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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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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助研发项目合同是政府为了履行科技行政职能而与项目承担单位就有关研发事项达成的行政协议。下文是河北省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河北省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
河北省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 为推动全省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能力,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xx〕7号)、《中共河北省委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河北的决定》(冀发〔20xx〕29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xx〕15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省级财政资助众创空间发展资金(以下简称资助资金),采取无偿资助和奖励性后补助方式,资助各类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发展。

第三条 无偿资助,是指省财政对省科技厅新认定的省级众创空间给予20万元一次性补助,用于其房租、宽带接入费、公共软件、开发工具、创业培训和中介服务等支出。

第四条 奖励性后补助,是指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对省内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年度内服务包括大学生在内的科技创新创业者入驻众创空间科技创新创业情况进行绩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择优对部分众创空间分档给予资助。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众创空间,其运营单位参照《河北省省级技术创新引导专项(基金)后补助管理规定》(冀财教〔20xx〕109号)安排使用。

第五条 省科技厅对省级众创空间进行年度绩效评价,于评价年度次年的七月底前进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安排奖补资金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绩效评价指标主要包括:

1、集聚创新创业者情况。成功吸引入驻包括大学生在内的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的数量;成功从众创空间进入市场进行商业化运营创业企业的数量。

2、开展创新创业培训及相关活动情况。包括开展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营、创新创业论坛、投资路演以及举办各类创新创业赛事等活动的次数和效果。

3、其他创业服务情况。充分挖掘自身资源创新性地为创业者提供有效服务的案例。包括向创业者宣传并协助相关政府部门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财政资金支持、普惠性税收政策、人才引进与扶持、政府采购、创新券等政策措施。

第七条 资金安排使用。省科技厅负责对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资金分类提出安排意见:

(一)根据新认定省级众创空间情况提出无偿资助资金安排建议、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二)根据省级众创空间年度绩效考评情况,提出下年度奖励性后补助项目预算安排建议。

1、印发通知。省科技厅根据本实施细则印发通知,征集参加年度绩效评价的众创空间。

2、提交申请。众创空间根据通知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后报省科技厅。

3、绩效评价。省科技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众创空间进行绩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

4、评价结果公示。省科技厅以适当方式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

5、实施资助。省科技厅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提出择优奖励性后补助预算安排建议、编入下一年度部门预算。

第八条 年度预算经省人大批复后,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分配下达。

第九条 近3年未获得奖励性后补助的众创空间,绩效相同情况下可优先获得该项资助。

第十条 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一条 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对项目经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本细则规定使用资金。

设区市、县级科技部门负责认真审核项目经费申请资料,及明按程序组织申报。省科技部门负责年度省级众创空间认定、省级众创空间项目经费绩效评价工作,督促绩效评价中发现问题整改。

省、设区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同级科技部门及时拨付资金,按照职责加强资助资金的监管。

第十二条 对申报不实、在考评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套取财政资金的,取消其相关资格,收缴相应财政资助资金,将严重不良信用记录者记入“黑名单”。

第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众创空间的基本介绍

众创空间是顺应创新2.0时代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协同创新、大众创新趋势,把握互联网应用深入发展、创新2.0环境下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途径构建的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的统称。

Fab b及其触发的以创客为代表的创新2.0模式,基于从个人通讯到个人计算,再到个人制造的社会技术发展脉络,试图构建以用户为中心的,面向应用的融合从创意、设计到制造的用户创新、开放创新、大众创新、协同创新环境,推动了创新2.0时代众创空间的形成。创客浪潮以用户创新为核心理念,是创新2.0模式在设计制造领域的典型表现。而众创空间顺应创新2.0时代用户创新、大众创新、开放创新趋势,把握互联网应用深入发展、创新2.0环境下创新创业特点和需求,是与创新2.0环境下创新创业形态相适应的创新创业孵化、众创活动支撑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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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月4日,因为国务院的关注,“创客”进入大众视野,并被赋予了代表创新前沿的标签。在深圳视察的过程中,

特意强调,“全民创新,万众创业,深圳能不能起一个表率作用!”并建议科研机构不要闭门造车,学习民间创新,聆听市场需求。