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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心得笔记(通用2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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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

《围城》是钱钟书的代表作,是现代文学最长篇之一。创作于抗日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的__年代,它展示的不是战火硝烟的世界,而是旧社会中上层知识分子的生活。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通用29篇)

《围城》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不更事者怅然若失的意念。因此,它是一部以调侃语调叙述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方鸿渐旅欧回国,正是一九三七年夏天。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主要是部分欧美留学生、大学教授等)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沉浮。他们不属于那个时代先进的知识分子行列,当抗战烽烟燃烧起来的时候,他们大都置身于这场伟大斗争的风暴之外,先在十里洋场的上海,继在湖南一个僻远的乡镇,围绕着生活、职业和婚姻恋爱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其中,《围城》对主人公方鸿渐和四个女人的描写极具波澜,书中充分讲述主人公方鸿渐失败的人生,包括他的婚姻、事业、爱情,以及反映了庸俗的人间世态,现实与理想的差异。

从留学返乡途中开始描写,交代了他的家庭背景,留学的大体经历,方鸿渐和诸多女人都存在情感纠葛。最先出现的是鲍小姐,此人一出,就给读者一种放荡不羁,水性杨花的感觉,方鸿渐在留学期间,迫于家里的压力,不敢恋爱,遇到鲍小姐,与已经有未婚夫的鲍小姐立刻产生化学反应。正如现代社会的“一夜情”,旅途结束后,二人自然分道扬镳。在船上遇到的第二个女人是苏小姐,此人有着苏小妹般的才情以及法国的博士学位,可以说,是她先爱上了方鸿渐,但其“犹抱琵琶半遮面”,尽管知道方鸿渐喜欢唐晓芙,但是除了羡慕之外别无他法,她喜欢几个男人为了她争风吃醋,费尽心机去导演一场“猫捉老鼠”游戏,最终却因方鸿渐的拒绝而匆忙嫁人。

而第三个女人唐晓芙,才是方鸿渐第一次真正爱上的人,开始他处于苏小姐和唐小姐中间尴尬纠结万分,直至他后来真心爱上了唐晓芙,却在一个大雨瓢泼的夜晚结束了这份痛彻心扉的感情,“他听到最后一句话,绝望地明白,抬起头来,两眼是泪,像大孩子挨了打骂,咽泪入心的脸”,这是对方鸿渐求爱遭拒的描写。

直至在三闾大学教书之时,遇到了幼稚柔弱的孙嘉柔,方鸿渐的人生轨迹发生了重要的转变。孙嘉柔教授英文课,天真又胆怯。她在方鸿渐面前恰到好处地表现了她的柔弱温顺,要方鸿渐给她出主意,要方鸿渐为她负责,方鸿渐自觉地走进陷阱,最后作茧自缚。一经订婚后,“鸿渐仿佛便有了个女主人”,听之任之,等到辛楣唤醒他时,他早已深陷围城。

书中地方鸿渐,看似一表人才,实则虚荣又懦弱。

其中最经典是对其的学位描写,方鸿渐没有什么真才实学,出国留学也只是混了假学位,回国时为了向家里有交代,买了克莱顿大学的证书,留学归来更是名气大振,上报纸,受记者采访,可是无时无刻都怕自己的假学位被拆穿。当他发现大家都尊称自己为“方博士”时,他的虚荣心又再次出现,正如文章描写鸿渐虽然嫌那两位记者口口声声叫“方博士”,刺耳得很,但看人家这样郑重地当自己是一尊人物,身心庞然膨胀,人格伟大了好多。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公探险家尼摩船长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是一个谜一样的人物,他性格古怪,但看到朋友死去却会无声地落泪;他知识渊博,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他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他会把整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甚至还为法国政府偿还几百亿国债;他还会逃避人类,对他人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仍是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气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氧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那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深深感动了我。

作者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地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这部作品讲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认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__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地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

整个航程跌宕起伏,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3

假期闲来无事,又重新潜心拜读了一遍《老人与海》,读时却不禁感想颇深,仿佛不是在阅读一本枯燥的书,而是在阅读一颗生动的心,一颗赤红的心,一颗跳动的充满激情的心。那是数年前我体会不到的。我的感怀也由此开始。

王勃笔下流淌出的千古传唱的《滕王阁序》,其间曾说,“老当益壮,宁移白首之心,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不仅是一个人的志向,也是老人圣地亚哥的真实写照,是他的灵魂的最恰当描述,是一种生命意义,是一种悲剧一般的壮丽,还是一种对人生的洞悉。当这个世界的天平不向每个人倾斜时,总用人会被象征倒霉的另一端所高高抬起,没有信心,厄运会轻易吞噬空虚的心灵。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这才是人真正害怕的。唯有不羁的灵魂,才是与大海的对抗,与自然的对抗,与世界的对抗,与命运的对抗,这样的灵魂才能做到,真正的伟大,即使他不曾成功过。

《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故事,一位圣地亚哥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坚持不懈,终于钩到一条大鱼,大鱼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最终被老人杀死了,绑在船的另一边。老人在归途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像一个角斗士在大海这残酷的角斗场是顽强地展开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归航的途中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但丝毫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

远涉千里,深入大海。为的只是一条鱼么?说到底,人的真正胜利也只能是精神的胜利。人在物质上无论取得多大的成就,都不能赢得我们崇高的敬意。而只有精神和气魄的胜利,才使我感动,才使我和追随老人的孩子一样,为他的悲壮落泪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外在的肉体可以接受折磨,内在的意志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一方面倒下,恰恰是另一方面的站起,在一个宛如梦境的场景中,必定会出现胜利的结局,这是圣地亚哥的魂,也是他无论如何都不会倒下的精神层面。我认为,这,才是伟大的定义。

老人,外表的丑陋,内心的壮丽,和奋勇。无论如何,都没有人敢说他不是英雄。

英雄或许要有强大的肉体,令人称颂的作为,四方流传的美誉,但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甚至可以说可有可无。一个英雄,拥有的,便是精神力量的巨人。所谓英雄者,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所谓英雄者,坚强刚毅,屡败屡战。他左右自己,成为一个永不会被击倒的人,他在精神领域,没有失败的记录,也没有失败的预兆,甚至没有失败的概念。自信,坚持,不懈,拼搏,一个老人的故事,一个英雄的启迪。

浮想联翩之间,才领悟到,所谓老当益壮,壮的意义,我想就是一个英雄的努力,他在现实中失败,却在精神上达到了巅峰。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4

红楼梦是一部了不起的电视剧,同样也是一本了不起的书,这本书彰显了对古代女性的赞扬,对古代女性的尊重,红楼梦既是女性的歌颂,又是女性的悲剧,我总认为红楼梦的伟大之处在于它体现了一种败落的趋势,不管是家族的,爱情的,都是走向没落,这在喜聚不喜散,爱好大团圆结尾的中国古典小说中并不多见。

故事围绕着三人而进行——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同样还有一群少女少妇,青春一人的史湘云,出家一年便被丈夫折磨死的是贾迎春,远嫁的是贾探春,悲观绝望青春出家的是贾惜春,含冤而死的是秦可卿和鸳鸯,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儿,撞壁而死的是司祺,斥逐羞忿而死的是晴雯,被强盗抢走的是妙玉……他们都是故事中__人中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

