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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3篇)

读书心得体会 阅读(1.11W)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

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精选23篇)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2

喜欢读书的女人。因为爱读书的女人,她不管走到那里都是一道美丽的风景。她可能貌不惊人,但她有一种内在的气质:幽雅的谈吐超凡脱俗,清丽的仪态无需修饰,那是静的凝重,动的优雅;那是坐的端庄,行的洒脱,那是天然的质朴与含蓄混合在一起,像水一样的柔软,像风一样的迷人,像花一样的绚丽……

我有一位同学,出身于书香世家,她从小就在做老师的父母熏陶下,读遍中外名著。她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走在花团锦簇、浓妆艳抹的女人中间,格外引人注目。是气质,是修养,是浑身流溢的书卷味使她显得与众不同。“腹有诗书气自 跟她说话总能使人神清气爽,俗气全无;跟她交往常使人了无城府,阳光灿烂。的确,一个女人,在读过足够的好书之后,她会变得很优秀,因为书给了她底气,熏陶了她至真、至美、至纯的情感,使她变得温文娴雅,善解人意,充满书卷气息。

我感到 :爱读书的女人是善于思考的人,有思想的人。因为读书能使人变得睿智与坦荡,无欲则刚,心底无私天地宽。读书能使人修德养性、智慧无穷、目光远大、美化心灵。人生在世,吃山珍海味是一种享受,读一些震聋发馈的书更是一种享受,前者只能饱一时的口福,后者会让你终生受益。

诚然,在物欲横流充满着金钱和欲望的今天,已经没有几个女人能静下心来读书了,闲暇时间不是看电视就是逛商场、上美容院、打扑克、搓麻将、闲聊……漂亮的女人尤其如此。虽说漂亮是一张“门票”,但我却觉得那些漂亮女人过于依赖于上帝的恩赐,上帝爱她们,却把她们给宠坏了,而有钱有势的男人,总以为自己是无所不能的上帝。漂亮女人总能轻而易举地在男人那里得到她们想要的一切:金钱、爱情、房子和无忧无虑、自由自在的生活。男人并不在乎她们是不是爱读书,是不是有知识、有品味、有情趣,男人们关心的是她们是否赏心悦目,是否拥有足以让他们在众人面前笑傲江湖、畅谈人生的漂亮资本。所以,从根本上说是男人纵容了女人,为漂亮女人远离书本制造了足够的理由。

有一天,在医院病房,我看见一位中年女人在陪护腿部受伤的丈夫。她静静地坐着病床旁,手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得津津有味。我有些好奇,于是问她看的是什么书——这大致可以看出一个人的品味。她给我看了封面,原来是《中国作家散文选》。我心里有些佩服这位显得瘦弱的女人,现在喜欢看这类书的女人可不多见。于是我们兴致勃勃地谈起了梁实秋、鲁迅、朱自清、丰子恺、巴金,张爱玲、林语堂等作品,还有沈从文、余秋雨等。在我的印象中,女人多半是在牌桌上的好手,而爱读书的女人很少有打牌的嗜好,因为打牌于她而言太浪费时间,热衷于牌桌的女人也多半不喜欢读书。所以我猜她肯定是不打牌的,果然如此,让我十分敬佩。

书使女人变得聪慧,变得成熟,使女人懂得包装外表固然重要,然而更重要的是心灵的滋润。“和书籍生活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息。”罗曼·罗兰如是劝导女人。

勿庸讳言,一个女人如果不读书,没有知识就会变得无知、粗俗,就会被时代抛弃。即使长相貌若天仙,穿得华贵时髦,而那些用物质涂抹起来的面具,终归是浅薄的,再好看也不会长久。相反,只要她喜欢读书,充满书卷气质,即使穿戴朴素,她依然会显得那么高雅雍容,衣服对她来说,只是一种饰品和点缀,只会让她更加美丽,更具风韵。

爱读书的女人,心里有一盏明灯,守得住心灵这个宁静的港湾,始终视书籍为精神的伴侣。不挂金戴银,底气十足,她敢于素面朝天,心清气爽,身居闹市,却能远离红尘的繁琐与喧嚣。她爱听属于自然的一切声音:风声、雨声、浪涛声,犬吠、鸡鸣、蟋蟀叫。听到它们的时候,是心情最宁静的时候,耐得住寂寞,没有争逐的安闲,没有贪欲的怡然。

爱读书的女人,视读书为人生的最大快乐。她沉浸在文字编织的故事之中,用眼睛作划桨开波浪,去寻找遥远的精神彼岸。她没有时间唠叨饶舌,没有时间拨弄是非,当别的女人正津津乐道时尚流行、张家长李家短时,她正陶醉在书的世界里,洗涤自己,充实自己,忧伤自己,快乐自己。偌大的阅览室内,爱读书的女人一个人坐读,整个世界都是自己的,没有嘈杂,没有纷争,没有虚伪,没有疲惫,只有愉悦惬意。

爱读书的女人,能交上一群高尚的朋友。林黛玉说:“我一生与诗书做了闺中伴”。毕淑敏说:“好书对于女人,是她们召之即来的永远不倦的朋友”。例如,列夫·托尔斯泰、罗曼·罗兰,或者巴金、冰心、钱钟书、张海迪等。在书籍的海洋中游弋,她们与这些伟人共同投入和痴迷,决不亚于对高级时装、化妆美容的仰慕。她们往往在不经意的瞬间,获得了人生的充实和安宁,寻找到了生命的价值和真谛。

爱读书的女人,心有梦想,即使平凡如叶,仍能创造叶的美丽和生活的乐园。把自己引向有花鸟树木、有蓝天白云、有繁星明月的地方,那永不失去的梦想更是她们生活中的一首诗、一幅画、一段遐想、一片心境、一点安慰、一些希望。

爱读书的女人,喜欢写点东西。日记是她真实心灵的坦白,是每日里最愿完成的功课。日记里盛满她的心情,是心灵憩息的小阁楼。所有的甜酸苦辣、喜怒哀乐都能在这里得到合理又合情的宣泄,最终使她归于平静、坦然。当有所意会和感悟,她就随意写来,投寄出去,偶尔发表,得到一份额外的欣喜,独自发出满足的微笑。

爱读书的女人看世界,觉天蓝地阔人美。她们以聪慧的心灵,宽广朴质的挚爱,善解人意的修养,将美丽写在心灵。她把生活读成诗,读成散文,读成小说;把生活读成诚实、友善、自尊、正直、让爱和美充实了自身的心灵世界,让崇高和尊严引领着女性的目光;对世人,她不装腔作势,不阿谀奉承,总透着一身书卷气、一股清高味。

爱读书的女人都懂得:人生有风有雨,书是能遮风挡雨的伞;人生有险滩有暗礁,书便是明亮的灯塔;人生有山穷水尽时,书中有柳暗花明处;人生会失去很好的朋友和恋人,书却永远忠诚如一。

爱读书的女人很美,爱读书的女人美得别致。她不是鲜花,不是美酒,她只是一杯散发着幽幽香气的淡淡清茶。即使不施脂粉也显得神采奕奕、风度翩翩、潇洒自如、风姿绰约,秀色可餐。

