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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规章制度(精选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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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规章制度(精选18篇)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

医院患者随访系统

是充分利用现代计算机、通讯、互联网技术,在医院与患者之间搭起沟通的桥梁。

医院通过此平台也可以为患者提供整体的,分门别类的, 或个性化的服务;

而患者也可以通过这些沟通手段轻松实现医疗服务预约、各种医疗信息的查询等服务,也可在系统上开展诸如随访呵护、健康教育、咨询预约、 科研跟踪、纠察医风等工作

回访的方式:

1:病人服务中心服务回访和满意度问卷调查。

2:临床科室出院及科研随访。

3:临床科室与社会工作科联动二级回访。

开展随访工作的意义;

1、是开展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的有效补充手段。

2、通过医院工作人员的电话随访,使服务由院内延伸到院外便于及时进行康复指导,从而减轻患者负担提升医院形象和服务质量。

3、电话随访,搭建医患沟通平台,让患者感受关怀,促进医务人员服务能力的提高,加强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增强医院竞争力。

4、医生电话随访,对医疗质量跟踪,提高医生的服务技能。为科研提供数据支持。

5、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降低医疗风险。

6、改变以往人工随访的弊端,提升随访工作效率与质量。

医院随访系统的特点:

1、延伸服务,提高患者满意度、提升医院竞争力并增加收入

2、推动医院实现“以患者为中心”模式的转变,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患者流失率.

3、及时了解患者最新需求,为医院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真实的参考依据

4、患者就诊信息一目了然,随访关怀针对性更强

5、自备知识库,为患者提供更专业的知识解答

6、无需手动拨号,提高随访效率和质量

7、随访过程可录音,提高随访质量. 电话直拨及接听,方便工作人员的使用.

8、可跟踪、可追溯

9、可量化、可管理

10、可与满意度评价系统相融合,形成院内、院外综合、客观满意度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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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2

南昌新闻网讯(刘蓉报道)为切实解决患者出院后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做好护理服务的延伸,提高患者满意度,省肿瘤医院放二科在认真做好患者出院指导的基础上,再次制定了出院患者随访制度。

该随访制度包括:1、每位患者出院后由N3护士将患者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诊断、出院时间、联系电话、需重点随访的内容等,登记在出院患者随访登记表上。2、每周四下午由责1班护士进行电话随访,一般在患者出院后一周左右开始第一次随访,每位患者将根据出院时间接受1-3次随访。3、随访重点应根据患者病情进行,如疼痛、PICC带管、放射治疗口腔黏膜反应、放射治疗皮肤反应、外周静脉穿刺局部反应等进行。4、随访内容包括:一般问候、询问病情、用药指导、提醒及预约复诊、征求意见、询问其它需求并解答。5、随访人必须主动介绍自己,做到热情、耐心、有礼貌,体现人文关怀。6、对随访的情况要记录在案,未能随访到位的要注明原因。

自4月6日开始,该科已开展了电话随访工作,对两位PICC带管出院未按时维护的患者给予督导,促使其按时维护,提高了患者的遵医行为,保障了带管安全。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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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住院患者基础护理的重要资料,直接反映出临床护理服务质量。护理等级分为个性护理、Ⅰ、Ⅱ、Ⅲ级护理,并分别设有统一的标记。

一、护理等级的确定

住院患者的护理等级应与其实际病情对护理工作的需要相贴合,由床位医生根据病情下达医嘱。在患者住院期间,应随着病情的变化,及时更改护理等级。

二、护理等级的公示

(一)公示资料:按照上海市分级护理标准资料公示,即:个性护理、Ⅰ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的指征和护理要求。

(二)公示方法:由宣传科按标准资料制成版面,统一公示。职责护士根据医嘱落实分管患者护理等级的告知,并在床头牌和患者一览表上做好标记,个性护理为红色;Ⅰ级为红色;Ⅱ级为蓝色;Ⅲ级护理为黄色。护士按分级护理标准具体落实护理巡视和临床护理工作;护理病历书写要求做好相关病情、护理措施和效果的记录。

三、分级护理的质量评估

(一)护士长、负责组长按照分级护理标准动态监控不同护理等级患者的临床护理与基础护理,督导护理措施的落实。

(二)护理部质控组每月抽查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的落实和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

重点监控个性护理、Ⅰ级护理患者的临床护理、基础护理和护理记录质量。

检查结果与质量考评挂钩。

(三)护理部将住院患者对护理等级的知晓状况作为护理工作满意度的一项资料纳入考评。

四、分级护理的指征和要求:

个性护理

(一)指征:病情重笃,复杂多变,随时可发生危及生命的状况,患者极度虚弱,生活无法自理。

(二)护理要求

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3-4名,每日早、中、夜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2、安置患者于重症抢救室,监护室或单人病房,室温调节在18-20℃。

好记录。

4、准备抢救仪器、器械和抢救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后物品的处理工作。

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措施,保证各种导管通畅,持续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等状况。

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相应护理措施及效果评价。

8、了解影响患者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每日更换床单及衣裤,持续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沐浴或擦身1次,包括洗脚及会阴护理。

(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4)每2小时翻身1次(或遵医嘱),褥疮护理每日3次。

Ⅰ级护理

(一)指征

1、病情危重,需绝对卧床者。

2、特大手术后7天内,各种中、大手术后1-3天内。

3、昏迷、休克、肾衰、惊厥、子痫等。

4、生活不能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正确落实各项治疗护理措施,详细填写护理病程录。

3、加强基础护理,防止并发症发生。

(1)术后3天内床上沐浴或擦身每日1次,以后每周1次;头发护理早、晚各1次,每日会阴清洁和洗脚各1次。

(2)禁食、昏迷患者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患者协助刷牙。

(3)督促患者经常翻身,术后和昏迷患者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褥疮护理每班1次,并做好记录。

4、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按时喂饭、服药,并送茶水、便器到床边,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5、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Ⅱ级护理

(一)指征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大手术后病情稳定,但生活尚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患者,不宜过多活动者。

3、普通手术后或轻型子痫等。

(二)护理要求

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或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2、根据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协助患者做好晨、晚间护理,如洗脚、刷牙、洗脸等,并鼓励患者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要协助喂饭及大小便护理。

4、针对不同疾病,做好健康教育。

Ⅲ级护理

(一)指征

1、一般慢性病、轻症、术前检查准备阶段的患者及正常孕妇等。

2、各种疾病或术后恢复期患者。

3、能下床活动,生活自理者。

(二)护理要求

1、每日巡视2次,掌握患者病情及思想状况,注意患者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体温、脉搏、呼吸。

2、督促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4

乡镇卫生院会诊制度

一、目的

为了使患者得到及时、准确的诊断和治疗,特制定会诊制度。

二、定义

会诊的流程标准。会诊包括:科内会诊、科间会诊、急诊会诊、院内会诊、院外会诊、赴外院会诊。

三、职责

1、医务部主任负责制定和修订会诊制度。

2、医疗科室医师负责执行会诊制度。

3、医疗科室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本科室会诊制度的执行。

4、医务部主任负责监督和检查全院会诊制度的执行。

5、院长负责监督和检查医务部主任会诊制度的执行。

四。程序

1、会诊对象

急诊、门诊、住院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特殊病例和三日未确诊病例。

2、会诊人员资格

原则上会诊人员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紧急状况下除外。

3、会诊申请

(1)科内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向科主任提出口头会诊申请,科主任批准后执行。

(2)科间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医生审核签字,送达被邀请的科室执行。

(3)急诊会诊申请

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病情个性紧急可在会诊单上注明“特急”,立即送达被邀请科室执行,或用电话邀请先执行,后补写书面会诊单。