全书最中心的人物还是的男性——贾宝玉,他为女性唱颂歌,唱悲歌……全书一共有900多个人物,而我最喜欢的就是抱憾而死的林黛玉,首先介绍一下,黛玉进荣国府,除外祖母外,还见了大舅母,即贾赦之妻邢夫人,二舅母,即贾政之妻王夫人,年轻而管理家政的王夫人侄女、贾赦儿子贾琏之妻王熙凤,以及迎春、探春、惜春和衔玉而生的贾宝玉。常听人评价黛玉“心胸狭窄”,可我不这么认为!因为在这背后,只是因为她太在意宝玉了,因为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我总觉得宝玉给黛玉的时间太少,黛玉的心太细腻,而宝玉却体会不到。在她某个抑郁的瞬间,心情像是走丢的小孩没了方寸,宝玉不该到来的问候会被她驳回,狠狠的、凶凶的,却是无心的,不是不接受,只是因为太难受,于是她只有用诗来发泄内心酝酿已久积压不了的情感。

宝黛二人初见有似曾相识之感,但宝玉因见美如天仙的表妹黛玉,便砸自己的通灵玉,惹起一场不快。红楼梦中黛玉葬花那个情节是我最喜爱的,林黛玉把自己的自卑,女性的尊严,还有她的可怜都展现在了《葬花词》中:“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林黛玉最终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

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他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所以在他身边,黛玉是得不到幸福的。诗,是她美丽的灵魂,是她精神的寄托。每当读到她的诗,总有振人肺腑的感觉,每一个字,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尖锐锋利的刀,深深地插入了读者的心里,让人有至窒息的幻觉,无形之中像是有谁掐住了自己的喉咙,挣脱不了的伤感,只能不情愿地放下书,让自己慢慢地清醒过来。故事十分凄凉,虽然文中的主人公们人物小时候都是无忧无虑,生活在大观园中,贾宝玉心中深深地爱着林黛玉,但他们终究没能成为终身眷属。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巨作啊!看完《红楼梦》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一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从春秋战国时期,秦始皇统一六国,汉,三国,晋,南北朝,隋……无一幸免。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我认为《红楼梦》并不是一部爱情小说,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也不是中心故事,但这悲剧确实是整部书的主要线索,无论怎样我们也都曾经为这两人的结局深深地感到遗憾。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5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6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 是激烈的舞动…………

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空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古今中外有成就的人,都喜欢阅读,并善于从中汲取营养,从而走上了成功之路。一个人的文采好不好来源于他有没有去。同时,我也是一位酷爱读书之人,关于我与书的故事那倒还真不少呢!

有一次,姐姐送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书。一本《爱的教育》足以让我陶醉,书中讲的是一位意大利小学生写的日记,一个个鲜明形象的人物,其中母亲与父亲,还有哥哥写给“我”的各封信以及姐姐雪维尔写给我的各封劝告我的信。还有安利柯与同学的争吵事迹,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另一本是作文选《名师教你好作文》,又使我提高了作文水平,好词好句又让我得到无穷的知识,使我走上了写作之路。这两本书的出现使我彻底变成一个书呆子,啊!还谈不上是书呆子,而是一位酷爱读书的小书迷。这个“雅号”对于我而言的确非常合适,为此,我看书看到了半夜,就当我很困时,我才肯停下来休息会儿,可当我看一下时间,呀!已经快要到11点了,我怎么看得那么入迷呀!一句话:读书真的可以让人忘记时间的流逝。

《童话世界》丰富了我的想象力;《百分大王》提高了我的作文水平;《寓言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些人生道理;《茶花女》等一些名著,让我领悟到了大作家的风采…… 虽然我的年龄不大,不懂得什么是真感情,但我曾为《红楼梦》中的林黛玉发出叹息,为《简爱》中的女主人公最终找到了幸福而兴高采烈,更为《西游记》中的师徒四人化险为夷,最终取得胜利而欢呼雀跃……面对这一本本好书,让我自己融入书中,走进人物的心里…… 我为我出生在这金色的童年里感到庆幸,感到幸福,感到快乐,而且有书看,从而,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书让我懂得了人生,懂得了智慧,懂得了友谊。从书中汲取更多的知识,为祖国的发展、建设做出贡献!!!

读书在不知不觉中已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身边少不了的总是我最好的伴侣——书,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同学们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读书使我成长,读书使我进步,“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以后我一定要多读书,正如古人所说“好读书,读书好,好好读书”, 以读书为荣,以读书为乐!如果你要获得更多的知识,汲取更多的营养,那就从现在起让我们养成爱好阅读的习惯,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7

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讲述主角渡边彻纠缠在情绪不稳定且患有精神疾病的直子和开朗活泼的小林绿子之间,展开了自我成长的旅程。挪威的森林本是披头士的歌,在作品中更是出现多次,直子每听此曲必觉得自己一个孤零零地迷失在又寒又冻的森林深处,正是年轻人的迷惑、彷徨。

在作品中,渡边内心十分苦闷彷徨。一方面念念不忘直子缠绵的病情与柔情,一方面又难以抗拒绿子大胆的表白和迷人的活力。而在故事的最后,直子自杀的噩耗,使渡边失魂落魄地四处徒步旅行。最终在直子同房病友玲子的鼓励下,开始摸索此后的人生。在我看来,渡边其实是渴求温暖的人,尽管在他看来,无法被一些人明白是无可奈何的事,然而他寻求的并不是世界的温暖,而是在不一样的时刻段,从某一个人身上获取无边的旷野中的一点星火,对于除此以外的无尽的空间是别无他求的。

直子是敏感而纤细的,她的心显得那么的脆弱而透明。她是安静的,静得如同晶莹剔透的瓷器,姐姐和青梅竹马的男友无缘由、无征兆的自杀,使她的内心堆积着不安。她安静地活在自己的世界之中,而与渡边的重逢,使直子从他身上获取温暖与外界的联系。直子与渡边之间的爱是复杂的,他们共同拥有木月的死,更像是三角形失去一角,无所适从的另外两角的相互依偎,相互取暖。然而直子的迷失依旧使她最终难逃自杀的命运。

而绿子却是鲜活的,开朗活泼,喜爱跟人赌气和撒娇。她的家庭与在学校的生活也并不是称心如意的,但她有的只是寂寞与痛苦,却并没有迷失。她渴望被爱,并且直接明了地表达出来。她的生命是浓墨重彩的,是叫嚣着的。渡边在救赎直子的过程中也曾迷失过,而绿子便成了他的安慰,渡边对绿子的依靠使他难以放手。

村上春树以苍凉深刻的笔触书写着渡边与直子之间的精神苦恋,在迷失与徘徊之中,故事的每一个人走上了不一样的路途,走向了不一样的方向,而绿子成为了最终的救赎者。在冰冷的都市之中,陌生的都市人活在自己的欲望之中,内心焦灼而空虚,他们迷乱而不安的生活状态便在作品中得到最好的诠释。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8

暑假,我读了冰心奶奶写的《小桔灯》,我要向书中的小女孩学习。

书中写到了小女孩的父亲是地下共产党,由于党组织受到破坏而离开了她和母亲,而且母亲由于身体不好还吐了很多血。小姑娘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向一般小朋友那样惊慌失措,就像大人一样。如果换成我的话,我肯定都吓哭了,更不要说去找医生什么的了,我要向小姑娘学习,碰到事情要避免慌张,要多想想怎么处理事情。

接着往下读,当读到“我看到小女孩把最大的桔子全部都给妈妈吃”,我当时就觉得脸发热了,我们平时在家,爸爸妈妈都把最好的给我吃,我把这些都当成理所当然的,遇到好吃的,只管自己吃,也没有想到过个大人分享。小姑娘的孝心感到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好的东西都要和大人一起分享。