所以我喜欢读书的女人。并希望自己也做一个喜欢读书的女人.坚持经常读书,使自己变的越来越聪明、拥有一颗年青的心,学会做事,学会工作,在现实工作中,彰显自己的才能.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3

偶然的机会,在书店看见《女人的资本》这本书,当时简单的翻阅了一下,感觉很吸引人,便将其买回细细阅读。作者总结出女性独特的生存优势。通过阅读这本书,我想每一位女性都能找到提升自身资本的好方法。如果能够对自身进行调节并加以运用,应该可以开创属于自己的幸福和美满的人生。虽然女人一直被划属于弱势群体,和老人、孩子一样属于被保护的人群,但是成功的女人也不是没有,比如说杨澜。女性的成功依靠的不是天生的容貌和魔鬼的身材,而是源自她美丽的心灵,而《女人的资本》这本书就蕴涵着巨大的内在力量,可以帮助没有自信的女人实现内心的升华。

人们常说,女人如花,其实这一点也不夸张,我感觉很恰当。有人说,女人的美貌可以成就她的梦想。不得不说,如花的容貌确实可以给与女人一定的优势,在某一些面试的过程中,出众的容貌确实是一个特殊的利器。然而我更欣赏女人优雅的姿态和时尚的品味。高雅得品味不是与生俱来的,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的,需要自己去修炼,从不同的方面进行自我提升,然后再从内而外的流露让人无法模仿的气势。

然而,只有这些是不够的,女人不仅要有高雅的品味,更需要为人处事的智慧。书中这样说:“女人可以不美丽,但是不能不智慧。唯有智慧才能更突出女人的美丽,并使它岁月常驻。”时光飞逝,当自己回首往事之时,如果发现自己一生是那样的苍白,是不是会感觉一生很空虚,了无生趣。智慧的女人首先要有好的心态,要自信,每天可以在出行之前,面对着镜子为自己打气:“我行,我能行……”自信的女人能认真的对待每件事物,而认真的女人是最美丽的女人。当然这还是不够的,女人还要有宽容的品德,凡事不要斤斤计较。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理性一点,不要总感情用事。

当然,做好这些并不容易,培养女人自己独有的资本不能过了今天没明天,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想当自己真的从内而外的流露时,会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书中这句话写的很贴切“女人,不只是一朵娇艳的花,她还是一杯浓浓的咖啡,需要慢慢调配,才能喝到最醇得滋味。女人也是一本厚实的书,每一页都有每一页的精彩,需要用心写就。”女人,不是天生的弱者;女人,也有着动人的姿态。作为现代女性,更要坚强、独立、积极,即便没有出众的容貌,也不要自卑,要勇敢的追求美好,相信自己也可以变得风情万种。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4

世界是隐喻的,村上春树这样告诉我们,为了证明这样的隐喻像空气一样存在,他创造出了田村卡夫卡君。

而一看到卡夫卡这三个字,我心中便充满恐惧,年少无知的时候买了一本他写过的城堡,完全没看懂,后来几年过去,重新来看,还是完全不懂,“有一个人想要进入一座城堡,却无论如何也进不去,”这样一句话能写成一本书,我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得到卡夫卡写作时候如何斟酌着每一句话背后的隐喻,然后沾沾自喜,无奈如同做不出高数题的我一样,挤坏了脑袋也看不穿这背后的种种隐喻。

田村卡夫卡和作家卡夫卡没有半毛钱关系,而村上春树确很好的继承了卡夫卡写作中隐喻的本领,不过他比卡夫卡厚道的多,一是告诉反复告诉着读者“我在使用隐喻,前方注意安全,有隐喻出没”;二是小说的故事情节中穿插着大量关于隐喻的解说,时刻展现着他自己的哲学思想与人生观,虽然有些晦涩难懂,但年轻人的人生中能遇到的挫折无非也就是那么几件,所以细心的话,你总是能够从中找到那么一两句戳中内心与之共鸣的话,然后颤抖一下。

创作一部这样的小说肯定很费脑力,因为不但要考虑情节的起伏发展,还要考虑如何在每一个正确的地方挖一个坑,埋下一个装有秘密的盒子,再用原先的土埋好假装什么也没有发生,等着有缘的读者来发现这个坑,把盒子挖出来,还得解开盒子上的密码锁,最终得到秘密。

以我对自己脑容量的客观估计,能把故事情节捋顺已是难得,侥幸窥见的几个隐喻还或许只是自己的想象而并非作者本意,不过读一书能与作者有些许共鸣又怎能不算是有缘

俄底浦斯王的故事在15岁的田村卡夫卡身上一一应验,命运这种东西太玄幻,你想要躲避可怕的预言么,其实并无他法,因为你走到哪里,预言便会跟你到哪里,田村一直在躲避,却看着预言步步为真,后来便不躲了,与母亲的关系按说应是可控的事情,然而他却没有控制,反而完成了预言。故事太夸张与荒诞,而却也不正是验证着那句话,没有人能从他该面对的现实面前走过,即便这个现实是地狱,也要走穿它。走穿了之后呢,“不久,你睡了。一觉醒来时,你将成为新世界的一部分。”新世界是什么样的,没有人知道,而田村却不再是过去15年里的那个他了,过去漫长的时间里身世、与父亲的关系,对母亲和姐姐的幻想一直困扰着他,直到有一天这一切驱动他离家出走,而当他走穿这一切,也就彻底告别了曾经禁锢他不得动弹的过去,是的,过去种种,譬如昨日死。

而对比之下是他的母亲,自初恋终结生命便抵达了至此再前进不得的点,如果入口石的故事并没有理解错,那应该是逃避现实只是自己的选择,母亲选择了进入虚幻不再出来,而田村最终还是出来了。所以以入口石为证,生命中至此再也进不得的点按说是可以走穿它的,也许很难,终究还是看你自己的意愿罢了。

所以悲伤的旋律中其实永存的是希望之火,就暂且这样自顾自地乐观理解吧。

幸福是寓言,不幸是故事,那便让我们在故事中期许生活有寓言般的希望。

最后,是一段书中触动我的文字:“我们大家都在持续失去种种宝贵的东西,宝贵的机会和可能性,无法挽回的感情。这是生存的一个意义。但我们脑袋里——我想应该是脑袋里——有一个将这些作为基以保存下来的小房间。肯定是类似图书馆书架的房间。而我们为了解自己的新的正确状态,必须不断制作那个房间用的检索卡。也需要清扫、换空气、给花瓶换水。换言之,你势必永远活在你自身的图书馆里。”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5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

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

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6

最近拜读了余华的作品《活着》,作者认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余华认为作家的使命不是发泄,不是控诉或者揭露,他应当向人们展示高尚。而他所说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与恶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世界。所以他以异常冷静地笔触描述了福贵老人的一生,告诉我们活着就是活着。