(4)院内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或总值班批准。由临床部或总值班通知受邀请科室后执行。

(5)院外会诊申请

由科主任提出,填写书面会诊单,科主任签字后,上报医务部批准。

医务部负责与有关医院联系,发出邀请函;紧急状况时,可由医务部派人派车前往;必要时也可由申请会诊科主任携带病历,陪同患者到外院会诊;也可将电子病历资料,网上转发有关医院,进行远程会诊。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申请

由院外医院邀请,填写院外会诊邀请函,医务部审核后,上报院长审批。

4、会诊人员

(1)科内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和召集,科室内有关医务人员参加。

(2)科间会诊人员

由本科室主任主持,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3)急诊会诊人员

被邀请科室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人员担任,特殊状况除外。

(4)院内会诊人员

由医务部主任主持,应由被邀请科室主任或专家担任,医务部确定会诊时间及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5)院外会诊人员

由医疗院长主持,应由市级以上三级甲等医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人员

由我院科主任或专家担任,在不影响本院工作的前提下前往。

5、会诊时间

(1)科内会诊时间

由本科主任根据状况自行按排。

(2)科间会诊

在接到会诊单2小时内完成,如需专科会诊的病情较轻的患者,可由医护人员带领到专科会诊。

(3)急诊会诊

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病情个性紧急会诊务必在接到书面申请单或电话后10分钟到达会诊科室,不得延误。

(4)院内会诊

在接到书面申请单后12个小时内完成。

(5)院外会诊

应有临床部与院外受邀请单位协商后确定时间。

(6)赴院外会诊或手术时间

应由临床部确定。

6、会诊记录

所有会诊均由主管医生填写会诊申请单,汇报病情。受邀会诊医生会诊完毕后,要在会诊患者病历中详实记录会诊记录,会诊记录上要有会诊医生的手写签名,并归档到病案中。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5

血液净化室消毒隔离制度

1.对血液透析机定期消毒,严格监测;一次性透析器不得重复使用。

2.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

3.进入血液净化室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严格洗手。

4.应对病人常规进行血液净化前肝功能、肝炎病原学等化验检查。

5.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净化间内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隔离、消毒措施。急症病人应专机透析。

6.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

7.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8.每月必须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口腔科消毒隔离制度

1.诊疗区域内应当保证环境整洁,每日对口腔诊疗、清洗、消毒区域进行清洁、消毒每日定时通风或者进行空气净化;对可能造成污染的诊疗环境表面及时进行清洁,消毒处理。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2.进入病人的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对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或手消毒,操作时必须带口罩、帽子,必要时配戴防护镜。

4.凡接触病人伤口和血液的器械(如手机、车针、扩大针、拔牙钳、挺子、凿子、手术刀、牙周刮治器、洁牙器、敷料等)每人用后均应灭菌,常用口腔科检查器、充填器、托盘等每人用后均应消毒。

5.凡接触病人体液、血液的修复、正畸模形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6.用后的敷料等感染性废物应及时清理、密闭、焚烧。

内窥镜室消毒隔离制度

1.内窥镜室诊查区、洗涤消毒区、清洁区划分明确,保持室内清洁,操作结束后严格进行消毒处理。

2.不同部位的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3.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4.内镜及附件的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5.进入人体无菌组织或器官的内窥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消化道内窥镜、阴道镜等必须消毒;活检钳应灭菌处理。

6.用后的内窥镜及附件应立即用流动水清洗,再用多酶洗剂刷洗,清水冲洗清除管道中的残留组织,沥干水分后再进行消毒。

7.浸泡内窥镜的消毒液选择应符合要求,浸泡完全,时间符合要求。

8.每日监测使用中消毒剂的有效浓度,记录保存,低于有效浓度立即更换。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6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为了科学准确识别患者信息,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对住院患者实行双重身份识别,即实行腕带标识和床头牌识别管理。具体如下:

1、医务人员在进行各种诊疗操作时,务必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的方法,如:姓名、性别、住院号等,不得单独使用患者床位号或病房号核对患者。

2、实施有创(包括介入)诊疗活动前,实施者要亲自告知病人或家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以确保对正确的病人实施正确的操作。

3、ICU、新生儿科/室、手术病人、意识不清、无自主潜力的患者、不一样语种语言交流障碍的病人入院即使用“腕带”,作为实施抢救、输血、输液等各项诊疗、护理活动时辨识病人的有效手段。腕带资料包括病人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新生儿腕带资料包括床号、母亲姓名、新生儿性别等。腕带由病房护士双人填写并亲视病人佩戴。

4、手术前一天,各病区分管护士根据医嘱查对手术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手术名称、手术部位无误后,进行术前准备。手术当天,手术室工作人员在病房接病人时核对病历及腕带的资料,并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无误后方能接走。进入手术室与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无误后方能进入手术间。手术开始前,由麻醉师、手术医师、巡回护士再次核对,术后手术室仍应持手术病人接送卡及病历与病区做好病情、药品及物品的交接,无误后填写手术患者交接记录本离开。

5、急诊科、ICU、手术室、产房等与病区交接时,由医务人员携带病历及“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护送病人至转入科室。两科室医护人员交接病历,同时在床边交接病人的病情及护理状况,交接完毕,双方分别在“患者转出交接记录本”及“患者转入交接记录本”签字后方可离开。

6、职能部门(医教科、护理部、门诊部)履行督导职能,并有记录。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7

患者随访管理系统(ECRM)建立在多年的医院信息化建设经验及对随访理念的深入理解之上,在系统性及易用性方面经过了仔细设计,并得到大量实践检验。

三种随访方式,1: 随访中心服务随访 2:临床科室(病区)科研随访 3:临床科室(病区)与随访中心联动二级随访。

1,方便的随访管理

随访模板设置:不同科室、不同疾病、不同病区可以设置不同的随访模板,并可设置不同的随访周期:对于普通疾病设置单次随访,直接指定下次随访日期;对于慢病的多次随访,可以指定每次随访的日期间隔,系统自动计算随访日期序列。

随访模板应用: 既可以对患者逐个设置随访模板,又能批量设置患者模板,也可以将模板直接应用到病区、科室,所有该病区、科室患者都使用该模板。

随访内容记录:根据不同的随访目的,可以设置不同的随访问卷。组卷方式灵活,题目数量不受限制

方便的答卷方式: 问卷中的题目既可采用下拉式选项(用鼠标选择),也可手动输入答案,方便手脑协调,减轻工作压力。

智能随访提示: 设置好患者随访模板及问卷后,就不再需要人工干预,系统在后台自动计算下一次随访日期,系统会提示当天需随访患者列表。对于当天未随访患者,第二天会在过期未随访列表中提示。

分配随访患者:可以按照病区,科室,病种等条件为随访员自动或手动分配患者

随访结果查询统计: 对随访问卷可做分类查询统计,分析出患者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为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供客观依据。查询条件可以灵活输入,不受限制。

随访知识库:系统提供常见疾病知识库,供随访人员参考。

2,高效的工作方式

自动提示随访患者列表: 随访人员为患者设定随访周期及问卷后,不再需要主动记住那些纷繁复杂的日期,患者等细节,到预定日期后,系统自动弹出随访患者列表,一目了然.

