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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规定(精选12篇)

规章制度 阅读(2.6W)

值班管理规定 篇1

1.0目的

值班管理规定(精选12篇)

严格管理通海物业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当班客户求助事项和发生的突发性事件,确保值班期间各项工作的圆满完成。

2.0 适用范围

通海物业公司工程部值班人员。

3.0 职责

3.1工程部负责夜间值班的管理工作,包括值班人员排班、事项交接及管理控制等;

3.2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客户求助事项和发生紧急事件时的协调处理;

3.3值班人员按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4.0 管理程序

4.1 值班时间

工作日:18:00——次日8:00

4.2 人员要求

4.2.1 晚上22:00之前不能睡觉;

4.2.2值班期间不得饮酒、不得擅离职守、不得留宿外人等。

4.3 工作流程

4.3.1每日18:00前,应完整、准确地提供需要值班人员晚上交接完成工作的相关事项,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中的“当日值班交接工作事项”等;

4.3.2值班人员需要认真记录相关重点工作事项,并认真检查和落实;

4.3.3法定节假日、双休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按要求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

4.4值班要求

4.4.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需要配带总值班胸牌、对讲机,做好值班记录;

4.4.2值期间能处理的事情要及时记录解决结果和改进措施,对不能及时解决的事件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在第二天及时反馈至工程部,交待相关负责部门人员;

4.4.3夜间值班的各岗位工作人员,并在值班记录上详细登记夜查时间,岗位及相关情况,对突发事件应给以及时的处理协调,紧急重大情况要通知经理。

4.4.4值班人员当值期间手机必须要保证开机状态,巡检时,要随身携带对讲机,发生紧急情况时及时联系;

4.4.5夜间作业做好安全保护。

4.5值班监督管理

4.5.1 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值班职责,对工作失职,记录不及时下传、丢失相关规定者,每次据情节轻重罚款50-200元/人/次;

4.5.2如因工作失职造成业主和公司重大财产损失及人员伤亡者,给予相应的处罚或辞退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4.6 相关记录

4.6.1 《工程部夜间值班记录表》

值班管理规定 篇2

目 的:

为了对夜间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处理夜间突发事件,公司拟订了夜间值班制度,设立夜班值班经理职位,负责督促、检查各区域当班保安员的工作情况,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指正,做好值班记录。为使公司夜间秩序正常运行,夜间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夜班值班经理管理制度。

此制度为试行版,在具体实践中将进行改进和完善。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适用范围:

X公司夜班值班经理

具体规定:

一、值班经理职责

(一)监督夜班值班保安考勤情况;

(二)检查夜班保安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处理;

(三)在夜间值班过程中,要认真检查门、窗、仓库等的安全情况,协同保安对重要地点着重检查。一旦发现可疑现象或不法分子,要立即通知所有夜间保安,及时处理并上报有关领导;

(四)监督夜间商户加班、进出货情况,没有加班条或进出货物审批单者一律不允许夜间作业。(特殊情况须在客户服务部副经理及以上领导的允许下方能代办进、出货作业);

(五)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保证商场夜间的安全,遇有重要事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二、工作流程

(一)值班经理上班时间为19:00(值班经理当日下班打卡取消),下班时间为次日09:00。指纹打卡上下班;

(二)保安人员交接班时,值班经理应佩带值班经理胸牌,在交接处监督保安员签到情况;

(三)值班经理应督促当班保安做好商场门、窗、水电等的安检工作,杜绝一切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件的发生;

(四)对于加班的商户,值班经理应带领保安班长对加班现场进行检查,向加班商户说明商场内的严禁事项,对违规者进行警告或处罚;

(五)值班经理应在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同时对监控情况密切注意、掌控,并做好定时巡查监管工作;

(六)值班经理在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时,应迅速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并适当的做出处理,或直接向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等待处理意见;

(七)值班过程中如有突发事件发生,如:打架、现场纠纷、偷盗迹象等,应亲临现场处理。如遇不能处理,应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通知派出所处理,并详细做好相关记录,以备查询;

(八)值班经理带领保安班长巡查次数不得少于4次(上半夜2次,时间间隔2小时;下半夜2次,时间间隔3小时),并做好巡查登记;

(九)值班经理应做好当夜值班日志,于次日将当晚情况反馈给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将情况汇集,每周呈送上级领导(人力资源部每周一负责检查夜班值班经理上一周当班日志)。