翻开血红的封面,主人翁一幕幕生活画面清晰呈此刻脑海里,合上书本已成记忆。福贵生于富贵家庭,年轻时放浪不羁,将家产挥霍一空,成为普通佃户。后被强征入伍,九死一生逃回老家。在那样的年代,生存不容易,福贵眼见着自我的亲人一个个死去,最终只剩自我和一条老牛。老牛是他因同情从屠夫手中买下来的,这印证了那句话:眼因流多泪水而愈益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益温厚。

福贵承受住了难以承受的苦难,垂垂暮年与老牛相伴,和老牛念叨着亲人的名字,唱着歌谣: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在我看来,生命是载体,而生活是资料。不管我们一生要肩负多少职责,或者经历多少磨难,再或者享受多少辉煌,都是由生命来承担。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看轻生命,同时还应当进取乐观地去应对那些或好或坏的事情。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向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杯具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

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齐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然而我认为上述观点并不完全准确,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向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所以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

余华在书中写道:“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职责。”职责,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可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所以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职责。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7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新的课外书,《雪人》,是一本汤素兰着的童话书,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一个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带给我道理,我十分的喜欢,而我最喜欢的一个故事是《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

《小兔子和它的朋友们》讲的是:蓝天下有一个小山坡,山坡上长满了蒲公英和一棵高大的银杏树,树的旁边有一个小木屋,而小木屋里住着一只可爱的小兔子。

有一天,它在在山坡下发现了一个鸟蛋,它就看着这颗蛋等等它的主人,可是,天黑了,它的主人没有来,于是,它就把它带回了自己的家,放在了窗台上,一早,它便飞了出来,小兔很高兴,翠鸟每天会飞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晚上回来再告诉小兔,可是,有一天,翠鸟说白色怪物要来了,大雁都纷纷飞走了,蒲公英也随风而去,只剩下了小兔,翠鸟和银杏树,银杏树的根太深走不了,小兔跑得太慢又不会飞,翠鸟可以走,可是它却没有走,而是留下来和小兔在一起。一夜过去了,小兔出了门,(⊙o⊙ )哇!原来是下雪了!!它们说,原来白色怪物一点也不可怕,反而十分的美丽!

看完了这个故事,它让我认识了一个重情义的小鸟,是小兔子让翠鸟平平安安的生活了下来,小翠鸟十分的感激小兔,虽然这个白色怪物其实并不可怕,可是,在它们不知道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可怕,但是翠鸟却没有离开小兔,可见他是一只知恩图报且善良的小翠鸟,在危险和友谊之间,它选择了友谊,和自己的朋友一起渡过难关,它们真是勇敢。

这本书中还有许许多多给我启发,给我开心,给我感动的故事,我喜欢《雪人》这本书!!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8

直到今日,我仍不愿去回想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那场全球性的战争,一想起它,脑中便会浮现出遍野的尸首和撕裂心肺的痛苦呻吟,我不要看到不幸的泪,不要看到绝望无助的眼神,我要听到全世界人民高声颂读渴望世界和平的赞美诗,而不是吟唱无助的咏叹调。

初涉《安妮日记》大约是在两年前吧,好奇的我与一名犹太小女孩进行了一番心灵的交流。正是这番不寻常的交流使我的心灵有了如此的震撼与触动。小女孩名叫安妮,出身在一个犹太家族,父亲是一家糖果公司的老板,因此小安妮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幸福生活。然而,正值豆寇年华的小姑娘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有悲惨遭遇。希特勒发动了对波兰的突袭战,二战由此爆发,接下来便是对犹太人的大肆屠杀。无奈的安妮一家悄悄躲进了父亲公司中的一间密室,躲避战争。然而,他们最终还是被发现了。安妮一家被凶恶的纳粹党徒关进了令人窒息的集中营。但是,安妮并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她坚强,她努力。她每天在发黄的床榻上悄悄记录自己的生活,自己的信念。我坚信,这么一个对生活充满向往的少女有理由活下去,并且活得更为出色。出人意料的是日记突然中断了,无奈的她终于含泪倒在了黑暗中,但是她的精神并没倒,坚强的犹太人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法西斯政策倒台了,她们获得了重生。

读完整本书,我的心中漾起了莫名的感动,有为安妮的不幸而感到悲伤,也有被顽强的犹太人民的斗争精神的感动,更多的是对那种黑暗独裁统治的憎恶、不屑与鄙视。我悲愤,为什么有人在制造不幸,难道在物质文明飞速发展的今天,战争是维护利益的仅有手段吗?我怅惘,为什么我们不能生活在一个和平的世界,就像桃花源一样,蒙太奇也好,乌托邦也罢,但那儿没有硝烟,没有战争,男女老少平等博爱,愉快地生活在一个宁静的世界,但这可能吗?是的,我敢说可能。因此,我希冀,希冀我们的世界停止战争!希冀白色的和平鸽在这方乐土抛下橄榄枝,希冀我们的人生色彩斑斓。听,远处传来了颂读赞美诗的声音,浑厚而圆润的嗓音萦绕在我们耳际。人性的光辉!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9

童年是人生中最美好,最快乐的时光。我们这一代的小朋友更幸福,吃着营养食品,穿着高档服装,玩着电子玩具。

可凡卡的童年呢?他父母双亡,只是靠爷爷当守夜人的报酬生活,衣服破烂单薄,连想都不感想的高级食品,他只求和世上的唯一一个亲人——爷爷在一起。

9岁正是接受教育的时候。我们在这个时候早已坐在教室里了。而凡卡呢?在老板家白天做苦力不算,更糟的是,每天晚上还要去给老板的儿子去摇摇篮,有时一摇就是一夜!

当我读到凡卡在老板那里受苦的时候,“凡卡真可怜!”“他能支持住吗?”我不禁这样想。对于九岁的小孩来说,挨打,挨饿,挨困已经是很难熬的事情,还要被别人捉弄,受尽了欺凌与讥笑。而且亲人就只有一个远在乡下的爷爷,身边没有亲人的陪伴,也就没有了温暖。小凡卡就是在这种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中打工,那情景可以想象是多么的悲惨!

当我读到“过了一个钟头,他怀着甜蜜的希望熟睡了。他在梦里看见一铺暖炕,炕上坐着他的爷爷,搭拉着两条腿,正在念他的信……泥鳅在炕边走来走去,摇着尾巴……”这就是凡卡的梦,他渴望自由,渴望回到爷爷的身边。

可是他的梦能够实现吗?不,绝对不行。这不单单只是因为他没有贴上邮票,地址不详细,还因为爷爷绝对不可能来接他。爷爷太穷了,他只是一个别墅的守夜人,根本没有可能把凡卡养活,这也是爷爷把凡卡送入城里做学徒的原因。

凡卡失去东西的太多了。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人们的关心,没有……命运夺走他的够多了,狠心的老板、老板娘还百般虐待他,生活和命运对他来说是多么残酷呀!

凡卡的信,爷爷不可能收到,他也没可能远离这连狗都不如的生活,他是多么的可怜!而我们,不愁吃穿,有亲人的温暖,有老师的培养,是多么的幸福!

