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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管理制度汇编(通用3篇)

规章制度 阅读(2.15W)

文件管理制度汇编 篇1

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制度汇编(通用3篇)

第一条:为提高我局规范性文件的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局依法制定,涉及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可反复适用的规定、办法、细则、决定、通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登记、公布,适用本办法。

下列文件不适用本办法:

(一)部署工作,规范本机关、本系统内部工作的文件;

(二)会议纪要。

第三条:规范性文件资料应贴合下列规定:

(一)贴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二)贴合职权法定原则;

(三)与WTO原则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协调,无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规定。

第四条:规范性文件不得创设下列事项:

(一)行政许可;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行政处罚;

(四)行政强制措施;

(五)限制或者处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义务。

第五条:法制办负责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废止、备案、清理、汇编等)。

第六条:规范性文件原则上由业务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起草。需报市政府或市人大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应由业务工作机构组织起草小组进行起草。起草小组能够吸纳有关部门的人员、有关专业人员或社会团体的代表参加。

第七条:规范性文件初稿构成后,应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以下材料提交法制办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八条:法制办应当在收到送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遇特殊情景,可再延长7个工作日。

第九条:法制办按照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二)送审材料不贴合本办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将送审材料退回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送审材料只存在立法技术问题的,予以修改并签署同意意见后转局办公室进行文字把关。

第十条:凡资料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经局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或局长批准后,由法制办负责提交以下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规范性文件资料与其他行政机关职责相关联的,还应供给与其他行政机关协商情景的说明。

第十一条:凡资料不涉及本办法第四条规定事项之一的规范性文件,由主管局领导审核经局长批准后签发,并应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法制办将下列材料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进行备案审查:

(一)规范性文件文本和提请审查的公函(一式两份);

(二)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说明,包括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解决的问题;

(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依据文本;

(四)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的书面意见。

负责起草规范性文件的业务工作机构应当在规范性文件发布后3日内将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材料交法制办。

第十二条:规范性文件除按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交市政府法制办进行登记审查和备案审查以外,还应在发布之日起3日内由负责起草的业务工作机构将规范性文件文本一式五份交法制办,由法制办统一送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上级质监局等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在本局网站上公开,亦可同时采取其他方式公开。规范性文件在本局网站的公开程序按照本局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规范性文件应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确因特殊情景,不立即施行将有碍于规范性文件正确施行的,可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规范性文件目录由法制办按年编印发布,规范性文件按政府每届任期汇编一本。

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职责追究,按照《仪征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审查办法》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扬州市仪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制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文件管理制度汇编 篇2

宿舍友情篇

1、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宿舍里有活动的时候要参加,不要搞特殊,不要搞个人主义,尽管你没那么想,但是宿舍里的活动你不参加,你的室友就会那么想,慢慢的会疏远你的。

2、采取适当的方法处理矛盾

大学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相处的时候,肯定会有争执和矛盾,如果矛盾不厉害,就各自容忍一下,退一步,但是如果矛盾很厉害,争执的不可开交,又涉及原则问题,适时的去理论一下,但是还要在适当的范围,闹的不要太僵,毕竟以后还要生活在一起。

3、学会宽容

对于室友不良的生活习惯,不妨开诚布公地跟他谈谈,因为有的时候是自己没有意识到而妨碍了别人,有人给他提出来后可能就会注意了。住上铺的同学可能会不小心弄脏了下铺的床单,或者把本来平平整整地床单给弄得皱皱巴巴,下铺不去计较好了。

当室友的选择与自己不同时,要宽容面对。不要单纯以自己的标准来要求别人,要适当地改变自己。此外,高标准、高道德这些最主要是用来自律的,不能强制室友和别的同学,更不能“宽于利己,严于待人”。

4、尊重室友隐私

讲到隐私必然是一些自己不愿公开的秘密,如果对某个室友穷追猛打般的询问对方一些不愿告诉你的事,或许会让人厌烦。在关系很好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大限度,但是每个人都会有底线。有些事差不多就可以了,或许他明天就主动告诉你了呢?尊重对方。

5、学会换位思考

宿舍里几个人可能来自各个地方,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风俗、不同的想法、不同的生活习惯。这时对于一些人要学会从对方角度看问题,尊重对方的选择。正如:整个宿舍打算一起出去吃饭,可是某人经常推托缺席,或许他有其他的事很忙,又或者他觉得经常出去吃饭太浪费钱了。

恋爱篇

或许大学中恋爱又是你人生的另一次高考,或当第一次遇到爱神光顾的时候,既要自然洒脱地迎接它,又要处理好恋爱与其他方面的关系,克服种种庸俗的成分。

1、女生能迅速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师妹们注意了:新生入学的第一天,“超级女生”们就能享受到高年级迎新男生的“热情关怀”了,对女生来说看来,高年级男生的无微不至,让你会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

2、不要相信传言

师弟们也注意:千万别相信什么“理工女生不回头,长发飘飘梦中游;理工女生一回头,田边吓死几只牛”之类的传言。根据统计;理工类学校靓女与文史学校靓女比较,理工学校靓女比例占了绝对优势。

