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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精选21篇)

规章制度 阅读(2.06W)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

1、家委会组成:家长委员会委员由各班级推荐,经园行政会议和园务会审定聘任,任期一年。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精选21篇)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积极主动地学习科学育儿理论,有一定的育儿经验。做好家教工作,在全体家长当中起到表率作用。

3、了解幼儿园工作计划和要求,关心和扶持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积极参与幼儿园管理,为幼儿园发展出谋划策。

4、组织家长对全体教师以及幼儿园工作进行监督,反映广大家长要求,并通过健康有效渠道提出合理化建议,让幼儿园及时了解家长的心声。

5、积极带领广大家长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种活动,协助幼儿园办好家长学校,协助幼儿园组织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让广大家长学习必要的抚育、培养、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

6、做好幼儿园宣传工作,扩大幼儿园影响和知名度。促进幼儿园与社区、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

7、积极主动地帮助幼儿园解决实际问题。

伙委会工作职责

1、伙委会组成:主任由分管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保健医生担任、成员由食堂主任及各教学班主任组成。

2、伙委会的宗旨是维护师幼的利益,密切配合幼儿园搞好食堂伙食管理工作,提高透明度,提高食堂饭菜及服务质量。

3、伙委会是幼儿园与食堂工作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代表幼儿利益的民主团体。伙委会成员有权向食堂提出质疑,也可向伙委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被检查的食堂负责人要虚心听取委员的意见,认真及时整改被提出的问题。

4、伙委会委员平时要深入班级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伙食意见,有好的合理代建议应及进向伙委会汇报,帮助食堂把伙食办好。

5、伙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幼儿园对食堂工作有关决策及对下一步工作的打算;听取一个月以来食堂工作汇报,通报当月市场主、付食、蔬菜价格行情,听取委员对食堂伙食的意见和合理建议,督促食堂做好伙食服务工作。

家长接送制度

1、家长遵守幼儿园规定,每天早晚按时接送孩子。

2、每周一幼儿务必穿着整齐、按时来园参加升旗仪式

3、家长应积极配合幼儿园晨检工作,协助幼儿园每天入园前检查幼儿口袋,避免将零食、异物及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内,晨检持卡后亲自将幼儿送交当班教师,严禁家长将幼儿送至路口或门口就离开。

4、幼儿患病或身体不适时,家长应将幼儿病情详细告知保健医生(或当班教师),并装好当天服药量,注明姓名、药各、药量及用药时间,交给保健医生,同时认真填写服药登记本。

5、幼儿患有各种传染病时,须凭医院治愈证明并经幼儿园保健医生检查合格后,恢复入园。幼儿离园一个月以上须重新查体,检查合格后方可入园。

6、不是幼儿家长来接幼儿时,教师一定要问明情况,未受幼儿家长委托来园探望或接幼儿时,各班教师有权不予接待。

7、家长接送幼儿时,教师要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园在家情况,以利于及时教育。

家长社区工作制度

1、幼儿园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每学期定期召开家委会不少于两次。

2、幼儿园成立家长学校,每学期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工作。

3、幼儿园每学期召开一次全园家长会,每月召开一次伙委会,每月组织家长进行安全巡查。

4、通过新生家长会、亲子活动等形式做好新生入园宣传教育工作。

5、通过宣传橱窗、网站等渠道多方面、多形式的向家长、社区宣传保健知识和幼儿健康知识。

6、幼儿园成立社区义工小组,定期组织教师参加社区义工活动。

7、充分利用家长社区教育资源,开展创造性的教育活动。

8、定期组织教师、幼儿参加社区公益活动。

9、各班级通过家教指导,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形式开展有特色的班级家长工作。

家长学校制度

1、成立由园长、教师、以及社会有识之士等成员组成的家长学校。

2、每学期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按计划开展工作。计划中要明确活动的内容、时间、形式及主讲人。

3、注重调查研究,推进家庭教育科学化,定期向家长发出征询单,广泛了解家长的`困惑和疑问,有针对性组织家长学校学习内容。

4、家长学校采用活泼新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与形式,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发挥家长的主动参与性。

5、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

家长委员会制度

1、幼儿园成立家长委员会,每学年进行换届选举。

2、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幼儿园工作的在园幼儿家长、幼儿园园长和领导班子成员、园长助理代表组成。

3、家委会每学期召开会议不少于两次,及时征求家长代表对幼儿园的工作计划、重大活动等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4、家委会成员按时参加家委会,积极为幼儿园的发展出谋划策,提供合理建议。

5、家委会成员积极参加各项家长工作,起到宣教、联系、支持作用。

6、家委会应及时将全体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反馈到幼儿园,幼儿园通过多种渠道及时答复家长。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2

一、凡园内仓库、公共活动场地,如音体室、会议室等所陈设的体育器械、电器设备、教具、玩具、桌椅床铺等均由后勤助理立册登记、管理。此类物资未经后勤助理同意不得擅自搬动,挪作部门使用。若有违反,后勤助理有权追究责任,对毁坏、遗失者要处理并赔偿。

