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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新规

规章制度 阅读(1.23W)

互联网广告新规将在9月1号正式施行,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互联网广告新规”,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互联网广告新规

从9月1日起,所有互联网“软文”都要变成“硬文”?除了“薛之谦”们,其他写软文的9月都要哭了?上周财经朋友圈最热的消息,莫过于互联网广告“新规”——从9月1日起,由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将正式开始施行。《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凡是互联网上(包括微信、微博)发布的广告,都要标注“广告”两字。

这一规定引发了诸多猜测,也是目前争议最大的事件。目前,“双微”内容创业者,最常规的变现方式就是广告,其最大优点是利用故事吸引读者,广告信息植入到文中或文末,最终引导读者产生购买行为。最常见的就是“顾爷”、“六神磊磊”、“咪蒙”、“王左中右”等“猜到了开头,却没猜中结尾”模式。

如果真按此新规执行,对自媒体生态肯定会有影响,但对某些原创能力强的大微影响力未必如想象中大。因为除了软文之外,他们本身有能力生产优质内容,这一能力是吸引用户关注的保证。而偶尔出现的软文,其实已经被创意所包装,相比于利益导向的纯广告,更容易被粉丝接受。一如有网友评论,“其他大号不知道,顾爷估计不会哭,大家看到最后发现居然不是广告才会惊讶呢。”

和互联网广告新规类似,上周财经朋友圈另一件热门事件,也与监管趋严有关。网贷行业期盼已久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在8月24日正式“落地”,标志着政府对网贷行业的监管正式展开。然而条例一出业界哗然,因为同一自然人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同一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同一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平台的借款余额不超过100万元。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在行业的待收6000多亿元中,至少有三分之二是超过这个限额的。如何防止企业通过注册子公司去借超出限额的款项,这都对监管提出了更精细化管理、建设更广泛监控系统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