低下而叹息。它不断锻炼自己,凭借着优秀的身体素质和高超的狩猎技艺终于练成了“空中噬喉”“两极前扑”“空中噬尾”这三个绝招,成为了最优秀的猎犬。可惜,他并不是纯豺,也就不可能一帆风顺的在豺群里生存,他差点吃了毒马心,来到人类的村庄,但又被赶了出来……

当我在看这本书的时候,被书中惊心动魄的场面所吸引,经常手心冒汗,生怕漏掉重要的情节。整本书故事曲折生动,绘声绘色,让我忍不住一口气读完。白眉儿在豺群里学会了很多狩猎本领,由于他在豺群的卑微,也练就了他永不磨灭的精神,在现实的生活中,我也应该像白眉儿一样学习本领,一样坚贞不屈,一样对生活充满希望,一样就算历经磨难也在永不放弃。他身上的精神太值得我们学习了,我们应该把白眉儿当做榜样,像他一样。

在现实生活中,所有成功人士都是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和永不放弃的信念来成就梦想的。所以,如果大家也有梦想,就要有自信,有坚持。因为,只要自己努力,梦想迟早会实现的!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2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王安石写这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在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古人说:“业精于勤”.勤学是成功之母。勤能补拙。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3

我喜欢阅读沈石溪伯伯创作的一类动物小说。他的动物小说我基本都看了个遍。他的作品不仅好看,而且耐看。有些作品我都看了好几遍,但还是百看不厌,而且每次看完后留给心灵的洗涤都是那么的不同。象什么《第七条猎狗》啊,什么《鸟奴》啊,什么《骆驼王子》啊,那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可最让我感动的却不是这几本名作,而是沈石溪系列中,经典中的经典——《最后一头战象 》。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曾经在抗日战争中幸存下来的最后一头战象——嘎羧,自知生命大限已至,便再次佩上象鞍,来到打洛江畔,缅怀往事,凭吊战场。最后在埋葬着战友们的“百象冢”旁,刨开一个大坑,庄严地把自己掩埋了。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热泪盈眶。这是怎样一头战象啊!没想到,这样温顺的大象竟也会做出如此壮烈的举动。它在二十六年后的一个早晨,在已经预知了自己的死亡后,要回了它的象鞍,独自出走,坦然面对死亡。它去了当年浴血奋战过的战场,缅怀往事。这么多年,时光流逝,岁月变迁,曾经的一切的一切依然浮现在它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它临死前也不忘故地重游,因为这里埋葬着它曾经的战友。我仿佛走进了二十六年前,象兵们与日寇作战的情景。望着一头头战象如山一样垮下去,嘎羧神情呆滞,泪光闪闪。它长吼一声,冲破防线,突然一声巨响,嘎羧轰然倒地……这是多么可贵的友情啊!没有想到象的情感也会如些真切,感人。当嘎羧终于与伙伴们躺在一起时,我的心情凌乱而复杂。

我为它悲伤,它是如此的忠诚!它的死令人万般遗憾和心痛,但我又为它而高兴,它终于如愿了,它终于和它久违的战友们“重逢”在这片土地上……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4

“一个人的存在,到底对谁很重要?这世上,总有一些人记得你,就像风会记得一朵的香。凡来尘往,莫不如此。”丁立梅的文字就是如此,像风吹过花散发出来的香,不浓也不淡,却有着风的洒脱和花的雅致,带着生活的气息。

初读此书时,带着一丝不耐,觉得就像报刊亭里卖得吸引少男少女的华而不实的文字一样,只会讲此大道理。但深入去读,才发觉自己的幼稚。丁立梅的文章,就如她的名字一样,独立而美丽。这是将艺术与现实融合的文字,虽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不禁让人赞叹。

而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是这篇——《不辜负》。

老师问学生:这个学校,有多少花在开?学生们一时无语,在老师声情并茂地讲述学校的一花一草时,他们才意识到平时失去了多少。

作者用四个生动的事例讲述了人们因忽视而错过的美好。中学校长患上绝症时才想起与朋友钓鱼的约定;朋友平时喜爱喝酒,在胃癌晚期中却挂念和女儿一起玩耍;废墟下的青年在将死前写信给母亲,后悔未能陪伴母亲……而这样的事例在生活中数不胜数。大事、小事、一个眼神、一句话、一封信,我们甚至抽不出一秒的空闲。“忙”是全世界通用的理由,其实只是我们忽视的借口。

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部是将目光放得太远,在对前景一片茫然时就冲上前去,无意中却错过了许多风景。跑向生命尽头时,才发现,一路奔跑,拥有的,却那么少。沿路的美丽风景,早已错过。