三、值班纪律及处罚措施

(一)要求值班经理手机24小时开机;

(二)值班经理的值班室设置在保安部,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更不得脱岗、离岗或怠岗。若迟到或早退,罚人民币10元;脱岗、离岗或怠岗,罚人民币50元。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需提前告知当周巡查领导进行调整,确保值班工作正常运转;

(三)值班经理必须是值班表安排的成员,不得雇请临时人员。若发现,则罚人民币50元;

(四)值班人员夜间巡查内容:现场有无异常情况、在岗人员值守情况、安全状况等,并认真做好记录;

(五)公司副部长级以上领导将组成夜间巡查领导小组,巡查领导将对夜班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采取抽查形式。如发现值班经理有睡觉、串岗、离岗、聚众聊天、赌博、醉酒现象或联系不畅的,视情节轻重处以20-50元不等罚款,严重者,予以辞退处理。

(六)巡查领导发现值班经理带头违反纪律的,将在处罚保安员标准的基础上加倍处理,对不服从者以辞退处理;

(七)值班经理应不定时在现场巡视,发现睡觉、串岗、离岗、聚众聊天、赌博等违规违纪行为应立刻制止。对情节严重者,值班经理有权对其进行当场处罚,并以书面形式在夜班记录上进行记载,次日向上级领导反映;

(八)值班经理如不能处理突发情况,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如隐瞒不报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将追究值班经理的经济责任,并通报批评,不服者以辞退处理。

值班管理规定 篇3

1、值班人员须做好值班室及周边的卫生保洁工作,为值班营造一个卫生、整洁的环境。

2、值班人员值班地点门卫、办公楼,值班范围办公大楼、公司重点部位、厂房及公司内部区域,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按时接班。保证夜间保卫实施12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如有事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的批准。

3、值班人员在公司下班后,要认真检查公司内部各项安全措施,对技术防范设施设防,发现防范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实的隐患并及时排除。

4、值班人员负责单位内部巡逻、巡查工作,对巡逻人员不尽职责及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行为,按规章制度处理。

5、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单位内部夜间发生的案件的处置,公司发生案件时,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公司领导。

6、遇有重大事项和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总经理或有关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7、值班期间应集中精力,不得从事饮酒、赌博等与值班无关或影响值班的事情。

8、做好值班工作记录,对值班日记及相关表格的填写,要做到及时、详细、准确、字迹工整。

9、做好交接班工作检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处理的事情,应在交班时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值班人员是公司夜间安全保卫与防范工作直接责任人,对单位内部夜间安全保卫工作负责。

值班人员要要认真落实值班管理制度,提高警惕,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增强维护公司财产不受侵害的在责任感,做到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管理落实。 (注: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执行)

值班管理规定 篇4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处理公司在节假日及工作时间外的一些事务,除主管人员坚守岗位外,公司需另外安排员工值班。

第2条 值班处理事项

1.突发事件。

2.管理、监督保安人员及值勤员工。

3.预防突发事件、火灾、盗窃及其他突发事项。

4.治安管理。

5.公司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第3条 值班时间

1.工作日值班

周一至周五每日下班时到次日上午上班时。

2.休息休假日值班

实行轮班制,日班上午8:00至下午5:00,夜班下午5:00至次日上午8:00(可根据公司办公时间的调整而变更)。

第4条 各部门根据业务情况自行安排本部门员工值班,并于月底公布次月值班表。

第2章 值班纪律管理

第5条 值班室是公司的重要岗位部门,值班人员的工作状态直接影响到公司的安全和工作秩序,

第6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7条 值班人员应自觉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第8条 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值班室。

第9条 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在电话铃响三声之内接听电话。

第10条 任何值班人员不得使用值班室电话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

第11条 值班人员遇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必须经值班主管同意,否则责任自负。

第12条 值班人员按规定时间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并在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第3章 值班事项处理

第13条 值班人员遇事可先行处理,事后再报告。如遇其职权范围以外的事情,应立即通报并请示主管。

第14条 值班人员遇到重大、紧急事情时,应及时向上级业务指挥部门和公司领导汇报与请示,以便及时处理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负责人。

第15条 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时所处理的事项填写“报告表”,并于交班后送主管领导检查。

