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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制度(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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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研究制度 篇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工作,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民族宗教局工作的整体水平,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调查研究制度(精选4篇)

第二条 调查研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

第三条 调查研究工作要紧紧把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以及省市安排的调研题目,紧紧民族宗教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

第四条 要确保调查研究时间。各科、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每年都要根据实际工作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调查研究。

第五条 局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工作,每人每年要组织开展对一个重点课题的调研。

第六条 调查研究要遵循科学的调研方法,要明确调研题目,讲求质量和效率。要深入基层,不能走马观花。调查研究工作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更不能闭门造车。开展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不能增加基层负担。要做到听实话、摸实情、办实事、求实效。

第七条 每次调研结束后都要写出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有基本情况、有问题分析、有对策建议。分析问题要有理有据,总结经验要实事求是,提出建议要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

第八条 区民族宗教局根据省市要求,及时上报调研报告,并有计划地组织调查研究工作交流会。交流、总结调查研究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出努力的方向。

第九条 区民族宗教局每年年末,开展一次调查研究成果评比表彰活动,对优秀成果给予通报表彰和适当的物质奖励。

调查研究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加强调研工作,切实掌握基层实际,了解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对组织工作的需求,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现制定调研工作规定如下:

一、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

1、市委组织部下发的重点调研课题;

2、全区组织系统贯彻落实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重要会议情况;

3、区领导关注的组织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和干部群众急需解决的实际问题;

4、区委、区委组织部有关干部工作和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落实情况;

5、区管领导班子的运转状况和区管干部队伍的工作、思想、作风情况;

6、全区组织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开展调查研究的原则

1、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摸清真实情况,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

2、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资料,挖掘、提炼基层党建工作成果,总结来自党员、干部、群众的新鲜经验,高度重视来自基层的意见和建议。

3、积极发现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较为完善的改进措施和意见,不断推进组织工作。

三、开展调查研究的方式

1、坚持集中调研和科室分工调研相结合。对上级重大方针、政策和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以及事关组织工作的中心任务、重大问题或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调研,由部内统一组织,集中调研。对一般性问题的调研,可由责任科室或具体分工负责的同志,结合工作联系点和走访基层制度,灵活机动地开展调研。

2、利用实地考察,座谈会,问卷调查,观摩学习,总结评比,研讨交流等形式,对区内和区外的组织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地分析整理和跟踪研究。

四、有关要求

1、各科室在分解上级调研课题的基础上,结合科室全年的中心工作,每年自主确定一些课题深入调研,为部内中心工作服务。

2、部机关干部应养成良好的思考工作和调查研究的习惯,每年就分管工作至少完成一篇具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文章。

3、各科室对经过调研后形成的一些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或办法,应及时提交部内有关会议讨论后试行,充分利用调研成果。

调查研究制度 篇3

为准确、全面、及时了解基层情况,切实掌握教育教学第一线材料,为教育行政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特制订如下工作制度:

一、在局班子成员的常规学习活动中,增加有关“党的群众路线”、“实事求是作风”、“注重调查研究”等方面材料,作为经常性学习内容之一。

二、建立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制度。每名班子成员以一个县(区)和两所市直学校(幼儿园)为基层联系点,并作为经常开展调查研究的基本单位。

三、建立班子成员下校听课制度。每名班子成员以自已的基层联系点作为听课基地,在不影响正常工作情况下,由自己安排,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节,并应有听课纪录。

四、建立班子成员扶持和指导市级以上教研专题制度。每名班子成员要在自己的联系点中,选择一所学校,每两年扶持、培植或指导一项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专题。

五、建立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反馈制度。局班子每半年召开一次调查研究反馈交流会,各人汇报联系点的基本情况和教学第一线的新动向、新热点、新问题,作为教育行政管理的最新决策参与。

六、班子成员调查研究和联系基层情况作为班子集体和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基本内容。

调查研究制度 篇4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领导班子执政能力建设,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把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和经验发挥到学校的发展建设中来,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领导要自觉学习毛泽东、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关于调查研究问题的论述,提高对调查研究工作以及对唯物辩证法的实践观的认识。

第三条 调查研究应根据学校的中心任务,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虚心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做到掌握情况准确,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扎实有效。

第四条 学校领导定期到基层调研,每位校级领导要与分管联系的基层单位建立对应的联络关系,保证每两个月到一个基层单位集中调研一次,了解基层单位的实际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此项由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分别安排)。

第五条 学校领导在每学期开学,应结合自己分管的工作部门和分管的工作性质,提出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由学校两办根据学校领导的计划统一协调安排(此项由校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具体落实)。

第六条 学校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下级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此项由组织部安排)。

第七条 学校领导应深入教学科研第一线,通过到课堂听课或深入实验室调研,了解教学与师生的思想情况和工作学习情况(此项由教务处安排)。

第八条 建立学校领导走访师生宿舍和膳堂制度。新学年开学、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重要节假日,学校领导要到宿舍、膳堂看望师生,了解群众的情绪,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此项由校长办公室安排)。

第九条 建立学校党委常委联系民主党派、侨联负责人制度,与校内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不定期进行联系,与党外人士广交朋友,倾听党外意见(此项由统战部安排)。

第十条 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保证每周利用一个下午时间安排一位校领导接待教职工来访,倾听教职工意见和建议,了解基层情况,解决教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此项由信访办公室安排)。

第十一条 提倡学校领导现场办公,及时解决问题,涉及多部门交叉的问题,有关领导应事先协调,提出方案,相互配合,积极解决问题,避免相互推诿,久拖不决(此项由校长办公室安排)。

第十二条 学校领导在调查研究中要善于总结,写出调查研究报告,抓好典型,以点带面,及时推广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的事迹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