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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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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精神文明建设,强化教师宿舍区域的文明管理,为广大教师创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教师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教师办公室由学校统一安排管理,教师个人不得随意更换办公室。教师宿舍需要调整时,每个教师必须予以配合。

二、每个办公室成员每人配钥匙一个,不得随意转借。教师丢失宿舍钥匙要向学校总务处汇报后再进行修配。

三、教师因职务调动、辞职或其他原因需要搬离教师宿舍,应提前一周告知学校总务处,在一周内做好搬离工作,并交还宿舍钥匙等其他学校物品。

四、每个教师要妥善保护、保管教师宿舍内各项设施、设备。

1、严禁在教师宿舍走廊、墙壁上乱涂乱刻乱画。不张贴不健康的宣传物品。

2、严禁在墙壁上私自刻、凿、钉钉子等,不得自行拆装宿舍楼内的电器设备及使用功能。

3、教师宿舍内的办公设施、设备不得私自拿出宿舍外,违者后果自负。

4、有故意毁坏教师宿舍设施、设备的行为,根据学校有关条例,除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进行相应的赔偿。

5、积极倡导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劳动的良好个人习惯和道德品质。教师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关心,不排挤、不诋毁、不辱骂他人,努力把学校教师宿舍形成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主阵地。

6、自觉维护公共场所卫生环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禁止往楼梯走廊内泼水或向窗外门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楼内做饭要听从学校统一安排,禁止将剩饭菜倒入盥洗池内,禁止在宿舍走廊内堆放废弃物和悬挂有碍观瞻的物品。

7、加强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防火、防盗。在宿舍内禁止存放各种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烧废弃物,禁止酗酒、赌博、打架斗殴,禁止大声喧哗以及其他各种有碍他人学习、休息的

活动。不准私接电线。违反规定对他人和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的必须照价赔偿。

8、教师宿舍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节约用水、用电。

9、总务处是教师宿舍的管理服务部门,负责教师宿舍管理、设施维护、日常服务工作。

学校教师宿舍纳入学校卫生环境检查范围,由校委会组成检查小组每学期进行5-10次检查。

三、本制度自年3月起施行。

为了给教师营造一个舒适、整洁、安静、规范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教师办公室是教师处理教育教学业务的公共场所,每一位教师都有保持办公室文明、整洁、舒适、节约的义务。

2、各教师办公室实行室长负责制。室长根据各自办公室的情况安排教师值日表,安排教师轮流值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3、值日教师要做好当天的份内工作,同时督促其他教师保持办公室的清洁卫生,下班离开前要自觉将电脑、空调、电灯、电风扇等关好,锁好门窗。

4、注意办公纪律。教师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外出要向教导处请假。办公室内谢绝吸烟,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5、办公室要保持整洁。办公桌(包括桌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办公桌的上方原则上不摆放东西;地面不能乱摆乱放,墙壁不能乱涂乱贴;张贴物要规范,贴在指定的地点。

6、办公室内不开无人灯、无人扇。

7、办公电脑为学校所有,电脑使用人为唯一保管责任人,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电脑损坏,由保管责任人负全部责任;未经许可,不得动用他人电脑;学校因工作需要,有权对任何电脑进行操作、维护;严禁在上班时间利用电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等。

8、文明接待来访家长,微笑服务,耐心细致;与学生谈话,尽量不要在办公室,以免影响其他教师;未经许可,学生不得随便进出教师办公室。

9、不得将办公用品私带回家。确实需要时,需经校长室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