第16条 值班人员收到信件时应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

1.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可即时处理。

2.非职权所及的,视其性质立即联系有关部门负责人处理。

3. 对于密件或限时信件,应立即原封保管,于上班时呈送有关领导。

第4章 值班津贴与奖惩

第17条 值班人员可领取值班津贴。具体数额参照《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8条 如果值班人员在遇到紧急事件时处理得当,公司可视其情节给予嘉奖。嘉奖分为书面表扬和物质奖励两个等级。奖励办法参见《公司值班人员津贴费用规定》。

第19条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如擅离职守,公司应给予处分,造成重大损失者,应从重论处。

第20条 值班人员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值班的,应先请假或请其他员工代理并呈交领导批准,出差时亦同。代理值班人员应负一切责任。

第5章 附则

第21条 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并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22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每年修订一次。

值班管理规定 篇5

一、具有良好的职责意识:值班时必须穿保安服、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仪表端庄、文明礼貌、亲切和蔼。严禁当班饮酒及酒后值班。保持室内整洁及厂区门口环境卫生,负责有关的清扫工作。爱护公物,杜绝浪费,早晚准时开关照明灯具。做好每天的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

二、坚守工作岗位,认真负责,保持高度警觉性,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公司的内部情况。上午班应站立。有客人、车辆进出时,应在大门站立,并行军礼。

三、监督检查员工是否带易燃品、零食进入厂区。严格检查出厂的一切物品、工具、产品、材料等,有关物品必须持有本司规定放行条,经清点检查后才可放行。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四、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厂区。对来访人员问明情况后,打电话给相关部门征得被访人的同意,并在《来访人员登记表》进行登记并核实有效证件,方可放行。对政府机关等上级部门来访,先放行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接待事宜,然后再登记。不得在值班室留客。

五、在工作时间内,值班保安必须对外出员工进行登记,详细记录出进厂区的时间,月底将记录本上交办公室统计。监督并提醒员工打卡,维持好秩序,因停电或考勤机出现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时,值日保安必须监督并记载迟到或早退员工的名单,月底将记录上报办公室。

六、负责车辆进出安全及对外来车辆注册登记,货物出门一定要有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的放行条,方可放行。并按指定大门进出,平时不得随意打开大门。

七、对消防设备和防盗监控设备应爱护,不得随意操作,杜绝玩耍。注意跟踪消防设备运转情况。出现异常时,应立即报告主管负责人。

八、对视频监控电脑应按规定操作,禁止利用电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违者处以200元/次罚款,屡教不改者给予解雇处理。

九、在厂区范围内不定时巡查,注意人、财、物安全,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要进行盘查及查看,对监控系统出现警报时,应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有异常时,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或报110。下班后值班人应及时到厂区、办公楼巡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锁。天气恶劣时加大巡逻力度,确保财产安全。

十、按规定时间交接班,并写好交接班记录。早、中、晚餐时间顶班者提前10分钟到岗。有特殊情况需换班或代班者,应上报主管领导同意,再另行安排后方可离开,外出时需将联系方式及去向留给值班人员以便必要时联系,以便有情况发生后及时到现场配合处理。

以上规定如有违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值班管理规定 篇6

为加强值班管理,明确值班职责,提高值班效果,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值班职能划分

公司值班人员负责对夜间安全生产进行总控,并根据职能、管理范畴分为煤焦区、化工区两个区域。

二、值班时间、地点

(一)值班时间

公司机关值班时间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员每晚19:00前到办公楼门厅进行视频考勤。

煤焦区、化工区值班时间统一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员每天17:00前进入值班室签到。

(二)值班地点

1.公司值班地点在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值班电话为86926668;

2.煤焦区值班地点在生产调度楼二楼煤焦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36。

3.化工区值班地点在甲醇楼二楼化工调度室,值班电话为86926723。

三、值班人员及顺次

公司、煤焦、化工调度室值班人员及排班顺次见附表。

四、值班职责

(一)公司值班组职责

1.负责公司夜间生产经营突发问题的协调处置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值班情况;

3.负责监督、检查各门岗保卫、地磅室及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岗位夜间执勤情况。

(二)煤焦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备煤车间、炼焦车间、化产车间、物料质检部、车辆车间等煤焦区域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 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煤焦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煤焦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三)化工区生产值班职责

