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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及管理制度(精选4篇)

规章制度 阅读(3.02W)

目标及管理制度 篇1

第1条为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和安全奖惩工作,保证生产安全,根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目标及管理制度(精选4篇)

第2条实行安全奖惩制度,坚持以精神鼓励和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的原则,引导职工遵守规章制度,自觉搞好安全生产。

第3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者,依照本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4条职工必须履行法定的安全生产义务,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企业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职的安全工作负责。职工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和本矿规章制度的,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

第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队、班组和个人,由矿给予奖励:

(1)完成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单位的负责人;

(2)有技术革新或发明对安全生产有突出贡献的个人;

(3)由于个人行为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

(4)在抢险救灾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

(5)提出合理化建议明显改善安全状况的个人;

(6)其他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矿给予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的;

(2)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3)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

(4)未完成安全管理目标的单位或个人;

(5)对生产安全事故负直接或间接责任的。

第7条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职工实施经济处罚,根据违章情节和危害后果,区别情况,分别处理。处罚前由安全检查人员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矿长批准后实施。对职工实施安全处罚,允许职工陈述和申辩。

(1)违章情节较轻或尚未产生不利后果的,给予经济处罚;情节、后果较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加重处罚,直到给予行政处罚;

(2)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或经常违章违纪屡教不改的,由矿依法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第8条玩忽职守,违反《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事故的,除依照本制度实施经济处罚外,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赔偿经济损失。能够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良好的,经矿长批准,赔偿金额可酌减。

第9条建立违章登记记录。凡在各类检查中被查出违章现象或行为的,必须进行登记。

第l0条区(队)长、班组长、安全检查人员和其他对安全生产负有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加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而不制止的,按违章给予处罚。

第11条依照本制度,矿另行制定职工“三违”处罚规定,与本制度一并执行。

目标及管理制度 篇2

1、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本项目安全生产,实现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2、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分级考核制度。

(1)、本项目对项目经理部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考核。

(2)、本项目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目标考核结果均由公司安全科进行备案。

(3)、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班组和施工人员,结合班前活动,每周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管理考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每月进行一次考评。

3、考核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

4、项目经理部考核为优良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无重大伤亡事故、无亡人事故、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年工伤事故负伤频率低于8‰,无轻伤事故,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到位,职业病发病率控制在0.5‰以内。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元,歇工天数累计不超过5天。

(4)、周考评连续二次达到优良的。

5、项目经理部考核为合格的`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无亡人事故无、无重大设备损坏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交通肇事事故。

(2)、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年工伤事故负伤频率低于8‰。

(3)、火警事故不超过一起,无重伤事故。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低于1000元,歇工天数累计不超过5天。

(5)、项目月考评均为合格的项目。

6、项目经理部考核为不合格的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发生一起亡人事故,设备损坏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肇事事故的项目。

(2)、发生一次以上重伤及多人事故。

(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高于1000元,歇工天数累计超过5天。

(4)、项目经理部的施工人员年工伤事故负伤频率高于8‰。

(5)、周考评二次评为不合格的项目。

(6)、未能履行项目承包合同,发生过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7、下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项目施工活动中均应得到有效落实,并有记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2)、安全教育制度。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5)、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6)、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8、项目部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有安全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人员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五大员到岗到位。

(2)、五大员应持证上岗,每个工程项目不少一名持证安全员。

(3)、现场施工人员应佩戴工作卡上岗,特殊工种如:电工、起重机械操作工、焊工等均应持证上岗。

9、现场管理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学习

10、项目开工时,项目经理部必须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与项目施工班组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或协议。公司必须在每年年初制定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1、项目经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安技措施费用开支计划,保证安技费用做到专款专用。有计划地增加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费用投入,确保项目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各项要求。

12、各级考评、考核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项目经理部、班组、岗位考核表附后。考评结果将依据公司安全管理奖罚制度的有关条款进行奖罚,并作为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依据。

13、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目标及管理制度 篇3

安全施工是关系到个人健康、家庭幸福、社会稳定、国家昌盛的大事。强化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素质,加强现场的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安全防范措施等构成了施工安全工作的几个重要组成部分。

一、施工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的安全目标: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坚决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人身伤亡事故、消防事故、治保事故、交通事故、扰民事故及各类传染病发生。

二、组织措施

⑴现场成立安全生产工作小组,设置专职安全员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工作,各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负责具体检查监督工作,现场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⑵坚持执行施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会议制度和开工前的安全教育制度,明确本工程的安全目标,落实各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⑶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工作的总结和布置。

⑷开展安全活动,在现场布置安全标语、横幅等,积极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⑸认真执行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严禁违章作业,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⑹对于各类安全违章行为坚决进行处理,限期整改。