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好好学习,报答所有关心我们的亲人、朋友!把我们祖国的明天建设得更加美好,更加辉煌!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0

我认为苔丝的一生都是充满戏剧性的,小说通篇都是在写苔丝走向末路德悲惨经历,但从中也经常会发现一些看似偶然,却又像是冥冥之中早就注定的安排。如苔丝被侵犯前在舞会结束后与亚雷家的女仆争吵的小插曲,还有苔丝在开篇与克莱的相遇但却不相识到后来再次与其相遇并相爱到最终的互相产生爱慕之情并结为夫妻,都充满着戏剧色彩。也正是这样才能体现出作者的真实感受,和真正想反映的社会陋习和时代大背景。也为以后对苔丝悲惨经历的描写和小说的结果作了一个完美的诠释。整篇小说是以苔丝父亲得知自己是当地著名武士后裔到让苔丝去认亲和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悲惨事情的经历为主线的,这样更好地体现出了造成苔丝悲剧的成因不仅是社会因素,还有苔丝本身的性格缺陷!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1

最终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代替这一看似注定的杯具。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杯具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欢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杯具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以往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期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我的生命。

在这一杯具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终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我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我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向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2

《基督山伯爵》是大仲马的代表作,该书离奇而又曲折,跌宕而又真实的情节是其取胜的法宝。在19世纪中叶,《基督山伯爵》是当时排行榜上的“畅销书”,而大仲马本人,则是当时法国炙手可热的“畅销书作家”。

小说叙述的是一个复仇的故事。十九岁的爱德蒙·唐泰斯,是个活力四射的年轻水手。他有慈爱的父亲、甜蜜的爱人,有光辉的前程、幸福的生活。善良乐观的天性,使得他对周遭的每个人都以礼相待,并且真挚热情。他清澈明亮的目光里,写满对未来幸福生活的期待与神往。可就在他的结婚典礼上,他遭人陷害而被投入大牢。一时间失去了一切,伴随他的只有伊夫堡阴森地牢里的黑暗及精神和肉体对他的双重折磨。可与此同时,有人正把快乐建筑在他的痛苦之上。他们害死了唐泰斯的父亲,夺走了他的爱人。在他最无助绝望想要自杀的时候,法里亚神甫走入了他的生活。神甫把自己一生的知识传授给他,告诉他基督山岛宝藏的所在,并帮他成功越狱。

此时,唐泰斯入狱已有十四年。十四年里,物是人非,唐泰斯也由一个懵懂青涩的青年变成一个家资巨万的伯爵。他开始报恩亦开始报仇。昔日的船主莫雷尔有恩于他,伯爵首先把这位濒临破产的好人从绝望的路上救了回来。此后又始终照顾他的儿女,直至最后把基督山岛的宝窟送给他们。对唐格拉尔、费尔南和维尔福三个分别代表法国七月波旁王朝金融界、政界和司法界显要人物的仇人,基督山伯爵个个击破。最后,这三个人破产的破产、自杀的自杀、发疯的发疯,都得到了应有的报应。

在小说中,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几近完美。在与仇人面对面复仇时,他没有被仇恨冲昏了头脑,他的良知从未泯灭,他的人格亦未扭曲,他始终保留高贵善良的心。当他帮助莫雷尔一家摆脱困境的时候,当他从一个该诅咒的家族中救出他的一个女儿的时候,当他答应梅尔塞苔丝不杀仇人之子的时候,这个高贵的心灵映出了金子般的光辉。基督山性格里贯穿始终的节制,即面对财富、美色、仇恨的不贪婪,亦让我印象深刻。在达成一生的心愿后,他悄然地放弃了原有的财富,只身远走他乡。

掩卷思索时,觉得这个人物在小说中几乎完成了从人到神的蜕变过程。因为掌握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基督山伯爵呼风唤雨,无所不能,似乎整个社会都在围着他转。这固然有它揭示物欲横流、金钱至上社会现象的积极意义的一面,但从文学创作角度出发,塑造这样一个完美的“超人”,不能不说是作品的一个败笔所在,因为它大大削弱了作品现实主义的批判力量。在大仲马笔下,时时吐露出金钱可爱、金钱万能的观点,也反映了他本人的“拜金主义”思想观念。大仲马曾经直言不讳地说过:“在文学上我不承认什么体系,也不屑于什么学派,更不树什么旗帜;娱乐和趣味,这就是惟一的原则。”大仲马之所以在法国文学不能得到更高的地位,究其根源,我想这恐怕就是主要原因所在。

翻看全书,不能不佩服作者高超的写作技巧和布局谋篇的编故事才能。在这部将近一百多万字的小说里,既有节奏紧张、大起大落的高潮,也有节奏相对舒缓、充满浪漫传奇色彩的小故事。大仲马在小说中还不时穿插一些典故传说、奇闻轶事、异域风情和大海、岛屿的景色描写。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3

如果不是结尾奥雷里亚诺和阿玛兰妲乌尔苏拉生出了那个有着猪尾巴的兼具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的终结者,这百年孤独还会继续延续地滚动下去,直到下一个世纪的孤独如潮水般不可抗拒地奔赴而来。

孤独的结尾正如孤独的开始一般巧妙,从近亲结婚生出猪尾巴的恐惧开始,从尽情欢愉的不伦之恋生出的猪尾巴结束,尾巴头尾巴尾连成了一个孤独的世纪。从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扎根马孔多的孤独,到奥雷里亚诺不胜神话的孤独小金鱼,到阿玛兰坛守望着自己处女之身的孤独缝纫机,继而乌尔苏拉持家有道百年飘摇的孤独,还有老仆人一言不发地收拾到一言不发离开的孤独,还有梅尔基亚德斯的鬼魂守望自己写下的还未被揭示的预言的孤独,还有那些各个角落欢愉或沮丧的孤独身影。孤独千奇百怪,理由万千不同,没有谁的孤独谁更优谁稍劣,只有存在形式的无奈和本质孤独本性的膨胀发展。

感觉读完脑中倍感混乱,理不清任何一条线索能够充当这本书的主线。刚以为这是主要人物的时候他就不合时宜地死了,刚以为这是无关紧要的立刻就要消失的任务却又苟活了百年看尽了无奈享透的孤独,刚以为读懂了这部分的孤独却又有更巧妙形式的孤独人物带着更巧妙的孤独故事窜出。最后,真的走到了百年,孤独也带着诙谐带着奇妙带着荒诞带着沉重的孤独感走向了飓风的终结。

孤独是最难以诠释的感受,也是最笼统、最复杂的体验。唯一与之近似的或许是感情,而排除荷尔蒙因素和基因携带的本能,感情也注定是由孤独所催生。

孤独教会人们生存所需的一切,指引人们阅读、思考、龃龉独行,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和短暂,把握着每个人的命运走向。但或许更多的,孤独会为我们带来一种不易察觉的、微妙的快感,正是这种快感使孤独具有了莫大的魔力。

在那些成长的岁月里,孤独是每个人精神的,是一种想要摆脱却无法摆脱的愉悦。孤独会让人痛苦,痛苦催生敏感,对世界与自我存在的敏感。如同用伤口感受冷风的流向,孤独的痛苦能让人在虚幻的一生中感受锋锐如刀的真切。当这种敏感成为习惯,孤独也将不再是痛苦的来源,它是人存在的证明,是存在的形式,是一片澄澈的真实感,妙不可言。

