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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管理制度十篇

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阅读(2.77W)

药品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建立产品不良反应监察报告制度,及时、有效控制药品风险,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促进合理用药。

药品管理制度十篇

2、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1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4、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不良反应报告的内容和要求,适用于本企业经营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的管理。

6.1.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6.1.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因使用药品引起以下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

、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如不进行治疗可能出现上述所列情况的。

6.1.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6.1.4、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6.2.1、质量管理部质管员承担本单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

6.2.2、获知或者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或通过纸质报表报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由广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代为在线报告。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6.2.3、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获知或者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后详细记录、分析和处理,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并报告;

6.2.4、新药监测期内的国产药品报告该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其他国产药品,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6.2.5、进口药品自首次获准进口之日起5年内,报告该进口药品的所有不良反应;满5年的,报告新的和严重的不良反应;

6.2.6、发现或者获知新的、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在15日内报告,其中死亡病例须立即报告;其他药品不良反应在30日内报告,有随访信息的,及时报告;

6.2.7、获知或者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后,立即通过电话或者传真等方式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行政部门和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同时填写《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基本信息表》,对每一病例还及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信息网络报告;

6.2.8、发现药品群体不良事件立即告知药品生产企业,同时迅速开展自查,必要时暂停药品的销售,并协助药品生产企业采取相关控制措施;

6.3、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对药品不良反应或者群体不良事件的调查,并提供调查所需的资料;

6.4、质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档案;

6.5、对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资料进行分析和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

6.6、省级以上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根据分析评价工作需要,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应当积极配合。

药品管理制度 篇2

一、为加强高危药品的规范管理,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避免用药损害,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订我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二、高危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临床使用不当或错误使用会致人死亡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物等。

三、高危药品品种遴选。参照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用药安全项目组》20__年发布的《高危药品分级管理策略及推荐目录》,同时结合我院临床用药与药品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我院高危药品目录(具体品种见附件)。

四、高危药品管理措施。高危药品的管理采用“金字塔式”分级管理模式,分为A、B、C三个等级。

1、A级高危药品在药库、药房、病区储存,应设置专用的药柜(架)或区域。

2、A级、B级高危药品在药品贮存处有明显专用标识,警示药学和护理人员注意。

3、高危药品调剂和医嘱转抄及执行时,严格查对,杜绝用药差错。输液卡转抄或打印后,由打印者在高危药品用法前面或后面标注红色三角符号(Δ);两人核对时,应检查红色三角符号(Δ)标注有无遗漏。

4、A级、B级高危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法定给药途径、给药剂量和标准给药浓度给药。超途径、超剂量、超浓度的医嘱,医生须加签字。

5、门诊药房药师和治疗班护士核发C级高危药品应进行专门的用药交代。

6、各病区应根据用药实际情况设置高危药品基数,并列出清单。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

五、加强高危药品的效期管理,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进行贮存、保养,按照“先进先出”、“近效期先用”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并定期检查高危药品的有效期,对近效期的高危药品按照相关规定上报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六、高危药品在医院信息系统中应有警示标记和提示。

七、严格掌握高危药品适应症,做好患者用药监测,严密观察,确保用药安全。

八、医院新购进高危药品时,应经过充分论证,购进后及时将药品信息及高危特性告知临床医生、药师和护士,促进临床安全、合理应用。

九、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医院药事管理和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全面负责高危药品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促进、指导、监督高危药品的安全应用。组织开展安全用药知识培训;进行监督检查,对用药安全隐患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药品管理制度 篇3

文件名称:中药饮片进、存、销管理制度

编号:017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5.1

批准日期:.5.1

执行日期:.5.1

(1)为加强中药饮片经营管理,确保科学、合理、安全、准确地经营中药饮片,杜绝销售假药、劣药,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定本制度。

(2)中药饮片购进管理:

①所购中药饮片必须是合法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合法药品;

②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③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材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④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3)中药饮片验收管理:

①验收员应按照法定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条款对购进的中药饮片进行逐批验收;

②验收时应同时对中药饮片的包装、标签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进行逐一检查;

③验收应按照规定的的方法进行抽样检查;

④验收应按规定做好验收记录,记载供货单位、数量、到货日期、品名、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质量状况、验收结论和验收人员等项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记载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

⑤验收记录应保存三年;

(4)中药饮片储存与陈列管理

①应按照中药饮片储存条件的要求储存于相应库中,易串味药品应单独存放;

②中药饮片应按其特性采取干燥等方法养护,根据实际需要采取防尘、防潮、防污染以及防虫、防鼠、防霉变等措施;

③中药饮片应定期采取养护措施,按季度对饮片全部巡检一遍。

④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装斗复核,不得错斗、串斗,并做好记录;

⑤中药饮片装斗前应进行净选、过筛,定期清理格斗,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防止混药;

⑥饮片上柜应执行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出的装斗原则;

⑦每天工作完毕整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5)中药饮片的销售管理

严把饮片销售质量关,销售的中药饮片应符合炮制规范,并做到计量准确,配方使用的中药饮片,必须是经过加工炮制的中药品种;

文件名称: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编号:018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5.1

批准日期:.5.1

执行日期:.5.1

(1)为不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在职员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与考核工作的管理。

(3)质量负责人负责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4)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5)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6)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规,岗位操作程序、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7)企业质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及其他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从事养护、保管、销售等工作的人员,每年应接受企业的继续教育。

(8)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训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管理部验证后,留复印件存档。

(9)企业内部教训教育的考核,由质量负责人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择闭卷考试、笔记、口试及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10)培训、教育考核结果,应作为企业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检查及考核制度

编号:019

起草部门:质量管理部

起草人:

审阅人:

起草日期:.5.1

批准日期:.5.1

执行日期:.5.1

(1)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一步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规定,保证企业在经营中创造一流的质量、一流的服务,以达到创建本企业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药品高质量,员工高素质,服务创一流,企业创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员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①药品购进、验收制度的检查考核:每月对药品购进及验收的进货单,验收单进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规渠道进货,所购药品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批号及品名、规格、说明书是否齐全;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每年清查一次,发现问题对相关人员予以经济处罚。

②药品贮存、养护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季度对仓库药品贮存养护情况进行检查,查药品分类贮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无混垛现象;是否按色标(区)存放药品的要求;库房温度、湿度必须每日上下午是否实时测定检查并有记录;每年考核一次,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③对《药品销售及处方调配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驻店药师处方审核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及对顾客的用药咨询能否做到耐心细致,对未按标准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④对拆零药品和药品陈列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检查拆零药品是否按规定存放,陈列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⑤对效期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对仓库和陈列药品的有效期药品进行一次检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药品是否催销。对未按标准执行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人并要求当事人经济赔偿。

⑥对《质量事故管理制度》、《药品不良应反报告制度》和《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检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规定记录、汇报,对不按时限报告或报告记录含糊、不准确的给予有关人员经济处罚。

⑦对质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检查考核:有无收集药品质量信息、对直接接触药品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员工是否遵守职业道德,是否做到规范服务、热情服务、站立服务,有无与与顾客争吵。每年一次检查,对违反规定行为的有关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⑧对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的考核:是否按规定收集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所需的材料并按规定审批,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督促整改并给当事人予以经济处罚。

(4)检查考核办法

药品管理制度 篇4

1、药房、药库应配备专职的养护人员,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储存药品的'仓库应阴凉、干燥、通风,配备必要的控温、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防污染等设施设备,保证药品质量。

3、每月对各类养护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记录保存2年。定期对储存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防止药品变质、失效造成损失。对6个月内到失效期的近效期药品,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4、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与质量管理员联系,悬挂明显标志,停止调剂。报废、待处理及有问题的药品,必须与正常药品分开,并建立不合格药品台账,防止错发或重复报损,造成账货混乱和严重后果。