1.负责协调空分车间、甲醇车间、合成氨车间、危化品库等化工区域和仓储部生产存在问题及处置生产突发事件,确保夜间生产秩序进行;

2.有效检查化工区各重点岗位和抽查辅助岗位的工艺及劳动纪律执行情况,查纠违规违纪违章行为,对值班期间化工区域安全生产负责。

五、值班管理细则

1.值班人员值班时应认真将值班情况记入值班记录,抽查时应由当班岗位人员签字确认。查出违规违纪的,由值班人员拿出处理意见,并在第二日将值班记录报公司总经理。

2.遇有值班人员出差或休班时,值班人员应提前向值班组长请假,并于当日16:00前报知行政办公室或煤焦、化工调度室,同时自行联系同级人员替换班,之后主动替回。

3.夜间值班人员值班期间除查岗外不得离开值班区域,严禁脱岗,特殊情况,须经值班组长同意。

4.生产值班由值班组长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进行现场检查,必须保证每天夜间值班检查岗位不低于两次,时间自定;公司值班对煤焦调度室、化工调度室值班情况及保卫部、地磅室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巡查不低于一次。

5.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

6. 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员);3人以上的生产车间、部门管理人员,每天留守公司人员不低于2人(含值班人员)。

留守人员每天下午下班前在调度室签字,并不得饮酒;在厂区居住的,不得擅自离开厂区;居住公司周围的管理人员,接通知后必须保证在半小时内赶回公司。

7.生产区域值班人员实行班中就餐。

8.参加公司早上调度会的值班人员可在7:00离岗用早餐。

六、违规处理

1.值班人员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岗的,罚款200元/人。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到重点岗位查岗签到,每发现一处,罚款值班人员20元/处。迟到、早退人员,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加倍处罚。

3.生产留守管理人员不签留守的,罚款20元/人次。

4.值班记录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罚款值班人员20元/人.次。

5.值班人员脱岗,罚款100元/人,连带值班组长50元/人.次。

6.替、换班不告知的,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

7.值班后不打扫值班室卫生的,一次罚款30元。

8.值班期间发生突发事件,值班人员按相关应急预案协调处理和上报;处理不当的,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七、本规定自二〇xx年十一月四日起执行,原值班管理规定、调度令(20xx年5号)废止。

值班管理规定 篇7

一、 管理处应合理调配人员,保证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

二、 值班人员由物业工作人员轮流担任,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的办公室负责人。

三、 值班员每天准时到岗,3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30分钟仍未到岗者视为旷到(罚款50元)。

四、 值班员首先检查上一日工作记录,处理上一日交接的工作。

五、 值班人员代替房管员处理日常事务,检查水、电、暖使用情况,避免浪费,对破坏设备、设施现象及时制止,检查防火防盗的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巡视并检查小区内情况,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六、 值班期间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自主决定时由值班人员上报相关领导。

七、 值班时按规定着装,佩带工作证,值班期间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如:打扑克、打麻将、喝酒等)一经发现首次罚款50元,第二次150元,三次以上情节严重者将开除。 八、 值班期间有事外出须先向部门领导请假,经领导批准并有

人替值后方可离开,擅自离岗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九、 管理领导应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巡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对违规或擅自离岗者进行处置。

十、 值班人员在值班时间内必须开机,节假日期间保证24小时开机,违者按违纪处置。

值班管理规定 篇8

1、办公楼安全管理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大楼内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办公场所和管辖区域的安全。

2、各部门要根据要求设定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每个房间都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本室的安全工作。通过明确分工,层层负责,确保安全。

3、各部门领导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要提醒工作人员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防患于未然。

4、各种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禁止将自行车、摩托车推上门前台阶,进入楼内。

5、禁止乱倒垃圾、茶叶渣、一次性饭盒,禁止随地吐痰、丢弃脏物果皮等,禁止在大厅、楼道内、楼梯上堆放物品。

6、不准在楼内焚烧杂物,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楼内。

7、严禁乱拉电源;下班时各部门最后离开的人员要关闭电源、空调以及电脑设备,关锁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不准长明灯、长流水。

8、不准私拉电线,严禁随意开启电源表箱,使用大功率电器需经批准,私自使用,从严处罚。严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