3、谈不谈恋爱,决定权在你自己

“思政老师”会建议学生干部大学不宜谈恋爱,其它同学在大二前也不要谈恋爱。但是教授们却持了相反意见,大学生理所当然要以学习为主,但恋爱中的大学生也可以彼此促进、共同提高,有资本、有信心就尽管谈吧。

4、谈恋爱和学习不一定冲突

在大学,谈恋爱和学习并不一定冲突,只当是一种知识的学习过程,你会学会男女之间的交往,这也是帮助你成长,只要处理得好,两个人可以互相监督好好学习。或许有些精神寄托,学习也就有动力了。其实,约个伴侣去复习,总比干一些诸如:玩拖拉机斗地主和打游戏好得多。

5、谈恋爱女生的比例通常高于男生

在大学校园里女生的恋爱比例高于男生原因主要是:女生的生理和心理成熟较早,并有较强的依赖性;女大学生普遍的比例较低于男生。特别是理科学校的女生总是处于“供不应求”的优势地位。

6、根据文理科的不同,恋爱表现亦有所不同

对于大学生的恋爱表现;一般来说;文科生的情商指数较高,善长于形象思维,较注重形象和观感。而理科生的智商指数会较高。善长于抽象思维,较注重实质和品味。

文件管理制度汇编 篇3

一、总则

第一条 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试用工和临时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资,是指每月定期发放的工资,不含奖金和风险收入。

二、工资结构

第三条 职员工资由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第四条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职务津贴、工龄工资、住房补贴、误餐补贴、交通补贴。

第五条 固定工资是根据职员的职务、资历、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固定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40%。

第六条 绩效工资是根据职员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工资报酬,每月调整一次。绩效工资在工资总额中占0-60%。

第七条 职员工资总额由各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拟定后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项目经理每月对职员进行考核,确定绩效工资发放比例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第八条 职员工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贷款、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会保险费、代扣通讯费等。

三、工资系列

第九条 公司根据不同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层、职能管理、项目管理、生产、营销五类工资系列。

第十条 管理层系列适用于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第十一条 职能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从事行政、财务、人事、质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务工作的职员。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工资系列适用于各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

第十三条 生产工资系列适用于生产部从事调试、焊接、接线等生产工作的`职员。

第十四条 营销工资系列适用于销售部销售人员(各项目部销售人员可参照执行)。

第十五条 职员工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1:

四、工资计算方法

第十六条 工资计算公式: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固定工资=工资总额×40%

绩效工资=工资总额×60%×绩效工资计发系数(0-1)

第十七条 工资标准的确定:根据职员所属的岗位、职务,依据《岗位工资一览表》确定其工资标准。待岗人职员资按照本地区当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试用期职员工资参照附件1《试用期职员工资标准表》。

第十八条 绩效工资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试用期与待岗职员不享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确定方法见表2。

表2:绩效工资确定方法

第十九条 职能部门普通职员考核由其部门经理负责;部门经理考核由其主管副总负责;项目部成员考核由其项目经理负责。考核成绩和计发系数每月8号前上报至人力资源部。

注1:原则上管理层工资由公司承担,若管理层人员兼任项目经理,则其基本工资由公司承担,绩效工资由项目部承担。

注2:总经理绩效工资计算

方法:总经理月绩效工资=项目经理月平均绩效工资×1.5。总经理的收入原则上最高限额为5500元。副总经理兼任项目经理时绩效工资原则上按其负责的项目的经营情况确定其月绩效工资。

第二十条 为鼓励公司部门经理、项目经理及以上管理者为公司忘我工作,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按月发放职务津贴,具体如下表:

表略

五、薪级调整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公司在每个财务年度结束后,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并根据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对全体职员发放二次绩效工资(年终奖),并酌情对工资标准予以调整,重新确定所有职员的工资。年工资总额增减幅度与上年度公司经济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条 年终绩效考核采用档级评分制,评分方法与考核工具见《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职能部门职员年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的对应关系见表4。

表4:年终综合考核成绩与薪级调整幅度对应关系

六、关于职员工资

第二十三条 职员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公司职员工资标准经董事长批准;(2)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可以变更职员工资标准。

第二十四条 职员工资核定。职员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聘用的岗位和职务,核定其工资标准。具体的人职员资确定应根据薪酬区间,由用人部门提议,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确定。部门经理、项目经理的工资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工资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长特批。初次从事该岗位的职员,原则上自该岗位薪酬区间下限起薪,经年终考核后,再调整薪级。

第二十五条 销售员的薪酬按《销售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 工龄工资:工龄工资以到公司服务的时间计算,每满一年每月发工龄工资50元,每年年初增发,5年封顶。

第二十七条 职员工资变更。根据岗动薪变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职员职务、岗位变动,从生效之日起下一个支薪日,按新岗位标准调整。

第二十八条 职员工资变更办理。由薪资申报人员填写《工资调整申请表》,由直接主管建议调整薪级,并报人力资源部按有关审批流程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