二、放置于公共活动场所的体育活动器械,班级若因授课需要移动使用后,应负责放回存放地点。有损坏时应向该室负责人报告及时检修。

三、各功能室的财产、物资要分类编号列册登记,专人保管,每学期清点一次,发现毁、损、错、漏要报告后勤助理,检查原因。各班级向图书资料室借用的教材教具要登记,定期退还。若有遗失或损坏,视情节轻重由其负责修理或赔偿。保健室除搞好医疗器材的保管外,还要进行药物建账核算,每学期清点一次。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3

家长只有对幼儿园的工作有了基本了解,才能更好地配合幼儿园的教育,取得最佳的效果,因此,幼儿园实行家长开放日制度,对家园共同培养好祖国的下一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幼儿园领导高度重视家长工作,把家长工作纳入自己的管理范畴,与家长一起共同担负起培育新苗的任务。

二、幼儿园定期向家长进行开放活动,使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活动。

三、教师认真,合理地组织幼儿的活动,让家长在实践活动中感受,体验和学习教育子女的方法。

四、活动结束后,组织家长讨论活动情况,亲切、诚恳、虚心地听取家长的意见,提高保教质量。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4

为了提高幼儿园经费使用效率,合理采购,杜绝浪费,经幼儿园行政会研究决定,实行“申请—审核—审批—采购—验收—保管—借用—维修”一条龙服务,具体制度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申请

各科室及年级组凡要求采购教学用品、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均应到库房保管员处填写物品采购申请表。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园长同意后,并及时补填物品采购申请表。

(二)审核

库房保管员把填好的教学用品交到副园长审核,办公用品、后勤用品、教学设备等交到总务处审核。

(三)审批

由园长对申请表作最后审批。

(四)采购

1、总务处必须凭领导审批的物品采购申请表进行采购。仪器、设备、材料等各种物品,由总务处按园计划和教育局有关规定进行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在特殊情况下,必须自己购买时,须经园长批准后由总务处验收入库。

2、总务处必须认真负责,确保采购物品的质量,采购的物品必须交库房保管员验收、登记、保管。

(五)验收

总务处须严格审核物品采购申请表、发票与采购的物品是否相符,然后由保管员验收,并登记造册。

(六)保管

1、所购物品,必须实行登记入帐制度,属固定资产类要填写固定资产增加凭证,属低值易耗品要由保管员登记入帐后再领用。所购物品要切实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2、凡属易耗物品,以不浪费为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由使用者经总务处批准后向保管员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七)借用

1、凡属耐用性物品,都应填写借用物品登记表,期限一到应及时归还。

2、园外单位或个人外借,须经总务处审批,保管员方可出借。

3、若出现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照价赔偿或购买同系列物品进行赔偿、每学期结束时,教职工向保管员借用的东西应全部归还。

4、食堂、保育员的'服饰在学期末全部交到总务处统一保管。

(八)维修

1、科室、班级应在学期初和期末按时把财产损坏情况书面报送总务处,以便及早统一安排维修。

2、幼儿园财产的大宗维修一般安排在假期进行,特殊情况另形安排、未经幼儿园许可私自安排维修的,维修费用自付(特殊情况除外)。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5

一、幼儿园管理制度

1、园长岗位职责

2、教师岗位职责

3、保育员岗位职责

4、幼儿园教师职责

5、教师一日常规

6、教职工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7、教育评价制度

8、每周例会制度

9、幼儿园教研学习制度

10、档案管理制度

11、幼儿园财务管理制度

12、职工培训制度

13、幼儿园与家长联系制度

14、幼儿园教师值周、值日工作职责

15、幼儿园考勤制度

二、学生管理制度

1、班级工作管理制度

2、幼小衔接制度

三、卫生制度

1、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2、晨检制度

3、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4、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5、幼儿园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四、安全制度

1、安全制度

2、幼儿人身安全措施

3、幼儿接送制度

4、交通安全制度

5、消防安全制度

6、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全面负责幼儿园内外各项活动的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及幼儿园的有关方针、政策。

3、对幼儿园教职员工进行聘任、调配、指导、检查和评估并给予奖罚。

4、组织领导幼儿园卫生保健,教育教学等工作,加强对幼儿生活管理,保证幼儿生命安全,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5、组织领导幼儿园教育改革,总结幼儿教育、教学经验,努力提高保教质量,组织政治、业务学习。

6、做好幼儿园行政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执行幼儿园各种岗位责任制。

7、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管理好幼儿园经费、财产和园舍设备,美化、绿化园舍,不断改善办园条件。

8、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会、家长的联系,不断获取幼儿教育的新信息,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幼儿园的支持和配合。

9、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管理条例》及全园工作计划,结合本班幼儿特点和个性差异,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幼儿生活并组织实施。

10、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及保教语训科研活动,摸索教育幼儿规律,探索教育方法,提高保教质量。