在我看来,人最大的快感不来源于感官,甚至也不来源于精神,它源于“活着”,纯粹而清醒地活着。

活着,是最大的快感,也是孤独的真身。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4

《小妇人》是一部带有自传性质的小说,作者是美国作家奥尔科博。

整书围绕着马奇家四个性格不同的女孩:温柔美丽的梅格,爽直开朗的乔,文静腼腆的贝思,活泼漂亮的艾米。写了她们跌宕起伏、印象深刻的经历、故事。最后,她们通过自己的勤劳善良,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整本书语言优美,描绘细致入微,让人印象深刻。马奇家虽然穷,但是她们心地善良,热于助人,把圣诞节早餐济救给另外的可怜人,有这良好品德,乐观,对生活充满信心,永不对困难屈服。

我喜欢梅格,喜欢它的优雅高贵,永远的淑女风格。我喜欢乔,喜欢她的坚强,性格豪爽。我喜欢贝思,喜欢她的恬静,多才多艺,做事永远为别人着想。我喜欢艾米,喜欢她任性却优雅,被人关注着。马奇大大是个乐于助人,慈祥的妇女,她总是帮助别人,虽然自己家里也很穷。她们的爸爸随军当兵,并不在家。写了四个花季少女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大女儿梅格对约翰一见倾心,相爱相识。劳里向乔示爱,却遭拒绝,但认识了教师巴尔先生。贝思生命没有多长时间了,但她依然乐观,坚持不放弃。小艾米去欧洲旅游,看世界。

我从她们那你学到的乐观,坚强,每天都生活的普普通通,但有充满快乐,要有一颗爱心,不能带有色眼镜看人,要有一颗纯洁的心,才能收获最大的快乐。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5

当一缕缕阳光照到书桌上,透过指尖,一切似乎都停了下来,又拥有了以往的宁静和舒适,这样的早晨是多么美妙,是多么精彩。

书桌上到处都是“金色的舞者”,我就像一朵无名的小花,贪婪地沐浴着阳光带给我的快乐与舒服。不得不说一声“阳光真好”。

站起来,端来一杯香醇的茶,细细品尝每一丝的味道。香味在口腔中蔓延。抿一抿,真香啊!

“多美的一天啊,能在这样的日子里生活该多快乐呀,没能看到今天或者今天还没出生的人该多可怜呀。当然,今后还可能有这样的日子,但今天这个日子是体验不到了。”善良的安妮是一个心怀美好的孩子,总是用这样的话来期待每一个崭新的日子。

一边品着茶,一边回想着刚看完的《绿山墙的安妮》。书中的故事像画一般在我眼前慢慢展开:安妮是一个长得不好看,但不放弃希望与梦想的女孩子;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儿,但有超级丰富的想象力。她更是一个自尊自强、坚持不懈的安妮。我跟她很像,同样爱给景点取外号,爱做白日梦,有时候还会变话唠。

小时候,是爱幻想的年纪,只是安妮的想象力要比我离谱一百倍。把影子和回声当做知己;把自己当成新娘子什么的。我也时常幻想,要是让阳光永照小草,那该有多好。

长大后,懂事了。安妮后来用优异的成绩得到了上大学的好机会。可家中的情况一点都不好,安妮放弃了上大学的机会,在格林·盖布鲁兹当了老师。我敢肯定亲情比上大学一定来得重要。因为它让安妮得到上帝的帮助,让安妮得到了阳光的永照。

回到现实生活中,其实像安妮一样从小无父无母但又很懂事、很聪明的“小草”比比皆是,只是,这些小草都有得到阳光的照耀吗?

十七岁的叶文是一个无父无母的男孩子,因为贫穷,早早地放弃了学业。家徒四壁,甚至连吃饭都成问题。庆幸的是,小叶文能靠自己的双手挣点外快。当记者问他,等你攒到一大笔钱,你第一件事是打算干什么?大吃一顿,还是买件新衣服时,叶文想都没想,说:“下雨时,我觉得洗一次头很舒服,所以就想开一家洗头发的店。”

阳光是灿烂的,是温暖的。小草是孤独的,也是坚强懂事的。阳光就像一个看不见的妈妈。希望她在小草身边默默地给予关爱与呵护,让阳光永照小草!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6

一个红头发的小女孩,满脸雀斑,殷切的希望得到别人的喜爱和收养,她就是安妮,一个喜欢想象的天真的孩子。

她喜欢滔滔不绝,但更喜欢想象,在她的想象中,樱花是白雪皇后;苹果是红衣姑娘;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象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还有什么情人的小路,闪光之湖……她的世界,总是那么美好,她可以用想象力摆脱一切烦恼,可马瑞拉不明白,她总把安妮的想象当成是可笑的行为……多么可悲啊,如果人没有了想象力,那么生命将变得暗淡无光。可是,许多大人无法明白,想象力的美好,因为,他们失去了童真,失去了生命中最美好的东西……当我们在喧嚣的世俗中奔波时,是否该停下来,想一想:我们失去了多少比金钱,名利更重要的东西?

安妮真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女孩,她总是犯别人不可能犯的错误,比如说,在蛋糕里加止痛药;给手帕上浆;把葡萄酒当成紫梅甜酒灌醉了好朋友戴安娜……诸如这样的奇怪错误时常在安妮身上发生,但是,就如她所说的那样,她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两次。她勇于承认,她知错就改,就这点来看,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当我们犯了错误,我们敢承认吗?也许,这一点我还得向安妮学习,我应该向她那样坦率,敢于承认错误……真诚的道歉,不仅会得到别人的原谅,也会得到别人的尊敬!

让我们向安妮学习吧,学习她的纯洁,她的天真,她的坦率,和她那美好的心灵!让我们一起去书里,品味这绿山墙的安妮吧!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7

这个春节花了半天时间看《时间简史》,实话说虽然这本书已然经过编撰,评述已经更加通俗易懂,可是从小物理成绩就差的我读起来依然稀里糊涂,贸贸然写下一点读后感表示一下对自我的嘲讽。

看过《时》我的第一个印象就是整个物理学是人类在总结对宇宙和时间的一个渐进认识的过程,从哥白尼到伽利略,再到马赫,牛顿,以及之后的爱因斯坦再到当代的霍金。都是后人在总结前人的研究和思考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观点然后实验验证得出结论的过程。牛顿说他不是个伟人,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就是这个道理。伽利略经过研究哥白尼的地心说而提出日心说和地动说,牛顿在此基础上研究出万有引力定律,爱因斯坦再提出狭义相对论和广义相对论,再到此刻霍金的时间简史,他们都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加上自我的思考,总结提出了新的理论。可见没有事物的发展是一触而就的,人类社会的提高就是来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不断地孜孜以求的思考,辩证和总结。

虽然从小物理很差,可是我一向以来对天文和地理很感兴趣,中考时候地理甚至还拿过满分,只是对理论物理这样的抽象的纯理论基础学科理解起来很困难,肯能是抽象思维本事不足吧。所以看了《时间简史》后对其中所阐述的理论还是有一些自我的看法。