5、仓库应建立药品保管卡,记录药品进、存、出状况。

6、养护人员应对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品、退货药品库(区)——黄色;合格品、零货称取、发货药品库(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报损药品(区)——红色。

7、养护人员做好温湿度管理工作,每日上午9时—10时,下午15时—16时各记录1次温湿度。根据温湿度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重点做好夏防、冬防养护工作。每年落实专人负责,适时检查、养护,确保药品安全度夏、冬。

8、建立健全重点药品养护档案工作,并定期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为药品养护提供科学依据。

药品管理制度 篇5

1、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

2、抢救必备器械齐全,性能良好,处于备用状态。

3、抢救药物齐全,药品标签清晰,无变色变质过期失效破损现象,按药物失效期的先后放置和使用。

4、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5、抢救药品器材使用后24小时补充齐全,如因特殊原因无法补齐时,在交班登记表上注明并报告护士长协调解决,以保证抢救患者时能及时使用。

6、设有药品器械配备基数卡,做到帐物相符班班交接。

7、封存抢救车管理;封存前护士长或分管护士和另一护士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核对无误后用封条封存,双人签字并填写封存时间,护士每班检查一次封条完好情况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每月由护士长和分管护士启封检查车内药品器械一次并有记录。

8、非封存抢救车管理;每班按基数卡清点药品器械一次并做好交班,分管护士每周检查一次,护士长每两周检查一次并有记录物帐相符。

药品管理制度 篇6

1、为确保事件突发时能迅速反应,有效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发生突发性紧急事件时的药品供应,保障病患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特制定此应急制度。医院内部突发情况,如临时停电或his系统故障等,亦按此制度处理。

2、突发事件一般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的事件。比如大规模传染病、地震、水灾、飓风等自然灾害,核辐射、集体食物中毒等。

3、发生突发事件时,由当班人员立即直接通知各部门负责人及药剂科主任,由药剂科主任负责协调安排应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进入紧急待命状态,保持24小时通讯通畅,所有工作人员一律服从指挥,按要求各司其职。如有必要,药剂科可随时组建'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小组',负责准备、调配所需药品。

4、急诊药房开启'绿色通道',由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急诊收费加盖'绿色通道'章,随即调配处方,待事件稳态后统一结算入账。

5、各病区急用药品,优先按医嘱发药;若医嘱暂未输入系统的,则凭诊疗医生或护士临时借条发放给相应专职护工;夜间用药,则由急诊药房负责调配。

6、若突发事件所需药品出现短缺现象,则药剂科药首先科室内进行紧急调拨,同时药库根据实际情况立即采购补货,并要求供货公司紧急送货或向其他医院调拨等各种方法保证突发事件药品供应。

7、若处理突发事件所需使用药品未在本院药品使用目录中,则由诊治科室主任提交临时用药申请报告,经药剂科主任、分管院长批准,药库立即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送货时间。

8、若事件情况紧急或牵涉面较广时,则由药剂科主任向分管院长及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汇报,由医院统一安排处理。

9、临床各部门配备急救、抢救用药,各部门可根据各自专科情况向药剂科申报请领其他抢救用药,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足,定期养护,除护理部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外,药剂科每季度安排药剂人员检查相应部门抢救车药品备用及效期情况,检查结果及时反馈被查科室,必要时将结果汇总给护理部。

10、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门急诊药房则根据收费处备用机制的运行情况,使用相应的应急流程:

(1)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可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收费处按手工处方进行收费(必要时,药剂人员现场指导),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2)收费处备用收费系统无法运行:

医生开具手工处方,门急诊药房进行手工划价,收费处收费,门急诊药房根据手工处方进行发药,并登记该病员就诊号,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确认;

11、医院内部突发情况(临时停电或his故障等),病区药房使用应急流程:

医生开具手工医嘱单,药剂人员配方,故障完毕后进行处方补登。在突发情况期间,停止退药操作和出院操作。

12、门、急诊药品的价格his系统每天进行更新,以确保单机版进行划价。

13、各部门日常应准备应急电源,并定时维护修理,部门人员联系电话及时更新,保证突发情况时通讯正常。

14、突发事件结束后,药剂科应对该次突发事件药品供应应急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改进,积累宝贵经验,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及完善应急系统。

15、药剂科应定期组织培训,让全体药剂科工作人员都了解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内容,熟悉处理程序。

附:简要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预案

医院突发事件应急药品供应主要分以下二类情况:

第一类:停电、医院his系统故障(包括电脑故障等)。

第二类:抢救病人的特殊需求或抢救重大自然灾害、大规模传染病、集体食物中毒等急需调集医院没有的药品或库存不足的药品。

适用于第一类的预案流程:

1、停电时,电话咨询设备科,查询停电的预计时间;并及时启用应急灯或手电筒;若停电时间较短,可让病人等候,需使用急救药品可先付押金,药师审方发药;停电时间较长不能修复时,使用手工处方,手工划价收费发药。

2、his系统故障时,电话咨询信息中心(咨询故障原因及预计修复时间);短时间能修复的,可让病人等候;需长时间修复的,采用手工处方,单机版划价收费,药师核对发票并审方发药,待恢复后确认处方。

适用于第二类的预案流程:

第一时间通知药剂科主任、药品采购;联系相关药品供应的医药公司或厂家;承诺:接到电话后,半小时内给予答复,若本市内有库存的药品2小时内到医院,本市内没有库存的药品根据具体情况供应。

备注:

1、药剂科主任、采购、各部门负责人应24小时开机;

2、当发生停电或电脑故障时,应及时打电话给相关科室及时维修;

3、应急灯放置急诊药房,每周检查,电力不足需充电;

4、药房必须备有正常的打印机、计算器及药价本(药价及时更新)

药品管理制度 篇7

一、依据《药品管理法》

二、适用范围临床科室配“备用药品”审核、检查的管理工作

三、内容

(一)备药品种、基数审核。建立合适药品贮存基数,由科室负责人提交备药计划,报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审核,由医疗主管院长签批。各科根据疾病特点确定所需药品需求量,备药既要保证临床用药需要,又要避免积压。

(二)使用登记管理急救药品的领取、使用要进行登记,记录上应清楚地记载药品的名称、批号、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基本情况及使用后补充药品的名称、生产厂家、批号等内容。

(三)备用药品的检查

1、科室护士长为所在科室药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监督科室管理药品,指定责任感强的护士专门管理科内药品,明确职责,定期全面检查科内药品。检查频率:护士每天对科室所有药品数量进行交接检查,护士长不定期抽查并每月全面检查1次,总护士长每月督查并记录。

2、建立《药品质量检查记录表》,检查者对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1)药房人员每月不定期下病区抽查药品管理情况,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应部门,做到层层把关。

(2)检查内容:包括药品数量、药物有无变质、变色等质量问题及有效期,任何药品贮存盒上都标有有效期限,便于检查者核对。对于效期<6月且科内使用量少的药品,及时提醒更换。

(四)备用药的使用药品使用按“领新用旧”原则,为杜绝科室药品管理不当或更换不及时造成安全隐患或不良后果,科室应坚持批号旧的先用。

(五)备用药的摆放

1、实行“一目了然”管理方法:药品分类定位放置,通常将使用频率高的药物放在第一层,使用频率少的药物放在最上一层。

2、所有药品贮存盒/瓶外标识清楚,便于清点,标识上内容:药品名、剂量、单位、基数量及有效期)。

3、基数药品使用标志:基数药品未使用时正向,使用后反向放置,便于提醒及时补充,各班清点时一目了然。

(六)备用药品的交接建立“药品基数交接记录单”,做到班班交接、账物相符、确保使用需要。白班→夜班进行循环交接。

(七)毒麻、一类精神药物的管理

1、制定严格的交接制度、建立合理贮存基数,专人定位定数、专柜上锁管理,实行班班交接,确保账物相符,钥匙随身携带。

2、建立“病区毒麻药品使用登记本”,完善使用记录。

3、毒麻、一类精神药物实行“日清日毕制”。

4、领用毒麻药品特殊要求:注射用的毒麻药品(如度冷丁等),须凭处方及空安瓿方可到药房换取备用药,由于人为造成安瓿破碎等意外情况,当事人需提交事情经过报告,并报科室护士长→总护士长→药学部门负责人。