11、指导并配合保育员做好本班的卫生保健工作,给幼儿创设良好的环境。

12、按时完成保教计划、教养笔记、效果及经验,分析观察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并做好记录。

13、定期或不定期的向教研组长汇报工作,接受其检查和指导。

14、保证幼儿的生命安全,杜绝任何危害幼儿生命安全的事故发生。

15、与家长保持经常联系,通过各种方式与家长密切配合,共同完成保育和教养任务,使幼儿健康成长。

五、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师应微笑对待每一位幼儿。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长陪同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长不能任意叫其它人来接幼儿,如有要事可事先把来接幼儿的人带来与班主任认识,并说清事情及时间。

4、幼儿如有要事不来幼儿园,需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5、幼儿连续三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

6、下午4:00以前家长不准进园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放学后教师应等全部幼儿离园后放可下班。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6

一、新生入园必须携带体检表、计划免疫证等,按规定日期来园办理入园手续。

二、幼儿应于7:30-8:300来园,下午于5:40离园。星期六、日幼儿不来园。

三、凡幼儿因患传染病不能来园,或幼儿因病、因事离园一个月以上的,必须重新体检,合格后方可入园。

四、学期结束时,幼儿园应向家长发放幼儿生活、学习情况报告单。下学期开学时,必须带报告单,按规定时间来园办理新学期入园手续。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7

一、负责管理的教师要认真负责,指导幼儿正确使用、爱护玩教具,做到轻拿轻放,用完后物归原处。

二、对损坏较轻的玩教具要及时修补,对损坏严重的应存放好,注明损坏原因,学期末做统一注销。

三、玩具要每周消毒一次。

四、图书损坏率不高于30%,小设备等损坏率不高于20%,各种积塑、积木、教、学具损坏、丢失率不高于10%。

五、每学期末,对各班教、玩、学具进行清查核对,丢失或破损严重的要给予相应的赔偿。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8

为坚决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确保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学院正常的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秩序,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关于逐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通知(第23号)》《关于防疫期间加强校园管控的通知(第6号)》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总体要求

1.实行封闭式管理,返校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离开大学城校区。

2.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流动。

3.校内各类场所,要遵守相关场所准入、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并加强个人防护。

二、门禁管理

1.学校门禁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不允许返校学生擅自离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学生应提前向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待学院、研究生院批准后才允许外出。

2.学院门禁管理。在规定时间内进出,并服从门禁工作人员管理。学生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未佩戴符合新冠肺炎防护标准的口罩或体温异常者,禁止出入学院院楼。学生进入学院的出入口设置在理二栋一楼架空层,进出需登记,测量体温,检查身份(一卡通)。8:00-9:00准入学院时间,18:30关闭学院院楼。(如需进行晚上实验,必须向导师提出申请,报学院防疫工作小组同意,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鼓励)

三、体温晨检及上报

学院严格执行《化学学院学生晨检制度》,每日对所有在校学生进行晨检并及时上报信息。学生返校后,“健康打卡”的个人填报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9点前(所报送体温为学生本人当日上午的体温数据),学院负责人上报时间调整为每天上午10点30分。

四、疑似个例处置。

如学生出现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或其他异常情况的,学院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及时通知导师并协研究生办公室现场共同处理,并马上上报研究生院和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照指示进行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院楼的紧急隔离室在理二栋一楼架空层后。

五、隔离观察管理

学院和导师密切关注隔离观察学生的身心健康,一旦发现学生身体或心理状况异常,应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和研究生院/学工部。隔离观察学生的请假手续,由学院统一办理,并告知导师做好该学生学业安排,学院统一为隔离观察的学生提供有效的学业指导。

六、学生宿舍管理

1.除持学校通行证的工作人员外,各宿舍楼严禁非本楼内学生进入,同时各宿舍楼之间也不得跨楼栋流动。禁止返校学生外宿,必须回到原宿舍居住。每晚10:30,返校学生进行云视频打卡。

2.学院对学生宿舍进行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式卫生和安全检查,督促学生通过每天通风换气(要求每天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消毒等做好宿舍卫生防疫。

3.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度,建立书记院长、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年级长、专业(班级)负责人、宿舍楼层长、宿舍长、个人网格化管理制度,安排学生骨干和楼层长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对进楼学生进行体温检测,辅导员应每周下宿舍一次。

4.确保宿舍用电安全,预防为主,明确纪律要求,正确引导学生安全用电,将宿舍安全用电检查作为辅导员下宿舍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即严禁学生购买或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冰箱、洗衣机、电磁炉、电热棒、电热水壶等)。如违规使用,导致宿舍跳闸停电和严重的安全隐患,按照宿舍管理条例进行相应的处罚。

七、实验室日常管理

1.实验室使用要求:

(1)学院各类实验室疫情期间只对因毕业论文(设计)急需补充实验数据的毕业生、有国家级重大课题任务的研究生开放,具体开放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每天固定开放时间为:上午8:30—下午5:30。