《时间简史》在我肤浅的认识看来是向读者描述这样一个世界:整个宇宙是一个服务器,宇宙中的所有物质小到基本粒子,大到小行星,彗星,行星,恒星甚至星系都是跟这个服务器连接的一个节点,他们独自运行又经过服务器相互关联,依靠各种基本物理法则相互作用。服务器的运行是单向的不可逆的,不可存档当然也不可能回档。各个节点之间经过各种光波等来通讯,因为相互之间的距离以及各种光波在传播路径上受到的各种影响等原因产生网络延迟,导致节点之间的通讯并不一样步。节点由于自身运行速度的质量等等原因导致相对于其他节点的运行时间是不确定的,可是每个节点相对于整个服务器的运行时间确是固定的。所以在A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和在D节点观察B节点和C节点的状态可能得出完全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服务器观察A,B,C,D节点状态的结果是确定和一致的。这又让我联想到人类社会,人类社会也是一个服务器,每个人都是这个服务器的一个节点,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特点,各自生活的圈子。很多人看似遥不可及,却在这个大的服务器下头相互影响,哪怕是十分细微的。有一个社会学研究的理论认为哪怕完全不可能认识的两个人之间只要经过6个中间人就能够建立联系,这是经过很多统计学研究得出的结论。反过来

看这个宇宙,我认为是不是也存在类似的节点能够让宇宙中遥不可及的两个互不关联的节点建立最短的联系路径。这就像一些物理学家正在研究的虫洞理论。

我相信按照目前人类的科技发展速度用不了多少代人就能够让我们人类走出太阳系,甚至走出银河系,在宇宙这个服务器肆意漫游。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8

《荆轲刺秦王》是高一年级的第二篇文言文,这篇文章并不是写荆轲刺秦王的场面,而是写荆轲为刺秦王而准备,情节曲折,令人回味。

一开始觉得荆轲是鸡蛋碰石头,不自量力,甚至认为他是为了成就自己的形象而去刺秦王,不认为那是对燕国的回报,而是一个政治上的败笔,反而加速燕国的灭亡,这不是与当初的目的背道而驰吗?

但是偶尔看到了司马迁的《史记?刺客列传》才发现,荆轲其实是个一侠肝义胆,不畏强暴的人,他虽不懂一个之力难为力挽狂澜的道理,也不懂秦帝国统一中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至少他不畏强暴,不怕牺牲,在国家多事之秋挺身而出,不避艰难,不畏强暴的气概还是值得称道的。

他为了太子的“恩”而挺身而出,舍生取义,这一点又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他明知去就一定是死,无论成败,死字当头,可他却义无返顾,走向了死亡的深渊,但也同时走上了精神世界的天堂,虽末成功却名垂千古,成为四大刺客之首。

如果有一天,我接受了他人的恩情,不知是否能为他豁出性命,也许现在人对荆轲有太多的不解,但是荆轲却毫不在乎,他侠肝义胆,司马迁曾赞道。

他是卫国人,替太子舟充当刺客并不是基于对国的爱,而是对恩的回报,勇往直前,即使前面是深渊。

最后,对于这篇文章,给我的不解太多,但给我的遗憾却更多,就如错过雨后彩虹的几分钟,但我可认骄傲的说道:“我,读懂了荆轲!读懂了这个传奇人物。”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19

作者用细腻平滑的手法描绘了又一个世外桃源,没有战争的硝烟,没有车马的喧闹,有的只是山清水秀,山路蜿蜒,即使偏僻闭塞,但依旧有着它的悠闲自得。

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没有众多鲜明的人物,甚至纯真的爱情也只是刚刚萌发,而没有如炽热的火焰。就在这平淡之中,作者向我们展示了一幅恬静的生活画面——茶峒,小溪,白色小塔,一户单独的人家,一个老人,一个女孩,一只黄狗?

《边城》讲述的故事凄美动人。它没有惊心动魄的情节,也没有撕心裂肺的感人场面,但他细腻而且真实,描述着一个再简单不过的人间往事,却透露着令人向往的淳朴民风,像一根轻柔的丝线悠悠地牵动你心灵的一角。

《边城》里的人情亦如水,细水长流,却不是如水一样无色无味,而是一如湘西的河川明澈纯净。在阅读的时候,我感受到了人性的芬芳。翠翠和爷爷一起守着渡船,相依为命,彼此关怀。爷爷,一个坚强的老人,同样有着每一位老人都拥有的那份慈爱,为翠翠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

不由得感慨,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结局或许不尽如人意,但不由得为祖孙间的关爱,兄弟间的情谊,男女间的感情而感动。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这片悠然的土地上孕育着这样一批有着淳朴,美好心灵的人。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三

第一次接触到《边城》这本著作是在高中的语文课本里,课文中截取的是书里的高潮部分,即从翠翠和傩送的相识直到故事的结局。几年前的自己还是略带幼稚和懵懂的,只是觉得翠翠的命运可悲,她和傩送相爱却无法相守,但是今天再读这本书,从字里行间中,我感受到了更多作者想要表达的情感。

《边城》这本书描写了在位于偏远湘西,但却风景优美、民风淳朴的边远小城里,住着以摆渡为生的翠翠和外公。外公虽然年事已高,但是身体还是很健朗,孙女翠翠已到了花样年华的十五岁。他们热情友善、真诚淳朴。两年前在端午节赛龙舟的盛会上,翠翠与当地船总的二少爷傩送相遇,内心产生了爱情的火苗,然而傩送的哥哥天保也喜欢上了单纯可人的翠翠,托人向翠翠的外公求亲,于是兄弟俩相约唱歌求婚,让翠翠选择。天保知道翠翠喜欢傩送,为了成全弟弟的幸福,独自离开外出闯滩,途中遇难而死。傩送觉得自己对哥哥的死负有责任,内疚地离开了翠翠,外出他乡。外公为翠翠的婚事操心担忧,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离开人世,留下翠翠孤独地守着渡船,痴心地等待着傩送回来。

《边城》虽然以主人公之间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抒写了男女之间的单纯爱恋,但是也描写了边城人民的淳朴生活及邻里间的友善,傩送和天保之间的兄弟亲情,翠翠和外公的血肉亲情,通过这些赞颂了人性之美。边城就如同陶渊明笔下描写的世外桃源一般,“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同样描绘了一个没有阶级,没有剥削,自食其力,自给自足,和平恬静,人人自得其乐的社会,这种宁静和谐的生活不仅和当时动荡的社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和如今浮华的社会也形成鲜明的比照。我去过凤凰两次,第一次是高二的时候,那时候的行程匆匆,光顾着欣赏沿途的风景,第二次去凤凰是今年的十一长假期间,那时候街道上人很多,天空中夹杂着雨水,白天很是热闹,当地的居民在沱江边上清洗着衣物,能听到木棒敲打衣物的声音,沱江依然静静的躺在那,只是流水早已经流淌轮回过千百回了,街道的两旁有很多小摊,卖的是当地人亲手制作的一些精致的手镯、手袋和其他一些小饰品,他们享受于这样的生活,并不是靠那些手工艺品为生,只是喜欢这样,在一天中的闲暇时光里,做些闲适的事情。夜晚,整个凤凰城被五光十色的灯光所包裹着,此时她是妩媚而神秘的,一整热闹喧嚣过后,剩下的是静谧、平和,这才是她本来的样子,青石板的街道在古铜色的灯光下,飘散着历史的味道,沱江静静地倒映着两岸的零星灯光,夜空是那样的深邃,让人深深沉醉在这样的夜晚,这时候凤凰城才有点沈从文笔下边城的韵味,我明白了,确实只有这样的小镇才能孕育出边城中那样淳朴善良的人们。