接着读到“小姑娘告诉我,她们的年夜饭是红薯稀饭”。而我们现在,过年的时候,年夜饭满满一桌,有鱼有肉,吃完了还有烟花,爆竹。对比一下,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开心。我们没有理由不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在这么好的条件下更应该好好学习。

最后写道,小姑娘制作了一个小桔灯,让作者下山照路。体现出小姑娘是多么的心灵手巧和懂事,让作者心里感到很温暖。我要向小姑娘那样,以后再家里多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帮大人减轻负担,同时也能锻炼自己自理的能力。

读完这篇文章,我看到了小姑娘心灵手巧,懂事,孝顺的优点,这些方面我现在都有些欠缺,但我相信,只要我努力改进,我也能够像她一样的。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9

那是个雨天,雨不大,也不小,但万物噤声,跟生命初始的寂静一样。脑海中,以渡边为线,以他青春时节的种.种动人心悸的经历为珠的情节仍历历在目。重又翻开卷首的那一页,上面写着一行字:

献给许多许多的祭日。

这时,一幅幅画面如同涨潮般涌上心的海滩,在狭小的车库中,木月用一辆N360车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在死寂的森林中,直子用绳子将自己引入死的彼岸;我看到绿子的爷爷在病床上安详地离开人世,看到初美在内心的崩溃中走向死亡……

我把自己当作渡边,用心去感受种.种变故中人内心的真实悸动。我在这体验中,感悟到了些许哲理,这正如村上春树在他的作品中写到的:“死并非生的对立面,而作为生的一部分永存”。没错,我们每个人都是凡世中的一介尘土,但由于种.种原因,命运把无数本不相关的人或事紧密连续在一起,可是终有一天,你身边的种.种,会携着遗憾走向那谁也不愿触及而终有一天会被我们俘虏在手的那个东西---死亡。

这时,我想起了一年前太爷爷的死,记得那天,老家的亲戚抬着被沥青刷的黑漆漆的木棺,放入挖好的坑中,一下一下地用土覆盖在棺材的四周,直到完全被土地吞吃,不见踪迹。我在一边看着这揪心的场面,麦田上的疾风从耳边刮过,猎猎作响。我形影相吊地倾听这黄昏的风鸣,冥思苦索。我感到自己身上被装载上了百年孤独,背负行囊,踏着这深秋的原野不断西行,西行……

可是,我又想起了失去直子后的渡边,他起初颓废自弃,独自在异国他乡游荡,试图寻找心灵的慰藉;可最后不还是在玲子的劝说下,重新开始了对新的爱情的追求吗?

事实也是如此。我们通过生而同时培育了死,但这仅仅是我们必须懂得的哲理的一小部分。虽说无论谙熟怎样的哲理,也无以消除所爱的人的离去带来的悲哀。无论怎样的哲理、怎样的真诚、怎样的坚韧,也无以排遣这种悲哀,但永远记着: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从这片悲哀中挣脱出来,带着一颗拥有强大张力的心,去搏击生活的风浪。

正如村上所说:“发生的事情业已发生,未发生的事情尚未发生。”不错,大千世界,谁都有着自己的百年孤独,但岁月的年轮仍一刻不停地转动,人生的末班车不会因为何事而晚点延误,唯有向前,才能抓住自己的末班车,不至于错过一切,孑然一身,晚景凄凉。

窗外,雨还在下。雨不大,也不小,但万物噤声,跟生命初始的寂静一样。合上《挪威的森林》,闭上眼,眼前一片漆黑,只觉心灯如豆。四周响起一片深邃空灵的梵音,似是有人轻声耳语——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一片森林,迷失的人迷失了,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0

《藤野先生》是鲁迅先生写的一篇回忆自己早年在日本留学时期的文章,藤野先生是他的老师。读完这篇文章后给我感受最深的主要有两点:一是藤野先生的行为和品质;二是?看电影事件?。

通过文章中写的藤野先生与?我?发生的四件事,我看出藤野先生的治学严谨,教学认真。而且他没有民族偏见,对作者这样一个弱国的学生一直给予关心、帮助、鼓励,这在当时的情况下是难能可贵的。

文中藤野先生为作者改讲义的事、改血管图事件和关心?我?解剖实习的事,都可看出藤野先生对?我?的关心,不倦的教诲和对?我?热心的希望。鲁迅先生有一句话写出了藤野先生这么做的原由?小而言之,是为中国,就是希望中国有新的医学;大而言之,是为学术,是希望新的医学传到中国去。?藤野先生为了让医学传播的更远,让新医学更有所发展,所以对鲁迅更有所爱护。从这几点中展示了藤野先生一个正直学者的伟大。

但鲁迅因为在仙台那次?看电影事件?之后,改变了以医救国的思想。的确,当我读到?看电影事件?的时候也有了更深的感触。

<藤野先生>中提到他的日本同学看到中国人给俄国人做侦探,而被枪毙的幻灯片后,都拍手欢呼起来,嘴里还喊着?万岁?。读到这时我觉得日本人真是可恶和野蛮,但继续读下去,我的感觉又多了一条关于中国人的,?此后回到中国来,我看见那些闲看枪毙犯人的人们,他们也何尝不酒醉似的喝彩鸣呼,无法可想!?的确无法可想,中国人看别人杀中国人而喝彩。那时的人们或许已经麻木了,在长期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思想统治后大脑不得不变得愚昧无知了。

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写到:?从那回以后,我便觉得医学并非一件要紧的事,凡是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所以人民的觉悟和思想有了提高,才会更加爱自己的国家,使自己的国家强大。

现在的中国已不是一个弱国,但也不是一个强国。所以我想我们现在更应该好好读书,使自己有思想,有觉悟。周恩来总理也说过?为中华崛起而读书。?我想每一个中国人都希望中国强盛起来,都热爱着我们的祖国,那就让我们把自己这种对祖国深厚的感情化为实际行动。

<藤野先生>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祖国的热爱,使我明白了祖国的崛起需要我们每个人的努力,我们要从小做起,学习更多的知识,为了国家的强大,奋发图强。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1

当合上这本书时,我被华夏文明的璀璨,民族精神的可贵震撼了。在这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流传着许多生动有趣的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司马迁忍辱著“史记”》。

司马迁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遭受了如此的酷刑,是人生的奇耻大辱。这对于司马迁这样一位正直清高的知识分子来说,他本已经没有勇气再活下去了。经过无数个日日夜夜的痛苦煎熬,他终于决定抛弃个人的悲痛与屈辱,去完成自己的心愿。出狱后,司马迁以巨大的毅力忍受着从朝廷上下投来的鄙视与嘲讽的目光,又经过十多年坚忍不拔的努力,以自己的生命与血汗,完成了一部伟大的历史巨著。这本巨作在当时被称为《太史公书》,后人便称它为《史记》。

记得有一次,我的右手手背被毒虫咬了,肿起了一块大包。当晚到拉琴时间了,可我的手还是肿胀难受。虽说涂上了药,但是运弓却不稳。妈妈鼓励我道:“儿子,一点点痛算不了什么,做事要有毅力,加油!“我有试了好几次,可每次都不行。弓总是像蛇一样扭来扭去,摆不正,每隔一会儿弓就会突然斜掉……我有些不高兴。我对妈妈说:“妈妈,我的手都这样了,今天能不能休息一天呀?”妈妈说:“儿子,你不是想成为音乐家吗?成为一位音乐家是要付出努力的。”这时,我忽然想起了司马迁,他受到了那么大的耻辱,那么大的伤害,但他还是坚忍不拔,咬紧牙关,最终完成了《史记》这部书。比起他,这点伤痛算是什么呢?坚持完成练习又算是什么呢?我练习了一遍又一遍。每一遍,我都在对自己说:“加油!我可以的!我能行的!”拉到节奏快的地方,弓又不听话了。我又对自己说:“加油!我会成功的。”最终,我恢复到以前的状态,并且赢得了妈妈的掌声。