(2)师生如有紧急任务确实需要使用实验室,每周报批一次,需在每周四17点前向学院办公室提交申请,说明使用原因、时间、人员等信息,导师审核后于每周五上午9点前报学院实验中心审批,再报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经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并经过实验中心检验实验室消杀后,方可使用该实验室。

2.实验室疫情防控要求:

(1)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是科研实验室及学生在科研实验室内工作时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按照本注意事项严格落实科研实验室内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必须在科研实验室内做好消毒剂、口罩、手套、洗手液、体温计等防疫物资的储备工作,定期消毒、检查,并做好记录和台账。

(2)各导师要落实实验室的疫情防控工作,为学生防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学生在使用实验室期间,导师必须到场进行现场指导,做好记录和台账。

(3)教师、学生进入科研实验室前需测量体温,若体温≥37.3℃,需用医用体温计重复检测,检测后仍异常的,须立即向学院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汇报,并按照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行处置。如果有可疑症状,不得进入科研实验室区域。

(4)教师、学生进入科研实验室后,应在专用记录本上登记进入人员姓名、时间、体温及身体状况。在实验室内工作时,必须全程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手套,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必须保持一定距离(≥1m),避免近距离接触。实验室内工作过程中,不得在室内就餐或吃其它食物,口渴时必须到室外走廊通风处除下口罩饮水。应尽可能避免说话或交谈,如需交流尽可能采用电话、微信、QQ等形式。实验室内电脑设置为专人使用,不使用他人电脑及公用电脑。

(5)进入科研实验室后,应首先使用流动水和肥皂或洗手液,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洗完手待干燥后佩戴好一次性手套。离开实验室之前,需再次采用“七步洗手法”洗手。

(6)科研实验室实现封闭管理,非该实验室人员禁止进入,禁止各实验室人员之间串门交流。各科研实验室要做好实验人员工作安排,严格控制科研实验室内人数,避免人员聚集性风险。建议32~36平方米小型科研实验室内实验人员不超过3人,64~76平方米大型科研实验室内人员不超过6人。

(7)科研实验室使用前后必须做好环境消杀工作,。实验地面、实验台面每天使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2次,对高频接触物品如门把手、桌椅、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等表面,也应用上述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8)科研实验室使用中必须做好通风工作,实验室必须经常开窗通风换气,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天不少于3次。建议实验过程中全程保持门窗开放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新鲜。实验室除常规消毒外,增加每天1次设施内外过氧乙酸等消毒剂喷洒消毒。

(9)实验过程中使用过的实验物品、手套、纸巾、口罩以及其他废物按规定分类放置在专用垃圾袋进行处理。

(10)原则上不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确需使用的,空调系统应符合疫情防控规范。室内送风口、回风口应每天擦洗、消毒,回风口要有专门设施防止老鼠、昆虫等进入。做好日常维护和清洗消毒记录备查。

(11)实验结束后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及时锁好门窗,在下一次做实验前不得有人进出,若有人进出,必须重新做好环境、仪器设备清洁消毒。

(12)在进行疫情防控的同时,各科研实验室要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实验场所危险物、爆炸品和气体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双”管理制度,加强检查,完善和熟悉应急处置预案,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

(13)学院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检查实验室疫情防控情况和各项记录,督促做好实验室疫情防控工作。如发现违反规定开展实验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9

一、药品应妥善保管:

1、剧毒药品和具有腐蚀性的药品,严格与食用药品分开,必须由专人保管,严禁放在班上。

2、保健室的药品要求随时检查处理潮解、霉烂、变质、失效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3、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医疗器械按期常规消毒。

二、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保健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三、幼儿生病带药,幼儿所服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幼儿园安全服药的规定,家长只带幼儿当天中午一次药,并写好幼儿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经保健医生检查登记后,由保健医生将药送到班上,与该班老师共同查对幼儿姓名正确无误时,行交药签字手续,老师并将药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防误食。

四、幼儿自己带药来园,又无家长口头或纸条交待的,一律不喂。预防药品、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体弱儿除外)。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幼儿服用足够了,不必要带到幼儿园来服用。

五、保教老师给幼儿喂药时,药袋上的姓名与幼儿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剂量服用。

六、班上不为幼儿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幼儿时同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师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幼儿。

七、家长为幼儿所带药品一律交保健室,幼儿在园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药物配伍控制杂合理范围,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乱配伍服用者,由保健医生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如若班上老师私自收家长或幼儿所带药物,未经保健医生检查剂量,导致幼儿服药后出现不良反应者,以及喂错药所导致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全责任。

八、晨检时一位保健医生专门负责收药,同时,对幼儿的服药情况进行询问了解,如幼儿病情,药物来源,幼儿对药物的过敏史,以及幼儿的先天性疾病,如癫痫、血友病、先天性易碎性骨折、习惯性脱臼等。保健室医生应尽力了解和掌握幼儿中的特殊体质以防患于未然,将服药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九、保健室的药品要妥善保管,教师及幼儿领药服药时要登记。保健医生随时检查药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对过期药品要严格销毁处理。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0