再谈及翠翠与傩送之间的爱情。他们之间没有轰轰烈烈、离经叛道的骇世之举,没有那些所谓“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山盟海誓,也没有郭敬明笔下那些上流社会中充斥的铜臭味,他们只是极其普通的单纯少女和少年,在青春最美好的年华中遇到了对的人,他们的感情就像春天里含苞待放的花朵一样,羞涩而又纯洁,在他们的感情里只有一个色彩,就是对互相的爱慕,没有现代爱情里附带着的复杂因素,物质、金钱与权利,有太多的牵扯、太多的顾虑。翠翠和傩送爱情的无可奈何是源于亲情的介入,他们爱情的悲剧也反映出了人性的美好,即傩送与天保之间的手足亲情,他们都不忍心伤害对方,因为不忍,所以有了天保的黯自离开,不料途中遇难身亡,傩送才会因为天保的死耿耿于怀,以至于即使他对翠翠的爱慕再强烈,也始终迈不过心中那到“道德”之槛。

正是因为《边城》不圆满的结局,让这份爱情更显得凄凉。故事最后一句提及傩送的话,“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看似悲剧其实也不尽然,他们的故事应该留给每一个读者来延续。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四

一直听说过《边城》的大名,但由于各种原因,一直都没有看过。这一次在语文课本上与《边城》结缘,感触颇深。

人性是世间最美的东西。在现代都市里,在这个物欲横流的森林里,我们又保留了多少纯净的人性呢?在城市中终日奔波劳累的我们实在无力去呵护,只任尘埃将它一点一滴淹没,甚至吞噬。人性中太多的美德将尘封的心灵在一角,疲倦的我们如何有闲暇将其开启?或许有很多人早已忘记了它的存在。可是在边城,在这个几乎被世界遗忘了的边城,我找到了人性的归宿。

湘西山美、水美,但人更美。青山绕水,水环青山,缠绵不已。在大自然母亲的宠爱中出落得亭亭玉立的翠翠,山教会了她坚强,水赋予了她柔美。在清澈的见底的溪水的眷顾下,她的心纯洁无暇。年少的懵懂,初开的情窦,她的心里喜愁掺半。因为纯朴,她无法拒绝大老,也无法向傩送表白。一切都是源于善。然而终是凑巧,落得个孑然一身独守空船,为了一个未必会回来的人作无期的等待!

其实不管悲惨也好,完美也罢,我们都要走下去,不管我们高不高兴,花开花谢,潮起潮落。昨日随风已逝,明日迎风将来,世界从不理会任何人。

翠翠的爱情随着傩送的悄然离开逝去,就这样,爱情之花还没盛开就已凋落了。也许没有开始的爱情才是最完美的,因为错过,才会刻骨铭心,没有结局。才会意味着永恒的存在。

属于边城的故事结束了,但我们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人生路漫漫,吾等切记珍惜。

边城读书心得感想 篇五

茶峒是个美丽的小山城,依山傍水,风景秀丽。

秀秀和她的祖父就住在城口,每天给进城的人渡船是他们唯一的工作,有时祖父进城打酒,秀秀就和她的小黄狗为客人渡船,而小黄狗也听话地为主人拉绳引船,动作娴熟敏捷。这样,生活过得平淡而又快乐。

不知不觉秀秀到了要嫁人的年龄,平淡的生活也因此慢慢走到了尽头。我觉得那是个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的爱情,当看到秀秀第二次遇见了二老的时候,我开始幻想他们以后甜蜜的恋爱,可是当向秀秀提亲的大老下船出了事后,我知道秀秀的快乐将一去不复返了。的确,自那以后,秀秀的生活一天一天地发生着改变,致使最后永远失去了她的祖父,也失去了每天为人过渡的那条船。

合上书,我的心里很难过,为秀秀的遭遇,也为她的祖父,因为他们是多么善良的人,多么快乐的人。秀秀常要爷爷唱歌给她听,而爷爷又粗又哑的嗓子唱起山歌来却又显得那么质朴、那么憨厚,总逗得在一边和黄狗玩耍的秀秀开心地笑。这是一幅多么美丽的画面,有山,有水,有鸟鸣,有歌声,有欢笑,……而现在全被打破了。 故事虽然用灰色的背景为秀秀的未来打上了一个省略号,以悲剧收场,但我却非常喜欢《边城》,喜欢《边城》里每一个善良朴实的角色,尤其是秀秀的爷爷。

他的大半辈子都在管理这艘渡船,却从来不收人家一分钱,有时客人想答谢他放了些钱在船上,他是追上好几里也一定要把钱还给人家,所以人们拿这位倔强的老头也没办法,只好在他进城买东西的时候多给他加些肉,加些酒来酬谢了。平时他还会托人买些上等烟草,过渡的时候谁需要就慷慨奉献;到了天热些他还会和秀秀准备一大缸水,里面放了些清热、解毒的草药给每位客人喝。爷爷是个老实人,为秀秀的未来担心,却从不把烦恼告诉她,只是紧锁在眉头里一个人承担。可以说在那个雷电交加的晚上,爷爷走得是不安心的,因为他并没有把秀秀的终生大事操办好。

还有秀秀的不食人间烟火,顺顺的慷慨大方,傩送二老的朴实真挚,天保的豪爽英勇……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人间每天都在发生悲欢离合,这和时代的背景是分不开的,但撇开那些令人伤心的悲剧去看里面的每个人、每个风景、每个生活片断,你会惊异地发现,沈从文先生给我们描绘了一个多么美丽的世外桃源,那里纯朴的民风是我们这个霓虹闪烁的大都市里所没有的,它好似一股清泉,它又似一缕清风,吹走了我脸上的尘土,带来一丝温馨。 多么希望在边城能看到秀秀像以前一样地快乐地生活着,而那条祖父渡了大半辈子的船会依然来往于溪间,那条黄狗也应该守在门前等待一桌喷香的晚饭……在当代社会,物质生活充裕,但生活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却相对弱化。我们呼唤文学作品中的纯净而美好的风景和人情,期待它由“童话变为现实”。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20

细雨婆娑,老树抽出新芽,枯木又开花,光阴让四季走了一轮又轮,也让父亲眼角长出皱纹,让母亲挽起的青丝混杂了白发。在光阴的故事里,每个清晨都氤氲着母亲煮早餐的温柔,在时光堆砌的大房子里,一砖一瓦都

