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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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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通用20篇)

2、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教育,提高参建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4、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及时督促各施工队(班、组)进行限期整改,以确保安全。

5、切实做好爆破器材的管理和检查,严格爆破器材审批、购买、运输、贮存、发放、领取、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杜绝涉爆物品事故的发生。

6、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7、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帐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准确及时地上报各类安全报表工作。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2

1在工区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履行本工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2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公司及本工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推动工区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运行。

3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制订安全技术规则,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促工区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对工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与具体指导。

5组织协调本工区各部门及队组安全专、兼职人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及考评工作。

6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局部甚至全部停工的非常措施。

7及时对劳务队组做好入场安全教育,及时与劳务队组签订安全生产协议,监督并参与审核劳务队组的安全生产资质。

8指导并监督施工管理人员做好安全交底工作,并对安全交底进行必要的审核和管理,加强对业务资料的规范管理和保存。

9正确行使对劳务队组“工程计量支付单”的签字权力,凡不服从安全管理情节恶劣的队组,直至其完全执行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后方给其签字。

10督促各队组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11参与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3

安全部副部长应积极协助安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好相关工作,对分工范围内的工作负责。安全部副部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积极配合安全部长在分工范围内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 积极配合安全部长开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部室人员完成分工工作。

第3条 在安全部长未在岗位时,安全部副部长应承担安全部长职责。

第4条 按时参加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并提出具体建议。

第5条 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6条 及时向部长提出改进工作的具体建议。

(二)、责任追究

第7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安全副部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或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作业人员屡次违章作业行为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

第8条 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安全副部长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造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报告程序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9条 安全部副部长对所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10条 发现本煤矿或本部室制定、执行的有关规定与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不符,没有及时提醒有关领导,安全部副部长应负主要责任。

第11条 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安全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2条 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或在带队检查中有违章现象未及时制止的,安全部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第13条 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4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施工所在地的安全环保法规和上级单位的'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

2、负责具体策划、组织本单位安全环保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完善。

3、负责收集本行业使用的安全环保法规及要求,及时下发到各施工单位,并督促执行。

4、参加安全物资、安全防护设施、特种设备及中小型机具等的验收和检查。

5、负责组织、实施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协同有关部门实施员工安全技术职责。

6、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环保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氛围。

7、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动态,对人、机物、环境及自然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动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督促各施工单位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

9、按规定执行安全环保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5

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落实执行情况,做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经常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发现失职和违章行为及时纠正。

3、自觉学习业务知识,指导并督促x部室和班组安全学习活动,按计划反事故演练。

4、负责审批检修施工中的安全作业票,落实安全措施,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环节进行安全把关,及时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5、抓好公司的`安全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报警系统的管理。掌握公司隐患情况,提出治理方案并督促检查落实。

6、抓好员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员工和外来人员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对部门及班组安全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落实事故隐患整改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落实整改方案,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锅炉和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考核工作。

9、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督促并协助解决有关安全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作业环节执行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定期检查污水处理系统关键设备和危险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对一时无法整改的向上级汇报,并督促相关单位制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10、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参加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鉴定工作。

11、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监督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情况。

12、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公司的安全劳动卫生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工作场所的工作条件。

13、参加对公司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对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14、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参加救援工作。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6

1、对总监办安全生产负主要责任。

2、负责制定本监理部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负责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4、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落实整改,组织对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监督检查本监理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安全生产中的失职和违章行为。

5、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总监办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上报,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6、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对劳动者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劳动者的安全意识。

7、负责安全生产考核评比、奖惩工作。

8、负责对本工程参建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7

岗位职责: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2、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3、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4、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6、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任职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安全生产管理或相关专业;

2、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能积极主动协调处理公司对内和对外的相关事情;

3、有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大中型生产制造企业相关工作5年以上经验。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8

1、对环保领导小组负责,负责本合同的环保监察工作。

2、协助环保领导小组制定整个合同段的环境保护措施,并对各施工队进行环保教育。

3、开工前负责审查各施工队的`环保情况。

4、对本合同内的环保进行监察,督促各施工队落实环保领导小 组制定的各项环保措施。

5、不定期对各施工队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对施工生产中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对不听劝阻者,有权令其停工整顿和处罚;出现环保问题时要采取得力措施,做好记录并及时上报环保领导小组。

6、协助环保领导小组定期对各施工队的环保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总结表彰、处罚。

7、出现环保问题要及时赶赴现场,并进行取证,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9

1.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2. 制定企业各级干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研究和解决生产中的安全问题。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评比、总结安全工作。

3. 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开展安全竞赛等活动。

4.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和遵守纪律教育,督促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做好本职的安全工作,总结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5. 坚持安全生产技术资料归档管理的工作原则,负责督促下属机构所有施工现场都有完整的安全管理内业资料存档。

6. 支持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和安全工作会议,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对安全,对安全检查做出工作评定,对查出的隐患及时分析原因,提出利害关系,并发停工整改通知,随时向领导汇报安全工作情况。

