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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制度

规章制度 阅读(1.57W)

为进一步提高商务局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结合商务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商务局党组织联系服务党员制度

第一条 坚持完善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构筑关心、维护党员权益的平台。

第二条 在政治上关心服务党员

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重大决策时,党员要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积极参与商务局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出台、重要活动安排的讨论,发挥主人翁作用。

第三条 在工作上关心服务党员

1、关心党员工作,每年定期为党员提供业务知识的培训等多方面的帮助。

2、为党员学习教育创造条件,积极帮助党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3、维护合法权益,党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党组织要积极呼吁,依法维护,保障权益。

4、表扬奖励,党员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要通报表扬并给予奖励。

5、关注党员思想状况,做好思想工作,党员在工作中工作遇到困难和在改革中个人利益受到影响时,党政负责人应及时找其谈心。

第四条 在生活上关心服务党员

1、坚持做到“五必访谈”。即:党组织在党员出现严重思想问题时必访谈;党员出现家庭纠纷时必访谈;党员生病住院时必访谈;党员发生事故后必访谈;党员出现特殊困难时必访谈。

2、坚持做到“三上门服务”。即:党员生病住院、有突发事情时,党组织要上门看望慰问;党员家里有临时困难或有应急事情需要帮助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上门服务帮助;党员家庭经济困难,党组织要上门服务慰问,并通过困难补助或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等方式给予补助。

第五条 落实领导责任制

把关心服务党员的工作作为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院党委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各党总支、党支部应建立定期看望关心服务党员制度,抓好关心服务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

第六条 坚持党员权利保障制度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要求,坚持党员权利和义务相统一,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议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权利,增强党员的归属感、光荣感和使命感。

商务局党员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基本要求,是我党生命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为此,特制定如下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一、支部负责确定党群联系对子,每年按人事结构作适当调整。

二、责任人向责任对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帮助责任对象了解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内容。

三、责任人及时了解责任对象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做好其思想工作,帮助其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问题。

四、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工作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汇报。

五、责任人年底写好工作总结

六、党群联系工作作为考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民主评议中党员要自我总结。

七、支部定期听取党员联系群众工作汇报,支委会每学期至少研究一次党群联系工作,及时总结,对做的好的党员给予表彰。对群众关系不好、不与群众联系、不服从组织安排或不认真完成任务的党员,在党员评议时要予以处理。

八、对入党积极分子做好重点培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