1、幼儿安全教育“五不”。不触摸各种电器开关;不乱食花、草、种子、药物、食品;不把小物件衔在口中;不放脏东西和危险品在口袋里;不离开老师。

2、带班时间不得与人聊天,不得离开幼儿;不允许幼儿离开老师的视野。一般情况下,不接电话和会见客人。

3、活动前做“三检查”(即检查场地、设备、幼儿情绪、衣着);“一交待”(向幼儿交代纪律与玩法);活动时注意观察幼儿活动内容和方式;活动后清点幼儿人数并讲评。

4、不让幼儿接触电源开关、刀器、开水和火。

8、下班前要仔细核对幼儿人数;关好门窗;关掉电器、开关。

9、幼儿受伤后,当班老师要冷静沉着,耐心询问、仔细查看伤口。迅速护送到医院处理。

10、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报告医生和园长。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1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宣传。

对全日观察中有发现问题的幼儿,或带药入园者,离园时教师应告及时告知家长幼儿在园中的表现、病情的变化情况,提出合理的卫生保健指导和建议。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2

1、入园检查:幼儿在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幼儿必须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症状方可入园。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园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前必须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3、定期体检制度:一岁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

4、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5、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3

1、建立良好的师幼同伴关系,让幼儿在集体生活中感到温暖、安全,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赖感。

2、与家长配合,根据幼儿的需要建立科学的生活常规。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习惯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儿爱清洁,讲卫生,注意保持个人和生活场所的整洁和卫生,坚持饭前、点心前、便后洗手,坚持用自己的口杯、毛巾。

4、密切结合幼儿的生活进行安全、营养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的能力。

5、开展丰富多彩的户外游戏和体育活动,培养幼儿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增强体质,提高对环境的适应能力,户外游戏活动时间每天不得少于1~~2小时。

6、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发展基本动作,提高动作的协调性、灵活性。

7、经常保持活动室、盥洗室、睡室的通风,适时开窗,调节空气。

8、指导并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坐姿,坐姿要自然、端正、舒适。

9、教师教学用具要色彩鲜艳、清洁卫生、大小适宜,幼儿的年龄特点。

10、每两周调换幼儿的座位一次,前后、左右互换。

11、对幼儿进行生活和心理健康教育,认真上好身体锻炼和身体保健课,使幼儿懂得爱护自己的身体,并保证幼儿有足够的睡眠。

1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校园内禁止抽烟和饮酒,学校领导要随时检查班级的教学卫生。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4

1、幼儿园水电管理人员必须定期查表,掌握好水、电总表上的表码,抄准校内水电数码。

2、水、电用户换表、改装线路时,必须由幼儿园同意,水电工到场方可操作,私自不得随意更换。

3、各部门需要修理水电设施应及时与水电工联系,水电工应想方设法及时予以维修,保证水、电设施正常使用。

4、维修损坏设施,应按维修单执行,并做好相关记录,有反馈意见。

5、不准随便玩弄电器设备,严禁乱接乱拉电线,若要另接电源,须得到幼儿园有关领导批准,由电工负责安装。

6、各处、室(包括寝室、教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以确保用电安全,违者严加处罚。

7、妥善保管使用水电工具,掌握正确操作方法,严禁违章操作。每周对幼儿园其它公共场所的电器设备和要害部位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修理,以防事故发生。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5

一、奖励:全园奖励设先进奖、学术成果奖、活动奖、超员奖。

1、先进奖:能模范完成本职工作,在幼儿园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名列前茅;一学期无事故、无家长投诉、无迟到早退、无私自倒班、出满勤者获园内先进个人、先进班集体(被评为区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园内不再嘉奖)。

2、学术成果奖: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勇于创新、撰写论文或教育笔记发表、评比获奖者;学习进修成绩显着(取得学历证书)者,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奖励。

3、活动奖:参加园内外各项活动获奖者,如:观摩教学、竞赛活动、专业技能比赛获奖者给予奖励。

4、超员奖: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大、中、小班人数,学期末视情予以奖励。

二、惩处:

1、上班、开会、学习、备课等活动迟到或退,10分钟(含)以内,每次扣10元,30分钟以内(含)扣除当日工资50%;超过30分钟扣除当日工资;上班串岗者扣除当日工资50%;私自倒班者(两人)扣除当日工资。

2、凡不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各项活动(开会、学习、备课等),每项活动凡第一次请假时,扣除当日工资的50%;从第二次起每次扣除当日工资;上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离岗出园门的扣除当日工资的50%。

3、满45周岁(含)的教养员技能考核,按保育员技能考核要求进行考核(教学活动除外),满45周岁(含)保育员不再参加技能考核,未满45周岁的’保教人员如不参加技能考核,应提前递交个人申请书,申请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有效期内申请人不得参加园内外评优和职称晋级;扣除开展此项活动当月工资的50%,调整工资时推迟半年。