7. 在组织制定公司发展规划和审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贯彻执行“三同时”规定。在组织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计划的内容,并按照规定提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确保资金投入到位。

8. 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的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9.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每月一次安全例会。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0

一、贯彻安全条例,执行相关规章、规程。

二、办理开工前安全监审和安全开工审批,编制项目工程安全监督计划,上报安全措施和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要点。

三、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具体落实班前安全布置与检查、班中督促与监控、班后收尾检查与总结工作。

四、组织开展班组各项安全活动,认真、及时做好安全管理过程记录(安全事务记录本)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五、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岗位安全知识与技能教育培训。

六、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法违章作业行为。

七、安全员被赋有安全终止权,有权制止任何人的违章行为,承担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八、检查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和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九、发生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1

1、起重岗位操作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2、操作前,认真检查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钢丝绳、吊具及捆绑方法和电气是否符合运行安全要求。

3、不得超负荷使用,上升时不准撞限位装置。起升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件之间。

4、使用拖挂线电气开关启动时,要求拖挂线绝缘必须良好,操作者注意站立位置。

5、单轨起重设备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6、手动开关、电器元件应经常检查,非电工禁止擅自修理电气。

7、发现运转不正常时,立即停车,并通知检修人员检修,不得带病运行。

8、起吊重物,必须严格遵守司索工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斜吊斜拉,物件捆绑应牢固可靠,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9、工作完毕后,必须切断电源,清理现场。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2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3

一、岗位职责

1、应熟悉和掌握锅炉的基本知识及设备状况,具备熟练的操作技能和排除故障的能力。

2、全面负责锅炉的开停炉操作和运行中监视调整工作,保证安全经济运行。

3、加强对锅炉各项参数和水位的调整,按时冲洗水位表,运行中根据仪表显示的数值,煤种和燃烧工况的变化,及时进行燃烧调节,使锅炉满足生产用热,降低燃料消耗。

4、加强对锅炉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时巡视锅炉运转情况。

5、有权禁止当班人员违章操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锅炉房和操作室。

二、安全操作规程

1、司炉工应对锅炉的结构、性能和操作方法有深刻的了解并持司炉操作证,才能进行独立操作。

(1)密切监视水位、压力和燃烧情况、正确调整各种参数。

(2)按规定做好日常工作,例如压力表、排污试验安全阀等。

(3)随时检查锅炉从孔、手孔、受压部件以及省煤器等是否有泄漏、变形等异常现象。

(4)检查汽水管道、烟道、风道、给水泵、送风机和引风机等。

(5)随时掌握蒸汽使用情况,及时调整负荷。

2、当班司炉工不得随便离开岗位,如果要离开时,应有合格司炉工代替。

3、在工作时间内,司炉工应集中思想,注意仪表,不得看书及做私活。

4、非本部门工作人员,未经当班司炉人员同意,不得任意进入锅炉房,如有外来参观人员入锅炉间,必须由有关人员陪同并做好记录。

5、当班司炉工应该阻止非锅炉人员触及锅炉上各种阀门和一切附件。

6、锅炉房一切仪器仪表,应有足够的照明和保持完整,一旦发现损坏应及时调换。

7、为了确保锅炉能正常工作,锅炉上面和四周不得堆置任何易燃杂物,严禁在锅炉上烘烤衣服、食品等,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8、生火前,必须根据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检查,长期停炉必须做好一切安全保养工作。

9、司炉工必须配合大修理人员做好每年锅炉保养年检工作。

10、司炉工在操作中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定。严密监视锅炉各参数的变化,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或做与锅炉无关的工作。

11、在岗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密监视各种仪表认真填写运行记录及各项记载。经常调整监视水位、压力、温度、出力、燃烧配比、烟风配比、烟尘等,保持最佳运行状态。

12、认真做好锅炉本体、风机、给水设备、燃烧设备、除尘设备、附件及仪表的维修保养,经常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合理润滑,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做到文明生产。

13、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必须做到供热要求;达到锅炉安全经济运行指标。

14、锅炉在运行中发现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努力排除,并立即报告有关人员。

15、遇有事故发生不得离开岗位,要周密考虑果断迅速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人员,不得隐瞒事故。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4

1、主动配合矿长开展工作。在煤矿机电、运送系统管理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原则和技术规范。

2、加强对分管区队领导,协调好有关工作,及时发觉、处理有关问题,参加机电设备、设施选型、设计。

3、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机电、运送系统详细问题提出主导意见,负责大型机电设备安装、检修安全管理。

4、落实执行矿长带班制度,组织制定机电、运送等系统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5、组织编制机电设备年度考核管理目和考核奖罚细则。

6、定时组织进行机电、运送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安全隐患,要确保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

7、坚持开展煤矿机电、运送系统安全质量原则化工作,切实提升矿井安全管理水平。

8、定时召开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机电设备管理工作中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确保安全生产。