一键呼出 : 随访时,不必人工拨打患者电话,只需用鼠标轻点患者姓名,系统就会自动呼出电话

呼入呼出弹屏 :呼入呼出电话时,系统自动弹出该患者信息窗口,可以看到该患者的基本信息,门诊信息,住院数据,诊断,医嘱,历次随访记录等,做到心中有数

意见建议 :针对患者提出的疑难问题,随访人员记录后向上级提交,管理者登陆系统后可以对该问题批复 处理意见,随访人员可以根据该批复向患者反馈,形成闭环处理

3,灵活的患者数据管理

完整的患者数据:除患者基本信息外,还包括门诊记录,住院数据,医嘱,护理记录,病案首页,消费记录,随访记录等,这些数据不需要人工录入,都从HIS中自动读取

4,实用的预约管理

患者可以通过本系统预约就诊,预约数据自动写入HIS,患者来院后直接到挂号处取号即可

5, 丰富的数据统计报表

随访部门领导:查询统计分配给该随访员患者人数,新增患者人数,已经随访人数,患者到院人数,下周随访人数,过期未随访人数,本月随访人数,通话总数,通话总时长,患者到院转化率等,可按各项排序,并可汇总本部门数据

随访人员:分配给自己的患者,当天新增患者,今天要随访患者,本周要随访 患者,本月要随访患者,已经到院患者,超期未随访患者等

查询随访记录: 查询随访记录细项内容,如肾病随访记录,查询尿素氮,肌酐超标患者

查询检查检验:比如对糖尿病患者,查询糖化血红蛋白大于7.0 ,并且微量白蛋白 >20的患者,针对查询出的患者,可以做进一步随访

6,可靠的通话录音

通话录音:通话过程全程录音,便于领导检查工作,减少医患纠纷,完善的权限控制 :听取录音采用授权方式,只有授权后才能听录音。

7,快捷的短信管理

随访结束后,可以给患者发饮食运动护理短信,短信模板自行设置,可以群发短信。

8,统一的会员管理

回访系统内置会员管理功能,可以设置会员间关系,积分规则,奖励政策等。此功能适用于医院内部的康复俱乐部(肾病,糖尿病等需长期控制疾病)等。

随着现代医疗技术的进步,患者在注重治疗效果的同时同样在意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回访恰恰是医院治疗服务后的最关键环节,也是医院和患者沟通的桥梁,对医院来说患者的评价和建议是非常宝贵的。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8

感染性疾病科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上班时间根据工作流程穿戴隔离衣、防护用品,只能在限定的区域操作,不能随意违规走动。

2.诊查不同病种的病人间应严格洗手或手消毒,必要时带手套。

3.不同感染症病人应分开安置,挂隔离标志,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教育病人在限定的区域内活动,不互串病房,食品、物品不混用。

4.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械及用品要先消毒,后清洗,再根据要求消毒或灭菌。

5.每日按常规做好病室的空气、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消毒工作,病人出院后严格终末消毒。

6.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病房污水经消毒后排放,固体污物防入双层感染性污物袋,封闭后送焚烧炉焚烧。

7.严格探视陪伴制度,减少探视、陪伴人员,并做好安全教育和防护措施。

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

1.手术室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各区域间标志明确,符合功能流程。

2.进入手术室要换工作衣,戴帽子、口罩、换鞋,外出时必须更换外出衣及外出鞋。

3.手术器具及物品必须一用一灭菌,能压力蒸气灭菌的应使用高压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低温灭菌法。

4.麻醉用具应定期清洁、消毒,接触病人的用品应一人一用一消毒;严格遵守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管理规定。

5.洗手刷应一用一灭菌。

6.医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灭菌制度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

7.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必须湿式清洁,每周固定卫生日

8.严格控制参观人员,手术间尽量减少流动人员,减少手术间开关门的次数。

9.隔离病人手术通知单上注明感染情况,严格隔离管理,术后器械及物品双消毒,标本按隔离要求处理,手术间严格终末消毒。

10.手术废弃物品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封闭运送,无害化处理。

供应室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划分清楚,路线及人流、物流由污到洁,强制通过,不得逆行。

2.根据各房间的功能、大小等特点,选用有效的消毒方法,确定消毒时间,同时要做好消毒效果的监测。

3.无菌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无菌规则,室内门窗及无菌柜要洁净无尘,每天上班后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物体表面和地面,然后空气消毒,定期做空气培养,记录监测结果。

4.灭菌合格物品应有明显的灭菌标志和日期,专室专柜存放,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物品存放间。

5.下收下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分区存放。

6.洗涤间工作完毕后,将洗涤池内外刷洗干净,清理滤水杂物,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池内外,地面及近地墙面。

7.各区域清洁用具应区分,用后消毒处理后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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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9

一、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功能的设计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是一套医院管理维系患者的信息化平台。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功能的设计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出院随访、医院的主动随访、批量处理功能和医患短信互动平台,其具体内容如下:

1.出院随访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在出院随访的设计上,区别于传统的随访工作流程,在患者出院时,根据疾病诊断和医嘱,同时调出该诊断对应的疾病库所有随访规范模板内容。包括定期检查,定期用药,定期门诊,切口问题,饮食营养,康复指导,家庭护理,并发症、后遗症防治、复发征兆及防治,心理干预,还有进一步的病因、病理,临床表现,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等理论问题。在随访规范库的支持下,可针对每个病人,以医嘱为基线(门诊则以最后一个门诊处方记录为准),制定长期或短期的随访方案,运用计算机的自动化操作方式,定时、定期自动的对病人实现随访。

2.医院的主动随访

医院的主动随访是指通过院内计算机联网,各部门能够资源共享,通过网络,随访室每天在固定时间可以看到病案室录入的当日出院病人的个人资料。其中包括病人的姓名、住院号、住院科室、主要诊断、出院日期、联系电话等,根据这些资料逐个打电话进行询问。根据病人病情的需要以及病人的要求,同一病人医院可以打一次或者二次电话(需要长期跟踪服务的,不定期进行随访),并给病人留下电话号码,以便病人有问题要反馈时,可以直接联系到医院。通话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①跟踪病人的愈后情况,及时给予关心和帮助。②征求病人对医疗服务的意见和建议。③了解医务人员有否收受红包现象。通过整理、记录,及时把通话内容录入电脑存档,做为重要资源,以备日后查用。医院每月、每季度、每半年、每一年各总结、整理一次随访资料,并详细列出各个科室相关时间内共咨询了多少病人,满意程度如何、主要意见和问题有哪些等,并上报有关科室和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

3.批量处理功能

横渡医院的医院随访系统批量处理功能,主要包括两种方式,一种是短信方式,还有一种是电话方式。在短信方式方面,应支持群发功能,系统支持批量选择病人(手机号码),编辑短信批量群发。在电话方式方面,应支持批量拨打电话功能。在前一个电话完成后,系统自动按事先设置好的号码自动拨打下一个电话。

4.医患短信互动平台

随访系统建立了一个与患者可积极互动的短信平台。在系统主动随访后,对于患者的短信回复,系统要求支持和保证病人使用手机编辑短信通过短信通道(例如发送给某一固定的短信号码)上传至随访系统,操作人员能够查询和浏览所有病人手机上传的待回复的短信,并加以确认接收、编辑短信回复。对于患者的电话回复,系统支持即时弹出该患者的基本信息资料,随访人员可及时获知该患者相关资料,使沟通更有针对性。随访系统业务流程,患者出院时,随访系统首先从门诊系统或电子病历系统中导入基本患者数据,创建“随访病例”。