以后,我坚持每天练琴一小时。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后,我顺利通过了小提琴七级考试。这让我在小提琴的道路上又前进了一步。

司马迁让我体会到的不单单是文学史上的成就,更让我感受到了一种精神,一种坚忍不拔的精神。这种精神,激励着我在学习生活中更加努力!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2

一本《培根随笔》,穿越了数十年的58篇短文,语言真实朴素,却完美的概括了“生活”二字,一切生命中的旅程,都会在书中得到答案,每一个字都在闪耀着智慧与理性的光芒,闪耀在人们心中。

文章短小,却是将冗长的文章精炼,提出精粹,在政治角度上,对生活中所能遇到的一切进行解剖,分析。而他谈论的,不仅仅是正面的,还有一些负面的,潜藏在内心深处的,需要我们自己去掌握、控制的东西。不过对于它们,我们应该去正视,而不是压抑在内心。培根是位伟大的学者,他用如此短小精悍的文章,就将一切完美诠释,所有文章几乎句句是金,都可以独立出来成为新的格言警句,无不体现出培根的风采。

在这些文章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谈友谊》。文章开头便将没有友谊的人视作孤独的野兽,是与世界格格不入的人。我们将朋友当成是可以交换心声的人,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当你收获了友谊时,你才真正远离了孤独。培根认为友谊的'一个主要成效就是宣泄各种激情引起的心中的憋闷。非常直率的说法,没有一点花哨,但对于我们这些热血青年来说,我们都会和真正的朋友们一起同甘共苦。我们不一定有一样的地位,一样的生活;但我们可能会有相同的目标,相同的兴趣使我们走到一起。可我们为何如此呵护这一份友谊呢?周国平曾经写到“人人都是孤儿”“我们偶然的来到这世上,有必然的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同样的,对于友谊,更是两个偶然的碰撞,就更值得我们去珍惜。所以找到一个知音朋友,才需小心谨慎。我们要将朋友当做明镜映照自己,如果能找到你自己有“衣冠不整”的地方,你就应该整理好。

没有朋友就是一种食人的生番。所以,把握好机会,找到自己!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3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鲁西西是个上四年级的女孩,她心地善良、诚实守信,学习也很棒,是全校公认的好学生。当她想到妈妈把小白鼠从窗台扔下去的时候,就决不把罐头小人暴露。当她明白把龙珠告诉别人会给龙带来灾难时就决不告诉别人。

当她明白白蚁就要死去时就起了同情心,去劝说白蚁王不要再过寄生虫生活。这一系列的话题都离不开鲁西西的善良、诚实守信。皮皮鲁是鲁西西的哥哥,他们俩是双胞胎,可性格却截然不一样。皮皮鲁是班里的差生,他虽然调皮,却很仗义,从不欺负弱小。

这本书分了许多篇章,主要有“鲁西西外传”、“红沙发音乐城”、“罐头小人”、“龙珠风波”等几大块组成,我最喜欢的是“罐头小人”。罐头小人是鲁西西在罐头里发现的,他们都会说话,鲁西西十分喜欢他们。因为妈妈扔了皮皮鲁的好多小动物,鲁西西不想让罐头小人也被扔,就拼命不让爸爸妈妈明白罐头小人的存在。

我不赞成他妈妈的这种做法,小孩子喜欢小动物这不正说明说明他们有爱心吗?可是接二连三的发生了许多奇怪的事情:皮皮鲁的狗会说话了,皮皮鲁的学习成绩直线上升,全校的落后生期末考试都考了第一等等,这让爸爸妈妈起了疑心,就一再追究。

直到之后爸爸妈妈发现了罐头小人,并且明白了事情的真相,最终有所觉悟,其中有一段爸爸妈妈的心里话“以前干吗要剥夺孩子对动物的爱呢?我们从孩子手中夺走的只是小鸟、金鱼、小白鼠吗?我们夺走的是孩子的爱。一个不会爱的孩子,你能指望他长大有什么出息呢?”这一段话让人很感动。最终爸爸妈妈原谅了他们。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4

课文只要讲了鲁迅当时是一位富少爷,在城市的高墙大院里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大祭祀值年回老家而认识了一个乡下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渐渐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多识广,跟鲁迅讲述他在海边发生的有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看瓜刺猹和看跳鱼儿。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鲁迅对自己所处的地位和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他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但正月过去了,鲁迅必须回城了,就这样,他们分别了。自从闰土走后,就没了音讯,只寄来了一包贝壳……鲁迅也送了他一、二次东西,但从此就再也没有见面了。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但没有歧视一个忙月工人的儿子,与工人儿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体现出鲁迅不歧视穷人,不嫌弃穷苦的高尚品质。还体会到闰土是一个见识丰富而又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在他身上闪烁着勤劳朴实的光辉。

鲁迅不歧视穷人,不嫌弃穷苦的高尚品质,闰土勤劳朴实的品质永远值得我们学习。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5

《山居笔记》一遍看下来,感觉的确很不错,我觉得可以用“美、奇、柔”三个字来表达我的感想。首先,“美”是余秋雨散文的最主要的特色。中学的我很少看书,也许是中学的课程比较多或说是我还没有看书的习惯吧,所以对余秋雨的文章的“美”了解也就甚少。而今,看了《山居笔记》之后,终于领悟到了余秋雨“美”的所在了。

“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多么美的一串“成熟”的诠释,诸如此类的语句还很多很多。同样是几个汉字,在他的笔下竟拼凑出如此美妙的句子,这也是他能受到如此多的人去欣赏他、品味他的原因了。

其次,余秋雨的语句中还隐约着“奇”的特点。一些看似平常的语句却是很“奇崛”的,像“领略这样逝去以久的人生风采”等等句子。还有,他的“奇”是建立在很平凡的事物上的。在写现在山西的那些小商贩说“在巨商的脚下做着最小的买卖”,形容康熙狩猎时马跑得快时说“耳边生风,群山急退”。小商贩、马快跑是我们生活中很平凡普通的事情,然而余秋雨的这些“描绘”语句却是那么的不平凡不普通,这就是他“奇”的所在了,一般的人是不能望其项背的。

“柔”是说余秋雨的文章显现出一丝绵、缠之意。有很多句子有这样的特点,细细品味会感到有“柔”意。现今,余秋雨是很受欢迎的一位作家,但批评他的人也不少。我想,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尚且还没有“知识的资格”去评论他,我们也没有“知识的水平”去判断究竟是余秋雨的错“实”还是金文明他们的纠“实”,我们现在只有以一个普通读者的身份去欣赏《文化苦旅》《山居笔记》……《山居笔记》中有这么一句:“大艺术家即便错,也会错出魅力来。

好像王尔德说过‘在艺术中只有美丑而无所谓对错’”。也许余秋雨就是本着这句话而写文章的吧,我觉得这也是评论余秋雨的最好句子了!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6

今年暑假爸爸给我买了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一个下雨天的下午,我认真拜了这本英国作者的书,该书是一本梦幻小说,给人的感觉就是犹如进入了童话世界,像动物王国,还犹如进入了大人国和小人国,总之一切都与现实距离遥远,但爱丽丝这一人物形象给人以鲜明的印象。整个故事温柔的提醒人们:生命本可以如梦想般的精彩。