9、负责煤矿机电、运送范围内矿井通风及瓦斯、煤尘、水害治理方案、措施落实。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煤矿机电、运送系统安全生产大检验,督促有关部门人员及时整改有关隐患。

10、负责组织编制煤矿机电、运送系统安全技措工程计划。

11、根据煤矿总体规划,进行机电、运送系统规划,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进行机电运送设备、设施维护、维修、保养等。

12、确保煤矿使用机电设备、设施“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防爆合格证”等齐全。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5

采煤队队长是本连队的安全第一责任者,负责本连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采煤队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采煤队队长必须合理组织生产,保证安全生产。

(一)、岗位职责

第1条在组织生产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协调好各采煤队(班、组)的工作,严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规定组织生产。

第3条根据煤矿制定的各项工作标准、质量标准化组织采煤工作面的生产。

第4条组织好班前会,合理、及时安排有关工作,传达安全生产的规定、通知、会议要求。

第5条根据实际情况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第6条合理调配各工种操作人员,合理组织生产。

第7条按规定为操作人员配齐工具、安全用品等。

第8条负责组织制定本连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第9条及时组织安全质量检查,排查和处理现场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10条参加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并对煤矿生产现场的具体问题提出主导意见。

第11条负责本队(班、组)“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12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安全业务知识学习和培训,开展区队安全教育,组织好班组安全教育。

第13条每班至少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排查生产中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治理。

第14条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并监督执行。

第15条负责本连队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监督、管理。

第16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切实提高从业人员按章作业的意识。

第17条如实、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协助、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18条组织落实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19条外出期间必须明确专人代行职权。

第20条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二)、责任追究

第21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采煤队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

第22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采煤队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

(三)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第23条在本连队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采煤队队长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职、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连队的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处罚。

第24条未及时组织采煤队进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的,给予记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给予记大过直至撤职的处分。

对排查出的难以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给予撤职直至开除的处分。

第25条采煤连队在生产过程中未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的,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26条对本连队采煤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27条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28条在采煤过程中,没有按照“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有关规定组织生产,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29条不能保证工区各岗位操作人员齐全,或本连队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采煤队队长负主要责任。

第30条采煤工作面的支护质量、安全出口、两巷超前支护等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

第31条采煤队没有组织好采煤队的班前会和没有认真分析每日的工作重点,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2条未及时发现整改采煤工作面的安全隐患,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3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4条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5条未组织好本连队的新工人签订师徒合同,或师徒合同执行不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6条组织进行事故分析、“三违”分析不认真,本连队接连发生同类事故或从业人员经常不按章作业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37条采煤工区(连队)未有效落实事故防范措施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8条采煤队队长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39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采煤队队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采煤队队长负直接责任。

第40条分管的采煤队(班)不能够协调工作,采煤队队长应负直接责任。

第41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6

1、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填写交接班记录,当班未处理完的隐患要详细交到下班继续处理。

2、在岗期间,所有涉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必须立即停止其它工作进行排除,否则不得干下一道工序。

3、在岗期间出现“三违”现象要立即制止,并按安全管理奖罚办法进行查处。

4、在岗期间发现一般性安全隐患要限定时间监督整改。

5、在岗期间由于自身脱岗、漏检等原因造成事故,要承担主要监督不到位责任。

6、由于迟到早退,工作不负责任、失职等原因造成恶性事故,给予行政最高处分。

7、安全监督检查以预防人身事故为主,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标准化建设、“一通三防”、机电运转、安全保护等工作有检查督促职责,负有一定责任。

8、安监员执行内部责任分工制度,重点明确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分工负责范围,日常监督检查分工不分家,各有侧重,在分管范围出现事故要追究其责任,参加当班所发生事故的追查会议。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7

岗位职责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给排水等相关专业毕业;

2、八年以上水务项目安全生产运营相关工作经验;

3、牵头负责水务事业部安全生产运营部相关工作;

4、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拥有一定的行业相关资源;

5、持有相关注册证书,具有十万吨以上规模水厂运营管理经验者优先。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8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其职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严格按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

2、拒绝违章指挥。

3、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

4、积极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提高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

5、按照单位安排,认真参加应急演练,做好应急反应等工作。

6、做好工作记录。

7、按时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复审。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19

一、 负责做好安全制度的落实工作。

二、 负责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三、 负责监督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工作。

四、 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月工作。

五、 监督工地安全生产,及时避免危险事故的发生。

六、 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安全生产安全岗位职责 篇20

具体内容:

一、在队长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大堂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认真完成站岗、巡逻任务,如实填写当班记录。

三、维持大堂的秩序,对在大堂争吵、大声呼叫的客人婉言劝止,禁止儿童在大堂玩耍,禁止客人在大堂沙发上躺卧,保持大堂的正常营业秩序。

四、对大堂的公共设施要注意保护,阻止客人随意刻画、敲击和损坏。

五、大堂人多时,要注意警戒和观察,防止失窃(特别注意在总服务台输入住或离店手续的客人的行李,以防被人顺手牵洋拿走)。若发现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