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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规章制度(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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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篇1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之间。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精选3篇)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理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鉴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 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各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 早人做安排,如有违反进行罚款。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记过错。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德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向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 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负责人付责任。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动吸烟,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员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及半成品有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 移交给下一工种并鉴写工程移交单,并请客户签署验收单。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篇2

装修装饰公司工程部经理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工程部经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服从总公司领导,努力提高自身,积极参与公司重大决策。

三、努力加强团队建设,积极配合其它各部门开展工作。

四、认真做好各装饰工程的施工组织计划,做好装饰项目经理工作安排,做好施工班组调度,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做好施工管理。

五、做好装饰工程内控的监控,认真参加合同报价评审,确保工程利润的实现。

六、工程部经理负责工艺规范的调整,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七、负责对工程管理人员的考核及提成的审核。

八、督促所属部门按规定程序,规范要求进行运作。

九、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对优良率审核、奖惩的实施及下达整改指令。

十、负责所属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做好所属人员的绩效考评工作。

十一、负责对设计师工艺方面的培训工作。

十二、对所属人员的岗位调整,人员招收和辞退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供合理化建议,并配合行政部门做好人力资源储备工作。

十三、负责处理重大客户投诉与客户交流等相关事宜。

十四、按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十五、工程部经理负责每周召开一次工程部例会。

装修公司规章制度 篇3

一 人事考核

1、考核分为试用期转正考核、项目考核、年度考核、其它专项考核。其中职员试用期转正考核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出具考核意见。

2、项目考核

<1> 项目考核周期:自项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尾款全部收回为一个周期。

<2> 在项目周期内,项目负责人负责分配项目内容并考核项目参与人员。项目周期结束且项目内容全部归档后,由董事长与该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质量进行考核后,进行项目奖金的发放。

3、年度考核

<1> 年度考核主要围绕年度奖励工资进行。

<2> 具体考核标准按《目标责任制》进行。对年度业绩突出人员,公司视经营情况给予重奖。

4、其它专项考核。是指对一些单项、或某个阶段、某个方面工作进行的考核。考核办法根据情况临时制定。

二 晋升/降职

1、公司鼓励员工敬业、协同、创新,并为工作敬业、进取创新、业绩出色、能力出众的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

2、员工工作表现欠佳或完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严重影响工作进行时,公司有权对员工工作岗位进行合理调整,调整后如还不能胜任,但不至于做辞退处理的情况下,公司将对其做出降职处分。

3、员工在接到人力资源部下发的晋升或降职通知书后,于一个周内办妥交接手续,并到新岗位报到。

三 离职

1、在试用期内,如公司认为员工不合格,或员工本人认为不适应所从事的岗位,双方均可解除劳动合同,员工须提前3天给予公司书面通知。

2、试用期后,如公司和员工之间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双方有其它约定,以《劳动合同》约定为准。

3、合同期满后,如果员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现不能适应公司的发展或因人员调整;或因个人的意愿离开公司,公司给予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

4、辞退规定:

<1> 由该员工所在部门经理以书面形式向人力资源部提出辞退员工申请意见书,说明正当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 人力资源部与员工面谈,并做好谈话记录,审核员工前一阶段的绩效考评成绩。

<3> 人力资源部将审核意见呈报总经理进行审批,并将总经理意见反馈给所在部门。

<4> 人力资源部书面通知员工本人辞退时间及办理相关手续。

<5> 因违犯公司有关符合解聘规定的,由人力资源部征求部门经理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自动离职:

凡连续旷工3天以上者,公司视为员工自动离职,并按以下3种方式通知其办理离职手续:电话通知、发送电子邮件、发送快递信件。送达3天之后视为员工知悉通知内容,如若员工仍然不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6、员工辞职(或辞退)经批准后,依据《员工离职单》内容,到所在部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等分别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各部门经理待其归还所有公司物品、结清一切账目后方可签字确认。否则公司有权扣除劳动者工资,扣除后的余额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并保留对此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四 附则

1、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将随时修改并报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修改权亦同。

3、本制度经总经理核准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