爱丽丝是智慧和美丽的化身。书中写到爱丽丝进入了一个梦幻般的世界,她想进入一个狭窄的小洞,可是洞实在太小了,根本进不去,只有将自己的 身体缩小才能进入,偶然间,她发现了一个写有“喝我”字样的瓶子,但她没有直接喝,而是仔细的察看瓶子上有没有“毒药”的字样,在绝对安全的情况下才喝了 瓶子里的水,最后缩小身体得以进入。由于身体缩得只有一尺来高,自己又把开门的小金钥匙掉在了桌子上了,无法取得,怎么办呢?她仔细察看了当时的环境,发 现在旁边有一块蛋糕,蛋糕上写着“吃我”的字样,在确定无毒的情况下,她就把蛋糕吃了,马上,身体就长到了九尺来高了,最后取得了钥匙进得了洞穴。总之, 爱丽丝在漫游奇境的旅途中遇到的困难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她凭借自己的智慧和胆略,都能逢凶化吉,最终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爱丽丝是惜时的楷模。当她来到了一个小人国后,发现里面有许多帽匠,说是帽匠,但其实他们都很懒惰,他们的时间大多用在 了猜谜语和喝茶上了,家里的环境搞的一团糟,爱丽丝诚恳的对他们说:“与其拿这样的有问没有答的谜语把好好的时间糟蹋了,不如还是用它做点儿有用的事 吧。”她的这些忠告最终改变了这些帽匠的生活态度。爱丽丝的这句话让我深思了好久。联想到现实生活,我觉得她的这句话寓意深刻,它教育人们要珍惜时间,要 把宝贵的时间花在做有实在意义的事情上。可是现实中有许多人却不是这样,有很多大人成天就是酒局饭场天天沉醉在旧红灯绿得生活,对家庭对孩子的作业都没时间,整天就是无聊的应酬,不仅耗费了宝贵的光阴,还输掉了家中的亲情.还有许多少年学生,他们把大量宝贵的时间用在了玩耍上了,平时要是家长叫他们多读书多做作业就会大皱眉头,脸色很不好看,时间也好像过的很慢很慢了,要是让他们上网打游戏,那就心花怒放,全身心的投入,只觉得时间过得太快太快了,许多青少年学生就因为沉迷打游戏而浪费了宝贵的时间,荒废了正当的学业,毁掉了自己美好的未来,辜负了父母的期望,假如能像爱丽丝那样珍惜时间并充分利用时间做一些有意义的事,那该多好啊!

总之,读了《爱丽丝漫游奇境记》这本书后,我受到了很大的震动,启迪了我幼小无知的心灵,明白了许多道理,最大的体会就是:当你遇到了生活和学习中的困难时,要用自己的智慧和衡心去应对,去解决;当你感到迷茫或无助的时候,要知道懂得如何去珍惜时间,利用时间去做有益于自己人生发展的事,做对国家他人和社会有价值的事情。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7

有幸得到一本雅诺什经典童话集《 最有趣的圣诞故事》,当初之所以申请是因为看到有一些关于圣诞的童话故事。

孩子的生日恰恰是圣诞节这一天,每次看到有关圣诞的绘本读物时,都觉得特别的亲切。

有了孩子以后,每年的圣诞节,我就一直充当着圣诞爷爷的角色,至今,儿子上小学了,都还一如既往的相信有圣诞爷爷的存在。不为别的,只是希望儿子能拥有一个值得美好回忆的童年,希望儿子尽可能多的留有童心。

雅诺什是德国当代最著名的儿童文学大师。《最有趣的圣诞故事》是一本精彩的圣诞节故事集,故事从12月1日讲起,一直讲到12月24日24个故事既可以独立阅读,又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雅诺什的笔法很美,结构上天衣无缝……幽默的故事,传神的图画,向孩子们传达着简单又有趣的哲理。

本书一共有24个故事,都与着圣诞有关。最后一个故事的日期是12月24日,儿子看完后,问为什么没有25日的呀?前不久,儿子就在问我:“妈妈,是不是牙仙子和圣诞爷爷送的礼物都是你送的?”看完这本书,又有了同样的问题。是啊,随着孩子年龄的长大,这样的问题迟早要被揭穿。我回答儿子说:“你相信就有哟!”儿子没再说什么,只是对我笑一笑。

看到书中的普利巴姆给文泽尔家送礼物,这样的场景似乎很熟悉,那一幕幕给儿子送圣诞礼物的场景也浮现在脑海里。多少次看到儿子收到礼物后那灿烂如花的笑脸,我也觉得特别的幸福。所以,在读这本童话集时,我觉得特别能引起我们读者的共鸣。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8

我在这个寒冷的假期里,读了好多好多的故事书,比如《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我印象最深的是《安徒生童话》里的《雪人》。

一个寒冷的冬天,一个孤儿看到了一个精致的雪人。那个雪人开口说话了:“小朋友,请你把我的心拿出来吧,我的心是用冰冷的石头做的,只有把心拿出来,我才会和别的雪人一样,怕热不怕冷。”孤儿小心翼翼的拿出了那颗心,可是,雪人却变成了一条小小的溪水流走了,而孤儿却感到无比的幸福。

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每个小孩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所以,让我们应该用这颗善良的心来帮助大家,来帮助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吧!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19

《山居笔记》是继《文化苦旅》之后我所读余秋雨先生的第二部文集。因为真实喜欢所以看,因为炒作的厉害所以急着看,因为它的人文气息不可不看。

余秋雨先生的这部书从《一个王朝的背影》开始,以《历史的暗角》结束,这本书是在20xx年1月出版的,他在这本新版的自序中说他写这本书历时两年有余(从92年----94年),而且牺牲是相当大的,他辞去了学院的行政职务,十分纯粹地几乎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仅仅十一篇文章却耗费了两年多的时间。这,并不是他的写作效率低,而是那有股坚韧的探求精神,正是他的那种认真态度和永无止境的追求让人心悦诚服。多年来他通过边走边想,有机地将写作与考察结合在了一起,很多写到的地方,他是一次又一次的拜访求证。曾经就为了核对海南岛某古迹的一副对联上面的两个字,在几度函询都得不到准确回答后,只得亲自再次去海南,很多时候,他就是这样不得不一去再去,在追求真理和对文学的无比热爱方面,他是毫不吝啬的,不管时间还是金钱。

对他的文章,他真正做到了“得失寸心知”,是不会在乎他的经济和得失的。按照余先生的话说:“全书是我以直接感悟方式探访中华文明的第二阶段记述”。他还说:“写作这本书的最大困难,不在言论之勇,不在跋涉之苦,也不在考证之烦,而在于要把深涩嶙峋的思考粹炼得平易可感,把玄奥细微的感触释放给更大的人群,这等于用手掌碾碎石块,用体温焐化坚冰,字字句句都要耗费难言的艰辛,而艰辛的结果却是不能让人感受到艰辛。”

我被他的这种治学精神和严谨的求实作风以及认真的求学态度所折服,我深深地被他的文字和精神打动了。这种境界早已超越了文字本身,在上下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穿梭,在东西南北的古老土地上走过。余先生的文章带给我们的都是精彩纷呈的人文、地理、历史、故事……上下求索,展示出人类人文历史的绚丽诗篇,给我们掀开了精神的家园、文化的粮仓。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0