9、不准在大楼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禁止践踏花草,损坏树木。

10、严格遵守工作制度,不准迟到早退,禁止上班串岗、高声喧哗、谈天说笑、打牌下棋。

11、上班要衣着整齐,禁止赤膊、着短裤、穿拖鞋进入楼内。

12、加强大楼治安管理,下班期间工作人员进入楼内要严格登记,非大楼内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13、各部门在上班时间也要提高警惕,防止外来人员入室行盗,临时离开办公室及重要场所时要注意关门。

14、档案资料室及库房等地严禁吸烟;在走廊抽烟要随手熄灭烟头,不得将烟蒂随手扔进垃圾篓、垃圾桶。任何人不得在大楼内使用明火和电炉。

15、有现金往来的部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要将现金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将大宗现金存放在办公楼内过夜。

16、节假日除门卫、加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不随意到办公楼,任何人员不得在大楼内会友、娱乐。

17、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值班管理规定 篇9

为确保春节期间公司财产安全,现对春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春节期间公司安排值班小组24小时不间断值班;

二、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记录,以保持值班工作完整性、连续性。

三、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饮酒。因特殊情况

需短时间要外出时,必须保证公司内有人值班,禁止与本公司无关人员进入内公司。

四、值班人员负责值班期间的安全卫生检查及工厂内外协调事宜,确保公司财产的安全。

五、值班人员必须保证手机畅通及门卫电话值守,发现问题能够处理的必须及时处理,不能

处理的要在最短时间内报告上级领导,并做好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组织和落实。

六、值班人员要重点做好公司重点防火要害部位、物资、无人上班区域检查。特别是配电房,办公大楼及生产车间要经常巡查,有无可疑情况。以确保财产安全。

七、节日期间,外人进入公司,值班门卫联系值班领导后确认是否入内,否则一律不得入内。

八、对检查中发现的长流水、长明灯等浪费现象,要及时及时解决并报告相关领导,。

九、对违反值班制度的值班人员,公司将视情节予以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发生问题时应同时做好两件事:1、报警(110),2、及时报告领导,保护好现场。

十一、公司领导将用电话或其他方式进行抽查,要保持门卫电话机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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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管理规定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环境管理,创造安全、舒适、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完善日常监督考核机制,明确检查考核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管理职责、办公安全、环境卫生、日常秩序、检查考核及评分方法、附则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 所有部门(单位)及员工。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院长办公室是大楼办公环境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其有关制度、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办公环境的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牵头,会同机关各部门共同组成检查组实施。

第六条 办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长办公室组织协调,高新物业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第七条 各部门、各单位综合岗(管理科室)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办公环境的管理工作,根据有关要求做好本部门(单位)该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检自查工作。

第三章 办公安全管理

第八条 除吸烟室外,大楼其他区域严禁吸烟。

第九条 大楼内设施、设备调改及施工作业由院长办公室统一协调、实施,严格遵守《物业施工管理暂行规定》,按有关程序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严禁擅自调改、施工。

第十条 大楼内的强弱电施工必须由高新物业、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油瑞飞)、集团公司机关服务中心通信处(简称通信处)统一组织实施,严禁员工私自改动办公区的供电、网络、通信线路。

第十一条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域;按照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在实验室的应用。

第十二条 爱护办公区内的消防设备、器材、标识,严禁损坏遮挡或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条 严禁违规使用微波炉、电热炉、电热壶、咖啡机、电烤箱、加湿器、电冰箱等非办公用电器。

第十四条 遵守各类安全标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安全围栏、专用机房、配电室、设备间。

第十五条 所有电线电缆应完好无损,排列整齐,远离易燃物、热源、腐蚀品、金属管路等。

第四章 环境卫生管理

第十六条 自觉维护室内外环境卫生,保持室内干净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果皮,不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 员工个人桌面资料摆放整齐,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地面干净无污损,无废弃物。员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应将个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关闭。

第十八条 不得将有异味、腥味的食品带入办公区,除应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办公室内用餐。

第十九条 精心布置室内环境,员工座右铭和保密禁则应摆放在统一位置,物品摆放要做到合理、整齐、有序。

第二十条 员工应将消防应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柜随手可及的显著位置,不得损坏、遗失。

第二十一条 办公资料、文件、物品原则上均应入柜,确有困难的要装箱摆放整齐。

第二十二条 大楼内所有办公家具由院长办公室统一配置、编号、摆放,不得私自购置、随意摆放。

第二十三条 严禁在大楼内自行粘挂画作、海报、宣传品、挂钟或摆放物品,确因工作需要的,应经院长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由高新物业统一布置。