⑺做好每天的`安全生产记录,并填写安全日记。

⑻按照天津市安全监督站的要求,认真、如实、确切的填写安全管理资料。

3用电措施

⑴所用配电箱采用安全、合格的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装置。主要配电箱均作接地,以防止感应电伤人。

⑵照明线路不能与动力线路混用,钻机、输浆泵等使用的拖缆,必须严格检查,不能使用绝缘性能差的或有破损的电缆。

⑶机械设备(如钻机、电焊机等)移位、电器检修时必须断电操作,严禁带电操作,并挂上警示牌。移位时,须有专人指挥,专人照看电缆,防止电缆压坏损伤。

⑷移动电器、修理电器由专业电工进行,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

⑸所用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每天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并在相应表格上记录。

⑹施工现场用电严格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4消防安全措施

⑴由项目经理、安全员组成现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防火安全工作,以备突发情况下迅速采取行动,减小影响程度。

⑵健全消防制度,施工现场安排专人、专职负责,一旦发现隐患,立即进行消除。

⑶钻机、食堂、宿舍及材料仓库四周按照规定设置足够的灭火器,并由安全员检查落实到位。

⑷酸碱泡沫灭火器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养,定期调换药剂,标明换药时间,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⑸场区或生活区,禁止私接电线,私接违章电器;严禁使用煤油炉、电炉烧煮。

⑹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实行动火申报制度,动火必须具有“二证一器一监护”才能进行。

⑺现场电焊、气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章制度。

⑻工地中的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氧气瓶、乙炔瓶等)都必须按照规定设置,妥善保管。

⑼调查清楚施工现场周围道路两侧的城市专用消防龙头;进入工地的道路保持畅通,宽度不小于3.50m。

⑽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责任心,每天上班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一次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5施工现场防护措施

⑴搅拌桩钻机卷扬机滚筒系统设置封闭式防护罩,空压机皮带盘区域也必须设置封闭式防护罩。

⑵上钻塔操作必须配带安全带,塔上作业,塔下禁止站人,塔上作业时必须有人监护。

⑶吊车作业时,起重臂下严禁站人,并有专人统一进行指挥、调度。

⑷栏杆材料选用脚手架或φ16以上钢筋,防护高度应有1.20米左右;并用黄黑油漆进行标注,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

⑸搅拌桩沟槽开挖后在两边设置红白三角漆防护带。

6操作措施

⑴搅拌桩第一次下沉预搅时,必须密切注意钻杆和电动机的负荷情况,遇到障碍物后,不得强行下钻,应注意操作方法,可通过转动一根钻杆来避开障碍物。如仍不行,则停钻,分析原因,查明情况后再进行处理。

⑵起重、吊放必须采用无损钢丝绳,并用u形环十字卡牢固定部位,以防止滑扣。

⑶上塔进行动力头维修时,必须将刹车抱闸卡死,以防松动造成事故。

⑷忌用手直接搬运、移动滚筒和钢梁,必须采用撬棍、麻绳等工具,以防压伤。钻孔桩施工搬运、拆卸导管,必须采用套圈(车胎或三角皮带)。

⑸搅拌桩输浆胶管下必须垫铺柔软物品,如草包、塑料袋等,以防输浆震动胶管摩擦造成胶管破裂。

⑹施工中任何操作者均不能擅自离开各自的操作岗位。

⑺灰浆台操作人员务必戴好防尘防护用品,扎紧裤口、袖口和领口,以免粉尘粘附皮肤。

7交通措施

⑴现场材料运输车辆出入口设立专人指挥车辆进出,以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⑵施工现场特别是水泥仓库出入口周围,应有一块比较大的空地,以利于材料运输车辆转弯、调头、进出。

⑶混凝土车辆进入现场后,必须先观察好行进路线,将影响通行的物品搬开,同时铺好路基钢板,确保畅通。

8夜间施工措施

⑴在现场四周设置2个镝灯和各类机台照明灯具,使任何一个操作和人行角度都有足够的亮度。

⑵进行夜间施工前由甲方到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办好后再安排夜间作业。

⑶在夜间施工期间,注意降低噪音,杜绝使用空气压缩机,避免机具猛烈撞击,严禁大喊大叫等。

目标及管理制度 篇4

第1条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控制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第2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规划煤矿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第3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采取相应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

第4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内容包括:

(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杜绝重大非人身事故。

(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

(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

第5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

(1)不发生死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2)重伤事故率;

(3) 矿井安全隐患整改率;

(4)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全员培训率;

(5)矿井质量标准化达级;

(6)设备完好率;

(7)遵章守纪,制止“三违”;

(8)煤矿软件管理和安全设施投入。

各项管理目标值不得低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没有规定的,不低于上年实际或计划水平。

第6条制定和落实年度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矿与区队或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状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并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2)区队或班组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

(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

第7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对完成安全管理目标好的区队、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