二、横渡医院随访系统解决方案

横渡医院随访系统通过专业的随访模板,可以最大程度上降低医护人员在随访上的工作负担,可以比较轻松地对大批量(甚至是100%)的出院患者进行短信跟踪随访,进而有效地改善医患关系,提高患者对于医院的忠诚度,保持并提高医院的病员量。具体说来,横渡医院随访系统解决方案,从实现持续性跟踪专业指导、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大宗病历应实行长期跟踪和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问题四个方面入手,下文将逐一进行分析。

1.实现持续性跟踪专业指导

对患者的定制化随访,实现持续性跟踪与专业指导,有效改善医患关系。医院通过该系统的应用,可以为出院患者定期发送与其疾病相关的专业指导,包含以下内容:定期检查、定期用药、定期门诊、出院管理常见问题的解答与指导、疾病理论知识查询。由于医护人员工作紧张,能够投入到随访中的时间与精力有限,本系统通过使用随访模板,使得每一种特定疾病的随访方式“模式化”,也就是形成随访标准。由于不同医院临床治疗与随访方式的差别,系统中可以支持标准的随访库,同时也能够支持医院自身的定制模板,形成符合不同医院习惯的随访库。

2.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

医院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人们选择医院就医,就像买商品一样,不仅要求产品质量有保证,又要求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对现代医院来说,在医疗质量保证的前提下,竞争成败的关键就是服务。各医院都已深刻认识到这一点,努力在“跟踪服务”上做好文章,做足文章。通过电话回访,使病人出院后也能感受到医院“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文关怀和充满人情味的“跟踪服务”。对于调查患者对医院的满意度,在横渡医院中,患者对于医院各方面满意度的调查,卫生厅要求医院定期对患者进行满意度随访调查,从之前的人工调查过渡到现在的系统调查,节省了大量的人力,时间,更加强了统计结果的正确性和快速性。

3.大宗病例应实行长期跟踪

对于大宗病例的长期跟踪,有利于医学研究。在医疗实践中某些疾病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需要较长期地进行跟踪随访对大宗病例的疗效和预后进行综合分析,但以往由于患者出院失去联系,无法获得出院后的第一手数据。同时传统的随访模式很难做到对患者长期、不间断的跟踪,使得随访获得的数据不完整。通过这一随访平台,医师可以对重点病例或大宗病例有针对性地定制跟踪随访计划,督促患者按时将病情、相关检查数据等情况发送回医院,有利于患者治疗康复的同时,也有助与医学领域里的相关研究工作。

4.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问题

以互动方式解答患者的各种问题,减少不必要的医院就医。患者在离开医院后往往对自身的疾病仍有很多问题,而这些问题以往一般难以得到专业的解答。特别是针对异地就医的患者,在返回居住地后对于疾病相关问题没有很好地咨询渠道,往往会导致病情延误。而在某些情况下,当患者无法获得及时咨询时只能选择再次前往医院就医,而这往往是并不需要的,即加重了医院的负担,也不利于患者的休息与康复。通过这一随访平台的应用,患者可以将需要咨询的问题以短信形式发送到专门的服务号码,系统会自动将其转送到原就医医院,由专业医师负责解答,患者支付一定的费用,便可以获得医生的专业指导,对于某些问题这一方式可以是非常高效的,比如术后出院患者伤口出现小的异常,可以咨询医师是否需要返回医院进行特殊处理,还是属于正常现象等等。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0

导管室消毒隔离制度

在执行手术室消毒隔离制度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如果导管为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不得重复使用。

2.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的产品,说明书未界定一次性使用的导管,应按去污染、清洗、灭菌的程序进行处理

3.传染病人用过的导管不得重复使用。

门、急诊消毒隔离制度

门、急诊治疗室、换药室、观察室、ICU、手术室应执行相关部分的消毒隔离制度外,做好以下几方面:

1.建立预检分诊制度,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应到指定隔离诊室疹治,并及时消毒。

2.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制度,病人呕吐物、排泄物要及时消毒处理。

3.医务人员的手要随时流水清洗和消毒。

4.急症抢救室及平车、轮椅、诊察床等 应每日定时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应及时消毒处理。

5.急诊抢救器材应在消毒、灭菌的有效期内使用,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输血科消毒隔离制度

1、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应有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血液储存、发放处、成份室、采血室和输血治疗室设在清洁区,血液检验和处置室应设在污染区,办公室设在半污染区。

2、管理要求:

1)进入输血科的血液及试剂必须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2)必须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进行管理和操作。

3)储血冰箱应每周进行清洁和消毒,防止污染。每月对冰箱的内壁进行生物学监测,不得检出致病性微生物和霉菌。

5)工作人员上岗前应注射乙肝疫苗,定期检查乙肝病毒抗体水平。接触血液必须戴手套,脱手套后洗手。一旦发生体表污染或锐器刺伤,应及时处理。

6)废弃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血和血液污染物必须分类收集后集中处理。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1

一、院长办公会

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一般每周一次。

院长办公会由正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参加。亦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为便于沟通情况和及时交换意见,可邀请其他院级领导与会。院长办公会的议题,由院长、副院长商定。各职能科室提请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填写议题单,提交院办公室,由院办公室主任向院长汇报后,安排议程与时间。

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问题,由分管院长与有关职能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协调督促,并及时向院长报告。

二、院周会

院周会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负责人)、护士长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周五下午进行。院周会由院办公室协助院长或副院长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院党政领导联席会

院长、书记联席会由正副院长、党委正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党委和院办公室参加。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由院长、书记商定地。

院长、书记联席会的内容,主要是研究决定医院发展建设、民主管理、人事调配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院长、书记联席会,一般每月未召开一次。

四、科主任例会

科主任例会由分管院长主持,主要内容总结当周工作,包括医疗质量、重危病人管理、制度落实、服务态度以及教学和科研工作情况,布置下周任务。

五、门诊例会

门诊例会每月一次,由分管院长或门诊部主任主持,所有门诊科室负责人参加。主要总结当月门诊工作,包括医疗质量、服务态度、急危抢救、门诊管理及卫生等有关问题。布置下月任务并协调门诊科室的工作。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2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二、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三、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临时检查患者。

四、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五、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六、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

3、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3

一、凡遇疑难病例、入院三天内未明确诊断、治疗效果不佳、病情严重等均应组织会诊讨论。

二、会诊由科主任或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持,召集有关人员参加,认真进行讨论,尽早明确诊断,提出治疗方案。

三、主管医师须事先做好准备,将有关材料整理完善,写出病历摘要,做好发言准备。

四、主管医师应作好书面记录,并将讨论结果记录于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记录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病情报告及讨论目的、参加人员发言、讨论意见等,确定性或结论性意见记录于病程记录中。

会诊制度

一、医疗会诊包括:急诊会诊、科内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

二、急诊会诊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会诊医师在签署会诊意见时应注明时间(具体到分钟)。

三、科内会诊原则上应每周举行一次,全科人员参加。主要对本科的疑难病例、危重病例、手术病例、出现严重并发症病例或具有科研教学价值的病例等进行全科会诊。会诊由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组织和召集。会诊时由主管医师报告病历、诊治情况以及要求会诊的目的。通过广泛讨论,明确诊断治疗意见,提高科室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行科间会诊。科间会诊由主管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送交被邀请科室。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会诊时主管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会诊后要填写会诊记录。

