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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型政府建设各项制度示例

规章制度 阅读(1.83W)

政务村务公开制度 1、 在镇政府、村委会所在地醒目位置设立政务、村务公开栏。 2、 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宅基地审批、林木采伐、计划生育指标审批、婚姻登记、救济款物发放、国家政策性补贴发放等行政执法、财务收支等事项及时全面公开。 3、 要公开相关政策、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事结果、收费标准、承办人员、违诺责任。 4、 实行群众“点题公开”,对群众想知道的事情随时公开。 5、 实行阳光政务全程公开,在事前、事中、事后随时公开办事的构想、进展和结果。 办事代理制度 1、 群众来镇政府或政务综合服务大厅办事,由于政策、上级审批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在岗位等原因,不能当天将事情办结的,事情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代办。 2、 代办人员应当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事情办结。 3、 在事情办结后,代办人员采用上门送达的方式,将有关手续、证卡、表格等送到群众手中,不让群众走回头路。 4、 及时登记填写代办记录,并由分管领导签字备案。 群众预约领导制度 1、 在坚持领导接待日制度的基础上,对于确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协调、解决,而群众所要找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因公外出不在办公地点,由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填写《群众预约领导办公卡》,然后在群众所找的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回来后,上门到群众家中了解情况,予以及时解决。 2、 在事情办结后,及时填表登记。 佩证上岗制度 1、 无论是党群工作者、公务员还是事业站办所工作人员,在上岗时都应当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语言文明,树立机关工作人员良好形象。 2、 上岗时统一佩带附有工作人员照片、姓名、职务、编号、联系电话等信息的胸卡,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 信访旁听制度 1、 书记、镇长信访接待实行旁听制度。 2、 召集人为党委常务副书记。 3、 旁听人员为有关站办所负责人、旗镇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退休老干部代表、群众代表。 4、 及时征求和听取旁听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完善信访接待机制,办公办事公正公平。 群众听证质询制度 1、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或与群众关联比较大的重要决策和事项,经党委会决定,可随时召开群众听证质询会。 2、 参加人员由有关人员及离退休老干部、政协人大委员等组成。 3、 听证质询会同与会人员进行直接的、平等的对话和交流,问计于民,取信于民。 4、 听证质询会能够当场解释和答复的问题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做出结论的,要说明原因和确定责任人,限定办理时限。 5、 事情有结论或办理完毕,及时将结果公开并向有关人员反馈情况。 延时办理制度 1、 服务窗口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人员轮休,实行双休日办公,五个工作日七天服务,确保双休日群众事情有人办理。 2、 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在八小时之外延时服务。 3、 延时服务与正常服务要有同样的态度,同样的效率,同样的效果。 4、 工作人员不得在延时服务期间接受群众的宴请。 社会监督考评制度 1、 镇党委把转变工作职能、转变干部作风、转变工作方法,建设服务型政府纳入对单位、干部考评范畴。 2、 此项内容的考评,注重民主监督和群众公认,采取群众评、领导评、互相评等方式,全方位考查评价各单位、各工作人员的现实表现。 3、 针对群众反映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和个人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 4、 对群众满意率低的干部,要给予警示和戒免,当年不得评优、晋职、列为后备干部。 5、 对群众不认可的干部,进行停职侯岗处理。 服务“四限”制度 1、 限时:简化手续、限定时间、工作不推诿。服务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2、 限地:深入基层、限定地点、工作不绕弯。镇设服务大厅村设便民服务室,村妇联主任和记帐员为便民工作联络员。能到户办的事不到村,能到村办的事不到镇,能到户办的事不上推,需要到旗办的事镇统一代办。 3、 限事:明确权限、限定事项、工作不越权。切实转变职能,真正变管理为服务。 4、 限费:政务公开、限定标准,工作不滥收费。 信息收集与发布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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