药品管理制度 篇8

一、从事药品质量验收人员,须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验收药品必须在库房内划定的“待验药品区”进行。

三、验收内容包括:核对凭证、药品内外包装及标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检查。

1、核对凭证、供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

2、外观质量检查,根据药品剂型、类别,参照《药品质量验收细则》进行检查。

3、检查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证件包装是否有产品合格证。

4、检查中小包装是否牢固、标识印字是否清晰、内容是否齐全,标签或说明书上是否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成分、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及储存条件等内容。

5、检查外用药品包装的标签说明书上有规定的标识和警示说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标签、说明书上有相应的警示语和忠告语,非处方药有国家规定的专有标识。

四、验收首营品种时,应进行质量审核。

五、进口药品验收时,应凭盖有供货单位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该品种《进口药品注册证》和该品种批号《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的复印件验收。并检查其包装的标签应以中文注明药品的名称、主要成分以及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六、凡验收合格入库的药品,由保管员入合格药品库。验收不合格的药品,验收员拒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货。

七.验收员做好购进和退回“药品验收记录”,结论准确、不缺项并签字。药品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包装上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购进中药材应标明品名、产地、规格、供货单位。

1、验收应在符合规定的场所进行,对质量可疑的药品应及时送规定的药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2、必须根据订货合同、发票或随货同行联,详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及价格;

3、验收的药品如与合同所签订的药名、规格、数量和生产厂家不一致时应及时上报,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验收入库。

药品管理制度 篇9

1.目的:为确保本公司经营场所内陈列药品质量,避免药品发生质量问题。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76、77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第71条。

3.适用范围:本公司药品的陈列管理

4.责任:营业员、陈列检查员对本制度实施负责

5.内容:

5.1陈列的药品必须是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合格药品。

5.2陈列的药品必须是经过本公司验收合格,其质量和包装符合规定的药品。

5.3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条件要求分类整齐陈列,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物价标签必须与陈列药品一一对应,字迹清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与一般药,中药材、中药饮片与其他药应分开摆放,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分柜摆放。

5.4处方药不得开架销售。

5.5拆零药品必须存放于拆零专柜,做好记录并保留原包装标签至该药品销售完为止。

5.6需要冷藏保存的药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温下陈列,需陈列时只陈列包装。

5.7陈列药品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药品不应陈列;

5.8对陈列的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并予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质量负责人复查。

5.9用于陈列药品的货柜、橱窗等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人为污染药品。

药品管理制度 篇10

一、本制度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

二、本企业严禁采购、销售不合格药品,凡属《药品管理法》第48、49条规定的假药、劣品范围,均属不合格药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属不合格药品: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的响动和液体渗漏;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等。

2、凡在验收和养护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

3、药监部门发布质量问题的药品或检查发现的不合格药品。

三、发现不合格药品,各岗位负责人及时将不合格药品存放在不合格药品区内,挂上明显标志,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质量负责人查明质量不合格的原因,分清质量责任,及时处理并制定预防措施。

四、凡属报废药品,由药品验收员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经质量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企业负责人核准,按规定进行销毁。其中假药销毁应事先报告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

五、特殊药品销毁事先报告聊城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由药监执法人员到场监督销毁。

六、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

七、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情况做到定期汇总和分析,并建立档案,作为药品质量分析的依据。

八、不合格药品报损审批表和不合格药品销毁单由药品验收员负责填写。

九、本制度责任人为质量负责人。

十、本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