五、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政(务)科同意或由医政(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政(务)科,由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会诊时由医政(务)科或申请会诊科室主任主持召开,业务副院长和医政(务)科长原则上应该参加并作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明确诊治意见。主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医疗机构应有选择性地对全院死亡病例、纠纷病例等进行学术性、回顾性、借鉴性的总结分析和讨论,原则一年举行≥2次, 由医政(务)科主持,参加人员为医院医疗质量控制与管理委员会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

六、院外会诊。邀请外院医师会诊或派本院医师到外院会诊,须按照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42号令)有关规定执行。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促进医学装备合理配置、安全与有效利用,充分发挥使用效益,保障医院健康发展,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学装备管理办法》(卫规财发〔x1〕24号)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医学装备,是指医院中用于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等工作,具有卫生专业技术特征的仪器设备、器械、耗材和医学信息系统等的总称。

第三条 医院利用各种来源资金购置、接受捐赠和调拨的医学装备,均应当按照本办法实施管理。

第四条 医学装备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原则。

第五条 医学装备是医院各项工作的物质基础和重要保障。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医学装备管理制度,加强人力配备,提高医学装备管理能力和应用技术水平。

第二章 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实行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和使用科室三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设置专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由院领导直接负责,并依据医院规模、管理任务配备数量适宜的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计划、采购、保管、维修、质控等职能。

第八条 医学装备工作主管院领导主要职责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学装备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

(二)按照分工权限,领导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工作考评,协调院内相关部门工作。

(三)对应当集体决策的重大事项,提交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第九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本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负责本院医学装备配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订、实施等工作;

(三)负责本院医学装备购置、验收、质控、维护、修理、应用分析和处置等全程管理;

(四)保障医学装备正常使用;

(五)收集相关政策法规和医学装备信息,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六)组织本院医学装备管理相关人员专业培训;

(七)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主要职责包括:

(一)设有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在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的指导下,具体负责本科室医学装备日常管理工作。

(二)制订本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

(三)配合做好医学装备安装、调试、验收、维护和建档等工作。

(四)做好医学装备使用、保管等工作,保证医学装备安全运行。

(五)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 医院应当设立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院领导、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及有关科室人员和专家组成,负责对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采购活动等重大事项进行评估、论证和咨询。

第三章 计划与采购管理

第十二条 医院要注重常规医学装备配备,以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为导向,优先配置功能适用、技术适宜、节能环保的装备,推行资源共享,杜绝盲目配置。

第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功能、规模和事业总体发展规划,科学制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有计划分重点逐步实施。

第十四条 使用科室提出医学装备年度购置需求计划,按照工作急需程度排序,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处室。

第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根据本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和年度预算,对各使用科室医学装备购置需求计划进行审核,编制全院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

第十六条 单价在1万元及以上或一次批量价格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均应当纳入年度装备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 单价在50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购置计划,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论证内容应当包括配置必要性、可行性、社会和经济效益、预期使用情况、人员资质等。

第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将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提交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研究讨论后,报主管院长审核并提交院务会审定。

第十九条 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应当经院务会研究批准后,方可执行,不得随意更改。

第二十条 医院要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医学装备采购管理,建立医学装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制度。

第二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未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采购。因特殊情况确需计划外采购的,应当严格论证审批。

第二十二条 医院应当建立采购流程内部控制制度。纪检、监察、审计等处室要加强对采购过程的监督。

第二十三条 医院购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

第二十四条 国家规定须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第二十五条 未实行集中采购的医学装备,应当首选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应急情况需要紧急采购的,医院应当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采购预案执行。

第二十七条 采购进口医学装备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获得采购进口产品核准。进口医学装备属于国家规定的机电产品范围的,应当按照《进口机电产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采购医学装备属于辐射源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属于计量产品管理目录的,应当取得计量合格证明;属于大型医用设备管理品目的,应当取得配置许可。

第二十九条 医院应当加强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采购记录管理。采购记录内容应当包括企业名称、产品名称、原产地、规格型号、产品数量、生产批号、灭菌批号、产品有效期、采购日期等,确保可追溯每批产品的进货来源。

第三十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采购合同规范管理,保证采购装备的质量,严格防范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十一条 医院应当加强供货商资质管理,建立供货商评价和淘汰机制,形成合格供货商名单。

第四章 验收管理

第三十二条 医学装备验收是医学装备投入使用之前的

关键环节,医院应当严格执行验收程序,确保验收质量。

第三十三条 医学装备验收工作一般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组织使用科室和供应商共同完成。技术复杂的医学装备验收,可请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共同参加。

第三十四条 医学装备验收前,验收工作人员应当详细阅读医学装备采购合同和相关技术资料,熟悉了解医学装备各项技术参数、性能和安装条件。

第三十五条 对安装机房有特殊要求的医学装备,应当按照安装图纸要求做好机房布局改造、室内装修、水、电、气和防护等准备。

第三十六条 医学装备验收包括到货验收和性能验收。

(一)到货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查验外包装、合同号、箱件数、收货单位名称、品名、货号、批次及相关资料;

2.开箱查验医学装备品名、规格、数量、外观、技术资料、出厂日期、出厂编号等。

(二)性能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1.验证医学装备功能;

2.验证医学装备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第三十七条 医学装备验收过程应当做好现场记录,留存必要影像资料。

第三十八条 属于国家规定商检范围的进口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商检部门申请检验。检验结果作为验收工作内容和依据。

第三十九条 对医学装备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属于供应商责任的,医院应当及时办理换货、退货、索赔等事宜。

第四十条 医学装备验收结束,应当填写详细验收报告,由各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按照规定及时办理货款支付和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第四十一条 医学装备到货后,应当及时完成安装和验收。进口医学装备验收应当在索赔期限前15天完成。

第五章 质量保障管理

第四十二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安全意识,保证必要的人力和物力,确保在用医学装备状态正常,满足临床使用安全有效的要求。

第四十三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与考核制度,加强医学装备使用人员操作培训工作,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提供技术支持与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 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分级管理、预防为主、科学规范的原则。

第四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风险管理和风险评估制度,依据医学装备风险级别和风险评估结果制订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第四十六条 医学装备根据以下特征划分风险等级:

(一)功能影响:反映医学装备用于临床诊疗活动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二)物理风险:反映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时对患者和使用人员健康、生命安全的影响程度;

(三)设计属性:反映医学装备自身风险属性或生产商对维护保养的要求;

(四)故障频率:反映既往医学装备发生故障或安全事件的情况。

第四十七条 医学装备风险分为三级:

(一)I级为低风险级别,是指通过常规管理可以保障安全性、有效性,发生故障不会或不易对患者和使用人员造成损害的医学装备。

(二)II级为中等风险级别,是指需要采取特定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医学装备。

(三)III级为高风险级别,是指直接与患者和使用人员生命安全相关,具有较高潜在危险,必须严格管理和控制风险的医学装备。主要包括生命支持类、植入类、灭菌类、辐射类和大型医用设备。

第四十八条 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和完善医学装备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第四十九条 医院应当定期开展在用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确保医学装备处于最佳工作状态,保障使用寿命,降低维修成本。

第五十条 预防性维护周期根据医学装备属性、使用频率和风险等级确定。一般I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半年至少进行1次,I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I级风险医学装备每2年至少进行1次。国家规定或医学装备使用说明有明确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一条 预防性维护工作内容一般包括外观检查、清洁保养、功能检查、性能测试校准、电气安全检查和医学装备使用说明要求的其他内容。

第五十二条 预防性维护应当由具备技术能力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供应商或委托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定期执行。