其实,学习也是一样。平时只想着玩乐,等到考试时再临时抱佛脚,最终拿到成绩时才追悔莫及,只恨没有一个时间转换器能回到过去敲醒自己。

也许风景太多,终不能顾及所有,但尽我们的努力,去拾取细微的小事、温情的画面、美好的点滴,去触摸、去感受,不要辜负你爱的人,爱你的人,不要辜负你自己。

别等到生命逝去,才来后悔。

这就是丁立梅,这就是她的文字。柔和舒适,却又要细细品味,她立称用音乐煮文字,而这也是我对丁立梅的文章,对《风会记得一朵花的香》的感悟。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5

今天,我读了《秋天的怀念》这篇文章后,很受感动。《秋天的怀念》写的是:“我”双腿瘫痪后,慈祥的母亲怀着伟大的母爱,拖着病重的身体,无微不至的关心“我”,照顾“我”,直到母亲生命的最后一刻,母亲还惦记着她的儿子和女儿。

通过这个感人肺腑的故事,我想到了我的母亲。母亲养育了我十年,给了我许多温暖。在家里吃饭时,有肉、虾、鱼一类的食物,她从来不舍得先吃,而是先夹给我,让我吃。母亲为了增强我的计算能力和阅读能力,给我买了许多课外辅导书让我读、写、练,使我在课余时间多计算多阅读,不会的还手把手教我,帮助我。经过我的努力和母亲的帮助,我的计算能力和阅读能力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尤其让我难忘的是:有一次下大雨,中午放学了,我班同学都被家长陆续接走了,我站在门口,望着,望着,等待着妈妈的到来。可我等了好久,雨还是下个不停,也不见妈妈的身影。我想,这么大的雨,妈妈怎么不来接我呢?唉,我还是自己跑回家吧!正想背起书包顶着雨回家时,就看见远处一个打着雨伞而浑身湿透的人正急急忙忙骑着自行车向学校奔来。

走到近前,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此人正是妈妈。我看她焦急的神情,脸上不知是汗水还是雨水,夹杂着往下流。这时,我不知为什么,怨气没有了,而且眼睛湿润了,情不自禁地叫了声“妈妈!”妈妈把我搂在她的怀里,此时我觉得好温暖啊!本来妈妈第四节有课,她要把学生送走后,才能来接我,我怎么没想到呢?真是惭愧!妈妈时时刻刻为我着想:天冷了,让我多穿些衣服;晚上睡觉还要替我盖被子……而我,还总是埋怨妈妈不如同学的妈妈,我真是羞愧!

这就是我的母亲。其实我们每个人的父母都非常地关爱我们,我们拿什么来回报父母对我们这么无私的爱呢?当然了,只有好好学习,取得优异的成绩,才能回报父母对我们的爱。

福尔摩斯探案450字读后感优质 篇16

这本书上讲的故事非常好玩,也很幽默,我非常愿意读。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杜子腾,我也喜欢他的外号“肚子疼”,非常好笑。

这本书一共讲了两个故事,第一个是我们班的狗仔队,第二个是我的有意褪了色。第一个故事讲了十小章,第一章讲的是,有一次,他们上自习课,因为数学老师夏刚请假了,数学改上自习课了,课上都玩镜子反光的游戏。他们班有两个名字并列在一起,成了金童玉女,金童是:黄宇航,玉女是:江冰檐。第二章到第三章主要讲了建设我们班的狗仔队。狗仔队的成员有钱青毛、秦大博、杜子腾,女生和男生待遇不同。第四章讲了三个女生不喜欢夏刚。第五章到第十章主要讲了,除了学习,没有其他的娱乐活动,单调的生活导致了某些男生们想象力的无限发达,为无聊而去注意一些绯闻之类的事情。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不要去关注那些绯闻。最后的故事却让人哭笑不得,三人狗仔队也意识到自己对别人所造成的伤害,他们决定改正错误,成立新的组织——一个航天三人组。

第二个故事讲的是我的友谊褪了色。这个故事也讲了十大章,第一章讲了一次期中考试,江冰蟾考的不好。江冰蟾是个非常好强的同学,可是在这次却输给了凌扬波。第二章讲了江冰蟾表哥方乐天来了,他们一见面就开始打,于是这次江冰蟾想换种方法,于是他们俩就掐了起来。第三章讲了妈妈揭发我是“两面派”,方乐天给《小星星》杂志的星星姐姐写了封信。第四章到第九章主要讲了他在得意之余,突然发觉,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竟然没有一个好朋友。第十章讲了星期一的时候,江冰蟾被袁老师叫去办公室谈话。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江冰蟾和凌扬波是小时候的好朋友,可在学习上都非常争强好胜,好强的江冰蟾战胜了凌扬波,可是却发现自己失去了友谊。友谊是如何褪色的?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友谊与竞争的故事,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珍惜友谊,共同努力学习,互相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