4、服务态度差,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语言或行为不符合师德行为要求的,家长投诉属实,扣除当月工资的30%,并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

5、发生责任事故的,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除本人当月工资的50%,并扣除班长岗位津贴的50%;发生意外事故的,由幼儿园和责任人各承担二分之一。

6、凡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及长期影响者,除责任人承担医疗、误工等赔偿费用外,扣发1个月工资。如发生事故隐情不报、责任不明,后果严重,当班人员共同承担事故产生的全部责任和一切费用,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检查;凡私自倒班、擅自离岗或串班期间发生事故的,倒班者、顶班者、串班者和擅自离岗者承担100%责任及费用外,停职反省并在全园大会上做深刻检查。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毁幼儿园声誉的,一经查实,当事人除承担相应有的责任外,幼儿园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7、其他违纪问题:

(1)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披头散发、穿高跟鞋、在幼儿面前吃东西、洗涤私人物品者,扣除当日工资的30%。

(2)工作不负责任,下班后未关灯、水管、门窗者及未切断电器设备电源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班级发生严重问题及事故不汇报、不采取应急措施、无故拖延、隐瞒包庇的,无故不进行教育活动的(不出操、不带操、不组织户外活动),不按时备课,教育笔记、家访记录、各类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等不能按规定完成的,财产物品丢失的,扣除当日工资的30%。

(3)无理取闹、吵嘴打架扰乱园内秩序的,不服从领导安排消极怠工,打击报复、诬陷他人或造谣生事,盗窃、侵占他人或公共财产、损坏公物等,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停职反省,视情在全园大会上做书面检查,扣除停职期间的工资。

8、旷工一天按两天扣除工资,并在全园大会上作检查;旷工7天(含)以上者,解除聘任合同,脱离工作关系。

9、请假3天(含)以上者不享受本学期专业班费。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6

真贯彻国家幼教法规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努力做好班级工作,使幼儿在体、智、德、美各方面得到发展。

一、师德

1、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严格做到:视线不能离开孩子。

2、全体教职工务必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教师带班不接不打电话手机调成振动状态,不接待人。进班不跷二郎腿,不坐桌子及幼儿床。不随意请幼儿替老师做事。

4、教师应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热爱尊重幼儿,坚持用心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和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树立与孩子平等的观念:蹲下来和孩子说话,抱起来交流,牵着手教育。

5、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应对每一个孩子,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严禁与家长争吵。

6、教师要注意仪容仪表,上班要穿工服,不能带明显饰物,不留长指甲;女教师不化浓妆,不穿高跟鞋,长头发扎起来。

二、教育教学:

1、教师要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平时透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每周五按时将家园联系本交给家长,每本不能写同样资料。

2、教师用心参加教育研究活动和业务学习活动,认真备课,写好一周的教育活动计划游戏和一日活动计划,不断改善教学形式方法,随时更新,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按时上课,严格执行作息时间。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及引导者。

3、教师每月根据主题活动,随时更换主题墙饰。并根据班级状况幼儿年龄特点布置生活墙饰,以利于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

4、学期结束,对教师考勤教案教学班级布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表彰。

5、教师认真实施幼儿园规定的教学大纲,依照《纲要》的指导方针,结合本班孩子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订出学期计划,并按学期计划制定出月计划及周计划。

6、教师用心开动脑筋,自制玩教具。教具要结实耐用,学期末,将自制玩教具交到资料室,以便资源共享。

7、教师要认真备好每一节课,坚持超前备课,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无教案不进教室上课。每周五前务必将教案本交给园长。教师上课前准备好教具,保证上每一节课都有丰富的材料。提高孩子的学习兴趣,而不是老师空手上课。

8、教师务必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寓教育于生活及各项活动之中,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三、常规、卫生:

1、在日常生活中抓住安全卫生教育契机,培养幼儿生活卫生习惯及生活自理潜力以及各项常规。(生活常规上课常规卫生常规等等)

2、注重幼儿的情绪,冷热及时增添衣服,生病要立即送医院或通知家长。

3、注意幼儿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正常教学中不能看电视,中大班每一天坚持做眼保健操。

4、严格遵守幼儿园卫生制度。

5、室内经常通风换气,每周清理一次玩教具。

6、家长带药要求写清儿童姓名药品名称剂量服药时间次数。教师给儿童服药后要打钩。按时给幼儿服药。各班应准备存放儿童药品的专用药箱。

7、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工作变动,务必交清,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领取物品书刊等需有园长及本人签字,按时归还。

8、培养孩子的个人卫生习惯,指导孩子正确地洗手方法,饭前便后洗手的习惯。

9、夏季注意灭蚊蝇,扫除拖把抹布簸萁等清洁工具要持续清洁。

10、每一天记录幼儿的出勤状况,一月公布一次孩子出勤。

四、安全:

1、注重幼儿安全,幼儿离园时要护送到安全地带,交给家长,不能让不熟悉的人把幼儿接走,如家长有事,委托别人来接务必用电话与家长联系好,状况属实,才能让他人接走。家长来接幼儿时,要简单介绍幼儿的当天状况。

2、严格遵守幼儿园安全制度,教师提高安全意识,并随机给幼儿灌输安全知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潜力。带班时做到“人到心到手到”。

3、教师离园前应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才可下班。

4、教师要认真组织好幼儿一天学习生活。每一天保证一小时户外活动时间,户外活动教师要组织户外游戏,大型玩具没有老师保护禁止幼儿玩耍,自由活动前教师务必提要求。

五、家长联系制度:

1、建立家长园地,向家长宣传有关教育和卫生保健知识。

2、每学期召开全园家长会或班家长会一次。

3、每学期各班可结合家长会向家长开放活动半日,使家长了解幼儿园工作及自己孩子各方面的表现。

4、各班教师每学期根据状况进行家访或电话随访;对缺勤一周以上幼儿务必进行落实并记录在案。

5、在家长接送幼儿时,随时与家长联系,争取家长的了解支持与配合。

6、教师平时透过家长联系本及时与家长沟通信息,双方共同配合,进行教育;期末要对幼儿进行发展性评价。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7

晨检

晨检由专职保健员进行,保育员要细心督促幼儿进行晨检,保健员和保育员、班级老师取得联系,关心体弱和生病的孩子。

进班

1、孩子进班前,做好环境卫生、室内通风、检查安全及其他准备工作。

2、热情接待每位幼儿及家长,态度和蔼,亲切有礼貌,使幼儿情绪愉快,愿意来园,家长放心。

3、简单了解幼儿在家情况,收下晨检标牌。检查幼儿是否携带食物及其他不安全的物品,如发现,可请家长带回,并做好宣传工作。

4、准备充足的各类玩具,组织丰富的来园活动。

5、保管幼儿的衣物、用品。

体育活动

一)体操

1、保育员双手应干净、温暖,不留长指甲。为幼儿脱去适量的衣服。适合运动。

2、用游戏的形式和幼儿按音乐节奏做操。主班老师完整示范做操,配班老师可进行个别指导。要注意激发幼儿的愉快情绪,不强求幼儿动作的规范、姿势的正确。

二)户外运动

合理安排器械、散步、自由活动环节。保证幼儿2小时的户外活动时间,并能根据天气、气候变化进行调整。

1、保育员要注重各项活动中的安全问题,如场地平整、器械安全、幼儿衣着适合运动、幼儿有否危险的动作等。

2、活动后及时清点人数,加强保护意识。

3、保育员要参加幼儿活动,激发孩子活动兴趣。

4、注意照顾体弱儿,安排合适的活动量,特殊气候下要灵活安排,保证有充足的玩具。

穿衣盥洗

1、幼儿吃东西前要洗手,洗手要用流动水和肥皂;饭后需洗脸,洗脸要用消毒毛巾。

2、为幼儿穿衣、裤、鞋、袜时,要考虑幼儿的舒适、保暖和安全。

3、定期为幼儿剪指甲,不肯合作的幼儿应等其熟睡后再剪,不要强迫进行。

4、培养幼儿理解、学说有关的语言,认识常接触的东西。

5、盥洗中要注意安全,保育员要先试后才能让幼儿清洗。

6、培养幼儿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及独立生活能力。

进餐

1、保持幼儿情绪愉快,专心地进餐,严禁在幼儿进餐时训斥幼儿。

2、进餐前保育员应清洗双手,并清洁消毒饭桌。

3、保育员积极负责好消毒及分发饭菜工作。当班教师组织好幼儿分组洗手进餐。让体弱幼儿和吃饭慢的幼儿先洗手吃饭,不必全班同时进餐。还应向幼儿介绍当天的饭菜,以引起幼儿食欲。

4、每天按时开饭,进餐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培养幼儿爱吃各种食物,并吃完自己的一份饭菜。在进餐过程中培养孩子理解有关的语言。

6、要求幼儿咽下最后一口食物后离开座位,并组织幼儿安静的活动。

7、区别对待不同情况的幼儿,采用少盛多添的方法鼓励孩子多吃;挑食孩子让他有个适应过程;新生和病后孩子可相应减少进食量,并给予照顾。

8、全部幼儿进餐结束后才能打扫卫生,尽量采用湿性打扫,防止尘土飞扬。

9、保证供应充足的饮水,培养孩子良好的饮食习惯和独立进餐的能力。

睡眠

1、给幼提供良好的睡眠环境。

2、做好睡前的准备工作。

3、合理安排孩子午睡的床位。

4、有秩序地组织幼儿入睡和起床。

5、保育员不能离开班级,要做好巡视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6、不可随意延长或缩短睡眠时间。