第五十三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定期对在用医学装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防止医学装备故障和减少安全事件发生率。

第五十四条 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医学装备维修方式。对不同医学装备,可以选择自主维修、供应商维修或第三方维修。医院应当提高自主维修能力。

第五十五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加强维修工作管理。使用科室报修后,由医学装备管理处室进行检测、分析,确定维修方案并及时修复。

第五十六条 医学装备修复后,应当进行相应的技术指标校验或计量检定,确保医学装备性能可靠,使用安全。

第五十七条 医院应当优化维修工作流程,提高响应速度,缩短医学装备怠机时间。

第五十八条 医院应当制订生命支持类、急救类医学装备应急预案,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五十九条 医院不得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如实记录医学装备质量保障工作,及时整理纳入医学装备技术档案。主要包括:

(一)医学装备质量检测原始记录;

(二)医学装备计量记录;

(三)医学装备预防性维护记录;

(四)医学装备巡检记录;

(五)医学装备故障记录;

(六)医学装备维修记录;

(七)医学装备安全事件报告记录。

第六十一条 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当加强在用医学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日常维护保养不得替代必要的预防性维护和巡检工作。

第六十二条 医院应当按照客观真实、定量为主、综合分析和适用可行的原则建立医学装备使用评价制度,促进医学装备合理应用,提高设备购置选型的科学性,减少资源浪费。

对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本院内调剂使用。

第六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对大型医用设备使用评价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订评价考核办法,完善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应当包括工作效率、配置效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4个方面。

第六章 处置管理

第六十四条 医学装备处置是指医院对占有、使用的医学装备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的行为。

第六十五条 医学装备处置方式包括:调拨、捐赠和报废报损等。

第六十六条 医院处置医学装备,应当按照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处置。处置海关监管期内的进口免税医学装备,应当按照海关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七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调拨:

(一)长期闲置不用、低效运转或超标准配置的医学装备;

(二)因医院撤销、合并、分立而移交的医学装备;

(三)因医院隶属关系改变需要划转的医学装备。

第六十八条 在使用期限内,但技术落后,功能已不能满足本院工作需要的医学装备,可予以调拨。

第六十九条 医院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权限报批后,可对外捐赠、调拨未变质残损和未过期报废的医学装备。

第七十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应当予以报废:

(一)使用期超过折旧期,使用中损耗过高,效率低,或计量、质量检测不合格且无法修复的;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经修复无法达到质量安全指标的;

(三)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且无改造价值的;

(四)超过使用寿命的;

(五)国家规定必须淘汰的。

第七十一条 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装备,可予以报废:

(一)在使用期限内,设备无故障,但支持运行的关键耗材在市场上无法购买到,导致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

(二)在使用期限内,设备发生故障,但维修费用过高,接近或超过重置成本。

第七十二条 对经批准报废的医学装备,医院应当按照公开、安全、环保、高效的原则予以处理,不得向其他医疗机构出售、转让。

第七十三条 对所有待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第七十四条 对已完成处置的医学装备,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账务手续。

第七章 医用耗材管理

第七十五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准入制度,加强植入类耗材等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属于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并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第七十六条 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医用耗材入出库管理制度。严格核对订货信息与实物一致性,包括数量、规格、外观、效期、批次等,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信息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出库手续。

第七十七条 医用耗材仓储空间应当实行分区分类管理,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贮存要求,确保安全存储。

第七十八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根据本院医疗工作和管理需求,合理制订计划,设置医用耗材安全库存,及时补货,保障临床工作需要。

第七十九条 医用耗材库存应当定期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及时发现近效期产品、滞用产品并进行处理。

第八十条 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使用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

第八十一条 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应当及时毁形。属于医疗废物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十二条 医院应当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医用耗材全流程监控,建立医用耗材追溯制度。

第八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临床应用培训,确保使用安全。

第八十四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用耗材不良事件的监控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八章 档案管理

第八十五条 医学装备档案是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基本信息。医院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健全医学装备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医学装备档案完整、明晰和准确。

第八十六条 医院应当设置适宜的医学装备档案保存场所,设有专人管理。

第八十七条 医学装备档案包括管理档案和技术档案。

(一)管理档案包括:

1.卫生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印发的与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文件;

2.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等文件;

3.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年度装备计划和采购实施计划以及相关的会议纪要、审批报告;

4.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相关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资料。

(二)技术档案包括:

1.医学装备申购资料:申请报告、论证报告、购置计划、上级部门批复等;

2.医学装备采购资料:招标投标文件、评标报告、采购记录、购置合同、发票复印件、进口产品论证报告及批复、进口产品商检记录等;

3.医学装备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安装验收报告、产品说明书、使用手册、维修手册、线路图等;

4.医学装备运行资料:计量检测报告、维修维护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维保合同等;

5.医学装备处置资料:报废、调拨、捐赠等申请及批复。

第八十八条 单价在5万元及以上的医学装备应当建立技术档案。

第八十九条 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需要立卷归档的资料应当收集齐全、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九十条 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在医学装备管理活动中及时记录、补充和完善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一条 医院应当建立医学装备管理档案借阅登记制度。借阅档案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原则上档案应当在档案室内进行查阅。如需复制、外借须提出申请,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九十二条 借阅人应当妥善保管医学装备档案,不得涂改、拆散、遗失档案。借阅档案应当及时归还,借用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天。

第九十三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交接工作,确保档案完整、连续。任何人不得因工作变动、离职或退休等,擅自带走或销毁医学装备档案。

第九十四条 因对口支援等工作需要,医院对外调拨或捐赠医学装备时,与医学装备质量保障相关的技术资料、运行资料等医学装备档案,应当一并移交。医院根据实际需要,可备份留存。

第九十五条 医学装备报废后,医学装备管理处室应当归集、整理完整的技术档案移交医院档案管理处室,按照规定年限保存。

第九十六条 医院应当加强医学装备档案管理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医学装备档案的作用,开展数据汇总、整理和分析等信息统计工作,为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决策参考。

第九章监督管理

第九十七条 卫生部对各医院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

第九十八条 医院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评价考核。

第九十九条 对在医学装备管理工作中作出重大贡献的处室与个人,应当给予适当奖励。

第一百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善、职责落实不到位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视情节严重程度,对其主要责任人和工作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不认真履行医学装备管理职责、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医学装备人为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遗失的工作人员,应当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纪律处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一百零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卫生部预算管理医院。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可参照执行。

第一百零三条 本办法由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 各医院可根据本办法规定,制订本院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医医院“三公”经费管理,有效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家卫生部门“三公”经费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三公”经费是指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

第三条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部门预算编制政策,合理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不得超预算支出。

第四条 严格“三公”经费监督,及时公开“三公”经费预算、决算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医院为履行职责,开展一般公务活动和医疗救护所配备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医疗救护用车。

第六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包括车价、相关税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停车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经费使用实行统筹规划,预算总额控制。

第七条 医院应当根据县财务批准的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计划,编制购置经费预算;参照核定的编制数及定额标准,编制运行维护经费预算。

第八条 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执行“先审批、后采购”制度。公务用车购置方案由县财政局提出,经医院意见同意后,由办公室、设备科、财务科、纪检组监察室共同组成采购小组,按照政府采购或招标方式统一采购。

第九条 加强公务用车油耗、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停车费等运行费用的公务车核算,定期考核分析公务车费用支出情况,有效控制和降低公务车费用支出。