和读其他故事一样,看完麦尔维尔的《白鲸》,感触甚多。人类和自然的较量,同归于尽、粉身碎骨的结局,这让我们又再次开始审视人类和自然的关系,到底怎样样,能够让我们之间相处的更好,更和谐,让人类和自然做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呢?这个几千年来我们一向思考的问题,到如今我们又该何去何从呢?全书作者麦尔维尔一共用了136个小标题为我们讲述了这场关于主人公亚哈船长和白鲸莫比迪克之间的较量和斗争。冒险是从这篇故事的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他来到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船只上,就这样,以实玛利成了船上一名小杂工。

“裴廓德号”的船长——亚哈船长,它被白色幽灵----莫比迪克那头白鲸咬掉了自我的一条腿而心中充满了仇恨,并发誓必须要报复白鲸,在确定了每个人都乐意为自我卖命后,开始了这危险的旅程。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被别的船只救起,而白鲸被亚哈船长戳瞎了一只眼睛。

从头至尾,我一向都认为亚哈船长是一个疯狂的人,他们在追杀白鲸的中途,已经收获到了很多的鲸油,能够卖很多钱了,可是船长还是一意孤行,为了自我那个“杀死白鲸”的梦想断送了整条船上的人的性命,我要是他我就会放弃,不会在继续追捕白鲸了。虽然他是个疯狂的人,可是我为他追求梦想的执着所折服。这让我想到了哲学里头说的:事物还是得一分为二的来看待。

在追捕白鲸途中,他的老朋友的儿子所乘坐的小船失踪了,所以那位船长十分着急,期望裴廓德号与他的船同行一段时间,来帮忙他找回儿子,可是亚哈船长摇了摇头,说:“不,我要继续追捕白鲸!”之后我才明白,原先亚哈船长之所以不去找人是因为他想赶快找到白鲸,然后杀了它,从而避免更多的人受害。从那里就能够看出,其实亚哈船长能够从远处看事情,可是他的梦想最终还是没能实现,自我反而被捕鲸绳吊死了。

听了我的介绍,同学们,是否感觉情节十分的惊险、曲折、惊心动魄、扣人心弦呢,读了这本书我还明白了仅有用真诚、无私的心来对待自我的好朋友,必须会获得一笔最珍贵的财富——友谊!仅有团结合作才能做得更好,如果想看更详细的资料就买一本看看吧!

故事是由主人公-----以实玛利走进“鲸鱼旅馆”的那一刻开始的,当晚,他被老板安排和一个名为“魁魁格”的大个子睡在一齐,魁魁格是科科伏柯岛的王子,他有一手很好的叉鱼技术,魁魁格和以实玛利有着同样的志向——出海远航,做一名勇敢的水手。二人志同道合,就一齐上路了,他们签约了一艘名为“裴廓德号”的捕鲸船

“裴廓德号”并不是一艘普通的船只,或许说“裴廓德号”的船长不是一个普通的船长吧。“裴廓德号”的船长名叫亚哈,他是一个瘸子,他的一条腿被一只名叫莫比迪克的白鲸给咬掉了。为此,亚哈船长与莫比结下了仇,并且发誓:誓死杀掉莫比。可是和白鲸作对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他们最终还是输了,并且输的一败涂地。船破人亡,唯一幸免的以实玛利因为一副棺材而获救,那个本来是给魁魁格准备的棺材,最终成为以实玛利的救命物,这实在是一个讽刺,一个对“裴廓德号”的讽刺,对所有船员的讽刺!

在读这个故事的过程中,有些场面实在是令人气愤,尤其是那个亚哈船长,我认为他简直是固执的可笑。难道为了一条腿,就能够牺牲自我的生命吗?尽管他的寿命不是很长了,但他完全能够放弃仇恨,安享晚年的。就是因为他的固执,让很多抱有梦想的人葬身于大海。

其实,亚哈船长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他之所以那么恨莫比迪克,还不是因为莫比咬掉了他的一条腿,如果你说亚哈船长是因为怕这条白鲸去杀害更多的人而去不惜一切代价去捕杀它,那就错了,这只是他想要报复的一个借口,可是,回头想想,莫比为什么要咬掉他的一条腿呢?我们都明白,白鲸其实是一种很善良的动物,他不会故意侵犯你的,如若不是一开始,亚哈船长的贪婪欲望促使他去捕杀白鲸莫比,白鲸又怎会反抗呢?咬掉他一条腿已经是万幸了。

从一开始,亚哈船长就在为自我挖坟墓,从他捕杀莫比那一刻开始,他向莫比身上的投的鱼叉越多,他给自我挖的坟墓就越深,直到最终,他不仅仅自我跳了下去,还拉带这好多人一齐跳下那个又深又“恐怖”的坟墓。那些与白鲸的斗争都是无意义。亚哈船长看上去很令人钦佩,因为他的勇敢,因为他的什么什么,但那是自私,另类的自私!从文章中不是没有看到大家在劝他放弃这个念头,“拉吉号”的船长劝过他,大副斯达巴克也劝过他,可他就是不听啊,到了最终,他似乎是完全疯掉了。

《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作者赞扬了那些英勇的水手们,虽然他们永远也回不了自我的家乡了,但对他们来说,大海才是他们的故乡,他们团结协作、英勇无畏、敢于牺牲的精神将永存世间。(这句蓝色标出的话放在此处,与上下文好像连得不够自然,我觉得能够放到文末处,你觉得呢?)作者描述的船长亚哈真是让人又可敬又可恨,明明能够避免这场灾难,船员们能够带着满船的鲸油回到家乡过幸福的日子,可他却一意孤行,必须要捕杀白鲸,结果却葬身海底。但正是因为他的执著,才能使莫比·迪克早日被杀,再也伤害不了人。虽然船长亚哈是残疾人,但每次像白鲸战斗,他总是冲在最前面,全然不顾自我的安危,他又是如此的英勇和善良。我的心里其实暗暗地有点敬佩这位船长,他的执著可不是常人能做到的呀!

亚哈船长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勇士,具有顽强无畏和骁勇善战的勇气和本事。说出“只要我还有一口气在,我就不会放手”的人,不是疯子,而是一个有胆识、有魄力的英雄。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利益;他为了白鲸,能够放弃自我的船;他为了白鲸,能够对自我的老朋友不管不顾。他说:“我所敢做的,我就有决心做;而我有决心做的,我就要做!他们当我发疯了……可是,我是恶魔,我是疯上加疯!……我此刻预言,我必须要肢解那肢解我的家伙。”复仇吞噬了他的心,让他的灵魂变得难以救赎。

就是因为白鲸咬断了他的一条腿,他就为了自我的复仇,搭上了几十条无辜的、勇敢的、团结协作的水手的性命,仅有一人生还。《白鲸》真的给了我很多的启示,你对待他人怎样,他人就会对待你怎样。你不去招惹别人,别人更不会冒犯你的。对待什么事物,能够不要过分的认真,当然我是指一些无意义的认真,也许就是那些你所认为的执着会害了你自我。

《白鲸》是一部隐喻无穷的“天书”。

《白鲸》是一座深邃神奇的“艺术迷宫”。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1

读了这本书后,我就幻想着如果我有爱丽丝的大胆和勇敢会是什么样子,爱丽丝的单纯、勇敢在我脑海里久久不能忘怀。

此书大致内容大家应该都知道:爱丽丝在无意中发现了一只神秘的小兔子,掉进了树洞,居然睡着了。这个喜爱幻想的小女孩进入了一个有趣的梦境。梦见她掉进了一个大厅,四周全是灯,于是她的冒险故事就这样开始了。一群长相古怪的人和动物、三月兔、柴郡猫渡渡鸟、素甲鱼、还有奇怪的扑克牌老K、红桃王后和红心国王构成了爱丽丝稀奇古怪的梦境。从小女孩爱丽丝奇怪的梦中透露出爱丽丝的`聪明、勇敢、智慧。