7、培养幼儿与睡眠有关的能力和习惯。

游戏

1、合理安排幼儿一日活动游戏时间和游戏内容。

2、提供充足的、安全的玩具,满足幼儿活动需要。

离园

1、做好与家长的联系工作,交待幼儿在园情况,交还衣物、药品等。

2、培养幼儿离园前放好玩具,与本班幼儿、老师有礼貌地道别。

3、组织晚接的幼儿活动,避免幼儿情绪不稳定。

4、幼儿离园后做好清洁、整理、消毒工作,并检查水、电开关,门、窗是否关好。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最大限度地体现职称评定的.严肃性、科学性、程序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原则是公开、公正、科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学校成立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程领导职称评定工作。

第四条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其他副校级及以上领导任成员。

第五条评委小组由副校级及以上领导、部分中层领导和群众代表组成。群众代表每个年级2人,非任课教职工代表2人,由领导小组提名,以群众差额投票的方式产生。

第六条专家小组由分管队伍建设的副校长、校办主任组成,负责评定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以上各小组成员中,若有涉及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职称评定的,应予回避。

第三章资格审查

第八条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文件规定的,取消报名资格。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报名资格。

1、上两个学期中,有违反《师德“七不准”》行为的;

2、 上两个学期中,有一个学期病假累计达14天或事假累计达7天者;

3、上两个学期中,有离岗、旷职记录的;

4、上两个学期中,任课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新课标考试、考试大纲考试,有一次未参加(极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的除外)或有一次低于卷面分数85%的;

5、上两个学期中,任课教师的学生民主测评所教班级的总平均分有一次低于总分的70%的;

6、上两个学期中,在社会上有违法行为的。

第四章名额分配

第十条领导小组依据教育局分配的名额和最终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确定各级别晋级比例。依据该比例,计算出任课教师、非任课教工各级别应占名额(不是整人数的,按四舍五入;不足0.5人时,取消本类别评定名额)。

第五章工作流程

第十八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严格按照下列9个步骤执行。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评委小组和专家小组人员。

2、发布通知:通过校园网、部门领导会议或教职工大会等形式发布通知,公布报名条件、需上交的证件和截止时间。

3、组织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教职工个人报名。

4、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统计好各级别各类参评人数。

5、分配名额:根据报名人数及分配名额,确定任课教师及非任课教工两类人员的名额分配。

6、组织评价:按本办法规定的评定内容分别组织各环节工作,其中群众民主评议需召开全校教工大会进行民主评价,民主评价表格上的人名顺序以姓名拼音排序。届时选出群众评委。

7、统计排序:专家小组进行逐人逐项统计,按评定类别将同类别人员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排序,填写《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统计表》,交领导小组讨论通过。

8、校内公示:将拟晋升职称人员《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统计表》通过校园网和公示栏公示3天。

9、上报人选:公示结束后,组织拟晋升人员填表上报待批。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19

1、各班教师与配班保育员必须按时照顾本班幼儿睡下及起床。睡觉时间:12:00,起床时间:14:10。

2、幼儿午睡必须排队进出,不准互相推搡.

3、保育员在12:30应及时进入午睡室,与晚班老师交接好,维护好幼儿纪律,不能做与午睡管理无关事情。

4、午睡时要注意打开窗户,管理人员要保持午睡室的`干净、通风、无臭气、霉味。

5、午睡管理人员必须保持午睡室的安静,任何人不得因任何事在午睡室喧哗。

6、保育员要根据季节特点照顾好幼儿午睡,帮助幼儿养成良好的睡眠习惯。

7、午睡室要勤于打扫,幼儿被褥勤换洗并定期晾晒消毒,做好清洁卫生工作,午睡值班人员定期检查。

8、保育员要对本班幼儿午睡情况做好记录,注意发现并消除午睡室的安全隐患。

9、造成午睡安全事故者,由学校领导和上级领导研究决定处理方案。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20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维护幼儿园的稳定,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和我园实际,经研究决定,在传染疫情高发期实行进出园区体温检测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进出幼儿园具体时间安排

实行全体人员进出园区体温检查措施。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园区,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不得进出幼儿园。

二、入园、离园时间:

早上7:30—9:00入园

下午16:30—5:00离园

幼儿园大门在其余时间关闭,关闭期间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园区。

三、幼儿园门口值班人员安排

在园区开放时段内,学校安排园区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共同值班。值班人员的工作要求为:

(一)负责对所有进出园区的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没有异常者可以放行。

(二)对于体温高于37.3度的人员处置:园外的进行劝阻,园内的须做好登记工作,立即隔离,并即时向园长报告。

(三)具体人员分工:值班人员负责体温测量,负责做好体温异常的思想工作及登记上报工作,园区负责人负责维护幼儿园门口秩序。及时上报异常情况。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值班期间不能擅自离岗,确实有事需离开的,必须做好交班手续。

(五)希望值班的人员以大局为重,安排好工作,克服困难,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站好自己的一班岗。

幼儿园的规章制度集合 篇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20x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