第十条 公务用车原则上不得进行装饰和增配,确有必要进行装饰和增配的,要严格控制在购置价格2%以内,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第十一条 公务用车通过实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停车;公务用车必须专人驾驶;救护车出县接病人必须由急诊科开具出车证明。

第十二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程序:

购置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科根据预算资金渠道统一支付。

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根据公务车消费情况,适时适量进行充值,经审核、审批后支付。

维修费每季度结算一次,由办公室统一核算,经审核、审批后支

付。

保险费按照招标采购价格,经审核、审批后统一支付。

零星过路过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杂费,由驾驶员填单,经办公室审核,财务部门审批,按月支付。

安全行车奖励由办公室统计安全行车里程,提出奖励方案,经审核审批后,按年度领取。

第三章 公务接待费

第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务接待费,是指医院根据医疗业务工作,确因公务接待需要而合理开支的费用。

第十四条 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只减不增,严格审批、限额报销。

第十五条 公务接待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职工食堂按规定的标准安排。

第十六条 公务接待费支出程序:

(一)在职工食堂安排的公务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统计公务接待次数,用餐人次、食堂餐10元/人的限高标准核算,列入公务接待费。

(二)在定点饭店安排的公务接待用餐,办公室按月结算,经审核审批后支付。

(三)在定点饭店之外安排的零星公务接待用餐,经办人凭有效发票在限额内据实报销。

第四章 因公出国(境)费

第十七条 因公出国(境)费是指由政府和主管局核定,用于出国访问、考察、培训,参加国际会议以及政府间合作项目等活动的经费,包括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翻译费、个人零用费、培训费、境外保险费、办理护照、签证的费用。

第十八条 人事部门根据医院出访、考察、出国培训等出国(境)任务计划及预算安排情况,提出医院出国(境)任务计划,经医院党组会研究后报院长审批。

第十九条 出国(境)任务计划的经费预算不得超过当年财政核准的出国(境)经费预算控制数额。财务科按照县财政批复的出国(境)经费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

第二十条 各单位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出国(境)团组,不得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或向下级单位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

第二十一条 出国(境)费支出程序:

(一)接到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出国(境)费缴费通知后,人事部门提出审查意见,经院长审批后,由财务转账支付。

(二)出国(境)人员回到单位一周内办理财务报销手续。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出国(境)前后在国内发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并附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开具的出国费发票。出国(境)

期间发生的国际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城市间交通费等各种费用不再报销。

第五章 “三公”经费监督

第二十二条 “三公”经费按规定预算科目列支。不得在“其它支出”科目列支“三公”经费,不得在培训费中列支出国培训费,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接待住宿费、用餐费除外)。

第二十三条 财务部门定期统计分析“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院长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 经过审查批准的“三公”经费当年预算和上年决算,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医院信息栏目,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格式予以公开。

第二十五条 财务科负责医院“三公”经费信息公开。

第二十六条 办公室、财务科、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应当适时开展“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发现违反“三公”经费管理规定的,医院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6

分级护理制度

一、特级护理(专护)

1、指定护理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执行,严格观察病人的生命体征和变化,做好重症记录,准确记录出入量。

2、应安置在抢救室或监护病房,设专人24小时护理,准备好抢救药品和器械,随时准备抢救。

3、认真细致做好基础护理,严防各种并发症。

二、一级护理

1、持续室内清洁,整洁,空气新鲜,加强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

2、严格观察病情,每-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生命体征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3、制订护理计划,做好护理记录。

4、病人严格卧床休息。

三、二级护理

1、按各科疾病护理常规,保证病人卧床休息,根据病情做适当的床上或室内活动。

2、做好病人的病情观察和基础护理,预防并发症,每1-2小时巡视病房一次。

3、按医嘱协助病人离床活动,生活上给予必要的照顾。

四、三级护理

1、读出病人遵守院规,保证休息。

2、掌握病人的病情和思想状况。

3、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两次。

4、每日巡视病人两次,直到病人生活饮食等并进行卫生宣教。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7

病人在院期间应被正确识别身份,包括门、急诊病人和住院病人。

1、住院病人均应佩戴腕带作为身份识别标识。

2、腕带佩戴规范

目的:(1)病人流动过程中能被正确识别(如加床、转床、手术、外出检查等);(2)有过敏史者有醒目标记,随时提醒,方便核对;(3)意识模糊或不清者能被正确识别;(4)确保母婴的唯一性,防止相互混淆;(5)医生查房时准确快速地确认病人、读取病人信息。

①手术病人(包括微创手术)、危重病人以及过敏性体质病人务必佩带腕带,作为病人识别标志。

②腕带填入的识别信息务必经两人核对后方可使用。若有损坏,及时更新,同样需要经两人核对。

③按操作规范给病人佩带腕带,垫1-2指按紧搭扣,松紧适宜,防止扭曲、勒伤。病人出院时去除腕带(在医院死亡病人需经家属确认尸体后才去除)

④执行各项治疗、护理操作时均需核对腕带。

附:国际病人安全目标管理规程

(一)目的

保证医院相关运作流程和政策贴合国际病安全目标的要求,透过有效的监控措施,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能够得到执行,以确保病人安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标准

1、正确识别病人:要使用至少两套病人识别码

(1)当给病人用药、输血或输血制品、抽血标本或采集其他临床检验标本、给病人进行其他任何治疗或操作时,至少要有两套病人识别码。

(2)住院病人使用住院号(性别或年龄)和病人姓名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在病人入院时记录在腕带上;急诊抢救室的病人使用病人的姓名(对于身份不明的昏迷病人,由接诊的医护人员临时命名)和门诊号作为病人的标识码,在病人进行抢救室时记录在手腕带上;门诊病人使用病人姓名、就诊卡号作为病人的识别码,出生日期、住址、电话号码能够作为病人识别的补充信息,当使用识别码有困难时可选取这些补充信息,询问病人后再与这些信息进行核对。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在核对病人的识别码时,询问病人“请问你叫什么名字?“让病人回答,然后将病人的回答与手中信息进行核对。

(3)放射科、检验科等辅助科室允许使用流水号或住院号、姓名等其他贴合要求的号码作为病人标本的识别码,但科内务必统一,并在科室管理规程中书面写明政策。

(4)在病人的血袋、药袋和标本的标签上要写明(或打印出)进行病人的识别码,以便与病人进行核对

(5)在给病人治疗、用药、输液、输血、抽血或留取其他标本时要对病人的识别码进行核对。

(6)病人的床号和房间号不能作为病人的识别码使用。

2、有效改善相互沟通

(1)在工作只能需执行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接到各类的紧急口头报告时,务必有一个口头确认过程,护士或接听报告的人首先要把别人告诉你的信息写下来,要有书面记录,然后大声复述一遍口头医嘱的全部资料、各类检查紧急的口头报告资料,对方确认无误。

(2)医院允许在病人抢救、中深度镇静治疗、手术时使用口头医嘱。在紧急状况下,在医师不能立即到达又需要立即处理时能够使用电话医嘱,其他状况不准口头医嘱或电话医嘱。原则上尽量减少使用电话医嘱,患者出现病情变化,下级医生请示上级医生后,上级医生在电话中下达的医嘱要由值班医生或管床医生下达书面医嘱后护士才能执行,而且要在病程记录中记录相关资料。