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内容、插图和各种情节是多么符合我们女孩单纯的梦想。我也曾经想过:如果我们的世界像爱丽丝的梦境一样充满梦幻、神奇就好了。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们都长大了,而且还改变了各种想法。但我还是梦想着有爱丽丝一样拥有男孩的勇敢、坚强就好了。我从小一向很胆小,不敢面对现实,遇到小小的困难就会退缩。假如我像爱丽丝一样上了法庭,我绝不会像她一样镇静,而是非常紧张或是嚎啕大哭,最后只能求助家长;上课举手也是把手微微举起,老师请我回答问题时也是轻声轻气的,老师还以为我早饭没吃饱或身体虚弱;舞蹈老师也说我要放开胆子,并且告诉我:勇敢、大胆才会有自信!是呀,再这样下去,我还怎么去比赛呢?那会是多尴尬。可是我真的改不过来呀,曾经发誓一定要大胆,可是一到回答问题,声音又软了下来;每次看到其他活泼的女孩在玩,刚想迎上去,我又胆小退缩了。唉,我真想把我老鼠小的胆子换取爱丽丝那样大的胆子呀!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一定会慢慢改变自己的。

做一个像爱丽丝那样不仅勇敢、单纯而且还很善良的人!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2

《百年孤独》是我非常喜欢的的一本外国小说,从捧起这本书的那一刻开始我就深深地被其语言的魔力所吸引——“多年以后,奥雷里亚诺上校站在行刑队面前,准会想起父亲带他去参观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正是这别具一格的开头方式吸引我好好的把这本书看下去,从而获得了一次美妙的阅读体验。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著名作家,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加西亚·马尔克斯,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的代表作,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美洲文学作品。《百年孤独》描写了布恩蒂亚家族七代人的命运和小镇马孔多的兴盛到衰败覆灭。马孔多是哥伦比亚农村的缩影,也是整个拉丁美洲的缩影。

从布恩蒂亚家族的第一代人来到马孔多,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将家族发扬光大,最终还是难逃衰败的命运。布恩蒂亚家族的最后一人,长着猪尾巴男婴被蚂蚁吃掉,布恩蒂亚家族彻底消失在世界上。布恩蒂亚家族的每一位成员都是孤独的,他们各自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尽管他们的心灵备受孤独的折磨,但他们内心深处同时又享受着孤独。孤独让家族的成员之间缺乏了沟通,关系变得冷漠而僵硬,一个无法同心协力的家族注定会走向灭亡。

孤独是什么?是羞于启齿的秘密?是不愿告知别人的想法?还是自己都不知道究竟是什么却又享受其中的一种状态?孤独是永远也无法消除的,也永远无法窥探到底的,它存在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内心深处,与我们的灵魂缠绕在一起。

“过去都是假的,回忆是一条没有归途的路,一切以往的春天都一去不复存在,就连那最坚韧而又狂乱的爱情归根结底也不过是一种转瞬即逝的现实。”每个人的孤独只有他自己能懂,其他人无法体会更无法真正明白。

虽然孤独无法避免,但我们无需担忧,我们要做的就是多与人交流,走出自己的世界这个小小的空间,孤独便不再孤独。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3

五年级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呼兰河传》,这本书讲的是作者萧红小时候的故事,真情流露。虽然没有用上各种“高大上”的词汇,但却那么平淡自然,引人入胜。

情感流露在字里行间,语言通俗易懂,十分自然,十分有趣。在此书中,我认为最有趣的情景就是:“我”摘了许多玫瑰花,突发奇想就给“祖父”戴上了,正在拔草的“祖父”不知道“我”在干嘛,只说:“今年春天的雨水大,咱们这棵玫瑰开得这么香,二里路怕也闻得到的。”读到这里,我也笑了。“祖父”进屋后,全家人看见都笑起来,等他自己发现时,也忍不住笑了,原来那玫瑰香不是因为今年春天雨水大的缘故,而是那玫瑰花就在他自己的头上!“祖父”想起来一回笑一回,等他刚有点儿忘记了,调皮的“我”还忍不住又提醒他:“爷爷,今年春天雨水大呀……”,“我”和“祖父”又笑了。看到这里我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觉得“祖父”很是可爱。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胡家的小团圆媳妇,我觉得她挺可怜的。到了胡家后,没过几天就被打,还打得特别厉害,或许是呼兰河城当地的看法,小团圆媳妇大方、坐得笔直、走得风快、不怕羞,是不让人们所喜欢的,别人经常在背后议论她,骂她。胡家还让她当众大规模地洗澡,当众强行扒光了她的衣服,将滚烫的热水从头上淋了下来,她当场就昏倒了。可大神却说还要再洗三次,小团圆媳妇洗一次昏一次。或许胡家根本没有把她当家人看待吧。

在《呼兰河传》这本书中,讲述的远远不止这些,还有“我”在储藏室里找到的东西,冯歪嘴子的故事……都是十分有趣的。呼兰河城是一个平凡的小城,发生的故事都是作者童年的记忆,平凡的小城却有不平凡的记忆,不平凡的快乐与伤痛。

或许,我们每个人都是如此。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4

已经好久没有在看完一本书后有想写读后感的冲动,但在这油菜花盛开的季节,读完中央电视台节目主持人白岩松写的《痛并快乐着》这本书后,一种抑制不住的想要宣泄的激-情油然而生。

窗外金黄的油菜花将大地片片分割,生命以最耀眼的颜色将整个春天点缀到极致。一本追忆青春往事长达十年之久的书,正是人生最辉煌岁月烙下的印记:它在凝重与深思中曼延;在回顾与展望中铺陈,在痛并快乐中流淌。

十年人生旅途的所见所闻,仿佛窗外鲜艳的繁华世界,而作者正如穿梭在花丛中碌碌的蜜蜂,汲取着糖分和养料,辛勤地耕耘着心中的一份辛田。真的,一年比一年更想赞叹油菜花的魅力,没有什么再比油菜花更能如此肆意地绽放。用将近半个月的时间以无与伦比的张扬将大地涂抹成金黄,虽然短暂,但却留下了一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即便最终走向凋零也已不算憾事了。

作者采访“东方之子”的过程中,每当听到一段发人深省的人生经历,就对自己进行一次灵魂的洗礼。他们的事迹既丰富了作者主持生涯中的人生阅历,又感悟着所有的读者。

“东方之子,浓缩人生精华”:经历了百年风霜的知识分子,北大副校长季羡林,在夫人、女儿相继去世之后,依然没有将忧伤写在脸上,但他常常在校园内未名湖畔几小时的静坐,不知是平静中对87年往事的追溯还是对生命超越的沉思。也许,只有经历了风雨人生,历经了磨难,饱受了艰辛才能体验其中的酸甜苦辣。

一代书法家启功,虽已驾鹤西去,但其风趣的人生,却久久让人回味。人家问他最近怎样,他回答:“不好,鸟呼了。”众人不解,启老解释,:“一场大病,差一点呜呼了,鸟字不是乌字差一点吗 ”喜剧人生的背后,往往是生命的严肃,笑看人生则是每一位活着的人都需掌握的生存法则。正如大地中绚丽的油菜花,虽然终将枯萎,但他们依然争相开放。

