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经典范文谷>文秘>规章制度>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规章制度 阅读(8.1K)

一、参加人数和主持人

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注意事项

1、参加人数应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党员大会同意,可以列为不能到会人员:

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

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工作调动,下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照规定应转组织关系而未转走的。

2、大会主持人由党的基层委员会负责,不设委员会的由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通知要提前3天以上采取书面形式下发,逐人签字。在外打工的,要电话通知,家属签字。

二、选举办法

1、党支部委员名额由村党支部提出,报乡镇(园区)党(工)委研究确定;

2、选举办法和监票人,必须经全体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3、采取“两票制”办法进行选举;

4、由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候选人;

5、全体党员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

6、党支部委员等额选举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选票

1、选票候选人姓名按姓氏笔画排列;

2、确认选举有效把握两点:一是清理选票,收回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二是选举中有无违反《党章》及有关选举条例的行为。

3、选票是否有效把握两点:填写是否按规定;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

4、确定正式候选人:超过半数票中按得票多少确定。

5、确定当选人原则:按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计算,宣布时,上级党组织已审查过的当场宣布,否则,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后再宣布。

6、原始选票要妥善密封保存至少三年,备查。

7、预备党员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加选举。近期内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不宜提名。

8、选票发出后,多余的当众销毁,或剪角留记。

四、村党支部换届选举,不能只选委员不选书记,不能预留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