(3)口头或电话医嘱下达后,护士即要立即书面记录(可记录在口头医嘱单或其他记录纸上),并根据书面记录资料大声复述给下达医嘱的医生后,听到复述医嘱后,医生要明确示意,经确认无误后护士执行。在个性紧急且人手紧张的状况下,护士记录口头医嘱会影响到病人抢救时,可先按要求在保证正确用药的前提下执行口头医嘱,事后立即补记医嘱资料。口头或电话医嘱要在病人抢救完成后六小时内在电脑系统内补录,并打印签字。手术病人的口头医嘱单要求下达医嘱的医生和执行护士签字确认,并存入病历中保存。

(4)所有急诊检验结果、危及到病人安全的异常检查、检验结果(简称危急值)需要及时通知临床医护人员。检验科和其他辅助检查科室要建立检查危急值报告标准,标准中要包括检验、检查危急值得项目名称、临界值、报告流程和报告职责人。并以书面的形式确认,同时要对全科人员、新入职员工进行培训。检验危急值得报告能够透过lis系统自动控制,并提醒检验师。所有急诊检查项目的结果和/危急值结果的书面报告要在审核后立即发送,并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以便医师及时得到相关报告。

(5)临床科室工作人员,包括医师和护士在接听到急诊检查结果、危急值结果报告后,要有书面记录,并将记录的资料大声复述一遍给报告人听,要得到对方的确认。记录的资料包括病人姓名、住院号、检查项目名称、检查结果、接听电话时间、报告给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的时间等。各科要有记录本登记,以便职能部门检查。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接到检查项目高危报告后,要及时对病人进行评估和处理,必要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请示报告,并在病程记录中记载。

(7)在急诊病人入院前与接收科室进行电话沟通时,需将收治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初步诊断、生命体征、基本病情、病人可能需要的特殊医疗设备(氧气、心电监护、呼吸机能)以及病区问的其他相关信息等告知病区,病区接电话人员要有书面记录并大声复述给打电话的人员,要得到对方的确认,同时医护应相互告知。其他状况下进行的电话沟通要按<医疗工作电话沟通记录管理规程>进行记录。

3、消除手术错误

(1)手术前暂停:为了避免手术病人、手术方案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开始前停止术前所有操作及术前核对。

(2)手术前核对

①为了避免手术病人和手术部位的错误,在手术室的手术和门、急诊小手术都要列出核对清单,手术开始前要停下其他所有工作认真核对清单中所要求的资料,一致确认手术病人、手术方案、手术部位和病人体位是正确的且在正确的手术室,手术需要的所有医疗文书齐全,医疗设备已准备好且功能正常。

②在手术室进行的手术、手术前核对要在麻醉诱导前进行,手术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麻醉师、巡回护士一齐根据<手术护理记录>中“手术前核对清单”中的资料进行逐项核对,核对资料由巡回护士记录,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记录。

③门、急诊的小手术应在手术前由病人本人(清醒可合作的病人)、手术医生、治疗护士一齐核对,核对资料由治疗护士记录在<门急诊、介入手术护理记录单>中,并将参与核对人员名单进行记录。

④当核对清单内的项目无法透过(填“否”)时,手术不得进行,如果在特殊状况下仍需手术时,要经过医务部或总值班同意。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以争取时间、抢救病人生命为主要职责,能够先抢救,后报告。

(3)术前手术标记:所有手术操作,包括在手术室内进行的手术、在门诊进行的手术、在急诊进行的小手术都要进行手术标记。标记要精确、清晰可见,可能状况下由病人讲出病变部位。

①住院病人由手术医生在病区进行手术标记,门、急诊手术的病人也应有手术医生在门急诊进行手术标记,除非是威胁到病人的生命安全的状况下能够在手术室手术前铺单前进行手术标记。手术标记需要病人或家属的参与,清醒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触动病人的肢体方向确定左右,要得到病人的认同。昏迷的病人进行确认时要请病人家属参与,要得到病人家属的认同。

②手术切口、穿刺点和手术部位的标记都要准确、清晰,铺单后还能够看得清楚。手术标记要使用蓝色和紫色油性标记笔。

③手术标记笔应放在各病区的指定地点,每位医生都要明白具体地点,每位术科医生应随身携带标记笔,手术室应备消毒后的标记笔供使用。标记笔只能用来作手术标记,不准它用。

③其他操作或治疗如有左右区分,在操作或治疗时容易发生部位错误时也需标记,如局部热疗、胸穿、腰穿等状况。

4、减少病人跌倒风险

(1)建立可靠和有效的评估工具来测定和确定病人跌倒的危险因素,对高危病人进行跌倒风险评估。

(2)门、急诊病人对病人进行跌倒风险的评估和记录,如有跌倒风险要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3)住院病人

①每位住院病人的初次护理评估中务必包括对病人跌倒的风险评估(新生儿除外)。跌倒风险评估资料包括病人的年龄、意识状况、走动潜力、自我照顾程度、跌倒病史、药物使用状况、环境设施状况等引起跌倒的风险因素,并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宣教,且要有记录。

②所有跌倒高危病人均须进行动态评估,病人出现下列状况需随时评估:转入病人、病情变化(如手术后,意识、活动、自我照顾潜力等改变)、使用镇静/止痛/安眠/利尿/降血压/、调血糖等药物时、跌倒后、分值发生变化时、更换陪人或家属时;同时对病人家属进行预防跌倒教育,并有书面记录。

③对于跌倒风险的病人要在床头挂标识医院牌,并根据医院的相关指引制定切实的预防病人跌倒的计划,而且这些计划要得到执行。

④病人跌倒发生后护士要对病人是否受伤、受伤的程度进行评估,如有受伤立即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对病人的伤情进行进一步评估,并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对病人进行相关的健康教育和采取预防再次跌倒的计划,同时要按流程和要求报告。报告资料包括:跌倒发生的时间、地点、伤害程度、引起跌倒的危险因素、事件处理经过及具体推荐。

⑤总务、基建后勤要确定哪些环境因素和设备因素是引起病人跌倒的高危因素,定时巡查评估,同时要培训和教育医务人员,尤其是病区护士发现病人跌倒的高危环境和设备因素存在时,及时通知后勤进行处理。

⑥护理部、医务科每月对导致病人跌倒的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改善意见,并报院安全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相关部门执行。

⑦科主任和护士长要对员工,包括新入职的员工进行预防跌倒的培训,医护人员对病人及家属进行预防跌倒的健康教育。

⑧护理部、医教科等职能部门联合制定预防病人跌倒的指引。

中医医院规章制度 篇18

检验科消毒隔离制度

1.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必要时穿隔离衣,胶鞋,带口罩,手套。

2.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一人一针一管一巾一带;微量采血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片;对每位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4.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使用后的废弃物品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5.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分类处理。

6.报告单应消毒后发放。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毛巾专用,每天消毒。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处理,防止扩散,并视污染情况向上级报告。

洗衣房消毒隔离制度

1..洗涤区、压熨、折叠区、清洁衣物存放区布局合理,洁污分开,通风良好。物流由污到洁,顺行通过,不得逆流。

2.指定地点收集污物,避免在病房清点,专车、专线运输。运送车辆洁污分开,每日清洗消毒。

3.认真执行衣物清洗的规章制度,分类清洗。被血液、体液污染的衣物应单独消毒、清洗。消毒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消毒一般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消毒污染物品有效氯含量≥500mg/L,煮沸消毒为20—30分钟。洗涤剂的洗涤时间为1小时。传染病污染的衣物,封闭运输,先消毒后清洗。

4.清洁被服专区存放。

5.工作环境保持卫生,每日清洁消毒,每周大扫除。

6.工作人员作好个人防护,每日洗澡更衣,接触污物后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