第二十四条 严禁擅自占用、挪动、损坏办公区域的摆件、画作等。

第二十五条 要自觉维护室内外的绿植花卉,不准自行配置、调整、更换,不准往花盆内倒污水或丢杂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关于门禁系统使用的相关规定要求,员工必须

凭门禁卡出入大楼;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人员,由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院长办公室审核后,到物业公司办理工作卡出入大楼;来访人员出入大楼必须在一层服务台办理访客卡领取和注销手续。

第二十七条 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工作时间内严禁穿拖鞋、短裤、背心、超短裙、吊带装等出入大楼。

第二十八条 员工就餐要严格遵守《科技园餐饮部就餐规定》有关内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将食物带出餐厅。

第二十九条 非经允许,不得私自在大楼内公共区域进行摄影、摄像。

第三十条 各类办公家具、办公设备(便携式电脑除外)及大件物品运送出入大楼,必须事先到院长办公室办理《北京华服高新物业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条》。应自觉接受安保人员的检查,所运送物品须与《北京华服高新物业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条》批准内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条 车辆出入必须按交通标识行驶,严禁车辆逆行。机动车必须凭停车证驶入地下车库并对应车位编号停放,严禁无证车辆或使用假车证驶入地下车库。

第三十二条 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科技园会议服务须知》,预订会议室不用的,需及时电话办理退订。不得通过反复预定会议室的形式长期占用会议室。

第六章 检查考核及评分方法

第三十三条 办公环境的检查考核工作由日常专项检查和年度检查考核组成。

第三十四条 院长办公室可根据实际需要,根据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工作,检查结果作为年度检查考核相关指标的计算依据。

第三十五条 办公环境的年度检查考核原则上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检查范围为各部门(单位)的所有办公用房。

第三十六条 办公环境年度检查考核分数为各分项分值之和,满分为100分。

(一)办公安全管理总分值20分,此项为一票否决制,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发现有违反考核内容中关于办公安全事项的,该部门(单位)环境检查中办公安全项记为0分。

(二)环境卫生管理总分值40分,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每发现一处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总分值40分,凡检查或日常记录中每发现一处违反本规定行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单项分值扣完为止,不记负分。

第三十七条 办公环境管理检查考核的奖惩措施

(一)各部门(单位)的考核结果在院门户网上进行通报。

(二)检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单位可获得“办公环境管理年度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三)检查考核中办公安全项得分为0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责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院长办公室制订并负责解释。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值班管理规定 篇11

为了确保公司前台接待工作仍能正常开展,结合我公司实际,午休期间前台接待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轮流值班,具体规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11:30—13:30 。

2.值班人员:行政人事部全员、部门主管级人员。

3.值班日期:以前台值班表为准。

二、值班人员职责及工作要求

1.接听前台电话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如需转达他人的,需记下来电时间、来电 人姓名、事由、相关事项,并及时转达。

2.接待到访客人,尽快处理来访事务,若有预约及时为其联系接访人员接待,并做好引荐工作,如接访人员不能及时接待,需要做好来访人员的服务与接待工作。

3.保持前台区域卫生,干净、整洁、美观。

4.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公事)不能当日值班的,自行找人替代值班或及时联系行政人事部安排换班,并于次日还班。

5.值班人员非特殊原因,不得出现空岗,如出现空岗超过10分钟,处以20元的罚款。

6.值班结束后与接班人员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间未完成的事项。

四、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值班管理规定 篇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楼的使用和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规范内部运行,结合办公大楼大楼使用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楼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筹管理。未经批准,各部门不得擅自调换、改建办公用房。

第三条:每位员工和出入办公楼的所有人员,都应遵守本办法,自觉维护楼内良好的工作秩序。

第四条:办公楼管理工作分为外包管理、自治管理二部分。

1、外包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委托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负责,主要包括大楼外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绿化、公用配套设备的维修养护和大楼电梯以及垃圾清运。公司应与承担外包管理的小区物业公司和其他相关职能单位签订协议,督促其认真履行管理职责,使大楼始终保持良好的外部形象。

2、自治管理由各楼层所在部门负责,其责任范围为大楼5层各办公室内部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安全用电和消防措施;公共区域、会议室、领导办公室的卫生保洁由综合办安排专人负责。