一位在1968年写下《相信未来》这首经典诗歌的作者食指却在现实中无法相信未来,而最终被收容在了精神病患者的福利院中。但一代人却在《相信未来》中顽强地走了下去。照亮别人心中的阿拉丁神灯却未能照亮自己,劝诫与人和言传身教未能合二为一,但理想的信念依然是生活中永恒的追求。面对逆境,我们或许能走出泥沼,或许会身陷泥泞,但奋斗是必需追求的过程,期望将是生存下去的动力。

由诺贝尔物理奖获得者杨振宁引申出的我国两弹功勋邓稼先,两条迥异的人生道路,却殊途同归,不管是否得到过鲜花、掌声还是默默无闻,他们最终都得到了人们共同的尊敬。一份坚持不懈的追求或许轰轰烈烈,或许深埋尘事,但最终都能喝彩人生。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5

自信乐观的性格,善于幻想的头脑,红色的头发,晶莹透亮的眼睛,满脸可爱的雀斑,这就是加拿大作家露西.蒙哥马利所写的《绿山墙的安妮》中的这么一个个性鲜明的小女孩—安妮·雪莉。

《绿山墙的安妮》是一部最甜蜜的描写儿童生活的小说。它主要描述了可怜的安妮从小失去父母,十一岁时被领养到了绿山墙,却发现自己并不是主人所想要领养的。她纯真善良,乐观向上,虽然因天真和爱幻想频繁地出现小错误,但勇于改正,搏得了友谊和真挚的爱。并在养父马修与养母马端拉的帮助下,取得了学业上的成就,最终成为了绿山墙里快乐的女主人。

我非常羡慕安妮善于幻想的性格。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 一棵樱桃树既是避难的场所,又是宫殿;仙女长大了就会变成美丽树神。她可以把一切事物幻想成美好的和乐观的,如此既惹人喜爱,又没有烦恼,我多么想借安妮的想象力来给自己插上梦幻的翅膀,感受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从此烦恼也会被抛到九霄云外了。

我也极其欣赏安妮的自尊心。对于林德太太的不友好,安妮直接地予以反击,虽然不怎么礼貌,但她勇于维护自己的尊严,反驳了林德太太的直冲的话语。

相对于安妮的乐观向上性格,我是完全相反的。就在上个学期,我参加了镇学校英语口语比赛。要从十多人中选出五位同学参加,我对自己是一点把握也没有,很不自信。比赛时我的信心时好时坏,情绪忽高忽低,迷迷糊糊地就那么比完了……,奖,我是拿不到的,唉……好沮丧。读完这本书后,我不再有这些想法。

安妮的故事告诉我们: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相信生活充满阳光,那么它就会有阳光;我们向生活微笑,生活也就会毫无保留地向我们微笑。只要我们我们时时刻刻用一颗乐观,坚强的心去面对生活,面对整个世界,到那时,你就会发现,原来每一天的阳光都是那么得灿烂!那就让我们在生活中绽放出属于自己的光彩吧!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6

弗兰西斯·培根是一位家喻户晓的思想家,他有句名言我们并不陌生:“知识就是力量!”

培根的散文随笔共58篇,文章涉及哲学、伦理、处世之道,比较集中地表现出他的“人生哲学”。

在他其中的一篇随笔《谈美》中,阐明了“美德比美貌更重要”的道理。但是,这篇随笔举例的美德兼备者都是男性帝王,我觉得这是由于他的男权视角与贵族视角在支配着他的“笔头”吧!

在谈《论厄运》中,他写道:“幸运中并非没有诸多的忧虑与灾祸,而厄运中也不乏种.种的慰藉与希望。”说明在幸运中的人不能得意忘形,说不定下一秒钟就有灾难;在厄运中的人不能灰心丧气,或许也有一些好运而伴随到来。正所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啊!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凡有所学,皆成性格。这是培根读书的感想,充分的描写了读书的作用,而且能使你的性格随着读书的不同而改变。

《论友谊》中,他说:“凡与朋友分享快乐者,都会感到其乐更甚,而凡是把忧愁告诉朋友者,都会觉得忧愁顿减。”强调出人与人之间友谊的重要性。让朋友来和你一同分享快乐,一同分享忧愁吧。

培根说得好,“那些有实际经验而没有学识的人,也许能够一一实行或判断某些事物的细微末节,但对于事业的一般指导,筹划与处理还是真正有学问的人才能胜任。”真是一言中的,值得那些不读书的经验主义者深思。

读培根的散文随笔,我们几乎一眼就能看出培根对于功名的追求和男权视角。读培根的《培根随笔》和其他的书,最正确的态度也许还得用那句老话概括,叫做“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7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8

一本书里,总能蕴藏着不一样的奥秘,也能挖掘到更大的收获。而这本书交给我的东西,令我受益匪浅。

《绿山墙的安妮》主要写了:安妮是个孤儿,11岁被马修和玛莉拉收养,住在了令她好奇又喜欢的绿山墙这个地方。爱幻想,活泼善良的她经历了许多事,用努力考取了大学。但因为要照顾生病的马莉拉,她放弃了学业,在那里当了小学教师。

安妮的身世令我悲,令我喜。虽然安妮出生不久就成了孤儿,但她拥有着活泼的个性,使她在童年这个时光获得了友谊和爱。

在这本书里,从安妮的身上我发现了许多值得我学习的东西,那就是活泼乐观的个性。

爬华山时,虽然一开始只是稍微平坦的阶梯,轻轻松松地就可以通过,但是到后来,难度越来越来大。山路随着严峻的山势变得陡峭起来,脚底的石砖奇形怪状的。有的大小不一,有的凹凸不平,陡峭得令人重心难控,很是艰难。越往上爬,高度就越高。只要把头向旁边往下看,散发出凄凉的深谷必定使人全身冒出冷汗。我顿时被定住了,心里充满了畏惧感。心里只想着快点下去,攀登的难度实在是太大了,有可能前面的山路比现在的山路更困难,想想我便放弃了,对爬山只有害怕。

就这一点,我因为困难而害怕,并没有像安妮一样活泼开朗地去面对每一件事,所以我必须向她学习。这样,生活才不会充满着黑暗和恐惧,才不会是只有黑白的世界。如果每一件事都怀着乐观的心情去做,那么看到到的就不再是漆黑,单调的天空,而是拥有着光明和一切生机勃勃的万物。

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乐趣,还有对生活充满乐观的心态。

初一读书心得笔记 篇29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是选自鲁迅的短篇小说《故乡》。

鲁迅当时是一位小少爷,在城市里的高墙大院里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因为是大祭祀的值年认识了一位贫苦农民的儿子---闰土。在交往中,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闰土见识多广,跟鲁迅讲了很多他在海边发生的趣事:雪地捕鸟、海边拾贝壳、沙地看瓜刺猹、看跳鱼儿。但由于环境不同、阶层不同。生活不同,并没有让鲁迅感到快乐,反而引起了鲁迅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不满,流露出了鲁迅对丰富多彩的农村生活的向往。

通过老师的介绍和在网上查找资料,我了解到了闰土长大后变得非常难看。他的身材增加了一倍,而且有了五个孩子,脸变的灰黄,皱纹很深,眼睛肿得通红,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手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松树皮。

读完课文后,我的感触很深,为什么小时候一个见识丰富、活泼可爱、聪明能干、机智勇敢的农村少年闰土会变成这样。还是我感受到了鲁迅虽然是一个富家子弟却不歧视穷人的高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