是父亲堆砌的坚毅,在未来的图腾里,一笔一画是我对父母的承诺。

曾经,我也像龙应台笔下的儿子安德烈焦躁,孩子气,任性,我有过无不及,当我学会站在父母的位置思考,去感受到父母对我那份深深的宠爱时父母却已日渐老去,在生命的长河上将与我渐行渐远直至生死两隔。时间

是一只藏在黑暗中的温柔的手,在你一出神一恍惚之间,物走星移。我亲爱的父亲和母亲满怀期待目送着我在成长路上行走,蹒跚学步到稳步单车,咿呀学语到出口成章,黄发垂髫到青丝及腰……我愿时光是个善良的人,让

我有生之年能让父母幸福,我愿时光是个魔术师,能抚平父母脸上的皱纹让白发变乌丝,我愿时光能慢一些。

无论过去多少年我依旧会记得大雨滂沱的那个夜晚母亲撑着伞来接我,漆黑的夜幕里,滴答的雨声里,母亲微凉的手牵着我往家的方向走去。多少年后依旧记得父亲厚实的手牵着我肉嘟嘟的小手走在傍晚的田埂,夕阳把

我们一大一小的影子拉的很长很长……我站在记忆的这端看着往事里的片段,目送着母亲牵着长发微湿的我穿过雨幕消失在黑夜中,目送着父亲带着小小的我在夕阳下越走越远消失在地平线那边……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21

这个暑假里,一只来自1961年的蟋蟀带我领略了一段非凡的传奇,传奇中,有成功的愉悦,有离别的伤感,还有引人深思的种.种悖论,让我在品味的过程中,回忆起了昨日温暖的记忆以及对生活的无限感动。

这只蟋蟀叫柴斯特,它原先只是乡下默默无闻的土老帽,却在阴差阳错间被意外的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铁站里,在人情冷漠的纽约,他幸运地遇见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这对好朋友以及爱它的主人玛利欧。不知怎的,蟋蟀柴斯特靠着自己的天赋异禀和高超的演奏技巧,竟在一夜之间成了地铁车站的演奏明星,并为玛利欧一家带来不菲的收入。然而功成名就后的柴斯特却开始思念起家乡自由宁静的生活来,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最终回到了自己牵肠挂肚的故乡。

对于柴斯特来说功成名就并非他所愿,纯粹出于偶然,自由才是它的选择,如若换成现在?有一个不必煞费苦心而一举成名的机会,又会有多少人选择放弃呢?好不容易能够红的发紫,稍感疲倦,便选择退隐大众?这有那么容易吗?成名固然是件好事,但又同时使柴斯特感到特别疲倦,以致失去了快乐。“如果成名只是让它觉得不快乐的话那成名又有什么意义呢?”亨利猫的这句话将我夹在了矛盾里,返璞归真固然好,可却无从认知自己的身份,价值和地位;大红大紫固然好,可是自由,快乐和真挚却由此埋没.生于21世纪的我们,面对喧嚣的社会,根本不能够深入的理解”自由”的真正意义,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使人类在物质的压榨下流失了那份真正的快乐,“自由”早已变得像生命一样金贵。

盖上书那一刻,这段心灵之旅随着地铁站的广播一同结束了,柴斯特嘹亮而韵味的鸣叫萦绕在我耳边,我仿佛停留在了1961年的温暖回忆里,聆听着自然的乐音,享受着远离喧嚣社会的自由生活。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22

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卧薪尝胆》,一套是三本,分上中下三部,妈妈让我看第一部。

《卧薪尝胆》真是一部巨著呀,它让我了解了中国五千年的历史,我被书上的内容深深吸引了。我最喜欢其中的一篇《勾践卧薪尝胆》。主要内容是:吴王去攻打越国,打了个败仗,吴王阖闾身受重伤,刚回国就咽了气。临死前他让儿子夫差不要忘记雪耻。吴王夫差苦练兵马终于打败了越王勾践,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回去后,吃的是苦胆的汁,睡的是柴草。经过几年的卧薪尝胆,终于灭了吴国。

越王勾践之所以能获得胜利,我觉得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勾践牢记雪耻。吴王把勾践打败了,并把勾践当成了奴仆,勾践十分愤怒,他牢记耻辱,每天都要舔苦胆的汁,睡在在柴草上,时刻不忘自己所受的耻辱,苦练兵马,最终打败了吴国。

第二,任用贤才。勾践身边有两位贤才,一位是范蠡,一位是文种。他听从两位贤臣的建议,采用两位贤臣的计谋,最终获得了胜利。

勾践不忘耻辱,任用贤才,所以打败了夫差。那么夫差是因为什么而导致亡国呢?

第一,滥用奸臣。夫差身边有一个贪心的官伯嚭,他害死了伍子胥,使得夫差身边没有一个贤才,夫差对大贪心的官伯嚭言听计从,所以导致吴国灭亡。

第二,夫差太好色了。勾践为了讨好夫差,给他送去了一个美人——西施。夫差对西施十分喜欢,只要是西施的要求,没有不满足的。有一年,越国受了饥荒,勾践向吴王借一万石粮食,开始吴王不同意,由于西施不断劝说,吴王最终同意了。第二年,文种果然把粮食还了回去,吴王一看,粮食粒粒饱满,于是就把这一万石粮食分给了农民当种子,农民种下后,一棵苗也没长出来,这一年吴国颗粒未收。原来文种送去的粮食都蒸熟了、然后再晒干了,根本发不了芽。

《上下五千年》十分好看,我建议你也看一看。

女性读书心得感想 篇23

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阿长与山海经》,作者用简单朴实的语言描述了出一位心地善良,淳朴的劳动妇女。阿长,是作者小时候的保姆,作者平时叫她阿妈,但阿长却经常切切擦擦,指手画脚,当作者知道是他害死了他心爱的隐鼠后便有些厌恶他了,自从这件事之后,小作者便改口喊她阿长了。之后,由于阿长经常讲故事给作者听,让故事中的奇妙经常陪伴小作者,年少的作者甚至在阿长的絮叨中感受到了她的某种神力。时间久了,作者也渐渐不讨厌阿长了。

有一次,作者去远房叔叔家做客,无意间,看到一本绘图的山海经,画着人面的兽,九头的蛇,三脚的鸟……只可惜书不小心被弄丢了。大概是他对那本山海经太过于念念不忘了,连阿长都来问“山哼经”是怎么一回事。大字不识的阿长休假过后,居然就递给了作者一包书,高兴的说:“哥儿,有画的山哼经,我给你买来了。”让作者从此对他产生了无比的感激之情。以后,虽然作者也买了许多书,也包括其他版本的山海经,但没有一本能够代替他小时候看的那本山海经。

看似简单的买书一事,其实里面包含着阿长对作者的无比关爱,没有人叫阿长去买《山海经》,阿长掏的是自己口袋里的血汗钱去买的。目不识丁,口中说着“山哼经”的阿长又是怎样费尽周折买到《山海经》的?文章最后一句“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你在怀里永安他的灵魂。”充分表现了作者对阿长的怀念与祝福,让我也不由自主的跟作者产生共鸣,仿佛我也看到了爱讲故事,睡觉摆着大字的长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