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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

规章制度 阅读(9.15K)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篇1

1.0 目的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精选3篇)

通过对所辖物业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以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更好地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3.0 职责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物业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图纸、预结算书、设备技术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编目、归档。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登记、保管及借阅,保证资料::的`完好、齐全,及时更新。

3.3 业务总部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等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

4.0 工作内容

4.1 资料接收

4.1.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从开发商、分包方处等接收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及其目录。

4.1.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建立相关《工程资料清单》。

4.1.3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图纸及其目录的移交,须经接管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4 设备设施须填写单机《设备卡》,汇总后建立《设备台帐》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1.5 设备设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关档案资料须及时更新,设备报废后相关资料要及时封存,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2 审查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所辖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整理、存档,将相关资料一份连同《工程资料清单》提交业务总部备存并做好交接手续。

4.3 借用

4.3.1 业务总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将工程资料汇总归档后,建立《资料借用登记表》,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借用及归还验收、登记。

4.3.2 本部门人员借用工程资料,须做好登记。非本部门人员借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在::做好借用和归还登记。

4.3.3 外单位人员借用工程技术资料时,须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4.4 保管

4.4.1 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业务总部统一归档、存放、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4.4.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4.4.3 相关部门应确保场地、办公设施及人员的配备,做好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完好。

5.0相关文件

6.0记录表格

6.1 《工程资料清单》(qr-4.2.3-04-01)

6.2 《资料借用登记表》(qr-4.2.3-04-02)

6.3 《设备台帐》(qr-6.3-01-01)

6.4 《设备卡》(qr-6.3-01-02)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提供工程技术方面的决策依据,从公司的角度出发,广泛利用社会专家资源,审查设计图纸的实用性、经济性、技术性、合理性、施工的可行性,对项目目标的投资、质量、进度进行有效地控制,做好工程的技术支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拟建、在建项目的结构、设备、电气专业方案评审、施工图纸审查、技术方案论证等技术工作。

3.专家组成及聘请

3.1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由工程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技术权威组成,总数为8名,具体如下:结构专业:4名,电气专业:2名,设备专业:2名。

3.2入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现从事的工作,必须是与建筑工程有关的行业,且在行业当中较有影响的技术权威,如:设计、监理、质检、施工等;

3.2.2须有在建筑及相关行业十年以上的工作经验,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对主要负责结构专业设计评审的成员,还须具有'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

4.成员考核

工程技术顾问小组专家成员的选择,主要采取邀请或推荐的方式,由工程部进行调查及初选后,报公司领导批准,聘任期为一年。聘期满后,由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技术顾问小组成员的技术水平、工作状态、配合协作进行综合评定。评定合格的,经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续聘;不合格的,由工程管理部提出解聘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5.工作内容

5.1在项目设计的方案、扩初、施工图阶段,工程技术委员会负责对结构、电气、设备专业的方案及图纸进行审查,建筑专业由设计部负责;

5.2对投资影响较大的分项,如:基础、主体结构部分,大型设备,将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具体的审查内容分为:

5.2.1一般性设计问题:图纸当中的错、漏、碰、缺。

5.2.2一般性技术问题:在技术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同时被设计院采用,但对于成本方面无具体作用的。

5.2.3重大隐患问题:由于原设计考虑不周,使得工程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如:违反现行国家规范、结构可靠度不符合国家标准等。

5.2.4节约成本问题:桩基的采用型式,基础的采用型式及造价的比较,主体结构的钢筋及砼含量的比较等等,由于专家的意见,使工程造价与原设计相比降低很多造价的问题。

5.3审查意见形成后,由工程部整理成文并负责与设计院对接、落实。

5.4现场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其它疑难问题,在设计院、承包商表示无法处理或无相关经验时,工程部提出申请,经公司确认,确属疑难问题时,工程部组织工程技术顾问小组相关专业成员进行处理。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篇3

为保障安全生产,杜绝事故发生,对隐蔽工程实行“四项制度管理”,即:挂牌制度、填图制度、台帐制度、移交制度。

隐蔽工程的定性:一切架棚巷道、锚杆支护巷道、沿空巷道、巷道顶板离层仪显示临界值的地段,以及巷道出现断层、淋水的地段均为隐蔽工程,纳入“四项制度管理”进行管理。

1挂牌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在巷道的隐蔽工程处悬挂警示标志牌,标明隐蔽工程详细情况;定期检查隐蔽工程,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填图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准确掌握隐蔽工程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处理情况,并在施工平面图上明确标注。

3台帐制度: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对隐蔽工程记录备案,建立巷道隐蔽工程台帐,及时上报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做好归类存档工作。

4移交制度:工程竣工移交时,调度指挥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交接单位应在现场交接清楚隐蔽工程情况,并做好隐蔽工程资料移交工作;接收使用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重点监管,并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