第二章 人员管理

第五条: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厅实行定时开、关门制度,上午7:30至下午5:00开门。大厅设立前台,各楼层均设有监控摄像装置,24小时开机。综合办公室负责办公楼的内安全保卫工作、保护监控设施,防止不良分子盗窃和破坏,确保办公楼的财物安全和人身安全。

第六条:公司前台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有权对进入办公大楼的人员进行询问或查验证件,非本公司员工,无约定和无公司内部员工带领的,未征得相关到访部门人员核实,不得进入电梯,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七条:内部员工当日加班,应于当日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周六、周日加班,应于周五下午3:00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国定假日加班,应于休假前到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加班人员一律由公司一楼西侧防盗门进出,并及时锁好防盗门,保证安全。

第三章 财产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位员工出门办事或下班后离开办公室前应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空调、电脑、饮水机等电器,并锁好办公室,休假前应将印章、文件等机要物品放入文件柜并加封管理。

第十条:个人的现金、存折、有价证券、现金支票、首饰等贵重物品和业务活动中收回的现金、银行本票和汇票等,不得放在办公室内,放在办公室内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办公楼地下车库所停公务车辆应按指定的车位停放,并将车门和后备箱锁好,关好车窗玻璃;其他车辆应服从管理,在指定地下车库的车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公司门口或乱停乱放,一经发现违规,办公室将处于每辆车1000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值班人员应及时检查办公楼的安全情况,加强巡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并视情况分别向公司领导和上海船舶工业公司、当地派出所报告。遇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避免或减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第十三条:财务处关门后应将110报警装置开启,开门前应及时解码,防止误报。同时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加强对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的管理。因违反管理制度造成现金、有价证券和财务票据等被盗或丢失,应由当事人负责。

第四章 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大楼内消防器材、电气设备的定期维修保养,发现隐患及时通知相关单位维修和更换,确保器材处于良好状态;消防器材未经批准不得随意移动。

第十五条: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大楼,严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线,不准在大楼内燃放烟花爆竹,严禁使用明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

第十六条:综合办根据实际使用楼层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十七条:办公楼公共区域禁止吸烟,吸烟区设在办公楼西面消防楼梯的窗边。

第五章 安全应急处理

第十八条:综合办公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和事故隐患,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时,要及时报告给物业公司和上级公司。

第十九条:疏散人员撤离办公楼时必须走安全出口,不得使用电梯撤离。物业公司要配合搞好人员疏散撤离工作。

第二十条: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所有人员应迅速关闭各种电器设备,关闭电源开关,拔掉电源插头,根据消防常识积极开展自救。

第二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大楼内的所有人员都应服从综合办公室、

消防部门现场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

第六章 卫生、秩序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的垃圾每天下午下班前集中放置在各楼层指定位置,由保洁人员定时统一清理。所有人员要自觉维护办公室及其周围的卫生,不得乱丢烟头、纸屑,严禁随地吐痰。应尽量不要将茶水、咖啡、汤水等滴落在大理石表面,如不慎洒落,应及时清理干净。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的办公用品要放置有序,保持桌面整洁;废弃物应投放到垃圾桶内,保持地面清洁;不得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禁止在走廊、通道等公共区域堆放杂物。

第二十四条: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不得在室内墙壁和楼道等公共区域擅自张贴字画,不得在墙壁、门窗或电梯内粘贴广告,不得在大楼地面上锤砸有损地面的物品。

第二十五条:办公楼大厅、走廊、公共区域、会议室的盆景绿化摆放由综合办公室委托相关绿化单位负责,日常管理由绿化单位负责,其他人不得将其移动别处。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办公楼内大声喧哗、吵闹,不得在办公室内喝酒、打闹。

第七章 节约管理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最后一名员工离开办公室,应将本部门门口的楼层走道等公用区域电灯关闭,各楼层最后一名离开办公室的员工,应将本楼层所有走道电灯关闭。

第二十八条:大楼空调根据环境温度情况定时控制开放。冬季环境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低于15℃开放,夏季根据气象预报最高气温大于25℃时开放。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要教育员工爱司如家,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第八章 检查监督

第三十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对以上各项条款的日常监督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权制止、纠正、记录和报告。

第三十一条:有关记录将作为年终量化考核依据之一。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